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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1-82139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3 00:43: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工装工牌管理暂行规定

为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特对公司工装、工牌、门禁卡的定制、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要求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期间必须着相应岗位工装、佩戴工牌。

1、一线施工部门: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夏、冬季工作装

2、二线职能部门:夏季,男士统一着白色短袖衬衣、蓝黑长裤、黑色皮鞋; 女士统一着白色短袖衬衣、蓝黑短裙、黑色皮鞋。冬季:男士女士统一着蓝黑西装、黑色皮鞋(此为职业装)

二、采购及发放

公司行政部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新员工工装尺寸,负责工装的统一购置、发放、管理工作。配备费用:由人事部从使用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工装押金。

三、工装发放流程

1、施工一线新员工入职后,由本人持人事部出具的《工装需求单》到公司行政部办理工装领取手续。

2、二线职能部门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期间自行配备与公司相应的着装,试用期结束,通过转正后,由本人持人事部出具的《工装需求单》至公司行政部办理职业装定制手续。

3、凡公司含子公司配发(不超过2年)或员工自己备有并符合公司规定的颜色款式职业装的员工,无需参加统一购置和领取,但必须保证上班期间着规定的职业装上岗。

四、工牌发放流程

公司人事部负责新员工工牌制作、领取、登记、发放、收回工作。

五、工装工牌返还流程

1、生产一线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应将工作装洗净退回领工装处,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2、职能部门二线员工入职后公司免费发放工牌,因丢失或损坏再次领取的交20元成本费。办理离职手续后,应将工牌退回人事部,办理职业装的押金退还手续。

六、职业装使用折旧办法

按公司规定,凡参加公司统一采购配置职业装的员工,以入职时间为准折旧办法如下:

1、入职时间满一年的,公司免费配发职业装。已交职业装押金的,满一年后随工资退还。职业装一般2年更换一次。

2、入职时间6个月——1年离职的,费用个人承担40%(离职时从押金中扣除)。

3、入职时间不满半年离职的,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离职时从押金中扣除)。

七、门禁卡管理

1、新员工入职七日后,凭人事部出具的领用门禁卡通知,到行政部领取门禁卡。

2、领取门禁卡一律办理登记手续,因丢失或损坏再次领取的交20元成本费。

八、监督与处罚

1、人事部、行政部、总经办负责监督检查员工的着装规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工作期间的着装规定;

2、如工作时间内,不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工牌,副总经理级别以上处40元/天,员工20元/天,连带部门主管10元/次,副总连带总经理20元/次罚款,并立即改正;

3、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工装的尺寸、款式,如经发现,将按工装价格赔偿。

九、本规定由公司人事部(工牌)、行政部(工装、门禁卡)负责具体办理落实。

第二篇:医院工牌管理规定

医院工牌管理规定

工牌是医院对员工确认的标志,也是方便工作、便于监督的需要。为实现规范管理,树立医院窗口形象,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要求全体员工佩戴工牌上班。现就有关工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一、工牌是医院员工的身份象征,全体员工应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加以爱护,保持工牌的整洁。

二、员工在工作时间,于工作场合及医院要求的其它场合必须佩戴工牌。

三、员工佩戴工牌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监督考核。院办公室每月对佩戴工牌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牌由医院企划部负责制作和发放,由个人负责领取,领取时进行登记。

五、员工应妥善使用、保管工牌,如有损坏,及时到医院企划部进行更换;若丢失,应及时补办新工牌,补办的新工牌费用由员工自理,每个收取工本费5元。

六、员工离职(岗)时须将工牌及时交回至院办公室。如未交回者,处以罚款50元。

七、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据情节轻重及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相应处置:

1、无正当理由工作期间未佩戴工牌的;

2、故意损坏或恣意涂改工牌的;

3、将工牌转借他人使用的;

4、利用工牌在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非法事情的。

八、员工工作岗位调动时,本人应及时到企划部更换新工牌。

九、本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执行,其修改和解释权归院办公室。

医院办公室

2011-01-18

第三篇:员工工装及工牌管理规定

员工工装及工号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树立公司员工的良好形象,进一步规范员工的着装及工号牌佩戴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职责

1、综合部负责员工工装、工号牌的制作、配置、收发及管理;

2、各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所有工装的着装及工号牌佩戴的管理。

四、工作程序

1、工装的发放及退回规定

(1)员工入职时,由公司物资管理员根据员工《入职申请表》,按该岗位的工装配置标准发放,并做好《个人领用登记标》记录;

(2)员工离职时,需将配置的工装退还公司综合部物资管理员处,退还前应检查工装是否完好、整洁;

(3)员工工装配置分为冬装和夏装;

(4)公司全体员工配发工作服及工号牌。

2、着装标准

(1)冬装标准:管理层、协管类员工统一着公司配发的深色西服,衬衣,男员工系领带;工程类、保洁类、酒店管理部、洗衣房人员统一着公司配发的长袖工作服;

(2)夏装标准:管理层、协管类人员:男性员工统一着公司配发的短袖上衣,深色长裤,系领带;女性员工统一着配发的短袖上衣,深色齐膝短裙;工程、保洁类人员统一着公司配发短袖上衣,长裤。

3、着装要求

(1)工装为工作时间使用,员工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着工装,就餐时间可以不着工装,下班休息时间原则上不得穿着工作服外出(因工作需要除外);

(2)员工着装时应保持服装的平展、整洁、配套,领、袖口扣好,不得挽起袖子或

卷起裤脚(特殊岗位需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可酌情处理);

(3)男员工着衬衣时应打好领带;女员工着裙装时,裙长不得短于膝盖以上15公分,应着肉色透明丝袜,丝袜袜口不得裸露在裙子外面,且无破损;

(4)员工着装时的鞋、袜要无异味,鞋面保持洁净;除有特殊要求外,公司内不得穿拖鞋及拖鞋式凉鞋;

(5)工作以外时间,凡是代表公司出席的重要场合,如:会议、对外接待、商务谈判以及招商等工作,参与活动的员工均需着职业装,并佩戴胸牌;

(6)行政人员周五可着便装(有特殊接待任务除外);

(7)冬季因天气原因,特殊情况下由综合部统一安排着装规范。

4、换装时间

(1)冬季、夏季的季节变换时须更换服装,每年的5月1日、10月1日分别更换夏装和冬装。公司各部门须保证着装的统一性;

(2)如因天气变换等特殊原因,需临时性更换冬、夏季服装的,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但须保证部门着装的统一性。

5、工号牌的佩戴

(1)员工在岗期间,必须配戴公司统一制作的工号牌,工号牌位置与工装左上边口袋上沿平行,齐于口袋内侧线。如工装无口袋,可参照衬衣

10、公司员工入职时需缴纳服装风险金,缴纳标准如下:

(1)保洁、工程人员200.00元;(2)其它岗位的员工500.00元;

(3)入职时未缴纳服装风险金的员工可在工资中扣除,分2个月扣完;

(4)服装风险金的退回:员工离职时,在无任何财务问题的前提下,风险金如数退还。

11、工装报废规定

(1)员工工装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及非工作原因损坏工装需提前报废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综合部,综合部负责人核实确认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做报废处理,并及时办理补领手续;

(2)工装在使用期限内,如因工作原因致使制服过脏或破损无法使用而需更换的,由所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部门经理签字,报综合部物资管理员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做报废处理;

(3)款式不再适用及太破旧的工装如需报废,由综合部物资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经综合部负责人核实后报公司领导批准,由综合部统一报废及销毁。

12、罚则

(1)综合部品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员工的着装规范,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

(2)如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着工装扣除当月绩效20元/次、不佩戴胸牌的员工扣除当月绩效10元/次,并需立即改正,拒不执行者,由综合部品质主管按公司相关制度再行处罚;

(3)未经公司许可,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工装的尺寸、款式,如经发现,将按工装制作价格赔偿。

(4)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装损坏或遗失的,由其员工自行负责,并按工装制作价格作出赔偿;

(5)员工工装由个人原因保管不当造成遗失、被盗及非工作原因损坏的,按照工装制作价格予以赔偿;

(6)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员工在穿戴过程中,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工装及工号牌损坏或遗失的,需照

价予以赔偿,参考价格如下:(见附表

一、附表二)

1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篇:员工工牌管理规定X20120502-1

广州市X20120502-1

工牌管理规定

1.0目的加强公司工牌管理,统一工牌的配带标准,建立企业形象,提升公司内外部职业形象,提高员工荣誉感,增进员工相互了解,以达成员工统一识别之目的。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彼克尔公司全体员工(含分公司及外派人员)。

3.0定义

工牌是员工个人身份识别的标示物,主要组成内容有公司名称、LOGO、所属部门、职位、姓名、个

人1寸彩色照片等。

4.0权责

商务部负责工牌的订购、制作、更换、发放和监管;各部门负责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5.0具体规定

5.1工牌的类别:含吊挂式工牌、夹式工牌。

5.2工牌的申请

5.2.1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持已批准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5.2.2老员工工牌自然损环、部门或职务变更时,申请人以旧换新到商务部填写《工牌制作登记表》

申请补办。

5.2.3员工工牌遗失时,经部门负责人证实同意后,到商务部填写《工牌制作登记表》申请补办。

5.3工牌使用规定

5.3.1员工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工牌,包括中午休息及在公司就餐时间。

5.3.2员工外勤工作及外出拜访客户,要求佩戴工牌。

5.3.3员工参加各种会议及接待活动,要求佩戴工牌。

5.3.4一线店员统一佩戴夹式工牌,佩戴于外套的左上角位置;除一线店员、董事及总经办人员以外的公司各部门人员统一佩戴吊挂式工牌,佩挂于领口正中位置;

5.3.5特殊情况员工不佩戴工牌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的批准。

5.3.6员工工牌只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公司内或公司外人员使用。

5.3.7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工牌,不得在工牌上涂改、人为损坏工牌。

5.3.8员工离职时,应将工牌完整的交还给商务部。

5.3.9员工不得利用公司工牌在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

5.3.10 如员工违反上述使用规定的,处以每次20元的扣款处理。

5.4费用分配及相关费用标准

5.4.1 员工首次办理工牌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5.4.2 员工工牌正常损环及部门或职务变更时,补办费用由公司承担。

5.4.3 工牌遗失、人为损坏的,补办费用20元/个由员工本人承担。

5.4.4员工离职时,应将工牌交回商务部注销,未交或损坏工牌者追缴20元工本费。

6.0本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执行。

7.0相关附件:

《工牌制作登记表》

广州市****贸易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日

第五篇:员工工服、工牌发放及管理规定

员工工服、工牌发放及管理规定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步伐,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规范员工统一着装,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一、工服的发放

1、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暂时不发放工服,转正后在综合部,办理工服工牌领用手续。

2、发放:

1、工程员工发放工程安全衣一件和安全帽

2、发放工作服装时,由各工程部负责人依据需要领用工作服人数提出领用申请并经行政人员确认后方可到仓库领用。

3、所有工服按正常手续发放,不收取任何押金;离职、辞退或者其他原因离开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着装规定:

1、穿着工作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须保持工作服干净、整洁。

2、员工工服限于工作期间必须穿着。

4、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

1、部门负责人负责员工工服穿着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及各项目负责人配合日常管理

2、有工服的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违者罚款5元/次,由部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检查,直接管理者承担连带责任。

3、冬季视工作环境温度,在室温允许的情况下,必须着工作服

二、工牌的发放

1、发放范围:

在公司上班的所有员工

2、佩戴及注意事项

1、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必须将工牌端正的佩戴于左上胸

2、凡不佩戴工牌者将处以5元/次罚款,给予警告。

3、正常磨损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不收费

4、凡属于丢失或者故意损坏的不能使用的工牌,更换时需收取制作费

5、新入职员工在行政部办理入职手续后,由综合部对工牌号登记后,将工牌发放给新员工。

工装工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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