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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1-74427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2 03:19: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为确保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实验人员、样本和环境的安全,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2

管理制度

2.1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有明显的生物危险标识,还包括生物安全级别、实验室负责人姓名和电话。

2.2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设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2.3 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无论进入实验室时间长短必须填写工作日志,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所有操作规程。

2.4 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有效的技术培训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经考核取得资格认可方可上岗。

2.5 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批准。

2.6 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底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并做好登记记录。2.7 在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2.8 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2.9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主任同意方可入内。

2.10 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及需运出的设备,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工作前后应消毒,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2.11 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按紧急情况处理程序执行。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第二篇: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和清洁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科研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经实验室室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做好保密工作,是实验室包括固定研究人员、客座研究人员、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和实验室聘请的临时工作人员在内的全体人员的责任与义务。实验室保密内容(不限于此)包括实验记录、专有技术、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的思路、技术路线等,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均不得向实验室以外的国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提供,更不得向国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和提供。如因科研需要必须与有关单位交流思想、实验材料的必须向实验室报告,征得实验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实验室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是实验室得以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因此全体工作人员务必自觉维护和严格遵守实验室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其有关制度如下:

1.实验室分工负责安全的主任(副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员的安全工作。

2.分室主任或副主任须有一人分工负责本分室的安全工作。

3.每个大型仪器责任人即为实验室安全员,负责本室日常的安全工作:安全监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种防火、防水和防盗的安全措施。

4.严格执行门卫出入制度。门卫负责实施实验室大楼出入登记制度,以及大楼的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5.所有实验室成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警惕性,克服麻痹思想,人人重视做好安全防患工作。任何实验(含野外地质调查)都要有安全防护措施,重大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

6.实验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现场不能无人监守,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7.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私人使用电炉取暖、烧水、做饭。

8.剧毒物品管理办法按本手册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9.电炉、烘箱要设置在不燃的基础上,使用电烘箱要安装测温控制装置,严格掌握烘烤温度。电热设备用完后应立即切断电源,未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装接新的电源。10.使用易燃易爆气体,盛装氧、氢等气体的气瓶应与实验室相应设施隔开。使用电炉、酒精灯等要远离化学易燃物品。

11.做易燃液体蒸馏、回收、回流、提取操作时,要有专人负责,在专用设施内进行,周围不得放置化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12.在使用有毒物质或进行能产生有害气体实验时,应在不燃结构的通风橱内进行。

13.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各大型仪器室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其管理人员均应参加学校安全消防的培训。

14.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污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

15.如遇紧急情况:水灾,应及时关闭本大楼外总水阀;火灾,及时切断电源、火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盗窃,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校保卫处报警。

16.下班或节假日,各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节假日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向实验室办公室报告登记并明确加班期间的火、水、电等安全责任和做好安全记录。

17.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三篇: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实验室技术人员和教师应树立牢固的安全观念,保证仪器设备、物质安全使用,坚持做好职工岗前和学生实验前的安全教育。

2、实验前指导教师必须向学生详细讲解操作规程,并要求学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实验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及时切断电源、收存设备,妥善处理有害、污染物品。

3、同时启用仪器设备的用电负荷不准超过本室额定电力负荷。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水、电设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要做到人走灯灭、关水、断火源。

5、严格遵守易燃、易爆、有毒害及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及安全使用规程。

6、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本室业务无关的工作,确保仓库及门窗安全,防止盗窃发生。

7、实验室人员应掌握消防常识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以便及时果断处理突发性火灾。

8、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切实负责,做好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要对实验室电源是否切断、有害物品是否处理完毕、有无火灾、水患隐患、门窗是否关好等进行全面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每星期实验室主任应对本实验的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系(部、中心)主任每2周对自己所管辖的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教务处每月对全校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案。

9、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主管系(部、中心)保卫处、教务处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接受调查和处理。

第四篇: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检验科安全保卫管理,保证实验室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保证实验室安全地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检验科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实验财物。

3.职责

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有保证相关岗位仪器运行安全和安全保管维护的责任,科主任有管理全科的实验室安全和保卫责任。

4.安全保卫管理

4.1 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4.2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

4.3 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试剂,对易燃、易爆、有毒药品要谨慎操作,做好防范措施,未用完的试剂应严格按其性质注明标签存放,加锁严格保存。

4.4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打闹,废弃物要按生物安全规定处理。

4.5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型仪器操作规程,污染物必须按规定进行处理,各大型仪器要指派专人负责与管理。

4.6 实验室预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其管理和工作人员均应参加过安全消防培训。如遇火灾,应及时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灭火,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部门报警。如遇水灾,应及时关闭总水阀,并向科主任和上级报告。

4.7 下班或节假日,未开展的各室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火源、关窗、锁门。加班的人员,必须注意实验室的安全,如遇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4.8 防盗是全科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人人必须提高警惕性,如遇到陌生和可疑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询问,以免其误入工作和办公区域。

4.9 凡持有实验室钥匙的人员,均不得随意将钥匙转借他人。

4.10 做好保密工作。实验室所进行的实验记录、技术资料、实验数据、科学研究课题等,未经负责人同意均不得向实验室或课题组外的个人和单位透露和提供。如有患者查找原始结果应在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如科研需要借阅资

料、实验材料、实验标本等活动,需有带有单位的报告书和得到本实验室科主任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4.11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伤亡或重大经济、科研损失,应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五篇: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1.安全工作行为 1.1 目的

实验室建立详尽而完善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行为准则,辅之以必要的监督和记录措施,保证实验室的生物安全。1.2 范围

适用于进入实验室的任何人员。1.3 职责

1.3.1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行为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1.3.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工作行为准则的要求工作,并负有相互监督的责任。1.4 着装

洗手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要时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1.5 洗手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免遭病原生物的感染以及危险化学品的毒害和腐蚀、防止泄露和实验室污染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在摘除手套后、使用卫生间前后、离开实验室前、进食或吸烟前、接触样品前后用消毒肥皂洗手。1.6接触传染性材料和高危险气溶胶的安全工作行为。

1.6.1 处理、处置和检测生物源性材料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良好的微生物安全操作技术。

1.6.2 实验室的每一项操作严格按实验室制定的作业程序进行。

1.6.3 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穿戴完整的个人防护装备,预防个人暴露。1.6.4 接触传染性材料和高危险性气溶胶,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操作。操作传染性材料以后所有的设备表面和工作表面必须用有效的消毒剂进行常规消毒。1.6.5 在实验室内,严禁用口吸移液体。

1.6.6 禁止直接用手对任何利器实施折断、弯曲和对注射器针头套戴和移除。1.6.7 对使用过的针头、剪刀、一次性手术刀片等利器,使用耐扎容器密闭存放,外加贴利器标识。容器中的利器不能超过其容量的三分之二。

1.6.8样品及废弃物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所有废弃物(包括动物尸体、组织、污染的垫料、剩下的饲料、锐利物和其它垃圾)应放入密闭的容器内,高压蒸汽灭菌、或其它消毒方法处理后,然后运往无害化处理场处理。1.7不符合生物安全工作的控制

1.7.1 实验负责人发现有不符合生物安全工作行为时,应及时采取处置措施:立即责停实验工作,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通知检验科科长和生物安全负责人,取消其工作资格。

1.7.2 对不符合情况进行评价,当评价表明不符合情况可能再度发生,或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怀疑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针对措施,予以纠正。

a.原因分析

实验室实验负责人进行的原因分析可包括:方法和程序、员工的技能、实验易耗品、仪器设备/防护设备等。选择和实施最能消除问题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

b.附加审核

当在实施了纠正措施以后,如果对不符合的鉴别导致了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产生怀疑时,实验室管理(生物安全)负责人应尽快进行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以确定纠正措施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c.预防措施

从实施设备和生物安全体系方面,分析潜在的不符合因素,采取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实验室生物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实验负责人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应经常分析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实施计划。

2.化学品安全

2.1 目的

消除化学品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和人员健康的威胁,以保证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进行。2.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2.3 职责

2.3.1 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审定和发布各类化学品的材料安全数据单。2.3.2 检验科负责各类化学品的领取、标识和使用等的日常管理工作。2.3.3 工作人员在具体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各种化学药品的性质和用途,安全使用。

2.4 化学品安全管理要求

2.4.1 按化学品的性质或名称分类保存,定点存放,设专人妥善保管,并做好记录。

2.4.2 应按照相关要求在每个化学品储存容器上标明其危害性质和风险性,同时在其使用的各个环节中也应清楚标明。

2.4.3 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操作,并按照要求对涉及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之落实到化学品的存放、处理、使用及处置的各个环节。

2.4.4 实验室制定切实可行的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以应对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意外事件的发生。

2.4.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品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关要求或规程规范操作,即使是在被认为安全的装备或装置中进行,也应按章操作,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

2.4.6 对实验室内所用的每种化学品的废弃和安全处置程序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有关要求严格进行。

3.消防安全

3.1 目的

切实将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消除火灾隐患,制定实验室防火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3.2 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3.3 职责

办公室制定消防计划、对实验室防火工作负责,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防火管理规定。3.4消防安全管理 3.4.1 设施要求

3.4.1.1实验室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供电系统要有较大容量且布局合理。3.4.1.2 房间、走廊以及过道中应设置显著的火警标志、说明以及紧急疏散标志。3.4.1.3实验室应定期检测消防系统,确保其正常状态。

3.4.1.4走廊、流通区域必须足够整洁畅通,且不影响人员流动和灭火设备的移动。

3.4.1.5在有潜在火灾危险的实验室区域都备有应急使用的灭火器。3.4.2 对易燃易爆品、化学品的要求

a.实验室尽量减少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存放量。将可燃气体和液体放置在远离热源或打火源之处,避免阳光直射、通风。须冷藏的可燃液体应存放在防爆的冰箱内。

b.应在适用的排风罩或排风柜中操作可燃气体和液体,严禁附近有产生火花的设备。

c.不相容化学品应隔离存放。1.4.3 对电的要求

a.严禁供电系统负载运行,一旦供电系统负载时,应立即关闭一些不必要的设施设备电源,防止电路超负荷而引发火灾。

b.对供电系统和仪器设备电路系统定期检查、保养,防止电路老化破损,短路引起火灾。

3.4.4定期检查

3.4.4.1 定期检查实验室火灾警报系统是否正常。3.4.4.2 定期检查出口通道是否畅通无阻。3.4.4.3 所有的防火设备都有固定的颜色便于识别。

3.4.4.4 定期检查便携式灭火器是否在检定合格期内,以及是否在指定位置。3.4.5 消防安全培训

3.4.5.1 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消防指导和培训。3.4.5.2 制定减少和避免火情风险的计划。3.4.5.3 定期进行失火消防演练及火灾自救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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