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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21-55928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4 21:57: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07年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工 作 座 谈 会会议材料

2007年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 2007年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淄博市张店区鸿泉化工厂“1.17”三氯化磷、氯化氢泄漏事故 2007年1月17日下午1:30分左右,张店鸿泉化工厂二氯烟酸生产车间氯化岗位发生三氯化磷、氯化氢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张店鸿泉化工厂是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张继山与韩克成合伙经营,张继山出场地、设备,韩克成出流动资金,该企业原生产聚丙烯酰胺,从2005年开始利用原场地改造生产二氯烟酸,没有办理有关安全许可手续,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2007年1月17日13时30分左右,张店鸿泉化工厂三层西面塑料棚被气流冲破,一股呛鼻的黄烟冲出,有毒物料和盐酸气大量泄漏,在二层作业的两名职工中毒,其中1人死亡,1人重伤。

操作工用真空将三氯氧磷吸入氯化反应釜,加过氧化甲基吡啶(烟酸)后密闭滴加三乙胺进行氯化反应,后又忘记打开排空阀且三乙胺滴加速度过快,使常压反应釜变成带压容器,釜内反应温度急剧升高导致爆釜,有毒物料和盐酸气大量泄漏,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该企业改造项目没有办理有关安全许可手续,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该设施、设备安全附件,防爆泄压装臵不完备,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二)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1.28”中毒事故 2007年1月28日19:00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精制车间发生一起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于2003年10月24日在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营业场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内,经营范围:生产(储存)乙烯料、石油焦及其下游产品、副产品。1月28日18:30左右,该公司 精制车间加氢岗位操作工杨飞走到回流泵处巡检时,发现回流泵倒淋阀门开着,造成硫化氢外泄,回流泵下倒着一个人,后将倒地者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查明,死者是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焦化车间除焦工马伟刚。

焦化车间除焦工马伟刚违反劳动纪律,下班后擅自进入精制车间加氢装臵,因回流泵倒淋阀门处于开启状态,硫化氢外泄是导致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加氢装臵未按规定设臵安全保卫设施,未严格执行要害岗位出入规定,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三)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1.31”爆炸事故

2007年1月31日晚7时20分左右,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0.45万元。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于1998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67万元,法人代表路云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产品主要有工业氧气、医用氧气、氮气,现有在职职工7人。2007年1月31日7时20分左右,路荫涛到聊城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后,独自在充装间擅自、违规给其本人经营的氧气瓶加充氧气,正在充装的氧气瓶发生爆炸,路荫涛当场死亡,该公司负责人路云雷被炸伤。

路荫涛在事发当天擅自、违规给其本人经营、已经充装完毕的氧气瓶加充氧气,违规操作,致使氧气瓶发生爆炸,是造成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3.24”硫化氢泄漏事故 2007年3月24日20:30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轻油罐区发生硫化氢泄漏,造成正在催化罐区施工的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人死亡,3人中毒。3月24日,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施工人员在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80万吨/年催裂化罐区泵房南侧空地上进行梯子、平台预制作业、焊接作业。20:20左右准备收工时,在现场施工的5名职工先后中毒晕倒。经抢救,3人脱离生命危险,2人抢救无效死亡。搜救人员用仪器检测时发现轻油罐区G-4210罐周围硫化氢浓度超过200PPM,轻油罐区与催化罐区之间的道路上硫化氢浓度也超过了80PPM。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轻油罐区G-4210罐内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从加氢原料中大量挥发,并通过罐上部呼吸孔散发到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导致施工人员中毒,是造成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分公司现场管理不严,长期存在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力,现场施工人员普遍缺乏硫化氢中毒防护知识,施工现场缺少安全防护器材,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五)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4.15”氮气窒息事故

2007年4月15日7时50分左右,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在山东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计量罐区进行检修施工时,发生氮气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滨州市天安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于2006年4月4日在滨州市工商局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经营范围为中央空调设备及安装,路灯、楼宇自控、建材销售,电器设备,太阳能设备销售及安装,防腐、保温、屋面防水。从4月7日始,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开始停车检修。天安公司4月14日上午完成了环氧丙烷计量罐盘管更换项目的施工作业。随后,石化车间根据工艺需要向环氧丙烷计量罐充氮并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过程中发现短节有漏点。在16时30分左右召开的检修例会上,车间决定更换短节并由周向东、郝新坡负责安排落实。17时30分左右,周向 东、郝新坡通知刘景超,要求对计量罐内一段法兰短节进行更换。刘景超在未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另有2人在施救过程中又先后中毒窒息。其中刘滨滨经抢救无效死亡。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石化车间4号环氧丙烷计量罐已经充氮,罐内氮气含量过高,严重缺氧,刘景超未办理进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就指示职工打开环氧丙烷计量罐人孔盖,刘滨滨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通过人孔进入罐内发生窒息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滨化集团化工公司对检修施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缺乏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评价公司在对滨化集团化工公司的安全评价报告中没有对生产、检修过程中的氮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建议,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六)枣庄市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4.23”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3日14时40分,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回收车间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原枣庄市焦化厂)成立于1988年,年设计生产能力为焦炭12万吨,外供焦炉煤气2400万立方米。2003年8月由山东沂州集团购买改制为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现有在岗职工290余人,下设洗备、机焦、回收三大车间和一个焦化储运站。4月23日上午,枣庄沂州煤焦化有限公司回收车间维修班对废氨水槽进行配管改造。在未对槽体进行内部介质臵换、清洗的情况下,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办理动火证,在废氨水槽南部高约80毫米处擅自动火,割开ф57毫米的孔。动火过程至11时左右停止,当日下午14时40分左右开始焊接ф57毫米接管和法兰,在对废氨水槽进行焊接的瞬间,引起罐槽内可燃气体爆炸。

废氨水槽未臵换清洗,内部可燃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极限,遇焊接作 业的明火,造成爆炸,是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七)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4.26”爆炸事故

2007年4月26日8时40分许,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厂在对混酸罐区进行管线施工作业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事故发生单位恒源公司始建于1969年,原为胶南县化肥厂,2002年改制为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现为民营企业。该企业拥有职工2600人,固定资产5亿元。主要产品为合成氨10万吨/年、碳酸氢铵24万吨/年、硝酸10万吨/年、苯胺1万吨/年、硝酸钠和亚硝酸钠等。其苯胺厂是恒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拥有员工250多人,主要生产苯胺、硝酸钠和亚硝酸钠及硫酸浓缩。4月26日上午,苯胺厂维修车间主任李德明(已死亡),联系苯胺厂罐区班班长张立文要求办理动火证,动火地点是混酸罐区,作业内容是混酸配管。张立文在填写了动火日期及动火部位后(约8:10),转交给操作工王春娥,要王联系进行化验动火分析。8:35左右,张立文电话联系恒源公司安全处专职安全员范存良签字批准动火,在有关人员签字后,张立文将动火证交于李德明。此时已有电焊工韩玉铎(已死亡)、维修工赵宗群(已死亡)爬上2#废酸罐罐顶,李德明拿到动火证后也立即爬上2#废酸罐罐顶。张立文则站在该罐东侧5米左右处进行现场监护,约5分钟后发生爆炸。1人当场死亡,另有2人因伤势过重于当天下午4:00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本次作业动火票所指定的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含糊不清,是否进行了动火分析尚不清楚,取样点在哪里、谁取的样和要求分析的项目不明确,动火票没有关键的可燃成份的含量指标,各审批人员在既未到现场落实具体作业内容,也未落实具体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就擅自在动火证上签字;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化验员、现场操作工安全技术素质低,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八)菏泽市牡丹区临河圆冰糕厂“6.18”氨气泄漏事故 2007年6月30日早晨7时24分,冰山食品有限公司冰糕生产车间发生一起盐水槽蒸发器液氨泄漏事故,造成1人死亡,4人重伤。冰山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菏泽市牡丹区大黄集镇安陵,成立于2001年,为私营企业,主要产品是冰糕等冷食。6月30日早晨,该公司生产负责人安排工人向冰糕生产车间内某个停用约三天的冰糕生产线盐水槽内加入大量氯化钙,十多分钟后,大量氨气突然从盐水槽底部释放出来,该车间从业的工人发现异常情况后匆忙逃离现场,其中1人因疏散不及时而中毒死亡,另有4人重伤。

专家勘验和鉴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设备缺陷,即盐水槽集气管的平封头焊接工艺上存在缺陷。

(九)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7.8”火灾事故

2007年7月8日凌晨2:37分,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二车间甲乙酮肟生产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山东莱芜美星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7月,主要产品为:过氧化(二)苯甲酰、叔丁基过氧化苯甲酸脂等,总生产能力2000吨/年。7月8日凌晨1:00左右,该公司操作工将羟化液加入到肟化B釜中,由于羟化液温度在40℃左右,温度较低,未达到55℃工艺要求,操作工关闭了肟化B釜的循环冷却水,然后向釜内滴加入约300升丁酮,加完丁酮10余分钟后,又将氨水高位计量槽中的约200升氨水加入釜中。2:37分左右,操作工检查肟化B釜温度时,发现搅拌机已停止转动,便启动了搅拌机,随后发现肟化B釜发生急速喷料,当物料急速喷至车间南侧墙面时,发生爆燃,并导致整个车间着火。

操作工未能及时发现肟化B釜搅拌机停止转动,开启搅拌,处臵不当,导致釜内物料发生急剧反应,物料急速喷出,引发火灾,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十)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2007年7月11日23时50分,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试车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该公司现有总资产约20亿元,职工约2800人,有2个生产分厂。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75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30万吨,碳酸氢铵24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臵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一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米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企业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混乱、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不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建设工程管理 混乱等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企业抵触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对德州市和平原县安监局下达的停止建设、整改隐患等指令臵之不理,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十一)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7.27”爆炸事故

2007年7月27日8时55分左右,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敬仲镇工业区,职工人数100人,主要产品为甲醛、乙醛、季戊四醇,副产甲酸钠、甲酸钙。2007年7月23日,公司生产经理齐建军联系无资质施工队负责人许金年为本公司一新建的季戊四醇母液沉降罐进行除锈防腐。双方签定安全合同后,7月25日下午许金年带领操作工陈光亮、陈长军开始除锈作业。7月27日早上,许金年安排陈光亮、陈长军轮流进罐作业,二人在未启用罐底部空气压缩机的情况下进行防腐作业。8时55分左右,该罐突然发生爆炸,造成2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山东博丰大地工贸有限公司在防腐施工前及防腐作业过程中,未按规定对罐内前期涂刷的防腐涂料挥发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且施工人员违规使用非防爆照明灯具、抽风机等电器,致使罐内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遇电火花发生爆炸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十二)山东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8.6”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007年8月6日上午9时许,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罗全朝、张攀2名工人在对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进行修补作业时,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内积存的煤气(一氧化碳)释出,导致2人一氧化碳中毒,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86年12月,2003年改制为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金600万元,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三级施工资质。可承担防腐保温工程施工。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是综合化工企业,成立于1994年3月,主导产 品是甲酸、甲胺、甲醇、甲酸钙等。8月6日上午9时许,施工队在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的情况下,安排施工人员进入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2人中毒,1人死亡,1人受伤。

肥城市新世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队,未办理任何安全作业手续、未通知设备所在车间,安排施工人员进入肥城阿斯德化工有限公司煤气车间5#造气炉底部耐火段进行修补作业,作业过程中,由于煤气炉四周炉壁渗透的一氧化碳释放,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未与外来施工队伍签定安全协议,对外来施工队伍管理不严,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十三)淄博鲁中化工厂“8.9” 爆炸事故

2007年8月9日10时30分左右,淄博鲁中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7万元。淄博鲁中化工厂位于皇城镇东路,法定代表人李长明,职工人数20人,主要产品为碳九石油树脂和溶剂油。8月9日10时左右,该厂车间主任董勋安排操作工董洪燕、徐元明对与切片机房相连的尾气排放管线进行维修。10时30分左右,董洪燕在走到切片机房门口时,切片机房突然爆炸,造成在切片机房内的徐元明当场死亡,造成董洪燕和路过的化验员孙兰秀重伤。

在检修作业时,未对半地下式切片机房内的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分析,且操作工徐元明违规使用非防爆的空气开关,致使房内达到爆炸极限的可燃气体遇电火花发生爆炸是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淄博鲁中化工厂对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十四)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8.12”氧气管道爆炸事故

2007年8月12日12:08分,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发生压力管道爆 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隶属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0月29日,注册地址为莱芜市钢城区棋山大街,职工人数334人,主要生产压缩及液化的氧、氮、氩,现有大小制氧机10台,总出氧能力13万立方米/小时,主要为莱钢集团公司的冶炼生产提供产品服务,同时面向社会销售部分产品。8月11日,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对莱钢大道朱家庄段约100米的氧气管道进行加高改造。管道合茬完工后,8月12日早晨9:00左右,开始对改造管道进行气密试验,确认无漏点后泄压,然后开始吹扫氧气管道。吹扫结束,在开启氧气阀门时,氧气管道一朝上的弯头上部焊缝处冒火花,紧接着发生爆炸。

莱钢新区球罐处富氧总阀前后弯头数量多而集中,且管道落差大,由于施工后对管道吹扫不彻底,操作人员在开启氧气管道阀门时,氧气管道中聚集的铁锈等杂质,在高紊流的状态下,杂质之间、杂质与管道、弯头、焊缝等部位剧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起火燃爆,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十五)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8.22”氧气瓶爆炸事故

2007年8月22日早晨7点50分左右,在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发生一起氧气瓶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0万元。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梁守柱、沈炳兰用摩托三轮运送10瓶氧气到曹县城区磐石路93号李洪义处,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慎,发生氧气瓶撞击地面,引起爆炸,造成上述三人死亡。

由于氧气瓶内混入了油分,油分挥发与氧气形成的油气混合物达到爆炸极限,在卸车过程中瓶体坠地撞击,诱发油气混合物爆炸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梁守柱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不具备经营氧气和乙炔气体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不遵守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违反操作规程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十六)邹城市盛东工贸公司“11.13”事故

2007年11月13日8: 30左右,从事焊接作业的施工人员刘承河、戚广勤、刘善磊在邹城市盛东工贸有限公司原料罐区北部进行焊接1号储罐标尺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起火灾,造成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邹城市盛东工贸有限公司,位于邹城市北宿镇谷堆村,于 2006年7月租地建设,占地约7000平方米,罐区位于厂区东部,分列排放5个储罐,北部100立方罐3个、南部200立方罐2个,现有职工10余人。主要生产工业级萘,经营工业级蒽、溶剂油、树脂、炭黑油等,至事故发生时,企业尚在试生产阶段。该企业没有到发改部门立项,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邹城市平阳寺镇刘承河、戚广勤、刘善磊未办理特种作业操作上岗证,2006年7月受雇于邹城盛东工贸公司,11月13日8时左右到邹城盛东工贸公司,对该公司储罐进行焊接作业,没有按规定办理动火操作证,没有对储罐内物质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此情况下对储罐标尺进行了焊接作业,导致爆炸性气体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发火灾。

焊接人员在没有办理动火操作证、没有对储罐内物质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对存有重苯的储罐直接动火作业,导致罐内气体遇明火爆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操作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十七)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1.22”爆炸事故

2007年11月22日23:30左右,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试制三苯氯甲烷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由王军出资80%、潘光荣出资20%,于2003年8月14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资金50万元。现有职工9人,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化品)。该公司租赁寒亭区医药化工厂厂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占地 面积550平方米。11月22日23时50分左右,潍坊合兴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原产品停产一年后,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试制三苯氯甲烷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

发生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水解釜内的压力大于连接其该釜玻璃视盅承受的压力,造成玻璃视盅破裂,瞬间使釜内大量苯喷出引起爆炸。间接原因是该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不符合安全要求,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十八)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12.30”爆炸事故

2007年12月30日下午16:40左右,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在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位于小清河南路国棉九厂北邻,为集体分支机构(非法人)。12月30日下午,该公司加油站进行改造施工,2名施工人员用电焊机焊接一台30立方米汽油罐静电连接扁铁时,燃爆罐内残留的油气混合气体,将罐顶覆盖的水泥地坪掀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

施工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擅自使用电焊机进行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济南燕亨实业公司加油站将工程发包给未取得相关施工资质的施工队伍,切对安全生产“以包代管”,安全管理不到位,也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基本情况分析

2007年,全省共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18起,死亡34人,同比分别增加12起和15人;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和3人;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去年发生的3起较大事故分别是:4月26日,青岛恒源化工有限公司苯胺厂违章动火焊接废硫酸储罐顶部管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7月11日,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压缩车间2号 压缩机在调试过程中,高压出口管道发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8月22日,曹县运输总公司客运公司两名职工用三轮摩托车运送氧气瓶到该县一个体氧气经销点处,在卸车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氧气瓶撞击地面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去年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环节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发生在生产环节的有12起,死亡26人,分别占总数的66.7%和76.5%;发生在使用环节的有4起,死亡5人,分别占总数的22.2%和14.7%;发生在经营环节的有2起,死亡4人,分别占总数的11.1%和11.8%。较大事故中,有2起发生在生产环节,1起发生在经营环节。

(二)中小型企业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发生在中小型企业的有14起、死亡21人,分别占总数的77.8%和61.8%;发生在大型企业有4起、死亡13人,分别占总数的22.2%和38.2%。

(三)爆炸和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爆炸事故有9起、死亡23人,分别占总数的50%和67.7%;有害气体中毒事故6起、死亡7人,分别占总数的33.3%和20.6%。3起较大事故全部是爆炸事故。

(四)企业检维修操作、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事故多发,共有9起事故发生在设备检修和施工安装环节,造成14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50%和41.2%。

(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造成的事故多发。全部事故中,有14起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三违”,占总数的77.8%。较大事故中,有2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三违”,占总数的66.7%。

(六)违规建设和试生产造成的事故伤亡损失惨重。因违法违规建设、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引发的事故共5起、死亡15人,分别占总数的27.8%和44.1%。

三、事故暴露的主要问题

分析去年我省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暴露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部分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出现了麻痹松懈思想,致使安全管理有所放松,安全生产水平滑坡;一些企业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造成违反劳动纪律、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指挥的“三违”现象严重,导致事故发生。

(二)一些企业对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重视不够,特别是对承担检维修作业的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检维修作业环节事故多发,成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

(三)个别企业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安全问题重视不够,对由于原材料更换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如今年以来,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在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先后发生2起硫化氢气体中毒事故。

(四)一些企业违法违规建设,安全“三同时”制度不落实。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没有正规设计、无资质施工安装、不按规定检测检验。

(五)化工行业管理缺失,部分地区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由于政府部门改革和职能调整,化工行业管理缺失,化工企业间缺少技术、管理交流,许多行业标准和规范多年得不到修订。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但企业管理尤其是安全管理明显滑坡,这种现象突出表现在化肥行业。另外,从监管方面看,部分地区对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力量比较薄弱,不适应当前繁重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任务需要。

四、对策措施

下一步,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紧紧围绕减少事故总 量、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的工作目标,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条件。认真按照省局下发的延期换证工作方案,把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重大隐患整改等要求纳入到延期换证条件中,严格延期换证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坚决淘汰。通过延期换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格落实化工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2号),严格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条件,严防一些安全生产条件差、工艺技术落后的项目上马,把好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强化对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明确化工建设项目试车程序规定,严格控制试生产现场人数,对参加调试人员要进行专门培训,确保项目建成后的安全运行。

(三)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在近年来集中培育标准化样板企业、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采取把安全标准化有关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条件、对达到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落实相关鼓励政策等措施,强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同时,开展以分析、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为重点的风险管理活动,强化对易发生事故的岗位和检维修作业的标准化管理,确保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

(四)督促企业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的管理。企业在对外发包工程时,一定要认真查验施工队伍的资质,绝不能向没有施工资质或资质不够的单位发包任何工程。在与施工单位签定施工合同时,一定要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明确双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施工队伍进入企业施工现场,要结合本企业的特点,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让施工人员了解企业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危险时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及相互 施救方法等。施工队伍在进行焊接等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作业票证,并做好现场监护。

(五)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一是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督查模式,组织各级执法监察队伍,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对重点监控企业进行全面的“诊断式”安全检查。二是配合质监部门做好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三是突出对企业非正常生产环节的监管,特别是检修作业、停产复工、开车停车、试生产、废弃物料处理和废旧装臵拆除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各环节的安全。四是针对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夏季要针对暑期温度高、雨水多、湿度大的特点,督促企业认真做好对各类设施、管道的降温、防雷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储存区,要采取围堰和加高护堤坝等措施;对遇湿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严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冬季要针对气候寒冷、干燥等特点,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防冻、防凝、防火、防静电、防粉尘爆炸工作。

第二篇:最新危险化学品事故

最新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汇编 编辑:新乡市朱振尧高级工程师

2014.9.17 2012年9月1日,江西省永修县星火工业园内江西鸿顺化工有限公司一生产车间发生起火事故,造成5人受伤。

1999年9月2日,甘肃省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所属甘肃八〇五厂TDI(民品)生产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13人受伤。

2012年9月4日,河北省沧县风化店乡曹庄子工业区内河北国美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农药泄露事故,造成20人中毒。

2009年9月5日,淄博市山东东岳化工有限公司年产万吨的R142b装置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生氯化氢泄漏险情,由于处理及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07年9月6日,辽宁省盖州市鹏圣化工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工人违反操作规程造成7号脱重搪瓷釜原料高速泄出,高速气流形成静电引起燃烧爆炸,造成1人死亡。

1979年9月7日,浙江省温州电化厂因操作工违反气瓶安全使用规定导致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10.2t液氯扩散,59人死亡,779人中毒。

1994年9月8日,吉林省吉化公司北方化工总公司长松化工厂季戊四醇车间,因工人违章用氮气进行带压试漏,罐体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001年9月9日,河南洛阳市洛阳中昊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在对5号炉检修时,在未检测炉内CO浓度的情况下,发生CO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

1983年9月10日,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硫磺厂,工人因违章在井下盲巷吸烟,造成瓦斯燃烧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

1989年9月11日,广西容县水泥电石厂乙炔炭黑车间乙炔工段2号发生器在排除设备故障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997年9月12日,山西省阳泉市氯碱厂盐酸合成工段空冷系统泄漏,因工作人员没有执行动火作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导致焊接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2011年9月13日,江西省乐平市江维高科有限公司有机分厂醇解工段内一厂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2008年9月14日,辽宁省辽阳灯塔市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

2013年9月14日,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顺特化工有限公司物料储罐(内储原甲酸三甲酯),在检修作业时,发生火灾爆炸,造成5人死亡。

2010年9月15日上午,芬兰北部城市奥卢阿里佐纳化工厂在对一个松节油罐进行焊接修理时,罐内的松节油残留物引发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受伤。

2003年9月16日,浙江衢州市柯城区常山富盛化工有限公司一台反应釜发生爆炸,引起两只盐储槽破裂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

2008年9月17日,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区的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发生氯气泄漏,造成71人中毒。

1993年9月18日,河南省辉县化肥厂合成车间碳化工段在检修焊接管道过程中,致使氨水罐爆炸,造成2人死亡。

1988年9月20日,河南省开封化工二厂,因违章动焊,导致盐酸贮槽爆炸,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

2001年9月21日,法国南部城市图卢兹一家化工厂仓库储藏着等待回收的可燃性高且极不稳定的硝酸铵约300t,发生爆炸,造成29人死亡,2442人受伤。

1993年9月23日,山东青岛化工厂液氯计量槽出口阀门破裂,液氯泄出,造成1人死亡,33人受伤。

1990年9月25日,山东省济南市清河化工厂违反工艺规程发生化学爆炸,2人死亡,1人轻伤。1984年9月26日,天津石油化工公司化工厂空分车间主任进冷藏室工作时发生窒息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07年9月27日,山西吕梁地区华通电力公司第九项目部山西中吕焦化有限公司洗蒸氨岗位1号氨水贮槽放散管尾气回收安装管道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

2012年9月28日,湖北省随州市湖北麦达尔化工有限公司,3名工人在造粒机内进行维修作业时,造粒机突然通电开始运转,造成3人死亡。

1990年9月29日,江苏省句容县化肥厂,工人在装窑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一氧化碳中毒,造成2人死亡。、电灯线短路引起着火

2012年6月4日,某加油站发生火灾事故,引起连续7 次爆炸,火势持续长达4个多小时,一辆油罐车烧毁报废,另1辆油罐车严重受损,部分建筑物烧毁倒塌。

此次火灾是由于油品储藏室的电灯线路短路产生电花 火,引燃了储藏室里的油气,接着油桶又发生爆炸。

简析:这是一起责任事故。其主要原因是:油品储藏室 安装了普通电气设备,且线路技术状况不良,发生短路引起 的。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地下室灯开关产生的火花引起爆炸

2011年7月23日15:17,某石油公司在闹市区一座加油 站发生爆炸,4人死亡,12人受伤。

现场勘查发现,加油站东南侧加油机下方输油的竖管焊 缝开裂漏油。漏出油品渗入地下室,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地下室电灯开关开启时产生的电火花点燃可燃气体爆炸起火。

简析:这是一起因设备检查维修不到位引发的责任事 故。22日夜已经发现汽油渗人地下室,但没有查明泄漏的 真正原因及时消除隐患,当加油站职工进人地下室开灯时引 起爆炸着火。其教训是:应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 意识,严格按章操作,加强安全管理。另外,加油站是否要 建地下室?地下室的电器是否应采用防爆型?加油站地下室 大多数没有考虑通风问题,也没有考虑防爆问题,在某些情 况下地下室是会积聚油气的。、电灯开关产生的火花引燃油气发生爆炸

2010年12月23日,某石油公司加油站发生爆炸,烧伤 3人。

经现场勘查,加油站有一段管为没有用砂子回填,在值 班室门前有一眼检查井;加油机输油管焊缝开裂漏油,产生 大量油气,油气从检查井内散发,审人值班室,打开电灯时

电火花引燃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起火。

简析:这是一起因加油站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和安全管

理不落实引发的责任技术事故。其技术问题是加油站总体布

局和配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管沟没有用砂子回填(设计上没

有要求); 责任问题是20日下午就发现值班室有油气味,但

没有查找原因,消除隐患。23日晚当值班职工开灯时引起

爆炸着火。

4、防爆接线盒未加密封垫引发爆炸

2009年10月 14日下午,某县石油公司加油站,加油员 准备为一辆解放车加90号汽油,当加油站计数器转动回零 时,加油机内突然爆炸,随即管沟内油气发生爆炸。

简析:这是一起责任技术事故。其主要原因和教训是:

(1)加油机防爆接线盒未加密封垫,接线盒电源输人、输出口密封不严。加油员取下加油枪启动电动机时,接线盒 内产生的火花引燃油气,致使加油机突然爆炸。

(2)加油机渗漏,管沟内未填充砂子,油气积聚,管沟 内油气随加油机发生爆炸。

(3)加油机内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及时修复或更换密 封垫;管沟内必须按照规定充填砂子。

(4)加油站普遍存在电气管理薄弱,电气管理人员素质 差。因此,加油站应加大对电气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电气 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碘钨灯照明引燃油气爆炸

2009年6月12日,广州某加油站在情罐作业时,作业 人员使用碘钨灯在罐口照明,加油站安全负责人出面制止,并将碘钨灯没收。但施工人员未听劝告,又找来一只同样的 碘钨灯使用。碘钨灯高温表面引燃油气发生爆炸,当场1人 死亡,3人轻伤。

简析:这是一起因违章使用灯具造成的外方责任事故。其主要原因和教训是:

(1)施工人员违章使用碘钨灯照明是引发事故的直接 原因。

(2)近年来,由于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 程引发的事故屡有发生。这说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差,对施 工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同时也说明加油站对施工安全监督 不力。、断电引起管沟油气爆炸

2010年9月11日15:00左右,某县石油公司加油站电 火花引燃油气发生爆炸事故。

二.加油站概况

该加油站有直接埋设在地下的金属卧式油罐3个。在油 罐的人孔部位设操作井,人孔盖板上安装有进油管、测量 孔、出油管、安全阀等。与加油机连接的输油管、控制电 缆、动力电缆设于同一管沟内,并穿过建筑物。管沟上盖钢 筋混凝土盖板。加油站平面布置见图l-3。

2.爆炸发生经过

加油站接卸油时,因安全阀阻力大,卸油速度慢,便把 测量孔打开排气。2009年 9月 11日 15:00左右,3号油罐接 卸了4油罐车汽油,计16t。在切断电源的瞬间发生着火,将操作工的手和脸烧伤。当工人跑出营业室时,配电室爆 炸,气浪将隔墙推倒,门及营业室的玻璃全部炸碎,屋面受 损。紧接着3号油罐操作并起火。值班员用3具8kg干粉灭 火器将火扑灭。从爆炸到火被扑灭共计5分钟,灭火时间 3分钟。

3简析损失与教训

这是一起设计和管理问题引发的责任技术事故。其教 训是:

(1)这次爆炸起火事故损失主要是烧伤1人,烧伤面积 13%,属轻伤。

(2)输油管、电缆在同一条管沟内敷设是发生事故的主 要原因。输油管、电缆、排水在同一条管沟敷设发生的事故 较多,按规范禁止这种做法。如果在管沟内回填砂子或隔 断,油气就不会进人配电室,断电时产生的电火花也就不会 成为爆炸的点火源。

(3)配电室门窗与油气产生源的安全距离,一定要符合 规范要求。否则,油气会进人配电室引发事故。另外,站 房内良好的通风,也是加油站预防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安全技 术措施。

7、加油站地下油罐室爆炸

2010年6月16日10:20,某石油公司加油站发生地下油 罐室爆炸事故。

1.加油站概现

该加油站建于1966年,油罐设在地下室内。油罐室进 出口用钢筋混凝土盖板覆盖。输油管线在管沟内敷设,一端 通地下室油罐,一端通加油机,中间有一挡墙被老鼠打通,实际没有隔离。油罐排气管直径DN25,排气不畅。测量孔 设在油罐人孔盖板上,与接卸油管共用连接短管。接卸油管 引至室外,卸油时打开油罐测量孔盖,自流到油罐内,油气 排人油罐室,室内油气浓度很大。事故后实测油气浓度,油 罐室内为 9%,管沟内加油机处为 1%。

2.爆炸经过与原因

(1)爆炸经过。2010年 6月 16日上午上班后,一台加 油机正常加油,一台加油机数码不显示。约10:00左右,2 名修理工将加油机故障排除,向站长报告,计数器已修好,但电机不转动。站长到现场检查,发现电机有问题,让修理 工将电源切断,把电机拆下来修理。这时有2台小轿车来站 加油,影响工作正常进行。10:20左右,第一台小轿车加完 油后离开加油机5m左右,第2台小轿车正要加油时,听到 爆炸声,同时看到地下油罐室进出口上空飞起砂石,并有黑 烟。全站20多人跑到现场,用消防砂、水泥将地下室进出 口和卸油口封闭。消防队赶到时,火已熄灭。为防止复燃监 视了6h。

(2)爆炸原因。油罐室油气浓度达 9%,管沟内加油机 处油气浓度1%,管沟和油罐室相通。当时油罐室附近无 人,没有任何操作,不会有产生引起爆炸的点火源。据分析 应是加油机处电器火花点燃了管沟内油气,火焰传播到油罐 室内,引起爆燃而发生爆炸。

3.简析损失和教训

这是一起因电器引起的责任技术事故。

(1)地下油罐室进出口处爆炸,将一块 0.8m x 0.5X 0.1m钢筋混凝土板掀开,飞起砂石,冒出一股火。火焰把 晒衣服绳子烧断,把小树叶烧焦,并引燃一把扫帚,没有造 成直接经济损失。

(2)加油站油罐设置油罐室,特别是地下油罐室是很不 安全的。这次火灾,就是因为油罐室积聚了油气,遇点火源 而发生爆炸。新建加油站时,油罐应采取直埋式,旧加油站 的油罐室也应加以回填,消除不安全因素。

(3)加油站内设置的管沟,特别是相互连通的管沟是很 不安全的。管沟易于积聚油气,一旦发生爆炸易造成事故扩 大蔓延。加油站的输油管直采用直埋式,采用管沟时,应用 细砂回填或加以隔断。

(4)因加油站已使用20年,油罐室和管沟不安全因素 太多。事后将油罐、管线、加油机更新,将油罐室拆除,管 沟内用细砂回填,消除了不安全因素。防爆灯落地引起爆炸

2012年12月18日9:12,某油库22号半地下油罐在准备通风清洗时发生爆炸,造成1 名油库干部、l名地方施工队人员死亡,油罐和油罐室报废。

1.事故概况

某油库共有半地下油罐 6个,编号为 18号至 23号,容量均为 2000m3,储存 95号航空 汽油、90号车用汽油。11月8日,油库与某公司签订了对6个油罐进行内防腐施工的协议

书。11月21日至12月15日,将21号油罐改造完毕,拟于12月16日对22号油罐进行改

造。22号油罐为立式拱顶金属油罐,油罐室下部有水平通道,通道长8.2m,宽1.251n,高

2.45m;通道口设有向内开防护门,油罐室安装向外开钢质密闭门,储存90号车用汽油。

12月17日16:00,22号油罐内油料倒空。根据油库工作安排,18日上午做油罐防腐施

工前的通风。8:00某公司施工人员黄某、陆某和油库现场安全监督员蒋某将通风机安装于

22号油罐掩体顶部的采光孔。试机正常后,将通风机留在掩体外顶部(未通电)。

8:35左右,黄、陆、蒋三人一同走进油罐水平通道,陆某在通道墙壁上(距油罐下部

人孔口水平距离4.1m、距地面高2.2m处)钉上水泥钉子(钉长9cm、直径0.8cm),黄某将

接通了电源重2.5kg的防爆灯挂到钉子上。然后黄、陆两人将油罐人孔盖打开,由陆某移

至通道口外。约8:50黄、陆、蒋三人在油罐室人孔口一起观察了罐内情况,油罐底周围 有少量残油。

据幸存者陆某回忆说,约9:12我们一行三人在离开油罐室的水平通道时(陆某在前,黄

某在中,蒋某在后〕,听到蒋某对黄某说把防爆灯带出去。随后就听到防爆灯坠地的破碎声,同时感到身后有热浪,出于本能意识向门口奔去,就在左脚跨出门的同时,感到被一股更大的热浪推出门外,身后的大门也迅速关闭,蒋某和黄某被关在内面而无法出来。约5m1n后,又听到沉闷的响声,同时有砖块飞出。油罐爆炸后相对位置见图1—l。

图11 油罐爆炸后相对位置示意图

此时,前去检查准备工作的副主任孟某发现出事立即报警,并召集现场附近进行收发油

作业的干部、战士前去救援。部队收到警报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抢救。约9:25市消防大

队赶到,迅速实施抢救,用破碎机打开防护门,在防护门内侧救出2人,黄某已经当场死

亡,蒋某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9:35事态得到控制。

2.事故原因

陆、黄和蒋三人拆卸开油罐底部人孔时,油罐内的油气向油罐室及水平通道扩散,在油

罐室及水平通道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爆灯意外坠落到地上,防爆玻璃罩及灯泡破碎,炽热的灯丝点火源引爆水平通道内的爆炸性混合气体,爆炸从水平通道迅速向油罐室及油罐

内传播,产生高温和巨大爆炸压力,将局部罐体及混凝土拱顶损坏,并将水平通道内开防护

门关死。此时油罐内剩余残油在高温下急剧蒸发,外部空气从油罐室第一次爆炸产生的裂口

处以及采光孔等处进人,持续混合4-5分钟后形成新的爆炸性混合气体,被第一次爆炸后产

生的高温、余火点燃发生爆炸。这次爆炸使整个油罐顶板和油罐壁板全部分离,油罐彻底损

坏,并把近2/5钢筋混凝土拱顶完全掀开。

3.简析教训

这是一起因违反“清罐’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引发的外方责任事故。这样说并不是油库没 有责任。其教训是:

(1)这次“清罐”作业组织很不严密,各项准备手续不全,没有按《军队油库油罐清洗、除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规定的程序办事。如没有“清罐”作业领导小组负责人,没有办 理开工作业证,没有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清罐’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并按规定 审批。

(2)《军队油库油罐清洗、除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对作业程序有明确要求,必须先清

除底油——排除可燃气体——测定可燃气体浓度达到安全要求——办理开工作业证——实施

具体作业。但此次的“清罐”作业方案,将上述作业程序要求完全颠倒了,当作业人员打开油

罐人孔发现有残油时,没有清除残油,没有立即封闭人孔,造成油气外逸,使水平通道、油

罐室空间内充满爆炸性混合气体。

(3)对外来施工队伍在油库进行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油库的统一安全管理,油库对安

全工作负总责”也有明确要求。《军队油库油罐清洗、除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规定,“作业

前,必须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但

油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知施工队缺乏油罐清洗工作经验,仍将安全责任整个承包给施工

队,也没有进行组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相应的考核,放弃履行安全监管的职责,把作业 安全寄托于施工队。同时,对油罐通风清洗准备这样重要的环节,库领导没有亲临现场监督

检查,违反了“现场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负责清罐作业的组织协调,指定班(组)长和安全

员,填写报批开工作业证,签发班(组)作业证,对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危及安 全的问题,不得擅离职守”。

(4)承担此次防腐施工任务的地方公司,不具备从事防腐施工的资质,油库在选用时没

能把好关,违反了《军队油库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中“油库招请外来施工队时,必须

验证施工队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考察施工队技术、管理能力和安全施工保证体系”。两名

施工人员,没有进行防爆电气方面的专业培训,在油罐人孔敞开,油气外溢(此时属0级场

所)的情况下,没有进行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就盲目作业,违反了《军用油库爆炸危险场所电

气安全规程》中“0级场所不得使用任何电器设备”的规定。同时,油罐室顶部的采光孔没有

打开(5个只开了互个),造成油罐室通风、采光不良。将固定安装的防爆灯具当作防爆手提

灯具使用,造成防爆灯具落地,灯罩和灯泡摔碎,形成点火源。

(5)出事油罐安全设施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如油罐透气管工艺不合理、排水沟没有作封

围处理,测量口没有引到油罐室外,油罐室密闭门、水平通道防护门开向设置错误等。这些

严重的安全隐患,长期未作整治,导致事发时通道内的2人因防护门开向错误而无法逃离,最终致死。

(6)事故大部分是在作业时发生的。“清罐”作业包含多种危险因素,相应的预防和应急

措施必不可少,但油库事先没有建立预案。事发后,2人被困在通道内,油库却无破门工具

错失了救人的最佳时机。最后,依靠地方消防力量用破碎机打开防护门,救出二人,但为时 已晚。

9、万立方米油罐清除罐底油泥时发生爆炸

2012年10月26日晚,某石化公司供销公司106原油库402号万方油罐爆炸起火,1人

烧死,4人烧伤,其中1人重伤,3人轻伤。

当晚10名民工在402号油罐内清理油罐底部厚达50cm的油泥。一位现场人员分析说,爆炸起火是稀释油泥使用的电机火花引燃油气发生的。

大火于27日1:00得到控制,但燃烧的是402号油罐底部的油泥,温度高,余火极难完

全清除,30min后复燃。灭火期间出现多次反复,数十辆消防车和百名官兵轮番进行喷射泡

沫和干粉,火势控制工作一直持续到27日下午。同时,外围工作是集中力量隔离和降温,防止火势扩散而引起距离起火油罐100m处一座相同容积的储油罐着火。

简析:这是一起因违章使用电器引发的责任事故。其教训是清除油罐底部的油泥是一项

较困难的工作,如果采用方法不当就可能引发事故。因此,必须采取妥当的清除方法,制订

严格的作业程序和操作规程,并切实落实。

10、地下室灯开关产生的火花引起爆炸

201l年7月23日15:17,某石化公司在闹市区一座加油站发生爆炸,4人死亡,12人 受伤。

现场勘察发现,加油站东南侧加油机下方输油的竖管焊缝开裂漏油。漏出油品渗入地下

室,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地下室电灯开关开启时产生的电火花点燃可燃气体爆炸起火。

简析:这是一起因设备检查维修不到位引发的责任事故。22日夜已经发现汽油渗人地

下室,但没有查明泄漏的真正原因及时消除隐患,当加油站职工进人地下室开灯时引起爆炸

着火。其教训是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章操作,加强安全管理。另

外,加油站是否要建地下室?地下室的电器是否应采用防爆型?加油站地下室大多数没有考

虑通风问题,也没有考虑防爆问题,在某些情况下地下室是会积聚油气的,这就成为不安全

隐患,这个问题拟在“规范”中加以体现。

11、不防爆灯具造成爆炸

11年11月 15日,某综合仓库与地方防腐保温公司签订了 5座 100 m3卧式金属油罐内

防腐工程的承包合同,并于当日开工。施工中没有使用油库提供的防爆灯具,而使用了普通灯具。15日9:15,4号油罐即将涂刷完第一道底层油漆时,发生涂料(氯磺化聚乙烯涂料,X-1溶剂)气体爆燃,造成罐内作业的2名工人受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简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涂刷涂料的过程中未按规定通风,造成可燃气体在罐 内积聚;二是仓库为施工提供了防爆灯具,但施工单位在罐内使用了36V普通照明灯,造

成了爆炸事故。这是一起外方责任事故。

12、断电引起管沟爆炸

2009年9月18日18:00左右,某市石油公司发生加油站管沟爆炸事故。

1.加油站概况

该加油站位于山坡底下,公路旁边,主要经营汽油、柴油、润滑油。储油罐设在半山坡

上,与站房相距约以Dm,位差约10m。原设计为自流卸油,自流加油,流量表计量,后来在站房前增建了雨棚,安装了电动加油机。该加油站有 6座 25m3金属卧式油罐,安装在油罐室内,其中4个汽油罐,2个柴油罐。加油站设4台电动加油机,其中汽油3台,柴油1台。输油管敷设在管沟内,加油机供电线路也没于同一管沟。管沟途经煤炭公司的堆煤场,进入油罐室时设有隔离密封墙。加油站平面布置见图1—2。

l-2 加油站平面布置示意图

2.爆炸发生经过

2009年9月

H

18:00左右,加油站结束一天的营业,职工已完成下班前的清理工作,多数职工已离站下班,值班员检查现场后,到配电室切断加油机电源的瞬间听到爆炸声,紧接着听到了第二次爆炸声。值班员跑出配电室时,发现加油机处有火,立即报警,并向石油公司领导报告,然后提上干粉灭火器去灭火。时间不长,市消防队和公司领导先后赶到现场,这时值班员才想起油罐前阀门尚未关闭,跑到油罐室关闭了油罐前阀门。由于切断了油源,很快将火扑灭。

3.简析原因与教训

(1)爆炸之所以发生是由于点火源与爆炸性油气混合气体结合所致。经事后调查,加油

机与输油管连接处长期渗漏,油气在400m管沟中积聚,形成了爆炸性油气混合气体,为爆

炸提供了可燃物;设在管沟中的加油机供电线路,在检查井内有一接头,严重烧毁,检查井

盖爆炸时掀开,且从检查井内电线接头处有发射状的烟气擦迹。这就是说事故原点在电线接

头处,即值班员切断电源时,电线接头接触不良产生火花点燃了爆炸性混合气体而发生爆

炸,火焰在管沟内传播过程中又发生了第二次爆炸。

(2)爆炸发生后检查油罐室时,发现罐室内有1人油气中毒身亡(据说是铁路职工);2 台加油机烧损较为严重,已无修复价值;站房玻璃几乎全部破碎;管沟盖板掀出约30m。

(3)输油管和电线绝对不允许设置在同一管沟内。这起事故就是由于电线接头接触不良

产生电火花而引发。如果电线与输油管不在同一管沟设置,这起事故就可以避免。

(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配电线路,必须符合场所防爆等级的相应要求。该加油站

采用铝芯绝缘电线作为加油机的动力线,是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正确的做法是采用铜芯电缆

销装或铜芯护套电线钢管配线。

(5)从事故检查情况看,该加油站设备设施维修较差,管理松懈。加油机与输油管连接

处渗漏,油罐前阀门渗漏,油罐室和管沟内油气刺眼;罐室内油气中毒亡人,加油站院内堆

放着可燃物,这种情况如不改变,迟早还是要出问题的。综合上述分析,这是一起因电线接

头接触不良产生火花引发的责任事故。

13、断电引起管沟油气爆炸

2008年9月11日15:m左右,某县石油公司加油站电火花引燃油气发生爆炸事故。

1.加油站概况

该加油站有直接埋设在地下的金属卧式油罐3个。在油罐的人孔部位设操作井,人孔盖板上安装有进油管、测量孔、出油管、安全阀等。与加油机连接的输油管、控制电缆、动力电缆设于同一管沟内,并穿过建筑物。管沟上盖钢筋混凝土盖板。加油站平面布置见图1一4。

图l-4 加油站平面布置示意图

2.爆炸发生经过:

加油站接卸油时,因安全阀阻力大,卸油速度慢,便把测量孔打开排气。2008年9月11日15:00左右,3号油罐接卸了4油罐车汽油.计16t。在切断市源的瞬间发生着火,将操作工的手和脸烧伤。当工人跑出营业室时,配电室爆炸,气浪将隔墙推倒,门及营业室的玻璃全部炸碎,屋面受损。紧接着3号油罐操作井起火。值班员用3具8kg干粉灭火器将火扑灭。从爆炸到火被扑灭共计5min,灭火时间3min。

3.简析损失与教训

这是一起设计和管理问题引发的责任技术事故。其教训是:

(1)这次爆炸起火事故损失主要是烧伤二人,烧伤面积13%,属轻伤。

(2)输油管、电缆在同一条管沟内敷设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输油管、电缆、排水在

同一条管沟敷设发生的事故较多,“规范”禁止这种做法。如果在管沟内回填砂子或隔断,油

气就不会进人配电室,断电时产生的电火花也就不会成为爆炸的点火源。

(3)配电室门窗与油气产生源的安全距离,一定要符合规范要求。否则,油气会进人

配电室引发事故。另外,站房内良好的通风,也是加油站预防或减少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 措施。

14,2013年3月1日,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鸿燊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硫酸储罐爆炸泄漏事故,导致7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企业未取得工商注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办理了临时占地手续外,项目可研、环评、安全评价、设计等相关手续均未办理。

15、,2012年12月31日,山西省潞城市山西潞安集团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苯胺泄漏事故,造成区域环境污染事件,直接经济损失约235.92万元。事故直接原因虽然是事故储罐进料管道上的金属软管破裂导致的,但经调查发现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当班员工18个小时不巡检)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未严格落实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16、2012年2月2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4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59万元。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公司从业人员不具备化工生产的专业技能。该公司车间主任和重要岗位员工多为周边村里的农民(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缺乏化工生产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未经有效的安全教育培训即上岗作业,把危险程度较低的生产过程变成了高度危险的生产过程,针对突发异常情况,缺乏及时有效应对紧急情况的知识和能力,最终导致事故发生。17、2008年8月26日,广西河池市广维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59人受伤,厂区附近3公里范围共11500多名群众疏散,直接经济损失7586万元。事后调查发现,该起事故与罐区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到位有直接关系,事故储罐没有安装液位、温度、压力测量监控仪表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表。,2010年7月16日,辽宁省大连市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罐区发生的输油管道爆炸事故,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1名作业人员失踪、1名消防战士牺牲。该起事故是未严格执行变更管理程序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事故单位的原油硫化氢脱除剂的活性组分由有机胺类变更为双氧水,脱除剂组分发生了变更,加注过程操作条件也发生了变化,但企业没有针对这些变更进行风险分析,也没有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导致了在加剂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大火持续燃烧15个小时,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

2012年5月26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跃龙化学有限公司中毒事故,导致2人死亡。事故原因是尾气吸收岗位因有毒气体外逸并在密闭空间积聚,导致当班操作人员中毒,当班职工在组织救援的过程中因防范措施不当,盲目施救,致使3名救援人员在施救过程中相继中毒。

18、,2011年11月6日,吉林省松原市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气体分馏车间发生爆炸引起火灾,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6人轻伤。事后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气体分馏装置存在硫化氢腐蚀,事发前曾出现硫化氢严重超标现象,企业没有据此缩短设备监测检查周期,排查隐患,加强维护保养,充分暴露出企业隐患治理工作没有落实到位,为事故发生埋下伏笔。

19、,2010年5月9日,上海中石化高桥分公司炼油事业部储运2号罐区石脑油储罐火灾事故,造成1613#罐罐顶掀开,1615#罐罐顶局部开裂,经济损失60余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是1613#油罐铝制浮盘腐蚀穿孔,造成罐内硫化亚铁遇空气自燃。事故企业2003年至事发时只做过一次内壁防腐,石脑油罐罐壁和铝制浮盘严重腐蚀,一直带病运行,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011年7月1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海油炼化公司惠州炼油分公司芳烃联合装置火灾事故,造成重整生成油分离塔塔底泵的轴承、密封及进出口管线及附近管线、电缆及管廊结构等损毁。直接原因是重整生成油分离塔塔底泵非驱动端的止推轴承损坏,造成轴剧烈振动和轴位移,导致该泵非驱动端的两级机械密封的严重损坏造成泄漏,泄漏的介质遇到轴套与密封端盖发生硬摩擦产生的高温导致着火。但是调查发现,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DCS通道不足,仪表系统没有按照规范设置泵的机械密封油罐低液位信号,进入控制室的信号只设置了状态显示,没有声光报警,致使控制室值班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0,2010年11月20日,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二厂2#聚合厂房内发生了空间爆炸,造成4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经济损失2500万元。虽然事故直接原因是位于2#聚合厂房四层南侧待出料的9号釜顶部氯乙烯单体进料管与总排空管控制阀下连接的上弯头焊缝开裂导致氯乙烯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漏进9号釜一层东侧出料泵旁的混凝土柱上的聚合釜出料泵启动开关,产生电气火花,引起厂房内的氯乙烯气体空间爆炸,但是本应起到报警作用的泄漏气体检测仪却没有发出报警,未起到预防事故发生的作用,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1、2010年6月29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炼油厂原油输转站1个3万立方米的原油罐在清罐作业过程中,发生可燃气体爆燃事故,致使罐内作业人员3人死亡、7人受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作业现场负责人在没有监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带领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作业,同时,在“有限空间作业票”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督卡”上的安全措施未落实,用阀门代替盲板,就签字确认,使工人在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环境里作业,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2、2010年7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事故,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受损。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缺失,施工队伍盲目施工,现场作业负责人在明知拆除地块内有地下丙烯管道的情况下,不顾危险,违章指挥,野蛮操作,造成管道被挖穿,从而酿成重大事故。

23、严2008年9月14日,辽宁省辽阳市金航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2人受轻伤。事故原因就是在滴加异辛醇进行硝化反应的过程中,当班操作工违章脱岗,反应失控时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导致的。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事故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即事故发生的处理及归档制度,事故处理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主要是指对已发生事故的分析、处理等一系列管理活动。包括对事故的报告、抢救调查、分析、结案处理、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事故建档、统计等工作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为使公司事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事故的报告

1、适用范围:公司内部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

2、流程

2.1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直接或逐级向部门安全负责人汇报。

2.2部门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类型的不同,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对事故进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若是轻微的安全事故,部门安全负责人要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若是重大或紧急安全事故(如火灾、严重工伤等),部门安全负责人必须在2个小时内上报公司安全委员会。

2.3任何人员有义务如实提供相关事故的情况和资料,同时必须协助公安部门和公司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3、事故报告的内容与方式

3.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2事故的详细经过、损害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3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3.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3.5事故报告人及时间。事故现场的抢救和保护

1、事故紧急处理

1.1根据事故致害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人员伤亡的增加。

1.2火灾紧急处理:

1.2.1关掉总电源(油阀)。

1.2.2打碎报警玻璃,通知值.勤保安报警。

1.2.3火灾情况可以控制时,在场管理人员组织员工就近找灭火器协助灭火组灭火,同时组织员工把公司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1.2.4火灾情况失去控制时,所有人员在疏导组的指挥下就近撤离现场。

1.3电击伤紧急处理

1.3.1通知相关负责人,以便及时向外界报警。1.3.2切断电源,用绝缘物挑开、分离电器、电线。1.3.3神志清醒的伤员,应卧床休息,做密切观察。1.3.4对于呼吸停止的伤员要给予人工呼吸,对于心脏停止的伤员要给予体外心脏按压。

1.4其他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处理,但首先现场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要由组织、有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

2、现场保护

2.1事故现场是提供有关物证的主要场所,要严加保护,由疏导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2.2事故现场的各种物品必须尽量保持事故结束时的原来的状态。

2.3清理事故现场应在调查组确认后方可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

事故调查与处理

1、目的

掌握事故发生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事故预防措施。

2、事故调查组组成 组长:安全主任或总经理

成员:具备与事故相关的专业知识、与事故部门或人员没有直接关系的公司安全委员会内成员(人数5~10人)。

3、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3.1调查组到事故现场勘察,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相关事故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不得阻碍、干涉调查的正常进行。3.2调查组在调查事故时,要坚持实事求是,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要坚持自己的判断,不受外界影响。

3.3调查组要收集如下材料:

3.3.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包括事故部门、发生地点、相关人员的基本资料、事故发生期间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

3.3.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材料,包括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的情况、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工作环境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相关人员在发生事故前的健康与精神状态、其他有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3.4调查组收集完相关材料后,根据材料反应的情况,对事故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事故的原因、事故的责任部门或人员、纠正预防措施的确定和对相关人员如何进行培训、教育。

3.5调查组根据事故分析的结果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对相关部门和个人做出处理意见,上交人事行政部;若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部门和个人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3.6根据事故的原因,调查组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同时监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3.7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一般事故由公司安全主任签字后,上交文控中心进行存档;死亡、重伤事故经调查组全体成员和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上交相关安全主管部门。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格式及撰写要求

1、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核心内容应反映对事故的调查分析结果。

2、根据事故的严重与复杂程度,分为专项调查和综合事故调查两种,一般事故用综合事故调查报告,重大事故用综合事故调查报告和专项调查报告。

3、专项调查报告内容主要侧重于事故发生过程、事故鉴定、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责任、事故预防措施等。

4、事故综合调查报告书格式如下:

资料归档。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安全主任将下列事故资料归入档案: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

3、事故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物证、人证材料。

6、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材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处分决定和受处分人的检查材料。

11、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和文件。

12、注明参加调查组的人员姓名、职务、单位。事故综合调查报告书 事故发生日期: 报告书撰写日期: 报告书编号: 附:事故调查报告书相关项目填写内容:

1、事故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类别及严重程度、伤亡情况、停工或损失工作日、经济损失情况、总损失、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

2、事故发生过程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当时的环境条件、什么物体或物质有什么不安全状态、受伤害人或其他人有什么不安全行为、事故发生之前、之时乃至之后的事件经过、人的伤害是怎样造成的、以及其他必要的说明。

3、事故发生原因:可按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进行分类论述,也可按物的原因、人的原因和管理的原因进行分类论述;事故的主要原因。

4、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按责任人分别叙述:责任人姓名、所从事的工和及任职情况、主要应负的责任、处理建议。

5、事故预防措施:从管理、法规执行、技术、教育等方面分析应采取的措施。

6、事故调查组成员:成员的姓名、工作岗位,职务,在调查组中的职务。

第四篇:成都市危险化学品事故

成都市危险化学品事故

灾难应急预案

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7年12月

目 录

1.总则 1.1目的 1.2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臵与职责 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2.3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2.4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3.预警预防 3.1事故分级 3.2预警预防机制 3.3预警预防行动 4.信息报告

4.1报告程序和时限 4.2报告内容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5.2 响应程序 5.3指挥和协调 5.4现场处臵 5.5通信

5.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5.7群众的安全防护

5.8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5.9 信息发布 5.10 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救援装备保障 6.3应急队伍保障 6.4交通运输保障 6.5医疗卫生保障 6.6治安保障 6.7物资保障 6.8技术储备与保障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臵 7.2 保险赔付 7.3 调查总结 8.宣传、培训和演练 9.附则 9.1 监督检查 9.2奖励与责任追究 9.3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9.4预案管理 9.5 制定与解释部门 9.6 预案实施时间 10.附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目的

为规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有关机构职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府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安监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处臵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3)整合资源,协同应对。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的作用,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和共享,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切实提高应急处臵能力。1.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臵等过程发生的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2)超出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急处臵能力的事故灾难;(3)跨区(市)县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事故灾难;

(4)市安监局认为需要处臵的事故灾难。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设臵与职责

在市政府及市安监委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负责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市安监局设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承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的具体工作。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组 长: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调处、综合监督处、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市化学品登记中心。

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与有关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分析事故紧急状态和确定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上报事故情况并请求援助等。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职责:负责成都市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日常工作;参与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和信息,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承办事故结案工作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应急值守,保证24小时值班;负责向市委、市政府、省安监局上报或向有关部门通报事故信息;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做好跟踪续报工作;保障市安监局内网、外网的畅通运行。

政策法规处职责:负责与市委宣传部和驻蓉中央媒体、省、市级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负责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协调处职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家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

综合监督处职责: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公路、水运、铁路、民航)过程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况和信息,参与上述行业的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承办事故结案工作和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监察支队职责: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企业有无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情况;查处隐患,严格执法;参与事故调查,负责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查处。

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职责:负责彭州、出江应急救援中队参与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指挥工作。

市化学品登记中心职责:提供与事故相关的危险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级别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有关部门(机构)职责按照《成都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执行。

区(市)县安监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臵机构与职责,比照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臵机构与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由当地安监部门确定。

2.3应急救援专家组及职责 2.3.1应急救援专家组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专家由成都市安全生产专家组专家和发生事故企业的专家组成。(联系方式见附录)

2.3.2应急救援专家组职责

接受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当好参谋;协助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判断事故危害发展的趋势、程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应急救援措施和建议;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

2.4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按事故灾难等级和分级响应原则,由相应的区(市)县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全面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由熟悉事故现场情况的有关领导具体负责现场抢救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市安监局报告事故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报请市安监局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发生的事故灾难涉及多个领域、跨多个地区或影响特别恶劣,必要时由市安监委办或者市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3.预警预防

3.1事故分级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3.1.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臵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

3.1.2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臵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50~100人中毒、或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等。

3.1.3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臵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3.1.4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臵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2预警预防机制

(1)建立政府领导指挥、危险化学品企业预防、专业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灾难预防控制体系。

(2)建立市、区(市)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协调指挥、预测预警、信息传输与处理、视频实时传输、会议和办公自动化;建立事故灾难信息综合数据库。

(3)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治理措施。

(4)建立事故灾难评价、评估体系,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要实施重点监控。

(5)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为依托,开展事故灾难监测预警、应急处臵技术和救援装备研究。鼓励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危险化学品行业专家积极为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3预警预防行动

区(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到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应按规定立即上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预防行动。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接到可能导致Ⅳ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事态可能演化为Ⅲ级或Ⅱ级事故灾难时,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并抄报市政府应急办、市安监局。

4.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信息由事发地安监局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成都市安监局。市安监局经统计核实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

4.1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区(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市)县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市安监局接报后,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省安监局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4.2报告内容

事故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故灾难的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态发展趋势、处臵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见、领导到现场情况、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5.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发生Ⅰ、Ⅱ级事故及险情,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同时启动。发生Ⅲ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决定。区(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及时实施救援。

5.2 响应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区(市)县政府、相关部门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相应的应急预案规定进入响应程序。

市安监局接到Ⅲ级(含Ⅲ级)以上事故信息后:(1)立即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监局报告;

(2)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市化学品登记中心和省、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3)通知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4)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5.3指挥和协调

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抢救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立即启动企业预案,组织先期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人民政府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救。

5.4现场处臵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臵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针对上述三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其一般处臵方案和各自处臵方案要点分别如下:

5.4.1 危险化学品事故一般处臵方案

一、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单位、地址、事故引发物质、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二、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建立警戒区域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1)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应有专人警戒。(2)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它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

(3)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4)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热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三、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

(1)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

(2)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

(3)不要在低洼处滞留。

(4)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和着火区。

(5)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四、现场控制。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和急救方法。现场控制与急救的注意事项:

(1)选择有利地形设臵急救点;(2)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3)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4)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5)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

(6)当现场有人受到危险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以下处理:

(7)迅速将患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8)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心脏按摩。

(9)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10)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冻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11)当人员发生烧伤时,应迅速将患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清洁布覆盖创伤面,避免伤面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12)口服者,可根据物料性质,对症处理。(13)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五、泄漏处理。危险化学品泄漏后,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也可能造成伤害,对可燃物质,还有引发火灾爆炸的可能,因此,对泄漏事故应及时、正确处理,防止事故扩大。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部分。泄漏现场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

•(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2)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

•(3)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掩护。

(4)泄漏源的控制。如果有可能的话,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

(5)泄漏物的处理。现场泄漏物要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臵,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5.4.2 火灾事故处臵方案要点(1)确定火灾发生的位臵;(2)确定引发火灾的原因;

(3)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4)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臵的专业技术专家类别;(5)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6)确定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7)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9)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10)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1)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5.4.3 爆炸事故处臵方案要点(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性爆炸、化学性爆炸);(3)确定引发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臵的专业技术专家类别;(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9)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5.4.4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臵方案要点(1)确定泄漏源的位臵;

(2)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臵的专业技术专家类别;(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5.5通信

市安监局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当地各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有关专家以及事故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联系方式见附录)5.6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5.8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故发生地和支援的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处理,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5.9 信息发布

按照《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执行。5.10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抢救现场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臵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臵工作完成后,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信息保障

各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抓紧建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保证应急指挥决策、视频音频和数据等通信传输的通畅。做好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抓好应急救援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处理等工作。

6.2 技术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各专业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应急装备和设施。各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加强应急装备建设。6.3应急队伍保障

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依托,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充分发挥当地其他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适应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需要的应急救援队伍。

武警的消防队伍、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部队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救援力量,成都市矿山救护彭州、出江中队是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补充力量。

6.4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公安、交通部门为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应急物资运输提供交通方便,保证应急需要。

6.5医疗卫生保障

由市卫生局组织事故发生地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应急处臵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医疗救护队伍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急救,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治疗。

6.6社会治安保障

根据事故灾难发生状况和应急救援需要,事发地公安机关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群众疏散转移工作。

6.7救援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成都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按照《成都市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处臵;应急救援经费按照《成都市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处臵。

6.8人员安全保障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

7.后期处置

7.1 善后处臵

事故发生地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善后处臵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善后处臵工作包括人员安臵、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善后处臵经费由事故单位承担。

7.2 保险赔付

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机构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及时进行理赔。

7.3 调查总结

重大事故灾难由市政府协助省政府或省政府授权的部门进行调查;较大事故灾难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调查;一般事故灾难由区(市)县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必要时由市政府直接调查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指挥部对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并在1周内向市指挥部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接报和抢险过程、抢救组织指挥、应急预案执行情况、抢险各阶段采取的主要措施、抢险效果、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经验教训和改进的措施及建议。市指挥部在1周内向市政府和省安监局书面报告。

8.宣传、培训和演练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组织有关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减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各类应急演练和专业人员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市安监局提交书面总结;市安监局根据当年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特点,适时组织演练。

9.附则

9.1 监督检查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相关危险化学品企业制定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情况进行监督、抽查。9.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应急处臵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在应急救援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2)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3)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灾难信息的;

(4)拒不执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7)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8)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9.3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危险化学品事故:由一种或数种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9.4预案管理

市安监局每两年或必要时对预案进行评审、修订,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9.5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安监局制定、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9.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附录(略)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

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

分析

化学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它与农业、国防、轻工、纺织和建筑等行业都有密切的关系, 其产品已经并将继续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 不论是现在还是将来, 化学工业都是发展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化学工业还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 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需求决定生产, 日益增长的需求不仅促进了化学工业的发展, 也推动了化工企业的发展, 化工企业数量近几年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从业人员也不断增长, 与此同时, 化工企业发生的事故也在不断增长, 危险化学品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对人民群众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防范危险学品事故的发生, 降低其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 将是一个越来越迫切的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的特点

化工企业运用化学方法从事产品的生产, 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中间产和产品, 大多数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 有些化学物质还对人体存在着不程度的危害。化工企业生产与其他行业企业生产还有所不同, 具有高温高压、毒害性腐蚀性、生产连续性等特点, 比较容易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事故一旦发生, 比其他行业企业事故具有更大的危险性, 常常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事故。

化工企业在生产经营以及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上,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生产原料具有特殊性

化工企业生产使用的原材料以及半成品和成品, 种类繁多,并且绝大部分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的危险化学品, 这不仅对这些原材料、燃料在生产过程中的使用、储存和运输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而且对中间产品和成品的使用、储存和运输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生产过程具有危险性

在化工企业的生产过程中, 所要求的工艺条件极为严格甚至苛刻, 有些化学反应在高温、高压下进行, 有的要在低温、高真空度下进行。在生产过程中稍有不慎, 就容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 酿成巨大的灾难。

(三)生产设备、设施具有复杂性

化工企业的一个显著特点, 就是各种各样的管道纵横交错,大大小小的压力容器遍布全厂, 化工产品的生产需经过化合、聚合、高温、高压等程序, 生产过程复杂, 生产设备、设施也复杂。大量设备设施的应用, 虽然减轻了操作人员劳动强度, 提高了生产效率, 但一旦失控, 就会造成各种事故。据美国石油保险协会对炼油厂火灾爆炸事故的统计表明, 因控制系统失灵而造成事故的达6.1%。

(四)生产方式具有严密性

目前的化工生产方式, 已经从过去落后的坛坛罐罐的手工操作、间断生产, 转变为高度自动化、连续化生产, 生产设备由敞开式变为密闭式, 生产装置从室内走向露天, 生产操作由分散控制变为集中控制, 同时也由人工手动操作变为仪表自动操作, 进而发展为计算机控制, 从而进一步要求操作严格周密, 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 否则就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 化工企业生产的这些特点不仅不会改变, 反而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进一步强化。因此, 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和其他相关过程中, 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保证安全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从事故案例来看, 化工企业常见事故与其他行业企业常见事故在事故原因上没有显著的差别和根本的不同。

(一)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原因, 主要有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两个方面。1.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2)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使用不安全设备, 手代替工具操作, 物体存放不当,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违反操作规定, 分散注意力, 忽视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 不安全装束等。其中, 违章作业、维护不周、操作失误这三个原因, 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在化工企业塔槽釜爆炸事故中, 违章作业、维护不周、操作失误又有不同的具体情况。

1)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的主要表现如下: ①未对设备进行置换或置换不彻底就试车或打开人孔进行焊接检修,空气进入塔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爆炸。由此发生爆炸事故的次数最多。

②用可燃性气体(如合成系统的精炼气、碳化系统的变换气)补压、试压、试漏。

③未作动火分析、动火处理(如未加盲板将检修设备与生产系统进行隔离, 或盲板质量差, 或采用石棉板做盲板), 未办理动火证就动火作业。

④带压紧固设备的阀门和法兰的螺栓。⑤盲目追求产量, 超压、超负荷运行。

⑥擅自放低贮槽液位, 使水封不起作用或因岗位间没有很好配合, 造成压缩机、泵抽负, 使空气进入设备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⑦设备运行中离岗, 没有及时发现设备内工艺参数的变化,致使系统过氧爆炸。

2)维护不周

维护不周的主要表现如下: ①设备运行中, 因仪表接管漏气、阀门密封不严等引起可燃性气体泄漏。

②未及时清理沉积物, 使管道堵塞,造成设备真空度上升, 空气通过水封进入煤气管道和设备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或高温下引起积炭自燃爆炸。

③仪表装置失灵、损坏, 如氢气自动放空装置损坏, 空气进入;开车时造气炉煤气下行阀失灵, 致使氧含量提高;缩合罐的真空管道上的止回阀失灵, 部分水进入罐内引起激烈化学反应而爆炸, 铜液液位计破裂而引爆。

④不凝性气体没有排出或排尽, 导致超压爆炸。⑤用环氧树脂作防腐剂, 涂在设备上引起着火。

⑥设备长期贮存, 温度过高引起自聚反应, 或充装可燃性液化气体过满, 高温下贮存和运输中气体受热膨胀, 压力剧升而导致爆炸。

⑦油蒸气排放源向大气中排放的油蒸气积累以及失控, 残留品的挥发, 使油罐区周围形成易燃易爆体系, 在油罐作业搅动时, 使沉积的油气挥发, 遇焊渣闪燃着火。

⑧存在点火源, 主要指焊火、机动车尾气火花、静电消除装置失灵发生静电放电、雷击起火和其他点火源, 如铁器相互碰撞、钉子鞋与路面摩擦产生的火星等。

3)操作失误

操作失误的主要表现如下:

①设备置换清扫时, 置换顺序错误。

②操作中错开阀门, 或开关阀门不及时, 或开关阀门顺序错误, 致使设备憋压或气体曳流超压, 引起物理爆炸。

③投料过快或加料不均匀引起温度剧增, 或使设备内母液凝 固。

④未及时排放冷凝水或操作不当, 使设备操作带水超压。

⑤由操作原因引起的压缩机、泵抽负, 使空气进入设备, 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⑥过早地停泵停水, 造成设备局部过热、烧熔、穿孔。⑦投错物料, 使其在回收工序中受热分解爆炸。⑧错开油罐出口阀, 导致冒顶外溢, 遇明火爆炸。2.间接原因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 劳动组织不合理。

(3)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 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 有的事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很清楚, 有的事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则很模糊。大多数事故中,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只有一个, 而有的事故其直接原因可能不限于一个。一般来讲, 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较多, 往往是由于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事故发生发展过程及责任

事故的发生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任何事故的发生都存在以下三个阶段:

1.前兆阶段

导致灾害和事故爆发的因素逐渐积累的阶段, 就是前兆阶段。任何伤亡事故都有前兆, 只是在显露程度上有所区别。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就是尽早发现和识别事故的前兆。因为处于前兆阶段的事故最容易控制甚至予以消灭, 所以企业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以期发现隐患,采取针对措施, 从而达到防止事故发生的目的。

2.爆发阶段

这一阶段只有一瞬间, 事故往往以极快的速度和极高的强度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大多集中在这一阶段。这一阶段具有意外性和紧急性的特

点。

3.持续阶段

即灾害和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仍然存在的阶段。灾害和事故往往会持续较长的时间, 持续阶段越长, 所造成的危害越大, 要消除后果也需要花费很大的力量。例如伤亡事故的抢救、善后处理、事故现场清理以及恢复生产等都属于持续阶段。事故发生后, 需要确定事故责任者。事故责任者包括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行为与事故 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主要责任者是指造成不安全状态的人和有不安全行为的人, 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的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为领导责任者,一般根据间接原因确定领导责任。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 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的, 为主要责任者。

下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应首先追究领导者的责任:(1)工人没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或未经工种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

(3)安全措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

(4)设备严重失修或超负荷运转。

(5)对事故熟视无睹, 不采取措施, 或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致使重复发生同类事故。

(6)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下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 玩忽职守。

(3)擅自开动机器设备, 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虽然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操作者身上, 但事故是由多种因素构成的。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也有多层次的间接原因, 尤其是安全管理上的原因。事故发生后, 吸取事故教训, 从安全管理上和企业领导者查找原因, 对于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具有重要意义;不能推卸责任, 将责任完全归结于操作者, 这样将不利于对事故的预防。

2007年度危险化学品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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