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叠水煤矿瓦斯应急预案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叠 水 煤 矿
瓦 斯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吕 志 审 核:卢来德 批 准:罗发国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目 录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1 组织机构及职责……………………………………………………2 预防与预警…………………………………………………………5 信息报告程序………………………………………………………7 应急处臵……………………………………………………………8 应急保障 …………………………………………………………10
曲靖市麒麟区叠水煤矿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是煤形成过程中伴生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性,瓦斯灾害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天敌。一旦发生瓦斯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也是难以估量的。
附:瓦斯爆炸三要素
(1)、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2)、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3)、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 ℃)或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 0.28mJ)。
二、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救人优先、妥善避难、安全撤退”的原则抢险救灾。(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特成立瓦斯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组 长:吕云付
副组长:陈中平、李世忠、卢来德、罗发明
成 员:杨堃、余留安、杨加正、余加顺、杨飞及本煤矿全体兼职救护队队员。
2、指挥机构及职责
(1)、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应参照综合预案的指挥机构设臵,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来到之前,由值班副矿长负责指挥。
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全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授指挥部报告。②、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③、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④、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⑤、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⑥、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⑦、完成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结合瓦斯爆炸的实际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可设五个救灾小组:
a、通信供电主扇组 3 ①、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各采区变电所供电系统图。
②、确保井下通信畅通,一日发生瓦斯爆炸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根据矿长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b、通风组
①、负责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②、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
③、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c、安全撤退组
①、负责按指挥部要求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并及时汇报。
②、要求各部门撤退前将动力、主副风机馈电开关打到零位开闭锁,同时关闭供水阀门。d、后勤保障组
①、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且保质保量到位。
②、负责救援人员的食宿安排工作。e、安全保卫组
①、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作战 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井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企业应急救授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②、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切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实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杜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 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企业总调度室。(9)、建立完善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矿井采掘抽关系要 合理,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抽放技术、抽放工艺、抽放方法,抽放效果必须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布臵工作面回采。要合理布臵钻场和钻孔,提高矿井瓦斯抽放率,减小风排瓦斯压力。(10)、加强掘进于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装臵。
2、预警行动
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
(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烷最小点燃温度650~750℃。
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五、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副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副矿长的指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 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六、应急处臵
1、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Ⅱ级响应。
(3)、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Ⅲ级响应。(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围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Ⅳ级响应。
2、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矿井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 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3、处臵措施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闭区瓦斯聚集。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2)、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4)、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火区。火区用水封闭,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同时,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9(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七、应急保障
1、应急物资保障
煤矿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煤矿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第二篇:煤矿瓦斯、煤尘发生事故应急预案
XX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2.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爆炸事故主要有瓦斯窒息、瓦斯爆炸、瓦斯煤尘爆炸等,在地面炸药的运输、存放也有爆炸危险。
煤矿生产中,瓦斯、煤尘爆炸是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灾害,一旦发生窒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其造成的政治、经济以及资源上的损失往往是难以估量的。2.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由本预案中设置的指挥中心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相关单位要做好事故救援的协调组织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必要时可请求省内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2.3.1 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煤矿救护中队、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2.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救护中队和矿抢险救灾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组人员赶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救灾工作共分5个组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负责组织救治伤员,安抚受害者家属。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组
员:
职责任务:(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2.3预防与预警
2.3.1危险源监测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瓦斯涌出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防科。由调度室、通防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杜绝瓦斯积聚、瓦斯超限及煤尘堆积现场发生。
3、通防科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通防检查,对发现的瓦斯异常、煤尘堆积等现象,立即汇报并督促生产单位进行处理。2.3.2预防措施
1、通风系统管理:
(1)加强通风系统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消灭不合理串联通风,海域扩大区杜绝串联通风。
(2)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保证两巷通风断面,确保工作面风量达到要求。采区主要回风巷断面变化时,要及早安排返修。
2、局部通风管理:
所有掘进工作面及撤面地点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风机自动切换,生产单位机电工每天必须做一次风机自动切换及风电闭锁试验,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各掘进工作面运转、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必须安设“风电闭锁”装置及风机开停传感器并确保好用。
3、瓦斯检查
建全通风瓦斯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配足专职瓦斯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与管理制度,强化现场的瓦斯检查,防止局部瓦斯积聚,杜绝超限作业。
4、完善监测系统,通过KJ95型瓦斯监测系统对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的瓦斯管理情况实施动态监测监控。加强监测系统管理,保证系统的灵敏可靠和正常运行。
5、加大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尘措施,减少煤尘产生量,防治煤尘沉积。
通过采取以上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时跟踪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及粉尘治理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2.3.3 预警行动
2.4.3.1 事故预警的条件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2.4.3.2 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防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 2.4.3.3 信息的发布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工作人员撤退并将事故预兆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发现或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立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
2.5 信息报告程序
1、重大险情或特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中队、矿医务室,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在5min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矿长、调度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矿抢险救灾队及有关单位负责人。3、1h内将事故主要情况及大体原因上报县经贸局、市行办、鲁东分局。2.6应急响应 2.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2.6.2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他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媒体公布。2.6.3处置程序: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3(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10)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瓦斯、煤尘爆炸时的避灾路线:
a.掘进头→ 运输巷→670进石门→东大巷副巷→井底大车场→斜井→地面
b.掘进头→470提升下山→470集中提升下山→斜井→地面
2、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通防科科长、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排放局部积存瓦斯方案,并由通防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4、救护中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瓦斯、煤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瓦斯、煤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排放局部积存的瓦斯,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
a.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尘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c.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d.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2.7后期处置
1、安全科、通防科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办公室、工会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报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局协助维持秩序。2.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防科负责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配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事故发生后,通防科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
2、供销科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后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的供应。
3、抢险救灾队 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井下运输。
4、办公室、供销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第三章
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应急预案 3.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旦因供电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导致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采掘工作面可能因停风而造成瓦斯积聚、瓦斯超限,甚至可能引发瓦斯、煤尘爆炸等恶性事故。3.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一旦事故发生,调度室、监控中心、通防科等相关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本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时间停电停风后,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其它事故时,按相应预案执行。3.3 应急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市行办应急救援指挥部、××××煤矿救护中队、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3.3.1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一旦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处理分5个小组进行
1、技术处理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立即组织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危害程度等。
(2)组织区域内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煤矿救灾队并配合救护队进行事故抢险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
(1)负责调集人员、车辆及救灾物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保证井上下运输通畅。
(2)负责与外单位的协调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
组
员:
职责任务:(1)组织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
成员:
职责任务: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3.3预防与预警 3.3.1危险源监控
1、机电科要搞好风井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查及维修,值班风机司机要24h不间断观察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保证风机正常运转。
2、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管理,对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实行24h监控。3.3.2预警行动
1、任何人、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一旦发现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矿井负压迅速降低等故障时,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防科、机电科。
2、井下工作人员一旦发现工作地点风量异常减少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防科、机电科组织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3、一旦证实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间达到10min以上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3.4应急响应
3.4.1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指示,由矿调度室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中。
2、矿调度室和应急指挥中心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
3、指挥中心研究、决策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3.4.2事故处理程序
1、凡未经批准的风井风机停止运转,不论时间长短均属于无计划停风,一旦发生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需采取如下措施:
(1)、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及机电科、通防科,同时通知应急指挥中心的各位成员,各成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情况,研究、部署和组织事故抢救处理工作。
(2)、事故发生后,停风范围内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到采区进风大巷并汇报矿调度室。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司机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立即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运转。风井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风机值班司机在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经矿调度室同意后,应立即按程序进行一次启动操作。若启动操作失败,请示矿调度室进行倒换风机,若操作再次失败,则倒换备用供电回路启动风机。如果停风时间超过10min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以上时,矿调度室值班领导必须立即电话通知受停风影响的地点,立即切断工作地点的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然后通知值班电工切断停风采区总电源。在经瓦斯检查人员查明停风区主要巷道、硐室瓦斯情况,并采取措施排除积聚的瓦斯后,方可重新启动主要通风机。
(4)、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时,风井井筒防爆盖要及时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主要通风机停风后,调度室要尽快查明主要通风机停风原因,进行处理;同时及时向矿负责人汇报,通知救护中队做好进行事故处理的准备工作。调度室调度员在事故处理过 6 程中,要及时了解事故现场处理进展情况,并做好详细的调度记录,填写好事故统计台帐,随时将情况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按照总指挥的指示要求调度指挥事故抢险。
(6)、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矿总工程师必须组织安全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室、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总结经验教训,3日内由机电科负责将停风原因、处理结果、防范措施进行通报。
(7)、机电科、通防科要按《规程》要求对主要通风机、回风井防爆盖、安全出口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保证灵活可靠。通防科要对井下通风设施全面进行检查,保证通风系统正常、稳定。
2、一旦因供电原因导致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1)、调度室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汇报后,应迅速通知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同时联系值班电工,以便抓紧恢复供电,并报告矿领导,请示井下人员是否全部升井。
(2)、井下各地点工作人员,接到调度室撤人通知后,由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迅速组织人员撤到全风压新鲜风流中,在独头巷道工作人员,还必须将局部通风机开关打上闭锁,并在距门子口不超过2m处设置栅栏,做好“禁止入内”标记,而后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停电原因并落实供电制度。撤人、汇报等工作均由现场负责人负责组织完成,接到调度室通知而不撤人、汇报的,对现场负责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3)、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斯检查员在对包片范围内各独头巷道停风、撤人情况检查完毕,确认无误后,及时向调度室、通防科汇报,并请示待命地点,在规定待命地点待命。
(4)、如风机停风超过10min,风井司机快速将风井防爆盖和防爆门打开,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工作完毕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5)、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斯检查员负责独头巷道的瓦斯检查及排放工作。若主要通风机停风时间小于0.5h且现场工作人员未升井,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后,瓦检员可与现场兼职瓦检员联合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情况。否则,瓦斯检查员应在指定地点待命,与救护队员汇合后,联合进行独头巷道的气体检查工作。
(6)进入独头巷道内检查气体,应遵守以下规定:
a:必须检查自救器是否完好。兼职瓦检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专职瓦检员在前负责检查气体,兼职瓦检员在后负责监护;如果根据上条要求,需救护队员与专职瓦检员联合行动时,由救护队员佩带氧气呼吸器在前检查气体,瓦检员在后监护。二人均要前后保持3~5m距离,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渐检查测定,切勿深入太远,当发现瓦斯浓度达到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停止检测,立即返回。并电话汇报调度室,安排救护队下井由救护队按要求进行气体检查。
b:进入停风巷道内要时刻注意巷道帮、顶及支架状态,避免引起一切坚硬物体的撞击。
c: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时,应同时检查氧气,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7%时,人员必须撤出,经汇报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d: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小于1%且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由瓦检员通知调度室供电,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道的正常通风。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3%,则要立即撤出,汇报通防科及调度室,待通防科编制安全措施并经批准后再行处理。若检查巷道内瓦斯浓度在1%—3%之间,汇报通防科及调度室后,由救护队员和瓦检员按措施进行排放,直到排放完为止。
e:恢复通风后,瓦斯检查员要对独头巷道内气体进行检查,只有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经现场跟班电工检查完好,方可恢复供电,并汇报调度室,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现场。
3、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不经调度室通知,井下各变电所均不得擅自供电。
4、发生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事故后,矿总工程师、通风工程师、机电工程师、救护队负责人、通防科科长必须在调度室统一指挥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在调度室负责指挥井下停、送电工作。
5、如因供电系统故障导致风井主要通风机停风,矿井恢复供电后,要先向风井主要通风机供电。供电前,矿调度室按照矿总工程师的要求安排井下排放瓦斯人员对井下主要进、回风道进行瓦斯检查,在主要进、回风道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通知风井主要通风机司机迅速将风井防爆盖及人行通道风门关闭,然后启动回风井主要通风机,恢复井下通风。
6、人员撤离
风井主要通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矿调度室必须通知受停风影响的人员全部撤离到水平进风大巷内,采掘工作面人员由当班班组长和安监员负责撤到进风大巷内,采区内部其他工作人员也须通知撤离。
8、撤除路线及待命地点为:
风井风机停止运转时,人员撤离路线(后为待命地点,以下同):
a.掘进头→ 石门
b.4 掘进头→ 0提升下山
受停风影响的人员撤离完毕后,由班组长组织将本单位人员撤离情况汇报矿调度室。通风工区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在人员停留地点检查瓦斯浓度及通风情况,并汇报矿调度室,按照规程规定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立即组织人员升井,并请求救护队处理;安监员负责监督责任范围内人员撤离情况,严禁人员在停风区内逗留。
9、瓦斯管理措施
(1)、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后,专职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按照技术规定对机电硐室、采煤工作面及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严格进行瓦斯检查,报矿调度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是否恢复送电、生产。
当主要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达到2h,或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时间小于2h,但工作面迎头瓦斯浓度达到2%,矿调度室必须通知救护中队进行探查、排放瓦斯。
当主要通风机停风造成井下局部通风巷道停风小于2h,并且井下各地点瓦斯不超限,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探查、恢复通风,探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逐段排查,逐段进入。
(2)、排放瓦斯措施:
①.在主要通风机恢复运转以后,由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对井下各变电所进行检查,在需供电地点10m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的情况下,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上级变电所对该变电所或变电站恢复供电,未经调度室批准,各变电所不得擅自送电,各独头巷道不得擅自恢复通风。
②.局部通风地点恢复通风前,由两名救护队员进入巷道内检查气体,并迅速将检查结果汇报矿调度室,经调度室批准后,现场排放瓦斯工作可按以下要求进行。
③.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可以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间断送风5~6次后恢复该巷的正常通风。
④.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但不大于3%,则首先将巷道门子口以外第一节风筒接头断开,然后启动局部通风机,由救护队员控制断开处风筒口闭合断面大小,以限制送入迎头的新鲜风量,从而控制排放瓦斯量,在此同时瓦检员在巷道门子口风流混合处用光谱式瓦检仪不间断检查瓦斯,发现瓦斯浓度大于1%,立即通知救护队员减少送入风量,如此排放,直至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子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并且持续30min以上,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 8 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可确认排放及恢复通风工作完成。
⑤.若经检查巷道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则按以下措施处理:
a.调度室组织通防科、机电科、技术科、安全科等部门,确定排放瓦斯风流经过路线,在排放瓦斯前,通知变电所不得对该路线送电,并通知有关区队严禁任何人进入排瓦斯风流经过巷道。
b.由矿调度室通知救护中队对该地点增加队员,进行瓦斯排放,参加排放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
c.排放瓦斯前,在巷道门子口混合风流中,距巷道顶板300mm处,悬挂两台经校准的瓦斯检查仪,而后由救护队员按本措施第4条的要求排放瓦斯,当门子口处断开的风筒全部闭合后独头巷道门子口以里瓦斯浓度仍稳定在1%以下时,救护队员及瓦检员进入独头巷道,对巷道内风筒状况及气体情况进行检查,若经检查,巷道内风筒接设完好,瓦斯浓度小于1%、氧气浓度达到20%、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巷道内供电系统及电气设备完好,由瓦检员汇报矿调度室, 经调度室批准后,可由机电工恢复巷道内设备的供电。
d.井下各地点瓦斯排放完后,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联合对采煤面和有机电设备的回风巷道进行气体检查,气体正常后,由瓦斯检查员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向上述地点供电。
⑥、其它:
a.对串联通风的独头巷道,必须顺风流方向依次恢复通风。对同一采区内,相邻的两个或多个掘进工作面,要安排瓦斯风流流经方向依次恢复供风。
b.矿井主要通风机未恢复运转前,井下待命人员要随时检查待命地点氧气及其它气体情况,发现氧气浓度低于18%,或其它气体浓度超规程允许浓度时,要立即撤离,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c.排放瓦斯前,调度室要安排井下安监员、区队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瓦斯排放回风流进行人员排查,回风流中人员全部撤出后,汇报调度室,并在指定地点蹲点堵人。以上工作完成后,方可进行瓦斯排放。
d.如独头瓦斯浓度不超限,并且停风时间不超过2h,各独头恢复通风由瓦斯检查员负责完成,否则由瓦斯检查员和救护队员共同完成。3.5后期处置
事故结束后,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负责制定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6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监控中心要保证矿井通讯系统及监测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
2、机电科要按规定定期对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搞好风机及附属设施的日常检修及维护。
3、通防科要搞好光谱式瓦斯检测仪的维护保养,确保好用。
第三篇:煤矿瓦斯超限预案
煤矿瓦斯超限预案
2013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应采取措施..........................1
一、矿瓦斯治理专门机构..................................1
二、超限汇报程序和应采取措施............................1
三、汇报内容............................................2
四、防止瓦斯超限的主要措施..............................3
五、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4
第二章 瓦斯超限预警设置......................................5 第三章 瓦斯超限预警处置与分析................................6 第四章 瓦斯超限分析制度......................................7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保障职工人身安全,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即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在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提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把瓦斯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如下预案:
第一章
瓦斯超限汇报程序及应采取措施
一、矿瓦斯治理专门机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 员: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开掘副总、机电副总、地测副总、调度室、通防管理科、技术科、安全监察部、机电科、通风区、抽采区,各职能科室(区队)负责人
瓦斯治理机构负责制订矿井瓦斯治理有关措施,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各项瓦斯治理指示精神,负责落实矿井瓦斯治理所需要的人、财、物等,检查瓦斯治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对不按要求作业的单位及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直至进行处分。要定期召开矿井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定期开展矿井瓦斯治理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分析及进行处理。
二、超限汇报程序和应采取措施
当发现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时,瓦斯员、井下带班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及时电话汇报矿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值班员接到报告或发现瓦斯超限后汇报程序:生产调度→通防科长或值班人员→通风区长或值班区干(瓦斯抽采系统故障报抽采区区长或值班区干)→通风副总→总工→安全矿长→矿长→张矿集团生产调度。
生产调度值班员接到报告后要把情况及时汇报矿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和值班矿领导。
1.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时,由值班矿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处理。通风区及有关区队的跟班区队干必须立即赶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排放瓦斯参加人员有:跟班矿领导、通风区跟班区干、通风区技术员、瓦斯员、安全检查员、安全监测工、生产单位机电人员。
2.当瓦斯超限浓度大于1.5%小于3%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主管部门领导、通风区和有关生产区队的跟班区队干必须立即赶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排放瓦斯参加人员有: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矿山救护队、安监科长、通风区长、通防科长、机电科长、通风技术员、瓦斯员、生产单位负责人。
3.当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或以上时,由总工程师、通风副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主管副总以上领导、通风区和有关生产区队的跟班区队干必须立即赶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如需排放瓦斯参加人员有:集团公司通风部、矿山救护队、矿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安监科长、通风区长、通防科长、机电科长、通风技术员、瓦斯员、生产单位负责人。
4.瓦斯超限后,瓦斯员应立即通知现场作业人员和班长组织人员及时安全撤离,然后查明超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班长负责现场确认断电和撤人工作,汇报矿生产调度室。现场任何人员必须做到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超限区域,矿生产调度值班员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和值班矿领导,生产调度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各项指令。如不能立即处理要执行张矿集团瓦斯排放三级管理制度。
三、汇报内容
1.接受汇报和向上汇报瓦斯超限,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
2.瓦斯员或现场作业人员汇报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等。
3.生产调度、通风调度值班员接受瓦斯员或瓦斯超限现场工作人员汇报记录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向上汇报记录内容包括:汇报时间、接受汇报人、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治理措施、下达措施执行命令、现场指挥人员、瓦斯治理结果、下达恢复供电和复产命令等。通风调度还应记录:超限传感器编号、断电时间、复电时间、超限时长等信息。
4.矿主要负责人、部门、区队联系电话见附表
四、防止瓦斯超限的主要措施 ㈠、加强通风管理
1.按核定的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不超能力生产。
2.加强通风管理,合理调配风量,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风量,确保涌出的瓦斯浓度在安全值以下。
3.建立测风制度,至少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风量的测定,以便掌握各用风地点的风量变化,及时调整风量。4.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实现分区通风,消灭串联通风、扩散通风。
5.加强主扇运行维护及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完好。6.加强巷道贯通的通风管理,按照《规程》规定,做好贯通前、贯通时、贯通后的通风系统调整及瓦斯检查工作。
7.加强局部通风管理
⑴局部通风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确保掘进面正常通风。
⑵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起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风筒符合规定,且风机安装有风电闭锁装置。局扇通风机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风机正常运行,未经通风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
⑶加强供电系统计划性检修,严格执行检修规章制度,做好计划停电停风的安全措施。
㈡、防止瓦斯超限积聚
1.加强瓦斯检测,保证每个采掘工作面有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设一名班长对矿井巡回检查,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2.按《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仪,进行自动连续监测;同时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实现瓦斯超限断电。
3.对废巷、盲巷及采空区要及时进行封闭,对采煤工作面隅角、采煤机滚筒附近和低风速巷顶板附近积聚的瓦斯要及时处理。
4.加强排放瓦斯管理,排放瓦斯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并严格按规定措施执行。
5.加强瓦斯抽放管理,合理调整瓦斯抽放参数,增加抽放量、减少风排瓦斯。6.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炭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恢复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严禁在停风区或瓦斯超限的区域内作业。
五、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突知识的培训,让职工熟知瓦斯异常涌出的规律、防范措施以及避灾路线。
2.制定下发各项管理制度:防突员管理制度、瓦斯断电检查制度、电气失爆检查制度、“一通三防”专题会议制度、调度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跟班制度、职工培训制度,严格按要求执行和实施。
3.实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⑴ 在突出煤层煤巷掘进作业中,必须先打超前钻孔,探明前方构造、对煤体瓦斯卸压、预抽、预测,然后再掘进。
⑵ 加强支护质量管理,减小煤体支承压力,避免片帮现象。⑶ 安排专人测定抽放孔打钻时及掘进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瓦斯涌出情况,观测总结显现规律;调度室三班记录打钻、掘进过程中的动力现象和瓦斯涌出情况,有异常情况及时撤离人员。
⑷ 按要求配置瓦斯突出测定仪,进行防突预测预报和防突效果检验。
⑸ 让每一位职工都佩戴压缩氧自救器,增强自身保护。⑹ 在危险区域的进回风联络巷处安设反向风门。⑺ 设置双风机双电源。
⑻ 完善避难救灾系统,构建避难所、设置压风自救系统。⑼ 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和放炮停电制度。
第二章
瓦斯超限预警设置
1.矿井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通风地点瓦斯报警浓度及以上时,属于瓦斯超限。达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报警浓度值的80%时,属于瓦斯预警。在达到瓦斯预警浓度之前通风调度值班员要及时发现问题通知所在地点瓦斯员采取措施。
2.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
4.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
(1)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流及综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2)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
(3)矿井总回风巷及一翼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4)采煤工作面进风预警浓度设0.4%;
(5)处于回风流中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4%;(6)瓦斯抽放泵站内瓦斯预警浓度设0.4%。
(7)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瓦斯预警浓度设0.8%。
第三章
瓦斯超限预警处置与分析
1.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通风区汇报,并就近通知跟班矿长、跟班区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接到汇报后通风调度汇报程序:生产调度→通防科长或值班人员→通风区长或值班区干(瓦斯抽采系统故障报抽采区区长或值班区干)→通风副总。
2.跟班矿长、跟班区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地点,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预防瓦斯超限。
3.回采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限产(包括控制爆破量或割煤量)、控制施工作业强度等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或通风巷道垮塌造成风量不足发生瓦斯预警,则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或维修失修巷道,保证正常供风量。
4.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利用变频风机)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增风措施,降低瓦斯浓度;若属打钻、出煤等施工作业增加了瓦斯涌出量,则首先停止作业或控制施工作业强度,再采取增风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5.因施工地质、抽排瓦斯钻孔等场所瓦斯达到预警值时,立即采取增风措施,将瓦斯控制在预警值以下。若因喷孔造成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或控制钻进,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6.采区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区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采掘作业,由值班矿长负责,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将瓦斯浓度控制在预警值以下。
7.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查明原因,对引起矿井或一翼回风巷预警的主要瓦斯源采取增风、限产、限掘等措施,保证预警区域内所有地点瓦斯均不超限。8.生产调度在接到井下预警报告后,必须及时通知现场跟班矿长和跟班区长组织处理,控制瓦斯浓度上升,防止瓦斯超限,同时向总工程师报告。
9.矿总工程师在接到关于瓦斯预警的报告后,必须立即督促现场查处预警问题,对处置情况进行跟踪。对瓦斯浓度达到了预警值的地点,要组织矿相关部门、区队进行分析,找出根本原因,采取措施,防止频繁预警和超限。
10.矿调度室必须将预警处置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交接班。
11.矿长对较长时间预警地点,要召集相关矿领导进行分析,对频繁发生预警地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现场预警处置不力的跟班矿长和区干给予处罚。
第四章
瓦斯超限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治理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分析会,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追究责任,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凡事故必须进行分析。
1.一般瓦斯超限事故,瓦斯浓度小于1.5%的瓦斯超限事故,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会,通风副总、通防科长、安监科长、通风区区长、生产调度值班员、有关生产区队区队长、瓦斯员、现场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汇报总工程师、安监部、生产调度室。
2.对瓦斯浓度大于1.5%小于3%的瓦斯超限事故,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瓦斯超限原因分析会,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安全副总、通风副总、通防科长、安监科长、通风区区长、调度主任、有关生产区队区队长、瓦斯员、现场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处理结果汇报矿领导、安监部、生产调度室。3.瓦斯超限浓度达到3%及以上的瓦斯超限事故,张矿集团通防负责组织分析处理,除第一、二条规定的人员外,矿长参加事故分析。
4.事故分析原则:凡瓦斯超限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属个人失职违章,必须严肃处理,属管理环节的追究管理干部责任,由责任区队拿出整改措施。
5.事故分析处理执行《宣东二号煤矿防治瓦斯超限管理规定》、集团公司《瓦斯红线管理规定》等规定,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找出原因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重复出现。
第四篇: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大舍煤矿
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部门:技术科
编制日期:二0一0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二、可能发生的灾害
第二章 救灾组织机构
一、救灾总指挥部
二、救灾指挥组
三、救灾组
四、办公室及值班人员与救灾总指挥的关系
第三章 救灾指挥组成员职责
一、总指挥职责
七、医疗卫生组织指责
二、副总指挥职责
八、生活后勤组职责
三、救灾指挥组职责
九、治安保卫职责
四、通风调度组职责
十、政工组职责
五、抢险救灾组职责
十一、事故班组长职责
六、物资供应组职责
第四章 灾害分析 第五章 灾害预防措施 第六章 灾害处理 第七章 其它要求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矿井生产建设的正常运行,促进煤矿企业发展,预防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能有效地进行救灾工作,保证人员能迅速脱险,控制灾害事故范围,使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并尽快恢复生产,特编制此应预案。
二、可能发生的灾害
我矿主要以煤炭生产为主,矿井煤层经2006年瓦斯登记鉴定为高瓦斯矿井,煤层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8.73m/min吨,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09 m/min。因此瓦斯作为矿井的主要灾害,预案对瓦斯危险源进行分析,预防和处理作叙述。
33第二章 救灾组织机构
一、救灾指挥部
常设救灾指挥部办公地点:矿调度室 设救灾前沿指挥部办公地点:井口值班室
井下临时指挥部:根据灾情和灾害波及范围以及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由救灾指挥部确定。
二、救灾指挥组
1、总指挥:矿长
2、副总指挥:常务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安全技术负责人)
3、成员:矿属各班组、科室负责人
三、救灾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
组员:矿安全、生产、技术、矿山救护队及现场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组成抢险救灾组。
2、通讯调度组 组长:调度室主任
组员:调度室值班人员、通讯人员组成
3、物资供应组 组长:常务副矿长
组员:常务副矿长及仓库管理员组成
4、医务组:矿医务室及其它成员
5、生活后勤组: 组长:工会主席
组员:办公室及生活后勤服务人员。
6、治安保卫组: 组长:书记
组员:矿保卫科成员
7、政治组 组长:书记
组员:办公室及支部有关人员
四、调度室值班人员与救灾总指挥的关系
灾害发生后,在矿值班领导未到位之前,一切由调度室值班人员指挥,值班副矿长到位后矿长未到位之前,由值班副矿长指挥,矿长到位后,由矿长全权负责指挥。
第三章 救灾指挥组成员的职责
一、总指挥职责
1、全权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掌握全部灾情,决策救灾措施方案,指挥救灾的关键性行动。
2、在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征求矿救灾指挥部意见后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灾害的作战计划。
3、酌情调动全体有关干部、职工前往灾区抢救和调配材料设备支援灾区。
4、检查有关单位和部门执行任务的情况
5、听取灾区人员的汇报和副总指挥意见,判断了解除处理灾害的发展情况,如发现有新的情况立即采取新的对策措施,制定新的作战方案。
6、事故处理完毕后,向有关人员宣布消除战令,并下令恢复生产。
7、生产正常后,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和救灾总结会议。
二、副总指挥的职责
1、掌握全面情况、进行分析,制定措施,为总指挥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充分依据。
2、根据营救人员和处理灾害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灾害所需的人员待命。
3、听取灾区人员汇报和救灾指挥组成员的意见,根据灾情变化,提出补充措施和作战方案。
4、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5、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权,副总指挥按排列顺序先后代理之。
6、按照总指挥的指示,确定具体的救灾任务。
7、记录好抢险救灾的全过程。
8、制定恢复生产的措施计划。
三、救灾指挥组的职责
1、听取灾区人员汇报,了解情况、分析情况,向总指挥提出补充和修改救灾计划的建议,协助总指挥调配和平衡人力、物力。
2、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救灾措施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安全情况和不安全因素,作好记录并及时向正、副总指挥汇报。
3、督促和检查有关单位救灾的预备力量和物质准备。
4、记录好抢险救灾的全过程。
5、保证通讯系统畅通(包括临时电话)。
6、事故处理完毕,组织恢复生产。
四、通讯调度组的职责
1、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灾情报告后,负责立即将事故情况按规定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
2、负责在指定的地点,组织安装救灾电话。
3、及时准确的传达指挥部的作战命令。
4、保障救灾电话的畅通。
5、事故处理完毕后,传达消除作战命令和恢复生产的命令。
五、抢险救灾组的职责
1、在征求救灾指挥部意见后负责召集抢险救灾组人员,传达作战命令,严阵以待。
2、了解和掌握灾情,落实事故地点、性质、提出抢救救灾方案。
3、提出抢险救灾组人员进入灾区的路线,人员的避灾路线和位臵等意见。
4、负责停送电的指挥工作。
5、根据灾情变化,提出修改作战计划的修改意见。
6、事故处理完毕后,按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组织恢复生产前的通风、停送电、安全检查等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指挥部。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向矿总指挥部请示恢复生产。
六、物资供应组的职责
1、保障救灾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及时运输到位。
2、平时做好应急仓库内的物资储备量并保证质量,物料堆放排放整齐,便于急需时很快运出仓库。
3、按指挥部的命令,将物资迅速发送到指定地点。
4、接到通知后,立即将车辆准备好,发到指定地点待命。
5、服从指挥,保证救灾人员、物资及时抵运事故地点,满足救灾的需要。
七、医疗卫生组的职责
1、随时准备好应急医疗器材、药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质量,成立救灾临时医疗小组。
2、接到通知后,迅速组织临时医疗小组到指定地点对伤员进行救治,其他医务人员在本院待命,并准备出应急病房。
八、生活后勤组的职责
1、安排好参加抢救人员的生活。
2、配合矿医院设臵临时病房和生活物资。
3、准备好处理善后的一切工作和所需物资。
九、治安保卫组的职责
1、做好抢险救灾的治安保卫工作。
2、组织治安保卫人员,民兵维持治安,并按总指挥部的通知对指定地点(区)进行警戒。
3、保护救灾物资的运送。
十、政工组的职责
1、做好矿井灾害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2、抢险救灾期间,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稳定人心,防止地面发生群体性干扰抢险救灾工作。
3、做好恢复生产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职工树立必胜信心,排除畏难情绪,尽快恢复生产。
4、对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组织,纪律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十一、事故所在单位班组长的职责
1、将事故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发生时间、波及范围、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清楚地报告矿调度室。
2、负责查清事故区的人员数目、伤员情况等。
3、组织灾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自救,并将他们有组织、有秩序地带领到安全的地点,直至地面。
4、组织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完成指挥部安排的任务。
第四章 灾害分析
本单位存在的主要灾害由: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一、瓦斯爆炸
(一)瓦斯灾害的类型及危害
2006年矿井瓦斯检定结果,相对瓦斯涌出量0.68m/t,绝对瓦斯涌出量0.886 m/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1.28 m/t,绝对涌出量1.61 m/min,属低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瓦斯灾害类型主要有瓦斯爆炸、瓦斯燃烧、瓦斯窒息等。
1、瓦斯爆炸
瓦斯浓度达5%—16%,氧气浓度在12%以上,当遇到火源或火花,就会发生爆炸。
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火源(温度可达2000℃)、爆炸冲击波(最高达1.2Mpa),并造成矿井空气成分改变。高温火焰造成人员皮肤、呼吸器官和消化器官粘膜烧伤,并造成电气设备毁坏,形成二次火源,造成设备毁坏、支架倒塌、顶板冒落、通风系统破坏。瓦斯爆炸使氧气浓度降低,造成人员窒息,分解出的有毒有害气体使人中毒死亡。
2、瓦斯燃烧
当瓦斯浓度超过16%、氧气浓度不低于12%时,遇到火源会产生燃烧事故。
瓦斯燃烧的危害:导致作业人员烧伤或中毒窒息、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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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业场所有的电气设备与支护体,引发连锁灾害(瓦斯、煤尘爆炸、冒顶、火灾等)。
3、瓦斯窒息
瓦斯无色无味,不易被人发现,由于瓦斯(二氧化碳的大量存在,使空气中的氧气浓度大大降低,当氧气浓度低于一定浓度时,人就感觉呼吸困难、窒息,直至死亡。
(二)瓦斯灾害致因分析
A、产生瓦斯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裁决工作面布臵不合理,违反规程有关规定,存在不合理的集中生产,采用不合理的回采工艺,如串采、残采、带采等回采方法。存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采空区不能及时封闭。
2、通风系统管理不完善
矿井通风系统不稳定,通风设施管理不善,不按需分配风量,巷道冒落堵塞,风流短路,局部通风机随意停开,掘进工作面风筒脱节、漏风、被挤压。而不及时处理,风筒出风口距迎头太远,风量过小、风速低,导致掘进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致使瓦斯积聚。
3、超通风能力生产,采掘工作面布臵较多,超核定能力生产,以致于矿井供风不足,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
4、瓦斯检查制度执行不严
瓦斯检查员数量不足,空班、漏检;瓦检员思想与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不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甚至做假记录;瓦斯监控系统不可靠或出现故障处理不及时,不能发挥其作用。
5、瓦斯异常涌出,地质原因引起的瓦斯异常,掘进工作面新揭露煤层时,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边界的卸压线是,采空区内积存的瓦斯可能突然涌入采掘空间,造成瓦斯异常。
6、违章爆破
炮眼不装或少装泡泥,甚至用煤粉替代,最小抵抗线和用多母线爆破,进行裸露爆破或放连珠炮。采煤面虽分上、下段爆破,但间隔时间很短,造成放炮事故,引起瓦斯爆炸,不安规定处理瞎跑。
7、电器设备管理不好及机械设备摩擦产生火花、井下照明和机械设备的电源、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疏于管理、电气设备失爆或带电作业产生火花。以及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爆瓦斯。
8、火灾引发瓦斯事故
采空区和旧巷道不及时封闭,残煤自燃发火;密闭封闭不严漏风,导致采空区内自燃火灾,皮带、电缆着火等外因火灾引发瓦斯爆炸。
9、管理上的缺陷,职工安全意识薄弱,管理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监督检查力度不足,造成对瓦斯治理力度、职工管理不足,引发瓦斯爆炸,职工安全意识薄弱,违章擅自使用电器,拆卸矿灯等,引发瓦斯爆炸。
B、瓦斯超限的原因
(1)(2)(3)(4)(5)(6)(7)
第五篇:瓦斯应急预案
大成煤业有限公司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一大自然灾害,事故一旦形成和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面极大。根据其特性对其产生和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与分析,是防治遏制事故发生的一条根本途径。瓦斯爆炸事故主要有与以下五种因素有关:
(1)瓦斯固有危险源,如瓦斯涌出量。
(2)存在引燃瓦斯的点火源(瓦斯最低点火温度650-750℃)和火花(瓦斯最低点火能0.28mJ)。
(3)环境中氧气的浓度大于12%。
(4)瓦斯浓度处于爆炸极限范围内5%-16%。(5)空间容量大于等于0.5m3(6)管理漏洞。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瓦斯达到1%时应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瓦斯达到1.5%时应切断电源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救援人员应按照“紧急救灾、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灾。
(1)按照有关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和专业救护队伍进行抢救;(2)立即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3)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在籍巷道必有人。本着“先活者后亡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抢险。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必要的检测仪器,发现有关气体超限时,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当瓦斯浓度大于2%时要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确认灾区瓦斯浓度不再超限、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
(6)经过井下现场侦察确认井下没有明火,瓦斯浓度没有超限时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后要及时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必要时要进行反风。
(7)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救人。
(8)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的工作。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应该按照事故相应的响应等级及时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并成立相应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煤矿应根据政府急救援指挥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组成,应由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人员以及矿长和总工程师组成。
3.2煤矿指挥机构及职责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煤矿的应急指挥机构如下: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挥部职务
姓
名
矿职务 总
指
挥
王常富
矿
长
副 总 指 挥
高春生
总
工 副 总 指 挥
张苏洋
生产矿长 副 总 指 挥
赵建和
机电矿长
成员:
张四愣
张福生
牛宝贵
齐宾宾
崔红军
范少华
权建龙
赵降恩
张永祥
高保卫 3.2.1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应参照综合宝华煤业有限公司预案的指挥机构设置,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长、总工程师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之前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矿井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总经理授权的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3级以上响应要按照相应的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救援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2)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瓦斯爆炸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确实把防治瓦斯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瓦斯治理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一通三防”现代化水平,努力提高抗御瓦斯灾害的能力,防治瓦斯爆炸事故的能力。防止瓦斯积聚可采取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1)不断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使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施行分区通风,矿井、采区应有足够的风量,采掘工作面配风量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消除采掘工作面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加强巷道贯通后的通风管理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拒绝巷道出现无风、微风和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现象。
(2)严格落实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停送电的安全措施。因临时停电或其他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只有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制定瓦斯排放措施。
(3)排放瓦斯前必须制定专门的瓦斯排放措施,并按《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报批,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4)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巡回检查人员要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检查。
(5)矿井按规定配齐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下井人员要按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6)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瓦斯涌出 异常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设专职瓦斯检查员跟班检查瓦斯。
(7)加强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完好正常运行。各采掘工作面和机电峒室等要按要求上齐、上全监测探头,瓦斯断电功能做到数据准确、灵敏可靠。
(8)充分利用先进的通信技术发布矿井安全监测信息,各矿井要建立健全安全监测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规定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流程:配齐安全监测机房值班人员,保证安全监测机房24小时有人值班,并应确保监测主机超限声响报警功能正常。当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停产,迅速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将瓦斯超限的原因、处理情况、防范措施等反馈给煤矿总调度室。
(9)加强掘进工作面瓦斯管理,消灭掘进头瓦斯事故。
高瓦斯矿井必须完善“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 切换装置。
(10)在所有应设隔爆设施的地方设置爆水棚,一生发生煤尘爆炸,利用煤尘爆炸产生冲击波使其自然动作,将消焰剂弥撒于巷道空间,阻隔爆炸火焰的传播,实现隔绝煤尘连续爆炸的目的。
4.2 预警行动:
煤矿瓦斯爆炸的重大危险源主要是甲烷,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有:
(1)甲烷积聚超限且浓度达到5%-16%。
(2)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2%。(3)引燃引爆热源必须大于甲炕最小点燃温度650—750℃。在一般的矿井条件下,氧浓度是满足的,只要积聚的瓦斯达到爆炸浓度范围,同时具有引燃热源,就有发生瓦斯爆 炸事故的可能。因此,矿井须加强对瓦斯积聚程度的监测,一旦发现超标,就要发布事故预警,避免爆炸事故的发生。
5信息报告程序
矿井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将事故概况 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批示向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后的时间、地点、事故发后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调度室接到瓦斯爆炸事故汇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调度室集合,总指挥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1)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时,事故后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 II级响应。
(3)发生重在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3人以上、10以下 被困灾区,己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时,即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 下被困灾区,己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为IV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为发出预警通报的责任单位。当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的汇报后,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按应急预案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召集矿山救护大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派救护队员进入灾区侦察灾情、救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参照本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6.2.1 应急指挥
爆炸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做出的决策有:
根据分析判断的内容,必须立即撤了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的人员,立即停止火区的电源,按救灾程序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请求派遣救护队,快速成立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情况准备好救灾物资,制定救灾方案,为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保证通风机和空气压缩机的正常运转,保证升降人员井筒正常运行,快速查清井下人员,控制人员入井。
救护队到达后,立即按救灾方案部署救护队抢救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防止再次爆炸,并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救灾物资,通知医院准备抢救伤员,通知食堂及招待所准备好救灾人员接待工作。
无论是爆炸还是爆炸引起的火灾,都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因此,及时恢复通风,改善井下尤其是灾区地点的环境,是减少人员伤亡、为救灾创造较好的条件的最直接和有效的办法,所以在救灾工作中,应及时恢复通风和查明引爆的真实火源作为技术的关键。
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中,必须考虑灾害的性质、已经发生和可能将要发生的危害因素,在确保救灾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以抢救危险区域的人员为首要目的,以迅速快捷的方式为手段,及时制定救灾措施。在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出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
6.3 处置措施: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煤矿企业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可以采取如下措施:(1)采取瓦斯排放措施,防止封区瓦斯聚集。一般高瓦斯煤矿工作面都有瓦斯抽放系统,工作面因火被迫封闭后,应继续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抽放,直至确认封闭区不再有爆炸危险性,以防封闭区瓦斯浓度再次聚集而发生爆炸。
(2)采取从地面注惰气、注氮等方法降低封闭区氧浓度。
封闭时,发火区温度、co浓度都很高,所以不能在火区附近工作。此时可以从地面向火区注氮,降低火源点附近氧浓度 和煤温,保证工作面安全。
(3)消灭火源高温点。采取向发火区注凝胶等方法,使高温点温度降低到可引起瓦斯爆炸的下限温度以下。
(4)用水封闭火区,如果发火区两端比较低,可以在撤离人员的情况下,向发火区所在巷道两端送水,直至用水封闭火区。火区用水封闭,能够保证密闭无漏风,而且一旦封闭区内发生爆炸,两端的水密封能有效地消除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防止爆炸引起的大火蔓延。
同时,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如下问题:(1)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情况。(2)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3)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4)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5)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6)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中的往返安全。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保障:
煤矿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材、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7.2 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和程序: 8.1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井下通风系统全面恢复正常,能够实现井下的正常通风。(2)由瓦斯检查员或救护队员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0.5%时,立即汇报调度所,由调度所通知地面变电所,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依次检查各采区变电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度低于O.5%时,通知调 度所由调度所安排送电。
(3)瓦斯检查员检查各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确认 瓦斯浓度低于1%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时,经调度所同意方可恢复送电。
(4)经瓦斯检查员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斯浓度低于1% 或二氧化碳浓度低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O.5%)时,汇报调度所,经调度所同意后方可恢复送电通风。瓦斯浓度在1%以上3%以下时,由瓦检员(救护队员)和跟班干部进行就地排放: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由通风区制定专用措施进行排放。
(5)采掘工作面电动机或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巷道 内,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启动。
8.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首先检查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风流中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先恢复中央变电所电源。
(2)其次检查各采区变电所(点)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 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区变电所(点)电源。
(3)再次检查采面及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情况,确认瓦斯浓 度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恢复采面、掘进工作面的电源。
(4)待井下全面恢复正常供电后,即可恢复矿井正常状态。9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大成煤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