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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1-72005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8 15:48: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保障维修质量,节约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 强、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档的正规修理厂。

二、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三、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勤清洗,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四、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保养维修小组根据申报项目进行车辆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修理单,驾驶员凭车辆修理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五、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修车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带回方可报销。

七、平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必须经运输服务中心主任批准后方可购买,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八、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由运输服务中心统一与修理厂结算,并报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九、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十、本办法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

十一、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执行。

为了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其机械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障行驶安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司机要自觉爱护国家财产,细心维护保养,使用所管车辆。

二、要经常检查机油、水、刹车和转向系统,灯光、轮胎气压和仪表是否正常,证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车辆例行保养按公里及时进行,换季保养每年进行两次,春季4—5月份,秋季10—11月份。

四、成立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具体负责修车事宜。汽车维修管理小组组长由分管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行政医疗处、财会处及车队主管组成。

五、建立汽车维修登记档案,对所修的车辆实行单车登记,每季度在车队通报一次,年底综合通报。

六、需要一般维修的车辆,由本车司机填写维修报告单,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核实同意后,到国管局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七、需大、中、小修的车辆,须由汽车维修管理小组写出书面报告,经办领导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修厂进行修理。

八、维修费用在1000元(不含)以下的,由主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维修费用在1000元(含)以上的,需经办主任审批,到财务处报销。

九、发生事故的车辆,须经汽车维修管理小组查验同意后,方能进厂修理,修理费用根据肇事司机应承担的责任,按汽车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十、需要购买汽车维护用品时,由车队报行政医疗处审批后统一购置。

第二篇: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1、为规范物流部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物流部车管部负责管理。

3、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原则上由车辆责任司机执行,车辆管理员、部门主管将提醒、监督、记录车辆维修保养的费用和时间、公里数等。

4、车辆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车辆品牌的4s店或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单位进行。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经本部门主管同意后,由驾驶员、车管或部门主管两人以上到汽修厂核实价格(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由责任司机向本部门主管提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6、车辆使用部门主管审核签字后发邮件给物流部车管主管,将《车辆维修申请单》作为邮件附件。每辆车的维修保养费用在500元以下的由车管主管批准,每辆车的维修保养费用超过500元的,报物流部经理审批。如有紧急的情况,可先进行口头汇报,事后补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对没有经过批准擅自进行维修保养或虽经口头批准但没有补交《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发生的费用,将由当事人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

7、车辆维修必须由驾驶员、车管或部门主管两人以上负责送车,维修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修理项目、费用超过申请表中的项目、费用时,须及时向物流部车管主管请示,不得擅自处理。维修的废件须如数带回上交车管部。

8、车辆维修完毕后,车辆责任司机、车辆所在部门车管或主管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验收,与维修单位核对维修费用,核对无误后,由维修厂开据发票(附维修保养明晰),填写报销单,报销单上需司机、主管两人共同签字,并附批准维修保养的邮件打印件。物流部车管主管签字审核后,按报销流程到财务报销;报销时,在《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上填写实际维修项目及费用、完工日期与旧件(封箱编号)一起上报。

9、物流部车管登记《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存入车辆档案。

物流部 2008-7-7

第三篇: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做到有计划地 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1、实行定人、定车、定保养制度,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力争做到每 天“三段查”,随时保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2、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平时视车辆情况自行清洗,每周星期二为车辆保养日,在不误 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整车全面清洗,并进行例保。3、做到不超保、不脱保,车辆每行驶 2500 公里进行一次保养,行驶 17500 公里进 行二级保养。4、车辆的一般维修,原则上要求在车队进行,的确在车队无法维修,需要外出修理 的,必须经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同意,方可外出维修。外出维修原则上要2人(由 分管领导安排)以上(含修后接车结算)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更换零配件原则上要以旧换新),并报经理同意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否则,不予报销。出差(或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大配件的,也要电话向经理说明情况,求得认可后,才能 更换维修。平时需要更换车辆配件、轮胎等必须经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小组3人以上研究同意 后,才可更换,否则,不予报销。强硬更换的不予报销。一次维修金额超过 5000 元以上的 须按学校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维修,外出维修要求司机到场鉴修。5、每天修车和保养车辆,安全检查维修鉴定小组要做好记录归档。经同意领用配件、材料要办理出入库手续,实行谁用料谁签领的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各部机件的使用寿命,降低备件消费,必须 做到: 三检:

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机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四勤:

1、勤紧固;

2、勤保养;

3、勤润滑;

4、勤擦抹

一、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每月给两次车辆保养时间,定为每月第二、四 周六下午做为司机的保养日。如果本周六车辆因出长途或因急需出车者,可串到下周一的 下午做为本车的保养日。

二、每月由队长负责组织司机进行自我车辆检查(按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依次进行)。

三、制定检车日制,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一下午三点,检查后结合上月的平时保养情况,综 合评比。如当天天气不好,则暂停检车,具体检查时间由队长另行通知安排。要求:

1、保养日:司机必须更换工作服,亲自注油,每月二次,向队里报告注油、充电、加水 等情况。

2、外人不得代

司机注油,如发现进行处罚。

3、油嘴注不了油,应由司机自己更换处理,严重者可由修理人员解决。

4、对不按要求保养者,司机停开或调换,进行处罚。

5、对大家公认的车辆保养好的司机可表扬和奖励。

6、不论什么原因、条件,都必须执行保养项目,否则按保养项目罚款。

一、所有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应提前向车队报修,经车队鉴定后对报修项目进行询价并填 写维修申请,报机关服务中心领导同意并经批准后方可对车辆进行维修。

二、车辆维修过程中驾驶员不得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维修项目的,报车队确认。

三、报修车辆修复后,驾驶员接车时应对所修项目认真检查无误,在维修项目单签字确认,交回车队复核。如发现问题及时和车队联系并向承修单位提出,确保修车质量。

四、车队应随时掌握车辆维修进度并监测维修质量。

五、车辆维修费由车队报机关服务中心审核、领导批准,车队在两月后统一进行结算。

六、未经批准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的,其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如遇紧急情况确需 维修的车辆,要立即通知车队,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车辆使用管理和维修制度

一、使用管理 ⒈本着“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机动灵活、厉行节约”的原则,灵活掌握、统一调度,做到 保证领导用车,保证各委室工作用车,保证委员调研、视察用车,保证离退休老同志公务和 急事用车,保证对外接待等活动用车。⒉市区范围内用车,原则上由车队队长调度安排;出市区但在本省范围内的用车,由办公 室分管主任安排;到外省的用车,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安排。⒊私事原则上不得使用机关车辆,如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不仅要受到批评,发生违章或交 通事故的后果也要由用车人全部承担。⒋出车路线要按照安排执行,乘车人员和驾驶员均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⒌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本单位用车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 的,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批准。⒍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分管主任同意。⒎车辆出长途时,应事先填写长途出车任务单,由车队专人核对里程表。返回后要及时将 里程表数、途中加油数填在出车任务单上,并由车队负责核实。凡不按规定办理者取消长途 补助。⒏实行车辆定点加油的管理办法,所有车辆统一办卡,在市财政局指定的加油站加油。

二、维修管理 ⒈驾驶员对所保管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⒉车辆需要维修、

第四篇:车辆维修保养管理规定

车辆维护保养管理规定

一、车辆保养应实行“定车定人”制度,即每部车辆必须指定一名日常保养责任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当班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的下列部件是否工作正常:手刹及脚制动器、灯光、喇叭、后视镜、雨刮器、仪表、轮胎、接地线、灭火器;检查全车有无漏油、漏气、漏水现象,检查轮胎气压、蓄电池中的电解液平面、燃油箱中的储油量、水箱中的存水量、曲轴箱内的机油量是否正常。每天收车后,驾驶员应清洁车辆的如下部件:罐体(或车箱)表面、驾驶室、底盘、发动机外表、蓄电池外表。

二、驾驶员对各自车辆精心爱护、精心保养,对车辆做到“三勤”(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自检和互检相结合,查处隐患及时整改,不带隐患出车,积极参加每月车辆检查,做好车检记录。

三、车辆一级维护保养:车辆在行驶到3500公里时进行一次一级维护,所有车辆都配发了日常维护工具,一级维护由责任驾驶员自己进行,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

四、车辆二级维护保养:油罐车等货运车辆3个月(或行使1万公里)强制到定点修理厂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不能“只盖季度审验章而不做二级维护”。车辆发动机机油应每行驶约1

万公里强制更换一次。

五、车辆应实行定点维修制度,定点后除特殊情况下需要到其它厂维修的,要经片区负责人同意并上报公司领导后方可实施。根据各片区情况所有车辆应集中在一家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厂要具有二级维护资质,能出具二级维护合格证。

六、车辆维修应实行审批制度,即先审批后维修,紧急情况时可口头审批再补办手续。片区负责人根据当前的生产任务和车辆状况合理安排车辆的维修和保养,片区负责人要建立单车的维修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维修项目及其更换配件名称、维修时间(进厂时间、竣工时间)、维修工时费、材料费等。车辆维修应由驾驶员填写《汽车修理报修单》,由片区负责人查看车辆维修现场,进行验证并负责维修项目把关,按维修项目和预算费用大小,进行逐级审批。

七、片区负责人要充分了解当地的汽车配件市场价格,车辆进厂维修时,对配件的价格进行比较并最后确定。若有必要公司可以授权片区负责人采购汽车配件,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配件用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货比三家”式询价,最后由调度主任审核确定采购方案。

八、严格禁止使用有价油票在加油站购买车用润滑油,片区负责人应选择有国家认证品牌的专业润滑油经销商,实行长期供销合作。

九、由于当班驾驶员保管不善而造成随车设备丢失的,或属驾驶员的不规范使用造成随车设备损坏的,由责任驾驶员按原值赔偿。

十、在领用、更换随车设备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对责任驾驶员按配件价值的100%处以罚款,第二次除执行上述罚款外,同时取消其驾驶员岗位工作资格,同时追加片区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经检查确认,属于不按《车辆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保养车辆或不按车辆驾驶规范操作车辆而造成的车辆损坏事故,按车辆修理费用的50%对责任驾驶员进行处罚,并在公司内通报批评。

十二、片区负责人对车辆维修全过程严格把关,对修理厂所产生的修理费用和材料清单逐一审核,必须有本车司机的签名才能认可,最后有片区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在每月20日之前将当月的修理费用和材料费(清单)交财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转帐方式结清当月的修理费。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湖北分公司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十三、当月单车发生修理费用,进入当月单车考核成本。

第五篇: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管理

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管理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使所有车辆处于良好的状态,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特制定车辆保养维修制度。

一、运营车辆保养内容

为了减少车辆机件的磨损,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防止机械事故,减少车辆的油耗消耗必须进行车辆预防性的技术保养和检查。根据车辆使用情况、季节变换和技术要求的不同,分别执行初使保养、日常保养、定程保养、换季保养。

1、出驶保养:新车必须按该车型使用说明书中要求的内容暗示做好初驶保

养工作。初驶期将保养记录交安全部审核登记,新车保修期内严格按照厂家规定进行保养,并做好有关登记。保养期满后,到安全部进行车辆技术档案登记。

2、日常保养:车辆出租前做到检查机油、冷却水及传动器、转向系、制动

系操作灵活有效;检查灯光、喇叭、雨刷器正常有效;同时车厢内外保持洁净、卫生、整齐有序,随车工具物品数量齐全;日常保养有专门保养人员负责完成。

3、定程保养: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更换机油及机油滤芯,允许保养人员在规定保养公里数的基础上下有500公里的浮动;每行驶3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更换燃油滤清器和火花塞;每行驶60000公里更换汽油发动机皮带;每行驶90000公里更换变速器润滑油;每行驶12个月必须更换制动液。

4、换季保养:根据季节、天气、温度的变化,应对车辆适时更换高效润滑

油,调整电瓶电解液比重。水箱更换冬季防冻液,检查空调暖风及各种传动系统的润滑等相关事宜,做好季节转换前的车辆行驶保养工作。

5、二级维护:按照出厂的里程间隔到制定修理厂做二级维护工作并取得合格证。

二、保养及修理要求

1、凡保养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按公司指定的时间、地点、里程对车辆进

行维护保养,按规定接受公司的定期检验。

2、保养人员可在公司指定的汽车生产厂家特约维修处对车辆实施保养。保

养后,保养人员应将加盖公章的有效保养明细单交公司调度部备案,以便公司做好统计记录。

3、未按公司规定保养者,视为漏保,除责令其立即保养车辆外,将予以处

罚100-1000元。

4、保养人员在日常维修过程中,如需更换大部件和行驶证记录变更的部件,必须提前通报分公司调度部,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更换,并在修理后办理有关手续。凡发生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后,要经调度部检查验收并登记备案。

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进行修理和大修后,应将修理项目明细报调度部,协

助做好车况记录。

6、保养负责人要主动保养,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修复排除,坚决不允许故障车上路,保持车辆机械完好,安全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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