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情知情同意书
XXXXXXX医院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病情知情同意书
姓名:______ 性别:__年龄:__科室:___ 床号:___ 住院号/门诊号:___ 临床诊断:孕:___产:___ 妊娠___周入院:___合并: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知情内容: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期合并高血压、蛋白尿等,与妊娠有关,会影响母婴健康:
2、诊断需要依靠多种检查手段:
3、医务人员会根据病情尽力做好诊疗工作:
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可能发生的风险、意外及并发症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 腹痛、恶心、呕吐:
② 黄疸、溶血、出血:
③ 血小板减少、凝血机制障碍,甚至DIC:
④ 肝功能异常:
⑤ 水肿、蛋白尿、肾功能不全:
⑥ 头痛、头晕、视力障碍,甚至高血压脑病、晕厥、抽搐、昏迷: ⑦ 心肌损害,心功能不全: ⑧ 肺水肿:
⑨ 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阻、死胎、死产、早产等。
告知医师:____年__月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内容已告知:
知情人签名:________ 日期:______(知情人签名说明:对按照有关规定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书方可进行医疗活动,应当有患者本人签署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责任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知情人签名时如同为法定监护人应注明身份及身份证号码,如为其他亲属或者愿意承担义务者应当有患者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签名时并注明身份及身份证号码。)
第二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知情告知书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知情告知书
亲爱的准妈妈及家属: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病因至今不明。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量的收缩压大于等于140mmHg或大于等于90mmHg;蛋白尿定义为:24小时内尿液蛋白尿大于等于300mg者随机蛋白尿定性(+),根据孕妇的血压、蛋白尿、病史、体征等做出诊断。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对孕妇和胎儿的危害主要有:
1.孕妇脑血管痉挛,出现头痛、呕出、感觉迟钝、混乱、视力下降、抽搐、昏迷等不适。2.心血管痉挛:可引起心肌缺血、水肿、坏死、肺水肿、严重时导致心力衰竭。
3.血液系统改变:引起血液浓缩,血容量减少,血小板减少,溶血,肝酶升高(HELLP综合征)。
4.内分泌及代谢变化:子痫抽搐后引起酸中毒。
5.子宫胎盘血流灌注:胎盘灌流减少,胎盘功能下降,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窘迫,胎盘早剥,严重时导致母子死亡。
6.医源性早产(根据病情,可能提前终止妊娠,是医源性早产的常见原因)。7.其他。
注意事项:
1.合理饮食与休息:进食富含优质蛋白质、维生素、铁、钙、镁、硒、锌等微量元素的食物及新鲜蔬果,补钙可以预防妊娠期高压的发生、发展;减少动物脂肪以及过量盐的摄入,保持足够的休息和愉快的心情,尽量保持在左侧卧位。
2.严密监测血压与体重,定期监测蛋白尿,胎儿发育状况和胎盘功能等。
3.加强母胎监护,注意胎动,如果血压升高、头痛、呕吐、胎动减少、阴道流血、破水等情况,应立即就诊。
4.配合医生的治疗,谨遵医嘱。按时来产前门诊就诊。
第三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产科常见疾患,占全部妊娠的5%~10%,所造成的孕产妇死亡约占妊娠相关的死亡总数的10%~16%,是孕产妇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其主要症状有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
1.滋养细胞侵袭异常
可能是子痫前期发病的重要因素。患者滋养细胞侵入螺旋小动脉不全,子宫肌层螺旋小动脉未发生重铸,异常狭窄的螺旋动脉使得胎盘灌注减少和缺氧,最终导致子痫前期的发生。
2.免疫调节功能异常
母体对于父亲来源的胎盘和胎儿抗原的免疫耐受缺失或者失调,是子痫前期病因的重要组成部分。
3.血管内皮损伤
氧化应激、抗血管生成和代谢性因素,以及其他炎症介质可导致血管内皮损伤而引发子痫前期。
4.遗传因素 子痫前期是一种多因素多基因疾病,有家族遗传倾向:患子痫前期的母亲其女儿子痫前期发病率为20%~40%;患子痫前期的妇女其姐妹子痫前期发病率为11%~37%;双胞胎中患子痫前期的妇女其姐妹子痫前期发病率为22%~47%。但至今为止,其遗传模式尚不清楚。
5.营养因素
缺乏维生素C可增加子痫前期-子痫发病的危险性。
临床表现
1.多发群体
孕妇年龄≥40岁,子痫前期病史,抗磷脂抗体阳性,高血压病史,肾脏病史,糖尿病史,初次产检时BMI≥28g/㎡,子痫前期家族史(母亲或姐妹),多胎妊娠,本次妊娠为首次怀孕,妊娠间隔时间≥10年,孕早期收缩压≥130mmHg或舒张压≥80mmHg。其他易发生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人群还有:易栓症,孕前血甘油三酯升高,社会经济地位低,心血管疾病家族史,药物滥用(可卡因/甲基苯丙胺),妊娠间隔时间7.4L/分,孕妇血尿酸升高等。
2.症状(1)高血压血压升高≥140/90mmHg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临床表现特点。血压缓慢升高时患者多无自觉症状,于体检时发现血压增高,或在精神紧张、情绪激动、劳累后,感头晕、头痛等;血压急骤升高时,患者可出现剧烈头痛、视力模糊,心悸气促,可引起心脑血管意外。重度子痫前期患者血压继续升高,出现严重高血压≥160/110mmHg。
(2)蛋白尿尿蛋白可随着血管痉挛的变化在每一天中有所变化。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尿蛋白继续增加,出现大量蛋白尿,尿蛋白定性≥(++),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2g。
(3)水肿可表现为显性水肿和隐性水肿。显性水肿多发生于踝部及下肢,也可表现为全身水肿。特点为休息后不消失,或突然出现,迅速波及全身甚至出现包括腹腔、胸腔、心包腔的浆膜腔积液。隐性水肿是指液体潴留于组织间隙,主要表现是体重的异常增加。
诊断
目前国内外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及诊断已有明确的和被广泛接受的标准。按发病基础、脏器损害程度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五类,即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伴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
1.妊娠期高血压
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阴性。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2.子痫前期
轻度: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伴蛋白尿≥0.3g/24小时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出现下述任一不良情况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①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②蛋白尿≥2.0g/24小时或随机蛋白尿≥(++);③血清肌酐≥1.2mg/dL除非已知之前就已升高;④血小板<100×109/L;⑤微血管病性溶血—LDH升高;⑥血清转氨酶水平升高—ALT或AS;,⑦持续头痛或其他大脑或视觉障碍;⑧持续上腹部疼痛。
3.子痫
子痫前期妇女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妊娠前BP≥140/90mmHg或妊娠20周之前不是因为妊娠期滋养细胞疾病而诊断为高血压,或高血压在妊娠20周之后诊断并一直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妊娠20周之前没有蛋白尿的高血压妇女新出现蛋白尿≥300mg/24h,妊娠20周之前有高血压和蛋白尿的孕妇出现蛋白尿或血压的突然增加,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
治疗
1.治疗目的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目的是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和子痫的发生,降低母胎围生期病率和死亡率,改善母婴预后。治疗基本原则是休息、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应根据病情轻重分类,进行个体化治疗。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2)子痫前期镇静、解痉,有指征地降压、利尿,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同时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评估和监测
妊娠高血压疾病病情复杂、变化快,监测和评估的目的在于了解病情轻重和进展情况,及时合理治疗。
3.检查项目
(1)基本检查了解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尿常规、体重、尿量、胎心、胎动、胎心监护。
(2)孕妇特殊检查包括眼底检查、凝血功能、心肝肾功能等检查。
(3)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监测胎儿宫内状况和脐动脉血流等。
4.一般治疗
应注意休息,并取侧卧位。保证摄入充足的蛋白质和热量。不建议限制食盐摄入。为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安定)2.5~5mg。5.降压治疗
血压≥160/110mmHg的重度高血压孕妇应降压治疗;血压≥140/90mmHg的非重度高血压患者可使用降压治疗。血压应平稳下降,且不应低于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
6.硫酸镁防治子痫
硫酸镁是子痫治疗的一线药物,也是重度子痫前期预防子痫发作的预防用药。对于非重度子痫前期患者也可考虑应用硫酸镁。
7.扩容疗法
扩容疗法可能导致肺水肿、脑水肿等严重并发症。因此,除非有严重的液体丢失(如呕吐、腹泻、分娩失血),一般不推荐扩容治疗。
8.镇静药物的应用
可以缓解孕产妇精神紧张、焦虑症状,改善睡眠,预防并控制子痫。
9.分娩时机和方式
子痫前期患者经积极治疗母胎状况无改善或者病情持续进展的情况下,终止妊娠是惟一有效的治疗措施。
10.子痫的处理 子痫发作时的紧急处理包括一般急诊处理,控制抽搐,控制血压,预防子痫复发及适时终止妊娠等。需要与其他抽搐性疾病(如癔病、癫痫、颅脑病变等)进行鉴别。同时,应监测心、肝、肾、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脏器功能、凝血功能和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1)一般急诊处理:子痫发作时需保持气道通畅,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稳定,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尿量(应留置导尿管监测)等。避免声、光等刺激。预防坠地外伤、唇舌咬伤。
(2)控制抽搐:硫酸镁用法及注意事项参见“硫酸镁防治子痫”。当患者存在硫酸镁应用禁忌或硫酸镁治疗无效时,可考虑应用地西泮、苯妥英钠或冬眠合剂控制抽搐。子痫患者产后需继续应用硫酸镁24~48小时,至少住院密切观察4天。
(3)控制血压。(4)适时终止妊娠。11.产后处理
(1)产褥期处理(产后6周内)重度子痫前期产后应继续使用硫酸镁24~48小时预防产后子痫。子痫前期患者产后3~6天,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仍可能反复出现甚至加重,如血压≥160/110mmHg应继续给予降压治疗。子痫前期患者产前卧床休息时间超过4天或剖宫产术后24小时,可酌情使用阿司匹林、低分子肝素或者中草药如丹参等抗凝药物以预防血栓形成。
(2)远期随访(产后6周后)患者产后6周血压仍未恢复正常应于产后12周再次复查血压排除慢性高血压
妊娠高血压疾病(HDCP)包括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子痫、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及妊娠合并
慢性高血压,其中前三种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本病多发生于妊娠 20 周以后,以高血压、蛋白尿为主要特
征,可伴全身多器官功能损害或功能衰竭;同时胎儿会因胎盘功能减退而出现发育迟缓,导致早产和未成
熟儿,严重者胎死宫内。如何预防和早期诊断格外重要。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好发因素
初产妇尤其年龄超过 35 岁的初产妇、双胎妊娠、体态矮胖、营养不良、精神较易紧张、运动过度、工
作强度大;有高血压家族史、母亲曾患妊娠高血压者;本人曾经怀孕时患过高血压;本次妊娠前患有慢性
高血压、糖尿病、肾炎、自身免疫病、血液病、多囊卵巢综合征、打鼾或有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
合征者。本病的发生与气候变化密切,冬季及初冬寒冷季节和气压升高情况下易于发病。
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注意事项
①
怀孕期间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②
孕期要加强营养并适当休息: 睡眠时取左侧卧位,至少保证每天睡眠 8-10 小时;孕期增加营养尤其是
高蛋白质、维生素、叶酸、钙、铁及其他微量元素的摄入,减少脂肪和盐的摄入,限制甜食的摄入,水果 的摄入不宜过多(每天 2-3 两的苹果或其它相当量的水果)。自妊娠 20 周开始每天补充钙剂 2g 可降低妊
高征的发生;每天补充维生素 E 100-200mg 也有利于减少
好在怀孕前监测血压了解血压的基础水平,有体重超重(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m2 18-24kg/m2视为标准体重)者最好在妊娠前先减肥。正常情况下,在妊娠的早期、中期可1月产检1次;进入28周后每2周产检1次;36周后每周产检1次;超过预产期者每2-3天产检1次。如果有高危因素者或者已经诊断HDCP者应该遵医师嘱托增加产检次数。④关注妊娠期体重的增加:每次产检时测体重,有条件者或者已经诊断HDCP者,可自行在家监测晨起空腹排空膀胱后的体重并记录下来,就诊时将数据带来;最好每周测1次,如果诊断了高血压者,可3天测1次,一般每周体重增加不超过0.5kg,若超过0.5kg则有存在水肿的可能性。在妊娠晚期尽量避免长时间站立,休息及睡眠时抬高下肢,促进下肢静脉回流,可减少水肿的发生。如果体重增加过快,或有头晕、头疼、视物模糊、胸闷、憋气、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下腹疼痛、阴道出血或流液、尿量减少或尿色呈咖啡色或酱油样尿,或者已有血压升高应及时就医。⑤每次产检测血压时应在休息10-15分钟平静后再测血压:一旦在产检时发现血压超过140/90mmHg,就考虑有高血压存在的可能性;或者血压超过130/80mmHg,视为临界高血压,则需要在家自行监测血压(最好使用台式水银柱血压计,电子血压计测量数值一般偏低),有条件的话最好测量晨起、2pm及8pm的血压并记录在册。如果有头晕、眼花见第④条所述的症状,不管血压水平均应马上就诊。如果无上述症状,但自测血压超过150/100mmHg,也应该及时就医,必要时加服或者调整降压药。⑥关注胎儿在宫内的安危,这是准妈妈的一项任务:
首先会数胎动,一般妊娠16-20周可觉察到胎动,最初胎动每小时约3-5次,随着妊娠进展,胎动次数逐渐增加,在怀孕28-32周时达到高峰;至怀孕38周后又逐渐减少。胎动也有昼夜变化规律,通常上午8-12时胎动均匀,以后逐渐减少;下午2-3时,胎动最少;至晚上8-11时胎动频繁。每位孕妇根据自己的观察、自然而然会摸出一个常数,以此为标准来自行监测胎儿在宫内的安危。具体方法:在每天早、中、晚固定一个最方便的时间,数3次胎动,每次1小时,将3次胎动数相加,乘以4即得12小时的胎动数,一般胎动>30次/12h。一旦发现胎动减少,应立即就诊。
同时警惕高血压并发症之一胎盘早剥的发生:
指胎儿娩出前胎盘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剥离,由于此时胎儿的血液循环部分或全部中断,因而会造成胎儿宫内窘迫甚至死亡,若不及时就诊,孕妇会出现大出血、休克、血不凝等并发症,危及准妈妈生命。因此妊娠晚期睡眠时应左侧卧位,避免腹部被撞击或外伤,避免腹部被顶压(如以往使用搓衣板洗衣房等活动),一旦出现腹部疼痛或伴阴道出血或胎动异常,务必马上就诊。
第四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所特有的疾病。临床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甚至母婴死亡。迄今为止,仍为孕妇及围生儿病死率及死亡率的主要原因。【病史采集】
1、询问既往的妊娠的妊娠、分娩情况,有无高血压病史。
2、妊娠期间保健卡建立、检查情况、高血压、蛋白尿、浮肿发生的时间、治疗情况,以及伴随症状。
3、特别注意有无头痛、呕吐、上腹不适、视力改变、抽搐、昏迷症状。
4、有无腹痛、阴道流血、胎动异常等情况;
5、注意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好发因素;
① 精神过分紧张或受伤刺激致使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者; ② 寒冬季节或气温变化过大,特别是气压升高时; ③ 年轻初孕妇或高龄初孕妇; ④ 有慢性高血压、慢性肾炎、糖尿病等病史的孕妇; ⑤ 营养不良,如贫血、低蛋白血症; ⑥ 体征矮胖者,即体重指数>0.24者; ⑦ 子宫张力过高(如羊水过多、双胎妊娠、糖尿病巨大儿及糖尿病等)者; ⑧ 家族中有高血压史,尤其是孕妇之母有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者。【体格检查】
1、血压开始升高≥140/90mmHg,2、水肿:最初表现为体重异常体重异常增加(隐性水肿),每周超过0.5Kg。若体内积液过多,则导致临产可见的水肿。水肿多由踝部开始,渐延至小腿、大腿、外阴部、腹部,按之凹陷,称凹陷性水肿,踝部及小腿有明显凹陷水肿,经休息部消退者,以“+”表示;水肿延及大腿,以“++”表示;“+++”指水肿延及外阴和腹部;“++++”指全身水肿或伴腹水肿。【辅助检查】
1、蛋白尿的出现常迟于血压升高,量微小(<0.5g/24h),开始时间无。
2、血液检查:测定血红蛋白、血细胞比容、血浆粘度、全血粘度,以了解血液有无浓缩;重症患者应测定血小板计数、凝血时间,必要时测定凝血酶原时间、纤维蛋白原和鱼精蛋白副凝试验(3P试验)等,以了解有无凝血功能的异常。
3、肝、肾功能的测定:如谷丙转氨酶、血尿素氮、肌酐及尿素等测定。比要时重复测定或作其他相关性检查,以便综合判断肝、肾功能情况。此外,血电解质及二氧化氮结合力等测定也十分重要,以便及时了解有无电解质紊乱及酸中毒。
4、眼底检查:视网膜小动脉可以反映体内主要器官的小动脉情况。因此,眼底改变是反映妊娠期高血压一并严重程度一项重要的标志,对估计病情和决定处理均有重要意义。眼底的主要改变为视网膜小动脉痉挛,动静脉管径之比可由正常的2::3变为1:2,甚至是1:4。严重时可出现视力模糊或突然失明。这些情况产后多可逐渐恢复。
5、其他检验:如腹部B型超声波、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胎盘功能、胎儿成熟度检查、脑血流图检查等,可视病情而定。【诊断】
根据病史、临床表现、体征即可诊断,诊断包括病情轻重、分类,同时应注意有无并发症及凝血功能机制障碍。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分类
(1)妊娠期高血压 指妊娠20周以后首次出现血压≥140/90mmHg但无蛋白尿其最终诊断需在产后4周视血压恢复正常后方可确定。
(2)先兆子痫 1)轻度:妊娠20周以后出现血压≥140/90mmHg;伴蛋白尿≥300mg/24h或随机尿蛋白(+);可伴有上腹不适、头痛等症状 2)重度:血压≥160/110mmHg;蛋白尿≥2.0g/24h或随机尿蛋白(++);血肌酐>106ūmol/L,血小板<100×109/L;LDH(乳酸脱氢酶)升高;血清ALT或AST升高;持续头痛或其他脑部或视觉障碍;持续性上腹不适
3)子痫:子痫前期孕妇抽搐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
4)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前无尿蛋白,若出现尿蛋白≥300mg/24h;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以后突然尿蛋白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100×109/L。
5)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前或妊娠20周前舒张压≥90mmHg(除外滋养细胞疾病),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
2、病史
患者有病的高危因素及上述临床表现,特别应注意有无头痛、呕吐、上腹不适、视力改变、抽搐、昏迷症状。
3、高血压
高血压的定义是持续血压升高
第五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ypertensive disorders of pregnancy,HDPs),发病率3%~10%,每年约导致460000孕产妇死亡,99%的死亡发生在不发达国家。每年发生的260万例死胎中妊娠期高血压因素占16%,11%死于慢性高血压,5%为先兆子痫或子痫。
HDPs于孕20周以后出现,并于产后3月内消失,首诊孕周<34周时先兆子痫几率为35%,一般在初诊高血压5周左右出现症状,罹患小于胎龄儿的风险较高,预后较差,而足月出现的先兆子痫常并发巨大儿。英国伦敦圣乔治大学妇产科的Dadelszen学者对妊高症进行了综述,并发表在Best Practice&Research Clinical Obstetrics&Gynaecology杂志上。诊断要点
孕妇每次产检都应测量血压,HDPs是指收缩压(SBP)>140 mmHg和/或舒张压(DBP)>90 mmHg。重度高血压是指收缩压>160 mmHg,收缩压可反应脑卒中的风险。重复测量至少三次可确诊,每次间隔时间至少15 min,第一次测量值忽略不计,以第二次和第三次测量均值作为最终血压值。
建议每次产检均行尿液筛查,尿蛋白检测方法有尿蛋白试纸、尿蛋白/肌酐比值(PrCr)或24小时尿蛋白。尿蛋白试纸示++且PrCr 30 g/mol表示尿蛋白超过0.3 g/d,多胎妊娠时界值定为40 g/mol。若疑诊先兆子痫建议行PrCr或者24小时尿蛋白定量尿蛋白。因为尿蛋白试纸小于++的假阴性率较高。产科的金标准24小时尿蛋白测量对于计算蛋白和肌酐清除率而言往往是不准确的。目前一项针对使用尿蛋白试纸和PrCr对比24小时尿蛋白检测方法的mata分析显示,前者取界值30 g/mol可以有效检测尿蛋白阳性(0.3 g/d)。队列研究显示,尿蛋白试纸测量尿蛋白可以指导判断临床预后,我们推荐对于以下任意一项检测显示尿蛋白强阳性患者(尿蛋白试纸≥++,PrCr比或者24小时尿蛋白显示强阳性),无需进一步行其他尿蛋白检查,而是直接检测血清肌酐评估肾脏功能,预测先兆子痫发病风险。饮食因素
调查显示身高低于164 cm的女性患有先兆子痫的风险增高,而早期营养不良是导致身高过矮的主要原因。在欠发达国家,喂养模式偏向于优先满足男性儿童的营养需求。控制年龄、种族、收入、教育、婚姻状况与子女数这些协变量以后,结果显示食物贫乏家庭的女性罹患肥胖的风险是富裕家庭女性的三倍。而对于20-~24岁的女性而言,肥胖女性罹患先兆子痫和子痫的风险是正常BMI女性的四倍。妊娠以后,来自食物供给不足家庭的孕妇比食物富足家庭的孕妇平均增加1.9 kg的体重。孕前低体重的孕妇早产风险增加32%,而孕前肥胖者罹患先兆子痫和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增加2倍以上。微量元素
补充叶酸可以预防69%的复发神经管畸形,复合微量元素补充可以降低先天畸形发生率和先兆子痫风险。而补充维生素C和E并不能降低先兆子痫的风险,摄入足量的富含抗氧化剂的食物可以降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率。儿童期或孕期未摄入足量钙元素者,容易罹患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可经饮食调节和保健品补充。对于既往罹患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予以钙替代治疗(500 mg/d逐渐替代为总量1 g/d)可以平均降低2.6 mmHg的舒张压。
一项针对39657名15~49岁女性的研究显示,予以补充足量叶酸和铁剂可以降低35%先兆子痫症状的发生。每年因孕妇营养不良导致的新生儿死亡高达80万,而生长发育迟缓、消瘦和微量营养素缺乏进一步导致每年近100万儿童的死亡。通过社区教育鼓励女性参与教育和就业,提供社会支持和保障有利于改善母婴营养不良现状,降低死亡率。晚婚晚育
欠发达国家的女性通常早婚早孕,需要改良社会对于女性的认知以改善现状。芬兰的青少年怀孕几率得到很好的控制而且他们的围产期护理工作较为完善,根据芬兰的统计数据显示,13~15岁的青少年孕妇罹患子痫的几率是20~24岁女性的4倍。与20岁孕妇相比,青少年孕妇易罹患妊娠期高血压(11.4%:2.2%)、先兆子痫(4.3%:0.6%)和子痫(4.9%:0.6%)。对应地,新生儿容易发生低出生体重儿(50.4%:32.3%)、早产(51.8%:17.5%)和死胎(1.9%:0.3%)。新生儿发病率(窒息1.9%:11.7%、黄疸5.7%:1.2%、呼吸窘迫1.9%:0.3%)和新生儿死亡率(3.8%比0.5%)同样增高。
有证据显示,长期暴露于父系抗原可以降低先兆子痫风险,抑制母亲接触丈夫精液的生育习俗增加先兆子痫风险。阴道接触精液比率超过90%百分位者与不足15%者相比,先兆子痫风险降低70%。这可能与天然免疫影响滋养细胞侵袭功能有关。生育间隔
发达国家的文献显示,生育间隔过短(不足2年)或过长(大于10年)均增加孕妇先兆子痫的风险。
因此,风险因素主要有孕妇年龄过低、高血压、肥胖、先兆子痫或冠心病家族史、孕妇自身为低出生体重、孕早期先兆流产病史、性伙伴关系时间过短。妊娠中晚期通过测量胎盘血流信号、母体心输出量、周身血管阻力、孕妇肾功能、血管内皮功能评估胎盘灌注功能。由于尚缺乏单一的敏感指标评估发病风险,根据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指标建造的疾病模型尚在研究中。预防 钙剂补充
研究显示,对于钙剂摄入不足的女性,补充钙剂(1~2 g/d)可以降低64%的先兆子痫发病风险,同时可以降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与死产风险。一项随机对照试验显示,钙剂替代治疗(<1 g/d)可以降低62%的先兆子痫发病率。一项针对60名孕妇的试验显示,妊娠8~12周开始予以钙剂替代联合抗氧化剂可以降低90%的流产风险。抗血小板药物
Lassi等人的研究显示小剂量阿司匹林可以减少17%的先兆子痫和8%的早产(34周)。我们建议对于先兆子痫高风险者或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使用这类药物。加强监测
孕28周前每四周孕检一次,其后每两周一次直到36周,然后每周一次直到分娩,这样的孕检策略可以早期诊断妊高症患者。半自动的血压测量仪可以减少人工测量误差,便于社区医师进行围产期管理。
大部分专家认为无应激试验(NST)仅用于高危孕妇人群,尚无证据支持此项建议,且具体试验次数无统一参考数值。权威意见是轻度先兆子痫患者予以每周一次的NST检查,重度患者每周两次。
对于高危患者行胎儿脐动脉Doppler超声检查可以减少29%的围产期死亡和10%的剖宫产。大脑中动脉收缩期峰值和静脉导管反向血流信号提示围产期死亡风险增加10倍。对于合并胎儿宫内生长受限的先兆子痫患者需要结合Doppler超声、NST和羊水评估决策结束分娩的时间。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分娩并不能治愈先兆子痫,这只是机体康复的开始,也是治疗此病的唯一方法。
一项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显示,对于血压160/100mm Hg的患者,予以严格的血压管理(舒张压85 mm Hg)可以降低脑卒中发生率。因此,对于随访困难、医疗资源有限的患者,予以严格的血压管理至关重要,甲基多巴是较好的选择。禁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如卡托普利)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以免引起死胎。重度妊高症使用硝苯地平,与拉贝洛尔、肼屈嗪相比,其效果稳定,不容易诱发药源性高血压。子痫发作的控制
子痫发作和预防首选硫酸镁,常方案有1.14 g(4 g iv初始剂量,10 g im);2.4 g iv初始剂量+5 g/h im;3.10 g im;4.(4 g iv初始剂量+1 g/h iv);5.(4 g iv初始剂量+2 g/h iv)。若初始方案治疗后仍发作子痫,额外予以2 g,肌注或者静脉注射皆可。研究显示,发作时予以初始剂量治疗后可以减少78%的重复子痫发作。新生儿神经保护
对于34周内的早产儿而言,母亲使用硫酸镁治疗孕期高血压和先兆子痫可以降低新生儿脑性瘫痪风险。产前糖皮质激素的使用问题
对于35周以内的孕周,产前予以糖皮质激素可以促进胎儿肺成熟,最迟出生前4小时内予以激素可发挥保护作用。对于早产的先兆子痫患者而言(通常不足34周),保守治疗通常可以延长2周,由于个体动产时间有差异,若予以首次剂量后超过1周仍未动产,可予以补充剂量一次,仅重复一次。补液
对于健康孕妇的研究显示,剖宫产术前常规补充500~1000 ml的晶体液并不能避免术后发生低血压,对于HDPs尚无研究。术前预防性补充血容量可能诱发肺水肿,高血压患者应该予以降压治疗。
少尿(<15 ml/h)对于先兆子痫而言是常见的,尤其见于产后患者。若术前检查未见肾功能异常,少尿可观察,避免过量补液诱发肺水肿。分娩时间
先兆子痫孕妇可根据孕周和产科并发症选择顺产或剖宫产结束妊娠。对于足月妊娠,若无蛋白尿最好予以引产,慢性高血压孕妇在38~40周引产受益最大。对于34~37周的孕妇而言,引产对母体无益且增加新生儿呼吸窘迫的风险。约50%孕周不足34周的孕妇从出现症状到分娩的时间超过48 h,予以激素和积极的保胎治疗至关重要。对于孕24周前即出现重度先兆子痫症状者,建议引产结束妊娠。知识点总结
育龄期女性(而不是青少年)应该在营养状态良好的情况下备孕,参与HDPs筛查;2.妊高症患者需行个体化发病风险评估;3.孕期和产后均应该积极治疗重度高血压;4.非重度高血压者应控制血压在正常范围;5.硫酸镁是预防和治疗子痫的主要药物,同时可以保护新生儿脑功能;6.根据孕周选择分娩方式,优先考虑经阴道分娩;7.妊高症患者及其后代罹患心血管疾病风险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