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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检查制度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1-70690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1 15:41: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巡回检查制度

岗位巡回检查制度

一 目的

为使生产巡回检查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巡回检查的作用和效率,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隐患,确保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 编制依据

依据《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3034—5)。和我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三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生产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管理。

四 职能分工

1、现场操作人员负责对所辖生产现场装置进行巡回检查。

2、DCS操作人员负责在DCS画面上对装置运行状态进行巡回检查。

3、当班班长负责对所属车间全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并对本班操作工巡回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车间管理人员对所属车间全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并对当班班长、操作工等巡回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生产系统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全生产系统装置进行巡回检查,并监督生产巡回检查情况。

五 巡回检查的分类

1、交接班检查:在交接班时,对上一班变动、调整过的重要工艺参数、运行设备等,对生产过程发现的新问题,对处在监控运行和有缺陷的管道、阀门、设备、仪表等,由交、接班人员共同核对、交接,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2、定期巡回检查:在生产正常运行期间,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按照巡检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系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汇报并做好记录。

3、不定期巡回检查:在装置运行或停运过程中,根据设备或系统存在的问题,在原规定的时间外,相应增加的对所管辖设备和系统进行的检查。

4、特殊情况检查:在重要主流程设备处于监控运行状态时,装置有重大缺陷、缺陷有发展趋势或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在新安装投运或大修后投运的装置,遇恶劣天气(如大风、雷雨、闪电、高温、寒流等)时,对所辖设备、系统的预防措施进行的细致检查。

六 巡回检查要求

1、各岗操作工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对所属责任范围内装置、系统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时间范围为正点±10分钟内,如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并向班长报告,不能处理的立即向班长报告,并且做好巡检记录。

2、巡检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进行巡回检查时,必须汇报当班管理人员,以便安排其他人员代替巡检。

3、针对岗位生产和工艺流程特点,严格按照各车间巡回检查路线,按照定时、定点、定路线、定内容的要求,以点带面,进行全方位严格、科学的巡回检查,杜绝巡检死角,对于大型的塔或容器等,车间组织专人巡检,并做好巡检记录。

4、各车间根据其区域和装置特点,在重点巡检装置和路线上放置巡检牌的。

5、上班期间必须按照本制度对有关装置进行巡视检查,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现场操作人员每1小时对现场进行巡回检查一次, 巡检人员定期巡检时要按时间顺序逐点翻(挂)牌;当班班长每2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在巡检记录报表上签字;车间管理人员上午、下午各巡检一次,在岗位报表记事栏中签字;当班调度每四小时巡检一次,在巡检记录报表上签字;生产系统部门管理人员按照其包片和分工,每天巡检一次,在岗位记录报表右上方签字。

6、如有特殊情况时,巡检人员在巡检时应重点进行检查,并增加巡检次数,必要时另行安排人员重点巡检或派专人就地监视。

七 巡回检查内容

1、工艺状况—液位、流量、温度、压力等是否在工艺控制指标范围内。

2、安全装置—安全阀、安全附件及事故报警装置是否良好,检查螺丝、安全保护罩及栏杆是否良好。

3、润滑情况—轴承及有关部位的温度和润滑情况,转动设备是否缺油,油质是否变化,油视镜是否清晰,油位高低情况,设备转动的声音是否正常。

4、密封情况—转动设备和静止设备及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包括现场液位计、软连接、法兰、垫片等),检查设备、容器外壳有无局部变形、鼓包和裂纹。

5、紧固情况—设备、容器和管道有无振动和杂音,螺栓是否松动,设备各连接部位是否稳固,基础是否有开裂和下沉情况,运转设备运行平稳情况。

6、腐蚀情况—设备及与其相连的管线是否被腐蚀,腐蚀部位和腐蚀程度如何。

7、电气、仪表—电气接线柱密封良好,是否有发热现象,指示正确;仪表阀门动作正常、准确,气源管无泄漏等。

8、消防设施—区域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可靠。

9、清洁文明—所管辖区域内是否整洁,达到清洁文明生产。

10、主要设备巡检,按生产部机动科巡检规定执行。八 检查与考核

对于不按要求做好巡回检查工作,按照安环部下发的考核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安环部做好监管考核工作。

九 要求

生产系统各车间以生产部下发的岗位巡回检查制度,结合本车间工艺和装置特点,制定详细的巡检方案和巡检内容,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生产部

2016年3月1日

第二篇:巡回检查制度

一、目的:督查项目施工机构“独立、客观、科学、公正、诚信”的开展工作。

二、检查:对所辖项目每月月底前定期检查一次,要求全面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三、巡视:

1、每周必须到所辖项目巡视一次;

2、执行巡视记录表,检查不少于三十点。

四、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检查项目总监及施工机构对项目的合法性是否检查、对不合法行为是否采取有效(书面)措施。重点检查:

1、施工许可证;

2、专业工程是否有施工许可证;

3、是否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

4、施工单位是否具备施工资格;

5、施工人员的从业资格。一般检查:

1、计划立项批文;

2、投资许可证;

3、规划许可证;

4、是否按规定招标;

5、参建单位是否有违章行为;

6、总包、分包是否合法;

7、其它。

五、质量控制: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旁站是否按要求执行,记录份数;

3、施工日志;

4、质量检查人员的巡视检查记录、份数;

5、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份数、编号。一般检查:

1、预控计划是否有;

2、旁站施工方案是否有;

3、施工资料 B、C 表;

4、材料(成品、半成品)报审,是否见证送检,多少次;

5、隐蔽验收是否及时,签章是否规范;

6、是否及时检查质量控制资料;

7、质量事故是否如实、及时上报;

8、是否执行强制性标准。(书面资料);

9、施工方案是否及时审批;

10、工程验收是否及时;

11、图纸及变更是否熟悉,现场测问;

12、其它。

六、安全文明施工: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安全施工方案是否审批;

3、安全检查记录份数;

4、安全整改通知单份数。一般检查:

1、预控计划是否有;

2、现场安全警示牌;

3、安全事故是否及时处理;

4、文明施工预控函件份数;

5、现场是否封闭管理;

6、现场防火有无预控函件;

7、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有无预控函件;

8、有无防暑、防毒预控函件;

9、其它。

七、进度控制: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工期滞后有无采取措施,函件份数;

3、进度控制图是否上墙。一般检查:

1、各阶段的进度预控点是否明确;

2、预控计划是否有;

3、工程形象进度;

4、工程是否按计划进行;

5、工期滞后有无原因分析。

八、投资控制: 重点检查:

1、预控函件份数;

2、进度款是否按合同审批;

3、进度款是否在一周内审批完成,未完成是否向业主,承包商发函说明;

4、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

5、确认的函件份数。一般检查:

1、阶段投资控制点是否明确;

2、预控计划是否有。

九、现场办公: 重点检查:

1、工程会议纪要是否按时发出;

2、晨会是否正常召开,检查记录;

3、上班是否佩带工作牌;

4、“独立、客观、科学、公正、诚信”是否上墙;

5、平面图、进度控制表、晴雨表、岗位职责、组织机构、卫生值日表是否上墙。一般检查:

1、办公室是否整洁、卫生;

2、是否有穿拖鞋、短裤上班,打电脑游戏、打电话聊天、上网等不良行为;

3、上工地是否戴安全帽,女同志有无穿高跟鞋;

4、工地是否有配合细则;

5、施工细则是否按要求编写;

6、技术参数是否按要求编写;

7、施工通讯是否按时下发。

十、资料管理: 重点检查:

1、资料收发是否及时,归档分类是否清楚;

2、合同收集是否完善;

3、资料按规定签字盖章;

4、是否按《资料管理制度》上报公司。一般检查:

1、A 表签字是否规范;

2、B 表拟制是否标准;

3、C 表填写是否及时、完全;

4、资料、收发是否规范;

5、工地的规程规范、标准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十一、设计变更: 重点检查:

1、所有的工程变更,总监须填写变更处理记录表;

2、不允许在设计变更上签章;

3、专业施工工程师是否在相关图纸上标明变更的编号、内容。一般检查: 所有工程变更是否汇总登记。

十二、经济技术签证: 重点检查:

1、签证的时限是否符合规定;

2、签证单是否有专业施工工程师(施工员)和总监签章;

3、签证汇总表是否在本月 28 日上报公司、业主;

4、未签证事项是否已发函件说明。一般检查:

1、签证的依据、条件附加资料是否完善;

2、有无离开工地的施工人员继续签证的行为;

3、施工人员签名是否在相应位置;

4、各种文件资料是否按规定盖章;

5、经济签证是否独立登记。

十三、考勤: 重点检查:

1、监管多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在当日上班的工地考勤;

2、总监不清楚的无故不上班(离岗)的人员,按旷工记录。一般检查:

1、请假是否有批准的假条;

2、因公外出是否请示总监;

3、总监外出考察一天以上,是否请示工程部;

4、考勤表是否当天记录;

5、是否按时上下班。

十四、廉洁: 重点检查:

1、检查施工人员的廉洁行为,未经批准不得接受业主额外补助;

2、有无接受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不适当的宴请;

3、有无推荐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

4、有无在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中兼职。一般检查:

1、有无接受业主的额外补助;

2、未经总监允许不得与材料推销员攀谈现象;

3、有无接受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馈赠;

4、有无索、拿、卡、要;

5、是否安排亲属朋友在承建商中任职;

6、其它方面的廉洁。

十五、其它: 重点检查:

1、当月施工费总监是否催收;

2、业主投诉是否及时得到整改;

3、公司和工程部的整改意见是否及时落实。一般检查:工程会议是否按规定召开。

十六、巡检记录表须项目总监签字,项目施工机构、工程部各存一份,并报总工办备案存档。

十七、对本处各个项目进行考核评比:

1、考核评比后,根据得分排队,并作为考核项目总监绩效的依据;

2、考评结果报总工办。

十八、考核(由公司总工办负责):

1、巡检次数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巡检记录;

2、对工地是否全面了解;

3、对工地存在的问题,是否下发整改通知,多少份;

4、公司下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及时整改;

5、业主提出的问题是否及时落实

第三篇:巡回检查制度

巡回检查制度

1.公司以总工程师(或监理部经理)为主,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巡回检查,对公司承担的所有监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三大项:(1)进度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2)质量监控情况与存在问题;

(3)投资控制情况与存在问题。

3.在巡视过程中同时向业主回访,征求业主意见,改进监理工作

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典型事例,公司监理部组织召开现场交流会。

5.巡回检查应由监理部和各项目监理组分别做好记录。

第四篇:巡回检查制度

设备巡回检查制度

1、值班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认真巡视设备,到位率百分之百,及时发现设备缺陷,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巡视检查设备的时间为早、中、晚的负荷高峰期各一次,以及交接班巡视检查(如交接巡视在高峰期时间,可代替正常巡视一次)。3、每周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定期组织当值人员对全站设备夜间熄灯检查一次,并用红外线测温仪(金山变电站、凤凰变电站)普查一次全部设备的温度。

4、每月由站长组织全体人员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5、站长和值班负责人在当值期间应单独对全站一、二次设备巡视检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6、巡视检查设备中,要认真负责,充分发挥眼、鼻、耳的作用,发现问题要认真分析、判断,及时汇报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向调度汇报。并按要求做好《巡视检查记录》、《设备缺陷记录》和《运行日志》。

7、巡视检查设备中,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巡视检查的规定。、下列情况应增加巡视检查次数:

8.1 雷雨前后、大风、大雾、冰冻等恶劣气候。8.2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8.3 设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运后重新投入运行及新安装投运的设

备。

8.4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8.5 法定节日或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关山电站

第五篇:巡回检查制度

瑞 龙 电 站

巡回检查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按各自的分工,对所辖设备按照定时、定岗、定线路、定项目的“四定”原则进行检查,检查必须认真细致,提高巡回质量,使各设备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二条 每个巡检点,都应按设备运行规程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做到不漏项,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

第三条 接班后,值班人员按值长安排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且将巡检情况汇报值长,每班至少巡检两次。

第四条 当班期间必须对主设备、辅助设备做重点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条 巡回检查必须遵守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巡回时由两人进行;在设备重要部位禁止乱动,检查高压设备时,不得私自移开或越过遮拦,进出配电室时应随手关门,检查时应注意与带电设备、转动机械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防触电,误碰。

第六条 巡回检查中若发现高压系统单相接地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脱离故障范围,以防跨步电压。

第七条 巡回中不得在与巡回无关的地点停留,不做与巡视无关的事,巡回结束后应主动向值长汇报巡视情况。

第八条 设备处于特殊状态下应加强机动巡回检查。

(一)大风、雷雨、大雪、结冰等异常天气。

(二)设备存在薄弱环节、重大缺陷、异常时。

(三)设备发生故障、事故后。

(四)机组受到系统冲击后。

(五)运行方式改变后。

(六)设备超铭牌运行。

(七)新设备投运、大小修或缺陷处理后。

(八)设备检修前后。

(九)设备非正常运行状态。

(十)在夜班高峰时,应对高压设备进行一次熄灯检查。

第九条 巡回检查时应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做到“六到一不漏”。(六到:该去的地方要去到、该看的地方要看到、该摸的地方要摸到、该闻的地方要闻到、该听的地方要听到、该分析的地方要分析到;一不漏:不漏掉任何一个缺陷。)

第十条 巡回期间,闻讯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回到自己岗位,按值长指挥进行事故处理。

第十一条 巡回中发现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汇报值长,对危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缺陷,值长应及时按照《不安全事件报告权限表》汇报,并采取隔离等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 巡回检查结束后巡回检查人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交值长审核并签字。

巡回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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