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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系统领导腐败案件5篇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1-48590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25 04:03: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国交通系统领导腐败案件

〔全国交通系统领导腐败案件〕

1、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6-15 12:30 日前,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检查。经查,段建国在担任省交通厅厅长期间,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之规定,段建国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案1663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0.5万欧元和价值34.75万元的金条被依纪依法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西省纪委)

2、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清玉接

受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6-05 18:36

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清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福建省纪委)

3、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16 10:16

吉林省公路管理局调研员徐胜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省纪委调查。(吉林省纪委)

4、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接受组织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15 09:06

云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杨光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省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云南省纪委)

5、湖北省广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杨祥勤接受组织

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4-03 11:15

湖北省广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杨祥勤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湖北省纪委)

6、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冯华接受调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4-02-28 17:38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冯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浙江省宁波市纪委)

7、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宣

判(图)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时间:2013-07-09 19:37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图为宣判现场。央视截图

新华网北京7月8日电 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困难提供帮助,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人所提刘志军具有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受贿犯罪的赃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机关挽回的量刑情节经查属实。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刘志军滥用职权犯罪的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虽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大部分被挽回,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杨维汉 陈菲)

第二篇: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

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那么党员干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有哪些心得体会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希望大家有所收获!

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篇1

在杜治洲看来,事实上,对腐败的‚零容忍‛已经涵盖了治理包括‚微腐败‛在内的一切腐败行为的态度、原则和制度。‚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各级纪检干部和群众从内心深处真正形成对腐败‘零容忍’的意识。‛杜治洲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从反腐败立法来讲,要将腐败行为‘门槛’降低,以提高惩治腐败的概率;从党内法规来讲,要加重对违反群众纪律的行为的惩治力度。‛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获得感‛是广大群众对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感、幸福感。‚微腐败‛既啃食人民的物质获得感,又伤害人民的精神获得感。‚获得感‛首先是要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贪腐,是与民争利,从百姓口中夺食。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得不到保障,何谈获得感?‚获得感‛的另一方面是人民在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其中重要的一方面是人民需要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需要被尊重,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享受同等的人生出彩机会。基层执法不公正是对个人权益的直接损害,也直接伤害人民的获得感。基层无小事,基层虽不易产生大案要案,但却滋生着大量的切实侵害基层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只有对基层贪腐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2

总书记强调:‚这些年,一些潜规则侵入党内,并逐渐流行起来,有的人甚至以深谙其道为荣,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微腐败‛其实也是一种潜规则,并且由来已久,例如上门看望带点礼物,逢年过节请客吃饭,黑白喜事收受礼金等。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人之常情,他们觉得招待、请吃、送礼、送钱是增进关系、礼尚往来的需要,即使用的是公款。而像海南省郑某和杨某的公款吃喝行为,竟将用公款吃喝的‚境界‛提升到了一个令人咋舌的高度,让人不得不感慨:腐败虽小,危害尤大。

‚微腐败‛相对于让人锒铛入狱的‚大腐败‛而言,往往显得微不足道,并且不易让人察觉。长期以来,社会对这种现象也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容忍,因此,容易让一些喜欢钻空子占小便宜的党员干部心生侥幸,踩上‚微腐败‛这条红线。他们打着‚合情合理‛的幌子,谋取私利。殊不知,‚微腐败‛的危害性非常大。首先,‚微腐败‛的存在范围非常广,无论是领导成员还是普通工作干部都可以进行‚微腐败‛,这会造成不良风气横行,破坏政治生态环境,给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极大阻力。而这种不良风气一旦成形,更会麻木党员干部的神经,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就走入了贪腐的深渊,无法自拔;其次,‚微腐败‛往往发生在离群众直接接触到的基层,这种情况往往是群众极度厌恶的,极大地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导致群众失去对政府的信任。最后,‚腐败‛的本质是没有‚微‛‚大‛之分的,一旦踏入‚腐败‛的泥潭,如果不能及时自我反省,自我救赎,只能越陷越深,直至毁灭。

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要抓早抓小,对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防微杜渐,从思想上拒绝、从行为上杜绝任何‚微腐败‛的行为,坚决不踩腐败这条红线。

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篇3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高职位的干部腐败相比,群众身边的腐败给老百姓带来的是‚切肤之痛‛。‚微腐败‛的群体是以基层工作人员为主,他们手中的权力看似不大,但由于他们处在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前沿,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也最直接。随着惠农、扶贫政策越来越多地出台,这些惠农款、扶贫款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救命钱、安家钱,但对于一些基层‚苍蝇‛来说,这些钱物却成了可口的唐僧肉。一些基层干部巧取豪夺、‚雁过拔毛‛,想方设法满足私欲,直接损害着基层群众利益。基层执法不公问题突出,有的基层执法人员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有些干部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人、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直接伤害着党的群众基础,动摇着党的执政根基,如不斩尽杀绝,后果不可想象。

‚微腐败‛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获得感‛是广大群众对物质和精神的满足感、幸福感。‚微腐败‛既啃食人民的物质获得感,又伤害人民的精神获得感。‚获得感‛首先是要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感受到社会发展带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基层贪腐,是与民争利,从百姓口中夺食。群众经济利益受损,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得不到保障,何谈获得感?‚获得感‛的另一方面是人民在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其中重要的一方面是人民需要活得更体面、更有尊严,需要被尊重,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享受同等的人生出彩机会。基层执法不公正是对个人权益的直接损害,也直接伤害人民的获得感。基层无小事,基层虽不易产生大案要案,但却滋生着大量的切实侵害基层百姓切身利益的案件。只有对基层贪腐进行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才能让人民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微腐败‛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群众看来,干部职位再低,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颗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基层存在的一些‚蝇贪‛,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很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认为‚天下乌鸦一般黑‛,进而对基层治理状况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质疑,后果十分严重。干部作风清廉,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增加一份信任;干部作风不正,群众对党和政府就会减少一份信任。‚微腐败‛虽然看似不大,但损害的不仅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交通系统微腐败自查自纠报告]

第三篇:山西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

山西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 170多人涉案中纪委厅官落马 2015-07-04 05:10: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65人参与3评论.原标题:一条高速路撂倒俩厅长 山西交通系统“塌方式腐败”是怎样发生的

本报记者田国垒《中国青年报》(2015年07月03日04版)6月24日,坐在记者面前的段萍眉头紧锁。这半年多来,悬在她心头的一块石头始终没有落地。

段萍是山西省交通厅原厅长段建国的妹妹。2014年12月23日,山西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段建国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段建国的妻子、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原副巡视员贾岷岫共同受贿一案。时至今日,仍未判决。

2013年8月28日下午,陪同交通部领导视察完工作,刚从大同返回太原的段建国,接到相关部门的电话,要他到太原市某宾馆协助调查。这一去,他再也没有回来。

在山西省纪委相关宣教材料中,省交通厅贪腐窝案被定性为“极具典型意义的一个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全案共涉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170余人,涉及各类企业人员60余人,立案调查1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除段建国一案外,其中还包括:省交通厅原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城环委原主任王晓林渎职、受贿案,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志民渎职、受贿案,省交通运输管理局原局长李华中受贿案,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贪污、受贿案,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正处级调研员王蕾渎职、受贿案,省交通厅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处长冯建刚受贿案,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冯朝辉受贿、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是什么导致山西省交通厅发生如此大规模“塌方式腐败”呢? “骗子公司”获得高速公路承建权

2011年12月,连接太原到北京、途经五台山风景区的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公路全线贯通。2013年年初,国家审计署在对忻阜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时发现,“一家虚假注册的骗子公司参与其中,骗取国家巨额资金”。这一线索,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立即派员直接部署指挥,抽调山西省纪委办案力量,组成了308专案组,围绕案件线索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这家虚假注册的骗子公司就是山西中海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中海”)。忻阜高速实际由晋煤集团与交投集团联合投资建设而成。但在此之前,这条高速路的路权却归山西中海所有。

在上世纪末,山西举全省之力修建了太旧(太原到旧关)高速后,又在2000年到2003年间修建了贯穿山西南北的大运(大同到运城)高速。

学经济出身、时任山西交通厅厅长的王晓林在“全省公路基金历史欠账56.4亿元,全长666公里的大运高速总投资需要222亿元”的情况下,闪转腾挪,用一系列经济手段,“不花财政一分钱”建成了大运高速。

尝到使用经济杠杆甜头的王晓林决定以“BOT模式”修建忻阜(忻州到阜平)高速和长临(长治到临汾)高速。

所谓BOT模式,即“建设-经营-转让”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就基础设施项目与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授权企业承担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企业向设施使用者收费以获取合理回报,并在特许权到期后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的融资建设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2001年,山东中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海公司”)的董事长王德生找到王晓林,提出想承建忻阜高速。随后3年间,双方签订了三份合作意向书。为承建忻阜高速项目,山东中海公司注册成立了山西中海公司。

在一次访谈中,王德生大谈公司投资高速公路的经营之道,称“山西中海公司得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和省交通厅的大力支持”,“目前集团52亿的固定资产中,高速公路项目就占到了40亿左右”。

在更多的报道中,王德生出现在河北、河南等地,以中海投资公司的名义投资太阳能、薄膜发电等项目。报道宣称:中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投资大型交通、能源、房地产、高科技等项目为主体产业的综合型投资集团,公司总资产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但在山西省纪委的相关警示片中称,“中海公司是一家造假明显的骗子公司”。

山西省纪委查办此案的相关材料中称,2001年12月和2002年6月,交通厅先后两次在未对该公司做任何考察的情况下签订了合作意向。接着,该公司伪造了两亿元的出资证明,在未按照约定将两亿元保证金打入交通厅指定账户的情况下,由厅综合规划处原调研员王蕾编写该公司已注入保证金的虚假报告,由省交通厅原副厅长王志民、王晓林等人审批,擅自同意该公司成立了忻阜高速项目公司。

2004年6月,凭借省交通厅的批文,山西中海公司获得1亿元的合作款项。得到该款项后,该公司仅将其中的96.5万元作为工程的前期费用,还不到百分之一,其余款项基本用于挥霍。

在随后长达4年多的时间里,忻阜高速迟迟未开工建设。熟悉此事的一位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山西中海公司根本没有资金实力建设这条路,并且王晓林主政时的交通厅与山西中海公司签订的合同里也没有约定开工时间和建成期限。”

与之相类似的还有长临高速。王晓林主政的交通厅与由山西中商交在线有限公司投资的山西长临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临高速公司”)同样签订了一份没有建成时间约束的协议,导致长临高速至今未开工建设。

2013年3月,山西中海公司董事长王德生案发。同年6月,时已退休,准备外出旅游的王晓林在某高速公路服务区被纪检部门带走。此前两个月,同样已从交通厅副厅长任上退休的王志民和省交通厅综合规划处原调研员王蕾已被带走。

纪检机关查实:王晓林在忻阜高速公路的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20万元人民币,9万美元。王志民在忻阜高速公路的建设中,收受他人贿赂156万元人民币,5万美元,两万英镑。

王晓林、王志民、王蕾均被查处。

“前腐后继”,接任厅长被指控受贿和玩忽职守

忻阜高速事关五台山旅游开发和晋煤外运新通道建设,长临高速是G22青兰高速中的重要一段。这两条路迟迟未能开工建设,时任省领导很不满意,要求山西省交通厅尽快妥善解决。

2006年9月,山西省交通厅决定终止与山西中海公司的合作,双方由此发生纠纷。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直到2008年4月王晓林卸任亦未能妥善解决。

破解这两条高速公路的纠纷问题,是段建国上任后面对的首要难题。山西方面急于开工建设,但获得建设合同的山西中海公司却不着急。由于双方在合同中并未约定项目建成时间,久拖不建并不违约。

一位知情人称,段建国刚一上任就与中海公司进行协商,当时分管交通的副省长也带着段建国到国家发改委反复沟通,但无甚效果。

无奈之下,山西省交通厅决定解除合约。作为补偿条件,省交通厅党组会研究决定给山西中海公司保留服务区BOT,并支付有形的前期费用,即补偿2200余万元。整个谈判,从段上任起,仅花了3个月时间。经省政府法制办出具意见、省政府办公会研究同意和相关部门审计后,山西省交通厅得以顺利与山西中海公司解约,将路权由晋煤集团与交投集团联合接手。2009年1月,忻阜高速开工建设,并于2011年12月全线贯通。

起诉书称,2008年7月,山西省交通厅给省政府的汇报材料中,一味强调交通厅单方终止合同无法律依据等己方责任,对山西中海公司无能力履约等只字不提,误导省政府同意了交通厅提出的解决方案,致使山西中海公司无资金实力、无建设能力、未经招投标程序,便取得了忻阜高速服务区投资建设经营权;山西中海公司在仅支出96.5万元地质调查费、用地评价费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支出,以前期费用补偿款的名义获得交通厅支付的2291万多元。

起诉书据此认定,段建国“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91亿元。

据专案组调查,段建国无视该公司无资金无实力且建设主体已变更的事实,与山西中海公司达成资金补偿与服务区建设的协议。2009年4月,山西中海公司利用虚假的审计报告,成功地骗取了2291万多元补偿费用后,紧接着又设法获取了忻阜高速公路服务区的建设经营权。

但山西中海公司连建设服务区的资金也无法筹集到位,不能按计量支付。这时,段建国不仅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终止其投资建设资格,反而亲自出面帮助协调,想办法为该公司垫付资金,提出招实力强的施工队垫钱施工。随后,山西中海公司将获得的服务区经营权又转手租了出去,轻而易举地获取了2.4亿元租金。

在段建国被诉“涉嫌受贿”的情节中,亦有山西中海公司的身影。起诉书称,山西中海公司法人徐悦清为感谢段建国帮助解决其公司与省交通厅关于忻阜高速公路建设的纠纷,及在忻阜高速服务区建设和经营中得到段建国的帮助,分两次在太原市风尚咖啡厅、段建国办公室送给段建国共100万元人民币和5万美元。

权力交织的腐败利益共同体

2013年4月,山西省路桥集团常务副董事长贾建民、省交通运输局局长李华中、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纪委书记冯朝辉、忻阜高速建管处处长冯建刚先后被调查。

紧接着,与冯朝辉关系密切的时任中央纪委法规室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也落马。曹立新曾任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六室三处处长,分管领域包括山西。

相关纪委材料中称:交通系统下至一些建管处、事业单位负责人,上至副厅长、厅长,形成了一个相互交织、利益输送的链条。这些盘根错节的人脉关系、权力关系交织成为少数职位级别高的领导干部为核心,部分干部为节点,若干个相互独立有紧密联系的腐败利益共同体,相互提携,相互关照,共同谋取私利。

王晓林在公路项目发包时,为想把工程揽到手的企业提供关照,先后收受6家企业的贿赂1000多万元。段建国给一些企业以关照,协调提供帮助,收受有关企业和个人的贿赂450多万元。王志民利用分管建设投资的职务之便,同样也收受了17家企业400多万元的贿赂。省路桥公司副董事长贾建民在担任运城高速公路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编造虚假施工合同,将215万元的工程抬高到500多万元,一次就套取贪污工程款300多万元,将高速公司的闲置土地,以联营的名义出租给他人修加油站,贾建民收受了高达580多万元的贿赂。

从上述落马官员的受贿构成看,很大一部分来自交通系统内部人员的行贿,行贿的主要目的是职务调整、升迁安排。经查,王晓林涉及27人,受贿达500多万元;王志民涉及76人,受贿达1000万元;段建国涉及65人,受贿达900多万元。贾建民在自己大肆贪污受贿,违规经商办企业获取巨额利益的同时,为了能升迁,为了能调到省城工作,用其违纪违法所得,接二连三地给段建国行贿,前后7次送钱189万元。贾建民为了和王志民处好关系,在个人任职承揽项目方面得到王志民的关照,分3次给王志民送钱达340万元,贾建民如愿以偿从县城调到了省城,当上了大型国有企业省路桥集团公司主持工作的常务副董事长。

段建国在接受纪委调查时说:到了交通厅以后,经手的资金非常多,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上亿的,慢慢地就有了一些心理变化,放松了警惕,最后就导致了严重的受贿。

“交通这个地方,要想制住腐败,必须要削减它的权力。权力,一是要缩小,二是要有制约。”段建国说。

现任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正印在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山西交通系统出现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对交通运输管理发展带来很大危害!当前交通运输系统政企不分等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制约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重大障碍,也成了滋生腐败的土壤。

他说,为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山西省交通厅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开展了多次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官不廉、为官不为等问题,对6名工作不力的单位领导免职,给予34名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配合专案组对5名涉案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先后有46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将两名任职满15年、群众反映好、熟悉业务的厅机关处长,推荐选拔为副厅级干部。同时,对部分厅直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交流调整,配齐了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书记,初步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

本报太原7月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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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重大腐败案件观后感

重大腐败案件观后感

重大腐败案件>观后感

(一)《贪欲使他走向了深渊—宋勇腐败案警示录》是一部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反腐倡廉警示片,片中揭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的蜕变轨迹和犯罪事实,讲述了宋勇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选拔、工程建设中谋取个人利益,收受巨额贿赂,最终堕入犯罪深渊的过程。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一名人民曾经爱戴的领导干部的宋勇,他的一个口袋装着人民群众的信任与寄托,一个口袋却装着自己的私欲与贪念,因为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直至走向了人生罪恶的深渊,成了金钱的奴隶,沦为阶下囚,其现实警示令人振憾,同时宋勇用他血的教训、生命的代价再次向我们敲响了廉政建设的警钟。

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心得体会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邓小平、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特别是要学习胡锦涛同志“>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经济形势在飞速发展,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漫延。只有不断加强修身修德的学习,真正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行,从内心深处筑牢自觉抵制贪欲引诱的防线,才能真正远离贪欲,不受其害。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时刻牢记职责,永保共产党员先进性。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贪欲之心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共产党员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心中所想,手中所为,应该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任何与人民利益相违背的东西,都是共产党员应该摒弃的。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计生战线上的工作者,应该时刻牢记职责,常戒贪欲之心,忠心耿耿为计生事业工作,全心全意为葫芦岛发展服务。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

四、靠纪律约束自己,时刻牢记不越界。

纪律是行动的保证,只有时刻模范地遵守和践行纪律,永远不去跨越廉洁自律的“高压线”,才能做到警钟长鸣,才能真正感受到工作之乐,生活之美。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因贪而想且要占有的东西,往往是非份的。在贪欲面前,要保持清醒的认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摆正位置,做个堂堂正正的清白人。

总之,宋勇的案件警示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职,深谋为民之策,多做利民之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遵章守纪,自觉置身制度监督、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不仅做到自己一身正气,一尘不染,还要积极投身到反腐败斗争中。

重大腐败案件观后感

(二)近日观看了皮黔生腐败案件视频,着实令人唏嘘不已。

皮黔生,原副部级领导干部,原任职天津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曾经辉煌一时。有一时期,他身兼管委会四个局局长,真可谓空前绝后,盛极一时。

经查证,皮黔生老爸乃人民解放军战功显赫的皮定均中将,可以说,根正苗红是皮黔生在事业上一帆风顺的最根本原因。皮黔生的案发缘于女儿皮晓萌的被捕,也就是官三代的堕落。

了解天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认定,皮黔生也是一位有血性、有想法的、有做为的好男儿,的确为经开区的步入正轨、高速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为什么这样一位对天津立有大功的功臣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呢

我认为,这是由于我们党的用人机制存在重大问题。

其实,不论是农民出身的贫二代,还是出身显贵的官二代,他们往往都会在位高权重之际滑向犯罪泥沼,这是与我国官场缺乏实际、真实、有效的监督机制是分不开的。多少年前,山东泰安市委书记的名言至今仍发人深省,“官做到我这个程度,实际上已经没有人来监督我了”。我们常在贪官污吏的忏悔录中领教到诸如此类的言辞:“我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在现实中,我感觉低层或者叫基层小吏的培养和任用与人民群众的关联还比较大,而中高层官员的选拔实际上已经与“人民”没有多少关联。他们所说的人民往往更多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们”,而我们都清楚,在现阶段社会里,究竟有没有能够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民代表,有几名人大代表是能够代表占据人口大多数的工农阶层的人大代表大多是由各层官员圈定后、经过种种障人眼目的手续操作出来的,很多官员总以为自己很聪明,老百姓是专用于愚弄的。况且,我国官方就以城市居民高贵于农民而将农民选举人大代表的比例压缩8倍,也就是说8个农民相当于1个城市居民!农民还算神马浮云!

在目前这种选拔高层官员机制下,官员们眼里是不可能在乎所谓的人民的日常监督,而代表党组织肩负监督约束权力的各级机构的官员们,往往又是近视、甚至是严重弱视的。

言长纸短,简而言之,从皮黔生们的前腐后继的身影中,我为我们党现阶段还能不能真正代表中国各族人民、尤其是中下层工农而担忧!

重大腐败案件观后感

(三)从一名普通电工干起的李人志,通过个人的不断努力,仕途可谓春风得意。然而,随着地位的升高以及权力的增大,疏于律己的李人志贪欲日生,逐渐放松了警惕和约束,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职权,疯狂敛财,最终一发而不可收拾,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通过卖官鬻爵,突击提拔;插手招标,暗箱操作;有章不循,为所欲为;决策随意,乱上项目;损公肥私,超付多付;因人而事,生财“有道”等等方式单独或伙同妻子解亚玲收受37人贿赂,合计人民币584万余元、欧元30万元、美元11万元,收受黄金6131.7克,价值160余万元,收受名贵手表3块,价值11万余元,共计人民币1105万余元。此外,李人志尚有921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10年9月10日,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李人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受贿罪判处解亚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深刻剖析了甘肃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人志,随着职位升迁而渐渐动摇信念,放松自律,最终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滥用职权疯狂敛财,陷入腐败犯罪深渊的过程。

揭示了腐败问题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的严重后果,谴责他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更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使我感触颇深。

李人志,从一个普通的电工成长为企业老总,国家的高级干部,最后沦为阶下囚的经历。其前半生敬业而卓有成就,正是在他成长比较顺利、在权利更大和地位升迁时迷失了人生方向,最终一步步走向了犯罪的泥潭。究其发生腐败案件的原因,主要是李人志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上发生了严重的扭曲和错位。最终陷入腐败犯罪的深渊。

我们应该从李人志等腐败分子案件中汲取教训:

1、坚定理想信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牢记党的宗旨,决不被金钱、美色所诱惑,被糖衣炮弹所击中,时时刻刻把握住骚动的“心”,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物不自腐,虫不滋生”。

2、自觉接受监督。在敏感问题上,不要独断专行,不要暗箱操作,公开是监督的有效途径,制约制衡机制是限制权力的有效方法。只有公平、公正了就敢于公开,只有心底无私才不怕监督。因此,我们办任何事情要做到公开透明,要建立起相互的制约机制,绝对不可使权力绝对化。

3、切实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要完善,不能漏洞百出,有空子可钻,一旦有了制度必须坚持。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注意,不能自己破坏规矩。制度往往是领导干部自己首先没有很好的执行,这点应该切实注意。

此外,我们还应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充分领会到廉洁自律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大意义,并表示一定要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清正廉洁,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使自己能够安安心心、静静心心的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为打造阳光工程做出应有的贡献,确保项目建设优质高效、廉洁阳光。携手与项目部同仁共同创造新郑仓储中心美好的明天,以优异的成绩向公司党组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五篇:腐败案件剖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

通过对xxxc的剖析,结合最近学习的《党的纪律》《守纪律,讲规则》和《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本着防微杜渐为目的,对自己进行了深刻自查,现总结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组织纪律方面

总体上还是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但有时对日常纪律抓落实不够,思想重视意识不够,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制度有时不够严格,偶尔有迟到早退现象,有事外出未能及时向办公室报备,虽然没有影响到工作的按时完成,但还是违反了组织纪律。

(二)工作作风方面

1、工作不够扎实,责任心不强。一接到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有时存在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工作方法简单,致使工作效果不佳。

2、工作标准不高,自我要求不严。有时思想较为懒惰,安于做好自我份内的工作,不注重思考整体的工作,导致各口工作重复性开展,导致工作效率不高。

3、工作方式单一,创新意识不强。工作中安于现状,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够大胆,满足于按照领导要求,做好本职,完成任务,缺乏创造性、独创性的点子,存在着等、靠的思想。

4、工作担当意识不强,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对科室人员和村医管理不严,总想当老好人,总想着一点小问题不会引起什么大麻烦。

(三)学习能力方面

对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现状,放松和忽视学习,致使学习被动应付,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与主动性。在工作中忽视了知识潜力的培养和再提高,对知识掌握不系统、不全面,临到用时才临时抱佛脚,对学习没有做到长期坚持。

三、整改的措施

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用心工作;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不因循守旧,不安于现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于对遇到的问题进行理性思考,针对当前工作中面临的新状况、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提出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案;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善于根据个人具体状况和自身工作特点,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

强化职责,提高效率。对自我的工作多用心、用脑,领导交办的事及我自我份内的事做好计划,使其有序、有时、有步骤地完成,这天的事绝不拖到明天做,树立强烈的时光观、效率观、质量观,促进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自身潜力的不断提高。

努力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首先是自觉学习,在学习上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自我加压,强化学习,努力学理论,学医疗法规及党的新政策、新方针,严于律己、严于律人,学会与时俱进。

全国交通系统领导腐败案件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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