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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集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1-26395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8:39: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王集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王集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讨论稿)

为了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与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绩效,特制定本考核奖惩办法。本办法以月考核为计算单位,由政教处、团委、和各年级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应该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做好《王集中学班主任一日工作规范》要求的各项工作,坚持每日“三到岗”(即早自习、课间操、晚自习读报)、,每周至少两次到学生寝室值班。

2、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坚持执行学生请假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生无故旷课、逃课、发生意外等事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年级,对连续缺课、逃课达2节以上的要在2小时内报告其家长或监护人,对连续旷课4节以上或离家出走的学生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年级和政教处。

3、及时查处学生迟到、早退、旷课、上网、夜不归宿、抽烟、喝酒、财物被盗等偶发事件,及时处理学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

4、认真落实班级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班务日誌制度,完整记载学生每天学习、生活、卫生、纪律(迟到、早退、旷课或其它违纪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5、教室和清洁区卫生干净整洁,爱护公共财物,未发生公物损坏或丢失。

6、认真完成学校及处室、年级交办的任务(计划、总结、论文、有关学生的调查材料、数据、报表、清查学生交费情况等),按时参加各项有关活动(升旗、开学典礼、法制教育等)和会议(学校、年级召开的班主任例会等)。

二、考核奖惩办法

(一)量化考核实施方法

1、考核内容第一款中早自习、晚自习、读报到位情况和第3、4条的有关内容由各年级负责考核记载,宿舍整体由团委会考核记载。其它各项均由政教处、护导组负责,课间操考核由护导组负责。政教处负责扎口。

2、每周一各年级将上周班主任早晚到位、各班班务日誌等考核记载情况交政教处集中统一登记,政教处对值班班主任两签到及其它考核记载进行汇总。

3、每月由政教处将所有考核数据集中汇总,并核算和发放班主任当月奖金。

(二)奖惩办法:

1、奖励办法

班主任奖励分为月奖励、学年奖励和特别奖励。学年奖励 以年级为单位,每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由学校统一进行奖励。

月奖励 由基础奖和单项考核奖构成,人均奖励380元。

其中基础奖为100元;单项考核奖分为五项:早晚自习到岗奖80元,学生宿舍值班奖80元(到位并认真检查),课间操管理奖30元,无违纪奖50元(学校发现的违纪问题一次扣了),护导组卫生检查结果使用40元。

早、晚自习到岗奖,全月无缺勤奖励80元,缺勤两次以内70元,缺勤3—5次60元,缺勤6次以上最多40元。

宿舍值班奖,以学校规定班主任到宿舍值班次数累计,每次奖励10元。课间操管理奖和卫生检查,由护导组负责考核政教处确定该月奖金。单项考核奖以班主任签到为依据,年级、值周领导、政教处要认真记载,加强监管,体现明确的区分度。

特别奖 政教处、团委会组织学生干部对各班每月纪律、学习、卫生、劳动等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总分年级前3名,奖励班主任50元。

被评为县、市、省、全国“优秀班主任”学校分别进行奖励。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班主任,学校进行适当的奖励。

2、确因班主任未履行相应职责,或教育、管理不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从班主任奖励中扣除

①未完成班主任职责第6条规定中的工作,每缺一项扣10元。②在校园内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的,每次扣除班主任奖金10元。

③学生严重违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按处分层级扣除班主任奖金;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除班主任当月奖金10元; 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扣除班主任当月奖金20元;

给予劝退处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扣除班主任当月奖金30元。

3、确因班主任教育或管理不当,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班主任基础奖的三分之一,同时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①本班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本班学生参与集体斗殴、持械斗殴等恶性事件的;

③本班学生家长对学校产生严重误解或出现过激言行,损害学校形象的; ④本班学生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惩处的。

4、确因班主任责任,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班主任停职待岗,同时上报学校或上级教育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①私自接收学生在本班就读的; ②向学生乱收费的; ③对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导致学生出走等意外事件的; ④因班主任师德问题而有损学校声誉的; 此办法提交学校校长室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篇: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

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班主任老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班主任老师创造性地开展班级管理工作,本着优绩优酬原则,特制定班主任津贴和班级管理工作综合奖考核发放办法如下:

考核采用计分制,按月考核,班主任服从学校安排,各项工作达到学校要求可得基本分100分。

一、奖励加分

1、在学校组织的单项检查中(如:卫生大扫除定期、不定期检查、违禁品检查)成绩突出的一次加2分。

2、班级在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如:体操比赛、运动会、文娱晚会、朗读比赛)获最高集体奖项的一次加6分,次等奖加4分。

3、如有其他特殊贡献(如临时加派劳动任务、协助学校、老师完成各种事务),由政教处研究后酌情加分。

二、未达标减分

1、班主任出勤率未达到90%的扣10分。

2、所带班级在学校组织的单项检查中(如每天的卫生通报)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1分。

3、未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论文等德育材料的一次扣1分。

4、工作中疏于管理,出现重大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5、班级出现“流生”,每人次扣5分。

6、经指出后仍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的一次扣6分。

三、考核数据的使用

1、政教处根据每月检查的班主任工作情况,得出月考核结果,并报校办公室。

2、依据考核结果发放班主任津贴(每月人均300元),计算办法:

个人考核分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津贴总数

全体班主任考核总分

4、考核结果作为申报、评比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

四、未尽事宜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浆水中学政教处

2017.04.18

第三篇:2012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2012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做好新时期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杜绝违法生育现象发生,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给我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全镇计划生育工作整体上水平,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及考核方法

考核范围为全镇10个管理区党总支、63个村、计生办、所有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考核实行千分制。

二、考核方式

1、镇计生委负责村的计划生育考核工作,采取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三种方式进行。同时,对平时掌握的情况一并纳入本的考核。

2、镇阶段性或特殊性重点工作按照镇党委要求随时计入考核。

三、村级奖惩措施

1、实行计划生育单项考核千分制,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农村岗位目标综合考核。对村级责任人实行绩酬挂钩,村计生主任享受支部书记工资的85%,计生服务员工资不少于支部书记工资的80%。根据各村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实发工资数。

2、实行位次管理。按考核得分多少对村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后6位的村纳入镇重点管理。考核得分按比例计入农村工作综合考核。

3、对本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且得分在900分以上的村,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对本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且得分在800分以上的村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等奖”,奖励现金2000元;对连续三年以上无违法生育,无违法收养,无进站尾子,无节育措施应落实未落实,三年内无社会抚养费尾欠的单位,授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特别贡献奖”,给予10000元奖励(以上奖金村主职干部、计生主任、其他成员各占30%、30%、40%)。

4、凡出现违法生育人员未经把关私自落户的村,取消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一切奖励。

5、内出现违法生育的村,出现一例扣村干部工资20%,2例扣40%,依次类推进行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分。

6、对重点管理的村,限期一年整改,限期内取消有关计划生育的一切奖励,支部书记(或村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发50%的工资;连续两年重点管理的村,支部书记(或村主要负责人)和村计生专职主任除扣发工资外,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计生专职人员予以解聘。对纳入重点管理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评先树优资格,所在村的包点干部年终绩效工资扣罚50%,如果当转出的,年终绩效工资加奖50%。

四、管理区奖惩措施。

对管理区的考核为所辖各村考核分数的平均值,对管理区实行分类管理,考核分900分以上(含900分)的管理区为一等奖,奖现金3000元,得分800分以上(含800分)的管理区为二等奖,奖现金2000元,800分以下的管理区,罚现金2000元。得800以下且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管理区总支书记予以降职使用,并扣发当该管理区工作人员的年终奖金。

五、计生办奖惩措施。

年内县考核成绩达到16名,奖5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奖1000元,低于16名,每下降一个名次罚1000元并取消计生专职补贴。荣获一等奖,加奖10000元。

加强计生服务人员的管理,若出现徇私舞弊,导致违法怀孕的,每有一例,罚当事人5000元,调离工作岗位,停发工资,待岗处理,并责令限期找回整改,是临时工的予以辞退。其他机关干部参照该处理办法

六、镇直单位、属地管理单位参照农村进行考核。

七、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镇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二○一二年二月

浮来山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合法生育率(350分)。

年内查实(含往年)出现一例违法生育一胎、二胎、三胎以上的,分别扣80分、100分、150分。人民来信来访查实的按照胎次加扣30分、40分、60分。

(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100分)。

根据“一孩首选放环、二孩首选结扎”的要求,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100%,截止镇考核时点内出现一例应放环未放环的扣10分(生育后一孩60天内放环),应落实结扎手术未落实的每有一例扣50分(生育二孩后80天内结扎)。

(三)计划统计工作(100分)。

1、计划:生育计划管理规范,及时为符合政策的夫妇申办生育计划,严禁卡压和弄虚作假,每出现一例卡压或因不及时安排计划被投诉的扣20分,每出现一例错批生育计划扣30分。

2、孕情:凡持生育计划人员怀孕后当月上报孕情,每2个月一次来镇服务站孕期保健一次,禁止私自流引产。每发现一例孕情上报不及时扣20分、发现一例私自流引产扣50分,并按照规定一胎三年内不安排计划、二胎收回生育证终生不再安排生育计划。

3、统计:出生、婚姻、避孕节育措施、死亡漏报一例扣30分,错报一例扣10分;报表不及时一次扣10分;漏管一名已婚育龄妇女扣20分(包括未经登记就举行结婚仪式的)。

(四)流动人口管理(100分)。

1、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每查实一例扣20分,未婚成年女青年流出未持《婚育证明》每查实一例扣5分(除在校学生)。流入地信息通报单每少一人扣3分,流出育龄妇女年内网上回函不少于两次,无回函的视为进站尾子扣分(回函以镇流动办出具的数据为准)。

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档率、管理率达到100%,每少建档1人扣10分,管理不到位每人扣1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怀孕未终止妊娠扣50分,每发现一人违法生育一胎扣30分、二胎50分、三胎以上80分。

(五)工作保障指标(150分)。

1、计生队伍健全、有力,作用发挥好。只要有利于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论性别、年龄均可聘用。1500口人以下的村配备1名计生工作人员,1500口人以上的村配备2名计生工作人员(1名计生主任,1名服务员),不按要求配备到位的村扣10分。

2、会议考勤。按时参加计生例会,每旷会1人次扣10分。

3、阵地设施达到县局验收标准,设施齐全,适应工作需要,阵地、设施达不到要求扣20分。

4、宣传教育。村有图文并茂的婚育文化一条街,达不到要求扣30分;人口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年内开课4次,每少1次扣10分,村有宣传品5种以上,户有宣传品3种以上,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0分。

5、及时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并发放到户,修订不及时扣30分,章程入户率不足95%的扣10分,村民自治协议签订率达不到98%以上的扣10分。

6、凡出现到省、市、县的信访案件,每出现一例分别扣50分、30分、20分。

7、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不及时扣10分,无公开栏扣20分。

8、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年内完成应征额的80%以上记3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

9、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每有一例处理不到位的扣20分。

(六)进站普查(200分)。

年内已婚育龄妇女进站普查,镇计生委将根据县里要求安排进站时间和截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进站任务的,每有一例尾子扣50分。对进站尾子,各村要严格按照村民自治章程对本户进行处罚,凡不落实处罚措施的,每有一户扣村10分。

(七)以上考核项均实行倒扣分制。

第四篇:乡镇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对村(居)的工作完成情况按项计分、按月考核、按季奖惩兑现。

2、考核实行百分制。除了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等每月均要列入考核外,其它考核项目按当月工作重点,由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3、当月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当月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的重要程度提出,经集体研究后确定。

4、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每月150元考核,个人实得奖金按所驻村当月得分比例计算,当月得分低于85分的取消当月奖金。

5、未驻村领导按驻村领导的平均得分计奖。

6、未驻村的在岗在职财政拨款人员按每月100元考核,自收自支参照执行。

7、重要中心工作原则上均设奖,奖金额度和具体考评办法由集体研究确定。

8、各村(居)年终考评名次由12个月考核分相加所得总分排定。

9、年终考评全面先进单位第一名奖4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XX元,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的奖800元。支部书记、驻村干部各得总奖金额的20%、15%。

10、计划生育和筹款事项对全年考评工作具有一票否决权。

11、镇政府工作人员分管或负责的部门工作获上级党委政府表彰,获得奖匾奖牌可作为政府年终考核加分依据的应予奖励。其中,国家级表彰的奖5000元,省级表彰奖3000元,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奖给XX元,区委、区政府表彰奖给1000元,创新工作成果被区以上党委政府推广的奖给XX元,计划生育工作不是重管的奖XX元。奖金分配比例由考核领导小组决定。

二、惩罚:

12、因工作失职、失误分管或负责的工作形成落后局面,使党委政府受到上级追究造成影响或损失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违反十条禁令被督查通报的扣除半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违反政府管理若干规定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在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上检讨。

13、违反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和规定被上级督查通报造成恶劣影响的,扣除全年考核奖,取消评优资格,考评为不合格。是公务员身份的,按相关规定处理;事业单位人员一律解聘,临用人员一律辞退。

14、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村(居)考核倒数后三名的分别罚支部书记、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各500、400、300元,支部书记在兑现大会上检讨。

15、政府工作人员累计缺席迟到5次以上或事假10天以上,或被责成在工作人员会议上检讨二次以上者,年终一次性扣除本人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考核奖。

第五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增强计生站和各管区抓好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我镇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目标,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特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一、出生人口合法生育率

1.出生人口合法生育率坚决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指标内。

2.要最大限度制止政策外生育,并确保统计准确率。

3.发现政策外怀孕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政策外生育后要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未上报就被举报到上级计生部门,造成工作被动。

4.政策外生育后要督促生育对象及时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并按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及计生外出生奖惩规定

1.管区

(1)自然内无政策外生育的管区奖励5000元(按政策外出生时间)。

(2)对2010年12月31日前的政策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按实际征收额的4%奖励。

(3)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及当出生计划外生育的管区,加大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按社会抚养费实际缴纳额的1.5%奖励;自然内合法生育率不能低于94%,每降低1个百分点,罚管区1000元,并通报

批评。

(4)对当计划外,自己未上报被举报到上级计生部门,被上级部门索要举报费的,每出现一例,罚管区1000元。

2.计生站

全面负责并指导配合管区做好计生方面的工作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1)对2010年12月31日前政策外出生,未征收到位的社会抚养费,按实际征收额的2%奖励。

(2)对2011年1月1日以后及当出现的政策外生育,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额的1.5%奖励。

(3)自然内合法生育率不得低于94%,每低于1个百分点,罚款2000元,并通报批评。

(4)对当计划外生育,自己未上报被举报到上级计生部门且被索要举报费的,每出现一例罚款1000元。

三、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费的计划外生育户,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将独生子女费一并追回,并交镇财政。

四、社会抚养费奖励款半年一兑现,涉及管区、计生站的罚款考核年底兑现,在奖励款中扣除罚款,如奖励款不足扣除罚款,在管区计生办其他经费中扣除罚款。

五、本办法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13年2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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