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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党政公文的异同
编辑:雨雪飘飘 识别码:21-23316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6:34: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析党政公文的异同

浅析党政公文的异同

林彩志 郑玲玲

摘要:公文处理是党政机关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但在实际行文过程中, 经常出现不符合规范、混用文种和混用格式等问题。比较一下就会发现, 党政机关对公文处理的规定和要求有许多地方存在着相同之处,但二者也不能一概而论。本文从概念、文种、行文规则、格式四个方面分别阐述了二者的异同。同时从公文的性质和直接适用性考虑,是否更好地让党政公文求同存异,以利于操作, 提高办公效率。

关键词:党政公文 异同 求同存异 办公效率

公文,是指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活动或处理公务活动中产生的,按照严格的、法定的生效程序和规范的格式制定的具有传递信息和记录作用的载体。党的机关公文和行政公文是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两类公文,构成了现行公文的主体,在现实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运用时,不能产生模糊认识,造成党政公文混淆不分。

一、党政公文的概述

(一)党的机关公文的概述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明确指出:“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的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二)行政公文的概述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明确指出:“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二、党政公文的相同之处

(一)行文规则基本相同

公文的行文规则是发文机关在行文时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都对行文规则有了明确的规定。其中有的规定基本相同:

1、行文目的的规定基本相同。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行文都是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的,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两种表达的主要意思基本是一样的。

2、行文关系的规定基本相同。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可见,二者行文都要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的。

3、向下行文的要求及相互行文的规定基本相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与行政公文的行文要求基本一样,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党委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的相关部门行文。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行文;党委的其他部门,不得对下级党委发布指示性公文。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4、联合行文的规定基本相同。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同级党的机关、党的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之间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对于行政公文来说基本一样,《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5、请示行文的规定基本相同。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上级机关请示问题,都应当一文一事,不应当在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在《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显然,二者都要求一文一事,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6、向下行文的规定基本相同。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可见,二者都要求抄送给直接上级机关。

(二)主要作用基本相同

党的机关公文与行政公文的作用各有侧重。都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具,都具有领导、指挥、联系、沟通和宣传教育作用。

此外,党政公文在完成了现行效用后,就转化为档案,是公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单位工作历史的真凭实据。不少党政公文在其现实效用消失后,仍具有历史效用、档案效用。

(三)写作格式基本相同

公文写作格式内容包括:公文组成部分(要素)的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纸张规格尺寸、装订要求,印刷要求等。其中党政公文的格式要素、格式框架基本相同,都分为三大部分:眉首、主体、版记。

(四)文种种类基本相同

在公文写作和处理中,把性质和用途相同的公文归并为同一种,对每一种公文规定了固定的名称,这就是文种的名称,即公文种类,简称文种。文种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所有公文都必须在标题中标明文种。党的公文与行政公文的文种完全相同的有: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三、党政公文的差异之处

(一)适用对象不同

党的机关公文适用于中共中央、地方各级党委及其所属各部门党的组织系统,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里的党委名义发布公文。如“中国共产党莆田学院委员会文件”。

而行政公文则适用于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一系列行政组织系统。如“莆田学院文件”。

二者是不能混淆的,也不能交叉行文。党的机关公文,不得向行政机关作批示、交任务,行政公文也不能向党组织作批示、交任务。如果确实需要交叉行文,党政可联合行文。

(二)发布机关不同

党的机关公文是由中国共产党最高机关的办公部门--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而行政公文则是由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颁布。

(三)形成不同

党的机关公文,是党的机关为了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实施党的领导过程中形成的。而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为了依法行政,进行行政公务活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

(四)文种适用范围不同

党政公文的每一种文种都有其固定的适用范围,制发公文一定要根据内容和需要准确选用文种。不用、错用或生造文种,都会损害公文的效用。

党的公文文种总共有14种,行政公文文种有13种,除了完全相同的9种外,其他的均为各自独有。党的公文有:决议、指示、条例、规定;行政公文有:命令(令)、通告、议案。

(五)写作格式的不同

1、眉首部分

(1)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党的机关公文称为“密级”,位于左上角第二行,份号之下;而行政公文称为“秘密等级”,位于右上角第一行。(2)发文机关标识/版头

党的机关公文是叫做“版头”,主要有两种形式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种。

而行政公文是叫做“发文机关标识”,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XXX人民政府文件》,俗称为“文件版头”。二是《XXX人民政府》,俗称为“函件版头”。(3)发文字号

联合行文时,党的机关公文可以使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使用联署机关名称,可以用主板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用联署机关发文字号;

而行政公文只能用联署机关名称,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只注明主办机关或经协商确定的机关发文字号。(4)签发人

在党的机关公文中,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有多位签发人时,按照先上下后左右的顺序排列;

而在行政公文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有多位签发人时则是将主签发人放在首位,其他的依次下移一行。(5)横隔线/红色反线

党的机关公文称之为“横隔线”,由居中红色五角星加两侧红色横线组成,且与版头同宽;而行政公文则称为“红色反线”,与版心同宽,位于发文字号下4mm处。

2、主体部分(1)标题

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是党的机关公文中要加书名号。(2)附件说明

党的行政公文的附件,应当置于主件之后,与主任装订在一起,并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标识为“附件一”;而行政公文的附件只要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标识为“附件1”。(3)生效标志

党的机关公文称为“发文机关署名”,而行政公文则称为“公文生效标识”,即“印章”。单一发文印章,应上距正文(附件)1行的空白,下压成文日期。章的上边沿不压正文(或附件),下边沿盖在年和月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上不压正文,下骑年盖月”。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日期。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单位)名称(一可用简称)按加盖印章顺序排列在相应位置,并使印章加盖或套印在其上。党的机关公文既署名又盖印章时,也要将印章下边沿盖在成文日期年月上,以显清晰。(4)成文日期

行政公文的成文时间一律用规范小写汉字数码标明完整的年月日,如“二○○六年六月三十日”,而不能写为“2006年6月30 日”或“二○○六年六月卅日”、“二○○六、六、三十”之类,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于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右空4字;而党的机关公文则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右空1字。(5)附注

党的机关公文是专指印发传达范围,需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左下方;而行政公文是指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3、版记部分(1)主题词

党的机关公文的主题词引自《公文主题词表》,数量不超过10个,标引自由词时,应同时标引相应的上位主题词;而行政公文的主题词则引自《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数量3-5个,自由词直接标引即可。(2)抄送机关和印发机关

党的机关公文是要求顶格的,而行政公文则要求左空1格。(3)印发日期

党的机关公文是要求右贴边放置,而行政公文则要求右空1格。

4、其他

(1)用纸规格要求

党的机关公文,用纸规格可以使用16K的,而行政公文则一般使用国际标准A4型。(2)排版

党的行政公文,每页20行,每行25字,单双页码均不能空字;行政公文则是每页22行,每行28字,单页码右空1字,双页码数置于左下角。(3)字体

党的机关公文在份号、发文字号、印发日期、印刷份数上均是使用四号字,其他的均使用三号字;而行政公文除了发文机关标志和标题以外,其他全部使用三号字。

(六)行文规则的不同

1、下级部门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行文请示的限制背景不同

《条例》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请示事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时,应当经过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经过协商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应当在请示中写明。除特殊情况外,请示应当送上级机关的办公厅(室)按规定程序处理,不应直接送领导者个人。党委各部门应当向本级党委请示问题。未经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不得越过本级党委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请示重大问题。”即下级党委的工作部门必须经过本级党委“同意或授权”,才能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行文请示。

而在《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第十八条规定:“属于主管部门职务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也就是说,下级政府部门的工作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职权范围向上级行文而不受限制。

2、越级上行文的限制程度不同

在《条例》第十二条的第二点中指出:“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尤其不得越级请示问题;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而在《办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也就是说,行政公文中,特殊情况下还是允许越级行文的。

3、上行文不直接送领导者个人的限制文种不同

在党的机关公文中只限制请示这一文种不能直接送领导者个人;行政公文则是限制了所有上行文,都不能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4、向下一级机关行文时受限部门不同

党的机关部门在经同意并授权后是可以向下一级行文的,但只限于办公部门;而行政机关部门不仅在经同意并授权后可以向下一级行文,而且没有限于办公部门,还可以是相应的职能部门。

5、上行文主送机关及抄送机关的限制范围不同

在比较之下,不难看出,行政公文只需要写一个主送机关的文种是请示,党的机关公文则是要求所有上行文都写一个主送机关;而对于抄送机关的限制上,党的机关公文只能抄送其他相关的机关,而行政公文可以把请示送其他机关,但唯独不能抄送给下级机关。

6、向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时抄送要求不同

在《条例》中,“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而在《办法》中,“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在党的机关公文中,抄送是应当的,没有例外的;而在行政公文中,抄送是有前提条件的,有必要就抄送,没有必要的话就可以不抄送。

四、党政公文应求同存异

党政公文应在“存异”的前提下尽可能地“ 求同”,以有利于机关公文处理的进一步规范化。给操作带来阻碍的往往是格式上的一些细微差别。至于其他方面并没有一定的影响。如党政公文的概念、文种、行文规则的差别,其实正是体现了党政公文二者的不同性质,地位和作用,这些方面的差别只要至日常生活中稍加分类,就不会造成什么问题。需要统一标准的是格式上的差别。

首先,统一名称。党政公文中如份号/公文份数序号,密级/秘密等级,版头/发文机关标识,横隔线/红色反线,印发传达范围/附注表达的意思基本相同,统一称谓则使在工作中就不存在语言表达错误而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的问题,有利于工作的顺利推进。

其次,统一位置。党的公文,如果密级、秘期、紧急程度都具备的话,依照《条例》,它们都应位于首页的左上角,加上位于左上角的份号,共三行,而行政公文则将密级、秘期、紧急程度放在右上角的位置,加上位于左上角的份号,一左两右共两行。很明显,前者不如后者平衡对称,从美观角度来讲,可以将二者统一为后者的形式,同时依据简洁性原则,去掉行政公文中密级两字之间的空格。对于上行文如果需要有签发人而且比较多的话,签发人的排列方式,党政公文的要求是不同的,党的公文要求按照先上下后左右的方式排列,而行政公文只要求上下排列。考虑到位于左侧仅占据一行位置的发文字号,从平衡美观的角度看,党的公文的排列方式似乎更好一些。

第三,统一数字。党政公文中,有两处数字使用存在差异。一是成文日期,党的公文要求成文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行政公文要求使用汉字;二是附件后的序号,党的公文要求使用汉字,行政公文使用阿拉伯数字。数字的使用,党政公文做了截然相反的方向。一篇公文如果因为一个数字的差别而不能及时的发挥它的效用是很可笑的。所以可以在这两处均统一成一种数字形式,这样简单明了。

第四,统一形式。党的公文版头有两种形式: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种)。而且在后一种中,发文机关名称与文种的字体样式、大小、颜色均有差别,具体又有四种不同的形式,适用于不同的范围。这样不仅繁琐难记,而且常常让人分不清在何种情况下使用何种形式。其实公文最主要的差别就在于发文机关和文种,这一点通过发文机关名称、发文机关代字和标题就可以得到完全的体现。建议无论党政公文都只用一种版头形式: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种,大字红色套头居中排布,这样简单方便。

最后,统一用纸。《条例》中规定党的公文用纸可以是16K也可以是A4,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采用的都是16K。16K相对A4来说,在裁剪时要浪费许多,生产纸张的机器生产出一张大纸可以正好裁制成A4纸,却不能正好裁制成16K纸。建议党政公文都采用国际通用的公文用纸A4纸。这样不仅节约,而且给公文处理尤其是归档带来很多方便还与国际接轨。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1996‟14号)„S‟.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 [2]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S‟.国务院,2000 [3]邵明媚.党政公文异同比较与公文改革的思考,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11月,第24卷第4期

[4]郭钦义.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应“存异求同”„J‟.秘书,2001,(8).[5]王凯.党政公文行文规则的主要区别,秘书工作,2003年第8期

[6]魏形峰.杜宏春.党政公文的比较与思考„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7)

第二篇:党政公文

党政公文

建国之初,国务院就对行政公文事业非常重视,于1951年9月29日(当时还叫政务院)首次颁布了《公文处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我国行政公文为7类12种。1957年国务院秘书厅又发布了《关于对公文名称和体式的几点意见》,对部分文种作了调整,但还是7类12种。1981年2月,国务院颁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行政公文的文种重新规定为9类15种。1987年2月18日,国务院又颁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式规定行政公文的种类为10类15种。1993年11月,国务院对这一《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文种为12类13种。XX年8月,国务院对《办法》再次进行修订,文种定为13种,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

在1989年以前,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所使用的公文没有严格区分,统称为公文。行政公文有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作为法规依据,党的机关公文沿用行政公文的文体。可是行政机关所使用的个别公文文种不适用于党的机关,譬如“命令”、“公告”、“通告”。为了实现党内公文处理的规范、科学,中共中心办公厅于1989年4月25日首次发布了《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并于1996年5月3日发布了重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党的公文和行政公文多数文种和格式相同或相近,但也有一些不同。

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办公自动化程度的不断进步,对公文的文种和处理方法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是十分必要的。因而,不论是行政公文还是党的机关公文,将来都还会有新的补充和调整。

行政公文和党的机关公文的文种多数都是相同或近似的。因此,为了避免前后文的重复,本章在讲述具体文体时,凡涉及党政较为一致的地方,均合在一起讲述。

一、党政公文的文种与格式

对公文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办理程序、立卷、回档和销毁等方面都有具体规定。在这一节,我们主要先容和公务写作关系密切的公文种类和格式,有关公文办理的相关规定从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将现在实行的行政公文主要种类规定为:

(一)命令(令);(二)决定;(三)公告;(四)通告;(五)通知;(六)通报;(七)议案;(八)报告;(九)请示;(十)批复;(十一)函;(十二)意见;(十三)会议纪要。共计13种。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现行的党的机关公文的主要文种是:

(一)决议;(二)决定;(三)指示;(四)意见;(五)

通知;(六)通报;(七)公报;(八)报告;(九)请示;(十)批复;(十一)条例;(十二)规定;(十三)函;(十四)会议纪要。共计14种。

党政公文都非常重视行文的格式。《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这些基本格式当有者必须具备,不当有者不得出现(如密级和紧急程度,就不是每份文件必须的)。而且每一格式项目在正式公文中出现的位置和形式,也都有严格的规定。

(一)眉首部分

1.发文机关标识(版头)

“发文机关标识”(党的机关公文称为“版头”)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红头”,它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两字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发文机关标识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一般应使用“小标宋”字体,字号最大不能即是或大于22mm×15mm,上边沿至版心上边沿为25毫米(上行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沿至版心上边沿为80毫米)。

需要特别留意的题目还有:

发文机关名称必须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不得出现所指不明或轻易误解的情况。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要把参与发文的机关都排上,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其他机关依次在下方整洁对应排列。机关名称后的“文件”二字居纵向中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在民族自治的地方,发文机关标识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

2.份数序号(份号)

份数序号(党的公文称为份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行政公文要求“尽密”、“机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党的公文要求“秘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份号是用自动号码印刷机印刷的,每一份公文的份号都不一样,这在秘密公文的治理过程中有重要意义。

份号的位置在公文首页版心的左上角第一行。

3.秘密等级(密级)

行政公文称为秘密等级,党的机关公文则称为“密级”。秘密公文的秘密等级共有三级:“尽密”、“机密”、“秘密”。“尽密”级别最高,“机密”次之,“秘密”又次。如无保密内容,不得标注此项,以免给工作增添麻烦。

行政公文的密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公文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党的公文则要求:“公文的秘密等级,标注于份号下方。”

有关保密的法规还要求公文在密级后面标明时限,超过期限将自动解除秘密。如在“机密”二字之后加注“一年”(3号黑体)字样,与密级之间用实心五星号“★”隔开。

4.紧急程度

对于事关重大、需要紧急传递和办理的公文,应标明紧急程度,以便跟一般公文区分开来。紧急程度分为两级,行政公文分别叫做“特急”、“急件”,党的公文分别叫做“特急”、“加急”。不是事关重大、需要紧急

办理的公文,不得标注此项。

行政公文紧急程度也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首页右上角第一行,如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则居右上角第二行,在秘密等级下方。党的公文未具体规定标注位置。

紧急电报的分级与一般公文有所不同,行政公文要求以三级标示:“特急”、“加急”、“平急”,党的公文要求以四级标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公文的一个重要项目,位于版头(发文机关标识)的正下方,眉首部分与主体部分的间隔横线的正上方,用3号仿宋字体。如有“签发人”,则移至左边(左空一字)。

发文字号有固定的模式: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序号(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

机关代字是发文机关名称的极度简缩,但还能识别出是哪一个机关。如:“国发”是国务院的机关代字;“国办发”是国务院办公厅的机关代字,“中发”是中共中心的机关代字。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机关代字是“陕政字”,四川省人民政府的机关代字是“川府”,根据代字可以看出发文的是什么机关。

年份(发文)就是发文当年的,用阿拉伯数字写全,不得缩写,如不得把XX年减缩为“03”。行政公文的年份加六角括号,例如:〔XX〕,不得用圆括号或别的括号。党的公文无明确规定,习惯用的是方括号,如[XX]。

序号(发文顺序号)是机关发文的流水号,当年所发的第一份公文是1号,以后依次顺排即可。除命令(令)外,其他公文的序号前不必加“第”字,数字前面也不加“0”。

发文字号是引用和查找公文时的重要依据,正规公文一般都要有发文字号,其组合方式也要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6.签发人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上报公文应当在发文字号右侧标注‘签发人’,‘签发人’后面标注签发人姓名。”

“签发人”一项的具体位置,标在发文机关标识下方右侧,也就是发文字号右边。“签发人”三字用 3 号仿宋体,后加全角冒号;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右空一字。

公文的签发也有严格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要求:“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要求:“公文须经本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应当由机关主要领导人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人会签。党委办公厅(室)根据党委授权发布的公文,由被授权者签发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签发。领导人签发公文,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时间。若圈阅,则视为同意。”

以上各项格式项目,均属于眉首部分,位于首页的间隔横线之上。

(二)主体部分

1.公文标题

公文标题位于间隔横线下方,居中排列,字号用 2 号小标宋体,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折行时,要留意做到词意完整。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要内容(公文主题)、文种组成。例如,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职员的通知》这一标题中,“国务院办公厅”是发文机关名称,“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职员”是主要内容,“通知”是文种。

发文机关名称根据情况可以省略,如人事部、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

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标题中就省略了发文机关名称。

“公文主要内容”一项,党的机关公文称为“公文主题”。国务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要求:“公文标题应当正确扼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公文标题中的“主要内容”这一项又被称为“事由”、“摘由”。

概括主要内容是拟定公文标题的关键,也是标题写作中技术性最强的一环。以下三种情况要尽力防止:

不明确。标题中对主要内容的表述含混不清,令人不知所云。例如《关于尽快修复三号公路的请示》这一标题,就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理解:一是要求上级尽快修复三号公路;二是要求上级批准本单位修复三号公路的计划;三是要求上级出面干涉三号公路的修复事宜。到底是哪种意思呢?标题的含糊不清,轻易使人产生误解,甚至可能影响工作的顺利开展。

不简练。标题中的主要内容是摘要性的,高度浓缩化的,不能面面俱到,臃肿庞杂。例如下面这个标题中的事由部分:《××县人民政府在产业会议后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根据本县情况提出措施计划并增产指标向市政府的报告》,说了很多话,极力想把内容说得更具体、更清楚,结果反而更不清楚。

不规范。有个别公文的标题不按照现行格式写,而是刻意仿古,或者标新创新。例如,《呈报扩建校舍由》这一标题,就是仿古的写法,按照现行的格式,应写成《关于扩建校舍的请示》。

文种是公文标题的第三个组成部分,每一篇公文的标题,均应正确标明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就是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名称应当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的统称,位于公文标题下方,正文上方,顶格排印。主送机关与正文都用 3 号仿宋字体。

下行文的主送机关可以有若干个,排列时,同类型、相并列的机关之间用顿号间隔,不同类型、非并列关系的机关之间用逗号间隔,最后用冒号。如人事部《关于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的通知》的主送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教委(教育厅),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向上级机关行文,特别是上行文中的请示,一般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阅知,可以抄送。

大多数公文都有主送机关,但有些向全社会普发的下行文,没有明确的主送机关,可以没有这一项。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标题或主送机关下方。

正文的写作是本书的重点讲述内容,下面将分文体逐一详加先容,此处从略。

4.附件标注(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机关署名或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应当置于文件之后,与文件装订在一起。无附件的公文,省略此项。

标注的位置在正文下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字体

标识“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字后加圆点,如“附件:1.××××××”,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如系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领导人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重要公文,以会议通过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要写明年、月、日,不得简写,行政公文要求必须用汉字书写,位于正文或机关署名下方,右空4字。联合行文由于公章较多,成文时间的位置有特殊要求,因联合单位的多少不同,有多种方式,可参见本书后附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会议通过的重要公文,如决议,以及条例、规定等法规性文体,成文日期不在文后,而是加括号标注于标题下方居中位置。

6.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公文均应加盖公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公章。联合下发的公文,联合发文机关都要加盖公章。

当公文排版后最后一页所余空缺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加盖公章的要求见本书后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7.附注(印发传达范围)

公文如有附注(党的公文此项称为“印发传达范围”),加括号标注于成文日期下一行,居左空两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注。无需特别说明者,可以省略此项。

(三)版记部分

1.主题词

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应当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199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了重新修订的《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自1998年12月1日起执行。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位于抄送机关上方。”

公文主题词是为适应办公自动化的需要,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能表达公文基本内容的规范化的单词和词组。现在,所有的公文都要标注主题词,上报的公文要求更严格,要按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公文主题词表标注。

一篇公文的主题词要能反映公文的主要内容和文种,一份文件的标引,除种别词外不超过5个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似义词用3号小标宋体字,似义词之间空一字。

2.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指主送机关之外的其他需要阅知公文内容的上级、下级和不相隶属机关。抄送机关名称标注于主题词下方,印制版记(印发机关和时间、份数)上方。左空一字用3号仿宋字体标识“抄送”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抄送机关对齐;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

3.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印制版记)

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位于公文末页下端,用3号仿宋字体,印发机关左空一字,印发时间右空一字。

印发机关,一般是发文机关的办公机构。印发时间,是实际付印的日期,与公文的成文时间意义不同。

版记的各项之间,均加一条反线,宽度同版心。

除以上格式外,行政公文和党的公文还都规定了公文的用纸规格:一般采用长297毫米、宽210毫米的国际标准a4型。

第三篇:党政公文格式

ΧΧΧΧΧΧΧΧΧ空一行 某某市卫生局文件 秘密(3号黑体)(下行文发文字号居中,无签发人)(Χ空1字)日卫办发„XXXX‟ 号

签发人:李太华(Χ空1字)(空2行)

某某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实施意见(2号

小标宋、居中、梯形或菱形)

(ΧΧΧΧΧΧΧΧΧ空一行)ΧΧΧΧΧ单位: 下级(3号仿宋字)党委必须向上级党委报送信息,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向本级党委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办公厅提出的“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要求,积极主动地通过信息网络向本级和上级党委报送信息,为党委提供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服务。各级党委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明确党政机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报送职责,加强同人大、政府、政协信息工作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逐步

—1—

建立党委主导下的信息工作联动机制牢牢掌握信息工作主动权,切实减少和杜绝信息多头报送、重复报送、交叉报送现象。

一、把握党委信息报送重点(3号黑体)

(一)要围绕党委需求上报信息(3号楷体)(3号仿宋)要围绕党委需求上报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实际问题,深入挖掘提炼、准确分析研判。报送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重点思路、重大进展、重要经验、困难问题以及意见建议,重要的社会动态和舆情,外埠重要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专家学者等各方面人士对全市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做好信息深入综合加工。加强信息鉴别筛选和分析研究,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不准确信息和一般化信息。建立健全“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强化信息汇总、提炼和综合,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敏锐性和关注度,加强提炼领健全“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强化信息汇总、提炼和综 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不准确信息和一般化信息。建立健全“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强化信息汇总、提炼和综合,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敏锐性和关注度,加强提炼领健全“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强化信息汇总、提炼和综防止报送滞后信息、重复信息、不准确信息和一般化信息。建立健全“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强化信息汇总、提炼和综合,切实提高信息工作的敏锐性和关注度,加强提炼领健全 —2—

“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强化信息汇总、提炼和综。(ΧΧΧΧΧΧΧΧΧ空一行)附件: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办法(空2字)不准确信息和一(对齐)般化信息。建立健全“发现—研判—处置”决策支持机制 2.(多个附件,可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但不用标点符号)(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不加公章空1行;加盖公章空2行)某某市卫生局(加公章则后空4字;不盖章空2字)(不盖章日期比发文机关首字空2字)201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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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黑体3号、顶格)

(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Χ空1行)附件标题 页边距为:上3.7下3.5左右2.7 行间距:为28磅 抄送:市政府,省卫生厅(左空1个字,4号仿宋字),各区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与上行首字对齐)。(结尾处用句号)某某市卫生局办公室(左右各空1个子,4号仿宋字)2014年3月8日印发 —4—

第四篇:党政机关公文的异同比较

党政机关公文的异同比较

党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行政公文,又称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党政公文是日常工作中最常见的两种公文,构成了现行公文的主体,在现实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现行党的公文主要依据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行文,现行行政公文则主要依据国务院在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行文。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许多地方存在相同相通之处,也存在许多的差异之处,常常使身在其中和其外的人们困扰不已。

要想解除这种困扰,我们就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党政公文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因何而存在?是否所有的差异都有存在的必要?不必要的差异如何清除?

党政公文的异同比较

要将两个事物进行比较,首先两者要有共同之处,然后才能论及差异之处,即无所谓“同”就无所谓“异”。党政公文之间的联系和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语言要求、行文规则、处理原则基本相同,表述有所不同

党政公文的具体语言要求、行文规则、处理原则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国办函〔2001〕1号)、《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国办〔2003〕65号)、《标点符号用法》(国家技术监督局)、《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等文件和法规中。以两者“行文规则”中第一个要求的表述为例,《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行文应当确有需要,注重实效,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两种表述的中心意思是一样的,都要求公文行文时要讲究实效,只是一个表述详细具体,一个简洁概括。

二、作用基本相同,性质、内容、行文对象和指向不同

党的公文和行政公文,都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工具,都具有领导、指挥、联系、沟通和宣传教育作用。不同的是,党的公文是党的意志和权力的体现,内容主要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党的领导,其行文对象和指向是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行政公文是国家意志和权力的体现,内容是实施国家的行政行为和进行行政管理,行文对象和指向是国家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群众。

三、公文种类和具体文种存在差别,但大同小异

党的公文共有文种14种,行政公文13种,其中有9种完全相同,1种基本相同,其他为各自所独有。完全相同的9种是:决定、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基本相同的是党的公文之公报(公开发布重大决定和重要事件)和行政公文之公告(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党的公文独有决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条例(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或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物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4种,行政公文独有命令(令)(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通告(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议案(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3种。

四、格式基本相同,但许多地方又有明显差别

两者的格式要素基本相同,格式框架也基本相同,都分为三个部分:眉首、主体、版记,但在许多细微之处存在差别,让我们一一比较两者各要素存在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

1.眉首部分。党政公文的眉首部分都包含份号/公文份数序号、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等七个要素,但是在名称、位置等具体要求上有差别。

(1)份号/公文份数序号。

共同点:都位于公文首页的左上角,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不同点:党的公文称之为“份号”,所有带密级的公文都要求标注,六位数,前加№;行政公文命名为“公文份数序号”,仅绝密、机密公文要求务必标注,但是如果有必要,即使不带密级的公文也可以标注份号,七位数,前不加№。

(2)密级/秘密等级。

共同点:均有秘密、机密、绝密三个等级。

不同点: 党的公文称“密级”,位于左上角第二行,份号下面;行政公文称为“秘密等级”,位于右上角第一行。

(3)秘期(保密期限)。

共同点:称呼相同,与密级在同一行,中间用“★”隔开,并不是所有带密级的公文都需要标注秘期。

不同点:党的公文置于左上角第二行,份号下面;行政公文置于右上角第一行,前面的密级两字之间加一空格。

(4)版头/发文机关标识。

共同点:都要求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在公文首页上部居中大字宋体套红。不同点:党的公文叫“版头”,有两种形式: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普发性),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种)(非普发性,且文种为黑色小一号楷字体);行政公文叫“发文机关标识”,只有一种形式: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文件,某些特定的公文可以只标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5)发文字号。

共同点:名称相同,内容相同,都包含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位置也相同,都位于版头/发文机关标识的正下方或左下方(有签发人时)。联合行文使用联署机关名称时,上下排列,文件或文种在右,上下居中排布。

不同点:联合行文时,党的公文可以使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使用联署机关名称,可以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也可以用联署机关发文字号;而行政公文只能用联署机关名称,主办机关排列在前,只标明主办机关或经协商确定的机关发文字号。

(6)签发人。

共同点:两者的上行文都需标注签发人,位于发文字号的右侧。

不同点:有多位签发人时,党的公文要求按照先上下后左右的顺序排列;行政公文要求将主签发人放在首位,其他的依次下移一行。

(7)横隔线/红色反线。

共同点:党政公文的这个要素的位置相同,都位于发文字号的下方,作用相同,都是眉首和正文的分隔线。

不同点:党的公文叫“横隔线”,由居中红色五角星加两侧红色横线组成,且与版头同宽,如版头中无“文件”二字,则中间没有红五角星;行政公文叫“红色反线”,与版心同宽,位于发文字号下4mm处。

2.主体部分。党政公文的主体部分都是二者核心所在,在这一部分二者同样含有共同的七个要素,也是在名称、位置上存在差别。

(8)标题。

共同点:名称相同,均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文种组成;位置相同,都标注在分隔线/红色反线的下面;标点符号要求相同,在标题中除法规、规 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不同点:党的公文只有上面提及的一种标题方式,而行政公文还有一种,即省略发文机关名称,只由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

(9)主送机关。

二者完全相同。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统称;位于正文之上、标题之下,顶格;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可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10)正文。

两者关于正文的要求没有明显的差别,都位于标题或主送机关的下方。最大的差别在于排版和个别要素字体要求上,这一点我们将在下文提到,在此不赘复言。

(11)附件。

共同点:均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的顺序、名称,并且附件与公文主件(正文)一起装订。不同点:党的公文要求置于主件之后,标识为“附件一”,行政公文要求置于公文主体部分之后,标识为“附件1”。

(12)生效标志。

相同点:位置相同,都位于正文的右下方。

不同点:党的公文叫“发文机关署名”,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除会议纪要和有特定版头的普发性公文外,均需加盖发文机关印章(一般来说都是普发性公文,不需加盖公章);行政公文叫“印章”,没有发文机关署名,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公文以外,均应加盖印章。单一行文时,印章居中下压成文日期;联合行文时,如是两个单位,则将成文日期拉开,两个印章并排下压日期,多个单位联合行文,则在正文和成文日期之间将发文机关名称均匀排布,加盖印章,一行最多排三个;成文日期位于右下角。

(13)成文日期。

共同点:位于正文的右下角,联合行文署最后签发人的签发日期。

不同点:党的公文要求使用阿拉伯数字,特殊情况署印发日期,右空一个字;行政公文要求使用汉字,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于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右空四个字。

(14)印发传达范围/附注。

共同点:标明需要说明的事项,位于成文日期的左下角,左空两个字,加括号。

不同点:党的公文专指印发传达范围,行政公文指包括印发传达范围等所有需要说明的事项。

3.版记部分。党政公文的版记都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等五个要素,且各要素之间用与版心同宽的黑色横线隔开,印刷/翻印份数除外。

(15)主题词。

共同点:位于成文日期的左下方,标注方式为“类别词+类属词+附表词”,标引的自由词后加“△”作为标志。

不同点:党的公文主题词引自《公文主题词表》,标引数量不超过10个,标引自由词时,应同时标引相应的上位主题词,或优先选用最密切、最邻近的主题词进行交叉组配、限定组配,不能越级组配;行政公文的主题词引自《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标引数量为3~5个,自由词直接标引即可。

(16)抄送机关。

共同点:位于主题词之下,印发机关、印发日期之上机关名称之间用“,”隔开,最后用“。”。

不同点:党的公文要求顶格,行政公文则要求左空一个字。

(17)印发机关。

共同点:位于抄送机关之下,无抄送机关则位于主题词之下。

不同点:党的公文要求顶格,行政公文要求左空一个字。

(18)印发日期。

共同点:与印发单位处于同一行,使用阿拉伯数字,居右放置。

不同点:党的公文要求右贴边放置,行政公文要求右空一个字。

(19)印发份数。

党的公文对此有要求,翻印上级公文时叫翻印份数,加括号置于印发日期下方;行政公文对此无要求。

4.其他。

(20)末页。

末页无正文时,党的公文要求在第二行左空两个字加括号标注“此页无正文”,而行政公文明确规定不可出现此类情况,努力调整行距、字符间距等,务必使正文与印章、成文日期在同一页。

(21)用纸。

《条例》中规定,党的公文可以使用16K或A4型纸,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党的公文使用的是16K纸,行政公文按照《办法》规定一律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22)排版。

共同点:页码置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用4号白体阿拉伯数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数置于右下角,双页码数置于左下角。

不同点:党的公文要求每页20行,每行25个字,单双页码均不空字;行政公文要求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单页码右空一个字,双页码左空一个字。

(23)字体。

党政公文的字体要求大体一致,字号要求略有差别,主要体现在眉首和版记部分。正文部分两者没有差别:标题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副标题使用3号楷体字;正文内容使用3号仿宋体,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二级标题或主题句用3号楷体,转发类公文主体用3号楷体,转发内容用3号仿宋体。

眉首和版记部分:行政公文的字体要求比较统一,除了发文机关标志和标题以外其他全部使用3号字,而党的公文在份号、发文字号、印发日期、印刷份数这几个要素上都要求使用4号字,其他的使用3号字。

由以上比较可以看出,党政公文的根本差别在于各自的性质、作用、内容、行文对象和指向,这是由党和政府的不同地位、职能、性质决定的,是它们的本 质差别,也是它们之所以存在且相互区别的依据、个性的来源,同时也决定了其独有文种的存在。但是两者表现在格式上,包括公文格式要素的位置、字体、字号、排版、用纸等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差别,给工作带来许多麻烦和不便,亟待统一和改革。

第五篇:党政公文信函格式

×××××××

000001 ××函〔2013〕28号 秘密★×年 特急

××××关于××××的通知

××××:

××××××××××××××××××××××××××××××××××××××××××××××××××××××××××××××××××××××××××××××××××××××××××××××××××××××××××××××××××××××××××××××××××××××××××××××××××××××××××××××××××××。

××××××××××××××××××××××××××××××××××××××××××××××××××××××××××××××××××××××××××××××××××××

××××

附件:1.×××××××××××× 2.×××××××××××× 3.××××××××××××

×××××× 2013年8月9日

(联系人:××× 电话:××××××××××××)

浅析党政公文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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