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奖励及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励及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公司机动车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1职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按照《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的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安全管理
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3其它事故考核
3.1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有关单项考核规定处理。3.2具体考核未涉及到或与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4.惩罚类型
4.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4.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5.惩罚程序
5.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批准后执行。5.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6.奖励的范围
6.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6.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6.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6.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6.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6.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6.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6.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6.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奖励程序
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2先进车间由安技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其他:
公司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上海东海天地和农业有限公司
第二篇:奖励考核制度
明光市远翔实验学校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系列问题,为确保他们健康成长,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等问题,解决外出务工家长的后顾之忧,让入住的留守儿童在学习和生活各方面都得到阳光般的呵护,享受着“家”的温暖。结合我校实际,贯彻“多劳多酬,优劳优酬,责重多酬”的宗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从而达到“强化常规,激励先进,鞭策全体”,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人员
辅导教师、生活教师、值班行政、其他人员
二、考核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到岗到位
各岗位值班人员必须按值班轮次表安排以及家园各时间段的要求按时到岗到位,(如有事事先自行调节好,工作不能有冲突,并报告陈俊权园长同意),迟到一次扣责任人5元,旷工一次扣责任人50元。
2、安全责任
加强留守孩子托管期间的安全教育,各岗位值班人员确保值班期间责任区的人身和公物安全,损坏公物和丢失公物必须照价赔偿,如发生安全事故视其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3、卫生责任
各岗位值班人员确保值班期间责任区的干净整洁,有垃圾及时清理,按要求彻底清扫整理两次,值班行政随时查看,保持不好,视情
节轻重扣责任人5元,不扫一次扣责任人10元,打扫不彻底或没按要求清扫扣责任人10元;寝室的床铺、生活用品没按要求整理堆放视情节轻重扣责任人10元,地板没拖一次扣5元。
4、其他
按要求开关好教室、寝室门窗、电灯和饮水机的电,违者一次一样扣5元。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不配合者一次扣20元。
(二)具体要求
1、孩子代理家长(每个留守孩子一月10元工作经费)
主要职责:(1)积极主动解决留守孩子入托(2)负责按要求登记上报入托留守孩子的基本信息(3)安排好入托留守孩子的床铺(4)负责每天和下午辅导教师做好入托留守孩子的交接(5)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如突发事件联系家长等);
扣币标准:信息登记不全一个孩子一项扣1元,没安排好留守孩子床铺一人扣5元,交接留守孩子失误一人次扣5元,临时事务一次不完成扣20元。
2、辅导教师(上班时从下午4:00—第二天8:20,每人每天40元)
主要职责:(1)负责和孩子代理家长做好交接清点好人数并做好记录、协助兴趣活动小组教师做好交接清点好人数、早晚组织分餐、晚自习2节辅导、协助生活教师组织留守孩子就寝、早晚指导留守孩子洗簌,早晨组织朝读等(2)负责规定责任区域内留守孩子活动的人身、公物安全、纪律和卫生等 ;(3)负责留守孩子教室内饮用水的拿取(4)负责开关好教室门窗、电灯等,做到人走灯熄。(5)负责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
扣币标准:交接失误一人次扣5元,分餐不到位一次5元,辅导不到位一次30元,指导洗簌不到位一次5元,留守孩子违纪一次扣
当天辅导教师5元,留守孩子离开后教室门窗、电灯一次不关者扣辅导教师各5元。临时事务一次不完成或不到位者扣20元。
3、生活教师(上班时从下午4:00—第二天8:20,每人每天30元)
主要职责:(1)负责所有时间段寝室和室外走廊楼梯间以及晚上寝室到厕所的留守孩子活动安全、纪律、卫生以及寝室内外的财物安全,(2)负责开关好寝室内门窗、电灯、水等,做到人走灯熄水不流。(3)负责接待家长参观(4)和辅导教师做好交接,清点人数并记录(5)配合孩子代理家长安排好新增留守孩子的床铺(6)接待、指导留守孩子拿取东西(特别是周一早上和周五放学时)(7)指导留守孩子整理床铺、个人用品等。(8)负责留守孩子寝室内饮用水的拿取(9)负责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10)每晚至少巡查三次留守孩子的睡觉情况并有记录(11)如遇留守孩子生病和其他意外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马上通知当天的辅导教师和值班行政,并做好记录(12)负责教育留守孩子按时睡觉、起床(记录好违纪孩子的名字与代理家长交流),指导留守孩子穿戴、梳妆、整理床铺、放取物品等(13)负责配合托管家园做好其他临时事务。
扣币标准:留守孩子离开后寝室门窗、电灯、水一次一样不关者扣值班者5元(特别是节假日加倍);对家长不礼貌者扣币5元(以家长到托管家园反映为准);交接失误一人次扣币5元,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责;不配合孩子代理家长安排好新增留守孩子的床铺一人次扣5元;每晚至少巡查三次留守孩子的睡觉情况并有记录(以留守孩子、家长反映为准,如留守孩子夜里外出、生病、摔地、尿床等教师不知、没及时处理)违者一次扣币1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负全责;晚上9:30过后还不熄灯,早上6:30以前就开灯者一次扣值班教师5元。留守孩子穿戴、梳妆怪异扣值班者一人次5元(以留守孩子、家长、其他教师反映为准)。
4、值班行政:(上班时从下午4:00—第二天8:20,每人每天40元)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工作,督促辅导教师和生活教师、兴趣活动教师各时间段各自到岗到位情况,工作情况做好记录,了解留守孩子的活动情况,负责处理偶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认真总结、整改。检查评比当天的教室、寝室内外卫生、纪律情况并做好记载。扣币标准:(1)一次督促不到位扣币5元(以教师、家长、学生反映为准)。(2)一天不检查评比并记载当天的教室、寝室内外卫生、学生纪律情况扣币5元(3)因督导不严而发生事故扣币40元,因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而导致不良后果扣币50元。
(三)奖励
1、一期以来,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职,总计扣分为零者奖励50元。
2、托管留守孩子的平均成绩与上期期末比提高三分奖励该班100元,提高五分奖励班200元,提高七分奖励该班400元,提高九分奖励该班800元。以此类推。【(注:提高分=(托管留守孩子本期末平均分-本期末年级平均分)-(托管留守孩子上期末平均分-上期末末年级平均分)、一年级以年级平均分作为提高基数。】。
(四)其他:
1、兴趣活动教师(上班时从下午4:00—6:00)除按总体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外的,还要负责乒乓球、武术、舞蹈、书法、绘画每期期末由托管家园安排时间现场展示,根据展示的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40元/天,二等奖35元/天,三等奖30元/天
2、孙晓勇负责家园的公共场所水电按时开关(以及热水供应处水管、凳子的收发、浴室卫生的打扫),以及家园各处的水电维修。每天20元,如一次不到位扣币5元。
3、孙毅主任负责托管家园全面工作,陈春负责家园的财物收发、保管,王昆负责家园的食堂管理监督,根据每月工作量给予补助。
为极大地调动了各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使家园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家园工作由值班行政每天考核,按月兑现。
明光市远翔实验学校2010.9.4
第三篇: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xxx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版本号: B 编 号: XHHG-AQK-03-2007 编 制: 张振川 审 核: xxx 批 准: xxx
2007年9月5日修订 2007年9月8日实施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目的
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3 职责
3.1 生产经理办公室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2各车间科室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3.3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定义 安全注意事项 6 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公司与生产系统、各车间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底落实考核,发放安全生产奖金。
6.2.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2 处罚
6.2.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6.3 个人考核办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酌情给予奖励。
6.3.1.2 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 处罚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免除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当月全部奖金。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免除月奖金、职务津贴及安全奖的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免除月奖金、职务津贴及安全奖的处罚,免去其干部职务,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6.3.2.2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6.3.2.2.5 安全培训不到位。6.3.2.2.6 违章指挥。
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3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 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 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6.3.2.3.3 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6.3.2.3.5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6.3.2.3.6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6.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4.2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
6.4.6 进入其他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 考核程序
6.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全科执行奖罚考核。6.5.2 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公司安全助理审批。6.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安全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他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他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 违章人员在其他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6.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助理或总经理裁决。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6.8 兼职安全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第四篇: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目的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职责
3.1 生产管理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4 各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定义安全注意事项程序和要求
6.1 部门安全生产考核
6.1.1 各部门应确保本部门劳动者行为、装备、工作程序、过程和工作环境安全无危害,保护劳动者人身安全和企业、国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对于具有明显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要求及时发现、整治隐患;根据本部门生产经营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并确保有效实施。
6.1.2 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任何部门在一个的工作中发生一起群伤、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基数,下同)以上的无伤亡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环境污染的安全事故,取消该部门该各项集体荣誉的评选资格。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参照执行。
6.1.3 考核内容
6.1.3.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明确部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应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1.3.2 建立健全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安全操作维修规程、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隐患整改制度。
6.1.3.3 明确日常安全生产教育,采用班前会等形式,在布置当天的工作内容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强调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作好记录。部门要检查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
6.1.3.4 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部门安全月检、周检,安全员日常安全检查,工段(班组)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业活动和节前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对所有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并保存。
6.1.3.5 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6.1.3.6 安全生产效果好,各类安全事故在控制的范围内,无重复性、多发性违章和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符合“安全事故控制指标”要求;重伤、群伤、死亡、火灾等安全事故为零。
6.2 部门考核办法
6.2.1 奖励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能严格执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控制在要求范围内的部门。
6.2.1.1 针对某些特殊作业由公司颁发安全生产奖金并随工资发放。
6.2.1.2 由公司对安全生产成绩特别突出的部门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6.2.1.3 按6.6要求兑现相应的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 处罚
6.2.2.1 发生违章和安全事故后,按6.6要求扣减安全生产风险金。
6.2.2.2 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体系文件要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同时可对责任部门给予100~1000经济处罚。
6.2.3 公司根据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6.3 个人考核办法
6.3.1 奖励
6.3.1.1 在生产经营中,模范地遵守公司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规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纠正违章、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职工,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给予奖励。
6.3.1.2公司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6.3.2处罚
6.3.2.1 部门负责人参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考核。
6.3.2.1.1 安全管理網路和制度不健全,不認真執行和落實OHS体系文件要求,应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50~100元处罚。
6.3.2.1.2 部门发生轻伤事故以及火灾等无伤亡损失1万元以上的,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50~200处罚。
6.3.2.1.3 发生重伤、群伤以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1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1.4 发生死亡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无伤亡事故,对部门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兼职安全员及工段(班组)负责人分别给予1000~5000处罚,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者按相应制度执行。
6.3.2.2 安全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给予50~500元的扣款,有直接责任或情节严重造成事故,同时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2.1 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
6.3.2.2.2 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程。
6.3.2.2.3 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
6.3.2.2.4 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
6.3.2.2.5 安全培训不到位。
6.3.2.2.6 违章指挥。
6.3.2.2.7 不认真执行和落实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条款。
6.3.2.3 生产作业人员(含有违章行为的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40~500元的经济处罚,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6.3.2.3.1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6.3.2.3.2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6.3.2.3.3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6.3.2.3.4 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6.3.2.3.5 不认真执行OHS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6.3.2.3.6 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6.3.2.3.7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3.3 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年终对照考核兑现。
6.4 安全事故的处罚
安全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如下处理:
6.4.1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不含基数)按损失5~20%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超过1万元按损失5%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伤亡或公司财产损失的,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2.1 致他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停工或辞退警告处分。
6.4.2.2 致他人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6.4.3 由于责任人自身过错造成安全事故发生,因事故受伤或死亡酌情减轻或免除经济处罚,可同时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6.4.3.1 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岗整顿。
6.4.3.2 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报公司批准给予辞退、开除处分。
6.4.4 故意装病或隐患事实真相骗取工伤待遇的,按骗取所得收入的1~5倍进行罚款,并给予停工或辞退处分。
6.4.5 辅助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考核责任。
6.4.6 进入其它部门进行实验生产等活动时发生安全事故或违章操作,按要求办理了“作业许可申请”则由活动组织部门承担主要责任,否则由接受进入的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6.4.7 外来人员在公司发生工伤事故,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6.5 考核程序
6.5.1 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环部自主执行奖罚考核。
6.5.2 重大安全违纪考核需报OHS管理者代表审批。
6.5.3 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OHS管理者代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6.5.4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实施本部门内部考核,也可对其它部门提出考核意见报安环部或公司相应职能部门执行。
6.6 建立部门安全风险金
6.6.1 公司每月从部门工资总额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风险金(辅助工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环部每月根据考核结果扣除或返还兑现。
6.6.2 部门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5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部门及事故现场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正式工参与辅助工岗位的风险考核,其它岗位辅助工不参与正式工岗位的风险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间接责任人除外)。部门需要调整关联岗位时,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6.6.3 部门发生轻伤以上安全事故或损失1万元以上无伤亡事故,该岗位(含事故发生岗位和事故责任人所在岗位)及事故现场人员的当月安全风险金全额扣除。
6.6.4 公司安全检查发现部门有安全违章行为,除对违章人员执行考核外,对违章现场和相应班组在岗人员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责任共担考核制度。
6.6.5 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考核独立于风险金之外。
6.6.6 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罚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
6.6.7 以下情况可免除或减轻风险金的考核。
6.6.7.1 安全事故属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6.6.7.2 违章人员在其它人员制止或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其它人员可向安环部或相关人员举报,举报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6.8 安全事故的责任性质划分由安环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重发生意见分歧时报安全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裁决。
6.7 公司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的风险考核参照各自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制”执行。
6.8 兼职安全员久其它人员的安全风险金参照《安全生产激励制度》执行。
6.9 部门参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门内部个人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6.10 外埠子公司参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内部安全风险考核办法。
第五篇: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目的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类安全违章现象,引导公司员工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方成员。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3.2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业务相关方安全活动执行监督考核。
3.3安全环保科负责公司级安全奖罚考核,安全环保办负责车间级安全奖罚考核。
3.4 重大安全违纪、安全责任事项考核需报分管总经理助理审批。
3.5 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辞退开除的考核经分管总经理助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3.6对于安全生产有重大贡献或有重大失误触犯法律的人员,由安全环保科组织查实后提出奖惩意见,报分管总经理助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门申报;总则
4.1 公司安全罚款由财务部列入专帐保管,每月将账户明细表报安全环保科和总经办。
4.2 安全奖励资金来源于公司的安全罚款及安全专项资金。
4.3 公司根据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进行奖励或处罚考核。
4.4 安全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工资等形式。
4.5 安全处罚分为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降级等形式。
4.6各级管理人员(含班组长、专兼职安全员)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违章违纪行为和影响安全文明生产、环保管理以及职业卫生的现象,可以依据本制度相关条款当场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对于安全生产有功的人员和部门应及时提出奖励的建议;
4.7各级管理人员所做出的奖惩决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职权范围。
4.8所有安全生产奖惩的决定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记录在案,并报送公司安全环保科存档备案,可以视情节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示。
4.9部门或个人对公司内部的奖惩持异议的,有权向公司安全环保科、工会或直接向分管总经理助理陈述申辩或司法诉讼。公司不得因当事者陈述申辩而加重
处罚或取消奖励。受理陈述申辩者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查,确有不妥的,必须在原范围内予以更正公示。
4.10各部门应建立内部考核分配细则,细化奖惩制度,正确引导员工重视安全工作,以避免简单地平均分摊。奖励
1)对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绩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在50元~2000元。
a.各级管理人员积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EHS体系规定及公司安全规章制
度成绩突出的;
b.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能及时制止,发现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
上级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c.模范地遵守EHS体系规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
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在事故中积极投入事故抢险,方法得当,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d.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具有显著成绩者。
2)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车间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评比考核办法见第8条)处罚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通报批评,处50元~500元罚款,追究安全管理员或车间负责人责任,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a.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职工缺乏安全
知识而造成事故的;
b.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不健全,不认真执行和落实EHS体系文件要求及公
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c.岗位管辖范围内各项安全检查不到位,记录不完整的;
d.隐患整改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对危险场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规
程的;
e.对违章作业现象不及时制止,对当事人不及时进行安全教育(查现场记录)的;
f.隐瞒事故或不按事故报告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处理的;
g.放弃安全工作,只重生产,致使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h.违章指挥,强行命令职工违章操作致使发生事故的i.由于巡检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
j.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
k.不服从管理,且态度蛮横无理的;
l.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对揭发隐瞒事故人员进行各种方式报复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追究当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责任,并处50元~500元罚款:
a.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未造成事故的;
b.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者; c.事故发生后,隐瞒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祸于人者;
d.事故发生后,拒不接受调查或态度蛮狠无理者。
3)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根据责任分析结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反国家法律的,由国家法律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连续发生安全事故(半年内超过2起,一年内超过3起)的部门(生产部以车间为单位)或个人,给部门负责人、事故责任者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5)生产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a.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违纪违规;
b.安全检查或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无完整记录;
c.伪造交接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记录;
d.生产作业过程中,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维护安全防护器具;
e.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f.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g.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h.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i.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j.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k.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l.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m.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n.不认真执行EHS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条款和安全操作、维修规程;
o.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场所未履行应有监护和协作责任;
p.不服从管理,且态度蛮横无理;
q.明显违章、重复违章或后果严重(含可能的后果)时,可加重处罚力度。
6)部门有下列安全隐患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可处部门100~1000元罚款: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
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其他行为的考核
7.1 违反“厂区内十四不准”的处2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1.1厂区内十四不准:不准吸烟;不准带小孩进入;防爆区内不准非防爆机动车行驶;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班前12小时、班中不准喝酒;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不按公司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不得在防爆区内穿、脱衣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停车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不系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7.2 违反“操作工的六严格”的处2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2.1 操作工的六严格:严格进行交接班;严格进行巡回检查;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严格执行操作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7.3 违反“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的处2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3.1 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必须申请并办理作业许可证;必须进行安全隔绝,并切断电源,悬挂警示牌;必须进行转换、通风;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必须在容器外有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7.4 违反“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 的处2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4.1 防爆区防止违章动火的六大禁令:没有批准的动火证,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动火;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火;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7.5 违反“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的处2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7.5.1机动车辆七大禁令: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严禁酒后开车;
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载行车;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考核(只对生产部)
8.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每季度评比一次,由生产部每季度的第一个星期推荐,安全环保科确定日期进行评比。评委由来自总经办、工会、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科、生产部人员组成。对每次评比出的第一名颁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牌匾,同时集体成员每人奖励100元。
8.2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评比条件
8.2.1 否决项:
8.1.1.1 岗位职工发生轻伤以上事故;
8.1.1.2 岗位发生易燃、易爆品泄漏、剧毒化学品泄漏、腐蚀品泄漏情况;
8.1.1.3 岗位职工发生抽烟、岗中喝酒现象;
8.1.1.4 岗位职工发生偷盗、打架现象。
8.2.2 评比条件:
8.2.2.1 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齐全,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等制度,全车间人员熟知车间各项制度。
8.2.2.2 开展车间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包括临时工)能进行不低于16学时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全车间人员组织安全技术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在车间组织的安全考试中,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
8.2.2.3 每周有计划地组织车间安全日活动,记录齐全完整。能从本车间、兄弟车间或其他企业发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训,并对本车间各岗位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先分析,制定对策。
8.2.2.4 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讲评安全,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8.2.2.5 岗位消防器材、防护器材及安全标志完整好用、定点存放,有人负责检查,有人负责保管,未发生因保管不当受到考核现象。
8.2.2.6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管理台账。要求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台账记录清楚、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保存完好。
8.2.2.7 岗位设备完好,无跑冒滴漏,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沟、坑、池、壕、平台、楼梯、设备孔等的盖板、栏杆完整无损坏。
8.2.2.8 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到定位、定置管理,安全通道畅通,作业场所物料堆放整齐,生产现场整洁。
8.2.2.9 按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规程等精心操作,岗位职工无违章违纪考核。
8.2.2.10 按时做操作记录,原始记录清晰、整洁、真实、无差错。
8.2.2.11 维护保养设备,无脱岗、睡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现象。
8.2.2.12 全车间人员无违反工艺纪律、劳动纪律和安全纪律的现象。
8.2.2.13 参加检修作业,能够严格按照检修规程执行,无无证作业行为。
8.2.2.14 本车间人员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8.2.2.15 岗位职工均按要求培训,新进、转岗、复岗人员培训有时间、内容、试卷等记录,老职工有相关培训合格证。
8.2.2.16 2010年后入厂新员工按照要求签订师徒协议,出师职工有车间出师鉴定。
上海皓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