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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1-4358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2-12-29 12:54:4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

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3、台账管理制度

4、卫生管理制度

5、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7、化妆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化妆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化妆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化妆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或者化妆品经销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化妆品。

2、负责企业和该批次化妆品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该批次化妆品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经营化妆品单位必备索要的材料:

3.1、(1)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2)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证明;(3)化妆品批准证书和产品质量标准;(4)与经营的化妆品批次相对应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2、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如检索不到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4、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对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并负有责任。

5、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将所经营的化妆品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保存至文件夹。

6、购进化妆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将进货票据及时黏贴到索证索票记录本上,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二、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经营的化妆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化妆品经营者负责入库化妆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化妆品经营者必须熟悉化妆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化妆品经营者应对到货化妆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化妆品最小包装。

4、验收时应按对化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验收化妆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化妆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

应有化妆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验收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应凭《进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化妆品同批号的化妆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者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近效期化妆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化妆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化妆品,除业务急需外,化妆品经营者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必要时按退货等处理。

三、台账管理制度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2、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购货信息应及时录入“山东省化妆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并实时更新。

3、销售台账应记录化妆品的产品流向。内容包括产品 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销售价格、销售日期、库存等内容,或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

4、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涉及退货、销毁的化妆品或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并记录处理情况。

四、卫生管理制度

(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

6、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7、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化妆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

2、调控好化妆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化妆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化妆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库存化妆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化妆品不得混放。

4、化妆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5、化妆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化妆品专区不得存放与化妆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五、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化妆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化妆品经营者是负责对不合格化妆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责任人。

2、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化妆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化妆品经营者检查化妆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化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放在指定区域并及时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化妆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

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化妆品,将不合格化妆品移入不合品区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6、不合格化妆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保证化妆品经营者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工作。

2、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投入工作。

3、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4、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七、化妆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为提高化妆品经营者的化妆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化妆品经营者每年需定期参加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化妆品经营者有义务参加化妆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应随时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40学时。

4、化妆品安全培训应尽可能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借助监管部门发放学习材料自学、向其他经营者学习、接受监管部门的培

训等;任何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监管部门的培训。

5、对因工作需要新聘用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制度执行程序的培训。

第二篇:化妆品经营企业注意事项

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注意事项

一、化妆品经营者应留存所购进化妆品的哪些有效证明文件?化妆品经营者应核实所销售化妆品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存下列复印件:

①《卫生许可证》;

②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③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

④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证明。

二、化妆品经营者(含批发、零售)不得销售哪些化妆品?①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② 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③ 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国产化妆品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和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净含量。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注明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的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净含量,进口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标签上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

化妆品的标签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化妆品的标签所用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

④ 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

⑤ 未取得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的进口化妆品;

⑥ 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⑦ 变质的化妆品。

三、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化妆品购销活动中,发现不合格的化妆品应怎么办?

化妆品经营单位在化妆品购销活动中,发现不合格的化妆品,应及时报告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自行作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如果您有何问题,或者意见、建议请和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54221365422863

交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体检一次,体检应符合《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中A类、B类的要求。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人员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食品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采购制度

1、根据“按需购进,择优选购”的原则,依据市场动态、库存结构及质量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要建立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造成损失。

2、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3、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4、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5、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经营品种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书、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和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7、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2)无批准证明文件的保健食品;(3)无保健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4)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5)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6)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销售制度

1、所有销售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和产品知识培训后方能上岗。

2、应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批件的内容正确标示保健食品的功用、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不得夸大宣传保健作用,严禁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3、严禁以任何形式销售假劣保健食品。凡质量不合格,过期失效、或变质的保健食品,一律不得销售。

4、销售过程中怀疑保健食品有质量问题的,应先停止销售,立即报告质管部,由质管部调查处理。

5、卫生管理员负责做好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工作,指导营业员每天上下午各一次做好营业场所的温湿度检测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

6、在营业场所内外进行的保健食品营销宣传(包括灯箱广告、各种形式的宣传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未取得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外发布广告;广告批文超过有效期的,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售后服务制度

1、公司应建立一支专业的售后服务队伍,负责解答和处理顾客对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注意事项以及质量问题的咨询和投诉。

2、售后服务部应建立售后服务档案,对顾客提出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予以登记,定期汇总上报公司相关部门。

3、定期开展用户访问,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及时向质量管理部门反馈客户质量查询或投诉信息,并落实相关质量改进措施。

4、对消费者投诉的质量问题,应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时间予以处理,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公司分管负责人,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5、营业场所内应设立顾客意见本、服务公约、服务电话和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便于消费者监督。

6、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予以采纳,并予以感谢。

7、制定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义务咨询、免费送货上门等服务提高顾客满意度。

第四篇: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系列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每年5月对制度进行修订)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⑷安全生产监督保证制度

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⑺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⑻动火管理制度 ⑼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⑽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⑾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

⑿烟花爆竹产品,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流向登记制度 ⒀烟花爆竹产品购销管理制度

⒁烟花爆竹入库验收制度

⒂烟花爆竹产品贮存保管安全制度 ⒃库区门卫安全制度

⒄烟花爆竹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⒆职业卫生与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⒇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

(21)上下班考勤制度

(22)违章登记制度(23)运输安全管理制度(2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25)操作规程

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经理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法规及规定。

三、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主管经理、部门职工之间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到人。

四、组织制订和审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长远规划和计划,每年定期从销售额中提取3%作为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实现安全生产。

六、组织企业开展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实施“三级”安全培训制度,考核劳动保护工作。

七、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责任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严格整改。

十、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档案、记录。主管安全副经理职责

一、协助经理并对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当好助手和“安全”参谋,对分管的安全工作承担其职责、权限相应的领导责任。

二、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及各种法律法规。

三、对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具体的组织领导责任。

四、具体组织制订、修改和审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计划,及时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督查各部位执行情况。

六、协助经理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和教育。

七、组织落实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和设备,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八、发生事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九、有权拒绝上级下达的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十、切实做好防毒、防尘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维修工作。

十一、建立全公司安全生产档案记录。

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公司制度,服从指挥,熟悉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协助经理做好安全工作。

二、上班前,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做好职工上岗前的安全检查及监督。

三、独立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违章操作的人和事,及时处理和纠正,对不合乎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四、深入第一线,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和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的办法。

五、监督各班组搞好下岗后的卫生清理工作。

六、在日常工作中,严肃认真,不徇私情,教育职工规范生产,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七、建立部室安全生产档案记录,及时总结信息反馈,提供第一手资料。

仓库保管员安全责任制

一、必须认真履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履行职责,不得撤离岗位,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严防爆炸事故发生。

二、坚持做到“四查一清”。“四查”即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完好;查是否有鼠虫咬迹;查产品是否受潮、发霉和被盗。“一清”即搞好卫生清查和库内通风。

三、保管做好“五防、五严”。“五防”即防潮、防霉、防鼠咬、防雷电、防盗。“五严”即严禁烟火;严禁在库内拆装箱;出入库时,严禁发生磨擦、撞击、拖拉、投掷和打闹现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内;严禁烟花、爆竹、礼花弹同库储存。

四、坚持双人保管、双人收发货、双人检查安全,每天出入库情况及时记录,做到日清月结。

五、每天定期检查库内温度,通风情况。温度不应超过33℃相对湿度50—75℃为宜,出现太干或温度达到35℃时,禁止出入库。

六、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高于2.5米,堆垛之间、堆垛与墙壁之间,间距的尺寸应不小于0.7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少于2米。

七、做到“五不”即不准带火种入库;不准穿化纤衣物及带铁钉的鞋和硬底鞋入库;不准在库内会客;不准将机动车停放在库房门口,必须距库房五米以外;不准使用铁制、石块等在撞击时可能产生火花的工具。

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配齐相应的消防器材,并维护好库房消防设施和工具,杜绝隐患,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

九、晚上不得出入库。

仓库守护员责任制

一、熟悉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管理政策。

二、熟悉安全防火、防盗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设备,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三、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库区内使用明火明电。

四、严禁在库区级库区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五、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六、建立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做好记录。

销售人员责任制

一、所售产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合法厂家。

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售违禁产品,不收超标超量产品。

三、产品必须销售给办理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固定销售点,其他人员不能销售。

四、熟悉产品性能及安全知识,指导消费。

五、严禁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货物配送人员责任制

一、配送烟花爆竹,运输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车辆运行应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距离,确保行车安全。

二、运输中停靠车辆,必须确保场地安全,应远离人员聚集、明火、高温场所。

三、司机、押运员必须严格遵守运输管理制度及装卸搬运操作规程。

四、押运人员熟知消防常识和《道路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掌握消防方法、报警方式。

五、装卸作业时,进入装卸区要控制车速,起步要慢,停车要稳,装卸过程发动机必须熄火,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装卸完毕,必须对货物及车辆的安全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因素。

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强企业安全储存、运输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隐患事故,创造安全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安全责任状。

.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完成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注重各项安全细节,确保消除、降低事故隐患。

二、认真学习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安全管理技术及操作规程。

三、上岗前首先进行安全检查和排除自身静电。

四、有权拒绝不合忽安全管理的指令,对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五、有权对公司领导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搞好职工之间的相互监督。

六、服从命令听指挥,作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管理,进一步促进企业的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安全经营,按照国家安全总局《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以下安全目标与奖惩制度。

1、单位实行以责论处的原则并设立奖励基金。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予以奖励;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后果的人员,应予以处罚。

2、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惩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3、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由单位给予奖励: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能够完成公司制订的的全年安全目标和安全责任制,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3.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3.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单位给予惩处: 4.1因严重失职、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4.2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对负主要和直接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负次要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警告以上的行政处分。

5、对个人的罚款,纳入单位的安全奖励基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2、以岗位自查为基础,做好定期安全检查工作。公司组织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每逢重大节日和销售旺季到来之前必须检查一次),各岗位要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并有详细的检查记录。

3、公司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由单位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4、公司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4.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4.2安全设备、设施运转情况;

4.3库房通风、消防设施、防火防爆设施配备、维护和使用情况; 4.4按着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从业人员佩戴情况;

4.5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及各工种是否佩戴上岗证。

4.6从业人员在工作中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7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也冒险作业的情况;

4.8现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行为是否及时制止的情况;

4.9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及防雷防爆装置定期检查情况; 4.10各类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 4.11其他应检查的安全生产情况。

5、确保必要的安全投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项目限期整改;隐患整改做到“三定”(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6、单位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解决。

7、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登记建档,并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生产监督保证制度

1、各执法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2、企业领导负责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专职安全员负责各岗位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有权对任何岗位和部门提出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变相为安全生产责任检查设置限制条件和障碍。

4、在向企业参加人员反馈检查意见的同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并做到详实、全面、清楚。必要时下发《隐患通知书》

5、安全科室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准确地向各部门提出整改和处理意见,并尽可能提供技术信息服务。

6、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应立即进行纠正,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程序给予处罚。

7、对现场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重大问题,提交主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处理意见。

8、现场执法要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由公司领导会同有关人员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企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规定,确定单位安技措项目,指定专人作出计划、方案。

2、主管安全方面的领导根据技术负责人意见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决定以下事项:

2.1 确定安技措项目; 2.2 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来源; 2.3 确定设计负责单位及责任人; 2.4 确定施工负责单位及负责人; 2.5 规定完成和投用日期;

2.6 必须报请上级批准的重大项目,在核准后一定要落实上述责任及期限; 批准后的安技措项目由办公室在下达安技措的同时下达。4 各单位应在每年终前报出下一年的安技措计划。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

5.1 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每季度必须检查一次,并在专题会议上由主管领导总结执行情况;

5.2 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安技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向主管领导汇报执行情况;

5.3 重大安技措项目应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单位名义汇报执行情况。6.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6.1 安全设备、设施的大修费用,安全设备、设施因不合安全要求进行的重大修理而不增加固定资产的,由安全费用开支。

6.2凡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措,由安全费用开支。6.3 安全奖励,由奖励基金开支。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使用和定期维修特制定本制度。

1、对本公司所有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2、守护员和安全员要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仪器防尘、防潮、防热、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防雷设施、防静电棒及监控设施要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3、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水袋、消防栓要求一月检查一次。

5、消防水桶要求一人一个,并长期蓄存好清水。

6、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7、仓库内消防器材、监控设备及灭火工具必须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不得做摆设,搞形式。

8、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鉴定报废。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定期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查,并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对设备的报损、报失应报校领导备案,并在有关帐目中注销。

10、本制度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整改责任

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部门负责人。

2、整改要求:

2.1整改责任部门的主要领导人亲自抓整改,分管领导人直接抓整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确保事故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2整改责任部门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2.3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验收报告,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整改部门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全部整改资料。

2.4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停止其运营和操作使用,由安全管理部门下达停止工作通知。整改合格后由部门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检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的可恢复使用,仍不合格的取消其使用资格。

3、整改资金的筹措

整改资金原则上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自筹,确需资金补助的特殊隐患,经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委会成员、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家技术人员对隐患进行评价、分析、研究,形成结论报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从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复查、评估、分析等费用,由存在隐患的单位支付。

4、事故隐患的档案管理

整改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档案,完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及时准确,完整成套,长期保存。

5、考核和奖惩

对隐患整改实行考核,纳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对落实责任,措施得力,整改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经安委会研究,作为安全管理评价、责任书完成的依据,对整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未能达到安全整改要求的通报批评,记入安全管理评价和责任书考核档案。因整改责任不落实造成事故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按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动火管理制度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安全、防火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批准。

3、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4、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5、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员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不少于一天的集中学习时间。

3、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与考试。

4、对新从业人员、脱岗、转岗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48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5、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仓储保管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并保证员工参加再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6、公司建立所有员工教育培训台帐,做好各种培训记录,保存好各种培训档案。

7、所有人员必须挂牌上岗。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基本原则和依据

1.1 基本原则,根据产品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1.2 依据

1.2.1 国家颁布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

1.2.2 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1.2.3 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2.4 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1.2.5 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投入的保障

2.1公司主要负责人是保证资金投入的责任人; 2.2安全生产的投入应当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每年定额提取,确保安全生产的需要;

2.3安全资金必须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3.安全投入的使用 3.1.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投入应包括以下内容: 3.1.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包括:

3.1.1.1 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3.1.1.2 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消毒间等。

3.1.1.3 隐患整改项目。

3.1.2 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3.1.3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3.2 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3.2.1劳动防护用品费用

3.2.2 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职工体检费用 +消暑饮料费用。

3.3 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3.3.1 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3.3.2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3.3.3 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3.3.4 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3.4 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3.4.1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3.4.2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3.4.3 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3.4.4 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3.5 日常安全管理投入。3.5.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安全标准化建立及运行维护费用。

3.6 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3.6.1 财产保险投入; 3.6.2 车辆保险投入;

3.6.3 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3.7 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3.8 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3.9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3.10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3.11企业价值损失和时间上的投入(企业价值损失指企业信誉的降低、形象的破坏,是一种负投入,是对前期用于提高企业形象、信誉的投入的损失。时间上的投入包括处理事故花费的工时、员工转岗或培训新员工的工时损失)。

3.12.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3.13.事故处理活动费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安全评估制度

1、本单位经营产品为烟花爆竹,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及《重大危险源确认的标准及范围》进行确定,如是重大危险源经营、储存单位,应纳入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进行监控;如果不是,则应参照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进行监控。

2、企业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价或评估。

3、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分布情况进行登记,并建立档案。

重大危险源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一)所在单位、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

(二)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等;

(三)所在场所分布图及工艺设计标准,工艺设备设施状况等;

(四)历史上发生的事故记录;

(五)辐射范围内工作人员情况(数量、工龄、文化程度及人员能力评价情况等);

(六)所在场所各项管理制度、培训教育情况;

(七)风险评价及风险削减措施实施情况;

(八)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等。

4、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与监督

4.1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企业及所属二级单位两级监控,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岗位、基层单位、企业单位三级管理。4.2 企业应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的各项制度。

4.3 对重大危险源应定期进行调查、评估。基层组织随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情况;企业所属二级单位应每半年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和登记。

4.4 重大危险源所在基层组织应制定有关监测、检查等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所在基层组织应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每年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并与演练10前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5 企业安全主管部门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4.6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4.7 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对危险物质的种类、物理化学特性、数量、危险等级、影响及后果、防范措施、应急措施等进行公示。

4.8 企业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并实行领导安全联系点制度。

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堵住和查禁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规定,特制定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请认真组织实施。该制度内容如下:

1、实施台帐。分别是烟花爆竹制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货台帐,烟花爆竹制品批发经营企业销售台帐。

2、要将台帐的登记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3、烟花爆竹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登记、专人保管,按照台帐规定的要素如实、规范填写。

4、应将台帐作为长期保管的档案,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少于二年。

5、对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倒查安全事故、群众举报和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非法供应、采购、销售烟花爆竹,或者违规供应、采购、使用、销售氯酸钾原料和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制品,以及储存的烟花爆竹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用量或者储存限制的,应严格依法给予处罚。

烟花爆竹产品购销管理制度

1、购销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烟花爆竹管理的有关规定。

2、购销烟花爆竹的产品标志即为筒标,内容应有品名、规格、商标、提示语、警句、制造厂名等。

3、购销烟花爆竹产品内包装标志内容应包括:商标、合格证和其它标记。商标内容除筒标所规定的内容外,还须有含药量和生产日期(或批号)。

4、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志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商标、制造厂、生产日期(或批号)、内装数量、净量、体积和危险品标记和“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

5、烟花爆竹产品必须有内包装,内包装材料应采用防潮性好的塑料、纸张等,应封闭包装,内包装产品应排列整齐、不松动。

6、烟花爆竹外包装应使用木箱或纸箱,并捆扎牢固。箱体体积根据品种规格要求设计,最大体积不得超过0.25立方米。每箱重量不超过30kg。

7、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防潮性。成品箱空载时应能承受120kg重物正向静压而箱体无明显变形,木箱的板厚不小于12mm,最大缝隙宽度不大于4mm。

8、不得采购和销售无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的产品或无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销商的烟花爆竹产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各类烟花爆竹。

9、购销人员必须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为装卸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燃放说明书.10、购销人员必须接受企业的内部培训后才能上岗。

11、购销人员在货物到达以后,应立即与企业的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将烟花爆竹转移到其他单位和个人。

12、购销人员的财务帐目必须清楚.13、购销人员不得采购和销售过期和报废的烟花爆竹产品.14、销售人员不得向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资质的经营者供应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入库验收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出入库检查验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产品进入仓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3、烟花爆竹产品必须购买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因此,入库时必须核实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一批产品验收入库,要做好入库商品的抽检工作。

5、必须核实抽检产品的内外包装、标志、标识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04)的要求。

6、必须核实入库产品的危险等级是否高于库房的危险等级。

7、检查是否是国家禁止生产的含氯酸钾产品、“三无”产品、劣质产品等,保证商品质量。

8、烟花爆竹入库应详细登记入帐,做到帐实相符。

9、在验收、入库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严把进货质量关。

10、产品出库时,要严格执行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烟花爆竹产品贮存保管安全制度

1、烟花爆竹应存放在专用危险品仓库;库房应配置完善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潮、防盗、报警等设备、设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才能储存使用。

2、库区设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库区内通道畅通,在库外安全距离内不得有其他堆积物和建筑设施。

3、各类烟花爆竹储存时间应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应有测温、测湿计,每天进行2次检查登记,一旦发现高温、受潮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

4、仓库的储存量不得超过GB50161中规定的存药量;烟花爆竹采取堆垛或货架存放;堆垛(货架)之间主通道应留有≥2·0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m距离,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5m,垛距≥0·7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m,货架离地面>0·3m;库内保持干燥、通风,禁止存放其他物品。

5、仓库保管员应有高度的责任感,熟悉各种烟花爆竹的性能和保管知识;每天上班后、下班前要对货垛及周围环境全面检查一次,切实做好防潮、防漏、防霉、防蚀等工作;保持库内整洁、无药尘、杂物,打扫清理时,要小心轻放,防止摔落、撞击,严禁拖、拉、摩擦。

6、库区内严禁吸烟和用火,禁止闲人进入,进库人员应穿软底鞋,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进入库区的机动车必须配带火星熄灭装置,在指定地点停放、装卸必须由保管员监督。

7、做好各类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产品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做到帐、物、卡三者一致。

8、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有关领导或科室后由有关领导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库区门卫安全制度

1、每天必须安排专人进行24小时值班;对来往出入人员进行登记,做好值勤记录及接待工作。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库区的安全、防火、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进出有证件、无走漏现象。

3、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要有详细记录、签名。

4、禁止进入库区的人员携带火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库区内不准吸烟和用火,杜绝火种隐患。

5、任何机动车辆未经值班员同意不准驶入库区,允许进入的机动车必须配带火星熄灭装置。

6、加强巡逻检查,防止被盗等事件发生。遇重大、紧急事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领导报告。

烟花爆竹仓库安全保卫制度

为保证公司烟花爆竹的经营安全,认真做好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仓库守护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资格证,能够熟练使用消防设施。

2、烟花爆竹仓库应做到“三防”,人防、犬防与安全报警设施。

3、仓库守护员、门卫严禁饮酒上岗,必须保证24小时值班。

4、作好进出库区人员检查、登记。进入库区人员必须将身上携带的火种交给门卫暂管。

5、值班人员应每隔1小时对库区内外巡逻一次。在麦收、秋收、清明、春节等易出现流动火源时,应增加巡逻次数。及时清除仓库周边的树叶、干草、植物秸秆等易燃物品,消除事故隐患。

6、未经批准,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库区。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加戴防火罩。车辆在装卸时必须熄火。

7、在距库房50m内严禁使用火炉取暖、做饭。

8、必须保证报警设施有效。

9、保管员经常对库内商品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0、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库房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代开库房。

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手套等,定期发放到个人。工作服应采用符合防护标准(防静电)的特种作业人员服装。

二、防护用品、消防器具及用品谁保管,谁负责,责任到人。对消防器具及各种防护用品经常检查及检修,并及时更换,决不可贪图省事、省钱,搞一劳永逸的做法,必须把关心职工,改善劳动条件作为衡量各级领导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

三、严格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严格购买、维护、检验、监测、报废程序:

1、应当向具有产品合格证的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购买,并能对产品的性能负责,不得采购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要保证日常维护与定期维护,不能降低防护标准;

3、职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4、定期由相应机构检验、监测防护用品的运用情况及操作性能;

5、当达到使用期限或损坏无法修复降低了防护功能,要进行相应的报废程序。

职业卫生与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1、采取综合措施,消除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新员工进入单位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4、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5、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伤害)保险,为员工缴纳保险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

为了保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形成安全生产设施的长效投入机制,特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按照销售收入提取,列入成本,专门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资金。

2、安全费用按年计算,分月提取。具体提取标准是:

(一)当年销售收入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按3.5%提取;

(二)当年销售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按3%提取;

(三)当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2.5%提取;

(四)当年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提取。

3、安全费用由企业自行提取,专户核算。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4、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包括:

(一)安全设施完善和改造支出;

(二)防爆机械电器设备配备和完善以及仪器检验检测支出;

(三)设施设备及危险源监控支出;

(四)与企业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

5、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提取标准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根据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制定使用计划,纳入企业预算管理。

6、各部门在资金使用上必须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必须做到定措施、定项目、定责任人、定期限,专人管理,专人签字使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费用的使用享有监督权。

7、年终公司应将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当地安监、税务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上下班考勤制度

1、所有工作人员要按要求,如实逐日按正常作息时间准时签到,此考勤作为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依据。

2、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作息时间和劳动纪律,工作人员应遵守规定的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凡上班时间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凡下班时间未到而提前离岗者,视为早退。

3、严格休假制度,工作人员因公、因事、因病必须书面请假,并将假条交人事部门备查。工作人员请一天年休假、事假和病假,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两天年休假、事假和病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分管领导批准;请三天以上(含三天)年休假、事假和病假,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并作好登记。

4、人事和行政部门是考勤的责任部门,负责对考勤工作过程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并对考勤情况定期汇总,公布考勤结果。

5、职工遵守劳动纪律的考核情况作为工作考核、评选先进、奖励晋职的依据之一,考勤部门和考勤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做到公正、及时,各科室要互相监督,严禁弄虚作假。

6、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职工要保持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包括休息日、节假日),若有特殊原因通讯联系不上,必须提前告知行政办公室,并指定联系方式。

违章登记制度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遏制违章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以下行为为违章行为:

(一)违反劳动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抽烟、喝酒、赌博、睡觉、干私活等公司禁止的活动;工作场所卫生没有达到要求;损坏公物行为;无故旷工、迟到早退、串岗等行为。

(二)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规程;不按规定使用各种防护器材和设备;不按规定佩戴劳保及防护服、鞋等防护用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用品与工具进入工作岗位;未佩戴特种作业证和其他证牌上岗。

(三)违章指挥: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指令未经培训、无《就业证》和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上岗作业的;指挥工人在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上有缺陷,隐患未解决的条件下冒险进行作业;发现违章不制止等均为违章指挥。

(四)违反规定出现“三超一改”现象的行为。

2、违章行为的检查登记

(一)安全检查:按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专、兼职安全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各种违章行为。

(二)发现以上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记入违章登记档案。违章登记档案专人登统、专人保管,当月汇总,并报主管领导。

(三)对违章者,实行当日检查、当场纠正、当月奖罚兑现。

高邑县第二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

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承运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托运烟花爆竹应按有关规定派专职押运员押运,并随书携带《烟花爆竹运输证》。

3、运载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规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4、烟花爆竹包装应牢固、严密,装载烟花爆竹的汽车不准混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5、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应当限速行驶,应注意与前、后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停车时须有专人看护。

6、敞蓬车装载的烟花爆竹,应当用苫布盖严,捆牢。

7、运输、装卸人员,必须掌握烟花爆竹安全常识,装卸时严格禁止拖拉、挤压、撞击、抛摔。

二、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管理制度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取得所在地县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凭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从业人员应具备与零售烟花爆竹相关的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

3、做到一证一店(点),严禁一证多店(点)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禁品和“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

4、必须设专门的销售专柜,并与其它柜台保持安全距离,周边四邻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销售专柜;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存放数量不得超过20箱(合30kg);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5、按规定到所在地专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禁止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部门进货或代销,不得购进非法生产厂点的产品。

6、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严禁在柜台、禁烟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安监、供销等部门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开展好安全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第三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是指公司员工或部门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目标为导向,以安全标准化工作标准为依据,对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定,并确认各单位及员工的安全标准化工作业绩的过程。

第四条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

第五条 每次考核后,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改进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第二章 考核组织

第六条 公司建立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机制,成立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第七条 员工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由各部门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组织考核,各部门应将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备案。

第八条 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公司安全标准化考核小组依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及其考核细则,与企业安全风险奖励金考核同步进行综合考核,即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十条 安全标准化A级要素在考核评级中的权重系数: 1.安全生产管理(0.25),2.库房布局(0.20),3.库区设施(0.15),4.库房(0.30),5.运输与配送(0.05),6.安全文化与绩效考核(0.05)。

第十一条 安全标准化考核得分计算办法: 安全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

每个A级要素满分为100分,各A级要素的考核得分乘以各自对应的权重系数,然后加和得到安全标准化考核总分值,计算方法如下:

MM K·iii1n式中M—总分值;Ki—权重系数;Mi—各要素得分值;n—要素个数。

当不涉及规范中的某些要素时为缺项,按零分计。要素得分值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Mi实—实得分值;Mi满—扣除缺项后的要素满分值。

第四章 奖惩细则:

第十二条 获得安全标准化奖励的前提条件是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

第十三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8以上时(“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按安全奖基数的2倍奖励;

第十四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96以上,98以下时,按安全奖基数的1.6倍奖励;

第十五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4以上,98以下时,按安全奖基数的1.4倍奖励;

第十六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90以上,94以下时,按安全奖基数的1倍奖励;

第十七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5以上,90以下时,按安全奖基数的0.8倍奖励;

第十八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0以上,85以下时,按安全奖基数的0.6倍奖励;

第十九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80以下时,按安全奖基数的0.5倍奖励;

第二十条 当安全标准化得分在75以下时,取消安全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在执行中不断完善。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货物拆箱操作规程

一、烟花爆竹产品严禁在库房内拆箱。

二、库外货物拆箱的前提条件是摆样或零售。

三、货物拆箱前要轻拿轻放,不得拖拉、摩擦、碰撞、投掷。

四、货物拆箱前首先要查验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存在霉变、鼠咬痕迹。

五、货物拆箱不得使用硬质金属物品。

六、货物拆箱后要及时对剩余货物进行封箱、登记并单独存放。发现零散药物要及时清理干净并清除出库区。

备注:此操作规程每年修订一次。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为规范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二、职责

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调查工作,依据调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办公室负责在公司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

3、各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安全检查台帐。

三、工作程序

1、公司应根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2、接触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场所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配置预防事故、控制事故和减少事故影响的安全设施,并定期定人进行维护检查,以确保其完好。

4、加强危险化学品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5、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严禁直接接触危险化学品,不准在工作场所饮食。

7、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8、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碱性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

9、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禁止使用明火,必须采用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10、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

11、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设有温度表,每天至少记录两次。

12、每天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记录。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发和渗漏,有无变色、变质和沉淀现象。做好记录。

13、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

1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入库物品必须附有产品检验合格证,进口商品必须附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其它说明。

(2)、物品性状、理化常数应符合产品标准,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3)、仓库保管人员对物品外观、内外标志。容器包装及衬垫进行感观验收后作出验收记录。

(4)、出库时按生产日期和批号顺序先进先出。(5)、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仓库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通知装卸人员。

(7)、在出入库过程中,仓管员应严格监督执行相关规定,严禁摔、撞、击、拖、拉和倾倒物品。

15、报废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2)、包装容器必须在公司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3)、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16、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及保养。

17、在公司的办公场所要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在适当位置悬挂办公场所所在建筑物平面图与消防走火通道指引图。

18、公司的办公场所严禁乱扔烟头和火种,不能超负荷用电,电路保险丝(片)熔断禁止用铜铁线代替。

19、严禁挪动办公场所的灭火器材,在任何情况下必须保持办公场所的通道畅通。

20、禁止在公司的办公场所摆放危险化学品样品,办公场所不能兼做非办公用途。

21、为作好危险化学品经营中相应环节的监督协调工作,须与生产厂家加以联系沟通,了解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索取安全标签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并检查其是否齐全规范。

22、危险化学品的数据要有专人负责和管理,有详细的进、出仓记录,并定期进行检查核对。

2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要有详细的记录,每天对销售的情况进行核对。销售台账和证明材料应保存2年备查。

延安市宏丰气体有限公司

2013-08-01

化妆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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