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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21-75914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0 09:37: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商品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委 托单位(甲方): 受委托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工方式、数量

1、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石子、砂子、水泥;如需要外加剂其它添加物,双方另行协商;

乙方负责生产,包括水电、装载机;

2、委托加工数量:

加工总量约为

立方米;

供应时间: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

二、加工费用:

1、乙方每加工一立方砼,甲方支付给乙方16元(壹拾陆元)。总量按实际用量计算。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之日甲方付给乙方订金。

2、开始加工后加工费每 方结算一次;

3、尾款在剩余1000方时一次性付完。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提供加工砼配合比,验收数量,并对质量负责。

2、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配比、数量和其它技术要求加工所需的砼;乙方只对出厂砼数量负责,对砼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

3、甲方应提前准备所需原材料,提前到场;如因甲方材料不足而延误生产,乙方不承担责任。

4、甲方所需砼量应提供24小时告知乙方;确保乙方及时安排。

5、乙方应确保砼加工及时,如出现停电,天气变化及非人为因素等原因,或因生产任务较多需要排队等候的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给付乙方加工费用时,自应付之日起甲方须按 利率支付乙方该加工费用的利息。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按我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合同签定后,因故终止合同或停工,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并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经办人:

人:

电话:

电话:

(委托人):

经办

第二篇: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资产使用费。使用费支付标准按元/M³计算。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数量、标号、供应地点、施工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在混凝土浇注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下达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单。乙方加工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加工生产过程由双方共同监督。月末,双方就当月加工签收混凝土数量、标号进行核对,并办理核对签字手续。乙方凭核对手续开票结算。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矿粉)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

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见;建立备

查帐薄登记。月末,乙方根据当月加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

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向甲方提供材

料使用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

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

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

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进料,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

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合同

终止时,甲方在搅拌站剩余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场价销

售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仅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甲方自行组织

车辆运输。运输费、泵送费由甲方承担。因甲方运输能力不足或

运输不顺畅,造成所加工混凝土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按20元/M³(含税23.4元/M³)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加工费。加工费支付时间为次月日前。加工费支付方式为现

金结算。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的正常运行。每月保证28天生产时间

(2天维修保养),每天24小时随时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

抗拒情况除外)。

2、乙方应确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加工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

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

进行验收。如混凝土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

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无异议,甲方必须签字验收。

4、乙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混凝土试

件的检验。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6、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

第七条;其他特殊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等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代理人签字:乙方代理人签字:

日期:日期:

第三篇:水泥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水泥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水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加工价格

根据 工程的需要,甲方现委托乙方加工C25水泥混凝土用于工程建设。所需的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供电装臵、装载机、厂房、场地等,由乙方提供使用。甲方按 元/m3支付加工费。此加工单价已包含其拌合设备维修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成品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一)交货地点:

(二)供货时间:

(三)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电话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所需数量和浇筑部位。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组织联系水泥混凝土专用运输车将水泥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三、供货量的确认

(一)乙方供货时,每车商品混凝土必须过磅。过磅时,甲方指定代表人及乙方驾驶员均需在场,并签字确认。其供货量以甲方出具的收方单为准,并作为乙方加工水泥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水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碎石、砂)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月末,甲方根据当月加工水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进料,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

四、质量验收

(一)水泥混凝土质量的检验由甲方负责,按每200m为一个批次,分别取样检测砼强度。

(二)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属于原材料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拌合问题的,甲方有权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在浇筑水泥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它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方式、交货地点

3及其它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二)甲方应在工地内为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运输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三)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应通知乙方共同收方确认。每月根据加工水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计算出原材料使用汇总表,与乙方确认。若超过合理使用量的2%,多出的原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五)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有权单方中止供货,并对前期货款进行结算。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根据合同和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配合比经甲方验证后,不得随意调整。

(二)乙方除负责甲方水泥混凝土加工外,还负责加工料的运输。运输车辆必须为专用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运输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的抽检,确认取样过程。

(四)经甲方实验室或有关部门抽样检测后,若出现配合比不符合要求,造成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该批次混凝土不得计价。由此造成损失和甲方返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混凝土。

(六)乙方必须按甲方每次要求的供应量,合理安排水泥混凝土运输车。若因乙方运输力量不足,导致甲方施工缓慢,应按300元/h计算误工费。

(七)乙方应合理、节约的原则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任意浪费或挪做他用。若经甲方核实,原材料使用量超过合理使用量的部份,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一)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实际数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工程自开工1个月后,甲方根据项目业主拨付工程资金到位情况,暂以每月为支付期限,每月最多按当月供货量的90%支付货款,剩余的10%货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后,支付给乙方。

(三)加工费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单位账户支付。

(四)乙方需按甲方财务制度要求,提供正规税费(国税普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加工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共同商议向东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允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达成之前,以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更改合同内容。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权利义务结束时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税号: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税号:

签订日期:

第四篇:混凝土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泵、搅拌站实验装置、供电装置、电子汽车衡、装栽机、厂房、场地,由甲方提供乙方无偿使用。其维简费、维护费、保养费、保险费、燃料费、动力费等相关费用支出,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应向甲方支付上述资产使用费。使用费支付标准按

元/M³计算。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的数量、标号、供应地点、施工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在混凝土浇注前,应以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对乙方下达委托加工混凝土加工单。乙方加工时间听从甲方质监员安排。加工生产过程由双方共同监督。月末,双方就当月加工签收混凝土数量、标号进行核对,并办理核对签字手续。乙方凭核对手续开票结算。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所需原材料(水泥、地材、粉煤灰、外加集、矿粉)由甲方采购提供,价格、质量由甲方控制。乙方参与材料进场数量验收,并向甲方出具验收单,见;建立备查帐薄登记。月末,乙方根据当月加工混凝土数量、标号,按照各标号混凝土材料理论消耗指标和材料合理损耗,向甲方提供材料使用汇总表,经甲方审核签字后,双方作当月材料出库依据。因甲方提供原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乙方加工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材料库存信息,以便甲方及时组织进料,确保混凝土加工材料需要。乙方对第三方生产销售混凝土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合同终止时,甲方在搅拌站剩余原材料,如乙方需要,可按市场价销售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仅负责甲方所需混凝土的加工生产,甲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输。运输费、泵送费由甲方承担。因甲方运输能力不足或运输不顺畅,造成所加工混凝土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五条;甲方按20元/M³(含税23.4元/M³)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工费。加工费支付时间为次月 日前。加工费支付方式为现金结算。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确保搅拌站的正常运行。每月保证28天生产时间(2天维修保养),每天24小时随时加工混凝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

2、乙方应确保甲方所需混凝土的数量、质量。加工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要求。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派专人到施工现场对混凝土的标号、塌落度、数量进行验收。如混凝土与甲方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乙方自行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无异议,甲方必须签字验收。

4、乙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制做和养护。甲方负责混凝土试件的检验。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盘混凝土的配料单。

6、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5-6人在搅拌站的食宿。

第七条;其他特殊约定: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修改;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等效。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期:

第五篇:混凝土加工合同

施工机具租赁合同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我公司承建 施工,由于项目生产需要租赁砼搅拌站(以下简称施工机具)一套。生产厂家: ;牌型号:,数量: 套,生产性能指标,出厂日期:。拟采用机械承包方量加工的形式,乙方负责加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地点、名称:

二、工程数量:甲方承包加工该合同段内工程所需各种型号的砼及砂浆加工量(实际数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保底为。

三、砼加工(租赁时间)时间:本合同起始期以第一次浇注混凝土为准()。

四、加工单价:

混凝土加工单价 元/m3计算,租金中包含润油费、工资、福利、安全、保养、维护、设备进场费、操作人员生活费、管理费及利润、税金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乙方必须保证施工机具完好,每月工作时间保证在27天以上,每天(24小时)产量: 万方/月。为保证施工的持续性,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否则视为违约。若因甲方原因延长租赁时间20个工作日以上(如超出的租赁时间在20个工作日内不计任何补偿费),甲方对乙方补偿费用共计2万元/月(每月贰万元)。冬休期间施工机具报停不计费,甲方只负责乙方所有操作人员的往返交通费(包干:5000元)。

五、甲方权利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砼拌合站生产用水电保证拌合场地及料场硬化,施工道路畅通。

2、甲方负责乙方操作人员的住宿,不包含乙方操作人员的生活费,但项目可提供就餐场所,如需在项目就餐,按300元/人/月从砼加工费中扣除。

3、在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派人保管、看守租用施工机具,如施工机具发生被盗、丢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操作人员违规操作、不按规定停放除外);如乙方参与盗窃活动,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若因乙方的施工机具机况不良好、工作效率不高、操作人员操作技术不熟练或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机具及操作人员,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协调,甲方可直接退租或乙方自愿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进、出场费用)和法律责任。

5、施工机具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乙方负责进场费,但由甲方先垫付运输费用 元,在乙方第一个月的加工费中扣除;甲方负责退场费(双流黄水镇)。

6、甲方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盲目违章指挥。因指挥不当导致施工机具作业时损坏施工场内公用设施,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施工机具转租、抵押,否则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8、如施工机具不再进行租赁,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设备进行拆卸,由甲方负责运输出场。

9、甲方有权扣除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施工误工费用(如乙方操作员不按时上下班、怠工等罚款)。

10、甲方负责搅拌站安装、拆卸的吊车费,以及搅拌站的预埋件、基础等费用。

11、在加工过程中的要求:

⑴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砼加工计划表,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按供应计划作好加工准备。

⑵乙方按甲方通知的砼加工计划表要求,组织加工到位后,甲方应及时组织浇捣,砼到施工现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而造成砼不能使用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费照算。

⑶如因特殊原因在供应砼期间,甲方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计划规定的内容,甲方应提前2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⑷甲方派专人负责对混凝土加工全过程质量监督、控制:水泥、砂石、外加剂等原材料及对混凝土进行不定期抽检。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整配合比,若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有权责令其停工,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如因甲方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权利及责任:

1、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施工机具,施工机具各种手续、证件、齐全、有效;各项规费、保险等必须及时、足额买齐;所租施工机具应配备持有效证件的操作人员2-3名,以满足甲方的工作需要。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操作人员的生活费,如需在项目部就餐,按300元/人/月从租赁费里扣除。

3、负责对施工机具安装计时器,负责及时组织人员对施工机具进行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保证施工机具的完好。

4、履行施工机具操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缴纳社保、工伤赔付等。

5、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总方量3%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先缴纳1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生产过程中每月的租赁费中扣除,直到扣完3%为止。

6、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天,若月维修时间超出3天,应按比例扣减租赁费。在施工机具维修期间,施工机具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7、在租赁期间下班后,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在工地住宿,不能发生损坏甲方公物及偷卖施工物品现象,施工机具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否则从租赁费中加倍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操作人员的身份证、操作证等复印件交至甲方留存,并保证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如操作人员变动,乙方应及时提供变动后的资质。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人员及提供人员变更后的证件,则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失误或在清理拌缸时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证件后,且乙方施工机具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安全事故,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及进入乙方施工现场人员伤亡,处理原则如下:按每人计,扣除各种保险、工伤赔付后,按责任承担比率划分赔付费用,其中费用指处理相应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医药费、陪护费、车船费、误工费、补偿费、罚款、招待费等。

9、乙方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规章制度以及作息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借故推诿,更不得未经甲方批准离开。若擅自离岗,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罚款500元/次,罚金从租金中扣出。乙方若要更换机手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

10、乙方施工机具操作人员有权拒绝长期疲劳工作的权力;若因乙方操作人员不听从甲方工作人员指挥,导致施工机具作业时损坏施工场内公用设施,损失费用均属乙方负责,损失费用从租赁费中扣除或抵押乙方出租的机械。

11、乙方操作人员在甲方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发动施工机具,造成无故的电量损耗和不在工作范围内的计时器时间增加,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单机车核算燃料超耗的在租赁费中全额扣除。

12、乙方负责组织设备进场及安全,费用由甲方先垫付运输费用,在乙方第一个月的加工费中扣除,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电缆线、低耗五金材料等相关费用。

13、乙方施工机具仅由乙方操作人员可操作,如乙方将施工机具交由其他人员操作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4、在加工过程中的要求:

⑴甲方将砼加工计划表书面交送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生产并按时加工砼,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捣需要。

⑵拌和楼所有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维修保养所需的配件、小五金材料(氧气、乙炔、焊条、元丝、润油等)由乙方负责以及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随时保证施工机具运行状况良好。

⑶因乙方原因造成砼不合格报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甲方施工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在结算中扣除该款项。

七、砼的加工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1、砼加工费计量结算办法:浇注数量以搅拌站实际拌和数量为准,计量方式过磅。过磅单经项目部和乙方委派人员签字,再经现场技术员和施工队班组长签字核实数量。过磅单据作为乙方向甲方结算的唯一依据。

2、砼加工费付款办法:开始生产加工后,每月25日乙方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及双方确认磅房的磅票结算,次月15号之前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租赁费用,如甲方未能及时获得业主支付的工程款,为保证施工的持续性,乙方尽量解决资金周转问题。

3、甲方支付乙方加工费用时,在每月加工方量中扣除1-2元/m³作为质量保证金和安全保证金,累计扣足总方量3%为止;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发生,待工程完工后30日之内无息支付。

八、争议、违约与索赔

1、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成都市双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违约与索赔:

⑴、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没有按时、按量支付款项等发生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视为甲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暂停加工砼时,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⑵、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加工混凝土、质量和加工量达不到设计规范及甲方的要求,或其他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⑶、除非双方协议终止合同,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对已浇筑部件完成至施工允许停工部位。否则按造成损失的工作量乙方必须承担直接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九、本合同的签署人都是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双方均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混凝土加工完毕、办理结算,甲方支付完毕商品砼加工款,乙方将有关手续全部交付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公司所有资质、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报价单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 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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