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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21-68853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1 21:15: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监督方式、工作关系协调等。

三、学习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专题辅导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片区联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等。

四、乡纪委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制度规定;村级组织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纪律及监督方式、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效果。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并主动开展自学,确保学习培训时间、精力到位。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每个成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登记在册,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年终考评内容,具体分值由乡纪委和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评定。

第二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江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内容包括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限、方式;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监督方式、工作关系协调等。

第三条 学习培训方式可采用自学、专题辅导学习、业务交流、集中培训、片区联训、以会代训、远程教育和“五星工作室”轮训等。

第四条 市纪委和有关部门每三年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制度规定;乡镇(街道)每年至少要组织二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规定、工作纪律及监督方式、方法;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学习,集中学习有关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管理、“三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招投标等方面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提高监督效果。

第五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各级各单位组织 的各类学习培训,并主动开展自学,确保学习培训时间、精力到位。

第六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每个成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登记在册,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

第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学习培训情况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年终考评内容,具体分值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确定。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联系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江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我市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参与联系的对象: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第三条 工作内容

(一)联系村民代表

通过入户走访、召开会议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诉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矛盾,及时发现和化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联系信访户

主动对接纪检监察信访户,协助市纪委和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调查处理,了解分析信访原因,掌握信访苗头,及时上报动态信息。

(三)联系经济主体

定期深入到村企业或发展大户开展调查,了解掌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收集影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和经济主体的意见建议,及时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或村两委。

(四)联系监测点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认真履行好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预警监测点负责人的职责,负责开展对乡镇(街道)和涉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办事公开、勤政廉政等情况的监测,收集群众对涉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受理有关涉农惠农政策落实问题的投诉,并做好信息上报、反馈等工作。

第四条 根据各村工作实际,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视情定

期联系一批村民代表、经济主体、困难户、信访户。

第五条 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联系过程中如遇到信访及越级信访、重大复杂矛盾、公职人员执法不公、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村两委或乡镇(街道)纪(工)委汇报。

第六条 要完善联系工作台账,做到走访有记录、办事有登记、反馈有回执、工作有台账。

第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联系情况要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年终考评内容,具体分值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 本制度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从下文之日起试行。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江山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和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评范围:村务监督委员会及成员。

第三条 组织实施:兼职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评工作由市纪委组织实施;村务监督委员会

及其他成员考评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评内容: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

1、规范化建设方面。包括“七有”标准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工作流程、村监会成员名单、业务学习图、监督流程图、考核打分图等内容上墙情况。

2、规范化运行方面。包括决策参与机制、工作审核机制、群众沟通机制、意见提出机制、廉情反馈机制执行情况;《参与决策事项记录单》、《审核事项汇总单》、《信息收集单》、《监督意见单》、《廉情反馈单》等填写情况。

3、学习培训方面。包括参加市纪委和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组织的学习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行组织开展学习培训等情况。

4、工作制度方面。包括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成员准入与罢免、联系、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台账、申诉救助、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经费保障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民主评议方面。由乡镇(街道)纪(工)委、村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1、学习培训方面。包括参加市纪委、有关部门、乡镇(街道)组织的培训学习等情况。

2、履行职责方面。包括参与村级事项决策情况;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监督情况;联系制度、工作报

告、工作例会等制度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3、参加会议方面。包括参加乡镇(街道)纪(工)委组织的每月工作例会、村两委有关会议和组织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工作例会等情况。

4、工作协调方面。包括与乡镇(街道)纪(工)委、村两委、村经济合作社、村民代表会议沟通协调情况;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之间的沟通协调情况。

5、廉洁自律方面。包括执行廉洁履职各项规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等情况。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1、学习培训方面。包括参加市纪委、乡镇(街道)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行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情况。

2、履行职责方面。包括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和工程建设、“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履职等监督情况;联系制度、工作纪律执行情况。

3、参加会议方面。包括参加村两委有关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工作例会等情况。

4、廉洁自律方面。包括执行廉洁履职各项规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情况。

第五条 考评方式:实行考核,采取自评、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考评结果分为很满意(90分及以上)、满意(70分—90分)、基本满意(60分—70分)、不满意(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评结

果为很满意的,由乡镇(街道)或村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表彰;考评结果为基本满意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向乡镇(街道)纪(工)委作出说明;考评结果为不满意的,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组织谈话。

第七条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办法,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称职(70分—90分)、基本称职(60分—70分)、不称职(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评结果与评先评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报酬挂钩。考评结果为优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优先推荐为评先评优对象;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视情进行组织谈话。

第八条 各乡镇(街道)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工作报酬分为基本报酬、绩效报酬两部分,其中绩效报酬要占全部工作报酬的20%以上,经考评以后再予以发放。

具体考评细则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兼职乡镇(街道)纪(工)委委员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考评细则由市纪委制定(见附件)。

第九条 本制度由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试行。

第三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新刘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可根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第四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目录

1、监督委员会职能

2、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3、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4、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5、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6、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

7、村务监督委员会考勤制度

8、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9、印章管理制度

10、村务公开监督的程序

11、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2、监督制约机制

监督委员会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村委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党支部研究党内保密工作除外)

3、对村事务、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有权提出废止建议。

6、督促村两委及时进行村务公开。

7、协助街道党工委、政府、纪委对村委成员的述职述廉考评。

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1、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2、负责村民民主理财,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定期检查、审核财务收支和民主日逐笔公开情况。对集体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实施监督,对村所有的开支票据和村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3、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监督。

4、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务公开工作的投诉,督促村委会整改。

5、主持对村委会及其成员和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的评议工作。

6、监督村委会履职情况。

7、加强对村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对村委会任期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目标任务的完成和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

8、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并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两委会的意见和建议。

9、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10、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实行主任负责制。

2、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职。

3、在工作中要谦虚谨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4、工作时间为隔周集中办公一次,由书记负责召集,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5、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并做好工作日志。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制度

1、加强理论学习,每月定期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2、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注重实效,理论联系实际。

3、灵活把握学习方法,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注重培养坚持学习的自觉性。

村务监督委员会考勤制度

1、由专人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出勤情况的考核。

2、严格请、销假制度。

3、制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考勤册,对出勤情况及时记录。

廉洁自律工作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增强自我监督的意识,按照有关规定,做党风廉政建设的表率。

2、监督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廉洁自律工作情况。

4、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及时纠正违纪问题,并将生活会记录交镇纪委。

印章管理制度

1、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由专人进行保管。

2、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册,及时对公章使用时间、事由、人员等情况进行登记。

3、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

4、严禁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公章带出,任何人不得将公章带出私自使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权利

1、参与各项村务活动的权利。

2、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

3、审核村经济的收支权利。

4、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

5、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

6、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

7、其他由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

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1、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工作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依法依规正确履行职责。

2、支持村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委工作的误解。

3、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并由村民代表会议对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不信任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应主动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

4、及时向村党组织、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监督委员会工作接受镇纪委的指导,每半年向镇纪委书面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6、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7、督促村民执行《村民自治章程》。

村务公开监督的程序

1、村务监督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公开具体事项及内容。

2、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公开的事项及内容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反馈给村委会后进行公开。

3、村民对公布的内容有质疑或不真实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内容遗漏或者不真实的,督促村委会及时补充更正。

4、村民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与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意见不一致时,应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财务公开之前对财务事项需按以下程序办理:

1、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地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

2、报经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3、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4、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

5、由村报账员审核报账。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分为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三种类型。

一、政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

2、国家对农村有关各种直补发放情况(粮食直补、综合直补、农资直补)。

3、党员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

4、民主选举“支、村、监”成员的程序、分工和民主评议情况。

5、依法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完成各项任务。如违法婚姻的处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及其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土地管理、农村征兵、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情况。

二、事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运行、修改。

2、关于集体经济发展以及兴办公益事业的决策情况。

3、村办企业和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制度、选拔办法。

4、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及筹资筹劳情况。

5、村干部工作目标、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6、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

7、集体生产资料(含山林、土地、水面)和集体企业发包、入股、出让,各类承包经营方案竞争办法及合同的调整、修订情况。

8、土地转让、集体资产变动和债权、债务情况。

9、征用土地补偿及分配、宅基地审批情况。

10、机动地、荒山荒地发包、租赁和使用情况。

11、用水用电和享受各种集体统一服务项目情况。

12、农村低保人员的救助标准及发放情况。

13、村干部任期届满或村组撤并离任审计情况。

14、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

三、财务公开的监督内容:

1、村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

2、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资金的使用情况。

3、各项收支及往来明细情况。

4、农民承担费用和筹资筹劳情况。

5、财产、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及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

6、“一事一议”专项经费收支明细。

7、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

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各个协会收支明细。

9、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监督制约机制

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与对村干部民主评议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成员资格终止,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1、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民主测评信任票数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的;

2、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3、存在其他不宜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形的。本村务监督指导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村民代表会议负责解释。

第五篇: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

村务监督委员会培训材料

一、建立村务监督的委员会的重要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农村改革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局,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主要是围绕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促进了农村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围绕解决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探索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围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干部的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明显增强。

随着形势的发展,农业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镇村治理机制也在发生深刻变革,农村出现许多的新情况,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作用发挥的不好,缺少凝聚力和战斗力;少数领导干部重视不够,抓得不实,有些村在民主管理上制度不健全,村务公开重形式轻实效;有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有些地方集体资产、资金、资源底数不清,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很大;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有的甚至是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虽然每个村都设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但是部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没有有效行使职权,无法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改革发展与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把纪委的监督作用延伸到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也是对于落实中央和省市的一系列战略部署和重大措施,确保农村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近年来,市委高度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从总体上说,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一些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所以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既是联络和协调员,承担着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对‘村官’和村务的误解责任,又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化解矛盾和问题,将矛盾消灭在基层,避免越级访和集体访。

第二,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紧密联系、互为作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更加自觉的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有利于在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树立良好的作风,以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乡风,促进乡风更加文明、健康发展;有利于培养农村基层干部民主法治意识,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农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四大一强”的新情况,新特点。“四大”,就是经过镇、村(社区)区划调整,使可控制的经济收入增大,建设投入加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涉及的领域扩大;“一强”,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同时,在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比如,在镇、村换届选举、财务和资产管理、资源开发等过程中出现了少数违规违纪、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问题。近两年来,镇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村干部违法违纪案件。新形势、新情况迫切要求我们加强和改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在村级成立相应的监督机构,监督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民主法制意识,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努力形成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局面。

不仅仅是我镇,纵观全国,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层出不穷。

事例一:扬州沙口村村干部集体违纪违法案件。

5名涉案的村党员干部有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案金额合计高达110万元。沙口村位于扬州城区东大门入口处,是渐渐被城区包围的“城中村”,经济比较富裕。该村原党总支书记李发清,在这里工作近30年,其中任现职14年。凭借其根深蒂固的权力和盘根错节的关系,李发清恣意妄为。他借助出让土地、出租集体房屋、出售农民公寓和逢年过节、过生日等时机大肆攫取钱财,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数十万元。原村委会主任兰梅,1985年起任沙口村总帐会计,后任村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兰梅利用家庭购房和装潢、报销通信费用等时机和手段敛财,涉嫌违法违纪金额十多万元。村属某制衣厂(已破产)厂长严某(党员)一面给村干部送礼行贿,一面虚报冒领中饱私囊,涉嫌违纪违法金额数万元。沙口村另有两名村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经济违纪问题。

事例二:上饶市信州区灵溪镇松山村党支部书记被纪委“双规”。

该村支书苏光斌不仅依靠暴力开展工作,而且以村办公司的名义,独自敛财,其贪财的程度发展到谎报迁坟数。后记者介入调查采访,先后以《上饶信州区松山村村支书如此“暴力”管村》、《无视检察建议信州区违纪村支书至今未受处罚》为题,在《法制内参》上刊发,引起了上饶市检察院和信州区纪委高度重视。目前,2009年,苏光斌被纪委“双规”后已停职检查。

苏光斌一家被指带头盖起的违章建筑。

事例三:南方日报有这样的标题:广东村官腐败案频发 村民监督乏力致监管真空

从广州黄埔社区干部用麻袋分赃款,到佛山禅城村委主任挪用公款2170万元,近年来,有关村官腐败的新闻一再刺激着人们的神经。

一个村官为何能贪这么多?他们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在江门市新会区三联村,原村官刘宏球的一句名言流传甚广:“在三联,我就是皇帝。”而几年前曾有村官对着央视的镜头嚷嚷:“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正所谓“官不在大,有权则灵”,在较少受到制约的环境中,村官的小小权力就被无限放大,以至村官屡屡出现“我就是皇帝”的政治疯狂症,更常见的则是上演“老鼠吞天”的财富积累疯狂症。

事例四:潮南一村官圈地建豪华墓。

央视《焦点访谈》曾报道过,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东浮山村牛炎山上两座大坟修得豪华气派。坟墓周围,还用条石界碑圈了200多亩的大片林地。这块地是由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朱镇丰卖给冯家兄弟的,究竟卖多少钱村民并不知情。朱镇丰还为自己尚在世的母亲也修了一座大坟,仅墓地就达约24亩,而东浮山村人均耕地只有不足0.2亩。

事例五:陆丰村民悬赏百万征清官。

一个名为《广东陆丰农民悬赏100万诚征清官》的帖子在各网站论坛被转载。帖子称,陆丰市东海镇炎龙村委会高厝村一半土地被两任村委会主任高锦龙、高镰卖掉,村民却没得到卖地款。当地纪委、国土等部门对高锦龙、高镰作出处罚决定后,却久久难以执行。40多位村民代表讨论决定,拿出100万元酬谢能帮他们讨回土地的人。

通过以上事例,我们可以看到村干部的权利有多大,腐败程度有多深,对我们在座的各位也是一种警醒。当然我们的村干部的主流还是好的,大多是村干部还是能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确实为老百姓做好事、做实事。但是为了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把纪委的监督职能延伸到村里,就要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建设,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村民群众根本利益,完善村民自治,提高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相关职能,(见2010党委27文件)

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

1、坚持党的领导,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级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监督。

2、监委会成员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党支部研究党内保密工作除外)

3、对村事务、财务公开清单和报账前的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有权提出废止建议。

6、督促村“两委”及时进行党务、村务公开。

7、协助镇党委、政府、纪委对村两委成员的述职述廉考评。

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意见。

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

1、参与各项村务活动的权利;

2、监督村各项工作的权利;

3、审核村经济的收支权利;

4、责令村进行村务公开的权利;

5、要求村对具体事项作出解释的权利;

6、列席村“两委”会议的权利;

7、其他有村民代表赋予的权利。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义务:

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两委”工作的误解。

2、直接向镇党委、政府、纪委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3、定期或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4、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5、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并不是独立的,是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主要履行监督制约职能。我镇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在解决镇纪委力量不足,村级“三资”管理薄弱,实现互相制约、监督有力、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村务监督委员会集议事、监督、理财、协调职责于一身,主要履行对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的全程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村务工作中的差错和问题并启动纠错程序,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它既是联络员和协调员,承担着为村民答疑解惑、消除村民对‘村官’和村务的误解责任,又要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搭建起干群对话的平台和桥梁。

(一)合理设置,准确定位,科学设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能

一是组织设置力求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名,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同时实行回避制度,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和近姻亲,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担任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成员。

二是职能定位力求准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实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组织。主要职能在前面已经详细讲过了,我就不在重复了。

三是保障措施力求有力。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我们规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 可以向镇纪委反应,镇纪委对反应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答复和妥善处理。同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映的村干部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制度,提高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监督。

四是制约机制力求配套。为避免出现工作越位,导致村级组织之间相互不协调,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结合村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的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要每半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率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50%的,由镇纪委做出相应的处理。

(二)坚持方向,把握原则,推动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我们在工作中应该深刻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结合实际,才能保持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正确的方向,才能激发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更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发挥出更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实施村级民主监督,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根据村民意愿,对村干部权力行使进行监督,又维护村党组织的威信;既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又协助村党组织做群众工作,支持他们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党的领导,使村级民主监督工作始终把握正确的方向,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证。

二是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必须以合法为前提,不能与现行的各项法律规章相冲突。只有在法律框架内,民主监督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作用,才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在工作中,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科学界定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地位,合理设置监督组织职能,认真研究监督组织履行职能方式,把原有的局部、分散的监督,整合成为功能齐全、保障措施有力的监督力量,弥补过去村务决策、管理、监督上的结构性缺陷,推动村民自治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

三是坚持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目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落脚点,是确保农民群众实现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推进村级民主监督,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和要求进行展开,使农民群众获得充分的机会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表达自己合理的利益诉求,对凡是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重大决策群众能参与、权力运作群众能监督、工作好坏群众能评说,在共建共享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四是坚持以加强监督组织自身建设为基础。今天我们镇对监督委员会进行教育培训,以后镇还要对村监督委员会进行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自身也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学习与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村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不断探索和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把监督重点放在村级财务、资产经营、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重要事项等方面,主要监督村干部用权用钱行为。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在村民和村“两委”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做到解疑释惑、化解矛盾。

下边讲讲村监督委员会怎样去监督的问题 一是在村务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听取民意。决策中,列席涉及村民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村务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视情向镇反映。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解答村民询问,督促改正违规行为。

二是负责监督村务财务公开的全过程。认真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村“两委会”应予以解释或纠正。认真处理村民对公开事项的意见或建议,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三是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及开发使用过程中,严格规范财务手续,村务监督委员会未签署意见的票据,镇代理服务中心不得入账。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提出异议,形不成统一意见的,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村“两委会”不采纳正确意见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可向镇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四是严格监管村级工程建设中工程立项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招投标是否规范、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有否随意变更工程设计、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规定、档案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对村级班子成员及其亲属承包和干预、插手本村工程项目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向村“两委会”提出,视情向镇反映,并协助进行调查处理。

五是注重发挥在述职述廉中的监督作用。在村主要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召开前认真收集村民对述职述廉对象的意见建议,并予以反馈,督促其在会上作出说明和解释。会后组织开展民主测评工作,视情公开测评结果和整改措施。

六是积极协助镇做好对村干部的监管和问责工作,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职。发现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向镇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调查核实。在被问责干部整改期间,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把自己的履职情况做好记录。村要提供办公条件,按照“七有”的标准进行设置。七有是: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档案柜、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这是上级验收的一个重要标准。

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推进村级民主监督、构建三权制约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有益探索,它是一个新生的机构,需要在座的各位共同努力,踏实工作,使我们所在村真正能做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使农村能和谐稳定发展。

下边就前三个月实行的监督情况补好记录,主要有以下几项:

1、对村书记主任的月报告表签署意见,同时做好登记。

2、对前期春季田间管理分配的化肥分配情况进行监督登记。

3、对村两委研究的“一事一议”奖补事项进行登记。

4、其他重要事项记录。

村务监督委员会学习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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