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司机考勤管理规定2015.10.12
董事长专职司机考勤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并遵守本公司的其他规定。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正常接送董事长上下班,保证董事长用车需求; 2.车辆的日常管理方面:
2.1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正常运行
2.2 出车在外或者车辆回来停放车辆,注意选取停车位置,避免车辆刮伤等不必要的损失;
2.3车辆产生的票据,须持有效票据,并在票据后写明用车人,经财务核实后方可报销
三、每次出车填报司机出车记录表,每周将表格上交行政作为司机出车加班审核的依据
二、特殊补贴
1.针对本职位的特殊性,工作时间和其他职位的不同,正常情况下早上9:00上班,下班按具体情况而定,2.下班在晚8点以后时给补贴20元,次日到行政部申报并请用车当事人签字,行政文员存档,月底汇总,在当月工资里体现,下班在晚上10点以后,除补贴20元另给补休1小时,3.下班在0点以后除给补贴30元之外另给2小时补休,次日可上午11点上班,如公司无法安排休息的按加班2小时计算。如凌晨1点以后补贴30元之外另给补休一上午,次日可以中午12点上班,如公司无法安排休息按加班一上午计算,次日到行政部汇报申请,并有用车当事人签字,行政文员存档月底汇总,在当月工资里体现;
4.公休日如有上班以调休为主,如公司在三个月内无法安排调休的按加班计算(行政部做好记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休安排)5.司机无论是上班时间内还是下班以后,必须听从出车安排; 6.司机开车期间如有违章罚款情况,此款项公司和司机各承担一半,如半年内没有违章罚款罚单 和事故公司奖励司机300元,一年内没有违章罚款罚单和事故,公司奖励司机800元;
第二篇: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店良好的工作秩序,严明劳动纪律,正确统计员工的出勤时间,确定劳动报酬,特制定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早班:9:00----5:00
中班:12:00---20:00
晚班:17:00----24:00(夏季时间待定)
1.厨师长、领班、吧台长休息时间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四,银联62折活动期间,周二不得休息。
2.按规定每月休息四天,每星期休息一天,具体时间各部门负责人安排为准。超过四天扣除当月全勤奖,超过六天扣除当月全勤奖外,另扣当月奖金及补助。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连续休假的,则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4.每月的公假当月休完,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完的,由各部门在次月安排休息或补发加班工资。
5.每周日各部门将排班计划报于总经理,无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换班。
第二条、迟到、早退的认定和处理规定:
1.员工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按迟到处理,未到规定时间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2.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
3.迟到或早退十分钟至三十分钟,扣除全勤奖外,另计半天事假。
4.迟到或早退三十分钟以上,则算矿工半天,扣除全勤奖并加扣一天半工资。
5.迟到或早退二小时以上,则算矿工一天,扣除全勤奖并加扣三天工资。
第三条、矿工的认定和处理规定: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矿工处理。
2.请假期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按时到岗者按矿工处理。
3.不服从调动或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道者按矿工处理。
4.按迟到或早退制度算为矿工者。
5.矿工一天按日工资的三倍扣薪,连续矿工三天或以上者视为擅自离职,一个月内累计矿工两次则给予辞退。
6.矿工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当月全勤奖,并不参加任何评选活动,并不享受任何奖金补助。
第四条、病假
1.病假是指员工因病或非公负伤而不能坚持工作称为病假。
2.员工工作中因身体不适,无法继续工作,则可向主管经理申请病假。
3.员工请病假必须出示医院证明,如无医院证明则扣除当月全勤奖励。
4.请病假只扣除当天工资,病假超过 两天或两次以上的加扣当月全
勤奖。
5.因工伤而请病假的则不扣薪。
第五条、事假
1.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
2.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取得部门主要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执行。
3.事假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不得以电话请假。
4.事假一律扣除全勤奖,并扣除当日工资。
5.一个月事假超过两次或两天的不享受任何奖金及补助。
6.调休假冲抵事假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申请,取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条、考勤管理
1.在职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规定签到、签退、2.外场由早班值班人员按时考勤,后厨由厨师长负责,不得虚报,严禁涂改,考勤人员错打考勤罚款10/次,虚报考勤罚款100元/次.3.员工考勤每月汇总一次,报于总经理.4.员工考勤内容有:出勤、迟到、早退、矿工、事假、病假、公休等。
5.办公室将对各部门的考勤进行监督、监控抽查。如发现虚假记录,考勤员罚款100元,被更改考勤人员罚款50元,发现两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累计三次扣发当月全部工资。
6.本规定自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员现场宣布的为准。
第三篇:考勤管理规定
考 勤 管 理 规 定1、2、本规定适用于××××××××有限公司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办公区:8:00—11:30,13:00—5:30;××××办公区:8:00—11:30,13:00—5:30;
××××部:8:00—11:30,13:00—5:30(4:30—5:30期间留一个人轮流值班);
3、考勤方式为早晚考勤,中午午餐时间自行掌握,不得迟到。如中午上班时间不在岗,一经发现,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4、参加考勤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考勤,如发现有上班考勤下班不考勤或上班不考勤下班考勤者,将按旷工处理。
5、考虑实际情况,管理人员有每人每月4小时的迟到早退的时间。超出部分,按时间计算,扣除加班工资的部分。
6、严格请假制度,员工有事须向主管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离岗。
7、工作时间内离岗或公出必须向领导汇报去向,让领导知晓你的去向,同意安排工作。员工向部门经理汇报;部门经理向主管领导汇报;高层领导向总经理汇报。未经请示,擅自离岗,将按旷工处理。旷工以一算二,即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加班工资。同时,相关领导负有连带处罚。
8、监事会随时对员工在岗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行为,将会做出相应的处罚,包括相关领导也将受到连带处罚。
9、婚假、产假、病假等假期,需连续休,不得隔三差五休息,休假阶段只发基础工资。事假天数超过休息和加班天数,倒扣基础工资。
××××××××有限公司
第四篇:考勤管理规定
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员工考勤,严肃计件工资准确性,并要求班组必须做到考勤表与计件出勤工资相符,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员工抱怨,特拟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各班组全体员工
三、管理要求及考核制度:
1.各班组必须做到考勤与出勤计件工资相符,如:有考勤无工
资或有工资无考勤,对班长考核10元/人/次,并承担未考勤员工的工资。
2.考勤表必须两份,一份放在公布栏上让员工核对考勤,一份
放在车间办,两份必须一致,考勤必须按时填写,如有不一致或未按时填写,对班长考核5元/次,并承担未考勤员工的工资。
3.车间办报表共享园地处的《制造三厂考勤汇总表》每天早上
8:30之前必须当日出勤人数填写结束,并在备注一栏注明旷工和自动离职人员名单,如没有按时填写对班长考核5元/次。
4.私自涂改及考勤不真实的班组,对班长考核50元/ 次。
5.当月(满勤者)无请假情况、旷工等情况,发放满勤奖50
元/月。当月请假者,事假者扣除全部奖金,病假超过7天扣除全部奖金,(病假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请假必须要求有请假条,所有请假无相关请假条的按旷工处理,班组长必须对员工进行宣传。如若无请假手续出勤表上有请假现象,对班长)考核5元/次,班长如实记录好员工出勤状况。
6.班组长必须在每月1号下班前把考勤汇总好,上交到车间
办,并且领取本月的新考勤表,如未及时汇总及未按时交到车间办统计员处,对班长考核5元/次。
7.为了工资的准确性防止工资错发等现象出现,各班长必须
在考勤表所有姓名前填写工号,未填写班长考核5元/次。
四、执行方式
1.由工资核算统计员执行各班组的负激励
2.由工资核算员执行对考勤表进行日检查
既签核起立即执行。
第五篇:考勤管理规定
寿光市宏安工程材料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管理
1.全公司实行职工上班、下班签到制度。职工到岗后应及时在《职工安全签到表》签注到岗时间与离岗时间,作为考勤的依据之一。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
2.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部门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考勤人员登记。
3.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4.考勤起止日期为上月的26日至本月的25日。各部门应在25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表经领导审核后和《职工安全签到表》一并报劳资部门核算,劳资部门与30日前将公司的考勤汇总表进行公示。10日前,劳资部门根据生产情况将工资发放。
二、迟到、早退、旷工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未经请假缺勤2小时以上者为旷工。
三、请假
1.职工请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可先请他人捎口信,或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须自觉补办请假条。
职工请假应按程序、逐级报批。应由公司经理审批的,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上送。一般职工请假3天内,直接由主任审批,5天以上由分管经理审批,7天以上由经理批准。主任请假,由分管或经理批准。
2.公休的天数规定:每月4天,当月休班。
四、奖励与处罚
1.公休假未使用的,按照日基本工资发放。
2.迟到、早退、串岗者,每发现一次扣发10元;1个月内迟到、早退或串岗超过3次者,每次按50元扣发。
3.旷工1天公司将给予扣除当事人3天工资的处罚。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职工必须亲自签到、签退,不得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各罚款50元。
5.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扣200元,并公开批评。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11、9、20
宏安工程材料追求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