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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21-71820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15:59: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浅析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潢川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 常 虹

确保社会稳定是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面对不断变化,日趋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除了进一步强化打击手段外,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在防与控上下功夫、做文章。近年来,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遏制刑事案件等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就防控工作整体而言,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就此,笔者想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大。在防控工作的宣传上,只注重了在形式上、规模上的宣传,但是对群众真正关心的,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隐患宣传的还不够。群众对防控工作仅仅停留在片面的理解上,看不清危险、看不明隐患,不懂得如何及时消除潜在的不安全隐患,如何识别犯罪嫌疑人,更不知晓什么时间、什么环境下会处于危险的境地、远离或免遭犯罪的侵害等等。因此,群众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高,自防意识不强,参与性不积极,影响着治安防控群防群治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体系建设不完善。在防控工作的体系建设上,治安防控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但是整体作战能力不强,难以形成完整的防控网络。当前,防控体系建设的侧重点基本上放在城区,这就势必造成城与乡之间治安防控工作的不平衡发展局面。现在有的乡村由于资金筹措等问题,一些新型的治安防控措施得不到落实,还只能是进行一些传统的治安防范,只能是打疲劳战,严重牵扯了有限的警力,从某种程度上说只能是恶性循环。

(三)组织协调不到位。在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上,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而目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主要还是由公安机关在组织实施,还是一个单打一的局面,没有能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各单位、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社会资源综合利用率低,不能形成整体合力,防控力量明显不足。

(四)运作保障不到位。在防控工作的运作保障上,治安防控力量和物质基础薄弱,直接影响了各项防控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对现有警力没有研究到位,没有发挥出最大潜能,同时,也没有最大程度地挖掘民力资源。另一方面,由于资金筹措等问题,一些硬件投入难以实施,有些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无财力支撑,只能将工作停留在规划上。

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的对策

(一)宣传发动要有针对性。在治安防控工作中,要不断地根据近期治安形势的变化,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一些治安隐患要讲明、讲透,从而

使群众自觉提高对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真正引起重视,变“要我防”为“我要防”,变“被动补防”为“主动设防”。

(二)社会资源要充分挖掘。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于自身的安全防范,才能有效地发现犯罪、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才能使治安防控体系网络更严密,更无懈可击。首先,必须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治保会及内部单位等基层群防组织的作用,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守楼护院、邻里互望、夜间巡逻等;其次,要在农村以自然村为单位积极推行义务与有偿相结合的多种防控模式,如轮流值班、十户联防、打更巡逻、设卡盘查、封闭管理等,把经常性的防范工作开展起来,有效预防和减少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发生。只要群众发动起来了,认识提高了,群众义务参加治安防范的积极性也会提高,也会减少警力的浪费。

(三)防控机制要健全完善。治安形势的复杂性决定了治安防范必须实行综合治理,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和完善治安防范工作的新机制,变公安机关的“独角戏”为“大合唱”。首先要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警情发生后能迅速赶到,快速处置。同时,在交通要道、复杂地段组织群众合理布建治安工作站、堵截点,加强对社会面的防范控制,使犯罪分子进不来,跑不掉;其次要依法确立各单位、各部门、各乡村有关治安主体在防范中的权利和义务,责、权、利相统一,各主体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治安隐患有人治理,防范责任有人落实,宣传教育有人开展,违法犯罪有人查处,发生问题有人处理的联动工作格局,通过落实各个主体的责任来建立一套运转高效的联动系统,形成防范的强大合力,织就功能齐全、体系完善、动作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网。

(四)物质保障要解决到位。防控工作规划得再好,没有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规划也无法实施,最终只能停留在规划上。面对资金不足的现实,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另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发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一点,大力宣传“花钱买平安”的理念,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和群众自愿的原则,广泛筹集资金,切实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

(五)激励机制要健全完善。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对积极参与防控工作、主动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有破案贡献和扭送违法犯罪人员的群众,给予适当奖励;另一方面,对影响防控工作,阻碍群众性义务防范或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惩处,以保护他们参与防控工作积极性。

第二篇:关于当前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关于当前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1、以“两抢一盗”为主的侵财类案件持续发生。去年,全县共立“两抢一盗”案件218起,占刑事案件发案的70%。

2、恶势力犯罪比较猖獗。在县城,涉恶犯罪虽经多次打击,曾一度被遏制,但目前反弹严重,地痞地霸、市痞行霸、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猖獗,帮派逐渐增多,人员范围扩大,年龄日趋低龄化。在农村,涉恶犯罪人员一般以攫取非法利益为主要目的,为维持在特定地域和行业的垄断地位及既得利益,往往采取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手段来达到敛财的目的,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3、青少年违法犯罪比较突出。据调查,近两年所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中,青少年犯罪约占30%。相当一部分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目无法纪,违法或犯罪后坦然处之。

4、“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活动频繁。在县城和部分乡镇频繁发生“法轮功”顽固分子散发、张贴反动宣传资料案件。同时,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有所抬头,其危害不可小视。

5、网吧、棋牌馆的管理秩序混乱。目前,全县无证棋

牌馆的数量持续上升,并向农村不断蔓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两项问题管理较混乱,给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6、城内交通秩序混乱,无牌套牌堵牌车辆增多,群众的遵纪守法观念淡薄。

7、网络信息管理机制不健全,通过网络犯罪的数量日

益增多。

二、下步采取的对策

社会治安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大局。做好我县的政法综治工作,切实改变我县社会治安现状,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而艰巨任务,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有效成果。要着重在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1、坚持预防为主,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要加强人防队伍建设。要建强治安巡逻防暴大队,增加警力和巡逻队员。并强化教育和管理,提高素质和能力。全面推行着装与便衣、定点与流动、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巡逻方式,努力提高群众的见警率。各乡镇要成立专业巡逻队,2有条件的村和小区要组建治安巡防队,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聚居区要建立专业巡防队或义务巡逻队。二要加强技防物防设施建设。在全县城乡全面启动视频监控联网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金融机构、学校、小区、娱乐场所、网吧等重要处所全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和防盗设施。

2、坚持严打为首,遏制各种违法犯罪上升势头。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地痞地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盗窃、抢夺、抢劫等侵财型犯罪。检察、法院要快捕快诉,快审快结,注重打击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3、坚持管理为先,着力减少治安隐患和乱源。要想从根本上减少和消除治安乱源,压降发案,首先要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一要加大对要害部位、特种行业、枪支弹药、有害有毒物品的管理力度,有效防止重大事故发生。二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三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外来人口、各类重点人员、流浪人员、闲散青少年等高危人员的教育管理。

4、坚持基层为重,全力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性工作。一要加强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建设。按要求逐步配齐派出所、社区、驻村和法庭、司法所的警力,规范和完善县矛调中心、乡镇调解庭、村综治办。二要有效化解各类矛盾

3纠纷。加强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格局。三要切实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把依法治县的各项重大举措落到实处。四要着力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监管力度。家庭、学校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担其责。五要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通过抓系统带单位、抓乡镇带村组,广泛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创建的覆盖面,积极创建条条块块的“小平安”。六要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工作。

5、坚持队伍为本,努力提升政法队伍形象。一要加强政法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和基层股所队庭室班子。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把提名、考察、审批关,严防带“病”提职,带“病”上岗。二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教育培训为载体,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在工作中自觉抵御权力、关系、人情等各种因素的诱惑,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全面体现公平正义的要求。三要突出能力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四要提高正规化水平。推行精细化管理,增强目标管理考核的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等

4岗位和环节上,要严格规范,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五要强化警务督察。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政法干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加强明查暗访,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涉法涉诉案件办理效果评议和相关责任追究力度,致力提升政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六要融合警民关系。建立健全走访调研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实际问题,努力缩短同人民群众的空间距离和心理距离,逐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率。

6、坚持机制为源,致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一要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系责任制,完善综治委成员及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二要严格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三要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综治述职制度。四要严格执行单位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干部综治参与制度。五要严格执行责任查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力而导致社会治安混乱、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的责任查究力度,并坚决实施一票否决。六要强化考核评估,按照“求实、叫真、显硬”的原则,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第三篇: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及对策思考

当前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及对策思考

一、突出问题

1、农村恶性案件明显攀升。由于村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制意识淡薄,个人利益严重。加上一些村民的心胸比较狭窄,往往因口角、争执、借款、邻里排水以及承包地的边界、浇水、收种农作物等发生冲突,因得不到司法及有关部门的适时介入,小纠纷往往在经历一段或长或短的时间后演变为恶性案件。

2、侵犯财产犯罪日益猖獗。由于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消费欲望膨胀,为达到对金钱和物质的占有,往往不择手段,侵财犯罪猖獗。在犯罪类型上表现为盗窃、抢劫、诈骗等;在区域上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在犯罪对象上分为耕牛、鸡、生猪、及农用物资;在作案方式上呈现团伙作案、流动作案;在赃物处理上转移迅速,消化快捷,不留痕迹,往往是在盗窃或抢劫后几个小时内就把赃物处理掉,销售渠道畅通,销赃远,隐蔽性强。

3、黄赌毒等现象较为突出。“黄”俗话说饱暖思淫欲。当前农村普遍解决了温饱,但文化生活相对空虚,一些“黄色”低俗的电影、录像、书画趁虚而入,意志不坚定的人,沉湎于追求肉体的享受上,不可自拔。手有余钱的人,就到县城、1 乡镇的藏污纳垢之处嫖娼寻求刺激。而一些没有余钱的人则铤而走险,干出强奸、猥亵妇女、幼女的犯罪行为。“赌”是万恶之源。在农村赌博十分普遍,不论农忙还是农闲,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从一元两元小敲小打的打麻将、斗地主、扯金花、推“牌九”,可以说农村的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许多家庭因赌博而拆散,许多农民因赌博走上了盗窃、抢劫的违法犯罪道路。吸贩“毒”现象在农村蔓延。近年来,破获的吸、贩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农村。以上这些“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引发了大量刑事治安案件,成为影响农村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

4、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宗族势力是我国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本早已被新中国的成立荡涤殆尽。近年以来,农村个别地方的宗族活动频繁,其主要表现形式为设族长、定族规、家法,大兴婚丧嫁娶之风,举行隆重的祭祀活动。目前,农村的宗族势力的地位和作用已不可低估,宗族势力以其严密的组织、较强的凝聚力,取代少数同宗同族群居地涣散的基层政权组织。个别宗族势力对基层干部执行公务横加干涉,企图以“族权”取而代之,有的宗族势力通过参与基层组织的选举向村乡组织渗透,使宗族矛盾不能调和,逐渐激化。有的本是民间的一般性纠纷,由于宗族势力的介入反而会演变成一场残酷的宗族械斗。有的地痞无赖依靠本族的强大势力,欺负外姓群众,公开进行打架斗殴、抢 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成为危害一方的恶霸,已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

5、社会矛盾演变为治安问题。一是社会管理问题突出。在拆迁安置、征地补偿、山林、水土纠纷中,往往涉及群体利益,由于利益一致,要求相似,易产生共同行动,极易由一般性矛盾演变为群体性纠纷,甚至酿成社会治安问题。二是土地纠纷等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当前群体性事件中,一些群体性事件参与者以造成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为手段,逼迫政府或相关部门满足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并互相效仿、互相攀比,严重干扰正常的执法和生产、工作秩序。三是干群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干群矛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原因复杂,这里既有干部自身的问题,也有一些是农民的问题。干部本身的问题集中表现在我们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执行党的政策有偏差,损害了村民的利益;处理不公,搞亲疏有别;以权谋私,挥霍公款等腐败问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做说服教育工作,伤害村民感情。农民的问题则表现在一些村民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看问题以偏概全,报复心重;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差,依法办事的能力弱,遇到矛盾易采取极端手段,使群体性事件恶化成社会治安问题。

二、主要成因

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综合反 映。针对农村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分析症结成因,以提出治理的方案。

1、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原因。农村经济落后,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常为一些经济利益发生纷争,处理不当,造成矛盾激化。由于长期生活贫困,使得农民那种狭隘的小农经济意识和私有观念,贪占思想根深蒂固。于是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亲属之间一旦由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发生纷争,他们必然会“寸土不让,寸利必争”,其结果是极易激化矛盾;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受利益驱动,一些农民不惜以身试法,不顾一切捞钱,从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由于农村相对落后,农民普遍不太富裕,打官司不仅费时、费力,还要花钱。因此,发生民间纠纷,部分农民不愿通过法律程序解决,而是通过家族势力、串联、聚众、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甚至采取违法犯罪手段解决问题。

2、农民法制意识淡薄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内在原因。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相对较低,法制意识较差,对自身的行为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及应负的法律责任缺乏认识。据统计,在农村发生刑事案件中,行为人文化水平以小学、文盲居多,这说明文化素质低下是农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内在原因。由于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他们极易被一些封建、腐朽、反动的思想拉下水,在无知中步入违法犯罪的泥潭;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淡薄,他们思维简单,遇到矛盾纠纷不冷静,钻牛角尖,不能克制自己,不懂得寻求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而更多的是争强好胜,刀棍相见,大打出手,不计后果,即使是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引发刑事案件;由于一些农民法律意识较差,对于“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习以为常,不以为耻,有的甚至津津乐道,争先参与;由于法制意识较差,一些农民在某些群体性事件中,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不能分辨事非,极易被少部分人所操纵,采取聚众堵塞道路交通、围攻政府机关和执法人员,使事态扩大,造成不良影响;有些群众明知是非法活动,却抱着法不责众的心理,积极参与,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做非法之举。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重要原因。一些基层政权组织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不足,没有把社会治安摆上应有的位置,防范措施落实不够,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不足,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工作滞后,导致盗窃等可防性案件防范不力。有的对一些闹事苗头麻木不仁,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甚至能遮的遮能拖的拖,导致问题越拖越大,酿成难以收拾的局面。有的对可能引发社会矛盾没有及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仍其事态发展;有的本地干部认为众怒难犯,工作不好开展,遇到群体事件制止不力,配合不够,有的甚至逃避工作,致使 处置工作困难加大。有的干部还起到“军师”的作用,为一些非法事件出谋献策,影响治安处置工作。

4、治安防控体系不健全是农村社会治安问题的机制原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防控措施在农村无法落实,农村联户联防组织、治保会、调委会建立不完善,必要的报警求助设施未配备;有的村没落实专人从事治保调解工作,未建立相应的不稳定信息收集网络,不能及时收集不稳定信息;有的村法制宣传教育未跟上,没有用先进的思想和法律知识占领农民的思想阵地,封建迷信、歪理邪说、黄色低俗的不健康文化趁虚而入,一些农民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发生偏差,做出违法犯罪行为。

三、对策措施

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和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

1、建立完善教育机制,提高农民各项素质。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应当前农村社会发展的教育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民素质。要用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文明理念教育武装全体农民,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积极搞好公民道德进万家活动,认真抓好科普和移风易俗工作,培养广大农民的文明意识。利用生动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在农村中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活跃乡村居民文化 生活,在帮助他们学科技的同时,提高他们运用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矛盾的意识,使农民知法、懂法,自觉地用法、守法。并充分发挥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用传统的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塑造人、感染人、凝聚人,不断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这方面,当地党委政府应积极发挥作用,不能只抓经济增长而忽略精神文明建设。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农村维稳能力。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组织,把村支两委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抓班子、带队伍,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及两委班子领导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把两委班子真正建设成为有凝聚力、战斗力,能够带领全村广大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领导集体。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进村级民主决策,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与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都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充分发挥村民民主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作用,规范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

3、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农村治安秩序。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农村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农村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要尽快处理,震慑违法犯罪。要严厉打击、及时铲除危害一方的农村恶势力犯罪。在一些农村地区,由流氓、恶棍、“两劳”人员为主组成 的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强取豪夺,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称霸一方,群众既恨又怕,成为治安混乱的祸根。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严厉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车匪路霸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定期不定期排查治安混乱的集镇、路段,组织力量集中整治。对于制贩假农药、假化肥、假种籽,坑农害农、破坏生产、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做到快速侦破,坚决予以严厉打击。要扫除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路边店、以及城镇的宾馆旅店、发廊、舞厅等公共复杂场所的清查、整治力度,及时、不停顿地打击、查禁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活动,决不能认其污染社会空气。

4、建立治安防范机制,构筑农村预防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治安防范工作,构筑农村社会治安防范工程,当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件大事来抓。首先,镇乡领导要树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保一方安宁的思想,切实把社会治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扎实抓好治安防范各项基础工作。其次,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治安防控组织,使以前流于形式的治保会组织真正成为农村社会治安的守护神。第三,落实民警治安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村一警制,驻村民警兼任村党支部 副书记,切实加强派出所对农村治安管理工作。第四,构筑预防体系。通过在广大群众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全民族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第五,广泛发动群众。人民群众是社会治安工作的受益者和参与者,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将治安防范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风气。

韶关市公安局曲江区分局附城派出所

许锐明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第四篇: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社会政治、治安环境稳定,但是随着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村内留守人员大多为妇女、老人、小孩等弱势人员,农村 “空壳化”和家庭“空巢化”问题突出,这样状况下,农村的治安防范力量也相应下降,一些不法之徒就把目光瞄准了农村,农村治安状况也因此变得愈加复杂,逐渐成为社会焦点问题之一。由于我县是个典型的农业大县,因此没有稳定的农村,就没有稳定的大局,农村治安问题关系到农村的经济发展环境,关系到农民的生存环境,关系到党委政府的威信。笔者通过对近年来我县农村治安管理情况的分析,现就我县农村地区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提出一些浅显的探索与思考。

一、当前我县农村社会治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侵财性案件特别是家禽家畜被盗现象日益突出 由于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目前农村留守的绝大多数是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而这部分人自我防卫能力较差,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据我县劳动部门调查,全县外出务工的人员中,夫妻双双外出务工的占35%,一方外出务工的占61%,全家外出的占4%,家中剩下的多是老年人、妇女和儿童,有的家庭甚至出现无人在家的现象。一旦

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留守人员不敢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加上农村派出所警力少,辖区面积广,虽然每晚派出所都组织巡逻,但往往顾此失彼,难以取得实效。村一级的治保组织由于受人员、报酬、经费等方面因素的制约,日常治安防范和夜间巡逻工作也就形同虚设,与派出所形不成合力,因此近年来,农村地区是犯罪分子作案的重点部位,盗窃案件在所发的全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占第一位,一是入室盗窃案件呈上升趋势。现在农村大部分在外打工挣得的现金不存入银行,都是放在家中保管,所以成了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白天农民家中无人之机,驾驶摩托车大肆进行“白日闯”作案,有的还转化成抢劫案件,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是盗窃通信、电力设施案件居高不下。随着铜材等金属原材料的涨价,一些犯罪分子利欲熏心,窜至农村地区大肆进行破坏通信、电力设施犯罪。

(二)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1、是封建迷信活动有一定市场。当前我县农村由于留守人员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封建思想较为严重,遇到什么事情就烧香、祷告,以求心理上的安慰,更有的请巫汉神婆给家人治病,最终导致轻病拖重,甚至不治而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这与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格格不入,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

2、是信教群众逐渐增加。在一些农村中,一些农民群众,特别是农村妇女,在农闲之机无事可做,思想空虚容易接受信教人员的鼓动宣传,极容易入教。当前,农村基督教徒发展较快,几乎村村有聚会点。大部分信教群众文化水平较低,而且信教的原因大致相同,由于心理上有压力,心中不痛快,久病不愈,通过信教人员的宣传,求得心理上的放松,思想上的解脱。因此,那些邪教分子就抓住这部分信教人员的心里来宣传邪教,从而达到控制他们的思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我县的“实际神”经过前几年的打击稍有收敛,但近年来还有部分非法活动人员打着宗教的旗号,进行各种活动。由于广大农民群众对邪教的本质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各类邪教的危害性,被各类邪教披着“让做个好人”的外衣所蒙骗。还有极少数非法活动者伺机聚敛钱财,发展组织,活动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容易被发现和掌握。

(三)群体性事件多发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的突出问题

1、宗族势力参与地方事务导致群体性事件逐渐增多。当前农村中,家族观念越来越明显,有的互相闹不团结,稍有矛盾就聚集家族成员动用武力。有的甚至干预农村基层组织的选举,导致一些原本很普通的问题趋于复杂化,影响社会的稳定。有的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事业有成后,财大气粗,家族中的人员,遇有问题时,往往向他们求助、请教,视他们为靠山。大量资料表明,当前群体性事件特别是群体性事件 的规模影响日益扩大,有的甚至影响了局部稳定,动辄聚集数十名甚至上百名群众,上访闹事,给地方党委或政府施加压力,造成较坏的社会影响这一切与宗族势力参与地方事有很大关系。

2、由于原有的利益格局受到冲击甚至打破,因土地问题引发的矛盾在农村改革建设中逐渐显现,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群众往往因补偿费不到位而与地方干部发生冲突,群众堵路,阻工等事件不断上升。

(四)社会治安秩序的不稳定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屡禁不止。该问题在我县是“老大难”,年年打击处理但收效不大,有的人年年被打击处理,但年年还在偷偷生产。一些村民明知其极具危险性,但仍然铤而走险,变着法的与公安机关周旋,为了逃避打击,有的进行封闭式或分工序进行异地加工,进一步加大了危险性,甚至酿成惨重后果。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有上升趋势。以前,不少农户种上几株、几十株罂粟只是为了开花好看或给家禽治病。经过前几年的专项整治,非法种植的农户相对少了,但近年来又有所抬头。

3、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在向农村蔓延。发生在乡镇农村的涉黄涉赌案件主要是卖淫嫖娼和聚众赌博等。近年来,一些年龄较大的卖淫妇女专门到农村从事卖淫活动,而农村 的一些孤寡老人由于长期的性压抑,在自己嫖宿的同时又干起了从事介绍、容留卖淫的勾当。另外,一些长期从事赌博活动的人员,因为在城市不容易隐藏,为了逃避打击,专门到一些比较偏僻的农村地区聚众赌博,有时聚集十几人甚至几十人赌博,造成当地群众上百人围观,严重败坏农村的社会风气,影响极坏。

(五)是矛盾纠纷多发难处

据调查,我县外出务工人员中,男性青壮年占73%,女青壮年占27%,留守妇女年龄多在40岁以上。除种田、家务、管教子女外,多以打麻将、玩扑克消闲,滋生不少矛盾纠纷。少数妇女精神空虚,婚外情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演变成恶性案件。此外,栽树伐树、田屋界址、邻里关系也极易引发纠纷。多数妇女往往互不相让,导致调解难度加大。

(六)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突出

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往往缺乏严格管教,少数人逃学、辍学,沉溺网吧,混迹社会,参与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新的违法犯罪群体。近年来我局抓获的农村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中大多数系留守青少年。其违法犯罪多是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寄住亲友或老师家中,缺乏必要的管教,自控能力差。这些未成人特别是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已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此类违法犯罪呈现出低龄化、暴力化、智能化等特点,预防青少年

犯罪的问题,成为普法工作的重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难点。

(七)矛盾纠纷未得到及时疏导,“民转刑”逐年攀升。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各种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冲突,社会矛盾纠纷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并且呈现主体多、范围广、原因复杂等特点,民间矛盾纠纷数呈上升趋势。对群众中许多家庭、婚姻、财产等民事纠纷如果不能及时疏导化解,矛盾日积月累,就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甚至激化为重大恶性案件。近年来,我县农村“民转刑”案件较为突出,且恶性程度逐年上升,成为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八)流氓恶势力活动有所抬头,滋扰和破坏农村社会治安秩序。

农村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经济日趋活跃,各种资源不断被开发利用,由此带来的经济利益也逐渐显现。一些地痞流氓、闲散人员为求不劳而获,纠合成团伙,一有利可图便垄断称霸,如沙石霸、菜霸、废旧物品霸等。这些恶势力团伙具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和活动范围,骨干成员多系有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经过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后,不思悔改,反而仇视、报复社会,并以此为资本恫吓群众,网罗成员。他们以暴力为后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取豪夺,敲诈勒索,6

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恃强凌弱,欺压百姓,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二、农村地区社会治安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给农村社会治安带来影响

当前,我县社会经济发展同全市乃至全国一样,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带来的阵痛必将影响到社会各个层面,在某些问题上农村地区表现更为突出。一方面,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随着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征用土地、房屋拆迁等在农村地区大量出现,因为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随之大量产生。另一方面,伴随着社会转型,农村劳动者外流现象十分突出。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使得农村的人员结构发生了变化,不少农村家庭只剩下老弱妇幼,造成家庭防护能力降低,一些犯罪分子趁机实施强奸、猥亵儿童、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另外,很多家庭夫妇双双外出务工,造成一些未成年人缺乏管教,自控能力差,参与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新的违法犯罪群体。由此,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社会治安特征在全县农村表现突出。

(二)农村基层组织的软弱涣散和治安防控工作基础的薄弱影响农村社会治安稳定

一是一些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工作开展不力,使一些矛盾纠纷因未及时解决而造成激化,导致“小纠纷酿成大血案”的结果。二是一些农村基层组织的管理方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农民的教育管理和对农村社会的调控能力相对较弱,尤其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薄弱,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受到伤害或是产生矛盾纠纷不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采取非正常手段自行处理,引发了大量恶性案件的发生。同时,由于缺乏法制教育,加之农村自然地理条件差,农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导致农村封建迷信活动大量存在,冒用宗教等名义的邪教组织不失时机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渗透,扩张自己的势力,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三是一些农村基层治保组织发挥作用不好,有的形同虚设,导致防范控制能力极低,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由此造成各类侵财等可防案件的发生。

(三)农村公安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当前农村派出所警务运行方式尚不能

适应形势的需要。首先是警力不足的问题。近年来,我局采取措施,在落实警力下沉上做了极大努力,但因全县警力总数有限,虽竭尽努力但农村派出所警力依然不足,大多数农村派出所还达不到5人。一方面警力不足,一方面治安任务、维稳任务相当繁重,民警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年休假制度很难落实,长此以往,身体状况受到影响,工作疲于应付,缺乏创新,效率不高。其次是经费短缺的问题。按照财政包干制度,单位的办公经费均按人头划拨,办案经费从罚没款中返还,农村派出所亦如此,这样的经费保障模式造成大多数农村派出所办公经费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影响案件侦破及有关工作的开展。再次是治安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有些违法犯罪活动已经呈现出新的规律和特点,对其防范和打击要更具针对性和精确性,要更加注重对形势的预测和对情报的掌握,而有的农村派出所警务管理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仍然停留于粗放型、被动型的管理模式,造成了工作的滞后。

(四)是思想教育、法制宣传薄弱。

农村普法教育搞形式,走过场,农民法制意识淡薄,自防能力差。近年来,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大部分群众小农意识仍占主流,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仍然比较淡薄,主要表现为:外出干活不关门,夜间睡觉不关窗;现金、贵重物品和高档车辆放臵随便,无防盗措施。有些企业负责人重经济效益,轻安全防范,听不进警方忠告,对治安隐患不配合整改,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可趁之机。而当遇到要处理矛盾纠纷时要么付诸武力,要么聚众上访,向政府施压。

三、解决农村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的对策

(一)切实提高解决农村社会治安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

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从没有农村的稳定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一手抓发展农村经济,一手抓维护农村稳定,以发展壮大的农村经济,减少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以农村安定稳定保障和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要建立健全农村治安责任制,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农村基层,坚定不移地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要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摆在农村社会治安工作的首要位臵。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事关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二)是要加强农村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

要以“五五”普法教育为契机,会同综治、司法等部门,利用举办法律讲座、剖析典型案件、开通农村小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协助基层组织广泛深入地向留守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促使他们远离愚昧、摒弃糟粕,引导他们远离邪教和非法组织,远离黄赌毒娼等丑恶现象,提高其文化、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使群众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农民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也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

力量。要加强农村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只有切实抓好农村普法教育工作,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并引导其积极参与到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的斗争之中。

(三)着力锻造农村基层公安队伍

一是要坚持政治建警。要教育农村派出所民警充分认识建设新农村对公安队伍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把自己的执法活动同党的大政方针结合起来,使自己的日常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执法目标更加明确化,保障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得到很好的维护和实现。二是要坚持素质树警。在农村基层公安队伍的能力建设上,要积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切实强化农村派出所班子建设,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选拔到农村派出所的领导岗位上,把农村派出所班子建设成懂业务、能实战、会管理的坚强领导集体。同时,要加大对农村派出所民警的业务培训,尤其要强化他们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业务理论的学习和掌握,使其不断拓宽视野,更新观念,提高素质,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三是要坚持科技强警。农村派出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安信息系统,积极推进基层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建设,11

真正通过科技进步来提升农村公安工作的水平和农村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四)切实做好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打击取缔“实际神”等邪教组织工作力度。要在“实际神”等邪教组织活动猖獗的地方,适时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斗争,坚持露头就打,同时教育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邪教组织非法活动,决不让其有藏身场所,坚决遏制住邪教组织在农村发展蔓延的势头。二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妥善处臵群体性事件。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没有问题的社会,而是能够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社会。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特殊时期,农村滋生矛盾的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农村派出所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对各类矛盾纠纷,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对农村传统的矛盾纠纷,要注意研究其规律、特点,切实增强预见性、前瞻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要善于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去解决,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对一些民事纠纷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超前预防,公正执法,避免矛盾扩大升级,引发事端。

(五)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要认真研究农村社会治安的新情况、新问题,准确把握农村刑事犯罪的客观规律,一方面,适时、适势组织开展各类严打专项行动。一要强化扫黑除恶力度。严厉打击村霸、乡霸、路霸等带有恶势力性质的犯罪,决不让其形成气候。二要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重点打击盗窃、抢劫、杀人、强奸、伤害等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三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密切注视卖淫嫖娼、赌博现象向农村渗透、蔓延的动向,决不能任其污染社会空气。要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切实加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打击力度,以创建“无毒村”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禁种毒品原植物战役,坚决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在农村的蔓延。另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治安防范的能力。要积极推广区域联防、联片联防的好经验,形成区域防范的合力。要加强科技创安工作,大力推广视频监控、红外自动报警系统等,提高防范的科技含量。要认真组织治保会、联防队等群众防范队伍,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及重点区域开展巡逻防范。要量力而行,从农村经济状况出发,积极推广经济实用的“狗防”措施,帮助农村看家护院,减少犯罪的

间隙和漏洞。从而构建起点、线、面结合,动静结合的立体式防控格局。

(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要着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党委、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调整和充实基层组织,加强村(居)委会建设,配强配齐基层领导班子,巩固基层政权,提高战斗力、凝聚力,使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够得到贯彻执行。要重点抓好以治保会、调解会为主体的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尽力解决经济报酬,调动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作用。二是要积极构建具有农村特色的“大调解”格局。调解是钝化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的最有效手段,也是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重要举措,基层政府要紧紧抓住区政府成立人民调解委会员的契机,进一步完善机制,配齐配强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将一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公安机关要把治安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大调解”格局,创新运行机制,研究调解新思路、新方法,全面维护农村稳定。三是要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要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文明、健康的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建立新型的道德价值体系,净化社会环境。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守法观念和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

(七)以创建安全文明村镇为载体,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一是要深化农村安全文明创建活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和发动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护村、护院、护路、护线、护校活动,积极探索群防群治新路子,进一步推动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系统创建活动的开展,通过创建活动,强化人口管理、阵地控制,提高发现、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减少案件和事故的发生。二是要大力加强枪爆管理,消除治安隐患。要不间断地开展治爆缉枪斗争,大力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非法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堵源截留,减少涉枪涉爆案件、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农村民爆站的雷管、炸药等危爆物品,要加强管理,防止流失、危害社会。三是要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口管理有序流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外出务工经商农民提供便利,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流动。同时要加强与流入地公安机关的联系,掌握动态情况。对流入的外来流动人口,要全部纳入暂住人口管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对租赁房屋要开展经常性的清理整顿。既要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又要及时发现和打击外来人口违法犯罪和流窜犯罪活动。四是要加强对重点人口和违法青少年的管控、帮教工作。对“两劳”释解人员等重点人口要加强管理控制工作,从中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揭露和打击犯罪。基层组织要健全帮教小组,对有

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人员和可能违法犯罪人员要加强帮教、控制、转化工作,减少犯罪和控制重新犯罪。

(八)大力加强农村公安机关尤其是农村派出所的建设,落实工作保障措施。

一是要加强农村公安派出所的规范化建设。按照公安部的统一要求,进一步加强派出所建设,不断推进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向规范化要战斗力,以规范化建设提高派出所综合战斗力。二是立足实际,深化改革。按照“基层基础工作年”的总体要求,把工作的基点放在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建立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贴近实战的新型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公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改革和完善公安派出所的勤务制度,实行弹性工作制,充分发挥维护治安、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三是要加强公安派出所的队伍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宗旨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密切警民关系。

第五篇:丘北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丘北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0-11-05 12:46:34.419 浏览次数:823 [返回]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动态防控的系统工程,是党委、政府、公安机关、人民群众等共同参与,并运用社会各种有效资源,以建立治安防控网络为手段,实现打、防、管、控为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控制工作系统。近年来,丘北县以创建“平安县”为契机,以落实“和谐稳县战略”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探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新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丘北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大步迈进,人、财、物流动加剧,社会治安日趋复杂和严峻,面对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构建新时期适应丘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面临着新的考验。现结合实际,就当前丘北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谈一些看法。

一、基本现状

丘北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北部,东隔清水江与广南县毗邻,南与砚山县、开远市接壤,西隔南盘江同弥勒、泸西两县相望,北与师宗县、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衔接。国土面积4997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99个村民委(社区)1263个自然村,居住着汉、壮、苗、瑶、彝、白、回等民族,总人口46.9万。近年来,丘北县以创建“平安丘北”为载体,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防范严密、控制有力、全面设防的要求,不断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了防范和控制社会治安的整体能力和水平。2007年、2009年先后被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平安县”、“先进平安县”荣誉称号。目前,全县社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呈现以下特点: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点线面立体防控格局已基本形成。近年来,丘北县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作为治安防范的重大工程,重视体系建设的各级机构、编制、经费、装备等基层基础性建设,基层综治办建设得到加强,各级调解组织、村(社区)委会警务室建设逐步实现规范化,村(组)信息、治保、调解、巡防人员逐步落实和覆盖,有效凝聚了各种力量参与防控网络建设。在经费保障方面,从2010年开始,县级按总人口年人均2元的标准将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多渠道加大维稳工作经费投入,城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的标准将专职巡防队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从客观实际出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积极创新社会参与的投入模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积极筹资解决保安、物管人员工资;村、组两级采取“几个一点”等办法多方筹资解决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社会各界多渠道投入资金落实技防、物防措施。上半年,我县共投入综治维稳工作专项经费27.5万余元,有力推动全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发展。在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地方党政机关的主导作用,逐级落实维稳组织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和各级综治维稳机构(组织)工作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团体、基层组织,横向上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纵向上形成乡镇综治维稳委督促管理、村(居)委会具体管理、村(居)民小组组织管理、单位院落管理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县各职能部门整体联动,点线面立体防控格局已基本形成。

(二)防范措施逐步向多元化转变,科学技防成效初步显现。我县始终把技防建设,特别是科学技防建设摆在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突出位臵,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积极探索“电信投资、政府出资、公安管理”的新模式,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专项资金400余万元,于2009年11月启动了“平安丘北”城市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一期工程,计划于2010年建设164个监控点、5个卡口点。2010上半年,共建设完成138个监控点,5个卡口点,并面向社会招录、培训了16名文职协警员专职从事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操作,相关配套软件也逐一到位安装并投入运行。另外,我县在不断探索技防建设的社会化发展模式,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小区和居民群众安装技防设施。截止2010年6月,全县共在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建成视频监控系统11 套,报警系统6套,门禁系统4套,旅店业信息管理系统62家,歌舞娱乐场所安装视频监控21家,有各类监控探头140个。上半年,公安机关利用系统采集车辆信息共15万余条,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2件,为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提供线索12 条,为调查取证提供有效证据27 次,动态防范指挥调度8次。半年来,在监控区域内共立刑事案件56起,破获47起,破案率83.9%,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减少9起,下降13.8%,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的建设完成技防建设的社会化发展,使我县“人防+物防+技防”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形成,防范措施已向人力、财力、物力、智力等要素参与的多元化转变。

(三)基层队伍进一步整合,基层社会治安综合防控队伍工作成效明显。在基层队伍的建设上,全县在乡镇设臵综治维稳委、政法工作委员会、矛盾调处中心“两委一中心”。综治维稳委主任、政法工作委员会书记、矛盾调处中心主任由乡镇党政分管领导担任,“两委”下设办公室并合署办公。在村委会(社区)设综治维稳委、治保会、调委会、警务室、调解室“三委两室”,综治维稳委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并配备综治专干,与治保会、调委会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机制,具体办事机构为综治维稳办、警务室、人民调解室。在村小组设综治维稳、治保、调解“三小组”。截至2010年上半年,全县共成立乡(镇)综治维稳委12个、村(社)综治维稳办99个,自然村综治维稳小组1256个,治保小组和调解小组1399个,社区警务室4个,农村警务室38个,农村110报警点100个。乡镇分管综治维稳党政领导12人,综治专干12人,治安信息员1247人、人民调解员2960人,专职巡防队13支90人,群防群治队伍1279个56649人。另外,为全面提高基层维稳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力,全县各乡镇充分发挥县乡党校的阵地作用,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县、乡、村综治维稳干部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维稳队伍人员素质,全面整合各基层维稳组织。同时,大力推行“以奖代补”的人民调解模式,探索建立公调对接、诉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并将综治维稳工作经费兑现到基层调解组织,使群防群治工作逐步由“义务无酬”向“义务+有偿”的方式转变,极大地提高了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目前,全县初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社会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格局,为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建设加入了新鲜的内容。2010年上半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1008件,调处成功975件,调处成功率达96.7%。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制止群体性械斗事件10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7件13人,全县共兑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62552元。

(四)周边治安联防体系初步形成,行政接边地区的治安防控能力逐步增强。近年来,我县针对在省际、州际、县际、乡际、村际行政接边地区出现的大量涉众性矛盾纠纷和流窜作案等严重影响行政接边地区社会治安的问题,按照“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原则,接边县、接边乡(镇)、接边村组(社区)之间建立了维稳联席会议制度,签订了《联防协议》,建立了矛盾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各级分别成立治安联防组织,积极开展联防、联调、联治、联谊、联创“五联”活动,各行政接边地区建立了“互济互助、合作共赢”的良好关系,在打击犯罪、排查调处化解矛盾、协调处臵群体性事件等诸多方面实现整体联动,已基本实现了“重大行动联手、互涉案件联办、维稳工作联动”的工作目标,行政接边地区治安防控能力呈逐步上升之势。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丘北县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日趋完善,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诸多制约系统运行、影响防控效果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治安防控管理理念落后,综合防控意识亟待加强。由于近年来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部分领导干部对做好防控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一片大好,且防控工作是软指标,看不见摸不着,投入多见效慢,很难看到成绩。因此,部分乡镇和单位对治安防范管理工作不重视,“大联防”、“大综治”观念淡薄,存在重打轻防、依赖政法部门等方面思想,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政法部门在防范舞台上演“独角戏”,单打独斗。这就造成了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效益不明显,消减了防控的力度和作用,综合治理“综合难”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管理理念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尚未完善,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巩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系统工程。就目前丘北县情况而言,防控网虽然已初具框架,但不规范,各项基础也不牢固。一是机构设臵和队伍建设的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在部分乡镇和部门,由于各种原因,机构设臵、人员配备不到位,“有编无人”等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人员兼职过多(如无专职专抓政法工作的乡镇领导和综治专干),基层普遍反映人少事多,大多数精力放在保证机关运转上,难以集中精力开展工作。有的乡镇和部门机构设臵不规范,没有挂牌,综治机构名称没有统一,甚至存在“有人挂名,无人办事,有人发话,无人落实”等现象。二是防控网点分散运作,整体联动、综合防控的效能未能全面发挥。目前,由于社会力量参与治安防范的体系尚未规范,各乡镇、各部门的防控力量限于管辖区域工作,防控网点只是在纵向面上运作,政法各部门与参与的综治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也不够密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衔接。导致部分地方和部门漫无目的地防范,使打击和防范脱节,以至于出现了防不胜防的格局。各治安防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停留在靠领导督促、统一行动的层面上,信息的共享和日常沟通不够,没有形成强大的打击和防范合力。整体联动,综合防控的网络尚未完善,整体优势未能全面发挥。三是基层防控网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在社区,由于社区民警多趋老龄化,应用科技管理的能力有限,导致基础工作未全面展开,社区防控网的社会效益还没有完全显现。另外,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县城区呈现出城中村、村中城的格局,虽然建立了巡逻防范制度,但由于方式单一,难以主动发现具有隐蔽性的深层次犯罪活动,现有的社区警务管理模式面临新的挑战,联防群治综合效果难以显现;在单位,由于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场所的内保组织仅仅是担负比较单一的治安巡逻和守望等职能,远未发挥整体联动的社会效应,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阵地控制能力薄弱;在农村,由于群防群治组织的存在依据、运作规范和保障缺乏法律依据,群防群治队伍的经费、地位、职责、权限等缺乏法制保障,运作困难。由于农村人口分布不均匀,派出所警力少,基层治保组织又量少质弱,治安防范方法成旧,依靠“人海战术、“家狗门灯”的传统控防模式,致使整个治保会工作局面并未根本改进,对相继发展起来的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缺乏相应的教育和管理,工作报酬也未落实,导致防控工作开展不正常,效果不明显。

(三)警力匮乏、经费不足制约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推进。我县整体来看,呈现出防控的力量明显不足的现象,尤其是基层的警力配备不足,大部分乡镇派出所警力严重紧缺,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一部分警力还需担负大量的非警务活动,使警力不足的情况更趋严重。部分居民区地处偏僻,由于防范力量不足而成为死角;虽然近年来我县加大了对防控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绝大部分资金也下移到乡镇、村、组基层使用,但由于农村面广,现有的经费与工作的实际需求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员培训等方面资金缺口较大。由于村集体、部门、企业“几个一点”的群防群治经费筹集办法尚未规范,难以长期坚持;保安、物管人员和专职巡防队员工资待遇偏低,未能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稳定性,影响了基层防控队伍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长效机制不够完善,防控体系建设标准有待于规范和统一。目前尚没有一套自上而下、行之有效的监督和考核机制,没有统一具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考评考核标准。没有考核评价体系来评估防控网络的价值,没有形成规范的工作格局。从已有的考核评估体系看,仅仅是纳入年终综治维稳工作目标量化考核中的部分项目,且过于抽象和宏观,并不具体,指标体系也不够科学,反映社会面治安状况的显性指标与反映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治安防控的能动指标等没有科学衔接。如刑事发案总量、重大恶性案件发案总量、可防性案件发案总量等考核社会面治安状况的显性指标,在考核时,要求增幅逐年下降;破案数、打击处理数等反映公安机关工作的能动指标,要求逐年提高,没有把发案指标与破案、打击处理指标科学衔接。按这种指标考核,考核评估分值最高的地方,不一定是治安状况和动态防控最好的地方。

三、工作对策

(一)牢固树立社会治安防控管理理念,努力构建治安防控整体联动的局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社会性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并加大“大防控”思想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现代治安防控管理理念,各级党委政府要面对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明晰思路,把治安防控工作摆在重要位臵,纳入发展规划,注重长效投入,全面构建“社会面防控网、社区治安防控网、内部单位治安防控网、阵地防控网、农村治安防控网、技术防控网”六张防控网络,牢牢把握社会治安工作的主动权。政法部门特别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视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善于在工作中发现治安防范的漏洞,善于把法律手段和其他手段有机结合起来,把治安防范贯穿于日常业务中,真正做到“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逐步消除综合治理“综合难”的现象。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服从地方党委、政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领导,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努力构建“政府领导、警方指导、社会参与、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头绪多,任务重,必须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放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考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把各要素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根据丘北县的城乡结构、治安特点,探索因地制宜的多样化的治安防控模式,使其最大限度提高防控网络的覆盖面。在城镇,一是要加强城区技防措施的广度覆盖,科学合理地抓好整体布局、科学布建治安岗亭、治安卡点、电子监控等基层防线,并配齐配强民警、巡防、保安和其他辅警力量,筑牢防控违法犯罪的屏障。二是加强街面巡逻。以巡逻特警、交警、治安、派出所民警为主,以各种群防群治力量为辅助,强化社会面巡逻控制工作。按照“网格布警,屯警街头”的网格化巡逻模式,合理调度警力,采取公开巡逻、设卡守候、车巡、步巡多种形式,纵横交叉多种方法,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上。并根据各个时期社会面的治安特点,及时调整警务,以打击控制“两抢”等街面案件为重点。整合人力、物力,加大对主要街道、繁琐路段、重点部位和城乡结合部等易发案地区的巡逻密度,做到昼夜联动,城乡互动,多种手段并用,优化网格化巡控机制,最大限度挤压犯罪空间。三是要进一步突出防控重点,把防控重点时段放在夜间,防控重点对象放在“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把管理重点放在“特种行业”。进一步明确公安、社区、村居、司法等部门职责,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把辖区实有人口全部纳入管理范围,重点管好可能影响社会治安的重点人群;对流动人口,要加强其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特别是出租房屋、餐馆、建筑工地等场所和部位的治安检查,提高登记办证点。做到人户一致,切实掌握其动态;切实加强“社会人”的管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把群众工作做进社区,管理工作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群众组织、社会等,避免“社会人”游离于传统的管理体制之外,成为管理“空档”和“盲点”;对于行业场所管理,要强化对易滋生犯罪,易于藏污纳垢的场所和行业实施透明化、信息化、制度化管理,推行市场准入标准,加强管理,压缩滋生犯罪空间;要建立和完善以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品管理为重点的治安管理防控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强化治安管理防控工作。四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内保条例”,积极推进平安机关、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内部单位保卫组织的作用,以巡回看护、安全检查为基本形式,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加强内部单位治安防控工作。

在农村,要统筹好城区和农村的关系,着力构建新型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切实消除广大农村的治安防控盲区。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府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建立以乡镇、村组为基础,以民警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以信息预警、快速反应、协作联动、考评奖惩等机制为保障,专群结合、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推广“中心派出所模式”,以各个警务室为依托,建立协作区,优化警力资源配臵,推进农村警务工作的创新发展。二是调整充实基层农村综治、治保、调解、帮教、巡防组织,积极推行乡、村、组、户“四级”治安防范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建立健全“十户联防”和“接边地区联防”等联防机制,建立行政接边地区治安协作区,加强联防、联调、联创、联谊等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联户联防活动,全面构筑新型农村治安防控网络。三是加强“大走访”、“民警进万家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深入农村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自防和联防意识,通过宣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投身到治安防范工作中,达到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从而使防范工作由单一的民警防,转变为群众防、大家防、社会防,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进一步整合防控网络,加强综合信息研判,全面推进防控体系建设纵深发展。要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调动村组、企业、经济实体等组织的在基层防控工作中的作用,逐一落实工作职责,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形成以基层政权组织为基础,以综治维稳机构为龙头,以基层政法组织为骨干,以群防群治队伍为依托的治安防控网,系统地推进打击、防控、服务于一体基层防控网络的建设。从而依托各基层组织,大量收集的各类全方位、多层次的情报信息,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信息在侦、防、控中的主导作用,提高打击的精确度、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打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实现对社会事务的有效管理和对人民群众的高效服务。要破除闭关自守、各自为战的观念,加强横向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补,掌握新的治安形势、规律特点、发展动向和趋势,适时调整防控措施,及时预警应对,形成全县“一盘棋”的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格局,进一步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

(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多方整合社会防范资源。一是把加强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保障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完善“政府主导、以奖代补、社会参与、形式多样”的保障机制,切实解决好有钱办事的问题。将人民调解经费、综治维稳工作专项经费按照省、州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将专职巡防队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明确每年以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逐年加大综治工作经费投入,并最大限度地向基层倾斜,采取“以奖代补、以件计补”的形式兑现,切实落实基层维稳队伍人员的报酬问题。二是从客观实际出发,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拓宽经费来源渠道,整合资源,积极创新社会参与的投入模式。继续推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积极筹资解决保安人员工资,矿山企业、工业园区将部份工业反哺农业资金直接用于开展防控工作,村、组两级采取“几个一点”等办法多方筹资解决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的模式,社会各界多渠道投入资金落实技防、物防措施,为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推进防控体系的规范化建设。一是要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人事厅《关于调整充实省以下综治办和维稳办人员编制的通知》精神,在各乡镇配备专抓政法副书记和综治专干,确保综治维稳机构、人员和编制落实到位。以组织建设为核心,按照“突出重点、总体规范”的要求,全面启动基层综治维稳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对机构设臵、人员配备、机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台帐、工作标准,要坚持一个“调子”,做到统一挂牌、统一名称、统一职责、统一台帐、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六个统一”,确保执行标准不降低,操作规范不走样。对工作机制建设要注重“内涵”,切合实际,大胆实践,防止机械化照搬照抄,确保有效管用、易于操作。二是要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的考评奖励机制。对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应制定统一具体的考评考核标准,确立以防为主的考评导向,建立防控工作责任制,并纳入综治维稳工作绩效考核,予以奖惩。对于基层侧重于防范绩效,对各业务部门侧重于打击绩效,将群防群治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检查考评,对各单位的治安防范、案件、事故进行评比,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等制度。三是加大基层维稳队伍管理,积极实践探索,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队伍运作模式。从客观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保安公司、物管公司、行业性组织、群防群治组织等在防控工作中的主体位臵,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享受、谁出资”的办法,推行社会治安防控向“义务+有偿”的新模式转变,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把部分业务管理工作交由社会承担,壮大群防群治力量,发挥社会各界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规范化建设。

浅析当前社会治安防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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