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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1-108031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7 00:30: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设备管理,理顺设备管理程序,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寿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购置、验收

1、机电科根据公司实际生产情况需要制定年度采购计划(维简费、安全费等)。按照年度计划及各基层单位需要情况,统一编制设备采购计划,按公司有关程序审批上报。

2、年度计划未列入的设备,禁止提交采购计划。因生产需要确需采购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上报追加计划。

3、设备采购选型时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所选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确认其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应有产品防爆合格证。

4、设备到货后,由供应科通知机电科及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随机资料交机电科存档,缺少部分由供应科向供应商索取。

二、设备的基础管理

1、设备基础管理的要求是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各种设备分类逐台编号、登帐、建卡,机电科建立设备总台帐,各队负责管理的设备也要建立相应的台账。

2、加强统计工作,健全原始记录,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

三、设备的发放领用、使用管理

1、设备到货经验收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出具领料单,经机电科同意后,到企管科(结算中心)开出领料单,机电科对签字后的领料单存档一联。

2、设备管理员应详细填写设备出库单,并将设备及附件、铭牌及时

设备检修制度

一、日常检修

1、日常检修由使用部门当班机电维修工和设备操作工共同在生产间隙或尽量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进行。

2、各种设备按规定的日检、周检项目进行,由包机负责人逐一检查。日、周检中发现无法处理的故障、隐患要及时汇报。

3、检修完毕后,由设备操作员及检修者对设备全面检查,拆除检修辅助设施并试车运转良好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停产检修

1、根据省局规定的机电设备每年至少停产检修七天的时间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机电科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机电设备的停产检修工作。

2、设备停产检修,使用单位要提前向机电科提出书面检修计划,由机电科统一汇总,编制全矿停产检修计划,并向上报总工程师、分管矿长审批生产。

3、主要大型设备的检修,要有专门技术人员负责,配备责任心,技术性强的人担任主要工作,并作好检修记录,由包队科员负责存档备查。

4、受检修的设备,一律按颁布的《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试行标准》进行。

三、计划检修

1、为保证机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减少机电事故,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设备必须实行计划检修。

2、副井提升绞车,主皮带,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主变电所,空压机及矿井其它主要设备,除每年实行停产检修外,各使用单位要认真做好日常检修工作。

无误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并将验收情况测试记录有关资料留档存查。

油脂润滑管理制度

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是设备维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地搞好设备润滑工作与合理使用润滑油脂,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机器磨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生产效率的一项有效措施。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油脂润滑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设备润滑管理工作。

一、各基层队队要制定专人负责所辖区域的设备润滑工作,制订设备润滑工作的各项制度,并负责润滑技术和业务指导,深入现场检查、监督。

二、按照“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与“三过滤”要求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1、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的位置及数量,进行加油、换油,并要求熟悉它的结构和润滑方法。

2、定质:使用的油品种质量必须经过检验并符合国家标准,润滑油脂按照润滑卡片或图表规定油品使用,清洗换油时要保证清洗质量,润滑器具保持清洁,设备上各种润滑装置要完整,防止尘土、铁屑、粉末、水分等落入。

3、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油箱换油和各润滑点每班用油的定额。

4、定期:按照润滑卡片或图表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添油和换油周期进行清洗换油。

5、定人: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规定什么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由操作工负责加油,什么部位由润滑工负责加油、换油。

6、入库过滤:油液经运输入库、经泵入油罐贮存时要进行过滤。

4、对回收废的润滑油脂应妥善处理和保管。以防止混入合格润滑油脂,待后回收。

八、设备的清洗换油规定

1、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应尽量与一二级保养及大、中修理期相结合,换下废油时,应分别存放,送往润滑站统一处理。

2、加换润滑油脂时,应加足到油标规定位置。

3、润滑工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油箱的油质及消耗情况,对尚未到期换油的油箱,如发现油质己变黑或油面低于油标规定位置,应换新油或添加补充。

4、设备在大、中修理时,由修理工放掉旧油、清洗油箱,修理完工后,由润滑工加换新油。

九、废油的回收管理

1、润滑油脂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机械磨损和工作环境的影响会逐渐变质,主要是粘度增大、闪点降低、酸质、胶质增多和渗入杂质而造成油脂老化变质,成为废油,各基层队要负责组织将换后的费油进行回收。

2、废油回收工作应严格按下列要求进行:

(1)同一品种,不同牌号的废油应收集在一个桶内。(2)特别脏的和不大脏的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3)生产单位维修用于洗涤的废油及其他废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

(4)高级的废润滑油脂和一般用的废机油应分别回收,不得混在一起。(5)储存废油的油桶应当加盖,防止灰砂及水混人油内。

(6)油桶应有明显的标识,仅作储存废油专用,不应存放其他液体。

十、在开拓、掘进施工中,各单位需用小绞车时必须向机电科提供斜坡轨道技术参数(坡度、运输长度、矿车数及载重量),由机电科计算选型后,办理有关领用手续。

十一、新绳使用一个月内发现问题,各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机电科,组织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十二、井下各类绞车使用的钢丝绳,必须经机电科和使用单位共同查绳鉴定后,确认已不能使用的,及时进行更换。

十三、各使用钢丝绳单位的把钩工、信号工必须加强责任心,避免压绳。

十四、各使用单位在使用钢丝绳时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绞车滚筒上排列要整齐;

(2)钢丝绳拐弯处必须使用滑轮或限位轮,以防钢丝绳摩巷邦造成意外损伤;

(3)反拉矿车或设备、物料时必须使用滑轮导向,严禁用单体柱、工字钢、大链、木料等代替导向轮。

缆规格,使用长度)经机电科批准后,给予发放。

八、设备管理组监督各使用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质量标准化》等要求管好、用好胶带、电缆。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为了防止防爆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入井,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爆设备入井时,必须经机电科批准,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二、设备入井验收必须以《煤矿安全操作规程》、《防爆五十条》及《煤矿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为检验标准。

三、机电设备管理员确认设备的完好性后,联系机电技术员核实机电运输设备的“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产品合格证”,设备管理员确认“三证”与设备一致合格后,方可办理入井手续。

四、入井设备必须粘贴“入井合格证”,并由设备管理员详细填写“验收时间、检查人、使用单位”。

五、使用单位应持设备入井手续入井,无入井合格证的设备严禁入井使用。

六、发现使用单位违规装车、使用,机电科按《机电管理规范暨精细化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七、设备验收合格入井后,设备管理员要填写设备入井记录,登记注册。

1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五、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各班组维护电工负责,每班至少一次,检查内容:

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9、检漏继电器指示的绝缘电阻是否正常,低于规定应及时处理。

六、机电科包队设备管理员每月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至少进行1次检查。

八、小型电器必须在指定的地点使用,并随用随领,严禁随意倒装,杜绝乱领乱用。

九、机电科包队人员要对所负责单位的小型电器进行登帐管理,各单位对自己使用的小型电器也要建帐管理。

十、各使用单位工作面结束后,应对小型电器及时回收。

十一、井下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修理工作,都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要求,防爆性能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处理或更换。

十二、使用单位对小型电器应进行挂牌管理。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集中上板。

十三、小型电器设备的责任包机人,对自己管辖的小型电器要每班检查一次。

十四、机电科包队人员对所管辖单位的小型电器要每周检查一次,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机电安全大检查,对全矿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按防爆检查细则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总数不应小于小型电器数量的20%,并分别统计合格率和防爆设备完好率上报。

十五、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小型电器失爆的,按《机电管理规范暨精细化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罚。

5测试,当单相接地电容电流超过规定值时,需加装补偿设备。

十、机电科应对供电系统电网谐波进行定期检测,谐波不超过规定值。

停送电制度

停送电工作直接关系着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做好停送电安全工作是一项科学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井上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必须停电时,由施工检修单位写出停电申请报告,并制订出专项安全措施,经机电科、生产调度室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井下低压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停送电影响监控分站时,由信息中心以书面形式填写停电范围、停电时间并传真与集团公司调度,批准后方可执行;调度室、施工检修单位各持一份,停送申请电报告必须提前一天交调度室。

三、地面35KV变电站线路停电、倒闸操作、变压器轮换运行检修时,必须提前一天到市电力公司办理工作票相关手续,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紧急情况需倒闸操作或变压器轮换运行时,按市调电话命令执行。

四、35KV变电站6KV高压设备停电检修时,必须填写“工作票”,按票操作。

五、井下如遇紧急情况(无计划停电)需停电检修时,执行调度电话命令工作票:由停电检修单位向调度提出电话申请,并说明停电检修范围(停电开关、停电地点、所须做的安全措施),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向停电地点值班人员下达停电命令,停电地点值班人员停电挂停电牌后,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值班调度员再次核对后,向停电检修申请单位下达开始检修命令;检修工作结束后,停

十、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和移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十一、每天应对井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试验,发现检漏装置有故障或网络绝缘降低时应立即停电处理,修复后方可送电。

十二、高压电缆的泄露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十三、变电所的继电保护装置全部项目的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十四、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

十五、各种互感器每2年进行一次定期全部项目检验。

十六、未经检验的继电保护装置严禁投入运行,对新型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必须在系统中经过典型试验鉴定后,方可投入运行。

十七、高压开关的整定值应半年整定一次,低压开关的整定值应随负荷的变动相应改变。

9关人员的处理意见,然后再按规定进行追查分析。

7、机电科对辅助队影响生产 4 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采掘队影响 8 小时以上的机电事故均要进行追查分析,并做出处理意见。辅助队影响生产4 小时以下的机电事故,采掘队影响生产8 小时以下的机电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追查分析,并将事故分析报告报机电科。

三、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原则

1、对机电事故分析追查时,要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应有处分不放过)进行追查分析。事故分析报告上必须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2、对每起机电事故追查处理后,负责组织分析的科室要及时将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通报。必须有完备的资料存档。

3、对每起机电事故的处理意见,应参照矿制定的规章制度相对应的条款去执行。无相对应条款的,可比照以前同类事故的处理意见执行,或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处理。

4、对每起事故的分析处理结果,责任单位要在班前会上进行通报,其它单位要组织学习,以便从事故中接受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四、机电事故原因的追查分析

1、机电事故的原因应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追查分析:

(1)规章制度是否健全。

(2)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安全保护设施是否齐全,是否灵敏可靠。

(4)是否存在领导违章指挥现象,工作安排是否到位。(5)司机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

巡回检查制度

为做好机电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充分发挥设备的工作效能,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回检查是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维护的主要方式,各单位岗位工及机电维修人员负责分管范围内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

二、设备巡回检查时要按预定的路线进行,各岗位要现场张挂巡回检查路线图,并详细标示检查的项目、内容、周期。

三、巡回检查方法一般采取看、摸、听、嗅、试、量等手段:

1、看:从外观检查,看仪表指示。

2、摸:用手摸,感触其振动、温度或用手锤敲击,检查其紧固程度。

3、听:听其音响,有无异声。

4、嗅:用鼻闻是否有异味。

5、试:试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量:简单量具测试。

四、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五、巡回检查内容

1、机械部分

3(16)各部密封件齐全,性能良好,不漏油。(17)密封表面无损伤,油封骨架不变形。

(18)各结合面的石棉垫、耐油胶垫应平整,无折皱,眼孔一致,符合原设计的尺寸和材质。

(19)“五不漏”

不漏油:静止结合面不允许漏油。运动结合面原则上不允许有油迹,擦干后3min不见油,半小时不成滴。非密闭传动部位,不甩油(可加罩);不漏风:空气压缩机、通风机、风管等静止结合面不漏风。距泄露1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不漏水:设备、设施各接合面不漏水;不漏汽:锅炉、汽动设备、管路及附件的静止结合面不漏汽;距泄露200mm处用手试验,无明显感觉;不漏电: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漏电继电器正常投入运行。

(20)绞车滚筒、制动装置等各部位完好。

(21)各种设备钢丝绳固定牢固、排绳整齐、缠绕层数符合规定;钢丝绳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电气部分

(1)电气设备隔爆性能良好,隔爆接合面等符合规定要求。设备外壳无变形,无开焊,无锈蚀等现象。

(2)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过流、漏电、接地等保护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的规定。接地线压接不松动、螺栓不锈蚀、不缺少弹簧垫圈,接地线及接地极规格型号、安装位置等符合规定。

(3)电气接线有可靠的强度,连接可靠。(4)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符合要求。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要害场所人员及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害场所主要指:地面变电所,空压机房,风机房,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井上下绞车房、主水泵房、主(暖)风机房、锅炉房、矿灯房、以及其它机电要害场所等。

二、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静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

三、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

四、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的标志。

五、要害部门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由表现好,责任心强,安检部门发证,持证才能上岗。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配)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六、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七、闲杂人员及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检修维护人员登记进入,上级领导和公司外人员须有专人或主管领导陪同方可进入。

八、要害场所须有“要害场所登记薄”、“交接班记录薄”、“维护检修记录薄”、“运转日志”等。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详细记录,妥善保管。

设备安装交接验收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电运输设备在安装、移交环节的管理,保证设备在安装移交后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新购置的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科技术人员需确认其产品合格证,纳入安标管理的产品确认其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应有产品防爆合格证。

二、新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安装。

三、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组织相关部门、安装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四、大型和固定设备安装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安装机电设备的附件和图纸资料,在安装前必须由机电设备管理员和安装单位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2、设备安装前,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编制相应的安装技术措施,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核。

3、安装施工前,由机电科必须组织参加安装施工的有关人员学习装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并排出安装施工计划进度表。

五、安装竣工后,设备安装原始记录,安装施工中改动的图纸,竣工记录,由安装单位技术人员整理后交机电科存档。

设备更新改造制度

为了搞好设备的更新改造,确实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新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旧设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机电科编制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的负责人应根据当年更新大修完成情况及下年生产衔接安排结合现有设备状态摸清底数和本矿长远发展规划,在每年年底编制出计划报矿委会研究。二、一般设备的改造计划,由机电科提出方案,由分管机电领导审批;对主要设备的更新,应由矿机电矿长组织技术经济论证,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后执行。

三、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进行,所需费用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用的70%时,可列入修理费开支。若超过时,应列入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所需费用从折旧费基金中安排解决,设备改造增的价值,用大修理基金开支的不办理增值,用折基金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四、编制计划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做好每年的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不得随意进行。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设备档案建立、调用、借阅、转移等操作流程,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设备新进入矿后,经使用部门等相关人员验收,检查技术资料与有关文件是否与装箱单相符,技术资料均由机电科存档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随便开箱和擅自拿走图纸、说明书和其他资料。

二、设备使用单位借阅资料应开据借条,并写明归还期限,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借资料,如特殊需要由机电科长批准,方可借出,并开据借条,写明归还日期。

三、资料查阅人员要遵守保密原则,爱护技术档案,不得乱划和损坏。

四、凡属保密资料,不得随意抄录,并批定在室内查阅,不得拿出室外。

五、资料存放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查阅技术档案时,严禁吸烟,要搞好防火、防虫、防鼠、防尘、防潮工作。

六、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一机一档专人保管,不得随意租借,杜绝丢失。

七、对各类机电工程的原设计和图纸资料的变更、变动必须按有关规程、程序,执行报批手续,并将更改变化情况存档备查。

局部通风机使用轮换检修制度

为有效保证局扇风机正常可靠运行,提高掘进面通风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队派专职人员管理风机,保证风机正常切换及使用工作。做到有事及时汇报相关部门;

二、局扇风机原则上按每队三台配置(型号及参数要求一致),三台风机分为:工作局部通风机、备用局部通风机、库存(检修)局部通风机;

三、以三个月为一个轮换周期,具体转换状态为:工作转为库存

(检修),库存(检修)转为备用,备用转为工作;各基层队严格按轮换状态及周期执行;

四、机电科设备组建立局扇风机检修台账,要求一台一帐;

五、机修车间负责维修风机并出具检修报告交机电科存档备查;

六、检修完毕后的局扇风机入井更换时,需包队科员及设备管理员进行现场确认,确保局扇风机正常更换;包队科员及设备管理员与该队电工现场观察风机正常运行半小时后方可离开;

七、设备组包队人员在每次更换局扇风机后,及时、准确在台账上填写记录,若不填写一次以200元进行处罚。

5一天向公司机电科和生产调度室递交停电申请单,经双方同意后,由机电科负责人以及申请停电当日调度值班科长在停电作业申请书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办理停电检修工作票(主通风机双回线路检修停电,必须先向矿总工程师提出书面停电申请,并经同意签字后,方可办理)。

三、工作票签发和许可

1、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要将工作内容、停电开关及停电线路名称、工作组织情况向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详细汇报,并按照相关内容认真填写工作票,由工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共同确认签字,并加盖机电科公章。

2、工作票签发人由矿机电科负责人签发(主通风机双回路停电由矿总工签发,如总工有事外出,需由总工电话授权人签发);工作许可人由工作票办理时调度当值科长许可;工作负责人为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

四、工作票填写和执行

1、工作票(一式两份)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工作票必须清楚正确,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变电所当值人员收执,按值移交。当值人员应将工作票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任务完工时间填写进工作票记录本中。

2、工作票在开工前由工作负责人携带至变电所,由变电所当值人员签字后电话向公司调度室当值人员汇报,申请停电,在得到调度当值人员“可以停电”的命令后,变电所当值人员按照工作票上所列停电开关进行停电,做好安全措施,并与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后确认措施已到位。变电所当值人员要将发令人、负责人及工作任务详细记入运行日志中,并向发令人复诵核对一遍。

3、工作负责人携带一份工作票抵达工作现场,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并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布置情况以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清楚,方

7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0、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11、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12、变电所当值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规或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立即报告上级。

13、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4、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变电所当值人员讲清检修项目、检修结果和存在问题等相关内容,并与值班员共同检查供电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在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方可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字后,工作票终结。

15、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得到当值调度员或负责人的许可命令后方可合闸送电。

16、工作票的拒收与作废:安全措施错误;工作任务、日期、措施、字迹不清或涂改;设备名称、编号错误或涂改;签发人、负责人不符合规定或为同一人;工作票到期未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票作废后,当值人员应制止其工作,督促其重新办理工作票。

17、设备检修工作终结后,应立即拆除全部检修措施及临时遮栏。同时拆除检修设备时装设的标示牌,恢复常设标示牌,同时联系当班生产调度员,申请送电。

第二篇: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标准化理念,强化质量基础管理,增强全体员工的标准化意识,进一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以质量保安全,构建安全质量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主管区长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

2、根据公司质量标准任务规划制订逐月分解计划,认真实施,精细达标。

3、建立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每完成一项工程,都要组织相关科室按照质量标准化的标准进行验收。

4、建立质量标准化奖罚制度。为促进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每年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规划,确定奖罚标准,严格进行考核兑现。

5、开展质量标准化宣传活动。为营造“赶优争先'质量标准化工作氛围,大力开展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以点带面,全面促进标准化水平的提升。

6、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为不断提高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区队与区队之间的观摩、。

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现场文明生产是区队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了一个区队的管理水平与形象,为了提高区队质量标准化水平,提升区队建设内涵,特制定区队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正确协调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三者之间关系,提高和改善生产现场管理水平,从而为杜绝隐患、增加效益提供保障。

2、保持工作现场环境整洁。

施工后现场要打扫干净,本岗位设施无灰尘、无积水、无跑冒滴漏等现象,设施牌板悬挂整齐,促进施工现场秩序井然有序,保证均衡生产。

3、备用设施、物料管理有序,牌板齐全。区队文明生产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执行,保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

4、区队职工在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中,互相尊重,互讲诚信,劳动保护佩戴齐全,持证上岗,形成规范的作业.惯,积极创造出安全整洁的现场生产环境。

第三篇: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为健全并妥善保管设备技术档案,明确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职责,规范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煤矿设备的档案管理。内容包括档案管理的主要内容,档案管理的要求等。

3.各车间设备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设备技术资料,建立设备台帐及主要设备、关键设备档案,各车间应建立所管辖范围内的全部设备档案。

4.各单位应按照公司《设备管理体系相关记录》的要求逐一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基础资料,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补充和完善。

5.各单位应逐台建立健全设备档案,主要内容应包括: 6.设备一般特点及技术特性(如设备编号、位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原值、制造厂家、安装地点、投产日期、操作运行条件等);

6.1设备检验总结报告; 6.2附属设备明细表; 6.3重大缺陷记录; 6.4安装试车记录; 6.5设备检修记录;

6.6主要配件更换记录; 6.7设备运转时间累计; 6.8设备技术改造和更新记录; 6.9设备故障及事故记录; 6.10润滑说明表;

6.11设备腐蚀情况及防腐措施记录; 6.12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记录; 6.13其它需要建立归档的设备技术资料。7.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要求

7.1设备检修后,必须有完整的交工资料,由使用单位交设备管理部门,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

7.2各单位对主要设备零部件(润滑油脂)进行改替代和技术改造等,应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并及时修订设备技术档案;

7.3设备迁移,其档案随设备调出,主要设备报废后,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封存;

7.4技术档案应责成专人统一管理,建立清册.技术档案必须齐全、整洁、规格化,及时整理填写。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漏电保护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1.对进行使用的检漏继电器,必须设臵专人进行维护、检修。

2.检漏继电器在入井前由机厂检修电工进行检查、试验,符合要求方可下井使用,试验内容:

⑴检查爆炸外壳是否符合要求; ⑵检查内部接线、元件是否正确完好; ⑶检验检漏的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规定; ⑷做交流耐压试验;

⑸做模拟网络补偿电容电流效果的测定。

3.运转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

4.运转电工班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

过流短路保护的校验和管理制度

1.运转电工班负责低压电气设备和高压配电箱保护装臵的整定和管理工作。

2.新投产的采区有关电气工程设计,应按规定对保护装臵进行选择、检验和整定。

3.机电科应备有实际的供电系统图板,图板上注明电气设备型号、容量、电缆线路规格、长度、及短路电流值和保护装臵的整定值。

4.采区新安装的电气设备保护装臵应由运转工区电工按照整定值进行调整,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保护装臵,由机电维护工按整定值

进行调整。

5.运行中的电气设备保护装臵,由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如发现有误动作或整定值选择有差错时,应由机电技术员或机电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改动,其他人员不得任意变更。

6.为了便于检查运行中的保护装臵的整定值,应在开关上挂一块牌子,牌子注明该点的短路电流值、开关整定值、整定日期和整定人等。

7.当高、低压开关在机修厂检修时,对其保护装臵应同时进行校对,使之符合要求,以便在井下使用时,可以根据其刻度能正确的调整。

8.开关在井下使用超过6个月时,应对其过流保护装臵进行一次检修和调整。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预防和减少设备故障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 则

1.各设备使用单位分管机电工作的机电负责人为本部门机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部门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设备使用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到人人有职责,台

台设备有人管,具体工作有安排、有标准、有检查、有考核。

3.设备使用单为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按设备类型,分别制定具体的设备维修保养细则,设备维修保养应逐步向运行、维修、保养一体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运行、维修、保养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4.所有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人员,都应经过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基本了解设备的结构及工作原理,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方可上岗从事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工作。需持证上岗的工种,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5.所有设备运行、维修、保养人员,都必须认真执行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工作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作业。

6.各使用单位应健全、完善各种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的承包制度或包机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做到责、权、利三统一,逐步向运行、维修、保养一体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工作责任心。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1.设备运行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接,交班人员将本班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情况等登记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要认真检查、核对、清楚明了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

2.设备运行人员每班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臵、润滑油量、润滑状况、设备完好情况,对保护装臵有试验要求的必须进行试验,确保操作的设备符合设备安全运行条件。

3.设备运行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事务,要求有工作监护人的岗位,一人不得操作设备。

4.设备严禁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转及甩保护工作,遇此情况,运行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5.设备运行期间,运行人员要集中精力,精心操作,注意观察设备的运行状况和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常。运行中需加油的设备,必须按要求定牌号、定量、定时加油。同时要严格按照巡回检查的要求,定时对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采取果断、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6.设备运行人员要认真按要求、按时间做好设备运行中的各种记录工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填写必须规范、整洁,记录薄不得有缺页情况,推广应用仿宋体填写记录。

7.工作完毕后,运行人员要做好设备及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工作场所干净、整洁。

设备的维修管理制度

1.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修。

2.凡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机电技术人员按产品技术资料要求,制定操作、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维修

工学习,熟悉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3.维修工作应实行承包制,各使用单位应由专职机电维修人员分区域或分机型实行干包负责。对负责范围内的设备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维修和故障检修。采掘主要设备及大型设备应设专人负责维修,对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检查,检查结果做好记录。

4.重点设备及大型设备每天应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维修,及时处理设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主要设备及大型设备应逐步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等新技术应用工作,用科学手段实现状态预知维修。

6.设备检修应逐步试行‚检修任务书‛制度,详细记载故障部位、处理方法及要求、处理过程、损坏及更换的零部件、处理时间、遗留问题、试运转情况等,逐步提高维修质量,积累技术管理资料。

7.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工作之前,应首先查阅设备故障记录,向运行人员详细了解故障情况,确定检修方案,工作完成后要进行验收。一般性的维修工作可由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共同验收,较大型的项目应进行专门的验收,同时要认真详细填写维修记录。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以及《天辰矿业机电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矿机电、运输事故管理,保证机电、运输系统安全、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凡矿属各单位,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报告。因机电、运输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时,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上报,因其它灾害事故造成的机电、运输设备损坏,不作为机电、运输事故统计。

3.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的时间,造成损失的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

第一:一般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0.1—2万元者。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者。C、3千伏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者。

D、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不到或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第二:重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

全矿井无计划停电10分钟以上者,工厂全厂停电30分钟至2天者,影响全矿生产16-32小时者。

皮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3千伏级及以上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主扇风机及分区扇风机停风时间超过20分钟及以上者。第三:特大事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100万元者。

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止生产32小时以上者。

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7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2天以上者。主扇风机和分区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2)进口设备机电事故类别的划分:

第一:一般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50万元者。第二:重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100万元者。第三:特大事故: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万元以上者。4.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除积极组织抢修外,应由现场负责人向机电科、调度室、驻矿安检处汇报。

5、机电事故追查:2小时以下事故由区队组织追查,事故报告队内留存,已备检查。2~4小时事故机电科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处领导审核批准后,生产班机电组留存。4小时以上机电事故由机电矿长组织追查,事故报告报矿领导审核批准后,生产办机电组留存。下发事故单位。

6、事故追查参加单位:一般事故由生产指挥中心组织,驻矿安检处、机电科、事故单位参加;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组织,驻矿安检处、机电科、事故单位参加;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公司机电部和安检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追查、处理,结果上报公司,下发事故单位。

7.事故现场人员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经过,不得伪造事故现场、隐瞒编造事故情节。

8.对事故的追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对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9.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10.罚款处罚标准:按公司标准执行

11.发生事故后,要将事故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以便其它单位共同接受教训。

12.机电运输事故统计指标说明:

⑴设备故障停机率动性 = 设备故障停机时间/(运转时间+故障停运时间)×100%(时间单位均为台时)

⑵影响产量 = 单位时间平均实际产量x影响时间

⑶直接损失价值:即修复损坏设备耗用的人工、材料及配件费用,或重臵设备价格。

⑷设备事故率 = 设备事故影响当期产量/当期计划产量×100% ⑸主要设备事故频率 = 主要生产设备全年发生事故次数/全年主要生产设备开动台班数

安全活动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程、指令、决议、通知。

2.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覆盖面必须达全队在册职工人数80%以上,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定期如开安全工作会议。

3.配齐各类安全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职工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

4.及时通报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和事故情况、安全形势,对重大总是要及时汇报处理。

5.安全检查员、技术员不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安全隐患。

6.认真开展反‚三违‛活动,办好‚三违‛人员学习班,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做好本职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7.实行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负责制,做到层层抓、人人抓、事事抓、时时抓。

8.建立严格的安全奖惩制度,奖惩要严明及时。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全矿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庞庄煤矿机关部室、基层单位及所有干部

职工。文秘部落。

第四条:各单位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政工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统筹安排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结对子(必要时进行补充和调整),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和包保部室、包保人员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五条:各机关部室负责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包保、检查、指导、督促,同时对包保单位的活动情况如实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政工部。

第六条: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七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八条:矿政工部负责制订干部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计划,矿财资部负责制订全矿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合格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

第九条:安监部负责题库编写、对培训教学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制卷、出卷,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填写《考试处罚通知书单》。

第十条: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一般工种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考试、学员成绩登记、学员考勤、档案管理。第三章安全培训对象、时间和内容

第十一条: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矿长、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和副总工程师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有关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矿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矿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矿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二条:新进矿的工人,必须接受矿、区队、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与培训,经矿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国家、省及有关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区队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煤矿技术作业规程、操作规

程、施工现场环境、工种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班组安全教育与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与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四章 安全教育的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和上级部署的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精神,突出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第十四条:每周五为职工安全教育的时间,分上、下午两次或者分早、中、夜班三次进行。

第十五条:安全活动必须由行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课案字迹工整。

第十七条:安全教育活动的时间一般为40分钟,出勤率要达到 %以上,补课率达到 %。

第十九条: 安全活动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

第二十条: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

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一条: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送,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二十二条:机关包保人员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要适时予以督促、指导和帮助,加强对包保单位的考核力度,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打人情分。

第二十三条:‚双向‛考核表在每周六上午8:00前以书面的形式报送政工部,需要汇报的内容包括:安全活动时间、主讲人、出勤补课情况、‚四问法‛的主要内容等。

第二十四条:安全教育实行三项制度:即周五‚双向‛考核制、三井互(抽)查制和周一早调度会、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制。‚双向‛考核由机关部室与基层单位结对子包保;互(抽)查分为三井包保人员互(抽)查和闭卷考试,以查看安全教育效果为主;将互(抽)查情况和每周五的包保情况在下周一进行通报。第五章安全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矿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没有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的职工,不得在工作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否则按‚三违‛论处。第二十六条:基层各单位应根据矿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规划和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财

资部上报下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

第二十七条:财资部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弟二十八条:四级安全培训中心根据文件要求,按照上级规定的教学大纲、安全培训教材,制定教学计划,配备师资。并将相关情况在开学前制表,一式两份分别送到安监部和财资部。

第二十九条:学员报到后,四级安培中心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发给矿安监部、财资部。

第三十条:安监部对教学计划审核后签署意见返回。

第三十一条:培训班结束,四级安培中心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第三十二条:安培中心、财资部、安监部等部门分别提交培训工作小结,四级安培中心负责汇总后,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

第三十三条:参加教学计划编制、审定、试卷命题、监考、巡考、阅卷等相关人员,应在附表涉及的栏目内签名存档,发现问题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解释权属某某煤矿。

机电职工培训制度

1.职工的脱产培训由安全科组织,机电科协助进行。

2.职工的非脱产性培训由机电科自行组织,采区机电队、综合办锅炉班组协助进行。

3.每月25日前各单位将下月的培训计划及人员名单报机电科,机电科协同培训科统一安排。

4.授课教师负责自己授课时间内被培训职工的组织纪律、出勤记工等工作。

5.对在矿进行脱产培训的职工每季度由机电科组织一次考试,考试不及格者给予相应的处罚及工资扣减;对成绩优秀的前三名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将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中。

6.被培训职工必须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学习,对自由散慢者组织单位有权取消其培训资格,期间按旷工论处。

7.授课教师必须尽职尽责,对取得明显培训效果的教师和组织者给以一定的物质奖励。

设备定期润滑制度

1.润滑脂入库、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油脂严禁使用。2.严格按润滑图表的要求进行润滑,实行定人、定量、定质、定点、定期的‚五定‛制度。

3.使用不合格的油脂或不按照要求加注油脂造成的设备损坏,责任由加注油脂者承担。

4.加强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油变质、变味应立即更换,以确保

润滑质量,保证设备润滑良好,并找出变质原因,以备查询。

5.每次加油、换油,必须认真做好设备润滑记录。6.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卡片和润滑档案。

7.对油脂不准随便代换,特殊情况需替代时需履行审批手续。8.油脂在矿库房要分类存放,桶上要注明油种、牌号、生产厂家、进货日期,过期油脂不准使用。

9.加油桶、过滤器、过滤网等器具在每次加油前必须用汽油清洗干净晾干后,方准加油。

10.运转中得设备加注油脂时应注意自身安全。井下三大保护及风电闭锁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井下人身安全,预防人身触电和电火花引起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供电系统,必须坚持使用漏电、接地、过流、短路保护装臵及掘进工作面的风电闭锁装臵。目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作以下规定:

一、检漏继电器的使用:

1.井下各变电所660伏、380伏电源馈电总开关必须安装使用检漏继电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停用,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矿长批准。

2.检漏继电器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煤矿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输、维护与检修细则》。检漏继电器在地面应进行仔细检查、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下井使用。

3.采区变电所值班员,每天应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

一次检查试验,并作记录。

4.机电科井下维修工在瓦斯检查员的配合下,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漏继电器进行远方试验,并作记录。5.电煤钻综合保护的使用:

6.井下必须安装综合保护装臵,并坚持使用。使用单位必须正确安装使用,如发现一处不安装或安装使用不合格罚款100元。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综合保护装臵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送电。综合保护上交修理时必须保持元件齐全,如无故丢失损坏元件,按原值2倍罚款。

7.对综合保护的性能每班应进行一次试验,各项保护动作灵敏可靠,方棵投入使用。

8.如使用不当,管理不善,造成综合保护装臵损坏,按原值罚款。

保护接地装臵:

9.井下必须建立完善和保护接地网络并符合《矿井保护接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橡胶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高压电缆中间接线盒等均需接地。

10.在矿井中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的橡套电缆或塑料电缆。1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和局部接地装臵,都必须和总接地网连接。

接地极的装臵:

⑴井下中央泵房的水仓设臵主接地极;

⑵每个采区变电所,每个低压配电点(至少有三台开关),采煤工作面的溜子道,回风巷,每个掘进巷道、皮带机巷,连接铠装电缆接线盒,都必须设臵局部接地极。

6.职责分工:

⑴主接地极、主接地母线、采区变电所的局部接地极、接地母线,由机电科负责安装、检修;

⑵各低压配电点,各巷道的局部接地极,属哪个工区使用管理的范围,由哪个工区安装、管理、维修;

⑶各单位要对自己范围内的接地装臵定期检查,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等缺陷应立即处理;

⑷机电科定期安排专人对井下接地网进行一次全面测定,接地网的任何地方,接地电阻都不得超过2欧姆,将测定数据填表存入档案。

7.检查中发现井下接地网一处达不到《接地装臵细则》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过流短路保护装臵:

馈出线的电源均需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臵,并按《三大保护细则》

计算定值,使用馈电开关时,采用过流继电器,使用磁力启动器时,采用限流热继电器或熔断器。

检查对不加装过流、短路保护装臵或电流整定、熔丝选用不合格的一处罚款30元,并限期整改安装合格。

接地装臵的检查和试验制度

有值班人员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交接班时)。其他电气的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1.电气设备在每次安装检修或移动后,应详细检查电气设备装臵的完善情况。

2.检查发现接地装臵有损坏时,应立即修复,接地装臵未修复前禁止送电。

3.每年至少要将主接地极或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详细检查一次,如发现接触不良或锈蚀严重等缺陷,应立即处理。

4.井下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的测定,要有专人负责,每季至少一次,并将测定数据做好记录。

5.在有瓦斯及煤尘爆炸危险的地方进行接地电阻测定时采用安全无火花型摇表,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批。

机电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各类隐患,规范区队、班组、个人的安全管理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安全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班组成立以班组长为小组长的自查自纠小分组。

2..安全隐患检查、区队隐患排查、入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是区队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位管理人员下井,必须带着对工作的责任心,积极检查工作现场、排查区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每位管理人员每月对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自查自纠,隐患不得少于五条,并及时登记建档,负责安排整改闭合。

4.登记的隐患必须交接班处理的,必须登记在自查自纠台账上。每月区队组织不少于3次自查自纠活动,并及时填写自查自纠活动记录。

三、安全隐自查自纠及整改处理

1.检查人员要对本单位生产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控设备、文明施工等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对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现场处理的,要立即通知所在生产班组,安排人员立即处理,并落实到责任人,对因条件限制等原因立即无法整改处理的,及时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执行情况与复查,隐患整改完毕由整改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查情况由复查人填写记录,形成闭合,促进安全生产。

2.在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中,查出的重大隐患、现场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出单项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监督整改执行情况与复查,隐患整改完毕由整改负责人填写记录,复查情况由复查人填写记录,形成闭合,促进安全生产。

3.上级安全检查出的各种隐患,由跟班副队长进行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把整改情况及时汇报。

上级各部门查出、责令整改的安全隐患、罚款(包括通风设施、文明施工),队内同时进行责任追究,处罚直接落实责任人或责任班组。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以下简称煤安标志)的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生产过程,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指矿用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目录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与公布的为准。对纳入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煤矿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和使用未取得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是确认矿用产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准许生产单位出售和使用单位使用的凭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由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4.矿用产品采购、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矿用产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采购、使用矿用产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5.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矿所有应具有煤安标志的设备、材料、配件的管理。

二、煤安标志的审核和准入程序

1.采购、使用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执行煤矿矿用安全标志管理制度。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煤矿矿用产品。凡纳入煤安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各矿在提交设备采购申请表时,必须要求生产厂家提供合格的煤安标志证书及标志。由采购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严禁采购没有煤安标志的矿用产品。

2.采购部门应认真审核待采购产品煤安标志的有效性,核对其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及附件与煤安标志证书上的是否完全一致,同时要核对煤安标志是否在有效期限内。并要求煤安标志证书与产品同时到货,并将煤安标志证书备份一份,向使用单位提供一份。

3.采购部门对于供货方提供的煤安标志证书除认真查验外,还要登陆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http://www.teniu.cc/)查询其提供证书的真实性,严禁采用煤安标志不合格的产品。

4.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同时具有防爆合格证,二者不能起互相替代作用。

三、安全标志的建账及日常管理

供应公司、各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对所有具有煤安标志矿用产品的采购、使用、审核等把关工作。

1.供应公司对到货的矿用产品必须进行煤安标志证书的查验,在煤安标志管理台账上详细、如实登记,其内容应包括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产品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煤安标志号、防爆证号等有关技术数据。

2.各矿应建立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在产品报废前应妥善保管。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类别、名称、技术参数、生产厂家、出厂合格证、安全标志证书及编号、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调试技术文件和资料。

4.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定期检测检验和大修、改造后的检测检验报告和记录。

5.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6.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臵、测量调控装臵及其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7.煤矿矿用安全产品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设备、材料、配件到矿时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查验其煤安标志,记录清楚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生产日期、合格证、煤安标志号、防爆证号等有关技术数据。无煤安标志的必须退回供应公司或采购部门。

9.各矿要建立纳入煤安标志管理范畴的矿用产品入井审查制度,并由专人查验煤安标志符合要求后,签发入井许可证方可入井使用。

10.对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由于自身存在的缺陷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矿用产品,由使用单位书面上报机电动力部和采购部门,经核实后停止使用和采购,并追回经济损失。

11.各单位煤安标志管理的台账或矿用产品安全技术档案应分,按照设备、材料、配件的分类进行登记。管理台账必须和煤安标志证书、该批次矿用产品做到一一对应。管理台账和煤安标志证书必须保存在一起,以便查验。设备、材料、配件上的煤安标志标识必须妥善保护,严防发生丢失或脱落。

12.供应公司、各矿必须每半年将煤安标志管理台账电子版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机电动力部审核,并留存一份。

13.公司每年由安全监察部牵头,机电动力部、生产技术部、通风灭火部、设备管理中心等单位参加对各矿煤安标志管理落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视情节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并限期、定责任人进行整改。

第四章 煤安标志产品的检修、检验

1.各矿应当按照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对煤矿矿用安全产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煤矿矿用产品的维修、保养应当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

2.新安装的重要安全设备和装臵如主提升装臵,主通风装臵等在投入运行前,煤矿企业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试运转,验收合格好,才能投入使用。

3.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下列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按规定的检验周期,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性检测检验,未经安全性检测检验或检测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安全仪器、仪表以及副井提升装臵、斜巷运人设备和主要排水设备,检验周期为一年。

主井提升设备,检验周期二年。主要通风装臵,检验周期三年。

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另有规定的。

4.各矿应当在以上设备和装臵检验周期内,提前向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5.经安全性检测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机构出具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格式的‚安全检验合格证‛,‚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固定在产品明显的位臵,‚安全检验合格证‛的有效期与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定期检测检验周期相同。

6.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检测检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修理、改造价值,或者超过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

第五章 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大修与改造

1.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大修、改造应当委托原制造厂家或具备

大修、改造资质的单位进行。

经大修、改造后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安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要求。

2.从事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大修与改造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获取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核发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大修与改造资格证书‛。

从事大修、改造煤矿矿用安全产品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具备从事大修、改造业务所需要的设备、工艺与检测手段;计量设备必须有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 有完善、正确的检修工艺技术文件;

从事防爆产品大修、改造的单位,必须配备有资质部门颁发的防爆检查资格证的防爆检查人员;

初次大修、改造后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

3.井下防爆电器经大修、改造后,如果要改变原设计技术参数,应当经甲级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经大修、改造后的煤矿矿用安全产品应当由大修、改造单位出具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格式的合格证,并在产品的明显位臵标明大修、改造单位的名称和大修、改造完成日期。

第五章 附则

1.安全监察部、机电动力部负责全公司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及执行工作。

2.本管理办法解释权由安全监察部、机电动力部负责。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4.附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附录:

一、电气设备

高、低压电气、隔爆型负荷开关、隔爆型馈电开关、隔爆型小型开关(包括:行程、转换、插销等)、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隔爆型干式变压器、隔爆型配电装臵、隔爆型电控装臵、隔爆型电磁启动器、隔爆型控制按钮、防爆型电源断电器、隔爆型接线盒、防爆型电缆连接器、隔爆型功率补偿器装臵、隔爆型充电装臵。

二、防爆电机、隔爆型交流电动机、隔爆型直流电动机、防爆发电机。

三、矿用泵、潜水电泵、煤水泵、泥浆泵、渣浆泵、清水泵。

四、综合保护装臵、隔爆型检漏继电器、隔爆型电器综合保护装臵。

五、其他防爆电器、隔爆型电度表、磁性传感器、激光指向仪、隔爆型电磁阀、防爆照相机、摄影机、隔爆电器外壳等。

六、照明设备、安全帽灯、报警矿灯、矿灯短路保护装臵、防爆灯具(白炽灯、荧光灯、其他照明灯具)。

七、爆炸材料发爆器、煤矿许用炸药(含:乳化炸药、铵梯炸药、水胶炸药、硝胺炸药等)、煤矿许用雷管、煤矿许用导爆索、发爆器。

八、通信、信号装臵

通信、防爆电话机及关联设备、无线电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漏泄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无线、有线混合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

信号、防爆信息传输装臵、防爆声光报警(语音提示)信号装臵、隔爆型电铃、隔爆型打点器、防爆信号通讯机、工作面通讯、信号控制装臵。

九、钻孔机具及附件

煤(岩)电钻、凿岩机具(电动、波动、气动)、锚杆钻机(电动、波动、气动)、钻车、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安全钻机(瓦斯抽放、探水、防突、放顶、注水、防灭火钻机)。

十、提升、运输设备

带式(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含:托辊、制动器)、刮板输送机、顺槽转载机(带式、刮板)、偶合器(含:易爆塞、易熔塞)。

提运设备、人车(斜井、平巷)、矿车(含:连接链、插销)、煤矿用绞车、矿用钢丝绳、提升容器、连接装臵、防坠器、斜井防跑车装臵、提升机综合后备保护装臵。

十一、动力机车防爆蓄电池机车(含:隔爆型控制器、隔爆型电阻器箱、隔爆型电源装臵、蓄电池、隔爆型直流变换器、隔爆型直流

稳压电源、防爆变频调速器、监视器)、架线式工矿电机车及配套电气设备、防爆柴油机动力设备(含:防爆柴油机)。

十二、通风、防尘装备矿井地面通风机(仅限于No15及以下)、局部通风机、风速仪表、风速传感器、除(降)尘装臵、粉尘采样器、粉尘浓度测量仪表。

十三、阻燃及抗静电产品阻燃输送带及整体带芯、导风筒及风筒涂覆布、煤矿用阻燃电缆、隔爆水袋(槽)、煤矿用塑料网假顶、非金属制品(溜槽、电缆接头、管材、玻璃钢制品等)、难燃介质(乳化油、高含水难燃液)。

十四、环境、安全、工况监测监控仪器与装备【JP】

气体检测仪器仪表、气体检测管、一氧化碳检测仪器仪表甲烷检测仪器仪表(含:载体催化元件)、氧气检测仪器仪表、其他气体检测仪器仪表。

十五、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矿用传感器(含:一氧化碳、甲烷、负压、压力、供水、温度、速度、顶板动态、风速、设备开停等传感器)、井下分站、直流稳压电源、风电甲烷闭锁装臵、甲烷断电仪、带式输送机监控系统、电力检测系统、运输监控系统、自然火灾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监控系统。

十六、自救器、呼吸器、苏生器。

其他安全装臵紧急闭锁开关、远程控制器、防突测量仪器仪表及机具、瓦斯抽放设备及仪表、防灭火装臵(含:制氮机)。

十七、支护设备液压支架(含:柱、阀、千斤顶)、气推支架、矿用单体液压支柱(含:三用阀)、切顶支柱、摩擦支柱、金属顶梁、锚杆(索)(含:杆体、锚固剂)、矿用液压推溜器、乳化液泵、液压支架用胶管。

十八、采掘机械及配套设备采煤机(含:电控装臵)、掘进机(含:电控装臵)。

矿井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1.地面10千伏变电所的电气设备,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按规程规定,每年定期试验一次,并将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案报机电管理部。

2.避雷器、避雷针由机电部负责按规程规定,每年定期试验一次,并将试验结果和处理。

3.各单位地面接地装臵由本单位负责每年测定一次,各矿井井下接地装臵由各矿负责每年测定一次。井下在三月份测定完,地面在五月份测定完。不合格处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有测试记录。

4.矿井10千伏继电保护每年定期试验一次,由各矿提出申请报机电管理部统一安排,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按申请项

5.目和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机电管理部并抄附申请单位。

6.对地面其它用电单位的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试验申请,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统一安排进行试验,不合格处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有测试记录。

7.电气设备绝缘油和绝缘用具每年试验一次,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统一安排,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负责

8.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9.各单位对试验不合各的设备、装臵、用具、绝缘油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表备查。

矿井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1.地面10千伏变电所的电气设备,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按规程规定,每年定期试验一次,并将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及处理方案报机电管理部。

2.避雷器、避雷针由机电部负责按规程规定,每年定期试验一次,并将试验结果和处理。

3.各单位地面接地装臵由本单位负责每年测定一次,各矿井井下接地装臵由各矿负责每年测定一次。井下在三月份测定完,地面在五月份测定完。不合格处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有测试记录。

4.矿井10千伏继电保护每年定期试验一次,由各矿提出申请报机电管理部统一安排,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按申请项

5.目和规程规定的标准进行试验,试验结果报机电管理部并抄附申请单位。

6、对地面其它用电单位的电气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试验申请,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统一安排进行试验,不合格处

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有测试记录。

7、电气设备绝缘油和绝缘用具每年试验一次,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机电管理部统一安排,由机电维修制造公司负责

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8、各单位对试验不合各的设备、装臵、用具、绝缘油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表备查。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保证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杜绝井下失爆现象,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矿井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

3、职责

3.1机电科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机电科下设设备综合管理组、防爆检查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电缆管理组。防爆电气检查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2机电科设备综合管理组负责全矿防爆设备的进货、验收、登记、入库、保管、发放、大修、报废等工作。

3.3防爆检查组负责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设备、三大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局扇风电联锁、电缆及各种安全保护设施等实行监督检查。

3.4使用单位负责防爆设备的搬运、安装、使用、维护、回收等工作。

4、管理要求 4.1失爆管理

矿用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就叫失爆,井下常见的失爆现象有:

4.1.1由于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有较大的机械伤痕凹坑,连接螺钉没有压紧而使它们的间隙超过规定而失爆。

4.1.2因外壳严重变形、隔爆外壳上的盖板、连接嘴、接线盒的连接螺钉折断、螺扣损坏、连接螺钉不全等使其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失爆。

4.1.3在隔爆外壳内不经批准随便增加元件或部件,使某些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弧光短路,使外壳击穿而失爆。

4.1.4连接电缆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或未用密封圈,闲臵喇叭嘴没有使用合格的密封圈、档圈、档板而失爆。

4.1.5接线柱、绝缘座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内部爆炸时产生过高压力而使外壳失爆。

4.1.6隔爆外壳因焊缝开焊、有裂纹而失爆。

4.1.7隔爆接合面透孔紧固螺栓外露螺距为1-3个螺距,超过3个螺距时属不完好,达到持平时不能判定为失爆,但螺栓短,端部在螺孔内的情况属于失爆。

4.1.8橡胶密封圈在接线配合时,如遇切割过度,破坏了整体结构,按照失爆判定。密封圈较宽,与进线装臵难以配合时,必须更换合适的密封圈,不得随意切割后使用。密封圈装配方向统一规定为同心槽侧向内,光面侧向外。

4.1.9新购开关一个喇叭口内配有两个挡板的,使用时必须取掉一个,否则判定为失爆。

4.1.10现有开关和专用接线盒内,由使用单位自行更改结构或添加其它部件,又无国家指定检验部门的审批文件时,判定为失爆。4.2防爆电气检查办法及规定

4.2.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分片负责电工应每日检查一次。

4.2.2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整定。4.2.3凡入井使用的高压电气设备,如高压防爆开关、高压接线盒、高压电缆都必须在地面进行电气试验,并做好记录,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4.2.4接地网设臵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接地网电阻值每季测定一次。

4.2.5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风电联锁装臵。低压检漏保护装臵

每天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4.2.6煤电钻综合保护装臵在每班使用前做一次跳闸试验,并做好记录。

4.2.7压紧螺母式引入装臵的电缆(包括监测、监控线)松紧检查方法,按以下方法判定:

(1)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把持电缆往里推,以推不动为合格,否则为失爆。禁止直接向外强力拉拔电缆。

(2)以一只手的手指(拇指、食指、中指)捏住引入装臵,往拧紧方向能紧半圈以上的,为失爆。禁止往松动方向旋动。4.2.8采掘巷道中,三台及以上电气设备的配电点必须装设局部接地极,规定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属于单台电气设备。但是,无论是否为配电点,只要设臵局部接地极的地点,与辅助接地母线相距5米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主机上的低压电动机的外壳,都必须通过接地连线,与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进行有效连接。

4.2.9压盘式引入装臵的紧固压板要压平行,压板螺钉上不得使用弹簧垫。

4.2.10电气设备挂牌实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三牌合一,并通称标志牌,各矿标志牌中填写的内容必须统一、齐全、规范。4.2.11防爆电气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资质要求,即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件。检查时,对失爆性质的判定,一般应遵循检查人员与该单位维护员或机电负责人共同认定的原则。4.3井下接地极管理规定

4.3.1接地极由器材供应科统一加工,机电科负责管理、发放。4.3.2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

4.3.3主接地极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²、厚度不得小于5mm。

4.3.4井下所有局部接地采用双接地极的接地方法,每根接地极埋入地下的长度不低于750mm,露出底板的长度不得大于30mm。接地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4.3.5接地母线扁铁统一采用40×4的镀锌扁铁。

4.3.6井下开关群开关和移变接地扁铁同接地极母线连接时,扁铁要横平竖直,垂直上下。主扁铁要求贴帮敷设美观标准。

4.3.7电气开关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需要用电缆连接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25 mm²的铜线或截面积不小于50 mm²的镀锌铁线。电缆连接时要平直美观。

4.3.8接地极应垂直埋入地下,且不得影响人员通行。4.3.8接地装臵不合格的考核每处50元。接地母线扁铁及电缆安装不标准的每处考核50元。4.4开关架的管理规定

4.4.1开关架由器材供应科统一委托加工、修复,并负责发放、登记、交接管理。回收单位负责回收上交。

4.4.2井下所有的开关都必须使用与之配套的开关架。4.4.3固定开关可采用混凝土浇砌平台放臵。

4.4.4某些地点利用皮带架做开关架放臵开关以代替目前有些开

关吊在巷壁的水管上。

4.4.5使用非标准开关架或开关与开关架不配套,每台考核使用单位50元。

4.4.6开关放臵不平稳整齐,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

4.4.7开关架回收不及时或丢失、损坏一件考核责任单位100元。4.5电气检查处罚细则

4.5.1未经机电科防爆检查验收的设备一律不准投入使用。否则,对责任单位处以每台(件)1000-3000元考核,由此所造成的后果有责任单位自负。

4.5.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罚责任人200元,单位行政一把手负管理责任罚100元;机械闭锁不起作用的,每台(件)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人100元;使用非阻燃电缆的每根罚使用单位1000元,罚负有电缆管理责任的人员200元。

4.5.3电气设备、线路停电检修时,必须进行验电、放电、挂接地线、放臵停电牌;否则,每项罚100元。

4.5.4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的,•对责任者处以100元罚款。

4.5.5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不佩带绝缘手套,不穿绝缘鞋、不站在绝缘板(台)上工作的,每项罚100元罚款。

4.5.6开关故障跳闸后,未查出故障原因,强行送电的,罚200元。

4.5.7井下任意停电、随意带电检修、带电作业、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每项罚200-500元。

4.5.8使用未贴防爆检验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气设备的,每台(件)罚200元;电气设备不挂‚责任牌、完好牌‛的,每缺少一个,罚50元。

4.5.9井下甩掉漏电继电器、电钻综保、照明综保、开关综合保护器;拆除过流、欠压等电气保护,每项罚200元。打开防爆开关盖子,开关带负荷起动的,罚500-1000元。用铁丝、木块等物品卡住按钮或继电器的,罚300-500元。

4.5.10井下供电保护系统整定电流值严重不符合要求的,用铜、铅、铁丝或其它材料代替保险丝的,罚500元。

4.5.11井下保护接地装臵缺少的,每处罚400元,保护接地装臵不合格的,每处罚200元;井下保护接地电阻测定周期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罚500元。

4.5.12采、掘等单位随意增加负荷的,罚500元。

4.5.13开关装臵不上架、小型电器不上板或不吊挂的,每处罚50元。

4.5.14低压开关受潮或带有感应电,开关装臵中的绝缘封堵件缺损,但仍在使用的,每台(件)罚200元。

4.4.15电动机运行时,被煤矸等埋住,影响电机散热条件的,每台罚200元。

4.5.16井下电气设备遭受淋水没有采取防护措施的,每台(件)

罚100元。

4.5.17在井下随意打开矿灯者,罚300元。

4.5.18 各种电气设备、电缆、保护设施等未按规定试验的,每台(件)罚100-300元。

4.5.19各种电气设备不完好的,罚50-150元。

4.5.20煤电钻综保在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否则罚款100元。

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停送电规定执行。

2.井上、下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机 组电缆、装煤机、综掘机的拖拽电缆除外),检修或搬迁时必须切断电源。

3.在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到所属配电室或分路总开关办理 停电手续。严禁趁别人停电机会,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4.执行停送电工作的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格证的本 降、配电室值班员或本采区电钳工,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执行停送电 工作。

5.在进行检修搬迁前,必须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合格的 验电

笔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将导体对地完全放电(井下必须先检查瓦 斯,当其浓度在 0.5%以下时方准放电),并按规定要求安装短路接地 线,方可工作。

6.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禁止合 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摘下警 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

7.掘进供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风与电、瓦斯与电闭锁。一台专用变 压器只允许负担同一个采区内的 4 台局扇。专供系统必须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送专供系统,专供系统停电检修必须征得通风部门同意。

8.为保证安全,局扇必须由通风人员开、停。机电人员因检修需试机时要有通风人员在场配合,机电人员不得开、停局扇,在 任何情况下风电、瓦斯电联锁严禁甩掉不用。

9.对于地面暂时不生产或不用的线路,必须从其供电的配 电室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对于井下的采、掘、开工作面不生产或 不用的线路,必须将操作开关、分路总开关停电并加锁,但局扇不得 停电。

10.无论井上、下,在检修或搬迁完毕后,必须对设备详细 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结束工作票,发出送电命令,即认为线路或 设备已经带电,严禁再在线路上进行任何工作。

11.接受送电命令的人员必须清楚发令人的要求,不清楚 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12.在井下任何巷道闭墙之内,不得留有任何电气设备和 电缆线,必须留时,则需将闭墙之内一切电气设备或线路可靠地切断 电源,没有特殊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送电。

13.在送电之前,地面降配电人员要详细检查工作票是否 结束。井下地区电钳工要详细检查被送电的电气设备、线路是否有 ‚三 无‛‚失爆‛问题存在,风电、瓦斯电闭锁是否正确,瓦斯浓度是否、允许,否则禁止送电。

配电室及配电硐室停送电操作

1.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2.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清楚被操作设备所属的供 电系统和用途,操作前还必须提前与有关单位人员联系,并及时向本单位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操作。

3.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开关时,必须带合格的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台上。

4.在降配电(峒)室更换、检修设备时,必须到上一级 降配电(峒)室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 警告牌。

5.停送电在操作前,要详细检查设备的接地是否良好,否则即认为设备外壳带电,人员不得接触设备外壳。

6.在降配电(峒)室检修完毕后,必须清点工具,接地 组数是

否与用电有关,否则不准送电。掘进工作面停送电操作

掘进工作面停送电操作

1.在掘进安装、更换、拆除电气设备或线路时,除遵守 一般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规定。

2.掘进工作面停送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电系 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执行停送电工作。

3.掘进头停送电,必须事先和有关单位人员取得联 系,并向矿调度汇报,允许后方可进行。

4.在送电之前,操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设备、开关状

态是否正常;闭锁是否正确;本工作面瓦斯检查工是否同意,并交给 送电牌,否则不准送电。

5.在设备线路上进行工作时,必须到上一级开关办理 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告牌,其他人员不 得更改摘牌。

6.风机停止运转时,联锁开关必须能切断供风区域内 全部电源,瓦斯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7.掘进工作面每班完工后,生产队组必须指定专人将 其联锁开关停电,并加锁。

8.127V 手持式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操作手 把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绝缘,否则不准操作。

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操作

1.遵守本规定。

2.采煤工作面的停送电工作,必须由熟悉本工作面供 采煤工作面停送电工作,除遵守一般规定外,还应由熟悉供电系统的合格的电钳工进行。

3.在工作面进行电气设备或机械设备检修时,必须有专 人到上一级开关办理停送电手续,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 警告牌,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摘牌。

4.在设备上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不准带电 采煤工作面遇到穿洞时,必须遵守掘进的停送电规作业,不准带电打开防爆盖。如必须进行带电打开时,要制定安全措 施,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后进行。

5.当遇到主风机停风后,工作面电气维护人员必须及 时了解本工作面的电源是否切断,并协助安检员、瓦检员撤人,应得 到瓦斯检查工允许后方可送电。

6.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7.执行停送电工作的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且有合 操作 127V 手持电气设备时,操作手把必须保持良 操作千伏级电气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

8.严格保证除本配电室或本采区电钳工外其他人员禁止操作或

从事配电室的 停送电工作。

9.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所有开关手把

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在手把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 的警告牌和本人的停送电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 告牌并送电,其他人员无权送电。

10.井下有人值班的配电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无人值班的配电室必须上专用锁,只有专责人 员方能打开。采区专责电钳工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随时和调度联系。

11.井下所有漏电保护,每天必须专人试验一次,发现 问题立即处理。发现人为甩掉漏电保护,对责任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 罚款 202_ 元。各配电室队组要认真接受汇报,填写好试验记录。

12.井下停送电及检修设备实行‚三联锁‛制度。正常情 况下,由需要停电检修设备的队组,提前一天填报《有计划检修申请 卡》,本队队长或机电队长同意并签字后,报矿停送电负责人签字。需要停高压时,机电队队长签字后交施工负责人。具体现场操作停送 电工作时,停送电负责人、瓦斯检查员、施工负责人三人必须同时在 现场签字后方可从事停送电工作。上井后将卡交回矿调度保存。

苏杭河煤矿电气试验制度

1.为搞好电气设备试验,公司应建立电器试验室,各矿应成立电

气试验组,配有负责电气试验的技术人员,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水平的试验人员,装备相适应的仪器、试验设备等。

2.电气试验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水电部‚电气设备交结和预防性试验标准‛、‚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国家有关规程。

3.公司电气试验室负责本系统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试验工作,以及各单位委托的电气试验项目;各矿电气试验组负责10KV及以下电器设备的检查、检修、调整试验工作。

4.电气试验工作,要根据编制批准的试验计划实施,试验后要进行验收,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5.要加强电气试验工作的技术管理,建立健全主要设备历年来试验资料和档案,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6.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交使用单位。

7.电器设备如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规定做检查、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8.每年冬季,避雷器要退出运行,每年雨季三月一日前对防雷电设施,接地装臵进行预防性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定期对输电线路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

9.井下电气试验的安全措施,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验调整工作结束后,需经防爆员检查签字后方可下井投入使用,井下三大保护严格按‚煤矿井下检漏继电

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矿井保护接地装臵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臵的整定细则‛进行,继电保护定值不经主管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批准,不得任意更改。

10.电器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化验,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进行‛,油断路器多次跳闸和故障后,应取油试验。

苏杭河煤矿杂散电流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的防止井下杂散电流对井下爆破容易引爆电雷管的危害,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臵,严禁甩掉不用。

2.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要保持电缆的完好和按规定悬挂。

3.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并把结果报维修部。

4.降低杂散电流值,减少杂散电流的来源,主要办法可在铁轨接头处焊接铜导线以减少电阻,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

5.防止杂散电流侵入电爆网,要保证电爆网络的质量,爆破母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保护好导线的绝缘层,雷管脚线或与雷管脚线连接的导线两端在接入起爆电源前,均应扭结短路。

6.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

7.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8.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臵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臵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9.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10.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 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臵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11、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12、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13、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第四篇:机电管理制度

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出入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为本岗位管理人员,负责要害场所管理的监督,有权制止非工作人员入内。

2.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可以自由出入要害场所,不用登记。3.矿内领导和有关检查人员可以自由出入要害场所。

4.上级领导检查或外单位参观,必须有矿有关人员陪同方可入内。

5.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要害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应提前与调度联系,同意后方可入内。

6.非工作人员无故进入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不制止或不向调度室汇报,罚当事人50元/次。

7.值班人员对出入要害场所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

2.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科选型编制计划,供应部门采购,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使用。

3.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4.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5.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6.各使用设备单位负责所用设备的保管、维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的运输、回撤、损坏设备应赔偿。

7.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机电科鉴定后方可打报废。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矿用所有设备大型改造更新一般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如平时急需检修更换,有机电科写出计划报矿主观部门批准方可进行。2.除正常检修外其它时间每月均为一天。

(1)检修设备所需要的配件以修旧为主,确有困难者,方可交旧换新,检修过程中如有零件丢件,损失(部分设备扣除损耗率外)由检修工负责。

(2)需停电、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应在月底前后,检修项目及检修时间由矿主管矿长审批,由生产调度室安排检修时间。

(3)停电检修前,矿上要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停电、停水、停风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矿领导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机电科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

2.机电正、副科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岗位上岗检查,夜间检查不得少于6次。3.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对本岗位的检查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

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填写记录,并填写检查时间和姓名,在班人员必须签名。

5.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6.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

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内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检修的内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湿度、充油设备的油质、油量、设备卫生等。

3.巡检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4.巡检检修的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试验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2.制定电气设备实验图、并按周期进行试验。

3.电气试验时,至少有两人参加,要求试验人员技术熟练,工作认真。4.电气试验时应制定试验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5.电气试验前必须办理工作票,了解设备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6.电气试验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7.电气试验后,必须把被试设备恢复到原状态。

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将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

1.各管理、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的正职,对本单位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本单位存在的重大机电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整改,逾期未落实处理的,对相应的责任人给于30—100元罚款,本单位无能力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协商解决。

3.对事故隐患未落实处理或处理不彻底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的大小,给予相关责任人50—300元罚款。4.对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断出现的单位负责人罚款50—100元。5.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隐患的人员罚款50—100元。

水泵司机巡回检查制度

1.每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检查各部轴承温度是否超限,电动机温度是否过热,轴承润滑情况是否良好。3.检查各部螺栓及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完整,有无松动。4.注意各部声响及震动情况。

5.检查填料密封情况、填实箱温度和平衡装置是否正常。

6.经常注意观察压力表、真空表和吸水井的水位变化情况,检查底阀或滤水器深入水面深度不否符合要求。7.巡回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从矿物资库领取新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装箱单进行逐件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图纸技术资料存入档案。

2.根据生产情况,使用单位需领用设备时,须经主管人同意后,到机电设备库领取,领发双方要将所领设备填入该井的机电设备台账。

3.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有各井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前由入井设备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5.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地安装。

6.设备安装后,由设备使用人员对安装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员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地面设备、配件修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维修责任,确保维修质量,并保证地面修理房周围设备、配件摆放有序,杜绝乱堆乱放现象,经研究,特制定《地面设备、配件修理管理规定》如下:

一、设备、配件升井运到修房、修房门口后,机修组、电修组人员必须在当天摆放整齐。否则,对该组负责人员罚款5元/台(件),依次类推。

二、机修组、电修组对升井修理设备、修理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因配件、材料不到位而暂无法修理的,必须及时汇报机电科。否则滞后一天,对机电负责人按每台件5元累计罚款,并依次类推。

三、修理的设备、配件必须建立健全记录,并按照编号进行登记,必须登记清楚修理人员姓名、修理部门、修理质量情况、修理日期,还必须有班组长等验收人员的合格签字记录。

四、对无法修理的设备、配件,其他单位必须及时报机电科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五、报废的旧设备、配件,其他单位必须及时运交仓库回收,严禁在地面乱扔乱放。否则,按每天5元/台(件)的规定,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依此类推。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管理,杜绝乱扔乱放现象,经研究特制订《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定》如下:

一、井下各地点、各单位所使用的备用设备、配件,一律执行挂牌管理,少挂一台(件),对主管单位责任人员罚款5元。

二、备用配件应摆放整齐,不得缺丝少垫,油量充足、绝缘良好、清洁卫生,不得放置在潮湿、滴水的地方。否则,查出存在一项问题,对单位责任人员罚款5元,并依次类推。

三、备用设备必须保持不缺丝少垫、挡板、密封圈、端盖等齐全,卫生整洁,并使用木鞋、石块等支起支平、摆放整齐,不得放置在潮湿或滴水的地方。否则,查出存在一项问题,对单位责任人员罚款5元,并依次类推。

四、对各单位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损坏的配件、设备,必须及时升井,一般在井下放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特殊情况下,可调度会上决定延长升井期限。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每超一天10-20元/(台)件的罚款。

五、对各单位在生产或运输等过程中人为损坏的设备或配件,该单位应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必须及时向机电科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井下变电所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内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或消除设备的隐患。

2.巡回检查检修的内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温度、充油设备的油质、油量、设备卫生等。

3.巡检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4.巡检检修的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事故处理规定

1.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必须沉着、迅速、准确地进行处理,不应慌乱匆忙或未经慎重考虑及进行处理,以免事故扩大。

2.尽力限制事故的发展,找出事故的根源,并消除对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威胁。3.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设备继续安全运行,对重要负荷应保证不停电,如全部停电恢复送电时,应首先恢复通风。4.发生事故时,可先停电后汇报。

5.在处理事故时,除领导和有关人员外,其它外来或无关人员应退出事故现场。6.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将事故情况简单明了、准确的汇报给有关领导,听从他们关于处理事故的指挥。

7.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值班人员既要积极处理,又要明确分工,并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处理过程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可做助手。

维修工交接班制度

一、维修工必须按时在现场进行交接班。

二、交接班内容:

1.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和完好状况。2.设备存在隐患及应注意事项。3.交清备品配件、材料、工具等。4.传达领导的指示命令。

三、接班维修工根据交班维修工所交内容进行巡视、检查,确认符合接班规定时方可接班。

四、当班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应有交班维修工处理,接班维修工协助,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开。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小型防爆电气(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防爆插销、防爆电铃、防爆煤电钻等)必须由小型防爆电气管理组统一管理、建账。

2.小型防爆电器入矿时由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能入库。3.小型防爆电气的修理由机电队防爆修理工进行,修理要保证质量,修理后经具有防爆检查员检查合格证的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方能签发合格证。4.小型防爆电气的领用由使用单位办理手续,并建账。

5.小型防爆电气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及煤炭工业部颁发的《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规定执行,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使用单位应执行班维护、日检查、定期轮换升井检修的制度。6.闲置的小型防爆电气使用单位应及时回收入库。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管理范围有:变电所一次回路设备、二次回路设备,防雷设施等。2.值班人员应认真巡回检查,发现设备缺陷后,无论消除与否均应做好记录,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3.对于在检修试验工作中发现的缺陷,未处理的也应做好记录。

4.有关人员应及时研究分析设备缺陷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案、制定防范措施。

备件材料管理制度

1.备件材料的领取必须由领取单位开具票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领取。

2.大型备件、材料领取,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3.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单位所需,及时合理编制材料备件计划。

4.各单位备件材料消耗,应按计划定额进行奖罚,超额部分全罚,节约部分按50%奖励。

5.各队材料备件,不准乱堆乱放,应妥善保管,摆放整齐,以防损坏、丢失。6.各种材料,无故损坏、丢失,除照价赔偿外,罚款10—100元。

绞车工巡回检查制度

一、检查制动闸,各部销轴连接装置及螺母等是否脱落或不灵敏现象。

二、检查轴瓦是否发热,各润滑部分油量、油质是否正常,各部轴瓦是否有漏油现象。

三、检查滚筒螺丝是否松动,螺缝是否开裂,减速机有无异响,各主要部位是否松动。

四、检查电流、电压、油压是否正常,警铃是否正常。

五、发现问题影响安全生产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措施,尽快处理。

绞车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1.绞车运行过程中,经常检查闸瓦磨损情况。闸瓦间隙超过2mm及时调整。

2.经常检查安全保护装置、过卷开关、行程开关及后备保护装置的可靠性,以免发生故障。

3.定期检查油压、油量及卷筒的轴向润滑处的润滑情况。

4.减速机每月检查一次齿面接触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齿面有无点蚀、擦伤、胶合等,缺陷及密封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刮板输送机巡回检查和保养制度

1.每班巡回检查3次,检查内容包括:连接螺栓、轴承温度、防护装置、减速器、润滑、压柱固定情况,是否缺零部件,各运动部位震动和异响。2.按照刮板输送机润滑周期表规定的时间给润滑部件注入合格的油量。3.更换润滑油时,必须清理干净后再换油。4.对检查出的问题和保养情况应做好记录。

5.不按照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和保养,对机修工、司机罚款10—30元。

刮板输送机定期检修制度

1.每天安排3小时对刮板输送机进行检修,紧固连接螺栓、更换磨损和损坏的刮板、分链器等,处理减速器和联轴器的漏油。

2.每半月除日常检修全部内容外,应检修减速机、盲轴、机尾、润滑、过渡槽、机尾架、压链器的磨损,减速机齿轮的啮合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换。3.检查修理情况,修理工应做好记录。

4.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罚使用单位负责人和修理工10-30元。

配件管理制度

1.备件材料的领取必须由领取单位开具票据,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批准后方可领取。

2.大型备件、材料领取,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

3.各单位应根据生产单位所需,及时合理编制材料备件计划。

4.各单位备件材料消耗,应按计划定额进行奖罚,超额部分全罚,节约部分按50%奖励。

5.各种材料备件,不准乱放,应妥善保管,摆放整齐,以防损坏、丢失。6.各队材料,无故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外,罚款10—100元。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周期和润滑部位。

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100元。

3.维护、检修、保养、润滑必须由各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并消除。

4.对查出的问题,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暂时无法解决,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定期定时解决。

5.需要更换润滑油的设备部位,更换前必须清理干净原来的润滑油和杂质。6.更换损坏磨损的配件、油封、调整设备配件间隙等。

电缆使用管理制度

1.矿井所有各种规格、型号电缆,一律有机电科进行管理。

2.机电科必须建立电缆使用台账,并做到账、卡、物三对照,电缆管理员必须按照各种规格、型号电缆进行整理、挂牌、登记。

3.各单位在生产中使用电缆,需要到机电科办理有关手续,在电缆使用中若发现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必须承担罚款或照价赔偿。

4.使用单位在拆除电缆后,无特殊情况三天必须升井,违者罚款50元。各地点拆出电缆10米以上,使用单位升井;10米以下机电队负责升井。5.升井后经管理员检查验收,进行整理后方可入库。

矿灯定期检查与更新制度

1.矿灯每天收发前都要进行检查,是否失暴或却件灯泡是否明亮。

2.包修灯架人员每月每盏灯来一次全面整修,如发现明灯时间还不到8小时,寿命到期的可以更换新灯。

3.一使用的矿灯每月要做到充电一次,如长期不上班的矿灯停充,以免把矿灯充坏。

4.按规定矿灯使用寿命两年,采煤队为18个月,其它两年,平均寿命一年另8个月。如矿灯使用寿命达不到的,应追究管理人员责任,酌情处理。

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

1.使用矿灯人员领用矿灯时必须更换工作衣,携灯带和安全帽,灯卡合格,凭矿灯牌领取,领取矿灯后,使用人员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换矿灯。2.充灯工必须凭矿灯牌对号发放矿灯(管理人员除外),不得代领矿灯,发现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否则一次罚责任人5元。

3.充灯工必须把发放回收使用矿灯人员统计上报调度室,进行考勤。4.充灯工不得私自外借矿灯,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元。

5.充灯工回收矿灯时要逐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故损坏按价赔偿。

地面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设备、配件的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减少地面广场的占用,特对地面广场设备、配件的存放作出如下规定:

1、新进的设备、配件由仓库负责进行码放。

2、从井下回收的设备、配件由使用回收单位负责管理码放。

3、禁止各单位随意在地面广场堆放设备、配件。

4、各单位存放设备、配件时必须码放整齐,否则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并重新进行码放。

5、需在地面广场存放设备、配件时,应与机电科联系,由机电科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6、不按规定进行存放或码放不整齐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50元。

7、机修房、电修房门口附近存放的设备、配件及修好的设备、配件由机电负责整理码放。

8、运输队有义务对地面广场存放的物品进行监督,否则由其进行整理码放。本管理办法从下发之日起生效。

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1、使用维护人员必须爱护矿灯,不得丢失损坏矿灯。

2、故意砸烂或损坏矿灯者除照价赔偿外,并罚10-50元。

3、管理维护不善造成损坏的,按价赔偿。

4、矿灯丢失损坏必须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如下:(1)丢失矿灯每盏赔偿150元;(2)矿灯电池损坏赔偿50元;(3)灯头损坏赔偿30元;

(4)灯线、螺丝、灯圈等配件损坏丢失每件赔偿5元。

5、矿灯损坏丢失赔偿处罚必须开具罚款单,由财务扣除。

井下电缆钩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电缆悬挂符合要求,合理使用电缆钩,减少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1、井下所有地点的电缆钩统一由机电队负责管理。

2、需要增加电缆钩时,由机电队提供规格、数量,报机电矿长审批后,再加工制作,并开票领取,领料单据月底由机电科记帐。

3、电缆钩损坏必须及时交机电修理。

4、扩修巷道处拆下的电缆,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交机电队,如丢失一个电缆钩,罚施工单位10元,由机电队报机电矿长开具罚款单,同时核减机电队电缆钩数量。

5、电缆回收时,机电队必须同时回收电缆钩,并集中存放到变电所或地面。

6、在井下乱放乱丢电缆钩,每发现一个罚队长1元,包机电工5元。

7、机电科建立电缆钩台帐进行管理,电缆钩损耗为3℅,超过部分每个罚款5元。

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1、根据设备的情况,制定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制定设备的维护保养,润滑周期和润滑部位。

2、各设备使用维护单位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100元。

3、维护、检修、保养、润滑必须由各单位认真细致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并消除。

4、对查出的问题,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暂时无法解决,可继续使用,但必须定期定时解决。

5、需要更换润滑油的设备部位,必须更换前清理干净原来的润滑油和杂质。

6、更换损坏磨损的配件、油封、调整设备配件间隙等。

机电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从矿物资库领取新设备时,设备管理员要按装箱单资料由机电科存放。

2、根据生产情况,使用单位领用新设备时,需经主管人同意后到机电设备库领取。领发双方要将所领设备填入该井的机电设备台帐。

3、机电设备下井使用时,由各使用单位到机电设备组办理设备《入井通知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由入井设备检查员检验,防爆性能合格后方可入井。

5、设备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技术资料及图纸进行认真恰当的安装。

6、设备安装后由设备使用人员及机电科对安装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合格后,由使用人员及机电科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设备大修、验收制度

1、矿用设备大修后,有设备检修员对该设备全面质量、性能大检查,依照我矿的设备完好标准,对该设备的零配件、部件等主要部位检查,发现一项不和格禁止使用,从新修理直到该台设备符合完好标准,并有检查验收员签字,填写大修验收单后,方可投入使用。

2、设备大中修后,由质量检验员根据部颁《煤矿矿井设备完好标准》进行详细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在检修记录上签字,填写设备检修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3、检修后的合格设备,要交设备库,并办理入库手续,由设备库负责发放。

4、无设备检修记录的设备,检验员有权拒绝验收,无设备检验证明书的设备,设备库拒绝入库。

5、设备检修实行“三包”(包修、包追、包换)主要是包修,凡因检修质量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检修人员和验收人员分别承担全部责任。

警铃管理制度

1、警铃的使用原则上由矿调度室发出使用指令后,由指定人员发出警报,并启动相关警铃装置。

2、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除或迁移警铃装置,严禁随意启动或挪作它用。

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维护整个报警系统。对破坏和滥用警铃装置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并报告矿调度室。

4、由矿调度室负责,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警报实验,实验结果要存档案备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5、警铃的安装位置要求在支护完好、巷道畅通、无积尘、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且该地点附近有固定岗位人员工作,并指定人员管理。

6、警铃的设置由机电科负责设计,并随着开采的延伸和回撤,予以及时调整。

7、当某一地点发生透水、火灾或其它严重灾害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直接启动警报,通知受灾害地点人员撤离,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和安全科。

8、警报响起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立即组织按避灾路线撤离,对行动迟缓或阻碍撤离的人员,要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对警铃使用管理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况予以表扬和嘉奖。

仪器、仪表领用退制度

1、领用前,先检查所领仪器、气、电及药物是否有效,检查无误后,填写记录,方可领取。

2、严禁井下私自拆、装、更换配件,严禁敲打、乱丢、乱放各类仪器、仪表,严禁代领代交。

3、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升井后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维修。

4、退还仪器时,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签字后,方可离开。

5、轻拿轻放,及时清除浮尘,保证仪器、仪表干净、整洁。

配电工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具,提前半小时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应在交接班前打扫卫生,填写班内运行记录,并向接班人交待清楚设备运行情况。

3、接班时,发现工具外借或丢失,必须让交班人配齐或追回后再接班。

4、因接班不认真,交班人走后,再发现物资丢失由本人负责。

机械设备包机制度

1、认真检查,维修保养设备,保证零件的齐全,完善和牢固。

2、滚筒减速箱,联轴器轴承,制动系统,深度指示器和安全保护装置,应做到完善、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3、信号声光具备,清晰可靠,电流表、油压表、温度计全,指示准确。

4、润滑系统应达标,闸瓦合格,油量油压正常,油路畅通,油圈转动灵活,各部不漏油。

5、电动机、开关应符合完好标准。

6、如因维修不善造成事故,包机人员应承担主要责任。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认真检查、维修、保养设备,保证零件的齐全、完善和牢固。

2、包机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事业心强,踏实肯干,技术熟练能园满地完成布置的任务。

3、包机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五包”,即:包思想、包出勤、包运转、包完好、包材料备件消耗最低,否则,违者罚款。

4、包机人员必须保证设备台台完好,具有合格的备件,否则,发现设备出故障,无配件罚款5-10元。

5、包机人员必须保证所包设备运行清洁整齐,摆放合理,否则罚款5-10元。

6、必须遵守安全制度、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10元。

司泵工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制度、时间交接班,若有特殊情况,请示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2、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严禁半路交接班,不管任何原因,接班人员不到岗位,交班人员不得离开。

3、接班人员上班先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各部件螺丝,转动机构是否正常,工具、用具及各种仪表是否齐全,各项记录是否齐全完整和设备硐室卫生是否良好,检查有无事故或事故是否处理。

4、检查验收后方可签名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在接班人员签名后方可下班。

泵房设备检修制度

1、对泵房内所有设备,要做到预防为主,利用交接班时间加强维修工作。

2、在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制度,并按时按要求项目进行检修。

3、对设备运行情况及各部件螺丝,转动机构不正常者,要立即停机检修。

4、对排水装置的主部件要做到每月一次小修,每季一次中修,每年一次大修。

5、按时上报配件计划,提高自制配件能力,保持一定的储备量,保证配件齐全充足。

6、在班人员必须做到工具齐全,使用方便,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泵房巡回检查制度

1、经常注意电压、电流的变化。

2、检查各部轴承温度是否超限,检查电动机温度是否超过铭牌规定值,检查轴承润滑情况是否良好。

3、各部螺栓及防松装置是否完整齐全,有无松动。

4、注意各部声响及振动情况,有无由于汽蚀而产生噪音。

5、检查填料密封情况,填料箱温度和平衡装置回水管的水量是否正常。

6、经常注意观察压力表,真空表和吸水井的水位变化情况,检查底筏或滤水器埋入水面深度是否符合要求。

7、认真填好记录。

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对绞车、钢丝绳及提升设备的辅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矿车两端必须有合格的碰头,矿车所有部件齐全。

3、轨道推车时,保持两车距离,遇有巷道转弯、前方有人时应发出“离道”口号。不准放飞车,所有停止车辆,均应在车轮下用木稧“塔掩”。

4、轨道斜巷提升应坚持使用“三固定、四保险”,挡车器应经常关闭,只有过车时才准打开。

5、轨道斜巷应做到“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在停车期间行人时,上、下信号工应发出行人信号,只有人员到达安全地点后,先发出“行人到达”信号,然后才能发出开车信号。

6、斜巷提升绞车在安装时,必须同时悬挂必要的各种制度,建立相应记录,并由具备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7、交接班时必须检查井下的每台绞车的各个部件、钢丝绳、连接装置、保险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紧打牢点柱。

9、只有听清信号时才能开动运输机,运输机在运转过程中,如果有人摆灯,应视为停止信号,并立即停止运输机运转。

10、严禁溜子上运料、乘人,确需运料时必须停机。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因检修、安装等原因需要停电涉及井下时,必须制订受停电影响的安全技术措施。

2、当地面、井下变电所接到电修理工或负责人停电通知时,认真填写记录,然后切断通知地点的电源,必要时还应在操作手柄上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3、井下检修、安装、拆卸或搬迁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来路电源,并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检修时还应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测量瓦斯,检修完毕后只有挂牌人才能取下标志牌。

5、在实验设备时,首先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并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认为一切合格后,方可关电进行实验。禁止不合格设备投入使用。

6、配电室值班员每天对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试验,发现问题不能送电,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检漏装置要确保灵敏、可靠、不能甩掉不用。

7、非专职或值班电器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井下潜水泵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潜水泵的使用管理,防止损坏设备,杜绝潜水泵或电缆漏电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潜水泵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电修组试验、检查,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2、使用中的潜水泵头必须包钢纱,潜水泵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好,不得使电缆淋水或浸泡在水中,不得使电缆受挤压,避免因漏电造成跳闸事故和人身中电事故。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3、井下使用的潜水泵坑淤煤必须定期清挖,潜水泵坑符合要求,潜水泵上接线咀电缆吊挂必须露出水面,潜水泵吊挂必须保证泵体吸水(笼头)不在淤煤中。否则,一处不合格罚款20元。

4、每天必须由井下配电工做一次检漏装置的跳闸试验,并且做好记录,潜水泵在运行中发生故障进行检查检修、拆除、安装时,必须首先停电并且锁住开关,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牌,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5、使用中的潜水泵坏视其情况追查分析有关单位使用管理人员的责任并对其处罚。

停送电制度

1、各地点停送电必须办理停送电操作票,经安全科、机电科签字,报送调度室,方可执行。

2、停送电操作票必须写明停送电原因和时间坚持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3、特殊情况下事故停送电可先操作后汇报。

4、掘进工作地点停送电必须由跟班安全员现场指挥,测量瓦斯,一切听从安全员安排,并汇报给调度室。

5、严格按停送电的要求进行,谁停谁送,总开关处设专人看守。

停送电措施

为了保证矿井供电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停送电措施:

1、当地面主扇风机需要停风时,必须先切断井下所有电源,然后才可停主扇风机。

2、操作地面变电所高压开关柜前,必须先送地面主扇风机电源,待绞车停止运行后,方可进行。

3、当地面变电所停电或倒电时,必须先送地面主扇风机电源,主扇风机正常运转后,方可给其它地方送电。

4、主扇负机停风,恢复送风后,井下送电程序:

⑴送风10分钟后,由调度室通知地面变电所值班人员和井下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再给井下中央变电所送电。

(2)通风15分钟后,总回风巷瓦斯浓度小于0.75% 时由监控室值班人员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值班人员,双方联系好后,由中央变电所给采区变电所送电。

(3)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的设备送电,只有瓦斯浓度低于1.0%时,必须由安全员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电工送电。

(4)掘进工作面送电,必须排完瓦斯后,经安全员测量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由安全员通知采区变电所值班电工送电。

(5)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恢复送电。

5、需要停电检修的单位必须办理停电票,并由检修单位负责人把停电票送到变电所,由变电所值班人员进行停电操作,并挂警示牌;检修完毕后,由检修人员亲自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经检查一切无误后,方可取下停电牌恢复送电。

6、计划内安排停电时,变电所值班电工应提前通知用电单位、停电范围,并汇报调度室安排是否撤人。

7、所有值班电工必须按照停送电制度进行操作,并作好记录。

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工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的安全操作,特制定以下操作管理规定:

1、井上下各岗位信号工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首先检查本岗位信号装置的完好情况,查出存在问的题如信号按钮、电铃、接线盒、线路等必须在当班通知电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或隔班;经常保持信号装置完好,信号畅通。

2、根据目前井上下提升信号安装使用的实际情况,对0.8米以上的绞车执行信号分级发送制度,不准越级发送信号。即井底信号→井口信号→绞车房;或轨道斜巷底信号→轨道上平台车场信号、轨道上平台车场信号→绞车房。

3、信号操作规定:

停车:打1个长点;快上:打2个点;快下:打3个点;上下人员:打4个点;人员到位:打5个点;事故:打乱点。

信号长点时间为2秒钟以上,其它信号点时间隔为1秒钟,并且均匀、清晰、准确。

机电、运输岗位工作责任制

为了确保机电、运输等机电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岗位安全,特制定各岗位责任如下:

一、主副井口把钩工、信号工、维修工、绞车司机:

1、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之规定,每次发开车信号前,必须先由把钩工检查,在一切正常后,由把钩工通知信号工发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的同时,信号工必须观察提升容器、钢丝绳以及联接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到手不离信号按钮,耳听是否有异常响声,若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发出停车信号。把钩工、信号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对方的工作操作过程进行相互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2、绞车维修工、主井维修工、在每班开车前后必须对绞车、提升容器(罐笼或箕斗)、罐道钢丝绳、联接装置、防坠器、帘子门、箕斗千斤闸、小曲轨、箕斗座木以及各种闭锁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把存在的隐患当班及时进行处理,并认真填写《检修检查记录》;绞车维修工、主井维修工当班《检修检查记录》的情况,必须由机电主任签字认可。

3、把钩工、信号工必须把当班的检查情况和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在工作日志记录内。对查出的信号电铃、按钮、罐笼、帘子门、箕斗以及各种闭锁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向绞车房和车间汇报,绞车司机、维修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并把安排处理结果一并记录在内备查。把钩、信号工每班的检修、检查情况和工作日志必须有运输队队长签字认可。

二、井下1.2米以下绞车司机、机修工、信号工、把钩工:

1、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之规定,每次发出开车信号前,必须先由把钩工检查矿车插销是否插接到位并锁住,保险绳是否挂好,挡车杠、阻车器是否在正确的位置;必须坚持矿车下平台打定钟、打开挡车杠后再回车的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2、机修工、绞车司机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绞车的制动闸、工作闸、联轴器、钢丝绳等全面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把钩工对保险绳大钩段、一坡三挡装置、矿车等全面检查一遍,信号工对电铃、按钮、接线盒等信号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全部检查无问题后把钩工方可指示信号工发送开车信号;同时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司机的检查工作必须做到相互监督、密切配合。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或者存在不可靠等不安全隐患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处理。

三、井下溜子司机、机修工;

1、溜子司机、溜子维修工交接班前必须对所管辖、维护工作范围内溜子进行详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溜子司机应把检查情况详细填写在《检修检查记录》内,溜子司机必须及时反映设备所存在的问题,监督机修工的工作情况。

2、机修工必须做好巡回检查工作,每班应把巡回检查次数、检查处理隐患情况在《巡回检查记录》内填写清楚,完成所规定的工作内容溜子司机必须坚持班中临时停机清理积煤制度,确保环境整洁,设备运行状况良好,机修工必须及时反映、设备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监督溜子司机的工作情况。

3、当班班长对所管辖的溜子司机、机修工的检修检查工作负监督责任,并在《检修检查记录》、《巡回检查记录》中签字负责。

四、司泵工、水泵机修工:

1、水泵司机交接班前必须对水泵及附件、电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把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在《检修检查记录》内。水泵司机必须监督机修工的工作情况,并在机修工《巡回检查记录》内签字负责。

2、水管、底阀、注油量等全部检查一遍,保证水泵运行正常;做到不滴水、不漏油、仪表指示正常、阀门关闭灵活、可靠。水泵机修工必须监督水泵司机的操作情况和检修检查情况,并在水泵司机《检修检查记录》中签字负责。五井下乳化液泵司机、机修工:

1、乳化液泵司机交接班前,必须详细检查乳化液泵体各部件完好情况,检查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检查润滑、联接装置情况及电控设备、阀门等各部件完好情况。若有问题,必须及时汇报机修工进行处理并在《检修检查记录》内详细填写检修检查内容和汇报机修工的姓名,是否得到处理落实,乳化液泵司机必须对机修工的工作负监督责任,并在机修工的《巡回检查记录》中签字落实。

3、班长对当班乳化液泵的运行情况和乳化液配比浓度测试情况进行监督,并在《检修检查记录》中签字负责。

六、井下电工、配电工:

1、井下包片电工必须对包片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五小电器、电缆悬挂工作负责,确保设备完好、整定合理、电缆悬挂整齐;包片电工对本班维护修理范围内的电气负全面责任,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并把当班巡回检查情况和处理解决隐患的情况详细填写在《巡回检查记录》内。

2、值班配电工必须对当班在岗位设备运行的情况进行详细检查,整洁、操作正确、工具、物品摆放整齐,记录填写规范。

3、井下包片电工各班的《巡回检查记录》和《电器设备、电缆线路绝缘摇测记录》,必须班班交机电车间,并由电工班班长签字负责监督。井下电工维护操作不善,应追查电工班长的责任。

机电系统安全操作制度

一、信号工操作方法

1、发送信号时要精神集中,眼观提升容器或矿车。

2、发送信号时,必须准确、清晰、迅速,发送停车信号时间要长。

3、在绞车运行时,手不离打点器,绞车停止后方可离开。

二、把钩工操作方法

1、立井把钩工

(1)提升容器停稳发出停车信号后,方可打开安全门,然后掀开罐帘或打开阻车器进行工作

(2)罐笼内装物料时,要摆放整齐、固定牢靠,不得超出罐笼。(3)站在罐笼上工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具用绳系牢。(4)罐笼内装完物料或进入人员后,放下阻车器,方可发送开车信号。(5)上下人员时,严禁使用滚杠(即滚杆必须处于打开位置)。

2、斜巷把钩工(1)、矿车或料车下放时,应把矿车推到阻车器前,开始挂提升钢丝绳和保险绳,使用合格的防脱销子并旋转90度。然后把矿车推过阻车器,过变坡点到上保险杠前停车,再打开保下险杠,下放矿车,矿车过保险杠后再关闭保险杠;当矿车运行到下保险杠前停车,打开保险杠,再下放矿车。矿车到下车场院停稳发出停车信号后再摘提升钢丝绳。

(2)矿车提升时:挂提升钢丝绳、保险绳和保险叉,使用合格防脱销子插入并旋转90度。打开保险杠,发开车信号,当矿车过下保险杠后发停车信号关闭下保险杠后再开车。当矿车运行到上保险杠时停止,打开上保险杠,再上提矿车,矿车到上车场过阻车器后停车,关闭上保险杠后再摘提升钢丝绳。

三、绞车操作方法

1、把制动闸手柄拉到制动位置,松开离合闸手柄,起动电动机。

2、制动闸手柄和人工离合闸手柄交替工作,缓慢提升或下放,过保险杠后,松开制动闸手柄,同时后拉工作离合手柄。

3、如坡度不一致应交替使用制动闸和工作闸,严禁放飞车。

4、严禁把矿车停在斜巷中间。

5、禁止同时松开或制动闸和工作闸。

6、提升时必须把矿车拉过阻车器。

四、水泵操作方法

1、打开引水阀和放气阀给水泵灌水,排尽泵中空气,关闭放气阀和引水阀。

2、起动水泵,缓慢打开闸阀,然后打开压力表、真空表旋塞。

3、停泵时,先关闭压力表、真空表旋塞,后关闭出水闸阀,再停泵。

4、严禁空泵或闸阀关闭长时运转。

五、刮板输送机操作方法

1、开机时要先点动然后运行。

2、运转时必须站在机头一侧,严禁用手触摸转动部件。

3、不得频繁起动,连续起动不得超过三次。

4、检修时必须停机加锁。

5、操作人员不得远离操作按钮。

6、停机前应将煤拉净。

六、空压机操作方法

1、起动前应顺时针关闭滤尘减荷阀,然后点动空压机二到三次。

2、起动空压机,空运转10分钟后,打开滤尘减荷阀,进入负荷运转。

3、顺时针方向拧动调节阀弹簧管座压力增加,反时针拧动压力减小。4.停机时,先关闭滤尘减荷阀,再切断电源停机。

七、主扇风机操作办法

1.操作电动葫芦打开工作风机闸门,关闭备用风机闸门。

2.按照开关断路器、主机、副机顺序进行操作启动,停机时按相反顺序操作。3.反风时必须先停机,然后按照反风刀开关、断路器主机、副机顺序进行操作启动。

4.运行中必须认真观察电流、温度、负压等仪表的变化。

八、提升绞车操作方法

1.将制动手柄拉到抱闸位置,主令控制器操作手柄置于中间位置,各转换开关处于正确位置。

2.站在绝缘台上,合上刀开关、空气断路器和辅助开关。3.起动制动油泵、润滑油泵。4.送控制回路、安全回路电源。

5.根据发送提升信号开始提升或下放,将制动手柄逐渐松开,同时将主令控制器操作手柄向前推(或后拉)到最大位置(主井要操作加速按钮加速)。

6.当提升到减速位置时,根据速度要求将主令控制器操作手柄逐渐回拉减速,到终点位置时,立即拉到中间位置,现时制动手柄配合减速并制动。

九、维修电工操作方法

1.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先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当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才可以打开电气设备。2.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3.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警示牌。4.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5.检修完毕应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取下警示牌恢复送电。

6.送高压电时,应与相关岗位通知后再送电;送低压时,应进行一次试送后再送电。

十、配电工操作方法

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2.送电顺序:先送隔离开关、再送断路,先高压后低压,先总开关后分路开关,停电顺序与其相反。

3.停送电后应再进行一次检查。

4.因检修停电的设备必须悬挂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人员才能取下此牌。

十一、充灯工操作方法

1.日常充电:矿灯上架充电时,应先将充电电压调到最低点,待矿灯全部上架后,再慢慢将充电电压调到5.0±0.1V并保持。2.观察充电指示器有无指示。

3.正常充电时间不得少于12小时。

十二、乳化泵操作方法

1.乳化液按3-5%乳化油和95-97%的中性水配制,为了保证乳化液的配制质量,不能随便利用井下污水配制乳化液,以防止支架液压系统设备锈蚀。

2.拉开液箱拉阀,打开手动截止阀,点动电机开关,泵转向应与箭头方向一致。3.起动乳化泵,拧松放气螺钉,气放完拧紧,空载运行5分钟后,慢慢关闭手动截止阀,投入正常运转。

4.停泵时,应先打开手动截止阀,使泵空载运行后再停泵。

第一章

管理制度

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1.井上下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斜巷上下把钩工要各尽其责,严格把关,杜绝提升过程中行人。

2.在特殊情况下,须执行特殊任务,必须立即从提升井出入时,首先取得安全生产调度值班领导同意,在给上下把钩工进行联系,对准信号后,方可升井。3.交接班时,需要从提升井入井,必须规定时间要求有秩序的进行,在正常生产中,因工作确需入井时,征得安全调度领导同意,并与绞车司机和上下把钩工联系,对准信号后方可入井。

4.升、入井人员时,提升容器必须停留在规定位置,防跑车装置放在工作位置上,防止随意启动。

5.升、入井人员时,入井途中思想要集中,行走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

6.升、入井人员达到位置后,通知上、下把钩工按规定信号指挥绞车司机恢复正常提升。

7.矿井要安装提升绞车运行警示灯,防止在提升时间内人员在车场处以及联巷口来回走动。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1.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提前30分钟到岗进行,办理交接手续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2.接班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各部件螺丝是否齐全松动,转动部分情况是否正常,润滑部分是否缺油。

3.检查各种保护是否运行正常,要当场测试。

4.检查设备的各种运行记录是否齐全,上班的运行情况。5.检查有无故障,故障不排除不接班。6.检查各种工具是否齐全,和是内卫生。

8.设备如果发现问题在无处理之前,不经接班人员同意和主管负责人批准不得办理交接班手续。

9.交接班时,如接班者不注意设备缺陷,将班接下后,一切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1.矿井主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设专人管理,经常对风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风机。

2.须停电检修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时,必须报告矿长、总工程师批准,制订安全措施后,通知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按措施处理。

3.主通风机启动前必须报矿调度室、安全科及通风部门批准后有主扇司机操作启动风机。

4.主扇必须一用一备,备用风机必须保证10分钟内能启动运行。每月切换一次风机运行,每月检修一次,一个季度加油一次。

5.主通风机房必须记录齐全,安装有能反映通风压力的负压及温度表等安全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能熟悉掌握主扇的工作情况,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6.主通风机电源必须是双回路电源,保护齐全。

斜巷防跑车装置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井下倾斜巷道内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装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的跑车防护装置。对此,安装了井下轨道斜巷提升的自动防跑车装置。为了使用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安装有自动防跑车装置的轨道斜巷内,行人时不准在两股轨道内行走,必须在巷道行人侧行走,不准穿越轨道。防止自动防跑车装置动作后档车杠伤人。否则按违章处理。

二、人员在自动防跑车装置的轨道斜巷行走时,任何人不准触摸、甩动自动防跑车装置脱钩器的两根垂直杠杆,避免误动作而造成伤人事故。否则按违章处理。

三、人员在自动防跑车装置的轨道斜巷行走时,上、下车场的信号工、把钩工必须对行人进行要求并监督,确保行人遵守本规定的各项条款。

四、当需要在自动防跑车装置的轨道斜巷内检查或作业时,必须由检修或作业单位首先制订出安全措施,并经过审查批准、组织学习签字后方可进行。

五、对轨道斜巷自动防跑车装置,运输队必须逐套指定人员管理、落实责任、班班检查,每班在交接班时和开车提物前必须各检查一次,把各班检查情况写入记录;并有检查人员和班组长共同签字负责。

井下电话管理制度

为了延长井下电话的使用寿命,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条例:

1、井下各生产地点的电话由各队指定专人(兼职)负责。

3、电话线走向及挂线地点不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整改动,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

4、井下电话不经允许不得随意拆卸移动,损坏后要及时汇报,不经允许不得私自修理。如因不正常使用导致电话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责任人50元。

5、常使用的电话,不得摔打敲击,应轻按轻挂。

6、电话损坏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应在24小时内接通,否则罚维护人员30元。

7、电话线及电话若是人为损坏,其配件、材料费用由损坏单位负担。

矿车管理制度

1.各地点矿车由运输队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必须经运输队统一调配。使用后要及时交还给运输队,如使用单位不按运输队规定的时间交还者,每辆罚使用单位30元。

2.所有矿车要用漆打号,料车用黄漆,矿车(斗车)用红漆,每班车辆必须保证完好,坏车及时升井维修。3.矿车不及时修理而耽误运料,罚运输队队长20元/辆。修理不及时者,罚机电主任20元/辆。

4、所有矿车每半月加油一次,减少轴承磨损,降低材料费用,由运输队打到车间,车间负责加油。

5、干部下井如发现有死轮、无销子、矿车乱停乱放、占压、车架和车斗不一体等现象,见一次罚运输队队长10元。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配合矿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规定、通知、办法,对分管的机电管理工作负安全责任。

2.加强防爆电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坚持使用合格的防爆电器,强化队伍素质,杜绝各种电器设备失爆。

3.坚持使用井下供电“三大保护”装置,防止电器火花、电器燃烧及人身触电事故的发生。

4.重视和加强对电缆选用和敷设工作的领导,制定严格的电缆巡回检查和定期维护制度,设专人进行电缆的检查、验收、领取、发放、回收及保管工作。5.落实井下供电“十不准”和“三无、四有、二齐、三全、三坚持”的规定。6.加强提升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提升运输的安全防护装置,健全并落实机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7.认真组织机电、运输特殊工种培训,保证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8.加强“一通三防”和机电管理工作,做好“三专两闭锁”工作,保证主扇、局扇供风稳定可靠。

9.加强对矿井防、排水工作的领导,保证排水系统达到规程要求。

10.负责组织机电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督促落实。

11.领导对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追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12.矿井发生重大事故立即赶赴现场,在矿长领导下,组织事故抢救,防止灾害事故的扩大与蔓延。

13.负责建立健全机电系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并贯彻实施。14.负责机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实施工作。

机电队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上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搞好业务保安,严禁修理运转中皮带机的转动部位。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整体安全。

4.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严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时,不准撤离职守。7.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确保自身安全。

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持证上岗。

2.遵守劳动纪律,爱岗敬业,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自身安全。3.认真学习,掌握乳化泵基本知识,熟知有关规章制度。

4.负责对所管辖乳化液泵及电气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确保乳化液泵站安全运转。

5.应精通本职业务,做到“三知四会”。

6.搞好设备及工作地点的卫生,保持清洁整齐。7.认真填写记录。

井下维修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上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熟练掌握矿用电气设备的维修技能,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整体安全。

4.坚守工作岗位,有电器故障随叫随到,定期检修设备,对所管的设备勤巡查、勤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严禁带电操作电器设备。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不允许无证人员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上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搞好业务保安。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整体安全。

4.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本硐室无关的人员入内。

5.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保持硐室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准在硐室内存放任何杂物。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

7.掌握设备状态,观察仪表变化情况,坚持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运输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是本岗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3.工作中必须与信号工密切配合,严禁酒后上岗。4.对出入井人员进行严格验身,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处理。

5.对出入井火工用品进行严格清点,出入井火工用品必须单罐提升。6.严禁人、料混合提运。

7.对罐笼、罐门、罐帘要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处理不了及时上报。8.斜坡提升接班时详细检查“一坡三挡”等保险装置。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本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10.坚持“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运输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学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学习。

2.是本岗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工作负全面责任。3.上班必须精力充沛,接班时详细检查信号系统。4.对每一信号必须达到听清、打清,严禁打模糊信号。

5.工作期间严禁脱岗,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与其他人交谈。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本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7.坚持“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

修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第一”方针及矿井有关安全生产所定的条例,对本班工作负直接责任。

2、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加班前坑口会,有权制止“三违”。

3、认真执行本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

4、及时处理轨道日常管理中的隐患。

5、严格执行“开车不工作,工作有措施”的原则。

6、认真执行自安自保,做到文明生产。

推车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安全生产方针及矿井所规定的各项安全规章条例,对本班工作负直接责任。

2.服从安全管理,积极参加班前坑口会,有权制止“三违”。3.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

4.负责物料的装卸和运送,严禁超高超载。5.负责矿井巷道内的风门过往及时关闭。

6.负责车辆进入巷道口、硐室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噪声大等地段必须减速,及时采取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7.坚持执行“三不伤害”原则。

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充分认识本岗位的重要性,树立高度的安全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2.努力学习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理论、实际操作技能,熟悉设备的构造、原理等。

3.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4.对检查和设备运行中发现的故障和异常现象要及时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向有关领导汇报,采取适当措施,不得使机器带病运转,并报请有关领导处理。5.禁止任何未经领导批准的非工作人员入内,认真作好经领导批准的检查或来访参观人员的登记。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

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牢记本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本工种应知应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掌握本所供电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状态,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按照规程进行停、送电操作。

3.做好本所全部电气设备的检查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电。4.服从调度命令,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工作中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情。5.未经领导批准,不允许任何非工作人员入内。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本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充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矿灯盏盏完好,发出和收回矿灯逐台检查,杜绝矿灯失爆,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坚守工作岗位,爱护充电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充放电制度及矿灯密度调整。

4.工作中做到灯架、灯牌与矿灯三对照。5.维修矿灯及时,保证下井工人使用。

6.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业务素质,做好“服务窗口”的一切工作。

主扇司机安全责任制

1.牢记本岗位职责,认真学习和掌握通风设备的构造原理、性能等技术特征,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巡回检查与维修保养等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操作抽风机,及时处理一般故障。

3.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路线、项目、内容,认真巡视检查,随时掌握设备运转状态,填写运转日记及各项记录,保证设备24小时安全运转。4.参加设备检修后的交接检查,试运转和验收。5.严禁任何非工作人员进入机房检查,参观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持证明、介绍信登记后方可入内。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本部门和有关领导汇报。

绞车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矿井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对本班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服从安全管理,有权制止“三违”。

3.负责绞车的检查工作(日检、周检、旬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制动系统是否正常,灵活可靠。

5.负责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滚筒转动是否正常,减速器有无异响,润滑油是否足量,各部连接零件是否松动。6.负责电气设备的检查处理。

7.坚持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从而提高自安自保能力。

8.发现设备有杂音,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检修时必须停机,不得带电作业。

溜子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井各种安全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不违犯劳动纪律。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搞好业务保安。

3.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即不准在溜子上运料、行走;溜子头有人不准开机生产;溜子出现故障时,必须停机处理,待故障处理后方可开机。4.有权制止“三违”人员,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要立即停机。

5.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的整体安全。

6.开机要听准信号,听不准或看不清信号不得开机。

7.在工作前,首先检查工作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认真执行“三不生产”原则。

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

3、熟悉电、气焊的基本知识,掌握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工作时必须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爱护设备,做好维修、保养。

5、主井、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进行电、气焊作业,井下、井口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和安监科批准后,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6、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保证工作地点整洁卫生。

7、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作业其间的安全和工作结束后火源的清理。

第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 主抽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1、主扇司机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无特殊工种证者不得操作主风机。

2、主扇起动前,按下述程序进行操作:①检查机械各部螺丝和键销有无松动,并及时紧固。②检查叶轮是否正常,有无开焊裂纹磨壳现象,风峒、风门有无漏风现像。所处位置是否正确。③检查各部轴承油量是否适当,油质是否清洁。④检查起动设备是否灵敏可靠,接地装置是否完好。⑤检查各种仪表是否齐全灵敏,保护装置是否可靠。⑥电源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5%。

3、开启电动机,待起动电流返回时,才能切除起动补偿器,使电动机进入正常运转。

4、运行中注意检查和定期巡视 ①各转动部位有无异响。

②轴承座震动不大于0.3mm。③轴承温度不超过75度。④电压符合规定。⑤电流不超限。

⑥水柱计指示正常。⑦电动机温升符合规定。

5、主扇有以下情况时,应紧急停机倒换备用风机,并报告矿调度室 ①主要运转部件有故障性的异响和震动。②电流超过额定值。③电动机扫膛,冒烟火。

④轴承温度急剧上升,超高不下降。⑤发生其它重大事故。

6、停机:①正常停机,按上级停机命令停机,按下停止按钮停机。②紧急停机和意外停机:

(1)拉负荷开关或按下停机按钮停机。(2)上报矿调度室和机电调度室。

(3)出现停电等原因自动停机,应关闭闸门。准备随时开机或倒机。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1、空气压缩机必须有专职人员操作维护,其它人员不得操作。

2、司机经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启动前检查工作:

①检查压风机压力表、油压表、电压表、电流表是否正常。

①检查真空柱塞泵油箱和油卡壳内润滑油是否适当,油质是否合格。②检查机器各部是否正常,固定螺丝有无松动现象。

③开启冷却水泵,检查一级、二级缸进水是否充足,水质是否合格,断水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风冷式检查风叶是否完好。④全面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起动压风机。

4、起动压风机:

①空气压缩机的起动必须在空载下进行。

②关上风阀,使空气压缩机处于无负荷状态下起动。

五、运转中注意事项 ①空压机正常运行后,司机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巡回检查。②注意电压表、电流表、油压表、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③注意电动机及机械部分的响声、震动情况,发现不正常现象,应立即行车检查。④注意各部位的温度情况:

(1)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65℃;(2)排气温度双缸不得超过160℃,单缸不得超过190℃;(3)冷却水进水温度不超过30℃,出水温度不超过40℃;(3)曲轴箱油温不超过60℃;

(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名牌的规定。⑤润滑油、冷却水,不得中断或不足。

⑥风包和油水分离器每班最少放水2-3次。⑦各种保护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⑧气缸中间冷却器、风包、阀门、排风管、水管有无漏气漏水现象。

5、压风机在正常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修理 ①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动作,引起停车。

②冷却系统突然断水或水温过高,停车后应立即关闭进水阀,防止冷却水炸裂气缸。

③润滑油中断或油压太低,或轴承温度过高。

④电动机电流表指示超限或电气设备有刺火烧焦现象。⑤压力调节器失灵。

⑥安全阀、释压阀发生动作。

⑦压风机或电动机有异响和发生震动。⑧压风机严重漏油漏水漏气。

6、停机

①关闭进风路; ②停止电动机;

③绕线式电动机将短路环手把恢复到起动位置。

④待压风机冷却后停止冷却水泵,若在冬季停机时间长,必须将冷却器水管的存水放掉,以防冻裂设备。

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

1、矿灯充电工经专业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无合格证者不得上岗。

2、按规定穿戴合格防护用品。

3、矿灯实行编号管理,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集中保管。

4、充电架应保持清洁,每天要清洗一次。

5、对矿灯实行下井考勤制,对当班矿灯推迟2小时未交回的要及时回报调度室,对于交回的矿灯要认真检查,发现有故意损坏矿灯者,要给予处罚。

6、灯房要保持清洁干燥,温度保持在15-25℃,通风良好。

7、灯房内要有灭火器材。

8、矿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发出使用:(1)灯头、灯盖闭锁失灵(2)充电不足;(3)玻璃破裂;(4)灯线破损;

(5)灯不亮或闪灯。

8、日常充电注意事项及充电步骤: ①把用过的矿灯熄灭,对号放到充电架上,再把灯头上充电插孔插入充电架插销中,拿住灯头以顺时针方向旋转180度,电流表有指示即为正常充电。

②在充电时,经常注意电压表的变化,随时调整调压器,使电压保持在5V±0.1V范围内;

③充电时电池温度不应超过45℃;

④正常充电流不准超过1A;

⑤使用的矿灯充足12小时,终止电流在0.1A以下,充电后要保证正常亮灯11小时,否则不准发放。

⑥在充电中电源中断,应立即将灯头断电,以防整流元件放电; ⑦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矿灯要及时更换;

采掘机电维护工操作规程

1、机电维护工应负责本工区机电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执行好每日2小时检修制度和每班进行3次正常检查维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备有易损的备件及各种材料。

2、机电维护工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带绝缘用具和安全用具。

3、检修电气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切断电源,进行验放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或专人看护。

4、对溜子齿轮箱、油位、轴承、机头尾全面检查,及时注油和处理损坏的部位。

5、定期检查防爆设备的防爆面,要保持清洁不生锈,并定期涂油,打开防爆面要特别小心,不要碰伤和沾上炭灰,当沾上炭灰或发现生锈时,必须处理好后涂油。

6、安装迁移电缆必须用铁钩,禁止用铁丝吊挂,四线要分开,禁止有“鸡瓜子”、“羊尾巴”和明接头,在电缆上不准挂工作服和其它物件,如有破皮及时处理。

7、采掘头面的开关、电缆、信号线、牛头、水泵等要及时迁移,严禁带电迁移电气设备,每次迁移后,设备、电缆一定要符合完好标准。

8、要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保护装置,如防护罩、刹闸齐全可靠,其它要符合要求。

9、设备在需要迁移检修或安装时,要先检查起重工具,是否完善和有足够的强度,对吊挂点的进行详细检查,确实可靠方可工作。

10、各种设备在操作前应仔细检查周围环境、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方可试车。

11、接有局扇的掘进头,在局扇停机时,必须自动停掉所有电源,不准在迎头工作,更不准操作电气设备,恢复通风后,须经瓦斯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规定方可送电操作。

12、所管辖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13、要详细交接班,交清工具、材料物品,如当班有未处理完的故障,要共同处理,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14、接班后按以上要求全面检查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配电工操作规程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变配电所的一切工作人员。

2、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操作规程的命令,应向发令人指出其错误的地方,防止违章指挥。

3、工作人员应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应遵守和执行本规程,通过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能值班。

4、值班和巡视时,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不得打开电板门或开关盖,不得做其它工作,值班不得外出。处理紧急事故需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

5、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须进入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6、停电操作,必须按照先拉油开关,再拉负荷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时操作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刀闸。

7、倒闸时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事故掉闸或情况紧急时,可由一人独立操作。

8、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9、发生事故时,可以不经上级许可,先拉有关设备开关,事后再向领导及调度室汇报。

10、在高压设备上工作要做到:

①必须有负责人的命令;②至少有两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③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组织措施。

11、对于容易接地0.6米以内的未停电设备应装遮拦,并悬挂“注意有电”的标志牌,遮拦和带电部分的距离应在0.6米以上,用绝缘板做遮拦时和带电部分距离应在0.25米以上。

12、装设和拆除遮拦标志牌,由值班负责人命令并监护值班员操作。

13、对于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个方面,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在工作人员可见处的电源方向,接地线和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装接地线前必须进行验电。

14、接地线和施工设备间,不得通过开关和保险器。

15、工作间断时,必须把所有未拆接地线逐段交待清楚。

16、安装接地线,工作由两人进行,值班负责人监护,值班员执行工作,安装接地线时戴绝缘手套。

17、工作领导人应检查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工作开始前对全班人员宣读安全技术措施,在工作中随时检查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规程。

18、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在完成施工现场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然后方可开始工作。

19、值班员应指明带电部分的位置。

20、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地点,监护工作人员工作,任何人不得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如因工作条件需要,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向单独工作人员说明安全注意事项。

21、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后,可以参加工作,在部分停电时要对室内带电部分进行可靠的遮拦。

22、工作终结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清理现场,并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详细检查,由工作领导人通知值班员工作完毕。

23、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终结的通知后,应到现场检查无误后,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章。

24、值班人员将地线、临时遮拦、标示牌等拆除,恢复常设遮拦,此时工作票宣告结束。

25、工作票结束后,值班人员方可按操作票合闸送电。

26、工作终结后测量绝缘电阻,应在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以前进行。

27、工作间断时恢复送电,须执行工作终结制和工作许可制。

28、在不停电的高压设备附近或其上工作只限于下面几项: ①变压器取油样;

②用高压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 ③抄录设备铭牌;

④更换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

29、带电工作只许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子上进行,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工作人员身体各部位活动最大范围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1米时不许带电工作。30、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因修理停电或修完后恢复送电,均按工作领导人签发的工作票进行。

31、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在验电后对大地放电,并装设地线,操作手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将开关锁住。

32、线路工作结束后,由工作领导人通知值班人员,并办理恢复送电手续,执行停送电制度。

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电气焊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上班前要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防护手套、面罩,高空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3、详细了解工作场地情况及焊、割物体的使用情况和构造。

4、重点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或明文规定未经许可不得进行焊、割的地方,没有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电气焊。

5、焊、割场地附近,有易燃物、易爆物和易燃气体等,未作清除或未进行覆盖、隔离,不能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为保温层、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不能进行焊、割。

7、盛装过易燃液体、气体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能进行切割和焊补。

8、有压力管道、容器的设备(如高压气瓶高压管道,带气锅炉),不能进行焊接和切割。

9、在禁火区内,一律不许焊割。

10、在气焊与气割操作过程中,主要安全事项是注意预防氧气、乙炔瓶气泄漏,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

11、在焊接前要检查电焊机的外壳和焊件是否已可靠接地,电缆和电焊钳手把应很好地绝缘,电缆与焊接设备的连接螺栓是否拧紧拧牢。

12、工作前要准备好灭火用具。如:泡沫灭火器,砂子、水桶等。

13、开关应装在箱内,铁壳开关的铁壳必须接地。拉合开关时,必须戴干手套,头部偏离开关,防止触电和开关发生火花烧伤面部和手。

14、改变焊机接头,检修焊机或转移工作地点时,必须停电。

15、不要把带电焊钳夹在腋下或将电缆绕挂在脖子上搬移被焊物件。

16、雨天禁止在室外进行作业。

17、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不得靠近火源,勿暴晒。

18、气瓶要有防震胶圈,带有安全帽。

19、氧气瓶、可燃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橡胶软管不能短于15米。20、氧气瓶、橡胶软管严禁沾染油脂,气瓶内气体不可全部用尽,应留有余压。

21、氧气瓶安装减压器之前要略开气瓶阀门吹除污物,打开阀门时不应操作过快。

22、氧气瓶和与氢气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良好可靠的接地装置,以防静电造成自燃。

23、乙炔瓶必须垂直放置,不得卧放,以防丙酮流出。

24、氧气瓶乙炔气瓶应禁止放在同一车辆内使用,严禁震动和撞击。使用时,两瓶之间应大于5mm以上。

25、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焊、割时,气瓶不得充满液体,必须留10-20%容积气化空间;胶管和衬垫村料应采用耐油材料;不靠近明火、不爆晒、不漏气。

26、液化石油气瓶严禁火烤或用沸水加热,冬季用40度以下温水加热,不得靠近暖气片。不得自行倒出残液,以防遇火成灾。

27、特殊环境焊、割作业时,要制订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单位主管负责人、安技部门、保卫部门、矿长、总工签字同意后,方可动火作业。操作时,必须一人操作,专人监护,并配有消防设施。

28、焊接与气割作业后的安全检查:

①仔细检查漏焊、假焊处,一旦发现应及时补焊。

②对加热的结构部分,必须待完全冷却后,才能进料或进气。③检查火种,对整个地带及邻近房屋进行检查。④最后彻底清理现场。

29、工作完毕严禁割、焊炬放在乙炔瓶和氧气瓶上。

30、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所有易燃、易爆的设备、器具,在确定没有发生事故危险的情况下,才能离开工作岗位。

提升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一般规定:

1、提升绞车司机必须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才能正式操作,无证者不得作为值班司机,也不得作为监护司机。

2、实习司机应有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业监护人才能进行实习操作,但升降人员不能作实习操作,实习司机六个月后方可参加司机考试。

3、严禁酒后操作绞车,精神不正常或严重病态不能操作绞车。

4、提人和提危险品,大型材料,必须执行一人开车,一人监护。开车前的准备工作:

1、操作前检查手把和各控制开关是否在正确位置。

2、检查操作台上各种仪表指示是否符合要求,高、低电压表指示是否在允许范围内,低压380V。高压5700-6300V之间。

3、检查液压站,润滑油泵站的油压是否满足要求。

4、盘型制动器减速器,主轴是否有漏油现象,油路是否畅通。

5、检查过卷、闸磨、紧急制动、深度指示器是否灵敏可靠。启动操作:

1、将制动手把拉至全制动位置,主令开关在中间“0”位置。

2、启动动力制动柜电机,启动制动油泵和润滑油泵。

3、当司机接到井口发出的提升信号后,根据提升方向,将主令手把由中间位置推到终点位置,同时将制动手把推至松闸位置,绞车开始启动,逐级加速至等速运行。减速

1、采用动力制动减速:当提升容器达到减速点时,深度指示器上减速开关动作,发出信号自动切除主电机电源。将动力制动直流电送入主电机绕组,进行动力制动减速。

2、采用脚踏动力制动方式:脚踏动力制动在提升过程中的任一时刻,均可投入或解除,它主要用于重物下放。当司机接到提升信号后,即可踏下动力制动脚踏开关,然后将主令开关推到某一适当位置,同时将制动手把慢慢推向松闸位置,此时绞车在重物作用下,慢慢加速,根据下放速度,司机可调节脚踏板的角度控制电流大小,达到稳定下放要求。

3、采用机械闸制动方式减速

当容器达到减速点,发出警号,司机把主令控制手把拉至中间位置,同时把制动手把慢慢推向刹车,并根据绞车速度,用手把掌握制动油压值的大小,达到减速目的。

正常终点停车

1、当绞车到达终点停车位置后,司机根据终点信号和滚筒标记及时准确停车。

2、停车时,司机将制动手把拉至全刹车位置,主令开关手把放在中间“0”位置。绞车在运行中注意以下情况:

1、司机在整个操作过程中应精神集中,随时注意操纵台上的主要仪表的读数。

2、运行中司机注意深度指示器的指示位置。

3、随时注意各转动部位在运行中的声响。

4、注意信号的变化。

5、注意钢丝绳在滚筒上的排列是否正常。

6、提升机在等速运转时,主令控制手把应推(或拉)到最后一档位置,防止起动电阻没有全部切除,使电阻过热增加电耗,提升机达不到额定最大速度。发现下列情况及时停车,且未经处理不得恢复运行

1、电流过大,加速太慢或起动不起来。

2、油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不足。

3、提升机声响不正常。

4、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排列发生异状,猛烈跳动或松动。

5、出现不明信号。

6、速度超过规定值,而限速过速保护又未起作用。

7、其它需要紧急停车的运行故障。

刮板运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1、输送机司机须经培训考试合格者担任,并应熟悉设备构造及性能,执行每日2小时检修制度,保证安全运转。

2、输送机司机要负责输送机的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并备好各种小型配件,以便及时维修,遇到自己不能处理的故障时,要报告机电维修工或主管人员解决。

3、工作地点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

4、风机停止运转时,在影响范围内切断电源,不经瓦斯检查员批准不准启动。

5、发现巷道支架,有危害人身和机电设备安全时,要立即报告领导或调度室,及时处理。

6、停车检修输送机时,要将开关打到零位,并在开关上装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白底红字停电牌,以免误开车发生危险。

7、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开关等)要摆放平稳且无滴水的干燥地点,要在棚顶上妥善遮挡。

8、输送机司机应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发生的事故及存在的问题向接班人员和机电维护员交待清楚,以便下班处理。开动前准备工作

1、检查传动装置、机头部及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2、检查通风、信号系统是否畅通,操作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3、检查减速箱油量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液力联轴器油量及减速箱有无漏油现象。

4、开动试转一圈,细听各部声音是否正常,检查所有链环刮板连接螺栓有无丢失或松动及弯曲变形现象,如有应立即补齐,拧紧或更换。运转中注意事项

1、细听信号,信号不清不准操作。

2、经常注意电机,减速箱的运转声音,发现异响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好后方准重新开动。

3、经常观察链子、连接环、分链器、护板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液力联轴器的易熔塞子不得用其它材料代替。

5、利用输送机运大件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严禁损坏设备。停机后

1、应把中部槽中的煤炭卸净后再停机。

2、清扫机头各部,不得压埋电机,减速箱和液力联轴器,保护设备,确保工作环境整洁。

3、认真填写运转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斜巷把钩工操作规程

1、接班上岗后,必须对所用的工具、材料、设备和安全设施作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回报。

2、负责对挂钩工挂好的每一钩的矿车、连接装置和保险绳、钩头的连挂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无误。

3、下口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照主钩提升,必须进入主轨道,副钩提升必须进入副轨道的规定,正确使用分道搬道器。

4、下放车辆时,上口把钩工必须向绞车司机明确下放水平,然后用信号与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联系好。方可向绞车司机发开车信号,这时才能允许推车下放,并负责打开安全门。

5、提升车辆时,必须由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向上口把钩工发开车信号,上口把钩工回发信号后,同时向绞车司机发出开车信号。

6、下口及各水平把钩工必须在所有的人员进入躲避硐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在开车信号发出后和在提升或下放车辆没停稳之前,严禁任何人走出躲避硐。

7、在提升运行中,应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发现有异常或危险情况时,立即发出停车信号。

8、当车辆进入规定的停车位置时,把钩工必须及时准确地发出停车信号。待车辆完全停稳后,方可允许进行正常的摘钩和挂钩操作。

9、在处理掉道等事故和其它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所制定的安全措施工作。

10、绞车运行中,安全门和阻车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11、下放特殊物料,严格按制订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

(一)启动前的准备和检查

78、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表针是否回零,各接头是否松动,手动部分是否灵活,过滤器是否堵塞,吸、排液管是否曲折和被挤压。

79、检查润滑油量是否在油标红线以上,绿线以下,油质是否变质。80、液压箱内注入浓度为2~3%的乳化液,液位应在液标管2/3以上。81、打开手动卸载阀,拧开泵头放气螺丝至出液为止,然后拧紧。82、点动电机,看转向是否与转向箭头方向一致,否则更正。(二)启动

83、经上述工作后,即可正式启动,并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力逐渐上升到规定压力18MPa,使泵投入正常运行。(三)停泵

84、先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85、切断电源停止运转。

86、对泵站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有关单位。(四)注意事项

87、泵站司机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后方可操作机器。

88、泵站运行中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漏液现象,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卸载阀是否灵活准确。

89、随时补充乳化液,使液面保持在液标2/3以上,液压箱不能敞盖作业。90、观察泵体温度变化,不得超过650℃,观察润滑油耗量,如须补充应补入适量油脂。

91、泵站司机必须保证泵站正常运转,泵站压力不得低于18MPa。92、泵站司机必须配备有深度浓度配比检测仪,随时检查乳化液的配比浓度是否保持在2~3%的要求,严禁乳化液泵打清水。

93、泵站司机在交接班时,必须对工作面的管路及各接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泵站压力下降到18MPa以下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有损坏管路、接头等要及时进行处理。掘进技术操作规程

溜子司机操作规程

1、溜子司机要经过技术培训,持合格证者方可操作。

2、溜子电动机附近20米以内风流沼气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接班后要对溜子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检查: ①各部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②液压联轴节是否缺油,防护罩是否齐全; ③防尘的喷雾头是否灵活、可靠; ④操作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⑤信号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⑥压柱是否打齐、打牢; ⑦大小链是否松紧适宜; ⑧变速箱是否缺油。

以上各项如果检查出问题,要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转。

3、将开关柄打到送电位置,对溜子进行反正转检查。

4、司机接到开溜子信号后,要先点一下溜子,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再按启动按钮,使溜子进行运转。

5、在正常情况下接到停车信号,如有多部溜子要按从迎头往外,逐台停止运转。启动时,从外往里逐台启动的原则进行。若遇紧急情况,接到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止运转。

6、在运转中,司机精力必须集中,发现断链子,立即停车进行处理。

7、在运转中,发现不正常声响或异常情况,要停溜子找出原因。

8、溜子铺设要平直。

9、停溜子后交接班时,要将开关手柄打到零位,对溜子在运转中出现的可疑情况要交待清楚。

10、停溜子后,司机要清理溜子头及两侧的浮煤(岩)。

平巷推车工操作规程

1、推车前首先了解巷道情况。清理影响通车的碴石、木杆等所有障碍物。

2、推车前要检查轨道质量。如轨距及接头平整度超过规定,影响通车时,要进行修理。检查道岔、岔尖是否紧贴基本轨。如间隙过大,要进行修理。

3、推车前要检查巷道支架是否完好。如发现有断梁折柱,造成片帮、冒顶等不安全因素(隐患),要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推车。

4、推车时两手不许扶在车角及车帮上,防止碰手。

5、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开始推车、停车、掉车,前方有障碍物或坡度较大的地方,都必须发出警号,严禁低头推车; ②严禁放飞车;

③同方向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

6、推车过风门时,如是自动风门,要放慢车速缓慢通过,严禁猛冲硬撞。如是非自动风门,应用人工打开第一道风门,车过去后,将风门关好,再打开第二道风门。严禁用车撞开风门及两边风门同时打开。

7、停车时,要将车停放牢靠,防止跑车。

8、推车过弯道时,除要减速外,外弯推力要加大,里弯用力往回扭,迫使矿车改变方向,避免掉道。

9、一人不准同时推两个不连接的矿车。

轨道铺设工操作规程

1、装卸钢轨时,要配足人员,有人指挥,两头不准同时起放,不得猛摔。较重的钢轨要有人发肩落肩。

2、钢轨装车时两端要匀称,并装得牢固可靠,以保持运行平稳。

3、长度大于3米的钢轨,用材料车装送钢轨时,钢轨两端离轨面不得小于30厘米,而且不得影响连接器的连接;用矿车装运钢轨时,车皮的四角要插上小杆,防止振动时钢轨滚下;运送道岔时,先将道岔拆开,然后装车运送。

4、上、下山运送钢轨时,必须使用材料车且固定牢固,防止材料散落。启钩前,要与绞车司机联系好,确保开车平稳。

5、人力推运钢轨时,禁止将手搭在车沿上,要推最长钢轨的轨头,而且车两帮不准有人随行。

6、人力运钢轨时,首先取得井下调度站的同意,并且车前50米要有一人探路,在拐弯或过道口时,应及时发号联系,缓慢行车。

7、铺道前先准备好一切材料、工具和量具等。

8、根据设计要求的中、腰线进行铺设,其顺序如下: ①整理道床; ②摆轨枕; ③摆钢轨; ④上夹板接轨;

⑤上扣件(上压板或钉道钉); ⑥垫道碴;

⑦调平拔直(初调); ⑧捣固道碴;

⑨按质量标准进行最后调整。

9、上夹板时不准用手试钢轨眼。

10、在一节轨道两头同时工作时,一头移动钢轨必须通知另一头。

11、道钉必须钉实,不得浮、离、歪、斜。钉道钉时,一人将轨枕撬实,一个人砸钉,人要骑居轨顶,手捏轨身,开始轻轻打入枕内20mm后,再用力猛砸,以防飞钉伤人。

12、捣固时,钢轨下的道碴必须捣实,前后同时捣固,必须离开不少于2米的距离。

13、用大锤作业时,首先检查大锤是否牢固,打锤人和把钎人不准对面作业,以免走锤或甩头伤人。

14、用弯道器打弯时,要将钢轨顶紧钩牢,方可开始工作。上扣打弯时用力要均匀,以免压扣挤手。

15、用撬棍起道或起道钉时,不准握满把,以免压手。131、用起道器时,必须随起随垫,以防起道器跑牙或歪斜伤人。

16、铺设弯道时,外轨应抬高,内轨应加宽,其抬高和加宽数值按作业规程执行。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道岔和甩车场的铺轨规格、位置、竖曲线、曲率半径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竣工后进行通车试验。

17、在倾角较大的倾斜巷道内铺道时,其工作地点下方不得有人,必要时在上、下口设置警牌及警戒。

18、铺道前先准备好材料、工具和量具等。

19、按照设计要求和中、腰线铺轨,其顺序如下: ①整理道床;

②挖导水坑(地势低洼处例外); ③摆道木; ④摆钢轨; ⑤上夹板接轨; ⑥钉道钉; ⑦调平拨正; ⑧填道碴并捣实。

③~⑧同第118~127条。

20、在拆道前,应检查巷道内是否有应运出的物料或设备。如有时应报有关负责人,处理后再拆道。

21、拆道时如有锈住的螺丝,可用扁铲铲断。但附近6米内不得有人停留,以免飞起的螺帽伤人。

22、在倾斜巷道中拆道,用绞车运送钢轨时,斜巷禁止有人;上、下口要设好警戒牌,并

设信号联系;不得人力溜放,不得拆、运同时作业。

23、在停工很久的巷道内拆道时,应先检查瓦斯、顶板和支架,认为安全可靠时方可拆道。

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操作。

2、绞车启动前,先检查各部件是否齐全、完好。

3、开车时,先把制动闸手把拉到制动位置,松开离合器,开始提升或下放。

4、认真检查绞车电机温度及运转情况,发同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

5、停车时,松开离合器,把制动闸手把拉到制动位置,切断电源停车。

6、开车时,必须坚持两慢一快,严禁放飞车。

井下变电工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方可进行操作。2.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合格绝缘用具。

3.按通知进行停送电,并记录发令人姓名、操作任务、时间。发生事故时,可先停电后汇报。

4.送电顺序:高压隔离开关、高压断路器、低总馈电开关、各路分馈电开关,依次操作;停电顺序与此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开高压隔离开关。5.认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汇报。6.按时做短路漏电试验,并记录结果。

第四章

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措施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为了强化煤矿专项整治,安全管理,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安全生于泰山”为理论基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思想,加强和改进矿井运输提升条件,杜绝提升运输事故的发生,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措施

由组长具体负责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措施,在本矿实施和落实。

⒈每天早上8:00——9:00点,对绞车的主要部位(滚筒轴座、供电线路、安全保护、液压系统、深度指示器、信号照明、过卷复位、紧急制动、工作制动、刹车间隙、后备保护、连接装置)详细检查一遍,检查轴座螺丝是否松动,油路是否渗漏、堵塞,深度指示器是否错位失灵,信号照明是否声光齐全,供电线路是否破损老化松动,触点有无磁弧,过卷复位,紧急制动、工作制动、后备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并把检查情况报机电、生立矿长、机电科、调度室,便于安排检修时合理检修。

⒉人车的检查。在使用人车前,人车跟车工分别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详细检查一遍,副井绞车司机在交接班时,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副井提升系统详细检查一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调度室和主管领导,尽快解决。

⒊井下的调度绞车、刮板运输机的检查。每天早上7:00钟检查井下所有提升运输设备认真检查,查出的问题于当天13:00以前报机电、安全、生产矿长及调度室;由调试室和机电科配合安排解决。⒋钢丝绳磨损的日常检查。副井绞车由钢丝绳检验工及绞车司机在交接班时对滚筒上的钢丝绳(也叫固定绳)详细检查,如有异常报调度室、绞车维修工配合解决;滚筒以下的钢丝绳(也叫活绳)由信号工、管理员在交接班时认真检查,把查出的隐患部位、钢丝绳磨损程度报机电、生产矿长和调度室。井下调度绞车的钢丝绳由使用单位的负责人(班组长)、小绞车司机、跟班电工、安全员、技术员在交接班时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机电班长配合解决。

⒌副斜井与井下倾斜巷道“四保险”、“一坡三挡”的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的负责人、本班的维修班长、机电、安全、生产科跟班入井的管理干部、跟班安全员、技术员在交接班时对绞车坡的各种保险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排除,并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的制度。

⒍运输轨道、矿车的日常检查。由道班班长负责,每天上午(六点班)对井下所有轨道、矿车进行全面检查,小问题时排除,大问题报调度室由生产科安排及时排除。

四、督察与处罚 ⒈提升运输设备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以上的具体分工,属于自查范围内应查而没查到问题,应严肃处理,造成重大事故者由法律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⒉根据所分管的范围和本职工种,接到隐患报告,逐级上报,检查结果报机电科、生产调度室,重大问题报矿长,所有上报的隐患要有计划的安排整改和落实。造成不良后果,逐级追查。

⒊每月8、18、28号由组长带队、副组长、成中参加,根据平时检查出的问题汇报情况,查看隐患排除的程度,对老问题老不解决要加倍处理。新问题下午会议落实排除,每月10、20、30号对出的老问题、新问题进行复查;仍未解决的在加倍罚款的基础上另加一倍。

防跑车措施

⒈每天对绞车的主要安全部位(滚筒轴、安全保护、深度指示器、过卷保护、后备保护、连接装置)详细检查一遍,深度指示是否错位失灵,信号照明是否声光齐全,过卷和后备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并把检查情况报电科长,便于安排检修时合理检修。

⒉每天对绞车的紧急制动、工作制动装置、刹车装置(间隙)详细检查一遍,对有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把检查情况报机电科长,以便及时检修,解决安全隐患。

⒊钢丝绳的日常检查,提升钢丝绳由机修工及绞车司机在交接班时对钢丝绳和滚筒上的固定绳作详细检查,把查出的隐患部位、钢丝绳磨损程度报机电科长和调度室。

⒋按规定对人车进行检查和试验,运行中的提升容器挂设保险绳。

⒌加强对副斜井“四保险”、“一坡三挡”的日常检查。跟班安全员、技术员在交接班时对绞车坡的各种保险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排除,并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开车不行人”的制度。

⒍按规定和要求对轨道、井筒设施进行检查与维修,防止掉道擦帮运转。

⒎禁止超载、超速、超宽提升,绞车不得甩掉绞车保护装置和深度指示器运行。

⒏绞车司机开车时集中精力,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防止发生责任事故。

井下防触电措施

⒈供电系统坚持使用“三大保护”,按期进行试验、整定,保证其可靠性。

⒉严格执行停电检修制度,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电缆,按技术操作程序和要求(如工作票)停送电。

⒊对带电设备(带电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接近或接触到带电体。

⒋工作时使用安全工具,佩带合格的安全用具和劳保用品。

⒌坚持使用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用电设备外壳设有接地装置。

⒍电缆悬挂符合规定,电缆接头符合要求,定期对电缆时行检查。

⒎对能够使人触电的带电设备和带电体要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灯。

防止违章具体措施

为加强安全管理,彻底纠正干部、职工素质低,人员流动性大,自律、自控、自保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操作,疏忽大意,盲目作业的陋习,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发生,确保安生生产,特制定防止违章具体措施。

⒈从“管”字着后,全矿干部从矿长到班组到岗位,以老带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管理,人人有担子,个个有责任,干部查岗,工人连网,专管成线,群管成网,从科长到跟班安全员、技术员和采掘队长,人人下达三违指标不,完不成按规定扣罚本人当月工资,对屡教不改者,从严从重处罚。

⒉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使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常在职工中开展“事故安全剖析”活动,深刻揭示违章作业所造成的危害,使之真正达到你违章我制止,你忘记我提醒,你罚款我诛连的联包机制。

⒊开展形式多样的“过关”活动,即批评教育关、警告处罚关、下井义务抓违章关、学习安全知识考试关、三违人员亮相关、坑口会上检查关、家属帮教关、组织三违人员及家属走访受伤职工关,严格按照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直到除出矿的程序。对三违人员实行“三铁”作风(即铁心肠、铁面孔、铁手碗),处理处罚到位。

⒋实行三违人员举报查处制度,对举报三违人员予以重奖。

⒌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要求班组长、安全员、技术员对本单位违章作业,工作马虎、凑合、不在乎的重大危险人,实行重点监护、重点管理、重点帮教,使之真正懂得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一人违章,众人遭殃的真正含义,彻底杜绝“三违”现象。从而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篇:机电管理制度

乌海南收费所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乌海南收费所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提高设备完好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转,根据公司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所内实际情况,特制订机电设备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所机电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坚持做到精心维护、正确使用、科学检修、逐步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利用价值。

第三条:机电设备管理必须健全机电设备、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手册和特种设备的单列分帐和设备固定次产台帐。

第四条:机电维护员必须进行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查出的机电设备隐患要及时通知运营处理。

第五条:新进设备到货后,设备保管员负责核实验收入库,并填写验收报告单入库。防爆、防火、防尘、防潮等设备检查工作“产品合格证”、“防爆防火合格证”、“机电安全标志”。设备保管员负责设备入账、编号和图纸资料的妥善保管;在备品备件核实验收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汇报运营管理科设备主管。

第六条:库存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严禁拆卸配件使用。任何机电设备不得外借使用。

第七条:易耗品,消耗品,易碎品,易损品等在库存期间要有明显标志,注明生产日期,到期日期。

乌海南收费所

202_年3月

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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