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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休息间管理制度
编辑:寂夜思潮 识别码:21-88849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12:22: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环卫休息间管理制度

环卫工人休息间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休息间的规范化管理,以保持清洁、整齐的休息环境和秩序,从而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休息间的环卫工人须遵守本制度,同时有义务保护、爱护公共物品设施,爱惜休息间的生活环境。

1.环卫工人应自觉维护休息间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及时劝阻、制止有损休息间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

2.环卫工人应自觉维护休息间卫生,严禁在休息间内乱贴乱画或钉挂物品;必须保持桌椅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乱扔废弃物。

3.爱护公物,不得将桌椅等公共物品带出休息间挪作他用,环卫保洁工具应摆放整齐,不得乱堆违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4.禁止在休息间人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违者将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休息间内禁止大声喧哗、制造噪音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6.举止文明、衣冠整齐,禁止出现躺在桌上等不雅行为。7.严禁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入内。8.增强消防意识。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9.注意休息室安全,不得使用各种明火器具,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休息间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0.环卫休息时间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休息,其他时间不得使用休息间。

11.非人为原因造成桌椅等公共物品损坏时,休息间管理员应及时环卫总公司,由环卫总公司组织维修。

第二篇:员工休息间管理规定

员工休息室管理规定

员工休息室是为各个专柜导购员休息所安排的场所,为加强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望住各导购员自觉遵守执行。

(一)开放时间

上午10:00——下午22:00(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二)室内卫生

1.室内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写、乱画及污损墙壁等

3.严禁乱放、乱倒行为,不准乱扔杂物,泼脏水。

4.各专柜实行轮流值日制,保持走廊、楼梯的清洁。

(三)安全

1.离开时要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2.严禁在房间私自接线或安装插座。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100元。发生事故,按情节追究住宿人的责任。

3.严禁在休息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吸烟,违者罚款500元。

4.本商场员工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将家属、朋友带到员工休息室休息、居住。非本商场员工,不得随意进出员工休息室。

(四)物品保管

1.休息间内灯泡、换气扇等属于王府井百货所有。如属正常损坏,应及时报修;如有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2.离开休息室要关闭门窗,避免物品丢失。

第三篇:环卫站工人管理制度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彻底解决城镇乡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创造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集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任务

1、按照划分区域,做好管辖区域内的街道清扫和日常保洁工作;

2、按时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中转池;

3、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单位、个体门市、居民住户、的“门前三包”进行监督管理;

4、环卫工人应积极配合环卫所的管理工作,并服从领导安排,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无路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

二、薪酬与考勤制度

1、工资待遇XXX元/月。

2、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一次,春夏季8点之前完成,秋冬季9点之前完成,(如遇大雾等复杂天气,延迟上路时间)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①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1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三、集镇环卫队负责对清洁工进行考勤与考核。附:清扫保洁扣分制度

1、清扫保洁人员必须穿安全标志服上岗,未穿者扣5分。

2、按照规定时间之前完成清扫工作,未完成者扣2分。3保洁人员必须按时上岗,违反者发现一次扣2分,三次以上者翻倍处罚。

4、道路目视范围内无小堆垃圾,发现一处扣1分。

5、路面、隔离带、沟底、树根、上街沿、墙角无废弃砖块、无积水、无灰沙、无果皮、无纸屑、无烟蒂等废物,道路沟眼无堵塞,发现一处扣1分。

6、五不准:不准上岗前酗酒,不准在工作时吸烟,不准在道路和公共场所随意席地而坐,不准将扫帚和铁锹在地上拖着走,不准在作业车外悬挂布袋等杂物,发现一处扣1分。

7、清扫人员在作业后及时收集垃圾堆或漏收,发现一处扣1分。

8、清扫保洁人员严禁将清扫垃圾扫入窨井或者绿化带,严禁在道路或者树田内焚烧树叶和垃圾,发现一次扣2分,依此类推。

9、清扫垃圾必须倒入垃圾箱内,未倒入垃圾箱者发现一次扣5分。

10、保洁人员在作业时间内应巡回保洁,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发现一次扣2分。

11、清扫人员再无隔离带道路清扫时,不得将垃圾从道路一侧清扫至另一侧违反扣2分。

12、果皮箱箱体内外整洁无满溢,无污物,务粘附,无吊挂,违反者发现一项扣1分。

13、果皮箱周围无垃圾堆放,发现一处扣一分。

14、未请假一日不清扫保洁者按旷工处理,扣2天工资。

15、保洁人员上岗一小时后不能及时清理路段垃圾袋者扣5分。

16、不开例会者一次扣5分。

17、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学习的一次扣五分。

18、不参加突击加班者按一天事假处理。(注:每扣一分相当于一元。)

第四篇:环卫绿化管理制度

环卫绿化管理制度

1、住户应将生活垃圾于每天八点前用垃圾袋装好放到垃圾筒内.2、住户应保持室内外卫生,严禁随地大小便、吐痰、乱仍果皮、纸屑和杂物.不得向室外泼水、乱丢杂物,阳台不得放超重物品.3、住户不得在小区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晾晒衣物、堆放杂物.严禁利用住宅、阳台、道路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4、住户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小动物.5、住户自觉爱护小区的道路、路灯、宣传栏、围墙等公用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6、要爱护公用绿地、花草树木,严禁砍伐、迁移、损坏花草树木,不准践踏草坪,严禁在绿地上破污水、油污等.不准在树木上拉铁丝、绳等晾晒衣物.7、院内消防栓、水龙头,系消防、浇灌花草所专用,住户不得用来洗车等他用.8、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节日、婚庆需要燃放烟花爆竹时要按照公司要求燃放.9、小区物业负责公用设施与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保洁、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10、住户负责所住楼道公共部分,储藏室的卫生清扫,实行单月东户、双月西户的原则

请住户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共同保持小区环境卫生和保护小区内的绿化带.

第五篇: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九、驾驶员日常检查保养车辆规定(一)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2.检查照明信号、喇叭和雨刮器的工作情况。3.检查制动装置的工作情况。4.检查转运装置的连接和工作情况。5.检查轮胎气压。6.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7.检查其它情况。

(二)途中检查

1.在行驶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2.在不同转速下检查发动机和各仪表的工作情况。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与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坎渗透现象。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紧定情况。5.检查转运轴,紧定情况。

6.检查轮胎螺帽的紧定情况和轮胎的状态。7.检查其它情况。

(三)车辆作业完毕后保养 1.清洁车辆。

2.检查风扇皮带和空调压缩机皮带的紧度,必要时调整。3.检查轮胎气压,必要时充气。

4.清洁蓄电池外部,并检查极柱的连接和蓄电池的安装固定情况。5.排除故障。

6.加添燃油、机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7.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十、车辆维修规定

(一)一般常见故障,由司机、车队队长、环卫科科长想办法解决,需要费用的维修必须按程序报批,实行先批后修,驾驶员本人不得擅自 作主维修或故意做出车辆故障。

(二)对车辆所更换的部件,价格如实上报,待批后方能更换,旧件随车带回验证。

(三)车辆维修和保养必须在指定的技术好、服务好、价格合理的汽车维修厂进行,要确保一次性维修质量合格,避免同一故障多次进行维修。

(四)行车途中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尽力排除、减轻损坏,确实无法排除时,在保障行车安全的前提下返回车队维修;如确实需要在故障地点维修,应通过电话汇报、审批后就地维修。

(五)逾龄且车况差、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应及时报废,确保行车安全。

十一、车辆加油规定

(一)驾驶员如实填写《出车记录表》,车辆需要加油时,及时报告车队队长,并如实填写《车辆加油登记表》,车队队长和驾驶员同时签字。

(二)车辆下一次加油时,车队队长必须核实加油情况是否与出车里程相符。

(四)每月1—10日前,车队队长负责核实前一个月车辆加油量与原始登记和石油公司明细单是否相符,附上发票并报环卫科科长审核,局长审批后,交财务报销。

十二、车辆保险管理

车辆保险采用统一投保方式,根据保险周期,统一选择一家保险公司,统一签订所有车辆保险合同。

十三、车队岗位职责

(一)队长职责

1.协助环卫科科长组织做好车队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新车入户、年审、报废等工作,按权限实施日常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转。2.负责抓好全体司机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

3.负责对车队车辆及驾驶员的出车作业情况进行督查工作。4.统计好车辆每月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和作业量、出车里程、油耗等,为局领导决策出谋献计。

5.负责处理突发事故,根据需要填写事故报告。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领导调配。

(2)实行定车、定员、定路线、定范围,分清责任,各司其责,主动配合完成任务。

(3)认真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装车作业完成后,负责督促装车工盖好网,避免垃圾清运过程中二次污染,做到车走地净。

(5)所有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地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偷工减料、半车运送或半路自行卸车。

(6)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7)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打电话和闲谈,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8)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辆转交(借)给他人驾驶。

(9)驾驶员按要求出车,没有特殊情况途中不得任意改变去向,确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改变去向,则向领导或车队队长报告申请。

(10)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经常检修、保养、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完好,随时可以出动。

(11)司机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违章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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