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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1-88811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00:46: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转发《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_]95号)的通知

各营业部:

为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中证协于202_年7月18日发布《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中证协[202_]95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_年8月1日起,在全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反洗钱宣传活动。现要求各营业部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在营业场所做好如下工作:

一、悬挂、张贴反洗钱宣传横幅和海报(为期3个月)。

二、“摆放”或“发放”反洗钱宣传折页。

三、营业现场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咨询台,解答投资者有关反洗钱问题(为期1个月)。

四、营业部负责通过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向资金量大的客户(不低于客户量10%的客户)发送反洗钱宣传信息。

五、宣传折页、宣称海报,由所在地协会提供。横幅上宣传口号和短信内容可从发放的海报或折页中摘取,也可以直接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下载电子版。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中证协[202_]95号)经纪业务总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证协发[202_]95号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各地方证券业协会:

为宣传普及反洗钱知识,推动行业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决定于202_年8月1日起,在全行业集中开展一次反洗钱宣传活动。

为办好本次宣传活动,在前期准备阶段,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编印了面向从业人员的《证券、基金从业人员反洗钱工作手册》、面向投资者的宣传折页和海报等宣传资料(折页和海报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组织编写)。这些宣传资料将于近期通过邮局发送到各证券公司总部、基金公司总部、各地方证券业协会,证券营业部所需宣传资料将由地方证券业协会负责发放(发放参考标准见附件)。

本次宣传活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悬挂、张贴宣传横幅和海报

自8月1日起,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营业网点(以下简称各营业网点)悬挂、张贴反洗钱宣传横幅和海报,为期三个月。横幅上的宣传口号可从海报或折页中摘取。

二、发放宣传折页

各营业网点在营业场所向投资者发放宣传折页,或将折页放在咨询台、柜台供投资者自行领取。

三、在营业场所设立咨询台或通过网络接受咨询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反洗钱工作的详细内容,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应自8月1日起在各营业网点设立专门的咨询台或通过网站接受咨询,解答投资者有关反洗钱工作的问题,为期一个月。

四、发送短信或电子邮件

各营业网点在8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挑选资金量大的客户(数量不低于客户量的10%),向其发送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宣传反洗钱工作。

五、网上宣传

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自8月1日起应将宣传折页和海报的电子版上传到公司网站的醒目位置,为期一个月。折页和海报的电子版请到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http://www.teniu.cc)下载。

请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认真落实好本次宣传活动,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做好宣传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必要时,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请各地方证券业协会将本通知内容和宣传资料及时转达、发放到本地区各证券营业部。

附件:地方证券业协会反洗钱宣传资料发放参考标准

联系人:武裕恒 电话:010-66575835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地方证券业协会

反洗钱宣传资料发放参考标准

一、反洗钱工作手册 每家证券营业部4本; 地方协会、证监局各5本。

二、宣传折页

每家证券营业部96份。

三、宣传海报

每家证券营业部2套(每套2张)。

第二篇:关于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月活动的活动通知

聊城市技师学院(聊城高级工程职业学校)关于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系、北方汽车学院: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反邪教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安排如下:

一、全院上下高度重视,加强反邪教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利用各种平台和方式开展反邪教宣传,提升师生识邪教、拒邪教、反邪教的意识能力。各系、各班要加强正面引导,制定远离邪教、拒绝邪教、反对邪教的管理规定,并把反邪教列入系部、班级工作计划,与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遵守校规校纪教育结合起来。

二、从即日起,逐生进行摸底排查,坚决杜绝邪教隐患,绝不让任何邪教在校园内滋生蔓延。要实行层层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人员建档立卡实行专人管理。

三、要全面深入结合本系实际和学生年龄、心智特点,开展反邪教专题研究。

四、活动主题:“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

五、时间:202_年10月22日--11月22日”。六:内容安排:

1、国旗下讲话:以在全院倡导“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开展升旗活动(由城市建设系承办); 2、10月22日下午4:30,学院组织“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系组织学生在“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条幅上签名;各班组织签名活动;在学院显著位置悬挂反邪教宣传标语;

3、发放“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宣传月活动资料并组织学习(保卫处);

4、组织以“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各系团总支);

5、结合“七五”普法,10月25日下午召开以“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班主任培训会议;

6、各班制作以“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手抄报,11月上旬各系评选出优秀作品在本系集中展出;学院评选出优秀作品集中展出并奖励;

7、各系组织学生集中收看反邪教宣传片;组织全体学生分批次观看反邪教宣传图片(在明德楼大厅);

8、邀请聊城市检察院检察官来学院作“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校园反邪教专题讲座(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9、活动月期间各班召开“抵制邪教侵蚀,共建和谐社会”校园反邪教主题班会;

10、广播室每天播出10分钟校园反邪教内容;

11、学生工作处在宣传栏建立反邪教专栏。

团委、学生工作处

202_年10月12日

第三篇:关于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关于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深入发展,根据市交通运输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在全局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的奋斗目标,宣传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宣传我局在综合治理和“平安公路”建设中所取得的重要成就,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公路”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平安公路”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创新社会管理体系,提前八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两个《决定》颁布2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有: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若干意见》、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关于建设“平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争创全国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深化平安**建设的意见》(*发„202_‟**号)等重要文件精神。

(二)宣传各单位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情况。

(三)宣传各单位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和市综治委《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完善调解工作体系,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做法和经验。

(四)宣传近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线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事迹。主要是:全局上下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公路”建设工作情况;开展“平安公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公路系统干部职工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职工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是向干部职工、公路沿线单位、居民、车主广泛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路政管理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涉路法律法规,积极宣传、等涉路法律法规。二是向干部职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处罚法》、《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迅速行动。各单位要把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新形势下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活动开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投入,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营造氛围,丰富载体。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宣传效果。利用LED显示屏、宣传栏、网站、论坛等形式,面

向职工、面向社会,采取各种行之有效、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对综治工作特别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知晓率。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局综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将纳入综治维稳工作考核结果。各单位分别于4月10日前和5月28日前将集中宣传活动计划和总结报局综治办,并注意报送活动宣传信息。

第四篇:切实开展反洗钱集中宣传月活动

支行切实开展反洗钱集中宣传月活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反洗钱法>颁布五周年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银办发„202_‟181号)及重庆银行总行的具体要求,支行切实开展了反洗钱的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支行专门成立了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行长助理为副组长,营业部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反洗钱领导小组,由反洗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反洗钱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有序开展活动

一是扩大宣传的广度,在宣传月期间,支行营业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洗钱的宣传标语,提高公众的认知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二是增强宣传的深度,支行设立了专门的反洗钱宣传展台,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折页约202_份,并耐心进行口头讲解,使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更透彻,理解更深入,讲解受众达100多人次。三是提高公众对反洗钱的理解度,支行各柜台员工在办理业务时,结合客户的业务,见缝插针地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反洗钱知识更通俗易懂,更深入人心。

通过此次反洗钱的宣传,使受众群体对反洗钱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进一步履行了反洗钱的法定义务,也为“平安 银行”注入了新的内容。

支行营业厅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

支行员工在宣传台向群众讲解反洗钱知识

第五篇:关于转发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院(系)、研究生处:

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根据《关于在全国高校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_】81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我校“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活动内容

(一)征文主题:“助学·筑梦·铸人”(二)

征文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三)

征文截止时间:202_年10月30日。(四)

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对象:全校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 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2.征文题材:题材为记叙文,题目不限,要求文风平实,短小精悍,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字数不超过202_字。

3.征文格式:页边距为普通,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字符间距:标准;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4.投稿流程:征文来稿以各班为单位,统一打包上传学院班长群(咱们都是化工人)。

二、征文活动要求

各班要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及时将通知转发各年级班级,并精心组织实施。要加强宣传,要求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参与此次征文活动。

三、征文表彰

本次征文活动设优秀征文奖和优秀组织奖:

1.本次征文由学校征文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定优秀征文奖,获奖比例占参评人数10%,择期召开表彰奖励大会,给获奖的学生发放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本次征文设优秀组织奖6名,为奖单位将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推优工作

学校将在获奖学生中推荐若干名参评全国资助管理中心组织的全国性的评审。

北方民族大学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关于转发《关于在全行业集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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