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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类型、原因及预防建议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1-88810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00:41:3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类型、原因及预防建议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类型、原因及预防建议

网络的迅速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但是,也会带来诱惑和罪恶。近几年来,青少年网络犯罪现象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据相关调查,青少年网络犯罪比例越来越高,而且出现了犯罪形式多样化、年龄低龄化、团体化、恶性化等令人不安的趋势,如盗窃、故意伤害、抢劫、杀人及网上恐吓等案件。网络在诱使未成年人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已经不同于以往的普通犯罪,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类型

1.以网络为中介共同犯罪。青少年个体力量、智力、胆量等相对比较弱,要凭借个人能力实施犯罪,成功的可能性不大,所以结伙犯罪是青少年犯罪的显著特点。一般为单个犯罪分子产生犯罪想法,事先通过网络寻找合作对象,在网络上预谋、分工,改变了以往犯罪团伙多为熟人,聚集起来商讨犯罪的模式。这种方式更隐蔽,也更容易发展犯罪力量。

2.为上网实施侵犯财产犯罪。大部分青少年为没有经济收入的在校学生,平时零花钱有限,而在网吧上网、聊天、打游戏等等需要大量金钱支持,当家庭不能满足消费需要时,有些青少年铤而走险,不惜采用犯罪手段获取钱财,以满足上网之乐。这些学生平时不爱学习,经常旷课、打架斗殴,往往涉嫌盗窃、抢劫、诈骗、敲诈勒索等财产犯罪。

3.利用网络实施侵害公共信息安全性质的犯罪。一些不法青年,常以黑客身份擅自侵入公共信息系统或侵入国家政治经济及军事等要害部门,盗窃国家机密、商业秘密。

4.受网络游戏影响实施暴力犯罪。许多网络游戏都是暴力游戏,玩家通过不断打打杀杀获得武器和积分,长时间处于内乡虚拟暴力世界,青少年就容易将虚拟世界中的暴力游戏转移到现实生活中,在现实中体验暴力游戏的快感,实施持刀抢劫、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

5.制造网络病毒,危害社会。青少年制造病毒和传播病毒的动机各有不同,有的是为了一时兴奋、有的是为了打赌、有的是被人利用,但不管其动机如何,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都很严重。

6.利用网络销赃。网络信息量大且畅通,速度快,销售犯罪所得无须中介,即使交易不成也互不相识,不会有后顾之忧。一些爱好网络的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联系陌生买家,处理赃物。网络扩宽了赃物的处理途径,也使得利用网络的犯罪更隐蔽。

二、青少年因网络犯罪的原因

1.自身因素。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生长的关键时期,世界观和人生观正在逐渐形成,思想认识上渐趋成熟,好奇心强,喜欢模仿,追求时尚,涉世不深,易被网络巨大的超现实所吸引,而且青少年易冲动,缺乏理智,自我约束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处于网络这样一种嘈杂纷乱的场所或受到不良因素的诱惑,极易沉迷于暴力、色情,盲目冲动、不计后果,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因素。家庭环境,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而家庭教育的缺失更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犯罪的危机。据调查,因网络犯罪的青少年中,60%生活在单亲家庭或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合的家庭,20%的父母长期地外打工,跟随祖父母生活,另外20%虽然生活在健全家庭中,但父母忙于工作,或文化水平低,平时与孩子极少沟通。这些未成年人由于缺少父母关爱、家庭温暖,往往性格比较孤僻、自卑,不愿回家,而网络恰好填补了未成年人内心的空虚,可以让他们在虚拟世界中发泄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导致许多未成年人长期上网,甚至吃住在网吧,早已忘记了现实世界中的一切。

3.学校因素。一方面,应试教育导致社会将高分数、升学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学生素质的唯一标准,学校和老师把后进生、双差生视为“害群之马”,言语中时常流露出对他们的嫌弃、歧视,导致这些未成年人在学校得不到老师和同学的尊重,便到网络中寻找自己的价值,以获得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的成功和满足。另一方面,学校只重文化教育,缺乏网络安全教育及法制教育,也没有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上网条件,使得一些学生以旷课、逃学等方式到黑网吧中上网,陷入虚拟世界难以自拔。

4.社会因素。一方面,网吧管理不到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但现实中很多网吧不但违反规定允许未成年人入内,并24小时营业,甚至为未成年人提供吃住等便利条件,使未成年人有条件长时间沉迷网络,脱离家庭监管。另一方面,网络监管存在漏洞,许多色情电影、暴力游戏、非法论坛屡见不鲜,这些暴力、色情信息能够被未成年人轻易获取,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

5.网络因素。现有网站有很多信息是未成年人不宜看到的,特别是一些黄色、暴力、赌博等网站会通过多种链接方式突然出现在屏幕上,图片醒目,具有挑逗性。自制力不足、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容易点击进入。网络游戏多为暴力游戏,充满殴打厮杀等场景,不断挑战玩家,使得未成年人容易沉溺在虚拟世界中。长时间玩网络游戏还会导致他们精神萎靡,性格偏激,过度依赖网络。

三、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措施

1.加强道德教育。青少年的教育不是从他们满14岁时才开始的,父母要从娃娃抓起,将孩子引导到与人为善, 积极向上的道路上,帮他们尽可能早地建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态度。

另一方面学校要发挥主渠道的作用,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将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采取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进行教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妇联组织和中小学校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和引导家长正确开展家庭教育。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要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特别要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中小学生教育体系和社区综合评价体系。

2.重视家庭教育。因为家长与孩子接触最多,最了解孩子的性格以及生理、心理的变化,所以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家长要尽到监护责任,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给孩子应有的家庭关爱和教育,及时发现孩子的不良行为及心理倾向,防止孩子因心理空虚或缺少关爱而沉迷于网络。其次,家长要与孩子共同去学习、了解网络社会,能够与孩子就网络话题进行交流,引导孩子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再次,面对孩子不良的网络行为,家长不能一味责备、限制或禁止,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进行疏导和指引,一起面对网络中的问题,培养孩子良好的分辨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防止孩子因沉迷网络而走上犯罪道路。

3.抓好学校教育。学校是培养未成年人道德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素质的最重要的主体和场所。为预防未成年人网络犯罪,首先,学校应当开设网络安全防范教育课,使学生了解网络犯罪的样态和危害性,从正面引导未成年人对网络的兴趣,鼓励和指导未成年人对互联网的合理、正确使用。其次,学校应当开设心理教育课,疏导和缓解未成年人不正常的网络心理和情绪,为未成年人之间及未成年人与家长之间现实交流创造良好的环境,培养未成年人对老师、家长的信任感,遇到问题时能够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分辨、控制能力,主动寻找正常、有效的解决方式和途径,而不致沉迷于虚拟世界中。再次,学校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使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远离网络犯罪。

4.净化网络环境。网络越安全网络犯罪就越少,反之,网络越不安全网络犯罪就越多。据CERT统计,80%以上的安全问题出自管理上的漏洞,这成为网络安全的最大威胁,而解决内部的安全问题只能靠管理的不断完善。所以,网络安全必须与管理、法律等联系在一起,网络安全需要法律来规范。当前,网络安全最薄弱的环节是人,最可靠的保证也是人。如果人们在网上不那么“轻举妄动”,都具有较强的自我防护意识,热衷网上交友的同时也要慎重选择,有分有别,不过分轻信他人,那么这些违法者也就少了一片犯罪的土壤。此外,还应使用社会和技术手段,如在社会范围内推广上网实名制规定,或大规模在网吧安装计算机监控系统,以维护网络安全,最大限度地遏制网络犯罪行为。

5.加快网络立法。目前我国关于网络管理的立法存在立法混乱、效力层次低、可操作性差、处罚力度轻等问题。如属于法律层次上的网络立法目前只有一件,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而且其调整范围十分狭窄;立法对网络活动责任者的责任形式规定不尽完善导致责任追究无法可依等等。所以笔者认为应加强网络管理立法,尽快制定一部全面的网络管理立法,从法律层面为减少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树立屏障。同时针对网络的专业性、数字性、大容量性,网络经营者应成立自律组织,制定行业自制规范,形成行业自律机制,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对不适合未成年人访问的网站设置警告标志。

(编辑/李舶)

第二篇:青少年犯罪原因及其预防

江苏警官学院助学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论文

论青少年犯罪成因及预防对策

张荣光

[摘要]青少年犯罪在当今世界各国都表现的极为突出,对各国的社会秩序都构成了很大威胁。在当今中国,由于社会转型过程中文化多元化所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使得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低龄、团伙、暴力、智能化的趋势,日益加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呈现出犯罪形势多样化,犯罪手段多样化等特点,这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在广大的西部地区,由于辍学率比较高,青少年受教育的程度偏低使形势更加严峻,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分析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刻不容缓;不仅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而且对于致力于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我国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多样化教育感化 法制教育共同犯罪 文化因素

一、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谈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必须从其特点作为切入口,通过对青少年犯罪特点的分析,进而分析得出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如若不然我们的研究只是一纸空文,所以,首先必须准确了解青少年的犯罪特点。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呈现出的特点:

(一)犯罪群体低龄化

据调查,我国青少年初次犯罪的年龄已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的18-25周岁,逐步向14-16周岁年龄段发展。①一些青少年刚满14周岁就犯罪入狱,甚至有的实施犯罪行为时尚未年满14周岁。笔者在工作中曾于1998年参与办理一起青少年犯罪案件,该案5名犯罪嫌疑人中年龄最大的17岁,年龄最小的也仅有13岁。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一是侵财类罪虽仍占大多数,但是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实施侵财的抢劫、敲诈勒索等犯罪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二是杀人、故意伤害、强奸、贩毒、寻衅滋事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扰乱社会治安的犯罪逐年上升。

(三)犯罪主体复杂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校学生和外来人口中的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上升。我们常常可以从各种媒体获悉一些在校生杀人、强奸、贩毒等令人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例如在202_年发生在云南大学震惊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

(四)犯罪方式智能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已经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而且出现部分采用现代化的一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犯罪的案件。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由于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专业技术要求,当前计算机领域违法犯罪的主体以受过现代教育的青少年占绝大多数。

(五)犯罪形式团伙化

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完全成熟,受生理、心理、智力、阅历等因素的影响,单靠个人往

往难以完成复杂的犯罪过程。因此,青少年作案时相互依附,借势壮胆,结成团伙进行作案

并带有一定的组织形式。这些人往往靠所谓的哥们义气和江湖义气,相互纠集,一拍即合,一哄而起,共同作案,形成一个较固定的团伙组织。

二、当前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

(一)个人原因

贪图享受、不思进取、不劳而获的不良动机是青少年产生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青

少年由于过早地走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特别是受到社会上奉行的极端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思想严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活,但由于这些青少年多数无固定职业,无经济收入,当他们

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住金钱的诱惑,私欲不断膨胀,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

劫,甚至是绑架、杀人等犯罪。

(二)家庭原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最基本的社会群体,他为人们提供了最基本的社会生活环境和最

起码的社会化条件。美国社会学家布利兹谈曾经比较详细的列举了家庭的多种作用:“所有的家庭组织,无论大小,是成员教育私人生活的稳定的中心。家庭成员常常聚会,这是成员

所不及的。个体最为关心的福利与财富的分配、信息的交流,只有在家庭中才有可能。”②

家庭是一个历史范畴,家庭功能也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变化。我国以20世纪70年代末

80年代初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为标志,开始进入由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新时期。进入

转型时期以来,家庭的功能开始发生变化并在对预防和减少青年违法犯罪的方面逐步失调。

1、“严管”型家庭:有的父母发现孩子犯了错误或劣迹,不是说服教育,而是墨守“棍

棒底下出孝子”的信条,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分青红皂白对孩子打骂、惩罚,甚至赶出

家门。这样的教育,往往造成孩子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绪对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使孩

子在心理上与父母为敌。有的青少年在教唆犯的引诱、威胁下,堕落成罪犯。

2、过分溺爱、放纵型家庭:由于当前的青少年在家中多为独生子女,家长过分溺爱孩子,父母在物质生活上不断满足孩子的要求,甚至是袒护孩子,给孩子造成娇生惯养,唯我独尊的思想,在这种环境成长的青少年任性、骄傲,以自我为中心,利已思想严重,一旦生活发

生波折,就会显得非常脆弱、焦躁,或自暴自弃,或采取极端的手段,对抗社会。

3、父母行为不良型家庭:有的父母失业待岗在家,整天不思进取,沉醉在麻将桌上,对

子女的学业不闻不问。还有的父母有赌博、酗酒、盗窃、卖淫嫖娼等不良恶习。这些家长的不良行为,给子女以错误的引导作用,并刺激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

育了违法犯罪的种子。

(三)学校原因

学校思想教育工作薄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应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但一些学校视教学质量、升学

率为“生命线”,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教育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只抓教学

质量,忽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对一些学习较好的学生,不惜一切代价重点培养,对一些在校表现不好,成绩较差的学生,则弃之不顾,甚至将他们推向社会,在学生中造成明显反差,造成一些学生的自尊心受到伤害,使学生心理产生偏差,甚至是破罐破摔,走上

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就业原因

初中毕业升学率和社会就业率偏低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学业

成绩差,一些老师给予的不是关心,而是挖苦,这种潜在的环境使他们成为学生群体中孤独的竞技者。由于升学考试金榜无名,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过早地走进了社会的熔炉。这部分

人由于年龄小、文化程度低、没有正当职业和生活来源,流入社会后能够受到的法制、面对

社会中纷繁复杂的事物和当代变幻莫测的世界,他们的内心彷徨失措。此时,理想失落的痛

苦、生命追求的挫折,使他们觉得生命意义面对困惑、自我价值受到压制,形成异常的心理

和人格障碍及性格缺陷,这种心理状态和外界的不良环境以及少数别有用心者的“关心”和

“温暖”铺就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策略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多种因素形成的综合病症,是一项社会工程,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必须由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来完成,预防青少年犯罪应当采取教育、保护、预防性的措

施和打、防、管、教多种手段综合治理,才能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一)积极开展以教育感化为主的帮教措施。

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以及各级政府部门都要依靠基层组织,发动群众对本部门、本辖区内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情况、劣迹青少年的人数和青少年犯罪团伙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了解全面情况,然后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做到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青

少年违法犯罪情况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基层组织要以乡镇为单位,由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等单位成员组成帮教小组对摸排出的重点人员、重点对象进行帮教,对辖区

内每一个“两劳”释放或有轻微违法劣迹的青少年进行帮教,帮教工作中积极地向被帮教人

员开展法制教育,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洗刷他们心灵的污垢,治疗他们心灵的创伤,使他们心灵复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成为合乎社会主义事业需要的公民。帮教小组发给每一个被帮教人员统一的帮教手册,由被帮教人员保存,帮教小组每月组织对被帮教人员进行回访,并对被帮教人员现实表现作出鉴定适时调整帮教力量和帮教措施,增强帮教工作的实效性。

(二)强化家庭对子女的教育观念。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重视家庭的中心作用。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父母的处世态度、兴趣爱好、生活习惯及性格特征,都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对象,父母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子女产生潜移默化的作用。首先,家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仅可以增强教育的可信性和感染性,而且还能像面镜子促使子女经常对照自己、检查自己,矫正自己的不良言行;其次,营造和谐的家庭气氛对孩子影响虽然不像父母言传身教那样直接有力,但它潜移默化的渗透性给青少年品德发展带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再次,家庭的管理与约束对子女的行为和子女对外界事物的认知能力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精力旺盛的青少年乐于结交朋友,同伴之间的行为模仿和情绪感染很容易使青少年染上不良习气。父母要与正确对待子女所具有的时代心理特征及合理要求,关心他们的成长。对子女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尊重理解,当发现子女产生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甚至严肃的批评,帮助其及时改正;子女的优点和成绩要给予肯定,要激励他们不断前进,更要尊重他们的兴趣、人格和独立性,注意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加强心理卫生教育。

(三)加强对青少年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的教育。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体往往缺乏正确地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法制观念,因此,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和法制观念教育,对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学校要把好法制教育的“三关”。即学生入学后的法制教育关,常规的法制教育关和毕业前的法制教育关,及时掌握学生入学后、在校期间和毕业前夕学生的思想动态,对一些“问题少年”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帮教,避免将一些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学生推向社会。要将法制教育贯穿在整个学校教学的全过程,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每一所学校每周开设法制教育课的教学计划,法制教育课可以采取聘请校外辅导员讲课、开设法制讲座、组织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教育主管部门要将每一个学校的法制教学内容完成情况列入对该校考评内容并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列入学生毕业考试的科目中去。

(四)净化社会环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颁布,为全社会进行道德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廉政建设,端正社会风气,这也必将有助于从根本上遏制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不良社会因素,使社会环境得到净化,为青少年健

4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同时,公安、司法、海关、文化等部门要联手行动,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制品的行为,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精神丰富的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堵塞可能对青少年产生毒害的文化传播渠道。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对网吧、发廊、歌舞厅、迪厅、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充斥其中的涉及毒品、淫秽、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防止其给青少年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危害。

(五)扩大青少年的升学渠道和就业机会。

现在,每年大量因无法继续升学流入社会的初中毕业生,由于年龄、文化程度等原因,在社会上往往无法立足,稍有不慎就容易被社会上一些不良人员引入违法犯罪的歧途。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青少年的违法犯罪问题,必须从扩大学校的升学率着手,努力普及高中教育,增加青少年的就学机会,不断提高青少年自身的文化素质和法制意识,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比例。积极引导因升学而分流的青少年报考职业技术学校及民办学校,培养青少年掌握一技之长,增加青少年的就业机会,以减轻社会压力。此外,政府宣传部门和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优秀青少年艰苦创业的成功事例,鼓励广大青少年走自食其力,勤劳致富之路,用自己的智慧,用自己的双手,寻找一条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

总之,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将会继续存在,打击青少年犯罪任重而道远。打击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既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价值观之间的对抗,是主流文化与不良文化的对抗。打击青少年犯罪,不仅要从加强打击力度上入手,还应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关注、司法保护等方面入手,同时从产生青少年犯罪的文化因素入手,因势利导,预防和打击并重,只有这样,青少年犯罪才会真正得到控制。

综上所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社会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工程。它关系到整个社会的治安以及国家的未来,它不仅符合青少年本身的利益,而且也符合国家和民族的利益。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现象的发生,才能使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畅通无阻。

[参考文献]

1、江泽民。202_年初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政治与法律》,200

1年。第六页。

2、马结、怀义。《中国青少年犯罪学概论》.燕山出版社,1986年版。第十五页。

3、杨燮蛟。《跨世纪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心态的分析》.载《青少年犯罪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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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罗大华。《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_年版。第二十一页。

第三篇:浅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论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施陆海

【摘要】青少年网络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网络的出现和普及,使得青少年网络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中一种新的犯罪形态。它伴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手段的普及在青少年群体中迅速蔓延,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新时期社会的安定,而且严重影响了青少年正常的社会化过程。本文从主观心理、网络安全、家庭和学校教育环境以及司法完善方面归分析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并且提出通过家庭学校教育的功能,加强青少年的网络文化道德、法制教育,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途径加强对青少年的保护,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

【关键词】青少年网络犯罪教育

【内容】

网络以其虚拟性、互动性、数字化、全球化等特点影响着全世界六十亿人的社会生活,我们不得不承认从来没有哪一种事物能够像网络一样在短时间内如此猛烈的冲击我们的生活。网络的出现和发展,使人们在享受种种便利和愉悦的同时,对青少年的生活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极大地拓宽了青少年的求知途径,培养青少年的创新思维,扩大他们的交往面,另一方面也给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从公安部门近期公开报道的资料来看,我国网络犯罪的数量逐年上升,年龄界限呈下降趋势。目前在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中,有近80%的人是因网络受到诱惑而导致犯罪的,青少年网络犯罪正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网络犯罪,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以下是本人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原因以及预防对策的一点拙见。

一、青少年网络犯罪的成因

(一)青少年自身的主观因素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内因

青少年还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时期,其生理和心理还都不成熟,他们具有强烈的自我实现和表现欲,有很强的逆反心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青少年进入青春期后,生理上的成人感与心理上的不成熟驱使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希望与成年人站在同一高度看世界,互联网的平等性为青少年创造出自我实现的新空间。有的青少年苦心钻研网络技术,就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他们甚至用网络犯罪手段来挑战权威,使他人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和价值,并以此作为炫耀的资本,从而在心理上得到被承认的满足。在青少年网络犯罪中,多数不是出于商业动机或政治目的,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也不一定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如青春期的少年,渴望有独立的思维和见解,因而经常坚持自己的观点,盲目地持抵制和排斥,容易出现认识上的片面、偏激和极端化,这个时期他们想极力摆脱各个方面的束缚,特别反感各种规章制度,在网络中越不允许一般网民进入的区域,他们就越想进入,即使是国家机关、金融部门的网络系统也不例外,从而导致网络失范行为和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不良的网络环境对青少年的诱惑是导致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外因

互联网这条信息高速公路以“无主管、无国界、无警察”而著称,随着西方文化通过网络的传播,其价值理念正潜移默化地对中国网民,尤其影响着正处在成长发育期青少年的价值观和社会观。一些道德败坏的人利用互联网的隐蔽性大肆散布封建迷信、色情、暴力、反动言论等不健康信息,在面对网络文化的严峻考验时,少数控制力不强的青少年很有可能因价值观的错误而埋下犯罪的种子。网络的虚拟性还造成青少年情感的迷失和社会化的不足,难以将自己溶入到社会之中,成为一个健康的社会成员。网络安全技术落后和管理技术的漏洞,网络信息的易攻击性,电子技术的脆弱性、环境依赖性、易受干扰性等弱点,为青少年攻击网络提供了具有吸引力的犯罪目标。

(三)家庭和学校的环境也影响着青少年网络犯罪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预防青少年犯罪,家庭本应该起到重要作用。然而,残缺家庭、问题家庭、双下岗家庭的出现,使家庭的功能受到削弱。青少年得不到家庭温暖,只能在网络中寻求虚拟的幸福与快乐,容易导致一部分青少年对伦理道德和整个社会规范的怀疑,甚至漠视,很可能误入网络违法犯罪的歧途。加之许多家长自己没有学习计算机网络的兴趣,或根本不懂网络知识,也就无法教育和引导青少年正确利用计算机知识,青少年使用网络是在一种家庭监督缺失的情况下进行的,其自由发展的结果可想而知。另外,学校的教育和引导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青少年网络犯罪数量的增加。学校应试教育过于重视学生的成绩而不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忽视法制教育,淡化培养学生的道德意识。现阶段学校的法治教育与网络时代对学校法治教育的新要求之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一是缺乏既精通业务又懂网络技术的法治教育工作者,以致不能及时帮助青少年认识网络,使其摒弃不文明不健康的网上活动,及时中止网络犯罪活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忽视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工作。很多学校本来就不重视德育和法治教育,更别说涉及网络礼仪、网络伦理和网络法律法规的法治教育,学校教育本身的预测、引导、评价职能等难以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司法制度不完善使青少年网络犯罪缺乏有效制约

首先,我国目前专门针对计算机不良信息传播的立法还不完善,法规的操作性不强。其次,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适用于青少年犯罪的《少年刑法》、《少年刑事诉讼法》等立法。第三,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专项立法。青少年网络犯罪基本上是被作为网络犯罪来加以防范的,并没有考虑到这类犯罪主体在年龄、生理及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在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防范方面,我国的立法还没有形成一个严密体系,无法发挥整体防范优势。最后,我国的网络警察队伍建立时间不长,对网络犯罪打击力度不够,无疑也助长了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迅速增长。

二、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对策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环境是每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使命。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预防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在提高青少年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的同时,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和网络环境,使青少年在网络时代健康地成长,并充分地利用和享受网络。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对策,以期能够有效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

(一)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青少年正处在人生的生长发育期,其心理还不成熟,然而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影响着其一生的发展道路,是人生很重要的一面。因此,应该注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全社会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使青少年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社会观,使之热爱生活,明确自己的奋斗目标。老师、家长也应多与青少年沟通、谈心。国家社会以及教育机构设立心理咨询机关,注意发现青少年心理健康异常的苗头,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使青少年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减少和避免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动机。

(二)重视网络文化建设

一是加快网络立法,依托法律手段建设网络文化。网络社会需要法律,通过加快网络立法,运用法律的手段防止不良的网络信息对青少年群体的毒害,净化网络文化,用法律手段为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这对于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是提高网络公民社会责任的意识。在网络中,网络公民通过文字和符号,通过人——机的交流方式进行网络活动,传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感逐渐被网络所取代。网络的匿名性和虚拟性更是淡化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淡化了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只有社会成员具备了社会责任感,他们的行为才能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网络社会下,作为网络社会主力军的网络公民更应当提高网络社会责任意识,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三)改变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模式

父母是青少年的第一任老师,而家庭更被人们喻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港湾。家庭教育环境的优劣、家庭教育方式的正确与否都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学校是培育良才的基地,家庭和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两大环境,可以说两者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父母应为青少年营造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通过家庭的温暖教育使青少年对家庭有一种归属感,而且通过家庭的爱心教育,让青少年更注重现实社会中亲情维系的重要性;实行家庭成员的“榜样教育”,规范青少年的行为方式,家长应当注意自己言行,可以有目的的引导青少年进入健康的网站、通过与青少年进行探讨上网的技巧和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青少年存在的不良网络习惯;家长应当注重网络环境下的青少年感化教育,通过现实生活中真实的案例教导青少年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性。这样自小树立良好心理素养,从心理上杜绝青少年的网络犯罪的动机。

学校应改进教育环境和教育方式。学校应该改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注重智力教育与心理教育的共同发展;加强网络建设,实现学校网络教育系统的有效监管,采用网络技术手段对那些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网站进行屏蔽,从技术上避免青少年上网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站;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高尚的道德,从思想上预防青少年的不良网络思想。

(四)完善青少年司法制度

加强计算机网络犯罪方面的立法,特别是加强专门适用于青少年犯罪的《少年刑法》、《少年刑事诉讼法》等立法。这样能够根据这类犯罪主体的年龄、生理以及心理等方面的特殊性,更好的预防和减少这类主体的犯罪,也规范了计算机网络行业,使其减少以至避免制

作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的网站。立法之后,要帮助青少年了解相关的网络立法,使他们对自己网络行为的正当性和合法性有明确的认识。

本文通过对青少年网络犯罪的诸多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几点对策,希望能够为国家社会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提供一些思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点奉献。

第四篇: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普遍性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是指年龄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将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生死存亡。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据统计,在全国3.67 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同时,青少年犯罪年龄正不断下降,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 龄只有 15.7 岁。因此,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有利于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给青少年自身以及家庭带来巨 大的痛苦。因此,我们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新时期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必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因为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而将一名撞伤的妇女残忍杀死。时隔不久,同样的案件就在萍乡发生了,3月16日,湘东区发生一起因为轻微的交通事故而致人死亡的案件,其中两人为20岁以下青年,3月24日凌晨,湘东又发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其中4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是什么让这些处在花样年华中的青少年走上歧途?以下我就谈谈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原因和探讨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犯罪呈现多样化,以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为主。第一,根据青少年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有关数据,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从202_年到202_年期间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41.67%。第二网络犯罪迅速兴起,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 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出现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犯罪行为受从众心里的支配较大,很多青少年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讲“江湖侠义”、“哥们义气”,只要有人提议就附和,盲目跟从,蹈入犯罪。青少年犯罪团伙具有鲜明的特征:形成容易,形式松散,随意性强,传染性强。

(三).从犯罪主体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且年龄逐渐趋向低龄化

由于社会经济的空前发展,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多样,青少年的发育年龄提前,因此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 导致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的趋势。据有关数据显示,近六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 岁不满 16 岁的人数逐渐增多,占 57%左右。这类人群,文化素质不高,大部分为中低等文化程度,有的小学期间就辍学,甚至就没上过学。

(四)从犯罪后果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

某市一名少年犯杀人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二、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社会现象,它的形成既有主观方面的诸多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许多方面,集中起来说,主要是社会、家庭、学校、法制道德教育、个人:

(一)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不良文化的影响。

社会产业结构与社会财富分配正在不断变化,贫富差距逐渐扩 大,这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了重大影响。美国社会学家帕森斯指出,犯罪是社会不协调的产物,而非仅仅教育导致的结果。社会上的负面影响,会使所有正面的教育功亏一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5+2=0现象(五天学校教育后,学生在社会上受两天的影响,学校正面教育就等于零)。

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二是网络不良文化的影响。近几年来因特网的应用和普及也给不良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方便。对判断能力较弱的未成年人而言,有的经不住诱惑而误 入歧途,甚至走向犯罪。尤其是近年来许多不法青少年通过网 络实施犯罪的案例越来越多。三是就业竞争的加剧使社会闲散 青少年不断增多,农村进城务工青少年缺乏管理等等,成为诱 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家庭教育缺失。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正确人生观的形成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正确的家教在青少年的心理形成人格障碍,形成不正确的人生观。父母的行为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综观犯罪的青少年,其家庭环境大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有的父母离异而缺乏父爱或母爱;有的父母虽未离异但感情不和,经常的吵架打骂给青少年造成严重的心理压力,易形成孤僻古怪的性格,极易走向人生的“极端”;有的家庭则属教育方法不当,过分的溺爱和极度的管制都属于教育方法的误区。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给农村留下了一大批缺乏父母关爱的留守青少年,这一特殊社会群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一支“生力军”。

(四)学校教育不当。

许多学校办学思想不端正,单纯追求升学率,只注意智的传授,忽视德育教育,缺乏法制教育、缺乏在具体教育中联系实际,盲目的超越阶段,忽视了青少

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此外,一些成绩差的学生经常受到老师的批评而自暴自弃,产生悲观,形成畸形心理,这部分学生极易被坏人所勾引,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后备军”。

(五)法制道德教育滞后。

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教育中起关键作用,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的弊端:一是道德和法制教育滞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道德和法制教育明显欠缺。许多青少年犯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犯了青少年自身又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致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罪,更不知道犯的是什么罪。二是忽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自护教育。青少年处事的盲目性和无知性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从而导致行为失范,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六)青少年自身特有的原因: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由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心理发育不够完善,世界观人生观还处于不稳定状态,各种自制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还很弱,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往往容易走向歧途。这些青少年自身的特点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内在原因。

纵观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既有社会、家庭、学校的原因,又有青少年自身的原因,前者是外因,后者是内因,两者关系是相辅相成的,我们既不能忽视外部原因,也不能忽视内部原因,要结合内因和外因开展有针对性的犯罪预防,这是青少年犯罪的治本之道。为此提出如下对策:

(一)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是,加大打击力度,净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坚决禁止含有色情、暴力等音像制品的传播。加大惩腐力度,清除腐败现象,优化社会风气,为减少和控制青少年犯罪创造条件。二是,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建设,给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在环境设计上堵塞犯罪的可能,或者创造一种不能实施犯罪的环境,从而消除或限制企图犯罪作案的条件以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二)家庭预防

家庭教育是家庭预防机制中最直接、最有效的一种形式。青少年犯罪的产生与家庭教育不当密切相关,进行家庭教育是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必不可少的途径之一。一是要全面教育孩子。二是要有适当的教育方法。三是家庭教育要从青少年具有特殊心理这一点出发,要采取平等沟通的方式,以良师益友的身份进行青少年的思想 行为教育。

(三)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渠道作用是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与预防犯罪的决

定性环节。

在学校教育中,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第一,进一步转变观念,真正把德育(包括预防犯罪教育)放在与智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并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全面转轨。第二,应切实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效果。第三,大力提高教育者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素质,推动青少年预防犯罪教育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法制宣传

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展板、橱窗、阅报栏、校报、校园广播、法制讲座、校园网等加强法制宣传,形成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

综合所述:青少年犯罪问题,应当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都有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只有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共同营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这才能预防、减少和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第五篇:浅谈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

浅谈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

论文摘要:青少年犯罪预防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论文关键词: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原因;心理分析;社会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许多青少年贪图吃、喝、玩、乐等物质享受,又想不劳而获,从小偷、小摸走向盗窃犯罪;其次是抢夺、抢劫、寻衅滋事等犯罪人数众多;再有者,就是模仿电影电视中的主人翁做案手法,呈“英雄”,无所顾忌,不故后果挥刀作案,以致犯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 严重罪行。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 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酗 酒滋事、交流作案经验。有的模仿影视片中的黑社会组织,成立帮派或团伙。值 得重视的是,有的少年深受黄色、淫秽音像制品的毒害而不能自拔,为了寻求精 神刺激,而持刀、持械拦截少女实施暴力。

(三)从犯罪年段年看,作案手段残忍,犯罪后果严重。我市一名少年犯杀人 案,该少年看着手表杀人,计算杀一个人需多长时间,杀完以后还准备杀第二个 人。有的少年犯罪手段已经达到智能化、成熟化。作案前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 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为严重。

(四)从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 14岁不满16岁的人数逐渐增多,而因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

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从10—13岁就开始走上犯罪道路。

(五)从犯罪身份看,辍学少年人数居多。

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成因的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因此为了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必要运用多种学科作为工具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

(一)、主观因素

青少年因其生理和心理诸因素都处于“变化活跃期”也可以说是“热变化”状态,加上其生活经历也比较简单,对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情景”都很难有正确的把握,这样只要“一不小心”就很容易导致出现“冲动”或者是“颓废”两种极端心态。具体表现为:

1.未成年人身心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

2.未成年人个性心理结构内部的矛盾。现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龄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飞猛进,尤其是性器官的发育成熟,使他们的性意识、性冲动,性体验等接踵而至,这给他们带来了种种困惑或疑虑,产生各种神秘不安的复杂心理。随着他们年龄的增长,成人感逐渐增强,对于内心的困惑和疑虑不愿轻易向他们吐露,于是表现出明显的心理闭锁。

3.未成年人对一切感到新奇,对自己不了解的现象,不理解的问题都表现出十分强烈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由于他们社会经验不足,认识能力尚未发展成熟,对许多社会现象和科学的准则还没有自己定型的见解和观点,容易受暗示而模仿,自觉不自觉地受一些不良因素地影响。

4、未成年时期,情绪的兴奋性高,情绪的波动性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又易急躁,激动,好感情用事。

(二)、客观因素

1、社会原因。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结构正在不断变化,这种变化给社会成员尤其是青少年的社会化带来了许多不利的影响。一是人、财、物的大量流动造成大范围的社会供求失衡。随着改革开放层次和程度的深入,大量青少年劳动力盲目无序的流动,造成了大范围的失业和失范现象,一些人因此陷入生计困境,也就容易滋长各种违法犯罪。二是社会文化的污浊和媒介的误导造成青少年道德滑坡。青少年由于受不良影视和网络文化的影响,长期浸淫于这种不良文化氛围中,青少年就会过多摄入其中传递的错误信息,引起社会化的偏向,使他们的行为失去准则,从而导致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三是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加重加快社会环境的恶化。社会控制体系的虚弱导致了社会自力约束和自发发展现象的蔓延,助长了青少年大胆涉足一些对他们不宜的领域,一些青少年因此迈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2、学校原因。学校也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对家庭教育的不良影响起到弥补和矫正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但是,学校教育还存在某些不尽如人意的缺陷和失误,不利于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对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

3、家庭原因。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在未成年人社会化过程中,家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不良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不健全人格的形成具有原发性的影响。

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的残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在这种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减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责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务劳动的压力、时间、精力等的限制,疏于管理和教育,极易导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误入歧途。

家庭教养方式不当。家庭的教养方式直接关系到教育的成败。一些家长没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长规律,造成教养方式不当,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父母行为不良。家庭中的社会化很多都是在无形中进行的,父母的言谈举止、态度等对未成年人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父母不良行为,都会给子女以暗示的影响,并使他们模仿大人的不良行为行事,在其心灵中孕育下违法犯罪的种子。

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气氛可以成为未成年人违法和犯罪的直接原因,和睦、不和睦或冲突的家庭气氛,与违法行为率关系甚大。不和睦的家庭比和睦的家庭,其子女违法行为者明显增多。”家庭成员之间特别是夫妻之间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弥漫着一种冲突或不和谐的气氛,会给子女带来极大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长此下去会造成性格内向、孤僻自卑等人格障碍。有些子女为逃避这种不和睦的家庭气氛,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家庭过于贫困。由于父母的工作压力较大或者父母双方都下岗,家庭条件过于贫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龄人中产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内向的性格和敌视社会的心理,为了满足自己从家庭中无法得到的物质欲望,往往铤而走险。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对待青少年犯罪,要以预防、教育为主、惩戒为辅。针对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一)完善立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途径

国外有《少年法》、《少年法庭法》,许多国家都是采取法律的手段规范未成年 人的行为,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而且在这方面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比如,有的国家禁止18周岁以下青少年在公共场所持有香烟,无论是否点燃;禁止18岁以下青少年买烟,哪怕是为别人买,违者将被处罚。还有的国家规定晚上10点以后,如果再向青少年销售白酒即视为违法。我国虽然在1992年就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又在1999年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填补了我国少年司法的空白,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现有法律、法规由于线条过粗,规定过于笼统,操作起来难度较大。比如,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人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所谓必要的时候,有关解释为例如家中无人管教,或者虽有人管教但确实管教不了,或者群众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收容教养。这种规定显然不利于实际操作。因此,许多未成年人家长和有识之士,呼吁有关部门要在进一步完善立法的基础 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加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建设,结青少年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研究表明,人的发展,智慧的发展靠他自己与周围环境发生相互作用而慢慢建构 起来的。所以青少年的周围环境对他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以村镇、社区为依 托,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一个清新、干净、文明、活力的环境。村镇、社区 经常性的开展健康、高雅的活动,经常邀请有关部门对辖区群众进行普法等其他 知识的学习,提高人民群众素质。

(三)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青少年父母应当主动地进行各种知识的 学习,不断的增强监护人应俱备的育人素质。

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育孩常识的学习。家长们用律己正己 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父母要有正确的成才观、人才观,要了解、理解孩子的心理特点,掌握正确的育孩常识和方法。要尊重孩子的人 格,对有生理缺陷、曾犯过错误的孩子不要揭短,注意给孩子留面子,多鼓励提高孩子的上进心、自信心。注意孩子在社会受到的不良影响,在重视孩子的学习成绩时,更要关心孩子的思想品德修养。

(四)社会是保障,政府应给人们创造一个更加宽松的就业机会,避免待业青 少年无序流动。

据调查,很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都是待业的,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无来源,势必去 偷、抢等。因而在扩大就业机会的同时,地区间应加强对就业信息的沟通、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务工人员的流动进行调配、管理,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使其产生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避免岗位与务工人员数失衡,造成务工 人员的盲目而无序流动。

(五)充分发挥学校育人的作用,让青少年在学校就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 界观。

在教育中,一要针对青少年的思想情况和表现实际,安排专门时间,加强对理想、道德、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二是在各门学科环节中,加强德育的渗透 ;三要教育青少遵守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进 一步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四要注意遵循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道德认 识发展水平和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循序渐进,组织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增长社会知识和经验;五要对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矫 治,但教师应善待学生的“错误”。据调查,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训斥、责骂、只会使学生产生反感,形成逆反心理、自暴自弃,甚至产生不良后果,作为教师 只有发自内心、溢于言表的博大的爱,才是最有号召力的使学生醒悟。

(六)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危害青少年成长的各种犯罪,同时做好已犯罪青少 年的改造工作。

政法部门应严厉打击各种社会丑恶现象,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保障青少年有一个和谐、健康的生存与成长空间,加强和做好已犯罪的青少年 的改造以及服刑期满后回归社会后的工作。政法部门与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 联合,把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心理学问题、青春期问题等同时进行引导、教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课、开讲座。政法部门特别要加大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力度,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各种场所及各种影视、网吧,让青少年远离暴力、远离淫 秽,营造一个青少年舒心的学习、生活环境。

(七)团组织充分发挥青年阵地先进性作用,不断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各级团组织应从社会发展的眼光来看待青少年问题,要不断的开展各种健康、向 上、活力的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经常组织团干、团员青年到有关学校、居 委会、乡镇、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讲座、适时的给青少年以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爱情观、金钱观、公德观,引导他们走上光明的人生之路,做一名合格的接班人。

四、总结

总之,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只有在党政组织领导下,实行 对青少年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 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消极影响,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 罪的目的。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2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1日实施.[3]《青少年犯罪预防、控制问题研究》,《青少年犯罪研究》,康惠农、王汉林.[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

青少年网络犯罪的类型、原因及预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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