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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违纪违法排查工作方案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1-55740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3 21:44: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干部违纪违法排查工作方案

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xx纪发〔2015〕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经镇委同意,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今年,全镇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从严执纪、抓早抓小,集中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为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5月份开始至年底,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大排查工作。

三、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懶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二)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

(三)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四)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 问题线索。

四、责任主体

镇纪委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责任主体。镇纪委要把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部署协调、督促指导和重大案件排查职责,确保年内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各村(居)委、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充分调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成立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 副组长:xxxx

六、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份)。镇纪委负责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线索集中排查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第二阶段:排查调查阶段(6月至11月)。采用“边排查、边调查”方式,对排查出来的线索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6月至11月期间,每月20日由镇纪委对排查出来的线索问题、调查进度及处理情况等报送县纪委信访室。对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梳理排查、分析研判。对线索清晰、问题突出,可查性强,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线索,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通过案件查办,严肃处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份)。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通过个案剖析,分析案发的特点规律,梳理出体制机制和管理上薄弱环节以及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形成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机制,防范和减少不正之风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镇纪委作为集中排查活动主责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握政策界限,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工作。要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加强与党委组织、农办和民政、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宣传报道,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建、深化农村基层治理、推动农村改革、维护农村基层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居)委和基层站所及其党员、干部。通过组织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织牢织密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镇纪委要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集中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六项机制”: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对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重点排查,建立线索管理台账。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镇纪委将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健全通报曝光机制。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四是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村(社区)党组织、农办和法庭、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协同办案,切实增强攻坚力度。

第二篇:2016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2016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非法占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严三实”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围绕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补贴、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XX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整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粮食直补、林业补助、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政府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整治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各村、各有关站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和站所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整治方案,镇组织办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财政所要牵头制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各村依据本方案和镇纪委、组织办、财政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由镇纪委牵头集中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线索交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和网上邮箱等平台广泛征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村及单位征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将上报镇纪委,经镇纪委排查、筛选后,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站室所、村(居)干部,交办各乡(镇)进行核查处理,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县直单位机关干部,直接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安排办案力量,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于每周五向镇纪委上报办理结果。

(2)全面排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集中整改内容,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镇纪委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

(3)专项巡查。以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巡查主题,积极开展专项巡查。在集中整改阶段,发现被巡查村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镇纪委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村、单位党组织或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4)建立台帐。在线索交办、全面排查和专项巡查的基础上,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核查率100%。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它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要重点纳入台帐,逐个提出调查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5)重点查纠。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和“一案双查”,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镇组织办牵头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财政所牵头,组织惠农资金项目单位开展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盘查,深入查找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边查边整改,涉及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县纪委、检察院处理。

4、镇纪委重点选择一项惠农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从“线”上进行排查,并延伸到重点村,从“点”上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突破”。对审计出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有关单位动员部署、集中整改等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专项整改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XX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xx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xx任副组长,镇新村办、组织办、纪检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综合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新村办,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新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也要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二)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新村办、组织办、镇纪委、财政、农粮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单位,并立行立改,每个阶段压茬到位。一是加大对案件的巡查力度。镇纪委要成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巡查组,突出巡查重点,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作管到位、抓到点。

(三)强化责任追究。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对在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应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查处而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及时移送或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真抓实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整治惠农补助补贴、征地拆迁资金的在拨付、使用和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征地拆迁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等4个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抓好集中整改环节,真查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本次整改发现的典型案件为例,深挖问题根源,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不断完善补贴补助、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制度,尤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相关制度,强化“两委”议事规则、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篇: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排查报告 - 副本

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情况

排查清理报告

中共xxx市委组织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xxx„2016‟108号)要求,我公司安排监察室和党群工作部联合对文件中规定范围内的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经核实,我公司现有任期内省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在职和离退休党员合计965名,均不存在排查清理的重点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强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重视基层一线调研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xxx分公司党委 2016.8.2

第四篇: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2012年04月14日 05:06 来源:重庆日报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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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决定对***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大快人心,***、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党无纪则乱,国无法不立。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强制性社会规范,维护着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一个社会的刚性底线。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宪法规定每一位公民都要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普通人违纪违法,其影响范围是局部的、有限的,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的是大局,污染的是整个社会。***、王立军等人违纪违法,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损失,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尤其是对重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使自己身败名裂。任何人违纪违法都会遭到人民大众的唾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严重违纪违法,更会被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所不齿。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不能逍遥法外。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做违纪违法的反面教员。

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这不仅强调的是法治意识,而且唤醒的是人们的道德良知,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纪犹如立在悬崖壁上的一道护栏,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关爱和保护;法纪的堤防一旦决口,就必然会出问题、受惩罚。***、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当前,重庆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大力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更加有力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胜利

第五篇:违纪违法案件

***、***、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汇编

中共简阳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委员会

2016年5月

目 录

1.***违法违纪案件……………………………3

2.***违法违纪案件……………………………6 3.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14 4.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19 5.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20

***违法违纪案件

***案是指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2015年6月11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认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进入司法调查以来,办案机关依法办案、文明执法,讲事实、讲道理,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使他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事实给党的事业造成的损失,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再次表示认罪悔罪。

立案审查

2014年7月29日,据新华视点消息,中共中央决定对***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014年11月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明确透露,***案还没有没有进入司法程序,该案一旦由公诉机关起诉到人民法院,法院必将依法经过法定程序审理。

开除党籍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将***涉嫌犯罪问题 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移送司法

2015年1月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等30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提起公诉

2015年4月3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将***案起诉至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据介绍,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指定管辖决定书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了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委托的两位律师多次会见了***,查阅了全案卷宗。开庭前,法庭召集了由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就管辖、回避、庭审方式、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庭审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证人进行了交叉询问。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及其辩护人提出的符合事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法庭均予以采纳。案件处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及其辩护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

不公开庭审

2015年5月22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案中一些犯罪事实证据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对***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通过传唤证人吴兵出庭作证,播放***长子周滨、妻子贾晓晔作证录像,宣读、出示相关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照片、鉴定意见等,证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蒋洁敏谋取利益,收受蒋洁敏给予的价值人民币73.11万元的财 4 物,周滨、贾晓晔收受吴兵、丁雪峰、温青山、周灏给予的折合人民币1.29041013亿元的财物并在事后告知***,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29772113亿元;通过传唤证人蒋洁敏出庭作证,宣读、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通过出示、宣读泄密文件等物证、曹永正证言、搜查笔录等,证实***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对所指控的上述犯罪事实证据均当庭表示属实、没有异议。

依法宣判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绝大部分贿赂系其亲属收受且其系事后知情,案发后主动要求亲属退赃且受贿款物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未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庭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在庭审最后陈述时说,我接受检方指控,基本事实清楚,我表示认罪悔罪;有关人员对我家人的贿赂,实际上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我应负主要责任;自己不断为私情而违法违纪,违法犯罪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对我问题的依纪依法处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

***违法违纪案件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2013年9月22日10时50分许法庭一审判决,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10月8日山东高院已受理。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案件背景

2012年2月9日23时,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当日应询答问时表示,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于2012年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1天后离开。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2012年3月2日,全国两会开幕前,全国政协新闻发言人赵启正在新闻发布会上称,王立军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调查工作也取得了进展。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已经请假不出席这次会议。

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回答记者提问时称:“王立 军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也十分关注。我可以告诉大家,中央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专门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取得进展,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严格依法办理。调查和处理的结果一定会给人民以回答,并且经受住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2012年3月15日,时隔仅一天,新华社发布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案发原因

一是放松世界观改造,没有加强党性修养; 二是一意孤行,没有贯彻好民主集中制; 三是道德品质低下,没有重视德行修养; 四是权力观发生了扭曲;

五是私心作祟,纵容袒护家人违法乱纪。

立案调查

2012年4月10日,鉴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2012年9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2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的代表资格终止。

2012年11月4日,十七届七中全会审议通过中纪委关于***严重违纪问题、关于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2012年分别作出的给予***开除党籍的处分。提起公诉

2013年7月25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犯罪一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公款,数额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并予以数罪并罚。

案件审判 一审开庭

2013年8月22日8时43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出庭受审。济南中院官方微博将播报庭审情况。旁听人员有被告人亲属5人及陪同 人员2人、新闻媒体记者19人及社会各界人士84人,共计110人。

起诉指控

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6年,被告人***利用其担任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000年至2012年,***单独或者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另案处理)、其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另案处理)、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明(另案处理)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79.0587万元。

开庭进程

审判长介绍庭前会议的情况:鉴于本案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为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法庭组织控辩双方,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了庭前会议。

2013年8月23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进行,公诉人就***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给予巨额财物的事实进行举证。

2013年8月24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三天,法庭主要围绕公诉人指控的贪污罪、职权罪进行调查。证人王正刚、王立军出庭作证。

2013年8月25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庭审进入第四天,全案法庭调查结束。公诉人出示证据说明***没有自首、坦白、检举揭发的情节。2013年8月26日,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继续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辩论开始后,公诉人对被告人***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发表了公诉意见。

2013年8月26日13时04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休庭。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审理结束,择期宣判。

公开宣判

2013年9月18日16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18日16时发布公告:定于2013年9月22日10时在该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一审判决

2013年9月22日10点5分,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被告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审判长王旭光宣读一审判决,法院通过 官方微博播报相关情况。***案宣判结束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由法院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记者通报案件判决结果。据发言人透露,被告人***的三名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宣判,***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法庭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提出上诉

***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22日一审宣判。闭庭后,在上诉期限内,***不服 一审判决,通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2013年10月8日上诉期满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决定予以受理。

2013年10月2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10月25日10时将公开宣判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二审判决

2013年10月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判决。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受贿数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上诉人***受贿数额达人民币2044万余元,一审法院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已经充分考虑了其犯罪的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量刑适当。辩护人的前述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上诉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惩处,并数罪并罚。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 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引发的反腐思考

反腐,必须依靠法治。无论权势有多大,一时多风光,只要做了违背法律的事,做了损害人民的事,终究要面临大限之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个判决罚当其罪,遵循了法律,依靠了法律。薄贪污的事实摆在那里,薄辩去辩来也没能否定自己收了钱。法庭给出薄的各种辩诉自由,也是循遵了法律程序,用薄自己的话说,法庭基本上可以让他把他自己想讲的话讲出来。

反腐,必须依靠群众。薄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从这个角度看,其罪必以律罚,其腐必因糗反。特别作为公务员,其行为如果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损失,就必须反对。俗话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对腐败看得最清楚、对腐败最痛恨、反腐决心最彻底、反腐态度最明确、反腐立场最坚定,他们能从细微之处准确地判断是非,能够直接感受到腐败现象对党、对国家和自己切身利益的侵害。薄案宣判,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宣判,更是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利益的庄严呼喊。

反腐,必须坚定信心,必须零容忍。***事件敲响了警钟,提 醒全党注意表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由于转型期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党内外监督机制不健全,我国社会还存在滋生腐败的条件,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教育、制度、监督结合起来,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特别是逐步解决制约和监督权力这样一个关键问题。对***严重违纪事件的处理再次证明了党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表明党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不可动摇的原则。随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造成一个让腐败难以产生又易于消除的社会条件,腐败将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和期待。

徐才厚违法违纪案件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违纪被查

201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徐才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组织调查。

经审查,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家人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4年6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徐才厚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才厚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会议认为,对徐才厚严重违纪问题的查处,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全党全军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人民军队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

会议强调,人民军队始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要深入抓好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官兵继承和发扬党和军队 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确保部队的集中统一,努力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移送审查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侦查查明,徐才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晋升职务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利,其和家人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徐才厚对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徐才厚党籍,中央军委决定开除徐才厚军籍、取消其上将军衔。

因膀胱癌终末期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5年3月15日,徐才厚因膀胱癌终末期,全身多发转移,多器官功能衰竭,医治无效在医院死亡。

2014年10月27日,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徐才厚涉嫌受贿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徐才厚病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军事检察院对徐才厚作出不起诉决定,其涉嫌受贿犯罪所得依法处理。

人民日报

2014年7月1日,人民日报刊登评论文章《铲除腐败绝不手软》,内容如下:30日,中共中央决定给予徐才厚等4人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这一决定,进一步体现了党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军的鲜明态度,表明了我们党坚决反对腐败、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把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突出位臵。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任何人不论权力大小、职务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肃查处,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军中也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高度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这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我们党成立93年以来,之所以能够赢得人民支持拥护,不断发展、不断壮大、不断胜利,就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捍卫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新形势下,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腐败问题,已经成为最大危险之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下大气力解决好腐败问题,确保党始终同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我们就能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就能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开创历史伟业。

郭伯雄违法违纪案件

2015年4月9日,中共中央依照党的纪律条例,决定对郭伯雄进行组织调查。经查,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开除党籍

2015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对郭伯雄组织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给予郭伯雄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严重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审查起诉

2016年4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对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案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军事检察院依法查明,郭伯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或调整提供帮助,直接和通过家人收受贿赂,数额特别巨大。郭伯雄对涉嫌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令计划违法违纪案件

北京时间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决定,免去令计划的中央统战部部长职务。

2015年2月28日,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免去令计划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撤销其全国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7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依法双开

根据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线索,2014年12月22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决定对令计划立案审查。

经查,令计划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违纪违法获取党和国家大量核心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其妻收受他人钱物,为其妻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对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敛财牟利负有重要责任。调查中还发现令计划其他涉嫌犯罪线索。令计划的行为完全背离了党 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2015年7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令计划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令计划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令计划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反腐态度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令计划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新闻一经公布,网上叫好声一片。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得党心民心。反腐败,已经发挥了强大的政治凝聚作用,体现了执政党与全国人民坚决反腐败的决心与信心,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刮骨疗毒、廉洁执政、清明治国的鲜明政治态度。

反腐决心

在反腐败的复杂形势甫一呈现的时候,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对腐败分子,必须采取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办法,才能收到反对腐败的预期效果。只有对腐败分子坚持一个也不放过,保持“零容忍”态度,人民群众才会和我们党坚定地站在一起,坚定地跟党一起走。全党也才会更紧密团结、更信心百倍地实干。因为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心里,一个敢于拿一切腐败分子开刀的政党、一个敢于剜除自己肌体上的脓疮的政党,是能够压倒一切困难而不被一切困难压倒的政党,更是最有希望、最有前途、最能够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希望、带来梦想、带来幸福的执政党。清除腐败,是人民的福音。

反腐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断然采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战略,既是站在重整全党执政理念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定,是凸显“权为民所赋”的权力来源的政治自觉;也是站在国家长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采取的有效政策,体现了聚集党心、凝聚民心的政治远见;更是站在国家发展转型升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将中国的发展提升到依法治国状态的重大举措。清除腐败,是国家的福音。

反腐到底

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依规管党治党,敢于剜除腐肉烂疮,彰显的是一个走向现代化的大党永葆肌体健康的信心和勇气,彰显的是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与境界。中国共产党将更有活力、更有战斗力,能够更好地带领13亿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清除腐败,也是我们党的福音。

干部违纪违法排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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