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2_党员干部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计划
202_党员干部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计划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制度
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谈心谈话方式
(一)班子成员与分管的股室负责人谈心。
(二)各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党员干部谈心。
三、谈心谈话前的准备
(一)确定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提前通知被谈对象,让其有充分的准备。
(二)要提前梳理谈心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确定谈话重点,要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开展谈心的范围,谈心活动要做到谈者诚心、听者虚心、将心比心,相互交心、双方放心。确保谈心活动取得实效。
四、谈心谈话主要内容
(一)向被谈对象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
(二)了解被谈对象的思想动态,对党组织的期待和诉求;
(三)了解被谈对象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围绕所属股室站的岗位职责分工,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希望和建议。
五、谈心谈话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做到思想重视,态度诚恳,精力集中、热情礼貌;
(二)注意合理安排谈心谈话对象,提高效率;
(三)注意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氛围;
(四)注意启发引导,保证质量;
(五)注意严格保密制度,消除谈心谈话对象的心理障碍和思想顾虑;
(六)在时间上没有严格限制,要充分尊重、理解被谈对象。
六、其它相关要求
(一)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谈心谈话时间,各股室站每月至少安排一次。
(二)认真记录谈心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对谈话记录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填写《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并及时反馈至办公室。
第二篇: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实施方案
为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根据《关于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局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先、注重预防的理念,以关心、爱护、提醒、挽救党员干部为出发点,探索建立“及时发现、分类预警、谈心疏导、按需施教、跟踪问效”的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机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意识和廉政意识,充分发挥民政工作“保障民生、发展民主、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民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确保局党员干部受到委屈有处诉说、产生困惑有人指点、面临诱惑有人提醒、出现缺点有人指出、发生错误有人纠正、推进工作有人支持。建立常态化的提醒谈心机制,不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无问题,每年都要定期进行提醒谈心,提醒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蚀诱惑;建立及时发现、及时挽救的教育谈心机制,在萌芽阶段解决问题,实现防微杜渐;建立人文关怀、及时疏导的沟通谈心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培育积极健康的心态。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关爱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局支部建立关爱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主持召开局务会,研讨提出谈心对象建议名单和重点对象、存在的问题、教育的方式等。
(二)明晰谈心内容和谈心目的合理安排谈心提醒的内容。谈心的基本内容是了解掌握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心理、家庭等各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谈心对象存在的困难和困惑。
1、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开展教育谈心。谈心的主要内容是既要严肃指出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帮助干部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也要充分肯定谈心对象的优点和取得的成绩,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目的是拉一把、敲警钟,提醒谈心对象及时纠错。
2、对心理情绪出现异常波动可能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员干部开展沟通谈心。谈心的主要内容是掌握谈心对象的心理动态,沟通相互的情感思想。目的是帮助教育党员干部疏导调适不良心理,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和困难挫折。
(三)把握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的时机
1、党员干部职务变动时;
2、党员干部临近退休或退居二线时;
3、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前和开工前;
4、群众反映问题较集中时;
5、有线索发现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问题时;
6、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挫折时;
7、党员干部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面临重大困难时;
(四)注意谈心提醒的方式方法
谈心提醒要突出个性化教育,以“一对一”的谈心方式为主,集体谈心为辅。体现以人为本原则,全程做好谈心保密工作。提高谈心教育的互动程度,改变生硬、冰冷的说教方法,营造平等、温馨的沟通氛围。既要善于疏导教育,也要善于耐心倾听,开诚布公,坦诚相待,沟通谈心人和谈心对象的思想情感,消除谈心对象的抵触情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长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的日常工作。
(二)增强沟通交流
定期召集工作会议,交流、汇总、分析各股(室)、局属单位所掌握的党员干部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为开展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奠定基础。
(三)抓好贯彻落实
从理论和实践上探索,总结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把谈心提醒和关爱教育工作做好做实,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体现党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帮助引导干部的健康成长,从源头上遏制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第三篇:党员干部谈心制度
党员干部谈心制度
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针,以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为目的,通过不同形式的谈话,激励党员干部坚持公道正派地开展工作,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一、谈心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与人为善,坦诚相见的原则,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目的。
二、谈心活动的范围层次分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班子成员与分管的主要负责人之间开展的谈心活动;干部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活动。
三、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每月至少谈心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与分管的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与普通党员和群众每月谈心不少于1次,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每月谈心次数据具体情况而定。
四、谈心的内容与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紧密结合,要与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要与解决党员个人思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要与解决单位之间、人与人之间存在的疙瘩和矛盾相结合。
五、在开展谈心活动时要注意做好谈心纪录。
六、谈心既要认真负责的说出自己的想法,指出别人的不足,又要诚恳地听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并勇于改正。同时,做到“四要谈”、“五不谈”。“四要谈”,即优点、缺点都要谈;思想、工作都要谈;单位、个人都要谈;现状、方向都要谈。“五不谈”,即一是溢美之词不谈;二是不着边际的话不谈;三是把握不准的问题不谈;
不谈;五是模棱两可的话不谈。四是过激言辞
第四篇:党员干部轮训教育计划
202_年**区委办公室党员干部轮训教育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改革开放成果,我办按照市委宣传部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开拓创新,努力搞好党员干部理论教育和社区干群科学文化普及教育。初步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_年全办党员干部教育,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个率先”目标统揽工作,争先创优,提升品位,创新思路,务实作风,扎扎实实推进工作,为构建和谐**作出应尽的义务。
二、办班计划
第一季度,重点举办党员干部、群团干部的实用性科学文化培训班3期,培训人数200人次。
第二季度,重点举办入党积极分子、支委干部轮训班,组织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党的理论知识和新党章,轮训人数190人次。
第三季度,重点开展党员干部特色教育4期以上,受教育人数170人次。
第四季度,重点配合党委“党员冬训”,传播党的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人数180人次。
三、实施方案
1、全年办班21期,培训人数830人次。
2、认真落实全年办班计划的各项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教材、师资、经费及其培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年培训计划的完成。
3、年初,开好相关部门协调会议,进一步过细地做好联系沟通、研究落实工作。
4、指定专人,深入村、社区、部门单位调查摸底,征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性地做好轮训、普教提纲、教案的编撰,打好培训基础。
5、完善管理制度,力求办班“八齐全”建档程序:即办班通知,计划、学员名册、考勤、考绩、教材、测评试卷、办班记载表、心得体会等材料齐全。
四、保障措施
1、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重视。
2、积极与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沟通,争取得到基层的配合和支持。
3、积极与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等机构挂钓,争取得到具体指导和有关帮助。
4、积极做好办班经费、师资、教案及其相关事宜的落实到位,达到“兵马未到,粮草齐备”的具体要求,为完成全年办班计划而努力。
中共**区委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第五篇:党员干部警示提醒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开展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廉政预警机制,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警示提醒制度,要坚持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立足教育,着眼预防的原则,对群众有反映,可能出现腐败问题需要预警的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行提醒和告诫。第三条 警示提醒制度实施主体警示提醒制度由局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第四条 警示提醒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干部为警示提醒对象,应实施警示提醒:(一)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存在苗头性问题的;
(二)单位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项目、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中有可能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个人及家庭遇有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出国考察等事宜中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的;
(四)其他需要予以警示提醒的。
第五条 警示提醒实施方法和程序(一)收集和掌握警示提醒对象线索信息。
1、通过建立警示训诫对象线索信息报告制度,收集和掌握警示提醒对象线索信息;
2、通过群众信访举报,收集和掌握警示提醒对象线索信息;
3、通过新闻舆论监督,收集和掌握警示提醒对象线索信息。
(二)确定警示提醒对象
根据收集和掌握警示提醒对象线索信息,经过认真甄别,由局分管领导确定警示提醒对象,并组织实施。(三)实施警示提醒
1、对可能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采取发提醒书、询问函、电话提醒和告诫等方式,告知警示提醒对象应注意的事项和问题,提出要求和希望。
2、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或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采取信访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告知警示提醒对象应纠正的问题,提出注意的要求。信访约谈和提醒谈话,须2人以上组织进行,并填写《警示提醒登记表》。
3、对警示提醒对象涉及的问题,群众仍有反映,局机关及时进行调查了解,查证属实的,按照问题的性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诫免督导,责令纠错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 本制度由黄龙县水利水保局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