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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21-66471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04:21: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文/肖上贤

摘 要:社会信用体系是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尚存在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筹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本文结合现阶段存在的这些问题,提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建议。关键词:信用 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服务

Problems and Development proposal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Social credit system is an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moting normal operation of market economy, is the foundation of modern market economy.The Construction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in our country is still in the first stage, There is a series of questions,such as laws and regulations is incomplete,lack of overall planning,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s imperfect.This paper focus on these problems, put forward some development proposals of social credit system construction in china.Keyword:Credit Social Credit System Credit Services

一、引言

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其实质是人与人之间在经济、社会交往中的诚实信任。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信用的经济内涵不断丰富,在商品经济时代,商业信用起着主导作用,信用关系主要体现为债权债务关系,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时代,信贷信用和消费信用逐步成为现代经济活动中最重要形式,信用活动逐步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社会信用体系是由各种信用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逐步融合形成一个统 1 一的体系,其本质是促进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包括社会信用制度、社会信用服务和社会信用活动三部分。它以信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信用服务机构为主体,以合法有效的信用信息为基础,以解决市场参与者的信息不对称为目的,使守信者受到鼓励,失信者受到惩罚,保证市场经济的公平和效率。

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至此,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二、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取得了不少成就,主要表现为:第一,制定了一些行业性和地方性法律法规;第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就,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成功建立,部分行业和地方也建立了信用信息系统,并且部分行业之间实现了信用信息共享;第三,信用服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涌现了一批信用服务机构,信用产品不断丰富。但总体来看,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不健全,尤其是全国性法律法规尚未建立

虽然目前一些行业和地方已制定了相关的信用法律法规,但整体来看,覆盖面有限,全国性的专门的信用法律法规尚未建立。目前中国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立法散见于《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有从不同的角度对信用行为进行规定,但由于较为零散,且深度和广度不够,均很难形成明确的法律制度和约束机制。更重要的是,对于信用信息采集与评价、信用信息使用、信用市场监管以及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方面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信用信息开发程度较低,信用服务机构不能依法对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使用,也无法为社会提供有效的信用服务,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2、缺乏统筹规划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已充分认识,但却缺乏统筹规划,对于建设中的一些基本问题缺乏统一认识,譬如社会信用体系的内涵和外延到底是什么?建 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根本目的是什么?社会信用体系到底要建什么?应采取何种模式建设?建设方法和步骤是什么等等。虽然目前行业和地方纷纷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呈现出表面繁荣的局面,但由于统筹规划的缺失,行业和地方的作用和分工不明确、信息系统运行效率低下、信用数据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3、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信用信息数据涵盖范围有限,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

社会信用信息涉及金融、经贸、财税、工商、物价、公安、海关、司法、质监、劳动保障、环保和住房等一系列行业,目前中国有一些行业尚未建立信用信息系统,导致部分行业信用信息的缺失。此外,从已建立信用信息系统的行业来看,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覆盖了所有企业和个人的信贷信息之外,其他行业的信用信息基本只局限于执法信息层面,信用信息数据涵盖范围有限。更为重要的是,信用信息分散在各行业,互相割裂垄断,尚未建立合理有效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

4、信用服务机构规模较小,实力较弱

自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中国先后成立了一些民营征信机构,一些外资征信机构也开始在中国开展业务,截至目前,中国从事信用评级、信用征集与调查的信用服务机构大约有100家。但总体来看,这些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实力较弱,从事综合性业务的机构较少。

5、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信用管理人才匮乏

目前中国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对信用管理人才产生了巨大需求。然而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一批征信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但大部分的企业没有自己的信用管理部门,再加上高等院校也较少开设信用管理课程,导致信用管理人才(包括监管人才和市场各参与主体人才)严重匮乏,严重制约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快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义

1、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的需要

中共中央第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经济结构为主攻方向,扩大内需为未来五年的首要任务。

扩大居民消费是扩大内需的重点,一方面就是要促进居民转变观念,提高信用消费的比重,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企业信用销售规模。信用消费可以促使消费者将潜在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实现消费规模的扩张;而信用销售所具有的延期付款或分期付款的特点,可以使得企业提前实现销售、锁定目标市场,进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最终在宏观上带来内需的扩张。信用消费和信用销售作为当前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交易的两种重要形式,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信用销售是信用消费的重要支撑,信用消费又对信用销售起着重要拉动作用。只有通过加强和提升企业和居民的诚信意识,才能有效推动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开展信用销售和信用消费,从而有效地扩大内需,实现通过消费拉动经济增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目的。

建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保障信用交易的实现,从而有利于扩大信用交易规模,带动经济增长,为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良好的支撑。

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1)现代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安排

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作为一种信息共享机制和有效的社会机制,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揭露、信息传播和预警,解决经济社会中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惩罚和警戒失信行为,褒扬和奖励守信行为,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当前,在各种经济活动中,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偷税漏税、走私骗汇屡禁不止,商业欺诈、逃废债务现象严重,财务失真和假账假票等问题比较普遍,建筑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权钱交易滋长蔓延,非法经营问题突出,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打击失信行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稳定和发展,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群众权益,推进政府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4 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改善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假冒伪劣和违法违约不仅影响社会信用环境,甚至会破坏国家对外形象,影响到中国企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这在客观上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改善社会信用环境。

和谐社会是诚信社会。诚信是社会合作、社会团结和社会和谐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可以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3、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扩大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之下,资源在世界范围内重新配置,世界各国已被紧密的连成一个整体。伴随着中国加入WTO,中国经济逐步与世界接轨,中国企业也不断走向国外,开拓国外市场,开展跨国经营。

虽然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中国经济管理体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初步建立起了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涉外法律体系。但是由于产权不明确、法制不健全和信用体系不完善等原因,还难以实现与国际的有效接轨。同时,中国在对外开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中的失信现象,如单方毁约和商业欺诈等。这些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中国对外开放的推进,也影响了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形象。

因此,中国企业要走向国际市场,在国际竞争中立足和发展,就需要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信用体系,逐步优化经济环境,促使中国企业树立强烈的信用意识,使其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拓展国际市场,使中国品牌、中国文化和中国价值观走向世界。

四、完善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

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建立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较为完善的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不仅法律法规的种类多,而且涉及的范围也很广。例如,美国制定了16部法律法规来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5 涉及信用信息采集、加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然而中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全国性的信用立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应加快信用立法,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在具体法律法规上,应尽快推出《征信管理条例》,同时加快《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条例》、《企业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个人信用征信管理办法》、《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估管理办法》、《不良信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征信行业发展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

在进行社会信用立法建设时,还需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府行政信息公开与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商业秘密与公开信用信息的关系,三是处理好消费者个人隐私与公开信用信息的关系。

2、完善监管体系

首先,为了切实履行政府对于信用体系建设所承担的职能,应加强总体协调与指导,尽快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的管理体制,落实相关职能与任务。考虑到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制度保障工作,涉及到金融、商贸、税务、海关和质监等多个部门,亟需打破各种利益壁垒。建议尽快明确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同时对所有从事信用服务的机构实施特许经营,明确特许经营范围,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以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

其次,尽快组建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自律作用。

第三,加大对失信行为信息的披露,建立不良信用信息目录,建立黑名单制度,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3、完善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1)加快行业信用建设

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职能分工与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根据完善行业信用信息资源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编制行业信用信息目录,明确本行业信用信息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将相关信息资源的收集、整合工作,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对于已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的部门,要继续完善整合本行业在监管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对于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信息系统的部 6 门,要加大建设力度。

(2)初步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共享平台

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制定信用信息采集标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鼓励部门间开展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加强互联互通,整合各行业的信用信息资源,初步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与共享平台。信息需求紧迫的行业或重点领域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数据交换、信息共享的有效方式和途径。

(3)促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

一方面,充分调动地方各部门的积极性,探索行之有效的合作路径,形成地方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促进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快速、高效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与行业信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之间的衔接与信用信息共享,避免信用信息封锁和重复建设。

(4)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通过多种渠道,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加强对已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尚未与银行发生贷款关系的中小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征集,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5)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农村地区信用宣传力度,将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政银合作,创新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以农户信用评价工作为切入点,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着力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4、完善市场体系

(1)加快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机构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高执业水准、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和加工信用信息,同时开展多种专业化征信服务,推动信用交易的发展,提高全社会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

一方面,政府各部门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信用信息市场化是征信机构发展的客观基础,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必 7 由之路。为此,政府部门应加快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信用信息的公开化。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的信用数据向合格的征信服务机构开放,以支持社会征信服务行业低成本、高效率的获得信息资源。

另一方面,发展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服务机构。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进行跨地区和跨行业发展,各级政府要进行必要的投资,制定有关政策,引导信用行业的均衡发展,形成合理的行业结构。

(2)扩大产品使用范围

推进信用征信产品的市场培育和有效使用。信用征信产品的广泛有效使用是推进信用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动力。各有关部门应通过法规和政策来积极引导全社会对信用服务的需求,对一些行业的市场准入要有提供信用产品的特殊要求,逐步推广使用信用征信产品,加快培育征信产品市场。例如,近几年可以重点引导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贷款、政府投融资项目招投标、个人求职、租房、公务员录用、评奖评优、登记注册、资格资质认定、行政审批、领导干部公选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领域市场准入对信用产品的需求。

5、加大信用管理人才培养力度

信用服务具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专业化程度高的特点,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业的推进,社会对于信用管理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应通过在高等院校设置信用管理专业等措施,有针对性的加大信用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未来我国信用管理人才的培训方向至少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个层面就是公共信用管理人才;另一个层面是企业信用管理人才。公共信用管理人才主要是社会行政管理,包括信用监管、信用法律和社会学之类;企业信用管理人才包括银行、征信机构和评级机构等所需的高端信用管理人才。

6、建立健全信用思想教育体系

一方面,加强信用思想教育,统一认识。通过在学校开立信用管理课程、编写信用知识读本、举办信用知识培训和考试、组织信用宣传下乡以及新闻媒体宣传和引导等多种形式,持久、广泛和深入地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信用普教机制和信用文化宣传长效机制,增强社会信用意识,统一认识,最终形成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同时将信用思想教育工作纳入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以此来调动政府在信用思想教育体系中的 8 积极性。

另一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为加强社会对失信惩戒的认识,营造“失信为耻”的社会观念,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前市场经济中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现阶段可重点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质量、环保、住房、进出口和食品药品等领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和警示教育活动。

参考文献:

[1] 刘袁胜:社会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D],大连理工大学,2008年6月

[2] 龙海明,凤伟俊: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信用信息共享模式研究[J],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3(5):57-60 [3] 于春梅: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05年10月 [4] 杨德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建与金融风险防范[D],黑龙江大学,2005年12月 [5] 庄毅:论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对“执行难”问题的破解[D],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3月

第二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以信立身,用信行世

以信立身,打造现代社会的通行名片

今年初,睢宁创造性的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犹如一声春雷,惊动了整个神州大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巨大反响。“信用”“诚信”,这个几千年来不断被中华先贤论述的话题,再次在新时代的中国掀起一浪又一浪的波澜。

“以信立身”,“信义为本”,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承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一诺千金”的历史佳话比比皆是。《庄子》中有个“尾生抱柱”的故事,一个年轻人和女朋友相约在大桥下见面,结果女朋友还没等来洪水却来了,为了不失信他就抱着桥墩一直等下去,直到被水淹死也没有离开。这种“以死守信”的大信实在令人震撼。“曾子杀猪”的历史典故很多人都耳熟能详:曾子是孔子的学生,一天,曾子的妻子哄骗儿子说“不要闹了,回来让爸爸杀猪给你吃”,结果曾子回来就真的把猪杀了。这种不欺幼童的小信也十分令人感动。

古人云:“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信用是国繁荣兴盛的法宝,是人立身行世的凭据。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各国纷纷通过采取货币贬值来转移祸水,而中国政府却承诺人民币不贬值,以巨大的信义使人民币顶住了各国货币的冲击,为挽救亚洲各国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而中国也通过赢得了各国人民的赞誉和信任,此后十年,中国吸引的外国投资连创新高,创造了年均10%以上的经济增长奇迹。中国著名的民族企业海尔集团高度重视对家用电器质量和售后服务的承诺,多年来的广告词一直是“海尔,真诚到永远”。海尔良好的信誉很快由国内扩展到海外,集团产业也随之在海内外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业绩。

一桩桩坚守诚信的故事,似乎证明中国是一个并不缺乏诚信的民

族。然而,当我们审视身边的日常生活,却又常常无法回避国人诚信大量缺失所带来的尴尬现实,甚至是惨痛教训!制假售假,合同欺诈,骗税逃税,变相传销,毒大米、毒奶粉、毒豆角、假老虎、假烟酒、甚至假疫苗,层出不穷。给全国人民带来惨痛教训的三鹿奶粉事件尘埃未息,又接连爆出了海南毒豆角事件,山西假疫苗事件,常州疫苗造假大案。信用缺失,给我们的社会带来了什么?分明是合同不敢签、贷款不敢放、商品不敢买、人言不可信。这不仅毁了自己的诚信,还败坏了社会风尚。人们对失信现象无不深恶痛绝,因为它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健康,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对此,我们无法不忧心忡忡,我们无法不呐喊,中国社会亟需诚信作为必需的通行名片!

令人欣慰的是,在苏北的睢宁,在我们的身边,正掀起一场引领全国的大众信用体系建设壮举!睢宁大众信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全县人民树立了一个行为的标尺,那就是“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将为全县人民规范一个行为的准则,那就是“无信不立,无信不存,诚信者将积聚财富,失信者将失去财富”。事实上,带着诚信上路的睢宁,已经踏出了一路风光,让我们来看这组数据:信用管理办法出台的前2个月,农村盗窃发案率同比下降26.%,闯红灯车数同比下降22%,农村赡养老人纠纷案件大幅度下降。不止于此,伴随着睢宁社会信用体系的健全,睢宁必将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社会生态,必将创造一个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从而为睢宁在蓬勃发展的信用经济时代,实现人民的安居乐业和经济的快速崛起,奠定无比优越的软件基础。

第三篇: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论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如果说经济、政治和法德制度是一个社会的结构之骨,那么其信用体系就是该社会结构的筋。一个信誉差的人难以在社会中立足,一个信用水平低的社会则不可能有很好的公序良俗。在充斥着欺骗和谎言的社会,每一个人都不得不为社会信用缺失的恶果埋单。

我国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出的,信用基础比较薄弱。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缺乏明晰的产权界定和强烈的维权意识,经济资源由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在自己所属各单位之间进行配置,信用只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微不足道的辅助性手段,而且信用手段只能由作为政府“出纳机关”的国家银行掌握;以避免资源配置的自发性为理由,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是被严格禁止的。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的发展对信用提出了愈来愈高的要求,而信用制度和信用管理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却远远落后于这种要求;同时,从政府到民间,都存在改变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做法的痛苦过程,因而失信行为广泛发生。此外,造成中国目前信用危机有以下几方面的深层社会因素。

第一,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对诚信意识的背离。市场经济对大众行为的根本影响,主要表现在行为的动机方面。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假设绝大多数人都会在社会给定的条件下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当人们长期受限制的求利心理渐渐被“正名”而得到认可,并被看做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后,一些人便堂而皇之地采用各种手段最大限度地追求自身的利益。经济生活中的各种不诚信现象渐渐向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蔓延,这是导致人们对诚信意识背离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封建专制长期压抑对诚信意识的扭曲。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中,民众的命运随时会因为统治者一时的喜怒哀乐而改变。人们面临着“人治”社会各种各样险恶的生存环境,不仅人们的欲望不能真实地表达,思想也受到种种限制。说谎献媚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好处,真实诚信却常常吃亏遭殃,这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意识扭曲着人们的诚信意识,是社会诚信意识缺失的内在原因。第三,道德教育政治化对诚信意识的弱化。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体制中对

德育非常重视,但在内容设置上往往与政治教育相融合,甚至以政治教育取代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服从于政治需要,片面强调政治意义上的“忠”而忽视个人本性的“诚”,甚至把二者对立起来,这是导致失信的重要原因。

第四,国家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失信惩罚机制。发达国家大都有比较健全的国家信用管理体系,包括国家关于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非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和失信惩罚机制);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政府对全社会的信用教育和信用管理的研究与开发。目前我国在这些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以刑罚的规定,但这些仍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仍然滞后。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严重,社会上更是缺乏严格的失信惩罚机制。政府对信用市场的监督管理薄弱,对从事企业信息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

第五,信用中介服务十分落后。目前我国仍是“非征信国家”,因此,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目前,我国虽然也有一些为企业提供信用服务的市场运作机构(如征信公司、资信评级机构、信用调查机构等)和信用产品(如信用调查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但不仅市场规模很小,经营分散,而且行业整体水平不高,市场竞争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建立起一套完整而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导致了企业的信用状况得不到科学、合理的评估,市场不能发挥对信用状况的奖惩作用,企业也缺乏加强信用管理的动力。

信用问题已经成为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信用体系建设大致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公民信用等三个层面问题。不过,人们更为热衷于讨论的是企业和公民个人信用问题,而对至关重要的政府信用问题却鲜有问津。所谓政府信用就是民众和社会对政府信誉的主要评价或价值判断,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系统的核心,是国家信用的主题,同时也是执政党和政府形象的具体体现,政府信用堪称一国政治文明不可或缺的重要基因。“取信于民”是政治开明、社会稳定的基本保证,政府信用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和政府的信誉,政府信用是政府权威的灵魂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就像著名经济学家张维新先生的观点一样:“要建设中国信用体系,首先要打造信用政府”。实际上,政府的威信一靠外在的政绩,二靠内在的信用,以牺牲政府自身的引用炮制的所谓政绩必然是“失信于民”的泡沫政策,“取信于民”其实就是政府最大的政绩,最有威信,最有公信力的政府必然是通过“取信于民”赢得民心的“信用政府”,用老百姓的大实话讲:政府“说话就要算数”。

俗话讲: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这杆无形的心中之秤就是用老衡量政府信誉度的“信用之秤”。政府信用的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政令朝令夕改,官僚主义的行政作风盛行,行政腐败严重,行政决策随意,行政不作为泛滥,行政缺乏透明度,制造行政神秘感氛围,滥用行政管制,不当干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行政执法中的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倾向明显等等。在现代法制国家,政府治理模式已经由官僚行政向民主行政、人治型行政向法治型行政转变,而民主型行政和法治型行政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政府恪守信用。政府的存在就是基于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服务的需要,用句中国式的政治话讲,就是要“为人民服务”,政府制定的每一项法规、政策,措施其实就是对民众的承诺,都是与民众订立的无形的公共契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滥用职权,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随意,甚至执法犯法都是对政府信用的嘲笑。

市场经济是最典型的信用经济,信用是最贴近市场经济本色的隐喻,信用经济的理论不仅仅指作为市场经营主体的个人或企业的市场行为要诚实守信,同时也强调作为市场宏观调控和监督主题的政府也应恪守信用,对自己的承诺负责,对自己行政行为的后果负责。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政府应当坚持“有所谓”和“有所不为”的理念,戒掉动辄行政管制之“瘾”,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正当的市场调节行为。信用政府的魅力不只是在于美化政府的形象和提升政府的信誉,还体现在可以赢得民众的信赖,支持、配合政府的决策和管理,从而实现内外两方面的“双赢”。因此,讲求信用,取信于民是政府的形象所系和魅力所在,也是广大老百姓的福祉所依和民心所向。

孟子曾说:“诚,是建立在天人合一与性善论基础上的,天道本身就是诚”。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诚不是法制社会对个人必须做出的基本要求,而是整个个人对社会的义务。

道德的诚信是发自内心、自愿的、不计利害算盘的诚信,而非换取利益的筹码、追求诚信并不局限于你的职业、年龄、社会地位,它是人的一种操守,是道

德、人格不可获取的因素,也是确立了这样的道德诚信,各种诚信制度才能从道德上得到保障。信用的建立往往是要付出代价的,在制度上不完善的转型期,诚信往往会使眼前利益收到一定程度的损害,这时道德的诚信尤为可贵,如果大家都追求策略的诚信,那么在诚信还未能获得明显利益的情况下,谁会讲究诚信?诚信又从何开始建立?

政府在信用体系中处于特殊地位,即政府是信用规则的制定者、维护者,也是对失信行为的裁判者。政府的信用形象和维护信用的能力出现偏差,社会整个信用状况就会产生动摇。而企业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是信用的最大需求者和供给者。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在全社会的信用总量中起着支配和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关键是规范和提升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

建立信用政府,最基本的要求是“办事有章,言而有信”,转变职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首先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其次,要加快制定《行政许可法》等规范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的新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的统一管理和协调,以规范、高效的行政服务搭建起政府信用平台,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打破地方保护,为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再次,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让所有失信于民的政府行为,都置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监控之下,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政府行为透明、积极、规范,不仅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也有利于减少政府部门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使政府向服务与监督并举的角色转换,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政府不仅要做诚实守信的模范,还要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尽快建立。在建设信用体系方面,政府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颁布法规,制定政策,实现对经济的指导,确立基本的信用制度;其二,支持守信,惩戒失信,行使广泛的监督职能,保障社会信用的健康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在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以及律师、会计师、医师等各类维持诚信人员的监督管理及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信用服务方面,政府也应承担重要责任。

一言以蔽之,政府信用是百姓最好的“定心丸”,没有什么比拥有信用和赢得民心更加堪称政府最大的政绩。我认为打造信用政府是塑造“信用体系”的首要问题,我相信信用政府会让老百姓过上更加舒心、更加开心、更加放心的好生

活。

第四篇:中国社会信用体系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考

姓名:秦可欣 学号:1350033 专业:信息管理 授课教师:胡靖 日期:2016年6月11日

目录

1.引言.......................................................................................................................................................................2

2.中国信用体系现状............................................................................................................................................2

2.1我国信用体系现状.................................................................................................................................2

2.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3

3.存在问题..............................................................................................................................................................3

3.1企业、个人信用意识淡薄...................................................................................................................3

3.2缺乏企业个人信用获取渠道...............................................................................................................4

3.3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政府监管力度不足...................................................................................4

4.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4

4.1美国与欧洲征信体系简述...................................................................................................................4

4.1.1美国——市场化模式................................................................................................................4

4.1.2欧洲——公共征信模式...........................................................................................................4

4.2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4

4.2.1建立健全征信业的法律体系..................................................................................................4

4.2.2建立征信数据库并维护信用信息安全................................................................................5

4.2.3政府应提高自身公信力...........................................................................................................5

4.2.4鼓励征信中介机构和服务公司的建立................................................................................5

1.引言

中国是一个讲求诚信的礼仪之邦,自古以来便有曾子杀猪、商鞅立木取信。过去,诚实守信表现的是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如今,信用已经在经济领域表现出极其重要的角色,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成为经济建设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如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已经较为健全,而中国由于起步晚,这方面仍处于初级阶段。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展现出一种新的世界经济新秩序,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国际经济活动愈发频繁,这就要求我国必须要建立起能与世界其他国家接轨的完善的信用体系。

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2016年4月16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和全国信用教育联盟(筹)在北京举办“第12届(2016)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从这些不断召开的论坛和不断修正的条例可以看出政府和经济学家们越来越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并为此而不断努力着。

2.中国信用体系现状

2.1我国信用体系现状

首先我们利用中国信用小康指数作为中国社会信用综合指数的评价标准,从政府、企业、个人三个角度来分析2005-2014年来中国社会信用的变化。从表1可以看出,社会公共信用每年基本持增长趋势,尤其是近年来增长速率加快,13-14年的变化率已达到5.7个百分点,说明社会的总体信用意识在逐渐觉醒,政府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方面是有成效的。

政府公信力由2005年的60.5%到2014年的74.1%增长了13.6个百分点,每年平均增长幅度为2.07%,这些与政府近年来在公共服务、反腐倡廉、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努力是分不开的。在上海政务大厅的官方网站上有这样一条新闻——《弘扬正能量 本市十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典型案例发布》,涵盖的案例涉及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从公务员选拔信用核查到企业信用管理,从信用卡用户信用核查到互联网信用平台;中央部委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的方案,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这些都说明政府正在从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将信用体系渗透到我们的社会和日常生活中来。但如今的政府与人民心中期望的人民公仆形象的政府仍有一定差距,中国地域辽阔,由于管理层的多级传递,中央下达的政策与地方执行的政策必定出现一定出入,降低政策和制度的执行力度。比如:地方政府为企业徇私舞弊,欺瞒群众,损害大家利益;中央向地方拨款时各级政府存在“吃回扣”现象;群众上访常常受阻等。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发起者和建设者,若连政府都无法提高自己的信用度,又何谈企业和个人信用呢?再加上群众自由和信用意识的觉醒,对政府公信力的要求只增不减,更迫使政府在提高公信力方面付出更大的努力,真正成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企业信用是三者中增长最迅速的,从05年的53.7%到14年的68.2%,由不及格到超过个人信用,增长了14.5个百分点;增长率由最初的负增长到13-14年的16.58%。企业信用的跳跃式增长确实令人惊讶,但仔细分析会发现也合乎情理。一方面,政府愈发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为了提高自身公信力,政府会加大对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的监管,并将信用体系建设融入到市场经济中,这就使得企业开始严肃对待自身信用,以提高公司声望和形象;另一方面,在全球一体化经济趋势下,为了谋求低成本劳动力和原材料,为了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或者为了增加销量、扩大产品市场,企业的供应链也越来越国际化,与国外公司合作已是常态,这样的经济环境要求企业必须融入到世界信用体系中去,再加上海外公司又十分重视企业和个人信用,一个良好的企业信用便成为合作能否达成的基石。但还有许多所谓“无良商贩”无证经营、欺诈消费者,政府需要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打击力度,并将这些违法行为添加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中。

个人信用的十年来的平均值为67.31%,是三者中最高的,但在十年来只增长了1.5个百分点,并且还出现过负增长现象,如06-07年和13-14年,增长速率却是最缓慢的,13-14年的增长率甚至为-3.24%。这组数据与我个人对公民信用的直观感受有所不同。在阿里巴巴解决了网上支付的问题,并让所有人都接受它的安全性后,中国的普通群众彻底加入到电商的热潮中。淘宝、支付宝的普及降低了网上交易欺诈的风险,“蚂蚁花呗”的出现让个人没用信用卡也可以先消费后还款,身边的消费环境越来越促使我们进入信用消费的时代。同时,良好的个人信用会营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设,因此政府应该在宣扬公民信用意识上投入更多工作,公民也应为改善消费环境做出努力。

2.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性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后所面临的挑战的需要。在世界各经济体都在信用体系中进行经济活动的背景下,中国想要更好的融入国际贸易中,就必须健全自己的信用体系。再加上我国信用业本就比西方国家落后,中国市场对西方国家的信用服务公司和中介机构来说就是一片尚待开发的沃土,对中国本土的信用公司产生巨大威胁,如果不发展我们自己的信用业,那么中国很有可能成为他们的垄断市场。

企业的经济活动需要信用调控。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当一个企业的所有行为都会添加到它的信用记录中,当它想要与其他企业或消费者进行交易时,对方只需翻看它的信用记录就可以知道这个企业是否有过违规违法行为或不诚信经营。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纳入是否达成合作的判断标准之一,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商业欺诈,也有利于政府对企业的产品质量的监管。在中国许多食品药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许多输出“三废”的企业,为了降低生产和处理成本,根本不考虑对环境的危害;当企业的这些行为都会被记录在案时,它就必须考虑违规违法生产的严重后果了。

3.存在问题

3.1企业、个人信用意识淡薄

我国市场经济起步晚,大体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走人正规,信用经济更是不发达,社会信用关系十分淡薄。因此作为经济主体,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缺乏市场经济要求的信用意识。再加上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政府监管力度不足,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环境并不利于企业、个人信用意识的提升。对于消费者而言,国外消费者习惯于先进行购买行为后支付,而我们并不倾向于这种预支消费行为,因此信用卡在中国普及程度远不如西方国家.3.2缺乏企业个人信用获取渠道

在征信国家,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的的公开和获取是建设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征信信息主要来源于人民银行对个人借贷信息的记录以及征信机构以合理途径搜集的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信息获取渠道的是否合法、哪些信息可以公开,这些都是政府立法需要明确规定,而我国法律却缺乏这方面的具体条款,增加了信息获取和录入的难度,导致了现有征信数据的不完整。

3.3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政府监管力度不足

在美国、英国这样征信体系完善的国家,征信业得以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其完整的与信用管理相关的法律体系。建立这些法律法规的目的在于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并规范信用管理从业的服务范围和方式。虽然中国在《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中都有涉及诚信经营的条款以及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惩罚措施;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但距离建立完整的征信业法律体系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而没有相关法律支持,政府的监管便无据可依;缺乏严格的惩罚措施,不守信用的企业和个人便无法收到严厉惩戒,更不能起到法律的威慑作用。

4.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4.1美国与欧洲征信体系简述 4.1.1美国——市场化模式

征信机构独立于政府之外,以盈利为目的来收集、加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政府不直接参与征信活动,而是设立信用管理局管理信用行业实务,并制定信用管理的法律和监督法律执行。这种模式优势在于信用市场运作自主性高、活力旺盛。劣势在于: 一是如果在本地征信制度发展不成熟时,外国或外地大型征信企业将很容易占领本地的征信市场,使得本地征信企业和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难以发展;二是对法律法规体系的完整性有很高要求,需要政府有很强的监管力度。从劣势分析可 以看出,市场化模式并不适合我国处在初级阶段的征信业的发展。

4.1.2欧洲——公共征信模式

公共征信机构主要由各国的中央银行或银行监管机构开设,是由政府出资、非盈利性的,以法律或决议形式强制政府、银行、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公共信用登记系统,按照对等原则,信用数据只向金融机构提供而不向社会其他需求方提供,主要为金融监管部门的信用监管和执行货币政策服务。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在征信信息数据庞大且分散的情况下,且征信行业的市场和社会背景并不发达时,由政府出面强制性向社会各行业部门搜集数据,效率更高,节约了时间成本。劣势在于:政府是出于非营利性目的,工作量大,运作成本高;同时,市场缺乏信用中介公司和服务机构,市场运作自主性差,效率低下。

个人认为,考虑到中国的征信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企业和个人信用指数并不高,市场经济不够成熟,目前我国应多借鉴欧洲的公共征信模式,由政府牵头完善信用数据库并健全相关法规,同时鼓励建立信用中介机构和服务公司,等到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较完善时,逐渐将征信业的控制重心由政府转向市场自主运作,以盈利 性的征信机构为主导,政府辅助维护宏观秩序。

4.2对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议 4.2.1建立健全征信业的法律体系

参照发达国家发展征信体系的经验,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这是征信业立法的一个重要基础。征信法律体系应该包含以下几点内容:一是企业和个人信息获取的合法渠道和覆盖范围。合法渠道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于信用中介机构和服务公司,为了保障企业和个人的隐私权以及信息安全,盈利性的征信机构必须保证信息获取渠道是公开透明的,同时需要承担维护信息安全的义务。明文规定覆盖范围是为了保障公民的隐私权,在搜集信用信息的过程中,公民私权有可能受到侵害,参考国外的相关立法,我国立法应规定征信范围不包括什么来保障公权;二是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只有提高失信成本,才能让公众正视诚信的重要性,同时提高守信激励有利于提高公民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三是为信用中介机构的发展制定制度框架。类比电影行业,只有建立了明确的分级制度,导演才好把握拍摄电影的尺度。有了制度框架的明文规定,中介机构才好根据政策确定自己的发展战略和目标。

4.2.2建立征信数据库并维护信用信息安全

征信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条件,没有信用数据,就无法建立信用体系。征信数据库的数据应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公共信用数据,政府在将各类信用信息纳入数据库中后,需要保证这类数据的完整性和易查询性,保证数据的公开透明。2014年以来,上海市拆违办、市交通委、市住房保障局、市图书馆、市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煤气公司等单位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举行了信用信息交接仪式。违法搭建、群租、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非法营运、出租司机绕路宰客、借书逾期不还、破坏书籍、长期欠缴水电煤费用等信息将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供政府部门、信息主体自身、信用服务机构等查询;另一方面是内部信用信息,这些信息仅供信用机构和政府开放查询。

政府在努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时,公民最担忧的就是自身的隐私权。在网民数量达到6.68亿的中国,仅2015年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起的诈骗、垃圾信息等现象,直接损失达805亿元。这不禁令公民担忧信用信息与个人身份绑定后的信息安全问题。一方面中介机构和政府应该加强对信用数据库的安全管理,设置严格的用户访问权限,防止信息从数据库中泄露;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泄漏信息行为的惩戒,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当公民与政府共同为维护信息安全做出努力时,公民才会降低对信息安全的担忧。

4.2.3政府应提高自身公信力

所谓公信力是指“使公众信任的力量”,政府公信力的提高有利于政策的推广实施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要提高政府公信力,就必须让公众信服政府是为人民着想,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的。如今政府公信力下降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腐败贪污行为的大幅曝光。如今,媒体关于曝光贪腐官员的笔触越发犀利,官员行为不检点直接影响到其所在政府的形象。因此,加大对贪腐官员的打击力度,可以改善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声望。第二,所谓的公务员“铁饭碗”。公务员常常被打上“混日子”、“铁饭碗”等标签,说明在大家心目中,公务员就是尸位素餐,就是不学无术。如果中央决策再如何正确,到了地方都是一样的空头条例,那么政府的公信力必将严重下降。因此必须合理分工公务员的职责,设立有效的绩效考评制度,改变人们对公务员“铁饭碗”的刻板印象。

4.2.4鼓励征信中介机构和服务公司的建立

社会信用体系只靠政府管理运作是不可行的,市场需要有其自主的运作法则,因此征信中介机构和服务公司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所谓征信机构,就是指“依照有关规定批准成立,征集个人信用信息,向商业银行及其他个人信用信息使用人提供个人信用信息咨询及评级服务的法人单位”,它是信用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美国征信机构的发展从20世纪20年代至今已有近100年的历史了,美国信用体系的市场化模式就是依靠盈利性的征信机构运作起来的。与美国不同的是,受世界经济大潮的影响,虽然中国的市场经济还没有成熟到由大众消费文化来促进征信市场的发展,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却因为世界信用经济的影响而变得非常紧迫。再加上美国征信巨头海外业务的扩展,Exparian和Trains Union已进入中国开展业务,若不抓紧发展本土的征信企业,一旦被外国企业垄断,再想发展就没有现在这么简单了。因此政府需要设立征信机构的制度规则并实施相关的鼓励政策来规范和促进征信机构的建立,有相关业务或想法的企业也应抓住征信业发展的龙头机会尝试进入征信林

参考文献:

[1]李家勋.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发展模式比较及提示[J].现代管理科学,2008(6).[2]曹军新.我国征信管理从“划桨”转向“掌舵”,抑或两者兼之?——兼议<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0(2).[3]胡峰松:《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研究》,安徽大学,硕士论文,2011 年.[4]尼古拉·杰因茨.金融隐私一征信制度国际比较[M].万存知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13]彭冬梅.我国网络经济下信用体系构建过程中的问题分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2(6):170-171

第五篇: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三农”事业的繁荣,农民个人信用问题也日渐突出起来,由于缺少有效的制度约束,目前许多农民出现了信用危机。因此在农村,积极要求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维护信用交易安全的呼声不断增高,而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征信体系,即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适当地收集并公开个人的信用信息。与“三农”密切接触的就是农村信用社,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在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一、个人征信在农村发展的现状

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把依法采集的信息,依法进行加工整理,最后依法向合法的信息查询人提供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尽管近几年农村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是目前农村构建和谐金融生态环境过程中较为薄弱的环节。这主要是因为涉农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征信体系建设涉及的诸多环节还不尽完善,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

(一)信用环境差

信用环境差主要体现在对失信行为的制裁不足,守信价值体现不充分上。近几年来,农村信用体系中对于个人失信行为的制裁上缺乏联动,制裁和惩罚的对象针对的往往是失信者拥有的单个产品或服务,而不是失信行为人本身。对失信行为制裁上的“合力”不足,使失信行为难以从根本上受到有效遏制,信用风险继续蔓延。

(二)收集、整理、核准评估、查询农村信用信息难

目前,我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覆盖到了全国,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已经直接联网,总的来说农村地区已纳入到征信体系当中。但收集、整理、核准评估、查询信用信息难,由于目前农户的经营形式多,绝大多数的农户存在多种经营,半数的农户存在人口临时流动,因此导致农户信用信息原始资料调查采集困难,信用基础信息多变,真伪不易甄别。农户信用数据库所需要的基础信息很大一部分隐藏于民间,收集整理工作量多、难度大。

二、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针对以上农村征信现状,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积极与人民银行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该系统可以帮助农信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诚信水平。可是农信社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出现以下种种问题。

(一)信息资料不完善

农村信用社现有的进入系统的信息包括农户的个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件、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家庭财产、家庭债权债务以及借还款信息。个人征信系统要求将这些信息汇集到其身份证号下,但有些农民的姓名与其身份证号下的姓名不符,有些农民没有二代身份证,只有l5位身份证号码、甚至还出现身份证号重复的现象,还有些农民没有家庭财产、债务信息。所以,这都导致农户信息资料不完整。

(二)经营粗放,规章制度执行不严

经营不细,管理不严是各农村信用社普遍存在的问题。尤其在山区,一些信用联社各项制度,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质量。

(三)信贷员凭“人脉”不凭系统

在农村,大部分乡镇只设有农村信用社单一的金融机构。农户贷款渠道选择性单一,只能在当地农村信用社贷款,发生异地贷款的可能性很少。况且,农村信用社贷款对象是长期生活在信贷员身边的村民,他们彼此之间都熟悉,在进行贷款调查时,信贷员更加看重自己实地调查得到的信息。因此,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不想也不愿意通过联网来了解农户信用信息。

针对以上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为农村征信主力军,农信社应当积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三、加强农信社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对策

增强农村信用社的征信力量,同时多元化农村征信建设的机构。以当前情况看,信用社仍然是农村征信体系的主力军,因此其应发挥自身扎根农村的优势,弥补不足。

首先以农村信用社为依托,加快系统程序开发,科学组织基层农信社的财力和高层人力资源,尽快开发农村信用数据库软件程序,为加入全国网络做好准备。

其次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引进高学历的新员工,加大企业内部员工的培养。

再次加快建立农户信用记录档案,增加入库信息,不仅应包括农户基本识别信息和借还款信息,还要增加诸如农户的完税信息、守法信息、财务管理信息、产品质量状况、盈亏状况和个人违约情况等方面的记录,这样才方便提供查询服务。

最后信用社要充分发挥个人征信系统的作用。调查一笔贷款时,一定登录征信系统进行查询,然后发放贷款。既提高个人征信系统的使用率,又宣传了征信知识,使借款人增强诚信观念,积极保持自己良好的信用记录。同时,对已存在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实行人性化管理,对非恶性意识形成不良信用记录进行修改,使农户更加珍爱自己的信用记录,有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随着农村信用社征信工作的不断加强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的征信工作水平将会逐步提高,更好更快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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