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烤房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烤房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议标,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成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1)烤房主体建设。(2)烤房设备安装。(3)工作棚建设。(4)
(5)
4、资金来源:烟草部门。
5、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承包。承包单位采购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采购使用。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建设要求
1、承包范围:包括烤房、工作棚、地面和设备安装等工程,具体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建设要求(按设计和烟草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 装烟室和热风室墙体统一为红砖建造的眠墙,禁止采用水泥砖、土砖之类的建筑村料。结构统一采用现浇屋顶,一律按图纸进行现浇筑顶,同是严格做好防水;烤房内挂烟架统一采用钢结构,挂烟梁用50角钢,每2米设一立柱,立柱用方形钢管以增加焊接面;布局严格按照烤房施工布局图进行。
烤房群统一工作棚建造标准,工作棚地面面积每10座必须保证150㎡以上;棚面统一采用彩钢压扎瓦屋面,禁止用石棉瓦之类的材料;工作棚的地面必须水泥硬化。
统一外墙粉刷村料及颜色:外墙底层必须采用水泥砂奖进行粉刷,之后用米黄色外墙漆或涂料进行粉刷,要求持久耐用。
统一门窗标准,装烟室大门、大门观察窗、风机和加热室检修门、清灰门由烟草部门统一代购,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标识牌置放位置,烤房标识牌统一置于装烟室大门的正上方,并嵌在墙体内。烤房建造时必须根据标识牌的尺寸预留出标识牌粘贴的位置,标识牌由烟草部门统一制作,其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统一配置发电机,所以新建密集烤房群必须配置发电机,发民机必须是省局招标入围的生产厂家,由乡镇烟办或村组统一采购,费用从工程款中列支。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XXXX年 月 日
四、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工程承包价款:按每座烤房 万元计算(含统一采购设备,设备款在工程款中列支)。总价款为: 元¥: 元
2、支付方式: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和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经县级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在2012年度支付工程总价款)除设备款外)的60,经省、市二级烟草部门验收合格后,于2012年度支付乘余的40(除设备款外),付款凭乙方提供正式税票转账支付。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
1、质量标准:严格按设计及烟草部门的具体建设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整理施工资料申请验收,验收实行县级烟草部门初验,市级烟草部门审验,省级烟草部门抽查验收。
六、合同的解除、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出现本俩同第七条中第4项、第5项情形,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3、本合同全面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延误期间根据逾期付款数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量不符合标准或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转包或擅自转包、分包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此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逾期竣工,每延期一日,罚违约金50元;逾期2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及合同项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长沙仲裁委员会(浏阳分会)仲裁解决。
九、附则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未约定事项,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资方、监理方各备存一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第二篇:烤房建设合同
安仁县2012烤房建设合同 甲方:乙方:
根据守法、公平、公正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要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司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量:新建烤房栋。
四、工期:2012年4月30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推迟一天按200元每天支付违约金。
五、施工质量:乙方根据市烟草局提供的图纸按图施工,不得偷工减料,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六、质量保证金。按每栋1000元的标准交纳质量保证金,由县烟基办保管,经省市烟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
七、乙方要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
八、付款方式:乙方全额垫资。验收无质量问题后,由市烟草局统一下拨工程款。总造价按省市县有关文件补贴标准给付。另按期完工由县财政补贴每栋2000元。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取消县级财政补贴资金。
九、安全问题:乙方要遵守安全施工规程,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有安全事故发生,甲方概不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一份,县烟基办一份,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立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监督方:
二〇一二年一月日
第三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xxxxxx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生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代码:
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承包商(乙方):生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经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对甲方新建厂的建设工程达成协议一致,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位于渝北区木耳镇石鞋村一社涵洞湾,交由乙方全
额垫资承包。
二、工程范围:
厂房按照打井下基圆柱钢管为160型壁厚3CM混泥土基础,屋架用48型钢管制作,刷两遍漆,壁厚不得小于2.5厘米。屋顶檩条采用C型钢160x50x20厚。彩钢瓦使用426型蓝色国标瓦为84型单层含隔热棉,墙板为单瓦90型376厚白色,墙板C型钢为120x40x20,不含任何室内装饰、塑钢窗3X2米,天窗的高度为600—800,厂房地面混泥土13—15公分。开挖土石方为4米宽安宝坎,厂房大门为4米宽,厂房平基在承包范围之内(宝坎为一丁一挂之二挂)新厂房与老厂房相结构,无墙板瓦,无柱头。无窗户。
三、工程造价:
1、甲方厂房全部的工程正跨及负跨(含基建)以360元/m2(平方米),包工包料承包给乙方。
四、付款方式:
1、从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支付6万元(大写:壹拾碌万元
整),工程竣工后5日之内甲方应付给乙方余款在一年之内接
清,得拖欠。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工程的普通足额收据,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五、工期:
1、双方约定全部工期为60天,如有变动,以双方协商的工期为
准。(雨天除外)
2、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开工日期为月
如有变动,以双方协商的工期为准。
3、竣工日期:双方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为
日,如有变动,双方协商的工期为准。
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施工中必须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重庆锦臻锻造有限
公司建设土建钢结构厂房说明)为准。
第二条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擅自动用没经过乙方同意,由
此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概不付任何责任。
第三条 甲方提供乙方所学的水、电进场,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第四条 乙方按工程所需要担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
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 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施工现场的要求,做好防护工作,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七、质量与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
八、安全及验收
1、乙方按设计及行业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建设施工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
1、甲方遵守此合同约定的内容,按照付款协议每月一号按时足额付款,拖延期限不得超过5天,超过5天视为违约。如有拖欠甲方应赔偿乙方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甲方为结清工程款又不付余款,甲方以其位于重庆渝北区木耳镇石鞋村大石坝重庆锦臻锻造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办公楼及所有设备作为冲抵该工程款,甲方无任何干涉权利。乙方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甲方付款以一方收据为准,乙方不产生任何税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
2、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此合同条款约定,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违约方全权承担。
如因政策、自然灾害不可抗因素,导致工程部能按时竣工,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为完工程由第三方评估后,按照评估国家定额进行项目结算。
本协议壹仪两份,甲乙双方各壹份,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双方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甲方(盖章):
营业执照代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生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生份证号码:
第四篇: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合同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承包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确保合同履约率,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总包合同)精神和甲方的内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内部承包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按总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承包工程内容: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同工期:总工期历天
合同造价: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第二条项目承包承诺
本工程项目由乙方内部承包施工,实行独立成本核算,在确保上缴甲方税费后,自负盈亏,乙方承诺:
1、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承包本工程施工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造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主要作为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的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视履约情况返还。
2、乙方承诺签订本合同后,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场,及时完成施工准备和技术准备工作,保证按时开工。否则,甲方公司将没收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另派班组进场施工。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或者毁约的,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各项损失。
3、全面履行承包方的各项义务与承诺,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确保工程按期完成,确保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乙方承诺:若本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工伤事故的,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费用损失和各项赔付。使甲方企业信誉受损或企业资质等级受影响,乙方还应该赔偿甲方企业各项损失费。
4、乙方承诺在该工程项目内部承包施工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属乙方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有债务纠纷闹至甲方公司的,甲方有权自行代为处理,处理决定和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接受。
5、乙方承诺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上交管理费,并承担本工程招投标与施工承建的所有费用开支。
6、乙方承诺按规定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及时支付材料款、机械费等各项应付帐款。由此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
7、本工程内容必须由乙方自行组织施工完成,严禁转让或转包。否则扣罚全额的履约保证金。
8、承担本工程内部施工承建的一切经济风险和法律责任。
9、其他:应当认为在正式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熟悉了现场和周围情况,已经认真研究了合同条件和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得到澄清,对本合同文件所定义的乙方的工作内容达到了透彻的理解,并已考虑了风险因素。乙方承诺全面接受并认可甲方在参加招投标及与业主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合同文件,并接受其约束。
第三条 项目承包指标
1、项目承包上缴税费:乙方向甲方交纳管理费(包括税金)按工程造价的 10%计取,在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由甲方按比例扣留。
乙方在领取工程进度款时,需要用正规税务发票向公司财务抵交。如果不能足额抵交发票,不足部分加收1%的管理费。
2、计价依据和结算方式: 按总包合同(补充协议)相应条款执行
3、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标准,本工程质量如有奖罚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担。如竣工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除无条件整改、修复或返工直至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外,乙方还将被扣罚合同价3%的履约保证金。
4、工期:本工程工期如有奖罚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罚款与赔付均由乙方承担,参照总包合同执行。
5、乙方应注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应承担事故的损失及赔偿外,须另向甲方支付 合同价的1% 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现场要求达到标化工地标准,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另外竣工验收通过后15天内撤离现场的所有材料、机械设备和人员。安全、文明标化如果发生奖罚,奖罚均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6、乙方确定为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每月到位率必须达到 90% 以上,如不能达到,按 500元/天扣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罚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乙方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8、按工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涉及财税、建设、公安、环保和行政执法的各项要求,乙方必须全面执行,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各项开支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协助
乙方解决技术问题。不定时检查工程的实施情况,督促乙方做好工程管理,协助乙方做好设计变更联系单的签发和签证。
2、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但有权对乙方的资金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和控制。
3、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督促乙方贯彻执行;加强对工程质量、环境、安全、文明标化等工作的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有依法依章处罚权;组织协调与工程有关各方关系。
4、如乙方有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撤换工程负责人,并由乙方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且直接责任在项目部的。
(2)非建设单位和甲方原因,达不到预期施工进度,经督促整顿无效者。
(3)工程技术资料严重欠缺,现场施工管理水平低劣,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标准,经整顿无明显改进者。
(4)约定的现场负责人到位率低于70%的。
(5)不服从公司指挥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全面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总包合同),包括补充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投标文件、承诺书等全部合同文件。履行本内部承包合同中乙方的各项义务与承诺。
2、乙方必须按施工图及施工规程、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建设单位(包括监理单位)和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质量、安全、文明标化、民工管理等方面的检查与指导。甲方如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及时整改直至符合合同及规范要求。
3、乙方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合格证和质保书应齐全。根据要求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做好取样检测,并向监理提交检测报告。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组
织生产和自检,遵守和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监理、业主和有关部门检查所提出的问题必须在限期内纠正,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投入必须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应单列使用,不得挪用,并积极做好工地文明标化工作。
5、项目部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入场教育,新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各类证件、证书手续,各特种作业及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6、乙方不得无故停工,除非甲方和业主同意。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或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按规定处理。
8、及时做好各类工程技术资料的编制、报批、搜集、整理工作。申报竣工验收前,必须将全部技术资料提交甲方和监理审查。同时,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按要求统一装订成册提交。
9、处理好劳资关系,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发生劳资纠纷造成民工上访或者闹事的,甲方有权自行代为处理,处理决定和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接受。另外每发生一次劳资纠纷或民工上访闹事事件的,将罚款 5000 元/次。
10、乙方自行完成工程竣工决算编制与核对,并对决算的结果负责。
11、乙方不得私自刻制项目部公章,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正确使用由公司统一刻制的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不得用于材料采购签订合同及班组劳务合同。
1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自行解决各种垫付款项。
14、乙方应合理调配工程资金,自行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如因乙方债务纠纷致使甲方银行帐户被法院冻结或扣留的,甲方将相应扣留或冻结乙方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并且甲方还将按每次被冻结款(或被扣留款)金额的30%对乙方进行罚款处理。对此,乙方同意遵守执行。
15、乙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甲方递交当月完成施工情况和下月进度计划的书面报告。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按总包合同(补充协议)相应条款执行。甲方收到业主工程进度款后,扣除应上交公司的管理费后,于5天内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其 它 事 项
1、涉及工程形象和实际需要所必须的开支及规费,项目部应照办支付。
2、乙方不得直接向业主收取工程款;也不得擅自以甲方的名义向业主收取工程款。
3、工程质量保修由乙方负责与承担,按总包合同的附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4、本合同条款,由甲、乙双方根据甲方与业主签定的总包合同(补充协议)之原则协商签订。
5、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精神,共同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
6.本合同所指的总包合同,是指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所有合同文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在施工期间由双方协商处理以利圆满履行。
第八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价款结清之日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
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承包合同3篇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3篇
导语: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发包人(全称):大连铭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大连金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铭毅房地产开发大连新视界铭城项目由承包方总承包管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机电安装、景观园林及外管网等全部内容。如上水,燃气、机电安装等专业工程,需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专业承包商后,纳入本合同承包人的总承包施工范围,承包方计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工程造价的3%。凡发包人另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合同承包人。
结算方式如下
1、本工程结算执行XX辽宁省定额,材料及人工费均执行施工期间大连市造价信息网网刊价。
2、本工程为总承包形式,如发包人将专业施工项目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包人应收取总承包管理费费率为3%。
3、如本工程需承包方垫资施工,发包方给予垫付工程款利率,按月息%计算。
本框架协议一式六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________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20XX年9月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X年9月__________ 日期: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全部土建,水电安装(详见施工图纸)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资 质范围内的全部图纸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暂定20xx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x年x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金额(大写): 暂定捌仟柒佰万 元正(人民币)
¥: 8700,000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备案后生效 后生效。
发 包人:(公章)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 鉴证机关:
(公章)(公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海南中水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海口中基美域(暂定名)
1-2 工程地点:永兴镇陈安
1-3 工程内容:中基会馆、多层洋房、别墅、道路、挡墙护坡、绿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现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安装装饰工程及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按发包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筑面积:按施工图面积计算(约6万平方米)。
二、合同工期
2-1 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应暂定总工期,另外总工期内是否含现场大坑回填。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四、合同价款确认方式
4-1 计价依据: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计算价款,工程量按实结算。
4-2 定额及取费标准:执行20xx年颁布的《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颁布的《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会馆、多层洋房、小高层住宅按定额标准取费(含精装修可下浮3%);别墅按定额标准取费并总造价上浮8%(含精装修可不上浮);道路、绿化及其他建设工程按定额标准取费总造价下浮3%。明确本
工程的取费定额。
4-3 材料价格执行同期《海南工程造价信息》颁发的信息价,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场采购价,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其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市场价+5 %采保费为材料价,经甲方认价后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资补差按海南省定额站最新文件执行。本工程的水、电费调差按照实际缴纳单价计入决算。
五、甲方责任
5-1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所有的费用。
5-2 开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经图审后的施工图纸六套,并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协助乙方办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审批手续。
5-3 指派为甲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收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委托 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责任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5-5 如施工过程中确需要拆改地上建筑物、设备管线或树木等,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5-6 协调有关部门作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灾和保卫等工作。
5-7 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各阶段、各部门、各环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检查申请报验,负责组织初验、签署检查验收报告。
六、乙方责任
6-1 协助甲方做好开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后实施。
6-3 建立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按质监部门要求配备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4 指派为乙方住工地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原始资料收集。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书和竣工图各三份,并按城建档案管理要求提供相应资料二份。
6-6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6-7 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6-8 保证解决农民工工资,在最后提交结算书前全部付清农民工工资,并在提交结算书的同时,提供一份全部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
七.质量与验收
7-1 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报,甲方应在24小时内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如甲方不按时组织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7-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进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给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报,甲方在5日内审核完毕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总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7日内付到工程总价款的98%,留2%的保修金。
8-2 保修金返还执行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单位工程应及时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9-2 工程价款的结算。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并将有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资料,城建档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资料
及农民工工资付清证明书移交给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3天内将工程交付给甲方。
若甲方收到结算书后15天内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同工程结算已经批准,甲方应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护费用为止。
十.约定事项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结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个月支付,但甲方必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计息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欠款项将本项目未售房屋按成本冲抵工程款(实际抵押房屋成本应为乙方施工范围的土建、安装装饰工程的费用平均值,作为冲抵房屋的单价)。
十一.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格证作为依据。如甲方或监理方发现材料质量或规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须停止使用并更换符合质量和规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相关手续必须齐全,报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并同意后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强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观材料品牌的选择必须经过甲方的认可。十二.违约责任
12-1 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造成乙方停工,应按乙方现场人数及实际停工天数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误工费,现场施工设备和材料租赁费用按乙方需支付价格按实补偿支付给乙方,并按所欠工程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必须在一个月内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规范施工,至使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工期不得顺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实际天数每天 元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参照《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条款执行,本协议与《海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有异议的部分以本协议为准。十四.其他约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计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费用:乙方按分包方的决算总价3%收取,但分包方应承担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电费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现场仓库、人员宿舍费用。
14-2其他未约定的条款和结算依据,均按国家政策性文件执行。
14-3施工期间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政策性文件规定的相关费用,乙方所承担缴纳的政策性规定费用,由甲方代为缴纳,在本工程决算后相应扣回。
十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海南中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