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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1-106578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15 02:49: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内容提要】公平与效率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在社会保障当中,为了平抑立法滞后、区域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克服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与经济增长速度相悖现象,必须关注社会保障公平性。有鉴于此,应实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发展战略,实行以人为本的公平与增长并重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保障水平,转换保障策略,加大保障力度。社会保障制度既要体现公平,又要体现效率,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过程始终的两大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存在着不公平和低效率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更好地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最终为提高中国社会保障水平打好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社会保障

公平

效率

Abstract: Equality and efficiency are important issu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which have dialectic relations each other.In order to remove the negative infection caused by backwardness of legislation and regional differences and overcome the phenomena that justice of social security system does not keep up with the economic increase, we must focus on the justice of social security.Therefore, it seems to be more important to carry out the development strategy equally and inefficiently and put the human-oriented development outlook concerning justice and increase in practice, which can promote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armoniously, enhance the social security level and strength and switch security policy.Social security system incarnates not only equality but also efficiency, for those are the main principles in the system.However, there are lots of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social security system such as its faultiness, low efficiency and injustice and so on.So it is much more necessary to deepen reform to solve those problems, which finally make a strong foundation in improving the level of the Chinese social security system.Key words: social security,equality,efficiency

目 录

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1

二、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2

(一)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2

(二)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4

三、我国社会保障围绕公平与效率的改革及存在的问题„„„„„„5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历程„„„„„„„„„„„5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公平与效率上存在的主要问题„„„„„6

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7

(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8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和完善保障制度„„„„„„„„9 参考文献„„„„„„„„„„„„„„„„„„„„„„„„„10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职能就是为职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建立有效的社会“安全网”,以维护社会安定,并保证国有经济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公平与效率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运动促使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改革和发展,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社会保障从其建立之日起,就有互助、互济、保障公平的应有特性;公平也一刻离不开效率,缺乏效率的公平只不过是空中楼阁。一定条件下,公平的实现有助于效率的整体提高,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过分偏重公平可能有损于效率,过分强调效率可能又会有损公平,并最终危及效率。

公平,从字面理解就是公正、公道及平等,但其内涵及实质却难以捉摸和理解,因为它属于道德范畴,含有伦理学的意义,并涉及价值判断问题。从哲学的角度来理解,公平是一种宇宙观,是对人的角色和地位的定位概念。每一个生物体特别是人类,都有其生存的权利,因此公平在哲学观上首先表现为一种生存权;其次,每一个人都有和自然进行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的过程,公平又体现出一种劳动权。从经济学的角度评价公平,公平包括收入均等和机会均等两个层次,机会均等通俗地说就是起点和过程的均等,在现实生活中,机会均等比收入均等更难以捉摸。美国学者阿瑟·奥肯曾说:“缘于机会不均等的经济不均等,比机会均等时的经济不均等,更加令人不能忍受(同时,也更加可以补偿)。”

效率指的是一定条件下的投入与产出或成本与收益之间的比率,它体现的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社会和人自身活动中所具有的能力、达到的水平。从哲学的角度看,效率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前提性概念,整个人类生活的物质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从而在与自然斗争的过程中满足人们的基础的物质需要。社会发展的每一时期的人们总会最大效率 地追求产出,降低成本,以最小的投入创造最大的物质产品,从而维持物质资料的再生产,效率是人类物质生产的主要目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人是经济人,具有理性,都在追求效率最大化,降低成本,提高产出、投入比,因而效率处于经济生活的核心地位,追求效率最大化是内在的经济规律。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错综复杂,对立统一,二者互为基础,互相制约。效率固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规律,但公平却是人类社会从过去、现在到将来的一个永恒目标。我们不可以设想人类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脱离了公平,忽略了公平这个概念,人类的物质资料生产会出现什么状况。没有公平,效率是有限的。在人类的绝大多数历史时期,公平都是历史发展、变革的发动机。从一种旧的公平、效率的平衡点通过变革或革命达到一种新的公平、效率的平衡点。确是如此,每一次历史变革或革命都是公平与效率的重构,从而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线索、脉搏,构成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的、核心的命题。但是,公平与效率的重构是需要极大的理性的,这种重构实际上是人类智慧的重构。我们看到,在人类没有把握好公平与效率的内在平衡时,人类社会就会发生巨大变革或革命;当把握好、调整好时,社会就会稳定,就会减少因变革或革命导致的物质资料的损失。公平与效率调整的结果,直接关系着人类物质资料生产的成果,关系着人类的财富积累。可见,维护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使之协调发展,就会极大地增加社会的财富、促进社会的进步。

二、公平与效率是贯穿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核心内容

(一)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原则 1.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

(1)19世纪末产生于德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其最初的设计目标是保障老年人、失业者、工伤者等社会成员的生活,以调节收入差距,调和劳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可见,其制度安排是以维护社会公平为目标的,公平是其根本原则。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在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发展并很快扩展到全球,尽管各国的保障制度内容、途径、方法有异,但维护公平始终是其制度选择的初衷和首要原则。

(2)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开始建立和逐步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社会公平,保证比较均衡地满足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是其第一要务。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于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社会保障是实现社 会公平,稳定社会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途径,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就社会保障制度本身来说,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通过其补偿功能,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社会保障的“非歧视性原则”使社会任何成员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都可以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每一社会保障项目对于其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言机会是均等的,因而它可以促进机会公平;社会保障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政策,具有调节收入差距的功能,因而它又可以一定程度地促进结果公平。

2.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遵循的又一重要原则

(1)社会保障制度在西方产生之初,在其制度设计中并没有将效率纳入,这就为社会保障制度在以后的发展出现曲折埋下了隐患——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以及风靡一时的“福利国家”在其后来出现的危机,都说明忽视效率的社会保障这一制度安排存在严重缺陷。从70年代中期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纷纷改革和修正原来的社会保障模式,在福利领域强化市场经济因素,以提高社会保障的效率,从而更有利于整体社会效率的提高。

(2)过去我国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社会保障制度,仅仅是“就业式保障”,城镇户口的劳动者一旦就业,就算获得了社会保障的权利,广大农民则无法享受社会保障,只能依靠“家庭式自我保障”。这种保障以低效率为基础,追求的是低层次的所谓公平自然会不可避免地导致更低的效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认识到了效率的重要性,逐步打破传统体制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提出并实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取向,逐步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了社会活力,提高了效率。这就使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在较高的效率基础之上,在保证公平的同时,为提升市场(社会)效率服务。

(3)社会保障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社会效率。这主要体现在: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消除各种社会风险的侵害,从而调动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精神,这就为提升社会效率提供了较有利的主观前提;社会保障可以缓解贫困,调节收入差距,缓和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解决一定的社会问题,从而为提升社会效率创设了较为安定的客观环境;社会保障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健康和教育培训保障,提高其身心素质和技能素质,并且有利于完善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3 从而为社会再生产创设较合理的人力支撑环境;社会保障的基金运营,不仅可以为提升社会效率奠定一定的投资基础,还可成为调节经济波动的“蓄水池”,直接服务于效率;社会保障通过为社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为提升社会效率做出一定份额的价值贡献①。

(4)就社会保障制度自身而言也存在着效率问题,比如社会保障率的高低、基金来源渠道的多寡、给付标准合理与否、基金管理和运营完善与否、缴费义务与受益权利对等与否,都直接影响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和自身效率的高低。

(二)公平与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核心内容

社会保障是工业化和社会化的产物,它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收入转移,对低收入者或无收入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减少社会成员的风险,以起到社会稳定器和安全网的作用。自从其诞生以来,就肩负起了维护社会公平的责任,它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成员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以及促进社会精神文明进步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从而为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增加了社会经济的有序性。

随着各国经济水平的快速提高,社会保障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其项目设置繁多、保障待遇偏高、支付费用过大,使这些国家背上了沉重负担,对其经济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与此同时,诸多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水平却属偏低,这也阻碍了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由此,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受到了诸多方面的挑战。

1.社会保障的过度膨胀以及过分维护公平的机制,阻碍了经济的运行和发展,影响了效率。

2.合法性的挑战,即事实上的不公平,发展中国家许多社会保障方案的覆盖面过于狭窄,使得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大打折扣。

3.作为社会保障主体,承担社会保障最终责任的国家或政府,其管理效率低下,缺乏竞争机制和市场运行机制,导致了社会保障私有化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威胁到了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生存与发展,威胁到了政府通过社会保障的收入转移维护公平的地位,从而也间接地威胁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于是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公平,对公平提出质疑,认为不能牺牲效率去追求公平,以此为契机,各国纷纷开始进行社会保障改 ① 郭静安.构建社会保障制度公平与效率的和谐[J].生产力研究202_(8).革,削减福利水平,缩小保障范围,并把保障水平与个人缴费能力挂钩。

其实,公平也好,效率也罢,都只不过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归根结底是为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从其建立之日起,就有互助互济、保障公平的固有特性。效率是社会保障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效率的任何下降,都会造成或加重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困难。过分追求公平特别是高保障水平的公平,会导致严重的负面效果。但是,如果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财富分配的极大不公则可能引发社会动荡,经济发展也会面临动力不足的问题。因此,社会保障制度既要坚持公平,也要体现效率,寻求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也可以说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二者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关键在于把握好二者相结合的度,若能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则社会之效率就会非常高。

三、我国社会保障围绕公平与效率的改革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发展的历程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就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传统的保障制度。其特点是“低工资、高就业、高补贴、高福利”的“国家包着企业,企业包着职工”的统包政策,在农村则实行以家庭保障为主结合集体救济的保障制度。这一时期的社保制度对保障职工生活和社会稳定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因其强调极端的公平与高度的均衡,平均主义色彩浓厚,“动力”机制逐步丧失,损害了经济效率。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保制度围绕公平与效率关系调整的改革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3年)在这一阶段原体系在延续,新体系在生长,主要是围绕国企改革进行社会保障的配套改革,企业保险因之走向社会统筹。

第二阶段(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到 1997年)这一时期社会保障被确定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改革的重点是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改革有明显的效率取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强调了个人责任。

第三阶段(1998年开始至今)这一阶段将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加以建设。“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成为重中之重。这一时期的改革继续坚持了效率取向,并注意到公平。

经过近30年的改革,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受益人数不断增多,社会保障观念正在发生着从依赖国家到个人责任逐渐回归的转变,社会保障制度进入到了一个 体制和机制创新的阶段。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公平与效率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平与效率问题缺乏一个明确的长远的指导思想,社会保障立法滞后,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社会保障管理分散,效率低下。公平与效率问题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而在这一问题上,理论界缺乏统一的认识,社会保障制度研究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缺乏社会保障与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关系的综合研究。重视对社会保障总体水平与经济效率关系的研究,缺乏在一定保障水平条件下,支出结构变化对经济效率的影响的研究。

由于理论研究的滞后,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目标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位。改革前,我国计划模式下的高福利、低工资保障政策,强调极端的公平与高度的均衡性。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理论的确立,效率摆在了优先的地位,片面强调国有企业改革配套,社会保障在体现公平方面有所欠缺。在现阶段,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问题上,十六大报告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涵义作了进一步规范的表述,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但在实践中,一些企业对再分配起主导作用的社会保障制度,效率依然处于优先考虑的地位,公平充其量只不过是被兼顾。由于对公平与效率的问题缺乏科学、全面的认识,导致社会保障制度常常面临两难的选择。这也导致了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滞后。除 1951年2月2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保险条例》可视为社会保障立法,还没有第二部社会保障法律。以后的补充修改都是以《中华人民共合国劳动保险条例》为基础的。

2.保障范围覆盖不全,统筹层次低,既难以体现公平,又有损效率。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体制上围绕“一个中心,两个确保,三条保障线”具体运行。但迄今为止,面向乡村贫困人口的低保障制度尚未建立,三条保障线还未全部覆盖城镇贫困范围。

覆盖面过窄和缴费过高互为因果,造成扩大覆盖面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国内一些私营企业和部分国有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甚至赖帐,所以只有采取高费率才能勉强维持运转,在多数地区仅雇主缴费就已达到工资总额的30%左右,个人三项保险缴费合计也在工资总额的10%左右。由于缴费率过高影响了企业的人工成本及赢利水平,致使企业进一步逃避参保。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障既欠公平,又损效率。而且在现行制度下,不同所有制之间,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社会保障水平不同也容易引发各种矛盾 6 和纠纷。由于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养老保险的转制成本问题没有很好解决,个人账户资金挪用作现期支付,造成个人账户空帐运行,据估计空帐金额至少在202_亿元以上。由于我国老年社会即将到来,加上改制不规范,现行保障制度实际上仍潜伏着很大的风险

3.社会保障的权利和义务不对应,严重损害了效率。我国建国几十年来一直实行高福利、高就业、公民只享有社会福利的权利、政府只负有提供社会福利的义务的社会保障制度,致使各部门、各地区相互攀比,从而导致社会福利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经济的增长,使国家和企业负担沉重,导致国家出现财政赤字和企业入不敷出。同时,客观上助长了职工懒惰情绪,影响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生产率的提高,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4.农村社会保障发展滞后。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保障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广大农民还没有享受这项权利。我国社保体系也呈明显二元化特征:在城市建立了面向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作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未在农村建立。从社会保障费的支出看,占人口70%左右的农民的社会保障费支出只占总数的11%,而占人口20%左右的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支出却占到了总数的89%。这种二元社会保障体系既欠公平,又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整体效率。第一,它继续拉大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农民收入偏低是我国有效需求不足的深层原因。第二,它不利于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阻碍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影响我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第三,它不利于提高农民素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刻变化,在农村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日益紧迫和重要。

5.社会保障基金在运营中未引入市场机制,政事不分,监督不力,存在挪用、挤占甚至浪费现象,未起到“自动稳定器”作用,制约其提升效率作用的发挥。必须引进独立于社保机构的监管机制,对社保基金的征收、运营以及监管等环节进行独立监管,才能确保社保基金明账明算。中国社科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文认为,可以尝试建立董事会或是委员会的制度,对重点的投资决策做出专业的论证和评估,将社保基金投资的风险降到最低。这是解决有效独立监管的一个很好的设想。

四、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在制度设计上把公平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搞好我 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平问题已经上升到矛盾的主要方面,因而在制度设计上应当把公平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只有确立了这样一个明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一个科学、合理的构架。

(一)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

1.加速社会保障的立法进程,把公平置于法律的保护之下。

目前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律,地方性的条例、规定执行起来,有着相当大的灵活性,执行效果差异很大,公平难以保证,要在立法中充分体现公平优先的原则。社会保障立法可根据缓急和难易程度,制定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养老保险法,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然后以此为基础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立法。

2.明确政府、企业、个人的责任,以保证公平与效率目标的实现。

三者责任的模糊,既影响公平,又有损效率。在财政支出上应该明确区分政府的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在统一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前提下明确区分中央政府责任和地方政府责任。对于企业,应该在划清历史责任和现实责任的前提下,尽快明确企业的责任并迅速实现企业负担平等化。新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按统一的费率标准向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征收社会保障费。要体现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明确个人责任。

3.不断完善支出结构,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不断完善支出结构,加大向困难群体和农村农民支出的比例。

美国史学泰斗汤因比指出:“人不仅仅是靠面包过活的。无论人的物质生活可能被提得多高,也无法治愈他精神上对社会公平的需要。”西方经济学中的“收入外部效应”,就是指一个人对收入的满足感并不仅仅取决于绝对收入,同时,也取决于其相对收入,即他与其他人的相对水平。库兹涅茨“倒 U”形假说等经济增长理论也告诉我们,当经济增长总量达到一定水平后,社会分配应该趋向平等。不公平将鼓励人们不进行“生产性努力”,而只进行争抢瓜分有限财富的“分配性努力”,产生“分配性冲突”,影响投资,抑制消费,妨碍甚至破坏经济效率的提高①。实践证明,社会公正度与人对社会规范的认同和人的社会责任感的大小、激励效率的高低成正比,公正的分配能催人奋进,竞争向上;分配不公则可能成为人们选择非规范求利行为的催化剂。为了避免坏的、权贵的、两极分化的市场经济,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促进中国社会保障制度 ①郑功成.社会保障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2_年版.的加速发展,在公平和效率的观念上应与时俱进,大力促进公平和效率的适时统一。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和完善保障制度

1.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转变传统的单位福利观念和体制,剥离单位的社会保障功能,强化个人自我保障意识,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由国家、单位、个人共担风险的社会保障机制。

2.建立收、支、管、投四个环节相分离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向市场化、技术化和经营化方向迈进,更好地增进社会效率。

3.加快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观念,在更高层次上提高效率。国家必须尽快创造条件,着手制定统一、规范的社会保障法,应当在现有的单行条例的基础上,先制定各种社会保障的单项法律、法规,在运用中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建立起广大社会成员所接受的社会保障法体系。

4.不仅要调节收入差距,而且更要调节消费差距。如对人们的财产收入按不同的用途征课不同税率的税:对重新投入产业的财产收入征收低税率的所得税,而对用于个人消费的财产收入征收高税率的所得税。这样一方面鼓励人们重新投资,这对于发展经济,增加就业是有利的;另一方面可以缩小人们在消费水平方面的差距,使人们的消费水平的差距大大小于收入水平的差距。

5.加强社会参与。首先要建立使人民群众能够参与社会发展的体制条件,使人民群众能切身感觉到,这种参与和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其次要发挥各种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一些社会团体和组织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往往不是政府所能取代的,如残疾人组织、工会组织、妇女组织等。

6.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通过政府宏观调控,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建立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流通,同时提高农民素质,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宣传工作,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深入人心。

总之,公平与效率作为社会保障发展的两大目标,其中任何一个子系统的正常运行都离不开它。在中国当前经济体制下,只有社会稳定,经济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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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社会保障的公平与效率

社会保障中的 效率与公平

劳动经济学院

社会保障的效率与公平

“效率”与“公平”这两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陌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大肆宣传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政治生活中不断推动的“公平”与“平等”,可以说,各种各样的“公平”与“效率”包裹着我们的生活。记得初学社会保障这个专业的时候,由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所著的《社会保障学》把“公平”这个词放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上,通过学习,我也慢慢认识到社会保障是一 个调节收入差距、通过现金补贴、发放物资等各种形式的补贴与救助改善低收入者或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从而缩小收入的差距,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可以说,这样的公平对效率的实现起到负面的影响作用,两者有某种对立性,经济生活中不断通过制度和规则来调和两者的关系,力求在保证效率、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实现公平。社会保障不仅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在不影响“效率”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促进了“公平”,社会保障其自身内部也在“效率”与“公平”的调和中不断实现着效率与公平。

一、公平与效率

1.社会保障中的“公平”

阿瑟.奥肯在其著作《平等与效率》中指出: 社会每个成员都有其自尊的信念, 要求像样的生活——起码的营养、保健和其他基本的生活条件, 每一个人, 不管他的个人品质和支付能力如何, 当他面临严重的疾病或营养不良时, 都应

1享受医疗照顾和食品。” 社会保障其自身的只能中最重要的就是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以维护一个稳定健康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所以在“社会保障”这个命题中,与生俱来的就包含着公平的含义。“ 2.社会保障中的“效率”

“效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我们的各类资源是有限的,在使用这些资源的时候,尽最大可能地提高其使用的效率,发挥资源的更大价值,价值发挥得越大,这种使用和配置的方式才是最有用的。在经济学中,效率的含义是“在一定的经济成本的基础上所能获得的经济收益”2,同样的道理,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各种资源最高效地配置,使其创造的价值最大化,便是最有效率。在“社会保障”这个领域,虽然其与生俱来的职能是促进公平,但是运作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一些机制来激励,非常容易产生搭便车效应,因此,在促进公平的前提下也要注重效率

3.效率与公平的调和

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中,“公平”与“效率”是可以兼顾的,我们的制度设计中对这个问题也给予了细致的考虑。以我们的养老保险为例,按照工资比例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人员,在达到55(女)或者60(男)岁退休年龄的时候,都可以每月拿到固定比例的养老金,对于每个缴费满15年的人都会发放属于你的那份钱。但是对于缴费时间长于15年的人呢?为了激励大家缴费,每增加一年的缴费时间,在给付养老金的时候便多给付1%,这样便是对“效率”的一种追求。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社会保障领域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也存在着一种调和与权衡。

二、在社会保障中注重公平与效率的意义

在公平方面,社会保障是一种促进公平的机制,所以,在社会保障中首先还是要注重公平,因为社会保障所关注的主体毕竟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可能已经身处弱势、可能在未来一个固定时间或者某个不确定的时间有面临危机的可能,社会保障以其公平性保障这类人群的利益,以帮助他们在危机时度过难关。对于个人而言,这种帮助可谓雪中送炭之举,意义重大;对于社会而言,这种机 12 《平等与效率》奥肯 四川人民出版社

百度词条 制是社会危机的“减震器”,可以有效地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发展都意义重大。

在效率方面,社会保障在注重公平的同时也要注重效率,这主要说一下社会保险。一方面,对于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同的个人,要区别对待,对于缴费高的多给付、缴费少的少给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公平的一种体现;另一方面,这种激励也可以鼓励人们多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可以为未来的潜在危机提供更大的安全保障,而且可以促进为社会保险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更充沛的资金,提高其运作效率。

三、中国当前社会保障在效率与公平

社会保障包含着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几个方面,但是我们平日里所讲到“社会保障”的时候,头脑中习惯性地将它划归到“社会保险”的范围里,这是非常不科学的。

“社会救助”主要针对的是那些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的公民,对于这些人给予经济支持以维持其最基本的生存需要,受众面非常。理解起来就是社会和国家通过直接的帮扶和救助帮助那些遭受突发情况和社会最弱势群体,保障他们“生存”,而不是“生活”,在这个领域中很少涉及“效率”,也很难体现“效率”,这里关注的是“公平”。

“社会优抚”是一种针对军人及其家属所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和社会对军人及其家属所提供的各种优待、抚恤、养老、就业等待遇和服务的保障。据202_年的有关资料统计,目前全国有优抚对象4000多万人,其中享有国家抚恤补助的各类优抚对象为450万人。这个数字看起来还是非常庞大的。国家对军人给予非常大的优惠和照顾,这与我国的征兵制度有关。我国建国至今义务兵一直是军队的主要力量,自1978年才开始接受志愿兵,所以对于这些保卫我们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的“最可爱的人”我们要给予最特殊的照顾。这里也很少涉及效率,而更加注重公平。

在社会保障体系里,“社会福利”的受众面是最广的,国家依照法律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随着我过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社会福利越来越完善了,比如在北京乘坐公交车享受超低价优惠,这就是北京市政府提供的一种福利;再比如社区的小公园以及健身设施,都是福利的一种体现,这些服务和资金的提供,可以使我们享受更加便捷、舒适的生活。在社会福利方面,更加注重公平。

然而,对于“社会保险”而言,在注重公平的前提下却也强调了“效率”。前面已经举过我们最熟悉的养老保险的例子了。再拿失业保险而言,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这也是一种对“效率”的追求。对于所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当他们失业的时候都可以按照相关程序领到相应的保险金,但是对于缴费不同人领取保险金的时限不同。这种对“效率”的追求,一方面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平,对于那些缴费多的人也是一种公平的保护,同时又可以起到激励员工缴费的作用,一举两得。

正因为有了“效率”方面的激励,社会保险才能够更加健康有效的运行,如果只注重公平,理性的“经纪人”势必要选择尽量少的缴费,这样会造成社会 保险的资金不足;如果只注重“效率”,那么社会保险便会沦为“商业保险”,因此两者的调和不可或缺。现今的政策已经在这方面初具成效,期待着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社会保障在公平与效率中取得更加完美的共赢。

参考文献:

1.李炜光:《论当代中国的平等与社会公正问题》

2.《浅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王大东 山西财大学报 202_年4月 3.《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取向及其对我国的启示》黄丽娅,《经济师》202_年3月

4.《从矛盾到和谐: 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公平与效率的博弈》于景辉,《学术交流》202_年12月

5.《公平、效率与社会保障》蒋超,姜继勇,《法制与社会》 202_年3月 6.《公平VS 效率———印度与俄罗斯社会保障支出的启示》刘晓凤,《民办教育研究》,202_年第二期

第三篇:浅谈公平与效率

浅谈公平与效益

202_年10月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放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强调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第一阶段(1978—1987年)的核心内容是“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第二阶段(1987—1993年)提出“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三阶段(1993年至今)的提法是“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确立并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

收入分配中的公平是分配尺度、分配过程、分配规则的公平,而不是单纯的结果公平。对个人来说,即使参与分配的机会均等、公平竞争,而实际分配的结果也可能是不均等的。

“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实现,国家采用没收、赎买、公私合营等手段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当时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经济条件的影响下,在经济体制上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在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上采取了“公平优先”的平均主义分配原则。但很快这种积极性就下降了。平均主义是假公平,它只讲结果的公平,不管生产过程中规则的不公平。干好干坏,干与不干都一样,分配享受相同的物质财富,这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这种平均主义的公平不是真正的公平,它在使经济失去效率的同时也失去了公平,结果使效率与公平“鸡飞蛋打”一场空。设计新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在这种情况下提出来。

“公平效率二者兼顾”的按劳分配原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建立了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初期。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采取了“二者兼顾”的原则。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推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从根本上打破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后来,先富带动后富。这时,劳动好的,生产多的,多得奖金,收入增加。分配制度的调整调动了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生产效率提高了,但由于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强调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而人们对此理解和强调的重点不同,因而带来了改革实践中的摇摆和反复。在当时这种经济制度下,我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客观经济基础不完备,计划制造成的行业间收入差距,企业收入不公平就显现出来。就出现有些企业收入多,有些企业亏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原则。党的十五大,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分配原则上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具体实现机制,使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表述得更为明确、实现途径更加具体。“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贫富悬殊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和谐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如果贫富悬殊的趋势继续发展下去,有可能出现两极分化,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变质和改革开放政策的失败。为了使改革获得更广泛的支持,当前和今后应更加注重有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的社会公平。同时,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现实性。已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和能力,逐步解决多年来累积形成的贫富差距。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

为了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最优平衡点,求得社会和谐,需要在收入分配政策上进行调整,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公平与效率是矛盾关系,而这对矛盾又是处在动态的变化之中。随着我们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认识的发展变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并不断完善,分配制度和公平与效率相互促进,推动我国经济改革的向前发展

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竞争,明确在经济体制上要以市场经济为制度取向。而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则明确提出“兼顾效率和公平”,这确实令人耳目一新

公平正义,贫富差距,分配政策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也常常成为人们讨论的话题,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之下,我国经济腾飞,贫富差距骤然拉大,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部门和行业之间、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悬殊,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人民生活受到冲击,随之而来的还有对分配政策和公平正义的争议,其中也不乏怨言和质疑。面对这样的情况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兼顾效率和公平”,这几个字的微妙变化,正是我国进一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

但政策的推行和落实首先要被人民大众所了解、接受,大家是否了解十八大对公平与效率的调整呢?又是通过什么渠道?调整之后的“兼顾公平与效率”是否得到人民认可?在人们心中,“兼顾”二字可否在现实中实现?会不会人们把“兼顾”只当成是无法实现的理想状态?带着这样的顾虑和问题,我们对不同职业、年龄、性别的116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从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出,明确知道我国十八大关于公平和效率关系调整政策的仅有13人,占总人数的约十分之一,足可见我国政策的推广工作还待提高。如果推广工作未做好,人民不了解新政策,政策和人民自然就会出现隔阂,政策的实施缺少了群众基础,也就缺少人民的支持和监督,同时,人们还停留在不合时宜的旧政策方针上,怨言不断,负面心理会愈加浓重。从调查中还可以得到,有将近一半的人得知十八大政策调整是通过课堂学习,也许有调查对象主要集中于高校的缘故,但可以看出高校教育的作用。其次,约三分之一的人是通过网络媒体得知十八大政策调整,应利用网络媒体的便利性,扩大宣传“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新方针,以得到更多认可,推进实施。

“公平与效率在现实中能否实现”的问题统计消除了我们的顾虑,80%的人认为在现实中公平和效率可以兼顾,这为十八大提出的“兼顾公平与效率”获得群众认可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公平与效率不是相互对立的,二者事实上总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而美国和瑞典之所以成功,不是因为他们只关注了其中之一,而是一直都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同时,

第四篇:公平与效率

建议

1、找下《三个和尚》视频或漫画引入讲公平与效率

2、化他人观点为自己观点

3、配合些图片漫画讽刺社会的不公等

厦门 尤德才

“公平与效率”是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一对基本矛盾。处理公平与效率的矛盾,是每个社会不能回避的难题,始终是人们论争的主题,甚至被称作政治经济学说史上的“哥德巴赫猜想”。

英国曾以自己“高福利国家”而自豪,它确实向公平迈出一大步,但它导致经济发展的低速度;美国与英国曾在大学实行“开门请进”,确实尊重人民受教育权利。但是,他们以牺牲教育质量为前提,值得吗?亚当·斯密提倡“产业主义”,发展“个性”并没错,实行“自由竞争”而国富。错在过分提倡“自由竞争”加大贫富差距而加深和激发社会矛盾;达尔文讲“进化”也没错,“优胜劣败”而强国。错在过份倡优胜劣败之说,以强权为公理,而防害他国他人,种下战争、混乱和内耗之祸根。总之,解决公平与效率这个矛盾是人类一大难事,本人认为,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东西,它在各个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意义。它本身变易的,但变易中亦有规律。公平与效率是一个问题两个方面,它们相互联系而存在。即效率中有公平,公平中有效率;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公平与效率在定条件可以互相转化。在一定条件下,公平就是效率,效率就是公平,公平促进效率,不公平导致低效率。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公平与效率这两个目标均有价值,谁都没有处于绝对优先地位,应根据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水平,人们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客观因素来决定谁优先问题。社会如果单纯追求某一方面,把它推向极端,都会使它向自己的反面转化,都会“南其辕而北其辙”。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增强国力,用30多年时间走过其他国家上百年走过的路程。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今日的辉煌。

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结构出现了明显变动,利益格局出现了巨大调整,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发展思路越来越受到挑战。表现在改革成果却并没有让全社会得到“公平”的享受,贫富差距越拉越大,就易产生钱权交易,官商勾结,潜规则盛行于社会,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执法部门的腐败失职使得公民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腐败愈演愈烈,官员越反越腐,贪污腐败已导致政府信用下降,“仇富”甚至发展到“仇官”、“仇国”;无权的使拳,社会治安恶化,“拜金主义”思潮泛滥,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等问题;即使很多人经济条件比以前好多了,却没感到比过去更幸福,甚至要移民。住房、教育、医疗和社保这“四座大山”让贫弱阶层喘不过气来,缺乏幸福感,出现失落、愤恨、偏执、消极和敌视等现象。这些往往会成为愤世嫉俗,激进主义以及离经叛道的主要根源,也越来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隐忧。在这些表象的背后实际上是分配不公、权利不公、规则不公、司法不公、教育不公、言论不公、社会保障不公等等,于是产生了很多新的社会矛盾。最终就会逐渐就形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影响到经济持续发展。效率原则逐渐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即效率原则中隐藏无效率。于是,社会就会提出公平优先,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一些拉美国家出现的社会危机证明这点。

日本成为经济大国奥秘之一。就是早期实行公平优先,效率兼顾的方针。表现在把儒家思想“以和为贵”作为经营思想管理的指导思想,实行“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工资制、企业工会、禀议决策制等所谓日本企业管理成功四,大支柱。日本人的伦理观的本质之一是“互相互让”,从而使日本企业职工爱公司如家,为公司发展而全力工作。企业具有很强的活力,持续、稳定提高生产率,经济快速发展,堪称世界企业管理最高成就的象征之一。即:公平中有效率,只有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尽快增加物质财富,公平往往是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公平就是效率,公平促进效率。

但如果一味追求经济上“公平”,抑富济贫,搞平均主义,势必损伤人们追求“效率”的积极性。如当年的计划经济公有制里,貌似较为公平,均贫富,就会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所谓“公平”,实际上不利于人的潜能和积极性发挥的“公平”。这时,公平原则不但不再能激发人们的劳动积极性,反而造成一种普遍消极的社会心理。如“吃大锅饭”心理,从而影响效率和经济发展。

即使我们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等些,但在达到某种程度后,我们蛋糕的规模就会变小。结果,各组织和个人为分割这一小块“蛋糕”的纠纷便显白热化。一旦社会出现利益的冲突,也就会出现不公平。所以,效率往往是实现公平的基础,只有通过提高效率创造越来越多的物质财富,才有可能实现分配的公平。即效率中有公平,公平原则中包含不公平。

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往往构成一个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部份。在实际生活中,它表现为人们的一种价值选择,其选择结果,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心理、观念、举止,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决策目标乃至管理方式。

改革是一项大规模且复杂的系统工程,每一个子系统和每个矛盾都不能独立影响整体,也不可能脱离整体而成为一个孤立系统。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也受到其它矛盾的影响和制约。如果公平与效率发生冲突,就要进行调和兼顾。在这种情况下,有时会为效率而牺牲一些公平,有时又会为公平而牺牲一些效率。但任何一种牺牲,都必须为增进另一方面的必要手段,否则,便没有理由这样做。

如在分配上实行即要根据贡献大小拉开档次,又不能过于悬殊,目的在于减少阻力,特久且调动更多人的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率。就我国国情而言,社会主义制度及传统“不患贫而患不均”的观念,历史“吃大锅饭”的习惯心理,目前体制不健全,不正之风,伦理道德下降,以及由于历史和政治的原因,封建专制流毒和“极”左思想的影响,导致了公民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和公民教育的缺失……,更应注重“公平”要素。忽视这些因素,就会“南其辕而北其辙”。就可能造成社会政治问题,最终会影响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只受“效率”原则支配,不仅承认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而且千方百计用这个差别。在分配上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等制度,以努力体现这种差别,甚至扩大化差别,以便刺激个人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物壮则老,久而久之,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就会加深对立和加深激发矛盾(更不用说由谁来制定分配制度,是否符合按劳分配,符合大多数人的意愿)。这时,肯定和放大差别的办法不但不再能刺激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反而会造成一种普遍对立,消极的社会心理,影响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效率原则走向反面变成无效率原则。人们就会消极怠工,甚至诉诸激烈行动,要求消除这种差异。此时,公平是效率的保证,社会就会提出公平并且用公平来恢复效率。

为此,在社会决策中,重要的是发展和辩证眼光,立足于国情。一个社会即要讲究效率,又能维持公平是最为理想,但是如果发生矛盾呢?最佳途径是进行调和兼顾,使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由“矛盾而统一”。效率的提高有助于公平的实现,社会的公平也有助于效率。一个持久有效率的社会,其资源配置、体制应是合理公正的,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实现效率,促进公平。

总之,讲公平不能没有效率,而讲效率则不能不注意公平。才能解决借公平为名搞剥夺国民自由有理,借效率为名搞剥削国民财富有理,误国误民。

兼顾公平与效率,就要进行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经济有政治,政治有经济。若政治改革滞后于经济改革就会造成更大不公平。事实已证明,经济与政治割裂开来的观念已经证明阻碍社会政治经济的和谐健康发展。中国实行市场经济,却出现特权经济的市场化。以经济效率追求压制社会公平,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正,极易滋生贪官污吏与腐败无能,降低政府与市场效率。其结果是对市场法则的摧毁,导致社会失序、信仰危机、道德沦丧,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影响到经济可持续发展。公平已成为深化改革主旋律,社会稳定的根基。

本人认为,只有通过民主宪政这最具有自我修复、自我控制、自我新陈代谢、自我调节的免疫力祛病功能和机制,公平和效率才会进行调和兼顾,才能建立一种公平与效率兼得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效率,促进公平。是解决各种利益纷争所必需的政治体制,更是改革良性发展的前提,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公平是人类有别于其他动物社会的最主要区别,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向往和追求,公平是文明进步社会的象征,也是人类所要求的,所祈盼的。也是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保证,更是社会公众的强烈愿望和殷切期待。

化他人观点为自己观点

重庆正尝试解决一个世界性难题:分好蛋糕。

如何理解“分蛋糕”的迫切性?重庆应该如何“分蛋糕”?

就此,本报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的创立者李炳炎。

目前中国正面临着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早在1985年,邓小平就曾指出:“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的改革就失败了。”1992年12月,邓小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也谈道:“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

就当下而言,邓小平的警示以及重庆的实践,意味着什么?

李炳炎认为,就世界范围来看,社会不公正问题最容易在两个时期突出体现:一是在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时,如英国的圈地运动,使农民失去土地,只能以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生,出现了“羊吃人”现象;二是在中央集权的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过渡时,最容易出现权钱交易。

一个简单的例子,目前俄罗斯有36位亿万富翁,其中33位集中在莫斯科,世界上没有任何城市会有这么多亿万富翁,就连纽约也只有31位亿万富翁。

目前中国正面临着从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变、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变,这种转型交织在一起,任务繁难,矛盾错综复杂,利益格局调整就需慎而又慎,也就需要更加重视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就更为迫切。

关于收入分配的问题,中央历来重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邓小平在其论述中,就曾多次阐明了共同富裕的思想。早在202_年,中央政治局就曾专门召开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问题。

以公平为基础来追求效率,不是不要效率。一旦公平,效率更高

众所周知,在过去的很多年里,我们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重庆强调,在做大蛋糕的同时,也要分好蛋糕,只有蛋糕分好了,蛋糕才能做得更大,其内在逻辑是:承认效率重要,但同时更强调公平。

公平和效率,究竟是怎样的关系?

在李炳炎看来,一旦公平,效率更高;产生不公平,就会降低效率,公平和效率是辩证统一的。

李炳炎所谓的公平不是指绝对公平,而是强调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只有做到这样的公平,广大群众才心里舒坦,积极性才更高。

(下转A6版)

以公平为基础来追求效率,不是不要效率。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一起来干,产量可能翻几番。“只要产品能卖掉,原料能进来,工人肯干,利润就会更高那还有什么束缚呢?大家一起干,效率一定更高。”李炳炎说。

人们之所以认为公平和效率是相悖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现行的工资制度。

“马克思讲利润和工资是对立的关系时,‘利润’特指代表资本家的利益,工资代表工人的利益。工人的工资越高,企业或企业家获得利润就越低,所以这两个是始终对立的。如果将企业的净收入分成国家、企业、工人所得这三部分,就能实现利润和工资的同步增长。”李炳炎说。

而按照李炳炎创立的“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工资不计入企业成本,以净收入分成制取代工资制。企业的净收入可划分为国家收入、企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三部分,该理论否定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的工资范畴和利润范畴。按照这一理论,企业的净收入等于销售收入减去物耗成本,然后企业净收入将由国家、企业、工人共享,国家、企业、工人三方签好合同,约好分成比例。这样一来,公平和效率统一,可使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在追求共同利益的动力驱使下,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之间真正意义上的利益分享。

值得一提的是,在李炳炎提出“分享经济”理论的多年后,美国经济学家、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马丁.L.威茨曼也提出了类似观点。

在不久前美国马萨诸塞大学(俗称麻省大学)举行的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曾就“社会主义分享经济”展开讨论。一位美国学者问:李教授的理论和重庆的实践有什么不一样吗?李炳炎的回答是:我们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属都一样。重庆提出缩小“三大差距”,提出“民生十条”,其本质就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分享经济”为重庆的探索找到了理论支撑,而重庆的探索又为“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理论找到了实践支持。

(小标)第二次分配往往力度不够,第三次分配往往是杯水车薪,应着重在一次分配中解决问题

当下,如何真正做到公平和效率的辨证统一?

李炳炎认为,所谓共同富裕,就是让大家都富起来,消灭贫困,消灭剥削。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李炳炎有八招。

首先,注重保持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当下,中国提出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但公有制经济仍然是主体,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内的公有经济,要占国民经济的60%以上。)

第二,强调就业优先发展战略。(要扩大就业,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现在,穷人穷,就穷在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这就要求把就业放在第一位,政府要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给能劳动的人安排就业。中国不只是发展尖端技术,发展尖端技术需要的人少,应该还要适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要找准国际市场。)

第三,改革分配制度,规范分配秩序。(在这当中,要提高所得税起征点,征收遗产税、高消费税等。“美国就有高消费税,你要住高档别墅,就收你很多的税,让你住不起。”李炳炎说:“政府把这部分钱用税收方式收走,用来资助穷人,发放养老金。此外,按照‘社会主义分享经济’的原则,实现利润和工资同步增长。企业绩效考核不能只看利润,更要看工人的收入增长。”)

第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值得中国参考的是西欧尽管他们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第五,农民太苦,要提高农民收入。重庆的两翼农户增收、发展微型企业等举措,便是很好的实践。

第六,加强法制建设,狠狠整治违法乱纪行为。

第七,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调节这些行业的收入。

第八,缩小地区差别。中国城乡差别大概1比2或3。地区差别,东部的上海和西部的内蒙,差别是很大的。怎么办呢?就要加强对落后地区扶助。

第五篇: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论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一.效率与公平存在着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

1.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是效率的前提。实现效率和公平的正确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所谓效率,是可以按经济生活中劳动数量、质量同劳动成果的比率来度量的。所谓公平,是指人们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无论是劳动者和生产要素投入者,在收入分配过程中都应遵守机会均等、规则平等的原则,并允许合理拉开差距,但要防止两极分化。

2.效率和公平作用于不同的分配过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市场进行的分配是初次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各种生产要素是按其在经济活动中的贡献来获得收入的。效率高,则收入高;效率低,则收入低。在初次分配中,个人的收入取决于个人拥有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要素的市场价格。初次分配以效率为原则,可以引导人们不断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解决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但是,经过市场实现的初次分配,还不能解决如何把蛋糕分得更公平合理一些。比如市场机制的作用造成一些人很富有,一些人连基本需要都无法保障。

3.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过大会阻碍经济效率的提高。因为收入两极分化,将对社会运行机制造成双重后果:一方面,对众多穷者的社会激励失效,极低的收入无法激发穷者的奋斗精神;另一方面,富者掌握了大量的社会财富,有可能侵害社会约束机制。社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失灵,必然从宏观上破坏社会的均衡状态,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和无序化,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的经济效率。所以,市场初次分配的缺陷必须由再分配来弥补。在市场初次分配考虑效率的前提下,通过税收等手段调节收入差距,达到社会公平。

4.坚持效率优先并不是要以牺牲社会公平为代价,效率优先是处理好公平和效率关系的基点。

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就是在注重效率的同时,避免出现一些经济不公平现象。效率原则的出现本身包含着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出现了社会整体分配结构的合理性以及社会大多数成员所能接受的合理的收入差距问题,这就需要兼顾公平。

党中央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明确了现阶段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趋势”。这样,就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目前,我们铁路运输企业的分配制度按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现行的分配制度不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没有把责任、风险、绩效和薪酬更紧密地联系起来,效率优先的原则没有得到体现。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是摆在铁路运输企业面前的一项紧迫的任务。要搞好分配制度改革,必须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既有商品市场,包括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也有生产要素市场,包括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等。既然有这类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就必须允许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分配方式。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些生产要素又分别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要素所有者进行生产投入、转让要素所有权,都要取得相应的一份报酬。这样,生产成果的分配就在各生产要素的供给者之间,依据各生产要素在财富生产中实际作出的贡献来进行,多贡献多得,少贡献少得。从资源的市场配置来看,生产要素的贡献由报酬来反映,这样使得各种要素能够进入市场流动并形成要素价格。因此,就必须确立相应的分配原则,即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其贡献参与收入分配的原则。

三、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突出安全,紧贴效益的工资分配新体系

铁路运输企业工资由安全效益决定,应紧紧围绕安全效益重心,不断优化工资结构,以岗位工资和安全效益工资为主体,强化安全效益动态考核分配,有效建立起企业工资紧随企业安全效益同涨同落的岗位安效工资分配新体系。一是要素评价,建立新标。以职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和劳动技能等基本劳动要素评价为依据,建立各工种、各岗位档序的岗位安全效益工资标准。二是突出岗位,拉开标差。充分体现岗位职责、岗位贡献大小,在建立岗位安效工资标准中,合理拉开不同岗位档序职工的工资差距。三是动态考核。构建能升能降、以效计酬的岗位安效工资浮动运行机制。要体现三大分配功能。一是强化位劳动价值功能。以岗位劳动评价为基础,确定岗位安效工资,突出职工岗位劳动价值。二是强化安全效益功能。岗位安效工资在工资结构中占绝对比重,职工收入与企业安全效益紧密联系,激发职工保安全、提效益的内动力。三是强化工资弹性功能。岗位安效工资实行“双重”浮动,工资标准不仅随企业安全效益好坏上下浮动,而且按照动态考核要求,随职工岗位变动能增能减,岗变薪变,有效地增强职工收入弹性。让职工的劳动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的劳动成果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增收节支,降耗增效的积极性,改变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分离现象。推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度,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是促进企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在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中,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要关注弱势群体,兼顾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弱势群体是人民中的一部分,也是改革主体的组成部分。在分配制度改革中若忽视他们的利益,则有悖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关心和帮助弱势群体,不仅是党和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的需要。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关心,要坚决执行国家帮助弱势群体的各项政策法规,考虑下岗职工、病、伤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要使这部分职工的收入随着社会和单位的发展不断有所增加,体现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

(编辑/梁永安)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的公平与效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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