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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编辑:梦里寻梅 识别码:21-38692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22:53: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公司值班及交接班制度

大同市润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值班、交接班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大同市和汇新泉湾小区

客户服务中心

一、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1、客户服务中心实行全天候值班,24小时为住户提供服务。

2、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30,由当班轮值客服人员负责;夜间值班时间18:00——次日8:20,由监控室当值人员轮值。

3、客服人员负责当值期间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物业业主服务需求(报修等)登记表》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还应及时开具《维修工程确认单》,并通知维修部相关人员。

4、夜间监控室值班人员当值期间按客户服务中心工作程序负责接待各类来电来访,将来电来访内容及时记录在《监控室夜间值班记录表》上,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处理;对住户的报修来电来访,能维修处理的,应及时维修处理,否则应告之住户次日安排维修。

5、夜班期间不能及时处理的投诉、委托、报修等问题(非应急情况),应在次日与客服管理员交接班时根据《监控室夜间值班记录表》上登记的情况,由当值客服人员及时填写相应《维修工程确认单》或《投诉记录表》,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6、任何情况下,客户服务中心均应保持至少有一人值守;夜班监控室值班人员如处理紧急情况不能值守,应请秩序维护人员代值。

7、当班期间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处理,不应遗留给下一班。

8、值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岗,以便交接班。

二、客户服务中心交接班制度:

a、接班

1、接班人员需提前5分钟到管理处进行交接工作。

2、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物品,如发现损坏或遗失应立即要求交班人员说明物品损坏或去向原因并做好记录。

3、认真查阅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求交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5、交接班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客户服务中心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b、交班

1、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桌椅干净无灰尘、杂物。

2、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工作证据,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再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维修工程部

一、值班制度

1、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正常值班。

2、凡在值班岗位工作的职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3、值班工作中要求集中精力,认真负责,按程序工作,完成班上应完成的事。

4、值班过程中发现问题,要立刻解决,遇有困难可请求帮助,当重大事件发生时,要立刻报告领导,不得延误,不得擅自做主,不得隐瞒不报。

5、当换班时间已到,但接班人尚未来时,不得离岗。

6、严格遵守各项值班纪律及操作规程,凡因违反规程引发的一切后果,其责任均由值班人自负。

7、值班人员要注意接听电话。

8、每天值班情况要逐项认真记录在《维修部值班记录表》上,交班要清楚、全面,一般情况下不得把本班未解决的问题交给下班。

二、交、接制度

1、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正常交接班。

a、值班人员应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得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才能请假。

b、交接班双方必须做好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准时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的准备工作包括:查看运行记录;介绍运行状况和方式,以及设备检修、变更等情况;清点仪表、工具等交接材料;检查设备状况。交接班人在《维修部值班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下列情况不得交接班:

A、在事故处理未完或重大设备启动或停机时; B、交接班准备工作未完成时;

C、接班人数未能达到规定人数的最低人数限度时;

D、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它神智不清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秩序维护部

一、值班制度:

1、秩序维护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秩序维护员当班时严格执行个人仪容、仪表及上岗各项工作的规范,负责本岗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辖区内正常秩序的维护。

3、秩序维护员队长负责本班工作安排、检查督促、异常情况的处理与报告。

4、秩序维护部必须按要求填写24小时《秩序维护部巡逻记录》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5、秩序维护员上岗时,应保持良好的岗位形象,须仪容端正,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岗位上应抬头挺胸,呈胯立姿势,手背不得低于内腰带下沿,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伸懒腰,不袖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得出现大稍息现象。

6、当值人员特别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得打瞌睡、睡觉、精神不振、看报纸、离岗、串岗等。

7、秩序维护员应树立自信心,当值时面带微笑,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主动与业主打招呼并问好。

8、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仔细留意岗位周围的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和可疑情况及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果断灵活地处理。

9、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当值期间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与人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

10、熟悉掌握岗位工作技能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岗位范围和小区内的消防器材的分布,配备位置和使用方法,了解水、电开关的位置。

11、爱护辖区内的公共设施和各种设备,正确使用、妥善保管正在使用的物品,出现人为损坏、遗失须照价赔偿。

1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当值期间不擅自脱岗离岗、串岗聊天,不得看书阅报,不得与人闲谈,不吃东西,不得精神不振、打瞌睡,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严格按交接班制度执行交接班,接班时应认真清点岗位物品及查看《秩序维护部巡逻记录》,如无异常后双方可确认交接班,如有异常,则要上一班人员作出解释,事后作好登记及未完事项的跟进工作。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提前30分钟叫岗,接班人员提前10分钟接班,对服务区检查完毕之后,认为没有问题方可登记,《秩序维护部巡逻记录》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要记录当天确切的交接时间。

2、接班人员若有特殊事情,不能准时接班,必须提前30分钟请示,秩序维护部另派人接班。

3、接班人员若无正当理由,既不请示又不准时接班的,按缺勤及处罚条款进行处理。

4、交班人员要等接班人员对管区巡视一遍进行验收后才能交接,但接班人员验收时间无特殊情况不能超过10分钟。

5、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情况及各种设施设备的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非常情况需在下班值班过程中继续观察、特别留意或处理的问题、上级的指示、待办事项及各类物品如实登记清楚,向接班人员交待,同时也须督促接班员接收清楚并签名。一旦签名,责任由签名人员承担。

6、所有事情交接清楚之后,交接后必须分别在《秩序维护部巡逻记录表》和《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记录清楚真实的上下班时间并签名,然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岗位下班休息。

7、接班人员若在接班验收时发现问题,不具备接班签名条件时可以拒绝签名接班,但必须同时报告当班部门经理处理再进行签名接班,责任由交班人员承担。如果报告处理后不接班,以无故和借故不上班论处。

8、接班人员自己验收完毕并已签名接班,而且交班人员已离开岗位之后,无论发生发现任何问题,责任一律由当班人员承担。

9、接班人员因故没有及时接班,交班员不得下班并且擅离岗位。

10、若接班员没签名接班,交班员已下班离开岗位,其间发生的任何问题责任由两人共同承担,没有发生问题,则按物业制度及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11、交班人员若发现接班人员无故不签名接班或拖延接班时间,交班人员可以提出抗议,并报告当班部门经理,经理根据情况上报领导对接班人员按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二篇: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1 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节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可根据病人收治数量及严重程度,单独或联合值班。

1.2 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至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应巡视病房,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床前交接。

1.3 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班簿,并做好交班工作,值班医师对重危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值班日志。

1.4 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1.5 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1.6 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1.7 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1.8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向主治医师或主任医师报告,并向经治医师交清危重病员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

2.护士值班与交接班:

2.1 病房护士根据病原人数及严重程度,可以实行二班/三班轮流值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病员进行护理工作。

2.2 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并安排护理工作。

2.3 病房应建立日夜交班簿和医院用品损坏、遗失簿。交班人必须将病员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和病危人数;新病员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送留各种检验标本数目;常用毒剧药品、急救药品和其他医疗器械与用品是否损坏或遗失等情况,记入交班簿,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后再下班。

2.4 晨间交接班时,由夜班护士重点报告危重病员和新病员病情诊断以及与护理有关的事项。

2.5 早晚交班时,日夜班护士应详细阅读交班簿,了解病员动态,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陪同日夜班重点巡视病员作床前交班。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需用品的准备,以减少接班人的忙乱。

3.药房、检验、超声、医学影像等科室:

应根据情况设有值班人员,并努力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三篇:值班交接班制度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为确保医疗工作连续有效进行,各科室必须建立和完善值班、交接班制度。

(2)病区值班由科主任统一以周排班。排班表一式三份,每周五前把下周排班表一份留科室,一份报人事处和医务处,值班人员一经确认,无特殊情况,未经许可不准私自调班,调班、请假等应经科主任批准。(3)独立值班医师必须具备注册执业医师条件。

(4)临床科室值班原则上应实行三线医师负责制,不具备条件的科室可以实行二线医师负责制。一线值班由住院医师或副主诊医师担任;二线值班,由主诊医师担任,不必要时二线医师也可值一线班;三线值班由科主任担任。

(5)一线值班应24小时坚守在值班岗位上;二线、三线值班实行听班制。一线值班因手术、会诊、专科门诊等离开病区时,应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如离开时间较长或病区有需随时监护的危重病人,一线值班医师应委托好临时接替人员,并向值班护士书面说明。

二、三线值班必须方位明确,通讯畅通、随请随到。

(6)值班医师负责班内的各项医疗工作,对急诊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或因病情变化而临时处理的病人,在作必要的处理后,应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书的书写。

(7)一线或二线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有危重病人入院时,应根据情况,尽早请经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到位处理和主持救治工作。

(8)医技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安排值班人员。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应满足临床需要,医师、技师分别独立值班,疑难报告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审核。(9)一线值班医师,可在正常班下班前一小时用餐,但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病区接班,接受科内或各医疗组交办的医疗工作。2.交接班制度

(1)病区应设值班医师交接班簿,每班应做好交接。

(2)范围:重点做好危重病人、新病人、手术病人及病情明显变化病人的交接班工作。

(3)经管医师下班前应向当日值班医师做好重点病人的书面和床头交接工作,对尚在抢救的危重病人和正在处理的新入院病人应继续处理,待病情相对平稳并做完有关纪录后,方可交给值班医师。

(4)值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上述重点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措施扼要记入交接班簿,并签名和记录日期;接班医师在接班时阅读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5)接班人员未及时到岗,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并将情况报告科主任,等待接班人员到位交班后方可离开病区。

(6)值班医师在次日晨会上,简要汇报交接班范围内的病情及处理情况,以及尚需继续观察、追踪的事项和其他重要情况。(7)值班技师应将设备运行情况记录签字后进行交班。

(二)护理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的进行。

(2)交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写好各项护理记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应为夜班做好物品准备,如抢救药物、抢救用品、呼吸机氧气、吸引器、注射器、消毒敷料、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2.交接班制度

(1)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5分钟到病房,清点物品、阅读重点病人护理记录、交班记事本。

(2)交班者在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不得离开岗位,遇到特殊情况应详细交代,与接班者共同做好交接班工作后方可离去。(3)交接班必须做到书面写清、口头讲清、床前交清。交班中发现患者病情、治疗及护理器械物品等不符时,应立即查问。交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因交接不清,发生缺陷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4)交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查看病人是否在病房,病人的病情是否符合交班记录,重病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是否符合要求,病房是否达到管理要求。对特殊情况,如情绪、行为异常和未请假外出病人,除向接班护士详细交班外,还应做好记录,同时向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必要时向院部汇报。(5)交班内容

①病人动态:包括病人总数、出入院、转科、手术等人数,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及护理病人、大手术前、或有特殊变化的病人及死亡等情况。②病人病情:包括病人的意识、生命体征、症状和体征、与疾病密切相关的检查结果(如各种引流管是否通畅,引流液的色、性状,量;输液内容及滴速;注射部位有无红肿、渗漏);病人的心理变化,病人对疾病的态度,家庭、单位的态度和支持情况等。

③物品:包括备用药、常备毒、麻药品、抢救物品、器械、仪器等数量及完好状态。

④床边交班内容:病情(病人面色、脉搏、呼吸状况及情绪变化),液体有无渗漏及滴速,特殊治疗,全身皮肤情况(有无红肿、皮疹、褥疮、烫伤等变化);床铺是否整洁、干燥,各种管道有无脱落或阻噻,是否通畅、引流液色、性状、量、病人的症状等。

第四篇:值班交接班制度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说明

本制度适用于24小时轮流值班的人员。

二、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着工装。

2、值班人员提前5分钟到岗,进行交接。

3、交接内容包括:值班记录、值班物品、未完成工作。

4、值班人员听从值班领导的统一调度。

5、值班过程中无特殊原因,不能离岗。

6、确需离岗,则报告值班领导,经同意后,安排人员代岗。

7、不能利用值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值班过程中遇到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9、接班人员未到岗前,交班人员不能离岗。

10、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岗,则提前向值班领导说明/值班领导另行调整。

第五篇: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医生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症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症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科主任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五、一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二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既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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