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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问题的思考
编辑:青苔石径 识别码:21-51298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8 21:19: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问题的思考

关于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闻题的思考

管理有序进行,必须借助法律方法.即通 过国家政权机关制定和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工商行政管理,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运用国家投力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管理,为了使

李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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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完成。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耍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就必须进一步拓宽监督管理的广度,增加监督管理的深度,强化监督管理的力度。“三 度 要以法制为依托.依法行政需要有完备、科学的

法律 法规依据。因此.完善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是十分必要的。本文通过对我国现

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状况的分析与思考.进而提出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的一点看法。

我国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的状况

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我国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主要是指l978

行政各业务管理所制定的单行法规构成.包括 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地方性 法

规定之中。例如 《食品卫生法》等.都有关工商管理方面的规定 改革开 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恢复以后所制定的法规。这些法规主要是由针对工商

规和规章等各种具体形式。有一部分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还l分散在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的放十多年来,工商行政管理立法工作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到1991年,国家陆续颁布了有关工商行政管

容已基本覆盖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的企业登记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市场管理、经

济检查、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商标管理和广告管理等各项业务工怍,初步形威了有法可依的局面,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90余 件,经过清理现行有效的有i6O余件。其内

法规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建设的发展.对话 跃经济、繁荣市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无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现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从整体上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体系,内容尚欠严密、协调。为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依据.也为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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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的已与形势的发展不相适应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1.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调整领域尚不奎面。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一些新的管理领域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

规范,这突出表现在市场交易行为管理法规上,至今述未出台一个比较完整的规范市场交易行为的法规。在企业登记管理方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规虽然比较齐备.但有关公 司、企业集团的登记管理规定还有漏嗣.两度出 现的 公司热” .充分 反映出公司立法 的薄弱’商标管理虽然有 《商标法 及其实施细则作为基础,但尚缺少对反假冒行为的 有关法规,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也缺乏必要法律程序。目前经济领域中的各种不正当

竞争行为.绐社会经济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造成极大的损害,如何有效地籼上这些行为。也急需通过完善有关立法加以解决。

另外.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行使国家赋予的职能而言,也需要一部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组织、工作程序的综台性法律。当前。在出现地区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方面难以尽职尽责。难免放松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又可能参与一些阻碍商品正常流通的话动,有悖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宗旨。因此。这样的立法有助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的严肃性,有助于理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

内部机制2.现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层次上和应用上都不配套,健现行法规在许多方面常常

被虚置。

一 种情况是有主干法规,但缺乏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专门法规.而且主千法规规定得比较

笼统:缺乏具体的内容。例如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签订经济台 同的行 为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由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但是在我国.为了保 证社

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国家采取行政手段强化经济合同的管理,然而。经济台同法》本身并不能解决遮一问题,《经济合同仲裁条例 由于其手段和本身内容有限,也难以满足这一要求。因此,对经济台同管理的职责、权限、措施、手段等需要通过制订专项管

理法规予以明确。

另外一种情况是只有单项法规,缺乏统领该方面业务工作全局的主干法规。这种情

况突出表现在市场管理方面 目前这方面的法撬除 城多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以外,基

本上是一些按特定时期商品供求关系制定的对具体商品的管理法规,缺乏对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综合规范

脚”的现象,既影响了法规的稳定性.又不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有效地对各类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要实现 “放丽有度、活而有序、管而有法”的市场管理原

列,除完善市场管理各专项法规以外,有必要制定能够综合调整市场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行为基本规范。的主干法规,使立法戚为临时行为,这就出现了 头痛医头,脚痛 医

3.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内容的滞后性。

现行法规由于受立法时经济发展水平和条件等限制,一些内容已经与目前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无法对许多经济现象进行规范,有的因管理对象的变化而失效,有的内容

需要重新修订、补充和完善。即使是颁布不久的法规.也存在着补充、修订和宅善的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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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规划.即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模式作为立法工作的指导,很难保证珐规之间的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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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和协调一致。

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

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机制的运行,国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生产、流通领域中加强对国民经济的监督管理,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现在,t工商行政管理领域所涉及的社会经济关系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或正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化。如果说,在过去,我国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经济关系主要还是靠行政手 段和若干单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进行调整,那么在今后 三度”思路付诸实 的进程

中,没有一套完整、严密、具有权威性、规范性和约束力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就

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特有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已势在必行。

1.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最立法的指导思想。

研究和建立我国科学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不能限于现有法规的简单编篡或整理分类,也不能采取结合某些法规升级的办法去追求形式上的体系,它必须在科学思维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 立法。首先要从指导思想上予以明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是我国社

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立法固然要遵循社会主义一般立法 的指导思

想,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大前提。此外,还必须针对其自身特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t 第一.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

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是其中一项重

要内容。它的制定必然要以市场经济的构筑和运行作为依据。这是一个根本的指导思想。

第二、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活动的规律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主要酒整工商行政管理方面 的社会关系.它 须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活动规律的客观要求。在立法中,葵坚

持从宏观经济管理的高度出发.密 切注意研究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在发展商品经济中工商行政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解决的办法和监督管理的对策.以便 条件成熟时不失时机地制定相应的法规,把一些新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的准则及时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

第三,保证法规的统一与协调。整个法规体系的内容划分要科学,调整范围要明确,内容结构之间既有内在的关联性,又不能重复,各种法律、法规、规章之间和谐一致,相辅相成’注意程序方面的充

实、完善,使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达到准确、完整和规范。

第四.坚持相对稳定与废、改、立相结合。法律规范的基本特点之一就是具有相对 稳定性。保持其稳定性,才使其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受影响。但是同时要看到稳定性是相

对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法规也 须相应发展变化.因此.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要注意相对稳定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第五,借鉴国外有关的经验。工商行政管理立法的完善妊须立足于本罾实际,这是 发展我国现行法规不可动摇的基本方向。但是.立 足于本国实际,并不等于盲目排外.

在国门大开,国际交往日益频繁、法学思潮相互撞击并互为渗透的今天,我们的立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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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再也不能墨守陈规,要积极吸取别国立 Fnn≈合理成分 如在公司立法中,就可惜鉴撼国立法先例,将与公司组织密切相关的企业第团或称企、|l,联合休也规定在公司法 之

中。:言而喻,这样灼公司法对我们也是有借鉴意义虬。

2.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存在的依据。

首爿:,法学理论上讲,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是法律所谓整舶社会关系。任何一个法律部门 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没有特定的调整对袋,就不可能成为~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是有其特定酒整对象睁。只要存在蓿调箍工商行政管理关系的大最工商行政管理 律规范,从法律体系上讲,就存在 作为箭门涟的1:商行政管理法规 井且作为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其次,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产生鑫种经济关系和经济行为需要用法律手段进行规范和调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行政监督和职能部f,根据授权和分工,代表国家运用同家权力 从事商品经济活动的工商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经济行为和市场经济行为进行悔杵管,保护合法经营.取 缔非法经营,查处经济违法括动,促进经济行为合理化、合法化,使市场经济沿着社会主义轨游健康步 这职能和矩务决定了它 额以社会 律和法规为准绳,通讨立法和执洼栾完 自己 任。健全工商 璁符理 法律,法规,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加强行跛监督灼前提。

再拯,国家长期的立弘活动实践也是建立和完善工商行改管理法规体系 根据之工商行改管理机关

一。

在行使工商行政瞥理职能丽涉及虱『 有关法律、行政}j:规和规章等法律规范,分别由魏国最高权力机

关和最高行政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己制定的。

当前,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已具备了必要的珊论基础和一定的 法规模。理

着手建立以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有关={=商行政锋理的主要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干,以相应的实施细则等为配套法规,伊之成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完善的工商行政管 法规体系,是完全必要和可能的。

8.完善工商行政管理岳规体系的模式。

对于如何完善工商符政管理法规佑系换式 是j 目前存在着不贸的羽点。有的认为应制定 《工商行政管理法 作为工商行政管 譬规蚀系 噬本弦 有的’^为 惠制定《市场管 法。÷作为基本法统帅整个休。还有不罚于这帮个的其他~些 点。

笔者认为,工商行政管理法规昕调整的社会关鬲是错综复杂。桃跨规的实佑内容来说,很难用~部实体法规统帅起来,也不可能词誉所有的丁商行醢管押 蕞。特别单以一基本法难以绕帅得起 “经济合 同、《商拆謦 这样具有突出民替、经 法特点的专门法律。

科学的法规体系.不仅 能反映菜~部门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且 吼从宏观上为

该部门指明立法方向。因此.建 立和完善工商行政簧理法规体系,必须能全面履行国家

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围家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 《 “三定 ” 方案 把、“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市场上的备砷经济活动 作为 1二商秆 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这职

能通过确认市场主体从事商晶经营活动的资格,实珂对生产经营者参与市场活动的事前

管理’通过建立并执行统一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上的各种经济行为,通过对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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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问题调查报告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问题调查报告

今年10月,我委财政金融体制改革调研组,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teniu.cc赴苏州、泰州、淮安及所属有关县乡,就出口退税、公共财政、乡村债务化解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就公共财政问题报告如下:

上世纪90年代初,财政管理部门将“公共财政”引

入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税费制度改革的实践,90年代末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目标,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战略部署。

一、公共财政体系初步建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省已初步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公共财政体系,预算收入结构已演化为以税为主,税费并存的局面,2003年,在我省的财政总收入中,来自税收收入的占82以上;支出结构也已演化为为政府服务提供财力保障的服务型财政,原来由财政承担的企业简单再生产与扩大再生产的职能消失了,原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生活服务投入,如学校、医院、幼儿园等转由财政负担。万能型财政正在一步步走向公共财政。

二、完善公共财政所受的制约因素

(一)、在财政收入方面。1993年的税制改革,虽着眼于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仍保留了内外两套不同的税制。外商直接投资在税收、用地、用工方面享有大量的政策优惠。我国大幅度开放国内市场,激发了外商投资中国的热情。与此同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内矛盾也在不断积累,地区、城乡以及收入的差距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平抑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人多地少,资源相对贫乏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二)、在政府间的关系方面。1993年的分税制改革,主要侧重于调节中央政府与省级地方政府的关系,对于省级以下的各级地方政府职能的界定、收入来源却没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政府参照分税制模式,形成了财力层层集中,事权逐级下放,财权与事权严重失衡的局面。

(三)改革、发展、稳定对公共财政的影响。一是改革。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会继续提升。当市场体系已经完善,人均gdp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时,该税种甚至可能成为最大的税种;在支出方面,包括救济、增加就业技能培训的社会救助支出比重会继续提升。二是发展。为降低商务成本,各种经营性收费和规费将继续降低,;随着外贸依存度的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重也将提升,改善资本投入环境的支出,如路、桥、电等的支出可能会进一步增加。三是稳定。由于改革的深化与经济的发展会引起各个层面的利益再分配,导致各阶层的收入差距扩大,这种扩大容易引起社会的不稳定,为使社会稳定而引起公共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将是持久的、深刻的。

(四)我省县乡财政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随着县乡经济的发展,财政收支总量不断扩大,我省各地在制定县乡财政体制时基本上都是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现行县乡财政体制对维护县乡政权稳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开展和深化,取消了一些向农民征收的税费,但由于改革不配套,原来靠收费解决的一些支出转为财政负担,加之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过快,县乡财政收支矛盾尖锐。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多年来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矛盾逐步暴露,这些矛盾和问题都在财政上反映出来,使县乡财政困难更加突出。一是乡财政运行困难,收支缺口大。二是虚收因素多,收入水份大,部分地区组织收入不合法。三是财政体制不尽合理,乡镇教育体制上划不到位。四是县乡债务包袱重,消化困难,财政风险越来越重。造成县乡财政困难的原因客观上讲是这些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发展相对较慢等因素,但同时还存在财权事权划分不清、体制不合理、财政供养人员多等原因。

三、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共财政的主要思路

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就是要通过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满足公共需要,从而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和统治能力;通过运用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等手段,发挥财政的收入分配职能,进一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保持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政府实现社会平衡职能。

(一)进一步完善我省公共财政收支体系。在财政收入方面:由于非公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持续增加,财政收入的增长点会体现在个私经济和外资经济的税收以及个人收入所得税方面,因此应通过强化征收引导税收结构的持续优化。在财政支出方面,要持续扩大以下几个方面的支出:一是三农支出。我省近几年已从多方面增加了三农支出,进一步在力度和支出结构上改进。增加三农支出对农民来讲有增收(如种稻直补,改造危房等)和减支(如农村公共设施的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卫生体系的建设)两个方面。

增收的作用是有限的、定向的,减支的作用是非定向的、无限的,因而今后我省要着重于减支。二是持续增加对困难群众和的扶助。我省目前相当多的失地失业农民、农村的五保户、城市中的下岗职工等人群没有得到和或保障标准偏低。这些人群是社会不和谐的源泉。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逐步解决这部分群众的生活保障。三是支持落后地区的支出要注意效率。地区差距过大是

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的障碍。上世纪90年代初省委省政府通过资金、项目、人才的安排来推动苏中、苏北的发展,但收效并不明显,差距还在继续扩大。而真正意义上支持落后地区应是使落后地区获得公平的公共产品份额,即获得公平的教育、卫生、医疗以及有形的公共设施等。

(二)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一是要坚持分税制和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科学划分县乡政府的事权和财权;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体制调整政策,促进县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效解决当前乡镇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乡镇政权正常运转,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二是要完善转移支付增收节支激励机制,使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相对均等化。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帮助这些地区减轻包袱加快发展。三是加快县乡机构改革,加大人员分流力度,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

第三篇: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思考

在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电子商务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的电子商务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但应该看到,信用体系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及信用发展现状

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2007年中国网商交易额突破13000亿元,而中国网商的数量也已经超过3000万。与电子商务快速增长和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对应的是交易的信用危机日显突出,虚假交易、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由此引发了我国电子商务,特别是B2C的全方位信用危机。许多网上购物者抱怨说不能按时收到所购商品,即使收到也是质量次等的、仿冒的、过期的甚至根本就不是自己原本想要购买的商品,却也无可奈何。假“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假“云网”事件犹如当头棒喝,令人雾里看花,真假难辨。

据《中国电子商务诚信状况调查》显示,有23.5%的企业和26.34%的个人认为电子商务最让人担心的是诚信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安全性得不到保障以及网上提供的信息不可靠等,信用问题一直是困扰网络用户进行网上交易的最大问题。由此可见,信用危机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中最大的瓶颈,要使我国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加快诚信方面的建设。

二、我国电子商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不完善。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信用要过五大关:商业信用、银行信用、系统(设备和网络)信用、社会信用及司法信用。一方面,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建设为实现银行、税务、法律、保险等部门信息库共享。另一方面,目前我国企业信用数据的一个重要来源是专业的资信公司和信用评估机构建立的企业资信数据库,但由于信用评级还属于行业和个人行为,评级的中介机构、依据等都未得到法律认同,致使评级缺乏有效性和权威性。

(2)我国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在目前情况下,尤其是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加大了电子商务活动的风险。虽然已颁布了《电子签名法》,但它只是在一个很浅的层面上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控制。由于对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制约,一些交易者利用法律空白和漏洞从事网上欺诈活动,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的持续快速发展。

(3)行业自律尚未形成。我国信用系统严重滞后,还未建立起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失信、违规行为监督惩罚机制,市场化运作模式虽已初露端倪,但运作存在不规范现象,未形成有效的行政管理机制,行业自律尚未形成。

(4)网络购物的虚拟性、技术上的特点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买卖双方地位的不平等。电子商务所具有的远程性、记录的可更改性、主体的复杂性等自身特征,决定了其信用问题更加突出。一旦一方发生信用问题交易就会成为泡影,甚至导致另一方上当受骗。尤为严重的是一些不法之徒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严重干扰了电子商务的健康、良性发展。

(5)社会信用意识差。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人们在交易过程中诚实守信的意识还很薄弱,因为人们的失信成本很低,甚至有时还不存在失信成本,这使得部分人越来越不诚实、不守信。

三、我国电子商务中信用体系的构建

解决电子商务中的诚信危机要从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人手。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极其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以及传媒各方通力合作,以道德为支撑,以法律为保障,采用科学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来实现。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务活动模式,它的每一次交易活动都要涉及到多方参与者,包括参与交易的双方,电子商务网站、第三方物流公司、银行、税务部门、工商、公安以及其他机构,每个参与者都要承担一定的信用责任。他们需要在一个完善的诚信环境下进行交易,但建设这种环境不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某一参与者具有诚信意识就能解决的问题,这种诚信环境和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共同长期努力才能营造出来。因此,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现行的相关立法,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开法》、《隐私权法》、(《消费信用保护法》等信用法律规范;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管理机构,如行业诚信管理、信用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和消费信用管理等,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尤为重要的是,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法人和自然人予以惩罚,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

2.加强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的建设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经济,一种法制经济,在电子商务模式下更应如此。因此,我们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法律体系,如在《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势、《公司法》、《票据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并留有发展的空间。另外,根据电子商务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电子商务涉及的法律问题还很多,如电子商务下的税收问题、司法管辖权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等也应尽快解决。

3.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

大力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的作用,逐步健全电子商务的社会信用体系。在信用体系建设中,要大力发展以行业协会为主体和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行业信用体系;以企业风险管理为基础的自我内控信用体系;以信用中介为主体和市场运行为基础的社会商务信用体系。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促进诚信经营遵守行业公约,恪守职业道德形成有效的诚信风险防控机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是中国电子商务的行业组织,要制定各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4.加强电子商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必须不断加强网上安全认证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数据挖掘技术的开发、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信用系统数据平台建设、数据仓库的整合与数据采集(建立基于统一格式和智能化的数据仓库系统)。另外制订政府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交换和存储标准、电子签名、CA认证等服务体系,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将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特别强调的是要大力扶持社会化、专业化第三方信用中介机构。发达的第三方服务体系可以为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系统的实际应用提供稳定和强有力的支持,使风险降到最低程度。首先交易双方向第三方获取认证,当双方在网上进行交易时,第三方信用服务企业(如CA中心)就会对交易双方进行资质验证,对交易各方的交易资料的传递进行加密,对交易过程进行监察,从而确保客户的交易是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下进行的。

5.培养全社会的信用意识

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是根本问题,没有信用意识,没有信用文化,信用就不会深入人心,也就不会形成健康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信用氛围。在电子商务的参与者中呼唤诚信,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使电子商务的参与者意识到,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电子商务交易的基本要求,同时诚信、信用是一种财富,是一种不可替代的竞争力。也许欺骗、造假能带来短期利益,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必将失信于民,失信于社会,也就无法获得长期、稳定的利益。

四、结束语

信用体系的建设任重丽道远,特别是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的建立还有许多理论、技术,政策等多方面问题有待解决,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相信随着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加强,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第四篇: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体系完善思考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思考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部分事业单位完全推向市场,部分事业单位由国家赋予了一定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政府新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建立,政府经济职能的“市场化”倾向加强,作为完善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事业单位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它正从单纯的“公益性”向“综合性”逐渐改变,其市场性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其服务对象、服务方法以及取得资金的来源等,与以往相比都发生了较大的改变。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进一步完善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并与国际惯例相协调的企业会计法规体系。而我国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仍然沿用的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务管理滞后且明显带有计划经济体制的遗留痕迹。财务管理相对单调与简单的常规做法与其实际发展的复杂性之间产生了较大的矛盾,造成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方面的种种问题。

一、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多渠道,财务管理难度加大。

完全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已经脱离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范畴。而尚未被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仍保留计划经济时期的痕迹。即,财政低层次的保障,允许事业单位开展一些收费或者经营服务,甚至有些事业单位成立下属企业进行经营,以弥补经费的不足。这样使得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更加广泛,财政拨入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多渠道,使得资金管理难度越来越大。

2.国家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实行的是预算绩效考核,强调的是预算管理,从而使得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在计划经济下,我国的财政是一种大包大揽的财政,政府统揽一切,财政通过直接分配来实现政府目标。事业单位对于资金的来源与使用缺乏足够的自主决策权,它只是政府目标的执行工具,无需对资金使用产生的效益负责,财务管理相对简单,主要就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

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作为独立的法人,拥有更多的资金来源渠道、经营收入和有权进行相应的投资,无疑也会参与到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使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不再局限于预算管理。但是,现行的财务管理体制围绕的仍然是预算资金的使用,一方面给事业单位开了创收的口子,另一方面又不能真正按照企业模式运作,迫使各事业单位更加注重的是预算执行,而非经济效益,很少考虑行政成本,成本核算粗放,也使其很少进行相关的财务决策,导致资金效益显然低下。

3.财政收支两条线的改革力度不够。

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是改革的必然要求。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部分事业单位由于在税收和非税收入定位不明确,仍有一些单位出现自收自支的现象,事业单位的部分资金尤其是经营性收入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尚待进一步完善。

4.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预算编制不完善。

由于预算编制是从基层由下而上进行编制,编制上的不科学性使得一些事业单位人为地将有些经营性资金不纳入预算管理,游离预算管理之外从而可能引发小金库。

5.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部分业务运行。

经费不足,造成资金使用上的不规范。

在我国部分事业单位国家只从政策上给予保障,财政预算经费如人员经费、部分业务项目经费等是严重不足的,从预算的角度上看,得先保证人员经费的支出,经费的不足,导致资金的滥用,有些单位因没有或者经营性收入不足,从维护稳定的角度出发,用项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发放人员津补贴。

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由于事业单位未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有效划分,事业单位的经营创收正是利用了这部分资源进行科技服务,创造了一定的财富,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从国有资产的构成来看是不均衡的,资产的购置者、使用和维护者不一致,势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同时也造成成本费用支出的不合理。

7.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薄弱、财务岗位权责弱化。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职能实现工具弱化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主动财务管理意识,再加上财务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让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从而使得本应发挥财务控制和监督职能的财务机构基本上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单位或报账机构存在。其主要表现有:①财务人员没有参加重大经济决策的过程;②财务控制流于形式,如一些财务人员仅仅从会计的角度对发票、报销单等资金划拨手续进行审批,而没有按照相关合同或文件对支出金额的正确性、合理性进行核对;③财务人员没有对会计信息进行相关的整理、提炼和加工,有些单位甚至全年都没有编制过基本的财务报表,其直接后果就是既不能为相关的经济决策提供有用信息,又没有及时掌握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事业单位会计也面临新环境争取整体性的解决

事业单位会计也面临新环境,也需要注入新的会计理念,对于当前事业单位会计改革发展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应当结合环境变化运用新的观念仔细分析,争取整体性的解决。

1、对现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积极作用应该做出科学评价

改革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步骤,而理性的分析和评价尤为重要,改革顺利进行的前提是对现行制度体系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保持其中符合客观需要的部分,变革其不合理部分,自1997年的预算会计制度改革以来,从运行情况来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至少满足了会计工作和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需要,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对事业单位所用会计方法的规范,进一步缩短了和企业会计的差别。比如采用借贷记账法以取代收付记帐法,引入了会计假设、会计原则等企业会计理论的基本概念,为进一步借鉴企业会计改革的成果提供了理论平台;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基金和支出控制方面,其对财产管理资产计价等方面,甚至对外投资、租赁资产等方面,和企业会计的核算方法有许多共同之处,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借鉴了当时的企业会计制度,涵盖了这些内容,使其会计系统性更强,内容更为完整,为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深化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二是通过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通用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协调了同属事业单位的不同行业的基本会计指标和财务报表项目,使得会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准则和制度对事业单位面对的基本业务和重要会计政策选择给出了比较符合实际的规定,为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会计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也为进一步制定具体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提供了思想和知识准备。

三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充分考虑了政府预算管理的需要,对于近年来陆续进行的相关政府财政管理制度的多项改革,如结算制度的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体现了其较强的适应性。与其他制度的良好配套性也是制度改革需要格外重视的一个方面,尤其是事业单位会计同政府与预算管理制度方面的融合,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管理特殊的需要,不可忽视。

四是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财产管理、收支控制和反映以及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的规范作用也十分明显,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关部分与财政部制定的同样适用于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配合较好,作用明显。

五是从制度运行成本来看,由于制度简明清楚,学习成本、培训成本和执行障碍都比较少,满足了各个基层事业单位基本财务管理的需要;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也提高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财务会计理论水平,为进一步的改革提供了人才和知识准备。

当然现行制度的合理性和优点不止如此,应该指出的是,在现行制度基础上完善而不是全面否定现行制度应该是一个基本原则,是毋庸置疑的。任何制度和理论一样,都存在着一定的优势和弊端,都存在着其合理因素和不适应环境的要素,需要认真分析和判断。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需要做的种种变革也应当持相对比较谨慎的态度;改革应当充分考虑改革的实际条件和步骤,应该历史地考虑与相关制度规范的配套和衔接,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经验值得借鉴。

2、更新观念,重新审视事业单位会计的环境和定位

事业单位会计的改革环境总的来说主要受两个大环境的影响,一是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引起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模式的变革,二是企业会计改革所掀起的现代会计和财务管理理论的改革热潮;前者是环境需要的变化,后者是会计本身的进步的影响,是工具性的发展。这里面临许多新的认识上的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是,事业单位会计的目标和基本职能是什么,以往的事业单位会计功能十分强调为政府预算管理和单位预算管理服务,对财政性资金的去向和控制是理所当然的重点,这一点目前仍然不能放松,因为事业单位的业务资金的用途应当受到政府监管,会计改革不能削弱这个控制要求反而应当为其提供更有效的信息;问题在于目前有一些事业单位的理财行为已经超出了这个范围,有的事业单位有许多市场行为(不仅仅局限为经营活动,比如有些为了使单位资金保值增值进行投机型投资,受资金市场的风险影响就很大),面临一些更为复杂的财务决策问题,有的事业单位由于决策失误而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如何合理引入更多的财务指标,提供更丰富的会计信息给包括政府在内的信息使用者,以实现更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值得深思。因此,树立更新的财务和会计和财务理念,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目标和定位提出更系统的规划,应当是制度改革和创新的认识出发点。

我们认为,通过建立完善系统的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体系,使得会计行为、内部控制、审计行为、财务分析等均得到有效规范,完成更广义的受托责任,提供更详尽的财务会计信息,获得更高的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更严格的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应该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将制度改革的全面性系统性和配套性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吸收和借鉴企业财务和会计改革的新成果,凡是事业单位适于运用的尽量引入,尤其是先进的管理方法手段方面更要明确支持和指导事业单位运用。为此,如何通过认真研究,建立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色的财务和会计理论框架,解决包括会计要素确认、会计属性的选择等一系列问题,是急需解决的课题。

3、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体系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规范主要包括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其中适用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主要体现三个特点,一是国有性,即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单独执行其他制度,二是非营利性管理模式非企业性, ,三是多行业通用性,包括医疗卫生等多个行业事业单位,甚至包括具有一定行政单位色彩的事业单位都遵循这个制度。

笔者认为,这种划分更多的是体现了管理体制和统计的要求,而对于会计管理本身的要求考虑不够,尤其现在事业单位的经济行为日益丰富,各类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差异日益复杂,仅仅依靠一个基本准则和一套通用的会计制度是不够的,如果事业单位出现了新的业务,其结果是不断增加新的会计科目和内容,制度的稳定性就会很差;另外,同是事业单位,仅仅因为管理模式的不同执行不同的制度也并不可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也有必要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统一。所以我们认为理想的制度设计可能是制定统一的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包括基本

准则和具体准则,其中具体准则规范各类业务的会计政策和基本方法,包括不同行业的特殊业务,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特殊业务,均可以以明确规定;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民间非营利组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执行,各行业(或部门)可根据相应的行业特色,根据准则要求制定行业会计制度。鉴于财政管理对事业单位本身的特殊意义,可以制定相应的报告条例,严格规范其报出程序和基本格式,甚至包括报表项目和附注要求,对其会计结果进行统一性要求。

这里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预算管理指标和会计核算指标的口径协调问题,在对财政资金严格监控的条件下,我们认为在一般会计资料基础上为财政预算管理提供特殊格式的报表是更为妥贴的解决方式。应当承认,会计有自身的理论框架和方法体系,对于特定的业务,应当允许事业单位在日常核算过程中适当的引入会计执业判断和会计估计,只要在制度中充分保障了这类会计行为和合理性,应当适度放宽限制。比如对于资产减值带来的财务风险,除了坏账准备之外,应该考虑其他资产的风险;再如,会计基础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日常收入确认时,充分判断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期末通过对报表调整反映某一会计期间资金的流入流出,满足预算管理信息的需要;再如关于折旧问题,事业单位不提折旧,资产的新旧程度、为事业单位服务的质量和能力就不能充分反映,这里提取折旧的方法可以灵活一些,对于通过列支取得的资产,一方面可以列支,对于这就可以通过设置辅助帐户处理,比如设置折旧科目和累计折旧两个科目,反映本期提取的折旧,前者计入借方,后者计入贷方,可以累积,资产存续期间,两个账户并存,资产转出注销时一并对冲,在资产负债表中,对累计的折旧数字在报表附注中说明即可。总之,只要会计业务处理的方法不影响财政资金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事业单位就可以合理采用。

三、对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中财务管理的建议

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在一定规则约束下的市场主体的相互独立和产权清晰,在新公共财政与新公共管理主义的改革浪潮中,为了适应与促进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了政府改革的必然趋势,这势必要强化政府在公共事务中的“市场化”地位,让其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更加和谐与融洽。因而,加强自身的“市场化”地位也成为了改善作为完善政府职能而存在的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改革的一个必然趋势,为了更好的加强事业单位的“市场化”地位,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继续深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刀切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很难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事业单位发展,我们应该继续深化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增强其“市场化”地位。

1.继续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确定不同的市场主体地位。

事业单位的存在具有历史特殊性,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改革浪潮中,有加强“市场化”的趋势。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需要关注其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所以,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完善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从而确立相应的财务管理目标。

具体来说,准政府类型和纯公益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重点在资金使用上而非其资金盈利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目标是追求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关注的重点除了资金使用以外还有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的保值、增值以及盈利;纯经营类的事业单位就应当与市场中的企业定位一致,追求的财务管理目标是盈利最大化,但其前提条件是其追逐盈利的过程中不能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

2.引入权责发生制,增强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财务决策权。

对于准政府类和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其主要定位还是在于其政府职能的实现,无需关注财政资金的盈利性,需要的相关信息比较少,所以可以仍然适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对于纯经营性的事业单位而言,企业的市场地位需要更加全面和相关的会计信息来支持其财务决策的做出,因此应当引入权责发生制的会计核算体制,增强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目标相对比较复杂,既要考虑财政资金的使用,又要兼顾社会资金的盈利性,单纯的用某一单一的会计核算体制都难以满足其财务要求。所以,相应的解决方法有两种:①严格区分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途径,对于公益性的资金使用,沿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体制,而对于经营性资金使用,引入权责发生制。

②对于难以具体区分资金使用的,在用收付实现制核算的基础上,再用权责发生制核算一遍,从而满足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的信息需求。

(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应从只注重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监督转到对单位全部资金的来源、使用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监督:

1.加强综合预算管理。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各单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反映单位资金收支、业务活动和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方向,是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也是单位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所以各单位的预算外收入、经营收入也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编制综合预算,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不得“坐收”、“坐支”。

2.深化和完善事业单位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用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软件对财政数据进行分析,加强财政与经济联系的分析,同时完善和利用各部门的财务软件系统对预算外、经营性资金全面剖析、把握资金的走向,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率,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提高预、决算分析水平,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

3.加强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登记、变动和纠纷的调处,尽可能地将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区分开来,对单位资产的运作以及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加大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增强对事业单位财务决策的外部监督事业单位虽然是作为政府职能的辅助部门存在,但是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前提下,事业单位与政府之间同样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事业单位目标利益函数和政府的职能目标函数是存在差异的,在市场化改革的推动下,这种目标差异矛盾就变的更为明显与尖锐。而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更助长了事业单位财务“机会主义”行为,从而阻挠了政府职能目标的实现。

因此,适当的财务公开就像是引入一个有效的外部监督,一方面,加强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另一方面也可以约束事业单位的“机会主义”行为。

(四)强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提高财务人员的基本素质财务管理体制的完善是改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状况的必要前提,但是光有这个前提是远远不够的,财务人员的素质高低也起着一个决定性的作用。因而,要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加强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一方面,强化财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要让投资风险、筹资成本、资金的时间价值、经营收益等基本财务意思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加强对已有财务人员的后续教育以及新进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准把关,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参考文献】

[1]马国贤。服务型政府的预算框架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11):1~11.[2]冯永梅,王泽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目标的变革[J].注册会计师与审计,2008(9):30~31.[3]匡艳。浅谈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公开制度[J]财会通讯,2007(7):20.[4]李淑珍。重新构建事业单位财务理念体系[J]广西会计,2011(7):10~11.[5]白宗青。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设想和建议[J]经济参考研究。2009(69):15~19..

第五篇:加强地方立法完善法规体系的调研对策

地方立法是指享有地方立法权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级政府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活动。地方法规体系是指由全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所构成的、具有内在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一九八八年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具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市以来,我市的地方立

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以加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设为重点,以全面统筹我市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使我市的地方立法及法规体系建设工作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988 年至2005 年,我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37 部和政府规章92 部,基本形成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地方法规体系,为建设“法治无锡“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和保障。

一、地方立法的现状分析

地方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本区域内有效实施和推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双重职能。经过20 多年的努力,我市的地方立法从无到有,从探索起步到逐渐规范,从数量不足到基本成形,在完善我市的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推进法治无锡进程,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总结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持依法立法。在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有地方立法权的较大市伊始,我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分别制定了《无锡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无锡市人民政府制定规章的规定》,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主体、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全面规范,将我市的地方立法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使立法做到有法可依和有章可循,为地方立法的合法性奠定了基础。

2、坚持规划先导。我市的地方立法始终坚持规划和计划相结合,统筹安排立法项目。市人大常委会在每届换届伊始,就开始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坚持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和改革创新的原则,从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着眼于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统筹考虑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国内和对外开放等各项事业相协调,制定为期五年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从宏观上把握地方性法规体系的建设导向,增强了地方性法规体系建设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根据立法规划,制定和调整立法计划。市政府每年也根据工作计划部署,坚持安排一定数量的规章作为立法计划项目,并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确保每年我市地方立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3、坚持地方特色。我市的地方立法始终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不仅追求法规、规章数量上的扩张,更注重牢牢把握地方特色的生命线,根据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条例》、《无锡市蠡湖风景区管理办法》、《无锡市历史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一批具有浓郁无锡地方特色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特点,不断谋求立法新突破,涌现出如《无锡市外送快餐管理规定》、《无锡市粮油安全管为我市依法管理地方经济社会事务提供了法制保障。

4、坚持立法创新。我市的立法机关坚持以创新为目标,努力调整立法理念和思路,积极探索在市场经济新形势下法制反腐的新举措,先后制定和出台了《无锡市检察举报条例》、《无锡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依法保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全国开创了法制反腐的先河。同时,立法机关还积极探索开门立法新途径,通过召开立法听证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法规、规章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立法草案的意见和建议。这些立法创新的举措,既提高了立法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又提高了立法的内在质量。

5、坚持调整完善。为使我市地方法规体系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需要,体现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我市的立法机关结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我国加入wto后的法规清理工作,先后三次对我市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了大规模的全面清理,废止一批如《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无锡市外来务工劳动力使用管理条例》、《无锡市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办法》、《无锡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等一批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地方法规,修改了一批如《无锡市集贸市场管理条例》、《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无锡市汽车维修与配件经营行业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取消了一批不合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使我市的地方法规体系内容更加合理完整,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

二、地方立法及法规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我市的地方立法及法规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是从总体上

来看,还存在法规体系结构不协调和内容不完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工作滞后,在整个地方法规体系所占的比重偏小,与我市经济大市地位不匹配,与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不协调;

2、法规体系结构不合理,社会保障法规体系不健全,对加快建设和谐社会有一定影响;

3、新农

村建设的法规、规章较少,跟不上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

4、创建文明、环保、节约型城市法规和规章较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创建工作的步伐和城市品位的提升;

5、规范政府自身依法行政的法规、规章偏少,从法律刚性上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不够;

6、法规体系评估机制缺失。对法规体系的价值评估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方法,对执行效果也缺少反馈机制,影响了法规、规章的执行效果和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地方立法及完善法规体系的对策措施

加强地方立法及完善法规体系工作,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也是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制保障。为此,我们要以建设“法治无锡“为目标,以加强地方立法及完善法规体系为重点,不断提高地方立法及法规体系建设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创建“两个率先“的先导区和示范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1、加快促进经济发展立法,打造“活力无锡“。

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我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为此,立法机关要以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及法规体系建设,确保无锡经济发展始终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不动摇。一是要加快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的立法,努力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运营质量,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要加快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立法,加速经济国际化步伐,吸引更多的世界著名跨国公司走进无锡,鼓励我市的企业走出国门,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三是加快促进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立法,引导民营经济优化结构、壮大规模、提高水平,切实保护个体私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把我市创建成为全省民营经济最佳成长区;四是要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立法,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壮大规模经济,不断提高经济运营的素质和质量,实现产业升级,从整体上提高无锡经济的竞争力,营造发展新优势;五是要加快促进企业资本经营的立法,鼓励更多的我市企业到海内外证券市场直接融资,培育出一批批像无锡尚德这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无锡经济国际化水平;六是要加快促进高新技术发展的立法,营造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构筑高新技术发展新优势;七是要加快信息产业发展的立法,进一步调整和改善我市的经济结构,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以工业化带动信息化,构筑经济发展的新优势。八是要加快园区经济发展的立法,大力推进我市的国际科技园、国家工业设计园和软件园、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信息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国防科技创新园和软件园等八大专业园区建设,促进园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使其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八是要加快推动创新立法,坚持“四尊四创“,鼓励创新,激励创造,支持创业,推动创优,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力,打造创新无锡;九是要加快推动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的立法,以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促进我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是加快人才资源开发的立法,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投身我市的经济建设,构建人才荟萃的新高地,为我市的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2、加快社会保障立法,维护社会公平。

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是构建和谐无锡的重要方面,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人权保障的现实需要,也是无锡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举措。为此,我们要加快社会保障的立法和法规体系的完善。一是要加快职工就业、失业、工伤、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的立法,健全社会保障法规体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加快保护妇女、老人、儿童等方面的立法,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快保障残疾人和精神病人权益的立法,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四是要加快贫困者和受灾者救济的立法,体现社会关爱,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3、加快新农村建设立法,统筹城乡发展。

新农村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为适应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而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此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立法及法规体系的完善。一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立法,不断增加农民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的立法,加强农村产业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的抗灾能力,增强农业的发展后劲。三是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立法,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大病合作医疗保险、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法规体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四是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的立法,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加快地方法规配套建设,保护农村村民的民主权利,保障农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做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引导农民自主开展农村的各项建设。

4、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立法,提升城市品位。

加快推进城市建设,是无锡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无锡经济社会保持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此,我们要以“打造山水名城,共建美好家园“城建行动纲要为目标,加快推进城市建设的立法,推动我市的“五大中心“、“五大名城“建设。一是要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的立法,提升无锡城市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要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立法,鼓励、吸引和规范多种投资主体参与城市建设,促进特大型城市的开发建设;三是要加快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立法,规范拆迁行为,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无锡;四是要加快促进城市服务业发展的立法,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繁荣城市经济;五是加快推进“绿色无锡“的立法,建设生态城市,倡导绿色文明、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六是要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立法,弘扬吴文化、工商文化传统和“尚德务实,和谐奋进“城市精神,提升市民科学文化素养和城市品位;七是加快风景名胜区保护的立法,做大做强做优景区品牌,打造山水名城。

5、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立法,打造服务型政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充分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做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为此,立法机关要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动力,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立法,建设服务型政府。一是要加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立法,进一步推进政企、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稳妥推进文化、教育、体育、医疗体制改革,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提供法制保障;二是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打造透明政府和阳光政府;三是要加快政府效能建设和监督的立法,提高政府的服务效率和水平;四是要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立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管理改革;五是要加快政府投资决策体制改革的立法,改革投融资体制,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公有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经营监管,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六是要加快深化社会事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管办分离“、“管养分开“的体制改革的立法,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和服务外包;七是要加快社会预警和应急机制的立法,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八是要以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重点,清理现有的政府规章,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简化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6、健全法规评估机制,提高法规质量。

建立和健全地方法规、规章评估机制是完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地方法规体系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地方法规体系的建设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要创新和健全法规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法规、规章评估标准体系,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一是要建立法规、规章评估机构。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或者市政府牵头,广泛吸收法律专家、学者、立法工作者、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代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代表参加,建立地方法规、规章评估机构,定期或者不定期地组织活动,对已经颁布实施的法规、规章进行全面评审,充分听取社会各界代表对地方法规、规章的评价意见;二是要建立法规、规章评估标准的科学体系。我市可以参照国际上先进的立法评估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立法评估标准,对法规、规章的立法成本、效益、正义、公平、平等、自由、安全、秩序等价值标准进行全面系统的科学评估,并提出专题分析评估报告,供立法机关参考;三是要完善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机制。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市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每年要选择若干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开展“立法回头看“活动,切实做好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执法监督促进立法工作。同时,要注意调查、了解、收集和整理我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中的实际问题,善于从法规、规章实施的信息及反馈中调整立法思路,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加快地方立法,完善法规体系,是建设法治无锡的必由之路,也是我市创建“两个率先“先导区和示范区的必然选择。为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活力无锡、富裕无锡、绿色无锡、文化无锡、法治无锡、平安无锡“的建设总目标,研究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使我市的地方法规体系建设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宜人新无锡作出新贡献。

关于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体系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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