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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五篇范文
编辑:静水流深 识别码:21-70317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9 15:56: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石城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石城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农村社区是由一定的地域人群、按照相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行共同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所构成的农村基层社会生活共同体,是整合农村社区资源、强化设施功能、完善农村服务的平台,在农村社会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社会建设的基本载体和工作切入点。本文结合江西省石城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石城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一)基本情况。自2004年启动新农村建设以来,石城县坚持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根本出发点,把探索农村管理体制创新,推进农村新型社区为着落点,通过强化执行村庄整体编制、基础设施全覆盖、公共服务配套完善、体制机制探索推进等方式,持之以恒、年复一年地坚持,逐步形成了一批初具规模的社区。据统计,全县10个乡(镇)、131个行政村、1556个村小组,历年完成省批新农村建设点594个,有农村社区85个,其中精品社区5个。

(二)新型农村社区类型。

一是中心村带动型。村庄或村小组因经济实力较强或人口较多等因素,在改造过程中,不断扩大建设规模,形成村庄融合;有的因政策捆绑,如深山移民搬迁的方式,进一步加快社区形成;有的因撤乡并镇后遗留,自发形成的社区圈。

二是区域积聚型。突出地理位置优势,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中的原则,以特定区域为界限,将多个村小组合而为一。这种模式主要是交通便利、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区。

三是城乡联动型。主要是以靠近乡镇圩镇周边的村庄为主,结合推动镇村联动需要,逐步形成的社区。

四是经济辐射型。当地经济相对发达或区位优势明显,造成人口集聚,通过改造建设,逐步形成的社区。

(三)主要特点。

一是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围绕“主攻旅游”发展战略,全域性、全景式编制县、乡镇及村庄规划,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在建设之初,努力整合政策、资金有目的性和倾向性对中心村、大村庄进行打造。突出“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建设,在优先完成“改路、改水、改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庄改房、改栏、改环境。同时,围绕当地“山水、历史文化、特色产业”作文章,充分挖掘地方优势,进一步突出村庄亮点、打造精品。

二是配套服务功能齐全。加快文化活动、医疗卫生、警务调解、农资超市、便民服务、休闲广场等公共服务及配套设施向农村社区延伸。如:借助村庄原有祠堂整治变成农村活动中心,配以完善农民培训学校、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农民书屋等文化场所;完善体育设施,新建篮球场或乒乓球场,增配体育器材;建立农村村点便民服务点、信息服务站、农家超市等。

三是管理机制日趋跟上。建立农村社区“一会五站”(“一会”,指社区理事会;“五站”,指公益事业服务站、社会扶助救助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环境卫生监督站、文体活动联结站)和发挥“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知识分子、老复员军人)作用,通过制定工作制度以及村规民约,建立健全学习、会议、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使农村社区管理有章可循;群众自发组织的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继续发挥作用,聘请保洁员,管理推进社区农村清洁工程,实现社区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创新活动载体,创设了“七到户”和“六民工作机制”等活动载体。“农村党员七到户”是指通过村组党员建责任区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方式,实现党的政策法规宣传到户、思想教育深入到户、市场信息传递到户、致富技术帮教到户、民事纠纷调解到户、防灾救灾动员到户和解决实际困难到户。“六民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建议民提、决策民定、承诺民督、过程民管、绩效民评、干部民选”,让党员、群众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直接参与管事、管钱、管人,提高基层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基层党组织执政能力。

四是社区邻里和谐稳定。制定乡规民约,发挥村民理事作用,引导村民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谦互让、互帮互助;制止打架斗殴、非法宗教、偷盗等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群众矛盾,消除治安隐患,做到小事不出村;以社区服务中心为培训载体,根据各社区产业特点,开展社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同时,广泛宣传“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赌博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文化氛围。

二、石城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当前石城县所发展的社区,仅算是农村村落社区,与真正意义的农村新型社区相比,还存在很多差异和不足:

一是社区管理运行机制与现行的行政区域管理体制有冲突。由于社区范围的界定,社区理事会管理公务事务与原先的行政区域管理村委会体制相矛盾,无法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二是各级层面向基层社区建设提供硬件配套项目太少。相应的配套设施落实的政策项目,真正落实到位的毕竟还是少数,无法满足村落社区建设,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步伐。

三是农民群众自主参与社区管理的民主意识薄弱。社区的配套公共设施完善后,群众在对公共设施的管理运行上只享受带来的便利,没有真正认知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诸如公共的健身器材的维护、农家书屋的书籍管理、农民培训学校的器材保管等一系列问题上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建议

(一)进行试点,打破行政区域“束缚”。建议打破当前与社区发展已不相适应的行政区域束缚,设置与行政村相平行机构,社区由服务机构转变为行政机构,纳入乡镇行政管辖,重新界定社区范围、人口,确定“一会五站”社区行政机构,从行政划分上解决农户行政管理“难”局面。

(二)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创收。要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逐步建立以产业园区为基点、“一区一品”为目标、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企业加工为龙头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结合生态、人文、历史、旅游、民俗等亮点元素,突出发展生态观光、人文传承、农家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社区“农家乐”。

(三)探索建立多元化保障机制。建议以重新界定划分社区行政区域为前提,同步统筹安排社区转移支付,根本上解决社区村民自治有义务无报酬的局面;强化政策、资金对社区扶持力度,逐步加快与农民需求相适应的公共设施建设,筹措资金保障设施后续管理;鼓励引导社会民间资本投入社区建设管理,如新建社区养老院、农资超市;市场化推进社区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等。

(四)进一步探索社区自治管理机制。在继续巩固完善社区“一会五站”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强基、连心、模范”三大工程,社区根据自身实际,试点探索社区管理新模式。

(五)加快提升社区全民综合素养。整体提高农民自身素养,提升社区农民自治参与管理能力为出发点,以健全和完善社区培训学校为基础,突出重点强化社区农民产业技能知识、权利与义务、乡风文明等内容的培训,真正营造并形成社区自我建设、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良好风气。

(作者单位:江西省石城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闻

第二篇: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机制,是强化农村公共服务、加快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农村社区究竟该如何建设?其作用应该怎样发挥?带着这些问题,西安市部分领导干部到山东省诸城市进行了考察学习。所到所思,深感诸城市推行的农村社区建设,在有效地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重心向农村下沉的同时,找到了一个农村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和成功路径。

诸城市地处山东省东南部,总面积2183平方公里,辖13处乡镇(街道),107万人口,是全国综合发展实力百强县(市)。2008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2.6亿元,实现地方财政收入20.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701元。从2007年开始,该市创造性地开展了“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科学定位、贴近基层、服务农民”的农村社区化服务实践,把地域相邻的几个村庄规划为一个社区,在社区选择一个中心村配套设立社区服务中心,具体承接和延伸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职能,使农民在“2公里服务圈”内,享受近距离公共服务,打破了长期以来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他们的经验主要是:

优化空间布局,合理确定服务半径。诸城市把全市1257个村庄进行一次性统一规划。按照“交通比较便利、班子基础比较好、发展潜力比较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原则,合理确定社区中心村、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半径。依托中心村的辐射带动,将周边2公里内的5到6个村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纳入社区进行建设和管理。截至2008年6月,全市规划的208个农村社区及社区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并运行,实现了农村社区化服务全覆盖。

健全社区机构,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在每个社区成立社区党总支和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具体指导协调社区开展工作。社区党总支由社区服务中心党支部和所服务的村党支部及其他党组织组成,支部书记一般由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主任兼任。社区党总支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不干涉社区内各村和驻地单位的经济及其他事务,与村庄、驻区单位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其主要职责是围绕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发展指导协调、监督保障、教育培训等作用。社区发展协调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是服务,不是一级行政管理机构,社区发展委员会与所服务的村(居)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不干涉村级日常事务,而是互相支持、协商合作。社区发展委员会的核心机构是社区服务中心,采取以政府投入、政府出人为主的方式开展公共服务,用社区化服务来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整合公共资源,全面开展为民服务。主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群众开展“一揽子”服务。社区服务中心一般设医疗卫生、社区警务、灾害应急服务、社区环卫、文化体育、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社区志愿者等八个服务站(室)和一个慈善超市、一个办事服务厅。同时,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在保证基本服务供给的基础上,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适当增设服务内容和服务机构。也可按照互利双赢的原则,由社区服务中心提供场所,组织引导供销、农技、通讯等部门到服务中心开展服务,这样既为农民提供更广泛的服务外,又可通过市场化运作,获得一部分收入用于社区服务中心的运转。

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服务高效运行。一是人员保障机制。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一般配备7名专职工作人员,以乡镇(街道)机关、医院和站所选派为主,同时,充分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复员军人等组成社区工作志愿者,作为社区服务人员的补充力量。二是资金投入机制。他们建立起了以市、镇两级财政资金投入为主体、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农村社区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农村社区建设和运行费用

纳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不以任何形式增加群众负担。三是考核激励机制。诸城市将该项工作列入乡镇(街道)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对社区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乡镇(街道)给予重奖。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人员从职称评定、提拔重用、工资报酬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要求乡镇(街道)干部的提拔对象至少要有一年以上农村社区工作经历,以此激励工作人员对农民群众用心服务、真心服务、贴心服务。诸城考察结束后,我们又对西安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我市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按照省上的统一部署,正式启动了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全市确定了22个试点村,未央区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

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42个农村社区和21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总体看,我市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初显的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从目前试点情况看,我市农村社区建设普遍存在着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忽视公共服务的现象,农村社区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繁荣农村文化、促进农村社会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不够。二是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单一。目前,全市已建成的农村社区均采取“一村一社区”的模式,在空间布局上因地制宜规划不够,不分村庄大小,每村都建有公共服务设施,导致服务半径过小、服务资源浪费,造成建设成本过高和公共财力承受压力增大。三是农村社区化服务运行机制还不健全。公共服务资源缺乏集中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过于分散,存在“单打一”现象,农村社区化服务没有形成“一揽子”集中实施的长效运行机制。四是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农村社区建设放在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高度来重视、去落实,致使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舆论氛围不浓、创新探索不够、工作推进不快。

通过考察学习和对我市的调查研究,引发给我们诸多启示。

启示一: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平台,必须强化服务职能。要从农村居民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体成员、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引导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技、法律、社会治安、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进入农村社区,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向农村、向基层延伸,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大力拓展市场化服务项目,增强社区“造血”功能,不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多样性和实效性。

启示二: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以优化整合政府公共服务资源配臵为重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促进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工作重心下“沉”,为社区群众搞好面对面的服务。要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鼓励乡镇机关干部到社区工作,变原来驻守机关为走村入户送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有效实现管理与服务的结合,加快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转变。

启示三: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坚持大胆创新。要坚持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在空间布局上,可采取“一村一社区”或“多村一社区”的模式,不搞“一刀切”; 在社区服务范围的设定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的原则,合理确定划分社区范围,使社区公共服务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在社区组织形式上,积极探索农村社区理事会、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社区办公室(协调小组)等有效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要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力度,积极探索公共财政投入、社会捐助、村级积累的多元投入机制。

启示四:加强农村社区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必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各级党

委、政府应把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形成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领导体制。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社会发展规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快速发展。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上下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协调机制。要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乡镇机关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工作,积极探索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引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的方法和途径,提高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要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的督察落实和绩效评估制度,建立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群众评价和社会各界以及舆论评议相结合的绩效评估机制,努力促进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篇:同和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调查与思考(范文)

同和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情况调查与思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这对于帮助农民提高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保护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城、乡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对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近日笔者对同和乡新型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情况

同和乡位于北湖区北部,土地总面积51.17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59个村民小组。全乡现有农村人口1946户7230人。经济以农业为主,2006年全乡实现GDP1.48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0元。2007年4月同和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式启动,目前运转态势良好。全乡共1770户6225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全乡农民的87%。今年4—7月,全乡共有57人报帐,报帐金额总计为62107元,其中最高金额10000元。

二、目前新农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部分农户的参合意愿不强。同和乡一直以来都是以农业为主导产业,经济欠发达,同时乡、村医疗卫生设施简陋、落后,缺乏先进的医疗器具,且医务人员缺乏,他们对农民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农民的卫生需求。从农民自身主观方面来讲,农民健康投资观念、风险观念和互助意识淡薄,对新农合政策持怀疑态度;另外,他们的文化素质、家庭经济状况等方面都对参合意愿有一定影响。

(二)向农民筹资困难。同和乡系农业乡镇,农民收入来源有限,部分农民的生活还很困难。再者由于多种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有始无终,在群众中产生一定消极影响。对新农合的宣传力度和广度不够,农民对其认识不到位。不少群众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不相信,他们对新农合还处在观望之中,因而部分群众不愿交纳合作医疗基金。

(三)新农合运行机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销的比例和范围过小,封顶线和起付线不能令农民满意。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补助范围为省卫生厅制定的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和《基本药品目录》规定范围发生的住院医药费、住院分娩医药费和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起付线为:区属乡镇卫生院100元,区属区级医院400元,本市市级医院800元,本省省级医院1200元。补助比例为:区属乡镇卫生院60%,区属区级医院45%。本市市级医院30%,本省省级医院30%。同时对参合人员住院医药费用补助实行封顶,每人每户补助最高限额为1万元。而且只保大病不保小病,只保生病不保工伤、交通事故和伤残等。二是报帐手续较复杂。看病审批环节多,需要的时间较长,且实行先行垫付制度,由群众先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再统一申请报销。而实际上,许多农民在住院时自己拿不出那么多钱。三是对外出打工人员来讲,他们享受新农合极不方便。外出务工农民一旦患病,需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才可以报销医疗费用。如在外地治疗需在住院治疗后2个工作日内报告区合管办,并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造成在外务工人员报销医疗费用劳力费时。

(四)乡村医疗条件有待改善和技术水平有待提高。乡镇卫生院是基层直接面对农民群众的定点医疗机构,但是目前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大部分集中在城镇及大医院,农村医疗卫生资源差,设备简陋,治病仅靠“一器两计”(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医务人员匮乏,同和乡现有卫生院一所,设门诊2处,共有

医务人员9人,没有一人有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也只有3人。因此,如此医疗条件不可能满足参合农民的就诊需求,难以承担为新农合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重任。

三、对策及建议

(一)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新农合。大力宣传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并以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使新农合制度深入人心,不断为广大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在实行工作中,既要大力宣传发动,又要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

(二)建立科学的新农合筹资机制。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在不增加农民负担且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农民的筹资额度;提倡企业、个人捐资等多种筹资方式,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标准,壮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力。二是实行资金筹集经常化。现在参合农民的个人交费部分大多规定在每年年底集中收交,但近年来举家外出务工的农户越来越多,集中收取使外出务工农民经常错过交费时间,也增加了乡、村干部筹资时的工作难度。因而应建立内自由交费的筹资模式,或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的形式,在每年发放种粮补贴、农资补贴时代发代扣个人应交费用,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经常化。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增强农民的自我健康意识和健康投入意识。

(三)逐步解决现行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不再是“保大不保小”,对低保对象实行报销补偿起付线“零门槛”;二是对报销金额的限度下调,并增加报销范围。三是减少报销环节,尽量让农民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应有的报销。四是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在当地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和发票到当地报销,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四)大力改善乡镇卫生院医疗条件。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尽快改变乡镇卫生院房屋简陋、设备落后的状况,不断完善医疗条件和硬件设施。二是筑巢引凤,制定优惠政策,选拔优秀的实用技术人才充实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同时,加强现有医卫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三是加大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的对口支持力度,帮助培养技术骨干和实用型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水平、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让参合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安全、便捷、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五)建立健全各项监督。一是加强对医生素质、能力的监督,提高医生队伍素质。二是加强对农村医疗机构和医药价格的监督,防止滋生腐败,保护农民切身利益。

第四篇:农村社区建设共性问题的调查思考

农村社区建设共性问题的调查思考

周志军

秭归县作为“杨林桥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发源地和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在大力推行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中,也遇到了一些共性问题。近期,我们配合有关部门深入部分乡镇走访调查社区建设情况,结合基层反映的实际问题,我们认为,目前主要有以下几个共性问题困扰着秭归农村社区建设:

一是关于农村社区规模划分的标准问题。“杨林桥农村社区建设模式”是撤销村民小组,按照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成立农村社区。每个社区由30个左右的农户组成,社区成立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2—4人。实际上就是撤组建社,社区规模远小于原村民小组规模。但全县各乡镇在社区设置上却千差万别,情形各异。

大多数乡村在社区设置上不约而同遵循着两条标准:数量上一般没有超过原村民小组数;规模上基本是保持原村民小组的地域和人口。大多数村一个社区设置的地域人口规模和原村民小组差不多,部分村的社区甚至是把原先几个村民小组合并而成,个别村的每个社区就是合村并组前的自然村规模,一个社区就达到80-100余户300-500人左右。究其原因,我们走访座谈的大多数乡村干部认为,如果不考虑社区建设经费和运行成本,农村社区地域和人户规模不宜过大,否则就不利于社区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大多数村简单按照原村民小组规模建立社区,主要就是怕惹出麻烦,担心增加村级运行成本。目前,在全县没有把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乡村在社区建设的过程中,首要考虑的就是如何节省社区运行成本,至少必须把社区运行成本控制在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包干经费内,不得突破原村民小组的运行费用,否则就要增加村级财务负担。如果经费问题得到保障,可能“地域相近、产业趋同、利益共享、群众自愿、规模适度”的农村社区设置标准相对来说就比较容易统一。

二是农村社区的运转经费和社区理事会成员的报酬问题。各乡村维持农村社区建设正常运转,普遍存在工作经费不足、社区干部待遇偏低、基础设施较差的现象。

我县推广的“杨林桥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农村社区理事会成员是“自愿无偿为社区村民服务,不计报酬”的,年终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社区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工作开展好的社区实行以奖待补,没有增加村级负担。但从其他乡镇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社区保持正常运转不花钱,社区理事会成员开展工作不给报酬是不可能的,即使短时间内可以“不计报酬、无偿服务”,但难以长期维系和坚持。大部分村反映每个村为农村社区建设一年要多开支好几千元甚至上万元。部分乡村干部和社区理事会成员也质疑“不计报酬、无偿服务”社区运转的生命力和持久性,农村社区难道在组织管理和正常运转上可以避开利益环节吗?不同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进程以及农民群众的思想文化素质程度不一,那么在推行农村社区建设的进程中,真正让农村社区成为老百姓积极主动参与的新型村民自治模式,我们就必须正视农村社区的经费保障问题。

三是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实施存在的问题。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通过社区自治组织,按照《社区理事会章程》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管好、办好自己的事情,破解“合村并组”后群众工作难做、公益事业难办的新途径。乡村干部反映,在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中突显的问题是:一是社区内少数个别农户对公益事业的抵制,社区怎么处理。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在社区建设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同一个社区内大家议定组织实施一项公益事业,有少数个别农户确实不属受益户,或者确实有实际困难难以承担他的义务,或者不愿意为了公益事业

承担个人损失,或者干脆不配合不合作甚至故意刁难。《社区理事会章程》执行机制和调处效力靠什么保障。二是社会公益事业义务集资筹劳也有一定的限度,否则会加重农民负担,挫伤农民的极积性。一旦集资筹劳的社会公益事业导致社区村民出现分歧或纠分,怎么处理?甚至形成半拉子工程导致较大损失谁来承担责任?后果难以预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能否参与协调和引导、怎么引导、协调类似事件?一般有社会公益事业急需组织实施的乡村,可能干群关系也不一定较好,村两委原先可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组织实施。一旦社区群众自发组织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出了问题,村两委班子参与处理的态度和角色也是很难把握的。四是社区理事会与村两委的关系。杨林桥农村社区建设经验表明:社区理事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和村委会的指导下,按照《社区理事会章程》行使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职责。社区理事会是负责社区日常管理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村以下基本的新型自治单元。村党组织领导社区理事会开展工作,村委会指导社区理事会开展工作,应该说村委会不能把社区当村民小组安排部署村务管理事物,社区小组不需承担村级行政管理职能。但在调查走访的大多数乡村里,农村社区作用仍然具有浓厚的村民小组的功能色彩,村两委仍然习惯于赋予社区职能作用行政化。杨林桥社区模式运行中,村两委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凭借村干部与社区理事会成员的个人感情请求理事会成员帮忙办理一些具体事情,但一般情况下社区理事会没有义务履行或代理村级行政事物。但在其他乡镇,农村社区和村民小组的设置、功能、待遇混淆甚至就是事实上的同一,那么社区职能的行政化趋向就在所难免,农村社区与村两委的关系不可能就是领导与被领导、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那么简单、规范,可能导致背离了我们推行农村社区建设的初衷,农村社区建设的目的和效果也可能大打折扣。目前农村社区设置还处于探索、实验阶段,各级行政审批、执法和统计部门仍然沿用村民小组的设

置。社区设置不规范甚至影响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乡村组织和机构在工作中也很难处理。

五是农村社区理事会的换届问题。从杨林桥镇农村社区理事会换届情况反馈来看,普遍反映理事会一年届期太短,换届操作成本高,人力、物力消耗大。换届过于频繁,不利于调动理事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社区长远发展,理事会届期运行效果也受影响。目前,许多乡村社区理事会基本上也是一年一换届,干部群众也有看法,参与座谈的同志普遍建议社区理事会届期适当延长或与村两委届期同步,既减轻社区换届的工作压力和经费负担,也更有利于促进社区理事会健康有序运转。

通过调查走访,我们认为,为了秭归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共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尤其应注重研究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部分乡村干部没有仔细研究农村社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没有把握农村社区建设的精髓和要义,没有紧密结合乡村实际认真研究本地的农村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在于划小村民自治单元,形成社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农村社区运行没有经费保障、理事会成员无私奉献,必须把握好一个可以承受的度,把社区村民捐资筹劳的积极性在一定的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保护好、利用好。二是进一步探索社区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村两委会与社区理事会关系的机制;二是社区理事会“一事一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三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激励和投入的长效机制;四是全社会支持、协调、统筹齐抓共管的机制。三是大力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农村社区服务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和龙头,是农村社区建设的永恒主题。我们要以便民、助民、利民、安民、富民为出发点,不断拓展农村社区服务领域,构筑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

络,实现农村社区服务的良性发展。真正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民参与、农民作主、农民喜欢、农民满意的幸福和谐社区。

(作者单位:湖北省秭归县委党校)

第五篇:农村住房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

农村住房建设现状调查与思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农民大量建造新住宅,新建的住宅“摊大饼”式不断向四周扩张,而位于村庄中心的房屋则“人去楼空”,形成“空心村”现象,且村庄建设由于缺乏规划,造成农村房屋摆布杂乱无章,广大农村“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象普遍存在。

“空心村”的大量存在,给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是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农村,一边是农民建新不拆旧的比例居高不下,土地被闲置;一边是不少地方出现“无处建房”的现象,国土部门每年被迫从有限的耕地面积中规划一部分,安排缺房户建房。二是制约了农村落后面貌的改善。“空心村”的房屋大部分破旧、零乱,与新房连在一起缺乏统一性、协调性。特别是有的“空心村”住房与猪牛栏、厕所混在一起,又缺乏给排水系统,普遍存在污水乱排、垃圾乱倒、臭气弥漫的现象,“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水横流,村落粪便成堆,夏天蚊蝇成群”,环境“脏、乱、差”问题十分严重,影响农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远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高质量的生活要求。三是对农村的安全构成隐患。“空心村”的房屋大部分是砖木结构,已成为农村火灾的主要源头,不但容易发生火灾,而且一旦发生火情,由于规划落后,消防车无法进去,火灾难以扑灭,甚至会“火烧连云”。另外,“空心村”的房屋大都年久失修,在遭遇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时,极易发生倒塌事故,伤及农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空心村”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其产生有着复杂的因素,主要因素有:一是“空心村”的旧房大部分为几户农民或兄弟所共有,由于经济能力不同,条件好的农户已建新房“挪窝”,条件差的农户还在居住,房屋共有者之间难以对拆除旧房的问题达成一致,使拆旧房实施难。二是部分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一些农户新房建了之后,认为老房子是“祖宗留下不动产”,再穷也不能拆“祖业”,动不得。三是在农民的小“算盘”里,“拆旧”不划算。许多农民将旧房用作堆放杂物以及圈养猪、牛,拆旧既费力又耗钱。四是农村建设缺乏规划,建设管理落后。许多农民对村建规划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乡镇规划所形同虚设或者根本没有此机构,造成村庄建设缺乏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规划。

农村村庄建设中存在“空心村”已经影响到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为改变这一现象,我们认为应本着“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合理引导,规范管理”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逐步引导和规范农村建房秩序:

一是广泛宣传、统一思想,从教育上下功夫,提高农民对整治“空心村”的认识。搞好村庄建设,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是区域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也是农民的迫切要求。乡、村两级要通过各种媒介大张旗鼓宣传村庄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农民对村庄规划的意识。

二是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在治理上下功夫,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新建多占问题。国土部门应加强土地管理,严格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对乱占滥用耕地作宅基地,要进行大清查,加大对未经批准私自占地、少批多占等违法用地建房者的处罚力度,要从源头上控制耕地建房的审批,逐步减少耕地建房指标,放宽“拆旧建新”住宅面积标准,鼓励农民拆旧房建新房。

三是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在规划上下功夫,确保用地审批与村镇规划同步进行。乡镇党委、政府要担负起整治“空心村”的职责,协调国土、城建等部门依法履行土地管理和村庄规划职能,确保建房用地审批与村庄规划同步进行,杜绝发生国土与城镇规划部门“各扫门前雪”的现象。坚持“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大力整治“空心村”,全面规划村庄建设,对于经济基础好的村,从政策上引导群众“拆旧建新”,填实“空心村”。村庄规划建设,既要确保住宅50年不落后,又要让农民建房时经济上都能承受得起。不但要使房屋排列错落有致、美观大方,而且要做到道路、给水、排污、电力等配套设施齐全,切实改善农民住宅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

集龙乡人大主席团

2011年9月

石城县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调查与思考五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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