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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1-28642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07:31: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行政人事管理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最近发现公司内部个别部门、个别员工在劳动纪律及日常考勤等方面有所松懈,存在迟到、早退,外出不请示、无登记,工作时间睡觉,办公室区吸烟,上班时间玩电游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奋进的组织氛围,保持整洁的办公环境,严肃劳动纪律,严格考勤制度,现对公司劳动纪律、考勤制度重申如下:

一、员工应按公司要求着装和佩戴工卡。

二、公司员工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即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严禁9:00钟以后就早餐,下午上班时间已到仍睡觉的现象。

三、各部门严格考勤制度,如实反映部门员工出勤、外出、请假、休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各类情况。

员工休假需走电子公文审批,杜绝无请假或请假未获批而自行休假的现象;员工外出应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无登记视为擅自离岗;加班应先走电子公文申请加班并以实际考勤为依据,无申请或与考勤不一致,不视为加班。

四、严禁办公区内吸烟。任何员工都应自觉维护办公环境,尊重他人、讲究公共卫生,杜绝办公区等公共场所吸烟。

行政人事管理

五、严禁工作时间打游戏、听音乐、接待私人客人、聊天、吃东西等现象。

六、对于违反上述劳动纪律的现象和个人,首次违反给予“口头警告”,二次重犯可记“小过”一次或发出警告通知;重要犯“小过”或警告2次属记大过或严重警告1次。

七、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各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劳动纪律和考勤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

集团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根据鹤煤公司统一安排,切实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结合我矿实际,就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岗位劳动纪律

(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交接班制。各岗位当班工作人员按矿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非当班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避免影响他人工作。井下及地面岗位要害工种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工作时间内,严禁空岗、睡岗、脱岗、窜岗。科室一般管理人员因公外出必须由单位负责人批准。

(二)井下区队班前会:每班前一小时召开,安全学习时班前2小时召开,点名迟到者予以罚款50元。

(三)凡下井人员必须在早班8:30,中班16:00,夜班0:00前下井,特殊情况有晚下井人员单位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不得下井。

(四)采掘、井下辅助岗位及要害工种人员必须完成本班任务方可上井,安检员、跟班区队长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安全生产管理干部或科室管理人员除跟班外,下井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

(五)严格保证工作质量,不得消极怠工,严禁班中干

私活,说闲话,做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工作场所不得戏耍打闹。

(六)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下井,否则按严重“三违”处理,并一律停班检查。

(七)各工作岗位班中严禁找人顶替代岗,严禁他人进岗协助作业,否则出现后果承担责任,并对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予以严肃处理。

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一)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单位必须建立考勤台账,如实填报职工的出缺勤、休班情况。

(二)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先请假、后销假。

(三)各单位应建立请、销假记录,办理请假手续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的由所在生产区队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的到矿劳资科办理请假手续。

三、加强区队工资透明化

(一)每月月底将本单位工资进行公示、张贴。

(二)严格执行工资管理办法,严禁不上班人员划工、开资,一经查出,除扣除当月工资外,还要对单位负责人、办事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格执行内部市场化“以量计分,以分计资”,严禁虚报、冒领、截留、克扣员工工资。

四、员工违纪情形及处理办法

(一)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内罚款;

(二)上班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对单位正职罚款50元;

(三)衣冠不整、仪表不雅、不讲礼貌、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企业形象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四)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公物价值在500元以内者,按照设施或公物价值双倍罚款;

(五)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内罚款;

(六)责任心不强,丢失资料、证书、文件或办公器材,致使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受到一定影响,但未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者,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上罚款;

(七)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者,按损失金额双倍或三倍罚款;

(八)须要“通报批评”的其他情形,罚款金额在2000元以内。

(九)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1.出现违章违纪现象,一年内累计达三次以上者或擅自

离岗、脱岗、误岗引发事故者;

2.个人原因违反规定无证上岗或岗证不一,造成严重后果者;

3.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者;

4.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工作岗位,拒不服从调动、分配安排者;

5.在受处分期间发生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纪律行为情节较重者;

6.有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违章制度者。

五、监督检查

劳资科、组干科、纪委、工会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对执行不到位的单位除按规定处罚外,还要对主要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2014年4月3日

第三篇: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企业各部门的劳动纪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研究在企业内部开展整顿劳动纪律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1、考勤管理

迟到5分钟以内,每分钟罚款10元,超过5分钟,每分钟罚款20元,迟到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因事、因病、临时外出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需事前告知部门负责人,经同意后在履行请假流程,否则按旷工处理。

2、日常工作纪律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串岗、打牌、工作时间玩电脑等每次处罚100元整并通报批评。

工作时间发生斗嘴打架,视情节轻重扣除双方200元,扣除其双方部门领导200元。

午休12点55必须返回其工作岗位,准备上岗事项,发现怠工现象对其本人罚款50元。

下班前彻底清扫工作环境,对设备进行:吹、擦,确保设备、电源箱无灰尘,一经发现设备无人清理扣其车间全员500元。公司全厂严禁吸烟,违者处以200元罚款,公司规定吸烟时间为:上午10:00-----10:15分,下午为15:00---15:15分,发现不在规定时间吸烟者对其罚款100元(规定地点:公司餐厅、台球室)台球室在午休和下班后对外开放,可以在台球室内吸烟,但是吸烟者必须保持室内整洁,不乱丢烟蒂,一经发现,违者处以50元罚款。

3、员工日常风貌

从2016年1月1日起,所有员工(含公司领导)必须穿工作服上岗(工装必须是公司发放),发现员工一次不着装扣罚50元,本部门月累计有三次上班未着装者扣罚其部门主管200元。

4、各部门要不断加强员工教育,并督促检查,严格执行要求。

5、行政部门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公司各部门进行抽查,每月度将评选出1~2个优秀部门,并给予该部门500元现金奖励。

6、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执行劳动纪律监督、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务晋升、工资待遇直接挂钩,并对违反纪律不接受处罚,无理取闹,照成影响者,行政人事部有权对其做出停职检查、辞退处理的决定,本制度从下发日及时生效,如本制度和以前制度相冲突,已本制度为准,行政人事部有最终解释权。

行政人事部 2015年12月28日

拟稿人: 审核人: 签发人:

第四篇: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员工

劳动纪律的通知

集团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确保各单位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根据集团公司考勤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规范本单位全体人员劳动纪律。

二、各单位须确保考勤填写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必须据实统计。考勤作为薪资制作的依据,每月1日18:00前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凡集团公司人员在基层单位出差,必须在基层单位食堂就餐,在外就餐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四、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午餐时间不许饮酒,晚餐饮酒不宜过量,严禁赌博。

五、集团办公楼内人员需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六、全体员工须确保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干净整洁。

七、集团公司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员工的出勤情况与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在全集团通报。

内蒙古西蒙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一一年八月九日

第五篇: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通知

分公司各部室、项目部: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深刻贯彻公司2012年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分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分公司劳动纪律管理通知如下:

一、各部室、项目部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室、项目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因失查、拖延、推诿致使本部室、项目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将追究部室、项目部负责人的责任。滥用职权对本部室、项目部员工进行打击、报复,或对违反劳动纪律应该进行查处的员工予以包庇、纵容的,分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各部室、项目部的考勤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各种不在岗的情况(包括事假、病假、护理假、旷工、学习、工伤、产假、休假等),必须据实统计,每月25日之前上报人力资源部(遇特殊情况时间另行通知)。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和部室、项目部负责人实施处罚。考勤表空白则视为缺勤,按旷工处理。

三、员工必须认真遵守公司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遵守劳动纪律。

四、员工无论因公或因私外出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持有请假审批单方可外出,外出时未持有请假审批单按照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积极构建和谐办公环境,团结协作,和睦共事,同事间以礼相待,相互关心,不在室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工作。倡导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言语文雅、行为文明、注重细节,以身作则。

六、上班时间一律按规定着装,做到整洁、搭配得体。不准穿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佩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遇重大活动,须按有关通知要求统一着装。

七、认真做好办公室的公共卫生值日工作,及时打扫卫生,整理内务。保持办公室和地面的清洁卫生,做到整理美观,放物有序,不乱扔垃圾,乱堆废物。注重自身仪表,保持整洁、大方的形象。

八、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对各部室、项目部员工的出勤情况和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全分公司通报。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12年3月7日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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