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施工配合协议
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本着安全第一、共同负责的原则,为了互相配合共同搞好项施工,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安全,特签订以下安全协议:
一、施工安全承诺
乙方承诺,严格执行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二、施工内容:×××
三、施工地段: ×××
四、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安全防护内容:施工期间,防止对电力电缆线路等电力设备造成损坏,新建排水沟与电力电缆线路平行、交叉区段必须作电缆沟或加装钢管保护。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有确保施工范围内电力设备安全的责任,甲方负有施工安全监督的责任。
2、乙方在施工前应将制定的施工组织措施交甲方及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乙方至少在正式施工前一天前向设备管理单位提出书面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及影响范围,由甲方进行检查达到施工条件乙方才能开工,开工前甲方安排安全检查员进行施工监控,甲方施工安全员未到现场时严禁施工。需要停电配合的需提前十天提报停电申请。
4、乙方施工必须在甲方电力电缆迁改完毕后方可进行。
5、施工期间甲方要向施工单位派出安全检查员,全过程监督检查施工,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施工安全隐患立即纠正,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发听停工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整改,乙方不得拒绝。整改合格双方确认签字后方可复工。
6、乙方所有参与施工的机械设备,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部、局文件规定实行“一机一人”进行防护,每日作业前要向甲方安全检查员提供每台机械的施工范围。非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放置在安全检查员指定的远离既有线的安全位置,并加锁固定派人看守。
7、乙方在施工中如造成既有电力电缆损伤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造成损失的要按规定和划分责任进行赔偿。若乙方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支持,确保行车安全。
8、因施工造成行车事故或因施工干扰运输接收到甲方及上级单位整改、停工通知书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赔偿和处罚。
9、乙方施工需设驻站和现场防护员,防护员要持证上岗,备齐防护用品,按标准进行防护,当日施工完毕后乙方在线路附近的施工用料、机具等必须集中堆方,并派人24小时看守。
10、乙方不得夜间进行电缆沟开挖作业,当乙方在进行开挖电缆沟时必须先进行开挖探沟,确认安全后再进行人工开挖,严禁使用大型进行开挖作业。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行必须要认真按照施工组织及路局有关要求组织施工,必须提前一天将次日的施工计划提交给甲方,施工计划要说明次日点内、点外施工项目及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否则不允许施工。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一并执行。
本协议一式七份,审批(审查)部门、施工及配合单位各两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施工监护配合安全协议
施工监护配合安全协议
甲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太中银铁路清徐项目经理部
乙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电务段
一、施工概况几责任地段
根据路局施工计划安排,甲方计划于202_年2月21日—2月27日在清徐站进行补渣与大机捣固作业。具体范围:疏解线、牵出线、M1道、M2道、M3道、机库线、机待线;为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双方签订如下配合协议:
二、影响范围:
甲方:与地点相同
乙方:1.对相关连接线进行防护或拆除。
2.对捣固区段涉及的信号电缆进行探测,埋深未能满足大机捣固要求时,进行防护处理,必要时做出标示,捣固机组进行避让。
3.影响捣固地段轨道接续线的完整,施工完毕需及时检查,对损坏接续线进行整治。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1.《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430号)
2.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2_】190号)
3.《太原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太铁师[202_]297号)
4.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2_】51号)
5.《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太铁师【202_】33号)
6.《太原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太铁师【202_】261号)
7.《太原铁路局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太铁师
【202_】343号)
8.《太原铁路局既有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太铁安监【202_】320号)
9.《铁路沿线路材路料管理办法》(太铁安监【202_】143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严格禁止“黑施工”的通知》(太铁办【202_】288号)
11.《太原铁路局列车时速160㎞/h至200㎞/h区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太铁安监【202_】506号)
四、甲乙双方安全保护内容及安全防护卡控制度
(一)甲方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
1.甲方在施工时,遇有乙方设备影响施工时,应立即停止施工,通过乙方进行处理,确因条件影响无法处理时,甲方应避开对应处所进行施工,为了确保捣固质量,甲方应组织人工对捣固机组无法捣固地段进行捣固,确保线路高低水平位置达标。
2.甲方精心组织,规范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当乙方发现甲方在施工中影响乙方设备时,甲方应及时停止施工,继续方案未确定前,甲方不得盲目擅自施工。
3.施工完毕前,作业车必须提前20分钟出清占用地段,确保乙方对施工区段的电路特性进行检查测试何必要的调整处理时间。
4.未探明地下设施位置及走向前,严禁盲目进行捣固作业,在过道电缆处进行捣固作业时,必须进行挖探确认埋深达到轨枕底500㎜以上时,方可进行作业,否则采取信号电缆下放或避让措施处理。
(二)乙方安全防护内容和措施
1.积极协助甲方核查既有设备情况,包括轨道绝缘处连接线等影响捣固车作业的信号设备状况,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的应及时配合甲方共同探查、核实,划定防护范围。
2.要制定施工安全监督措施,指派培训合格且熟悉业务的安全监察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3.要求对连接于钢轨上的各种连接线进行防护处理,必要时进行拆除、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恢复,确保信号设备使用良好。
4.在现场确定电缆线路的位置,走向及埋设深度,指导对挖出的电缆进行有效的安全防护。
5.乙方应准备好应急抢险的工具及配件,并负责处理故障,在施工地段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应积极配合甲方尽快抢通恢复正常使用。
6.认真贯彻落实铁道部、铁路局关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对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落实施工安全责任,严禁违章盲目施工。
7.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员、认真执行各项安全防护规定,时刻注意机械车动态,及时发出比车信号,督促监护及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三)甲乙双方安全防护卡控制度
1.涉及既有线的施工,甲方在施工前必须先与乙方现场清徐车间联系,提供每项施工的具体进度安排并根据施工具体事宜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关键卡控环节、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施工监护配合通知单》、《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经双方签认后有效。
2.严禁超范围、超时间工作,不能随意听从其它任何人的指挥作业,参加施工的各类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机械施工严格实行“一机一人”监护制度,有甲、乙双方各指派防护员、防护员持证上岗,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护员、安全监督员必须同时到岗,否则不得进行任何内容的机械施工作业。
4、双方在施工中要委派安全责任心强、技术素质高的人员进行防护,密切进行信号设备的安全运用。尤其要注意轨道电路红光带的放生,要保证各部绝缘的完好无损。施工机具、设备、材料不得造成轨道电路封连。
五、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必须按照营业运营线施工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甲方应将每日施工的地点、进度、范围、起止时间提前向乙方提报,在作业地段发生变化或停工后再开工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施工准备。
2、甲方在施工中应设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指挥联络工作,并与乙方现场负责人保持紧密联系。
3、施工过程中,撬杠等金属工具严禁放在钢轨或插在电缆径路上,确保轨道电路和电缆的安全使用。
4、甲方要严格执行路材路料管理有关规定,每日工作完毕,要对施工现场路材路料进行收集、整理、堆放,无法及时清理出现场的要按规定进行堆码、看
守。
5、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对信号设备、电缆采取防护措施。甲方施工作业中发现乙方设备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立即停止施工,严禁甲方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防止事故扩大。
6、对信号电缆深挖作业,由甲方组织提供足够人员、工具方可实施,挖深工作必须在乙方指导下进行,当乙方指导人员未到达现场,甲方禁止作业,由于甲方私自违章蛮干引起的设备故障,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是施工安全的主体,对施工范围内的行车设备、人身安全全面负责,同时承担施工安全和线路质量责任,由于大机避让地段必须进行有效的人工捣固,确保线路质量达标,对未采用人工捣固使线路质量超标所引起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8、在施工地段内,凡因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发生的费用。在施工地段发生行车设备损坏时,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处理,乙方要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9、施工中如需改移、拆除既有信号设备(电缆、箱盒、信号机、转辙机)时,必须在施工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配合监护。改移、拆除方案须经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10、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应严格比照执行太铁安监【202_】506号关于印发的《太原铁路局列车时速160Km/h至200Km/h区段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通知规定,所有施工必须在“天窗”或封锁时间内进行,严格执行太中银施工作业有关人身安全规定,确保人身绝对安全。
11、严格按照《施工作业配合通知单》的内容、时间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超时间工作,不能随意听取其他任何人的指挥作业,参加施工的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在临线作业的各类车辆(如挖掘机、装载机),在临线来车时要听从防护人员的指挥,停止一切工作,下道避车,乙方在施工期间,室内必须有专职值台人员,室外根据现场情况,配置足够的防护人员,作业期间的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监督,如发现乙方在室内无值台人员,室外作业处所无专职防护人员,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令其整改。
12、乙方应严格按计划作业量、作业范围及工期安排进行施工,凡进行计划范围外及协议确定外的施工均按“黑施工”进行相应考核。
(二)乙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积极协助核查既有设备的情况,提供地下电缆的走向、类型、埋设位置及相关设备的位置。无法提供准备运营信号设备的正常维修、养护和安全管理,凡发生影响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积极组织处理,不得拖延。
2、乙方有指导甲方对既有设备做好安全防护的义务,有权随时检查甲方的安全工作状况。对甲方施工涉及的信号设备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在施工期间,发现甲方有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甲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甲方停止施工。
3、与甲方监理其定期安全通报制度,把安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甲方施工负责人书面通报,甲方及时进行整改。
4、自甲方开工之日起至竣工时至,乙方应派出能胜任此项工作的安全监督人员到甲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配合甲方共同确保设备及行车安全。
5、未履行安全协议、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而影响行车安全
构成责任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责任外,同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6、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对施工地段的信号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对受损信号设备及时进行更换处理。
(三)、双方共同遵守的作业程序
甲方在乙方现场车间(清徐车间)管辖内进行施工前,必须与乙方现场清徐车间就具体情况制定细化措施,明确注意事项、联系方式后方可开工,特殊地段、特殊原因、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具体协议,在协议未达成前,甲方不得擅自进行施工。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
1、双方应爱护行车设备,凡因施工作业不当造成设备故障影响行车安全,有肇事方负责,甲方施工时造成信号设备损坏除追究责任外,对损坏的信号设备应按价赔偿。
2、因违约引起的一切损失有违约方承担,以致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
3、因违约方未按协议内容和要求执行,造成令乙方安全和经济损失,在违约方未完成整改前,双方将停止此类配合施工。
七、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
甲方负责施工地段的安全管理,乙方负责对甲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根据甲方施工进度和工作项目,及时派出安全监护人员到现场对甲方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内容
1、双方应把铁路营业线行车安全放在首位,确保施工中的施工、行车和人身安全。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有铁路运输法院采裁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现行铁路规章办理。
3、协议签订后,报太原铁路局安全检查室备案。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由甲方双方主管领导审批之日起实行;工程竣工清算完毕,本协议自行废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2_年月日
第三篇:施工总包、分包配合协议
建筑工程施工总、分包协议书
施工总承包方:********************************(简称甲方)施工专业分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建设单位***********就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精神,明确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分包方各自施工管理范围内配合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实现本项目施工质量、安全及进度控制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就总分包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专业分包项目: 本工程的4、结构层次:框架结构4层,局部5层。
5、建筑面积:47209.240㎡m2。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202_年**月**日起开工至 202_年**月**日交工(以实际业主要求竣工时间为准)。
三、施工配合费约定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2_-5008)项目名称:********************************。乙方需支付总包现场配合费与管理费(配合费为乙方中标总价的2%)。
施工配合费总价=*******程造价*2%)。
支付方式:甲方提供正式有效发票(总包配合费*******万元)给乙方,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进场即支付总包配合费的50%(¥*********** 万元整)。余款在乙方收到建设单位的第一批工程款时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2、提供垂直运输塔吊、施工电梯、外脚手架、施工作业面、施工场地、专业/
5承包人的材料及设备的堆放场地、工具房和临时生活用房的场地、靠近工作场地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入点等。
3、负责专业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度协调、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衔接配合工作。
4、施工用电:甲方提供到二级配电箱,第三级单机箱及电缆均由乙方负责,如果需用太阳灯及电线均由乙方自备(太阳灯及电线应符合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注意施工用电安全。施工用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5、乙方在生产施工过程如有不安全行为,未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施工作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并上报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或***********学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
五、乙方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安全施工规范,文明施工。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专职安全员,进场时及时与总包安全员对接,积极配合总包安全员,管理好本专业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活动。
2、乙方必须自行负责处理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及时整理完善本专业部分有关技术、内业资料。
3、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进度如期完成各自专业施工任务,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协调验收。否则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负完全责任。工期延误的按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执行。
4、乙方安装时应认真熟悉图纸,材料、品牌、规格等符合图纸要求,材料进场后应及时报验收,并经监理及业主同意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因返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负完全责任。
5、乙方应做到材料落手清,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运其它班组的材料或擅自开启其他班组施工机械,否则后果自负。乙方制作好的成品及未制好的半成品材料及废料应分堆放整齐,并明牌标注。板面布管后应及时地清理余留下来的边角料、垃圾,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放臵。
6、乙方在修补线管灰面,管道护墩及管内边补灰,屋面设备支架,风管穿墙、管道穿楼板补灰等如果自已没办法做好,一律交由泥水班组统一处理。水泥和砂石材料由甲方提供,工人工资乙方支付,具体价格与泥水班组协商,以上此条不可有异议,如不愿意者,甲方有关强制执行,令泥水班组做好后,再扣乙方的工
资。
9、乙方进场需将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名单报送给甲方,并申领工作牌,配证上岗。应积极组织工人做好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并向甲方提供每次活动的内业资料,无提供资料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10、乙方应遵守政府颁布的各项劳务规章制度,注意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体弱多病的工人不能纳用。
11、乙方进场的工人必须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婚育节育证(婚检证)、劳务证、暂住证、上岗证,否则一经有关单位查处后乙方应自行负责。
12、工地卫生:乙方制作场卫生必须按总包单位要求进行清理、保洁,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大小便,如有乙方人员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由乙方负责清理整个施工场地全部污染物。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服从工地总管或施工负责人的现场管理及施工员的质量监督,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及任务安排,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否则,将视情节的轻重加以处罚。
14、乙方的制作场或施工现场照明原则上均要采用节能灯具,并按安全生产相应要求配臵保护套。
乙方不得在宿舍自行接设电源,不得使用火炉、电炉、煤油炉等,不得穿拖鞋或赤脚上班,正确佩戴好安全帽。
15、密切配合好兄弟班组的施工,以免担误工期。
六、工程监督:甲方现场主持工作的管理人员,有监督乙方相关施工现场事宜的权力。如发现乙方材料质量低劣、工人技术差、制作安装产品质量差,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甲方有权上报监理单位、代建单位或**************翔安校区建设指挥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保留追究乙方相关的法律责任。
七、材料设备: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乙方须按照甲方指示妥善堆放整齐并使用。对于甲方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浪费,如有污染、遗失、损坏或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好遗漏在现场材料的回收工作,减少没有必要的浪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损失责任。
八、各阶段工程完工后剩余材料由乙方负责于当日内分类整理、清洁完毕,并将垃圾臵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场地清洁,否则甲方将另行雇工清理,雇工工
资以每工日200元计算,该款项在乙方支付。
九、安全文明生产:
1、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应做好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并遵守市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条例、工厂及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导致发生意外事件,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有涉及经济损失同样均由乙方承担。
2、本工地工人外出闹事甲方概不负责。
3、未经同意不能留宿非本工地人员。
4、不能在工地聚众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
5、不能随意拆除或挪动工地安全设施,否则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追究责任。
6、甲方每次组织安全教育或会议,乙方必须组织所有的工人参加,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7、乙方自备安全帽,甲方不给提供。无戴安全帽者工人每人每次罚款20.00元,组长或带班每人每次罚款50.00元。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需用明火(焊接、气割等作业),要事先持有效上岗证,办好用火审批手续,务必做到每日一批向项目经理部申请,审批表需明确施工部位、操作人员、使用设备【每一台焊机(氩弧焊、气割设备)需配备2个4KG的干粉灭火器】、旁站监护人,专职安全员到岗到位巡查。
施工时需先清理作业面,清除易燃物,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指定看火人,携带灭火器具;在施工楼内或高空作业还应准备接火斗,堵住作业面下的孔洞,用火后须清除余火,确认不再复燃方可防开现场。
违规处罚规定:明火作业是未经项目部审批一次处罚500元;无旁站监护人一次处罚200元;每一台焊机未配备2个4KG的干粉灭火器一次处罚500元;发生灾情一次处罚202_元;抢救不力的处罚5000元,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9、乙方要配备专兼职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并按总包施工认可的20%人员配备建立义务消防队,成立治保委员会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到人员、组织、任务层层落实,并将人员组织名单报甲方备案。
10、因乙方工人恶意违章操作而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负责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活动的,甲方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十、其他
1、在施工中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书》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2、本协议书在工程开工前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后终止。
补充协议条款:无。
(本合同书正文共计肆页,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约各方:
甲方(施工总承包):(签章)乙方(专业分包):(签章)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电梯施工配合协议
电梯施工配合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为
单位,该项目的电梯安装工程由业主直接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详见乙方与业主所签电梯安装合同范围。
三、配合费: 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此费用由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配合和协调。
2、提供工地现场垂直运输。
3、提供乙方施工现场必要的材料堆放和临时设施场地,库房和办公用房场地并提供施工人员住宿。提供基准线,标高线(以书面交接)。
4、教育甲方职工。加强对乙方产品保护意识,因甲方职工损坏乙方成品,应按价赔偿。(乙方应抓住当事人,否则甲方不负责)
5、提供给乙方施工用电、用水。
6、负责乙方电梯门框边框封堵,机房,底坑等土建回填工作。
7、乙方交档案时,如有需要甲方为乙方文件签字盖章,甲方应给予配合。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单位的安全工作。
2、全面负责乙方的施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总工期、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
3、配合土建施工进度做好作业计划,并报甲方一份,与甲方全力配合,确保工程的总工期,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4、遵守甲方施工现场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进入施工现场配戴好防护用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进场。
5、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甲方设置的原有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甲方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确保自身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利用甲方脚手架及机械时,乙方必须事先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如乙方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6、不得将家属和儿童带进施工现场,如发生事故与甲方无关。
7、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施工工具,一律要经工地保安人员检查登记后,方可进入施工场地。
8、需把机械设备、施工工具及各种材物运出工地时,应书面报告办公室。并写明带出的原因,名称数量,经同意后方可带走。运出工地时经保安检查无误后方可运出工地。
9、按时间甲方缴纳配合费用,进场十天内向甲方交齐配合费。
10、教育乙方职工,加强对甲方产品保护意识,因乙方职工损坏甲方成品,按价赔偿。(甲方应抓住当事人,否则乙方不负责)
五、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配合费结算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
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
代表:
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五篇:配合施工协议书
配 合 施 工 协 议 书
甲方:云南跃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云南振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范》和易门县建设局的有关要求,为做好道路工程管线综合施工任务,减少对城区道路的重复挖掘,由于乙方(云南振通科技有限公司)需要在甲方(云南跃渊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开挖城区排污管道沟槽内埋设通信管道,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甲方埋设完排污管道后埋设通信管道,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提供易门县城区污水管网施工平面图及变更设计图;
2、提前2天通知乙方计划开挖的街道名称;
3、通知现场施工负责人配合乙方施工;
4、提供乙方现场堆放材料及施工作业场地;
5、保护乙方施工成品及半成品;
6、负责土方回填、路基路面恢复、工地环境保护。
第二条:乙方责任:
1、提前通知甲方埋设通信管道的施工计划;
2、对现场施工人员做相关的安全教育,遵守甲方安全纪律;
3、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要求;
4、保护甲方施工成品及半成品。
5、负责文明施工。
第三条:配合施工费
乙方支付甲方通信管道施工配合费每公里管沟1万元,延误甲方工期补偿金按乙方通信管道施工总造价的1%计算。费用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开挖沟槽内埋设完通信管道1公里及做好沿线管道井后,支付相关计算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拒绝支付以上协议费用,甲方有权终止该配合施工协议。如甲方拒绝履行协议责任,乙方有权拒绝支付配合施工费。
第五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