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当前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当前反腐倡廉宣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2013年2月4日 14:17 中国纪检监察报
李纯德
对当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形势的基本判断
宣传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面对新的形势,还存在不够适应、不够完善、不够科学的问题,突出表现为:
从阵地看,传统的宣传教育积极主动,网络上的舆论引导比较被动。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特别是微博等新媒介的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传播秩序和舆论格局。问卷显示,有53.8%的人认为网络对反腐倡廉建设有促进作用,但在现实中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网络的重视度不够,对网络的引导作用也发挥不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要统筹传统媒介和新兴媒介两个舆论场,尽快改变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不平衡态势。
从对象上看,党员干部得到较好覆盖,面向社会其他人群的宣传引导差强人意,廉洁氛围不够浓厚。问卷调查显示,不同群体对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价存在较大差异,机关干部、村干部、教师对宣教工作的满意度列前三位,都在半数以上;而企业职工、在校大学生满意度较低,分别为34.4%和10%。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和人情因素等影响,因此,如果在社会其他领域的廉洁教育力度不够,不能形成廉洁的社会氛围,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效果也会打折扣。
从内容上看,政策法纪教育比较普及,人文素养培育相对薄弱,刚性约束内化不够。据统计,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内容中,党纪条规占60%以上,人文素养内容不足30%,越到基层对党纪条规的灌输占比越高,生硬说教,难以入心。由于人文素质培育较弱,党员干部在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上打折扣,底线易被突破。如梅州市梅江区某局人事秘书股股长熊某某因未被提拔,多次向局领导和被考察人打恐吓电话、发威胁短信,散布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谣言,并在局长办公室偷装录音笔企图搜集证据,事情败露后受到严肃处理。事例证明,宣传教育要注重道之以德,增强受众的内在免疫力。
从方法上看,工作旧套路多,新办法少,适用效果难达预期。转型时期,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尚未完全适应。调查问卷显示,关于影响宣传教育效果的主要原因,列在前两位的是“针对性不强”和“形式陈旧”。另据广东省纪委调研结果显示,党员领导干部对一些说教式教育方式极不认同,认为这些陈旧落后的教育方式非但没有达到教育效果,反而引起干部群众的反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反映,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充分反映出时代变迁,对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四个深刻变化”应对不足,对“高大全”形象的宣传容易招致条件反射式的怀疑和不认同。宣传教育思维方式、方法手段、工作载体等方面的创新需求日趋紧迫。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制约因素
认识定位有误区。对宣传教育长期存在“过度”与“不及”两种片面认识。一方面是夸大宣传教育的作用,无论什么问题都寄希望于宣传教育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又把责任归结到宣传教育上,使宣传教育承载了许多不应承担也无力单独承担的工作职能;另一方面,不尊重客观规律,忽视宣传教育潜移默化的功能,从教育的显性效果不强得出教育无用的片面结论,对宣传教育工作没信心、不用心。
绩效评估有偏差。尚未建立科学、完整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评估工作机制和指标体系,不利于客观评判和引导改进宣教工作。当前,对宣教工作的绩效评估过于偏重数字,强调上稿率、发行量、印刷册数、听课人数等干巴巴的数字,对教育方式的可行性、受众分类的科学性关注不够,对受众的感受不够关心。
合力机制有瓶颈。一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多是软任务,部门积极性不高;二是相关部门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政策把握不准,工作宁可保守些;三是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需要物质投入,相关部门缺乏经费。
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对组织实施者的理论政策素养要求较高。从现实情况看,越往基层对现实问题的理性归纳越少,思想引领和答疑解惑能力越弱。
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制度设计。要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整体工作格局入手进行制度设计,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措施,解决在阵地、对象、内容、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探索反腐倡廉教育的动漫化、数字化模式,建立开放、互动的新时期教育引导机制,与时俱进推动宣传教育工作。尤其要尽快建立一套科学、系统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评价机制,加强对宣教工作的绩效评估,从教育方式载体、教育对象心理感受、重点区域(群体)跟踪监测等多角度综合分析,不断优化和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
优化层级协作。要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化各层级分工协作。在纵向上,根据各级机关的职能和力量搞好分工合作,结合实际找准着力点,避免“上下一般粗”;在横向上,加强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宣传、广电、新闻、文化、工青妇等部门优势,促使各级各单位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多平台、多形式、多层面”的生动格局。
实施精品工程。要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宣教水准和受关注度,打造一批精品工程,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浓厚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如可以利用各种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载体,把廉洁文化寓于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之中,大力弘扬反腐倡廉主旋律;可以挖掘提炼展示各类人文名胜、红色旅游景点中蕴含的廉洁元素,使之成为弘扬廉洁文化的重要场所;也可以因地制宜建设与城乡环境相协调、与自然生态相融合的廉洁文化景观,扩展廉洁文化展示空间等,切实发挥廉洁文化的熏陶作用、凝聚作用和导向作用,积极营造崇廉尚洁文化生态。
加强队伍建设。从梅州成功开展廉洁文化进公共场所、办公场所的实践看,纪委的协调、督导和业务把关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做到方向上牢牢把握、工作上及时指导、政策上大力支持、投入上切实保障,为反腐倡廉宣教队伍增强活力、提升能力创造必要条件。要针对宣教工作业务骨干培养周期长的实际,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制定并实施培训工作计划,探索组建反腐倡廉教育研究员、宣传员、评论员和创作员队伍,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宣教队伍,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作者系广东省梅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第二篇:当前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当前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
一是业务不熟、业务不精的问题。
当前部分人员对自己负责的工作不熟悉、不精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工作缺乏创新,完全按照前人的老套路去做,不学习,不提高,不进取。只满足于完成平时工作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同时缺乏一种对业务方面刻苦钻研的精神,只是以应付的态度对待工作,得过且过。针对这种现象,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岗位大练兵“和”业务大比武“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相关人员要自觉提高业务素质,不能有等、拖、靠的思想,要积极学起来、动起来、做起来,尽快熟悉自身业务,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在岗不作为、工作不主动问题。
当前个别股室个别人工作不主动,没热情,没激情,办事拖沓,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在其位不谋其政,沉迷于上网聊天、游戏娱乐、经常离岗串岗。份内事情不求精,协作事情不来劲,干点事就四处张扬,遇到困难就叫苦连天。不思进取,不知上进,已经落伍了还自我感觉良好,给股室工作开展带来了极大不便,给单位工作风气带来了极坏影响。今后,对于在岗不作为、工作不主动的要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严重的要通过交流轮岗,调离原工作岗位,或者直接下放到基层偏远分局。
三是工作懈怠、效率不高的问题。
有的同志效率观念不强,工作节奏不快,个别的还有松松垮垮、拖拖拉拉的现象。交代的工作不及时完成,分内的工作不按时督办,工作瞻前顾后、畏首畏尾,该快办的快不起来,联办事项并联办理落实的不够好,即办事项的比例不够高。具体到实际工作中,稽查工作在企业稽查、核算方面就存在效率不高的问题,稽查清算一个企业往往好几个月还不能完成。当然,稽查工作难度大、问题多,这是客观存在的问题,但是这不应该成为我们工作效率不高的借口。方法总比困难多,只要用心做、认真做,我相信效率一定可以提高。今后,对于工作懈怠、效率不高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因工作懈怠导致问题的人员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是各行其是、不讲协作的问题。
具体表现在,对分管的工作底数不清,对不分管的工作不闻不问,配合意识淡薄,缺乏全局和整体意识。部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相互之间缺少工作焦点上的共同探讨,缺少信息上的彼此相互反馈,造成双方信息传递不对称,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活动开展信息给相应股室,造成单位信息发布不及时,网站更新缓慢,直接影响了单位宣传工作开展。对于各行其是、不讲协作的股室和个人,要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严格落实,对于不知悔改,我行我素的要严肃处理。
第三篇: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紧紧围绕经济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职能,积极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但总体而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基层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监督工作存在“盲区”。从目前党内监督的现状看,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乡镇基层表现的尤为突出,甚至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监督不了,监督得了的看不见”的监督“盲区”。中央和省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并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巡视工作,而县市以下的巡视工作大部分都是由临时性的检查所代替,比如每年开展的治理“节日病”的巡视检查,没有一种稳定的、规范的、权威的制度,更没有一个明确的责任目标,巡视督察效果很难显现。
2、党风廉政教育经费不足。中央纪委提出的“大宣教”格局的形成在基层很难实现。主要是由于党风廉政教育的对象的年龄、层次不同,社会经历、文化素养不同,是一个庞大社会群体,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必须寓教寓乐,制作公益广告牌、电教片、开辟廉政书屋等喜闻乐见、多种多样、生动活泼的廉政文化建设。而这些建设必须要有必要的经费投入,因此,党风廉政教育必须有大的投入。
3、基层纪检监察职能履行不够。乡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因班子分工兼顾其他工作较多,其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没有认真开展,致使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弱化现象。体制改革后续监管不力。中央提出的“通过深化改革,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经过几年的探索,我们针对一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了体制、机制和制度上的创新,建立了社区服务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招投标中心等,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等,解决了一些诱发腐败的问题。但由于体制上的原因造成,有形建筑市场没有完全与政府管理部门脱钩,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没有分开设立。一些取消的审批项目触及部门的利益太大,丧失了这些部门在社会中的地位,为寻找失去的权力和地位,一些部门采取花样翻新,重新收回了一些审批事项。
4、纪检监察的领导体制不合理,影响或制约着监督职能的发挥。如基层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不能自成体系,纪委书记实际是同级党委的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比同级党委书记在级别上低半级,在实施“同级监督”时,事实上存在着下级监督上级的“地位不对称”问题,很难开展工作。
5、群众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在政治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党章》、《劳动法》、《工会法》以及《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等都有关于“权利”的规定。但这些由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政治权利或民主权利,在基层单位尚未得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自上而下的“侵权”行为。基层单位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长期以来存在着“重义务”“轻权利”的倾向,无论“红头文件”还是“领导讲话”,绝大部分篇幅都是要求干部职工如何履行义务的,很少强调如何行使权利。二是自下而上的“弃权”行为。有相当数量干部职工的政治权利意识和民主权利意识还处在“朦胧”状态,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政治上享有哪些利,也不珍惜这些权利的存在。比如选举权或表决权,本来是“神圣的一票”,但真正在乎这一票的人并不很多。往往把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看作是“身外之物”,对自己的政治权利或民主权利被忽视、被侵犯的现象习以为常,甚至浑然不知。
二、基层反腐倡廉工作策略和方法探讨
针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基层反腐倡廉廉工作应以《实施纲要》为指导,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工作策略和方法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借文化力量推进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 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形态,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反映了当代中国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是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廉政文化的宣传、引导和熏陶,克服陈旧观念,消除陈规陋习,用健康、先进的廉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廉政文化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党员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做到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自律意识。
2、丰富廉政文化内涵。把廉政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建设,不断挖掘廉政文化科学内涵,广泛传递廉政知识、廉政要求、廉政观念等价值取向,从而拓展和丰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态,推动先进文化在社会上的传播。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拓展廉政文化阵地。以廉政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滚动显示屏、《反腐败》专刊、党校等宣传阵地为依托,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进展、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的报道,发挥警示教育和典型教育作用;加强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探索廉政文化建设规律,用先进的理论指导廉政文化建设,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示范教育。
(二)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的各个环节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既能从根本上规范人们的行为,防止和减少人们行为的随意性,堵住产生腐败的漏洞,有效减少腐败滋生的条件,起到防范于前的作用,又能惩治腐败,起到惩戒于后的使用。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核心和根本途径,昭示着制度反腐必将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战略性选择。反腐败关键要靠制度已不容臵疑。但如何搞好制度建设却是一个值得长期探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应以建立长效的反腐机制为目标,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败的各个环节之中。
1、健全教育工作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工作之中。坚持教育面向全党全社会,积极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化,是推进制度反腐的基础性工作。要坚持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开展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把专题教育与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坚持完善网络教育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制度建设,充分运用影视、电教、戏曲、文化等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载体,努力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要实行分层施教制度,建立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家属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廉政教育制度,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提醒教育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的防范功能。要坚持和完善党内廉政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把廉政教育纳入学校和各类干部培训计划进行统一部署,着力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
2、完善监督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监督工作之中。坚持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以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为重点,以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为关键环节,努力构建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及同级监督相互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监督体系。在突出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拓宽监督渠道,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制定各项监督配套措施,增强制度的刚性和可操作性,把党内监督工作推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阶段。
3、强化法纪约束机制,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处工作之中。要坚持依纪、依法、依规惩治腐败,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完善办案制度,促进办案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要强化制度的规范功能和惩戒作用,适时地将一些惩治性的规范上升到法规和规章层面,切实提高制度权威,弥补惩处工作中的纪律疏漏,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约束力,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要建立辞职制、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等组织处理制度,强化干部问责制,加大对违规干部和不称职干部的组织处理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
(三)使有效的监督成为反腐败的切实保障
十六大报告在谈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专门作为一个问题加以强调,指出要“建立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难度较大。其主要原因是少数“一把手”自律意识差,不敢接受监督;上级疏于管理,监督不严;同级班子成员碍于面子,不愿监督;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极易产生腐败。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必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而完善,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而推进。
1、要加大监督力度。要建立质询制度,定期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部门工作会议,自觉接受他们的咨询和监督。要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把上级监督与同级和下级监督、党内监督与法律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事事处在监督之下,不敢去搞腐败。更重要的是要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着重于提前监督,防微杜渐。
2、要扩展监督的广度。要建立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明示制度,不仅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加强监督,而且要对其“八小时”外加强监督,特别注重对其“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使领导干部时时处在监督之下,没有机会搞腐败。
3、要把握监督重点。要着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和对拥有人、财、物权力部门以及执法执纪单位负责人的监督。要针对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执法监督,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增强监督的针对性。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4、要积极引导群众监督。毛泽东同志曾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的支持和参与,是推进制度反腐的有效途径。要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和与群众密切机关的政府信息,特别是对公众关注度较高、公益性强和公共权力大的部门要实行重点公开,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要建立重大决策社会讨论、科学论证、民主听证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民主评议制度,让社会公众“说了算”。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决策权和评议权。要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活动,通过评议“满意单位”和“不满意单位”、“十佳廉洁公仆”等活动,推动廉政建设。要完善信访设诉制度,加强投诉中心的建设,加强信访工作,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抓深化改革扫除反腐败的体制障碍
当前,我国仍然处在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跟不上经济结构转换的步伐,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深层原因,说到底,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具体表现。这就要求我们,要有效地反对腐败,必须大力推进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加快市场化发展进程。
1、要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政府要把职能切实转变到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集中精力搞好宏观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使公共权力与公共服务紧紧地结合起来,使公共权力与个人利益彻底脱钩,真正使政府从权力型向服务型转变,要本着精简、效能相统一的原则,改革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体制,努力建设“小政府、大服务”型的政府机关,把权力腐败的阴影从政府的周围赶开。
2、要改革现行领导体制,健全完善党内监督。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十条制度,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内民主,来实现对领导权力的有效监督。
3、要改革干部人事制度,落实相关监督制度。特别是要剔除干部任用过程中的“神秘化”和个人或少数人决断的弊端,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民主、公开、竞争的程度。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用好人,做好事。坚决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组织源头上杜绝腐败。
4、要改革行政审批和财政制度,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据统计,在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下,中央和中央各部门执行的审批项目就多达2500多个,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的审批项目也不在其下,每一项审批权,都有可能是产生腐败的“金矿”,所以,裁减审批项目,改革审批制度应是当务之急。同时,要以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管权、管钱、管人”方针为指导,大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增加资金管理使用的完整性、公开性和透明度。
总之,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程,宣传教育是基础,制度建设是关键,加强监督是保障。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准确总结并运用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坚持以德治腐,依法治腐,标本兼治。必须不断地认识和探索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规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才能够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工作的能力,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效果
第四篇:当前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当前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
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国内、国际间的交流日益频繁,各种文娱、体育、经贸等大型群体活动的数量和规模急剧增长。特别是一些商业性演出、商贸活动和政府主办商业运作的大型活动日益增多,但由于一些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以及安全监督不规范、不到位,致使在举办活动中多次发生治安问题甚至恶性伤亡事故,有的还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造成了不良的政治影响。
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和进一步明确我公安机关对大型活动的管理职责、任务和要求;规范管理程序、手段和方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更好的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99年,公安部制定发布了《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96年,我省出台了《河南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对大型活动的审批、检查、指导都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力保障了我省大型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周密部署,投入大量警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没有发生因工作失误造成群死群伤等治安灾害事故。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以来,我省每年共举办各类大型活动200余项。其中国际及全国性各类大型活动共计30余项;跨地、市及全省性的大型活动有20余项。活动规模也越来越大,不少活动参与人数已达到万人以上,每年我省大型活动的参与人数在300万人次左右。这些大型活动的举办,致使我公安机关承担的安全保卫任务越来越繁重,每年都要抽调大量的警力用于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我省用于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的警力达到20万余人次。
但是,随着各类大型活动的频繁举办,一些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苗头也日益显现,值得我们在工作中加以关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保卫机制不完善,公安机关保卫任务繁重。
目前大型活动出现了“商业活动政府化、政府活动市场化”现象,很多商业性演出、商贸展销活动纷纷通过地方党委政府牵头主办或批准主办,变成了地方招商引资、扩大区域知名度的“政治任务”。而部分党委政府组织的政治性庆典活动由于资金紧张,引入了市场商务运做模式,由专业的演出公司或中介机构承办,但是安全保卫工作未能同步实现市场化运做,还是落实到公安机关负责,导致公安机关承担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繁重,日常工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安全保卫工作责任、措施难以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增多。
一些大型活动在市场运做机制下,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重经济利益轻安全责任,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安全要求和保卫措施往往打折扣,一些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增加了活动的安全隐患。特别是一些举办单位为了达到经济目的,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或者少数领导,对一些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活动,要求甚至强令公安机关进行审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由此使得公安机关的工作受到了很大的干扰,有的还导致了安全问题的发生。
三、组织工作不周密,险象环生隐患多。
一些地方对举办的大规模文艺表演、烟火晚会等活动审批不严,在对场地观众数量控制、座位空隙、演员观众进出通道安排及临时搭建的舞台、看台、电气设施安全等方面检查不细,活动场所的安排不合理,大量人群聚集在狭小的空间内,导致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极易发生治安灾害事件。
四、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形势不容忽视。
由于一些大型活动的规模越来越大,参与人数越来越多,一些党政高层领导和重要外宾也时常参与此类活动,以至于大型活动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部分利益受到影响的群体和个人就抓住这个机会,利用大型活动期间进行上访和堵路来制造影响,引起领导的重视,促使问题的解决。还有一些偷、扒、盗、窃人员利用大型活动人员众多的特点,混迹之中,伺机作案。一些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大型活动制造事端,甚至进行爆炸等恐怖活动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五、票证管理无序,极易造成秩序混乱。
一些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不按场地容量售票,超员售票和乱发工作证和记者采访证,使活动场地工作人员过多,影响观众观看,引起场内秩序混乱。特别是近一段时期以来,大型活动当中的倒卖票证、利用工作之便以证带人,尤其是贩卖假票证的违法行为,已经成为扰乱活动现场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各种大型演出当中几乎每场都有假票出现,个别场次假票泛滥,爆场现象时有发生。
六、经费紧张,装备落后。
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的日常管理中遇到的困难还很多,如保卫经费无法保障、安全保卫工作所必须的通讯、安检和监控设备缺乏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安机关在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大型活动的管理和保卫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都十分重视。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制意识,牢固树立保证安全和服务经济建设相结合的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大型活动治安管理和保卫工作的新方法、新路子,实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为了能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确保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有序。我们认为应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改革机制,与时俱进,将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市场化。
要大胆改革当前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机制,努力将目前安全保卫工作由政府下达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负全责的计划指令型模式,向主办或承办单位自行组织负责,公安机关代表政府依法行使指导、检查、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自主型模式转变,实现安全保卫工作与活动组织形式同步接轨,真正落实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彻底打消主办单位的等靠、依赖心理,调动其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保安人员的职能作用,培训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保安人员,充实到大型活动工作第一线,在大型文体、商贸活动中按90%的比例予以投入。这样一来。不仅节省了警力,使警力最大限度投入到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中,同时也促进了保安业的发展、提高了保安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落实责任,杜绝隐患。
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明确活动主办单位及其负责人为活动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法律责任。对活动中搭建的舞台、看台等临时性建筑物和使用的照明、音响等用电设备,必须要求主办单位或承建单位提供质量技术监督、建筑、供电部门出具的安全鉴定文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公安机关提出的场地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人员控制和票证发放等管理措施要无条件的执行,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能够落实到位。
三、强化社会面控制,确保安全。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加强对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的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努力减少各类社会不安定因素。同时,及时了解和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恐怖分子以及可能发生极端行为人员的动向,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万无一失。
四、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有序。
在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中要提前开展治安预测分析工作,根据活动的重要性、热点性和规模、内容等具体情况,对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进行充分估计和判断,确定不同等级,制定一套结构严谨、科学实用的A、B、C三级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实行分级管理,有针对性的实施保卫方案。对于政治性强,规格高的国际性、综合性大型活动或有重要保卫(警卫)对象参加的活动,采用A级安保方案。公安机关要全面负责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专门部署,制定周密细致的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投放警力,确保绝对安全;对规模大、影响大、观众多、群众参与积极性高,易引发治安灾害事故的重点活动和体育赛事,采取B级方案,由公安机关全面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在力量安排上采取民警和保安力量分开使用、相互结合的办法,将保安安排在活动现场外围警戒线或各出入通道口等位臵固定,任务单一的岗位;民警则把主要警力安排在现场重点区域和应急力量上;对于专业性强、规模较小,参加对象以专业人士为主或参与群体素质较高的活动,采取C级方案,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指导、监督和安全检查,活动现场民警减少或不再安排备勤警力,遇有突发事件启用110应急指挥体系解决。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由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协调保安公司组织力量全面负责实施。在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中推广运用保安进行有偿服务,促使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逐步实现市场运作模式。
五、以防为主,抓好大型活动票证的管理。
加强对大型活动中的工作证、记者证及其他附属证件的管理措施,严格控制证件总量和加贴工作人员照片,同时,借鉴国外票务制作的经验,推广使用电子票务系统,通过电子票务等科技手段提升票证的物理防伪能力,增加票务制作成本,提高票证伪造难度。并建立专业的票务制作制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利用专业部门和专业人才,开发票证制作、销售网络,减少假票证对大型活动现场秩序的扰乱。
六、加大经费投入,提供充足的后勤保障。
在公安机关内部,要配臵和装备完善的通讯和指挥设备。对经常举办大型活动的重点场所和场馆,要布建必要的摄像监控和安检门等防范设施。对一些确需由公安机关担负安全保卫任务的大型活动(政治任务除外),主办单位应承担安全保卫所需费用。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为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必须加快规范化和科技强警的步伐,弃经验决策、人海战术的传统做法,引入先进理念,实现安全保卫工作由静态向动态,由经验型向规范型的转变,才能适应社会发展所带来的诸多挑战。
第五篇: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腐倡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深入推进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有效地遏制腐败的滋生和蔓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体现了反腐倡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反腐倡廉的客观规律和发展方向。教育是基础,侧重于教化,着力于思想道德防线,解决领导干部“不想”腐败的问题,是制度和监督的前提;制度是保证,侧重于规范,致力于党纪国法防线,解决领导干部“不能”腐败的问题,是教育和监督的依据;监督是关键,侧重于督查,致力于制约和惩治,解决领导干部“不敢”腐败的问题,是落实教育和制度的措施。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倡廉全过程,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中。
一、近年来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的亮点
一是落实《实施纲要》工作推进顺利;二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效明显;三是治理商业贿赂和办案工作,既有突破,又通过堵塞管理漏洞,教育保护了干部;四是建立行政服务大厅;为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不方便的问题,市县设立行政服务大厅,乡镇设服务站,村设服务点。目前此项工作全市已基本完成。五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通过开展发廉政书法、唱廉政歌曲、建廉政园地、办廉政画展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 1
化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勤政廉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反腐败工作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主要体现在:
一是当前反腐败的工作体系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地方。如在基层教育的内容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联系不紧密。在基层制度建设中,落后于市场经济的变化,有的看似很严格,但很难落到实处。在监督方面也有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地方,造成监督不到位,甚至无法监督。
二是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存在相互脱节的问题,就教育抓教育,教育没有用制度进行规范,也没有很好地运用监督的成果来抓教育;就制度抓制度,制度订得多,用制度进行抓教育少,没有很好发挥制度的监督作用;就监督抓监督,监督完了即了事,没有用监督的成果来开展教育,也没有将监督中发现的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用制度加以规范。
三是教育、制度、监督存在畸轻畸重的问题。重监督、轻教育、轻制度建设,不能形成合力。
三、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
1、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我们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坚持自觉反腐倡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我们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有力措施,积累了新的宝贵经验。主要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斗争的整体合力。对这些宝贵经验,我党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发展。
2、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在工作原则上,要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坚持教育、监督、制度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3、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中。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4、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要建立健全反腐倡 廉的各项基本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要积极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来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
5、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的讲话中要求全党,继续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此,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对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等等。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6、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治标和治本的关系。治标和治本,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只有抓紧治标,严惩各种腐败行为,有效抑制腐败分子的猖獗活动,才能为治本创造前提条件。只有抓好治本,从源头上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才能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取得的成果,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要通过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严肃党的纪律,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教育。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增强干部群众对惩治腐败的信心,更好地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