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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来料检验和完成品检验
编辑:翠竹清韵 识别码:21-51865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1 22:05:47 来源:网络

第一篇:4 来料检验和完成品检验

来料检验

1购进原产料的检验

1.1凡购进公司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入库保管以前必须经质检人员随机抽样检验,验证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化验、审核由采购部提供的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文件及相关批量验证产品质量的符合性的方法。并且检验员要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公司和各供方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检验记录,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收获人员须先询问生产技术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注明待检,并及时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1.2检验人员在抽样时,要注意具有代表性,并要注明原料的来源、品名、数量等,严格按《原料购进、验收管理制度》执行,并做好原始记录工作。1.3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原辅材料均应按照本公司企业标准进行验证,有特殊要求的材料,按照有关要求进行验证,新型材料不存在上述标准时,按厂家产品说明,选定单位检定标准进行验证,化验员、保管员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进行验证并填写有关记录。不得随意改变。

1.4上述采购产品的验证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并进行必要的复验。

1.5未经检验的产品的紧急放行。却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或验证结果来确定而需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其中行业文件规定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由生产部提出申请,必须履行批准手续。同时要在该产品上标识明显的标记或其他标识,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一经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追回交换。

成品检验 1每批加工后的产品,由质检员按本公司产品标准中产品检验方法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未经检验的产品不得放行。由检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在进入仓库前,必须经检验合格才可定位和出厂。

2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检验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不得随意改变。应保留所有的原始记录,归档保存《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成品检验报告单》,由质检部化验室保管。

3质检员必须对库存的成品进行监控,督促仓库加强产品养护工作,对仓库中存放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应定期检测,建立质量检查记录。对发生质量变化的产品,应及时通知质检部化验室和生产技术部制定应变措施。

4上述各项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均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有关规定。5在特殊情况下,因交付需要而来不及完成测量和监控或实验报告未收到,确认需例外放行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最终产品检验资料由质检部化验室登记核实后存档。

第二篇: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来料检验控制程序 目的

1.1 确保所有来料质量符合公司要求,防止不合格及标识不清零件的非预期使用;

1.2 确保供应商品质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评估,促使供应商质量的持续改善与提升;

1.3 规定来料检验活动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2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零部件的来料检验控制。定义

3.1 不合格零件:偏离批准的相关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来料检验规范或图纸的零部件;

3.2 偏差许可:对成品的性能、功能及外观没有影响或返工、返修、挑选后对成品没有影响的不合格零部件的许可。涉及部门 4.1 计划部 4.2 质量部 4.3 采购部 4.4 研发部 4.5 生产部 5 一般原则

5.1 除免检产品外,所有来料必须按本程序进行检验;

5.2 所有与本程序相关的部门及人员必须遵循认真、负责、及时、配合的原则,对违反本程序的人员,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3 所有来料必须有我公司统一的《零部件检验报告》及相应的材质报告,有统一、完整的零件标识;报告及标识不全的产品原则上不得接收;

5.4 我公司工程更改后供应商提供工程更改前零部件的必须进行工程更改标识,标识采用《工程更改控制程序》规定的标识卡,对没有该标识的,将按最新的图纸进行检验;

5.5 只有检验员及质量部相关人员才有权对来料进行状态标识及标识转换; 5.6 检验所使用的量具应是合格的;

5.7 只有通过TS16949或QS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我公司现场考核的供应商才有单个零件的免检资格;

5.8 在检验出不合格或在生产中发现不合格都应通知供应商整改,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跟踪其整改的有效性;

5.9 原则上单个零件连续三个批次关键特性不合格取消该供应商该种零件的供货资格,累计三个零件被取消供货资格的供应商,质量部和采购部应组织对该供应商的零件加工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重新进行评估;

5.10 由于生产急需使用,进行返工、返修或挑选后能够使用的零件,由质量部协同研发部编写具体的返工、返修或挑选作业指导书,计划/物流部安排我公司生产人员或第三方进行返工、返修或挑选处理;所有与此返工、返修或挑选有关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返工、返修或挑选后的零件必须重新报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1 对偏差许可的零件,原则上每批次采购部都应对供应商进行扣款处理,具体扣款细则见《不合格零部件处理控制程序》;

5.12 物料到达后,物流部门应协同供应商把零件按种类分类、分批、整齐摆放;

5.13 紧急放行及免检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6 程序 6.1 来料确认

6.1.1 来料到达仓库后,由仓储课协同供应商把来料分类、分批、整齐的放置于待检区,确定所有数量的包装箱(包装箱及钢管有时为捆,以下钢管及包装箱的捆等同于箱,除必要时不再注明)的送货数量及外箱标识是否和送货单相符合,每箱是否按要求进行包装和标识,是否有《零部件检验报告》及相应的材质报告;

6.1.2 对没有按规定包装、标识或无《零部件检验报告》及相应的材质报告的零件(含钢管及包装,以下除必要时不再注明),仓储课可以直接退货,任何人不得驳回;

6.1.3 标识采用我公司统一的标识《零件标识卡》,并填写完整。6.2 来料报检

6.2.1 来料确认无误之后,由仓储课仓库员开出《来料送检单》,连同《零部件检验报告》及相应的材质报告,交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课长或来料检验员完成报检过程;

6.2.2 如来料是生产的急需物料,仓储课应在《来料报检单》上的注明,且一张报检单上只能有一个零件号,如有多种急需物料时,应注明时间及其先后顺序;

6.2.3 来料报检应在来料到达仓库的半个工作日内完成。6.3 来料检验

6.3.1 供应商质量管理课接到《来料送检单》后,组织检验人员对来料进行检验;

6.3.2 急需部件优先检验,应在仓储课的计划时间内完成,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仓储课协商解决;

6.3.3 一般零件供应商质量管理课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报检单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6.4 来料的检验依据

《来料检验抽样方案》、技术图纸、《工程更改调查表》、样品、《进料检验规范》、《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或来料检验《控制计划》。

6.5 来料检验项目

零件外箱标识与箱内零件的一致性、零件的外观质量、零件的主要性能尺寸、零件的特殊特性或检验依据中的其他规定检验项目。

6.6 如何进行来料检验

6.6.1 来料检验员接到《来料报检单》,首先判定是否免检零件,是免检的,在校对报检型号和供应商名称、外箱标识、包装是否完好后,直接在《来料送检单》上盖免检章,在零件包装箱上贴免检标签;

6.6.2 不是免检的零件根据《来料检验抽样方案》、《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或《质量控制计划》在待检区抽取相关规定的最大样本后,到工作区根据检验的项目及依据按相应的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

6.6.3 检验过程中对各检验项目按相应的抽样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填写《检验报告》;

6.6.4 检验后检验员判定零件是否合格,并对零件进行状态的标识,将判定结果记录于《检验报告》,并保持清晰易于辨认;在《来料送检单》上盖状态章及检验员号码专用章。

6.6.5 检验员检验完成,每天整理好《检验报告》和签章的《来料送检单》,填写《来料检验日报表》,次工作日上班前报供应商质量管理课,完成检验过程;

6.6.6 检验合格用蓝色印泥盖章,不合格用红色印泥盖章,检验员专用章一律用蓝色印泥盖章。

6.7 不合格零件的处理

6.7.1 检验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急需的在15分钟内,不急需的在半个工作日内报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课长或来料质量工程师;

6.7.2 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课长或来料质量工程师审核确认并签字后,发放不合格零件的《检验报告》到相应的部门,进行退货。

6.7.3 不合格零件需要偏差许可时,填写《偏差许可报告》,按《偏差许可控制程序》执行;

6.7.4 对于通过批准的偏差许可的零件,由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课长/来料质量工程师在《来料送检单》上加盖蓝色“偏差许可”章,并通知检验员对不合格零件进行标识转换;

6.7.5 供应商质量管理课在检验出不合格零件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计划等相关部门。

6.7.6 外协不合格零件是由于我公司内部责任造成,且供应商无法发现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申请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8 零件的紧急放行

6.8.1 零件交货不及时,生产急需使用,来不及检验时,由仓储课填写《紧急物料放行申请单》,经质量经理、技术经理批准后,放行紧急需要的当班当批

次数量,并在零件上进行紧急放行标识;在检验完成后转换相应的标识(物料和已做的产品及半成品);

6.8.2 紧急放行批准后,使用部门通知质量部,同时领料使用;

6.8.3 紧急放行的零件质量部制程质量课应确定放行的终止点,并在工序加工过程中进行跟踪;紧急放行零件到达放行终止点时,过程检验对放行的零件按抽样标准进行终止点检验;

6.8.4 对紧急放行的零件数量少于当批次供应商该种零件送货数量时,供应商质量管理课应立刻组织对零件进行抽样,只有抽样完成后才能紧急放行;在放行的同时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或无须返工、返修和挑选的偏差许可,通知检验课和生产使用部门,取消紧急放行零件的终止点检验,直接放行;对不能直接使用的不合格零件,应立即通知生产部门停止生产,按《制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6.8.5 对紧急放行的零件造成的质量问题,应通知供应商整改;所产生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具体见《不合格零部件控制程序》 ;

6.8.6 对零件检验能在20分钟内完成的原则上不得紧急放行。6.9 来料标识及标识转换

6.9.1 供应商质量管理课检验员检验判定合格或不合格时对零件进行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6.9.2 检验判定不合格,但经偏差许可批准后,对不合格零件的标签进行标识转换,标识转换时应清除或覆盖原不合格标签,转换成偏差许可标识;

6.9.3 怎样对零件的合格状态进行标识:

6.9.3.1 原则上在抽样打开的包装上贴上相应的标识,其它同批次同型号的零件不进行标识。

6.9.3.2 包装物:有外箱或袋装时贴在外箱或袋装物的两侧面醒目处,无外箱和袋装物时贴在成捆包装物的两侧面醒目处;并要求易于识别;

6.9.3.3 钢管:贴在每捆外围外管的两端,并要求醒目,易于识别; 6.9.3.4 其它零件:统一贴在外包装箱的两侧面; 6.10 检验零件状态标识标签

免检:蓝色 合格:绿色 紧急放行:橙黄色

不合格:红色 偏差许可:橙黄色

6.11 标识管理:

6.11.1 无标识的零件仓储课不得入库,并及时通知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进行重新检验;

6.11.2 没有状态标识的零件仓储课一律不得外发使用。6.12 来料入库

6.12.1 检验、标识完成后,将签章的《来料报检单》仓库联及采购联返回仓储课,合格和偏差许可的零件进行入库。

6.13 来料不合格退货

6.13.1 来料不合格,供应商质量管理课复印《检验报告》报采购部和仓储课;采购部接到《检验报告》后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到仓储课开《退货单》,退回不合格零件;

6.13.2 采购部接到确认退货的《检验报告》后,玉环县境内供应商的不合格零件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退回供应商,非玉环县境内供应商的不合格零件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供应商。

6.14 来料质量的统计及管理

6.14.1 对连续累计8批次质量稳定、无不合格和偏差项,生产无异常的供应商零件,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课长申请,经质量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审核;对通过考核并通过TS16949或QS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该供应商的该种零件实现免检;

6.14.2 供应商连续三个零件被取消供货资格时,质量部与采购部组织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估,适时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及质量状况进行有效的评估;

6.14.3 对供应商进行现场评估时,供应商必须配合我公司人员的检查工作,对开出的《供应商整改报告》,供应商必须在限期内整改或改善,如有困难,应向我公司现场评估人员书面申明,或文件通知供应商质量管理课或质量部,对不配合我公司人员现场评估或拒不整改的,由现场评估人员申请,质量经理和采购部经理审核,管理者代表或总经理批准后取消其供应商资格;

6.14.4 供应商质量管理课每月对来料品质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将当月发生的主要品质事项或所占不合格比率较大的质量项目列为重点控制项目,在后续检验

工作中加强控制。统计人员根据统计资料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报供应商质量管理课长或质量工程师,经审核后,抄报采购部及质量部经理,采购部根据供应商的品质状况按《采购控制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理;

6.14.5 要求供应商整改或改善的,由质量管理部确定供应商纠正预防措施的回覆期限,并由检验人员依据供应商回复的纠正预防措施,追踪其改善的效果,及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

6.14.6 来料检验记录的保存期限:自记录生成时至少2年。7 职责与权限 7.1 来料检验员

7.1.1 来料零件的检验、标识及标识转换; 7.1.2 填写《检验报告》、《进料检验日报表》;

7.1.3 在《来料送检单》上盖检验员专用章和零件合格状态章; 7.1.4 对配置的检验资源进行管理。7.2 供应商质量管理课

7.2.1 对来料检验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7.2.2 对检验质量进行评估、监督和管理; 7.2.3 检验资源的配置和管理。7.3 质量部文员

7.3.1 对供应商品质状况统计,及时对供应商的品质状况进行评价; 7.3.2 检验表单的归档、管理。7.4 仓储课

7.4.1 来料确认和报检;

7.4.2 检验完成后开箱检验部分的封箱;

7.4.3 合格零件和偏差许可零件的入库; 7.4.4 零件急需使用时进行紧急放行申请。7.5 采购部

7.5.1 来料不合格时与供应商的沟通;

7.5.2 必要是组织对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估。7.6 计划部

7.6.1 零件急需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不合格零件的评价。7.7 质量部

7.7.1 对本程序的监督、管理;

7.7.2 需要时协助研发部制定返工、返修和挑选作业指导书; 7.7.3 需要时对紧急放行零件的跟踪。7.8 研发部

7.8.1 需要时制定返工、返修和挑选作业指导书。7.9 生产课长

7.9.1 零件紧急放行时配合质量部进行产品跟踪,标识管理和在终止点时配合检验;

7.10 总经理、技术副总、质量经理、供应商质量管理课课长、质量工程师 7.10.1 需要时对来料的零部件进行评估;

7.10.2 需要时对供应商的满足公司产品品质的能力进行评估。8 流程图 8.1 见附件 9 表格和附件 9.1 《检验报告》 9.2 《零件免检申请单》

9.3 《取消不合格供方(零件)申请表》 9.4 《零部件检验报告》 9.5 《来料送检单》 9.6 《供应商整改报告》 9.7 《检验报告发放签收表》 9.8 《来料检验日报表》 10 参考文件

10.1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10.2 《来料检验控制计划》 10.3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4 《偏差许可程序》

10.5 《不合格零部件控制程序》 10.6 《来料抽样方案》

10.7 《供应商绩效评估控制程序》

第三篇:来料检验基本原则

来料不良会导致检验负担、产品返工、车间与客户的抱怨等问题。来料检验是质量检验的重要关卡,犹如明之山海关,一旦清兵入关,则朝廷不保!那么,来料检验应遵循怎样的原则呢? 01过程验证

针对来料质量,在物料到达企业之前,必须先行对供应商的过程进行验证。这个过程,包括供应商的选择与评估,样品过程,以及量产前准备的验证。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①选择愿意合作的供应商; ②符合质量要求的供应商; ③有同类产品经验的供应商。

样品过程是充分暴露供应商工艺等内部问题的机会,借助这个过程,要求供应商建立起相应自身物料、工艺、检测基准。

量产前准备,要求供应商处理完待解决问题,建立相应工艺、作业、检验标准、过程控制计划,完成人员培训、工装夹具制作,制定生产计划甘特图等。“预则立,不预则废”,就是这个道理。02资料审核

物料质量的责任主体是供应商。

供应商提供物料时,必须让企业信任,物料是经过严格质量控制与检验的。这种信任的一个要点就是,供应商提供恰当且必要的控制与检验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材质证明、尺寸报告、性能测试等检验报告。

资料审查,需要关注:报告是否造假?与批次产品能否对应?报告中的数据超差是否标识出来? 03抽样检验

有了前面的两个步骤“过程验证”“资料审查”,企业再做抽样检验就相对轻松。抽样检验应遵循三个要点:

①靶向化,即针对关键参数(如装配尺寸、密封尺寸等)、不良历史,对物料进行重点检验。②抽样数尽量少,抽样数过多,占用过多检验时间,也会导致检验员未认真检验就往报告上填数据。③不依赖主观,所谓主观,就是依赖于员工目测,且目测的标准不细致。这样导致检验结果无法追溯,且人为失误过多。所以,依赖于员工目测的项目应尽可能少,且应该将目测内容细化。04三方补充

一家企业一般很少具备检验所有物料的手段。这时,就需要借助于第三方的检测手段。比如,将物料送到第三方进行检测,来验证供应商的材质证明是否真实。

当然,也可借助于供应商或客户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比如企业没有三坐标的设备,可将物料送至其他供应商处进行关键尺寸的检验。

将第三方(以及供应商及客户)检测作为补充,可以大大节约企业购买检测设备的成本,同时,这种验证不仅能强化物料质量控制,同时给供应商以一定的震慑力。

第四篇:来料检验规范

来料检验作业规范

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外购物料的品质,规范进料检验流程,确保验收作业的顺畅,以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直接用于生产的外购物料。3

职责

3.1

品质部制定各类外购物料的标准。

3.2

品质部IQC(进料检验员)负责根据各类物料的标准进行来料检验并保存结果。

3.3

品质部对不合格物料进行处理追踪,尽可能防止不合格物料投入工厂生产。

3.4

采购部负责将品质不良信息传达给供应商,并跟踪其快速退换处理。4

作业程序

4.1 检验作业流程

a

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到外来的物料时,对物料种类、供应商、数量等信息进行确认;

b

上述信息经确认无误后,仓库管理人员将物料存放在暂放区域,并以“待检品”予以标识;

c

仓库管理人员将“送货单”及随货资料交IQC报检;

d

IQC对物料名称、牌号、型号、规格、供应商、包装、标识等与相应的采购文件进行核对,无误后进行抽样或全数检查; e

对于经检查确定合格的物料,IQC以绿色“合格”产品标示单予以标识;

f

仓库管理人员凭印有检验员的“产品标示单”及注有“合格”或“允收”结论的《进料检验报告》表办理物料入库;

g

对于经检验确定不合格的物料,IQC立即以红色的“不合格标签”予以标识;

h

仓库管理人员要协助IQC对不合格物料进行隔离;

i

IQC在对物料进行有效隔离后,立即发布《不合格品处置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将副本发放到仓库和采购部门;

j

《不合格品处置单》由品质部主管会同采购、品质部或使用部门协调一致,并签署处置结论;

k

经综合评审结果确定物料能够使用时,IQC以“特采标签”对物料进行标识,并予以隔离;

l

生产部指定部门作业人员对特采物料进行筛选或修整或克服使用; m

必要时,经筛选或修整后的物料由IQC(或生产线IPQC)重新进行验收;

n

仓库凭“特采标签”及签有“特采”结论的《进料检验报告》表办理物料入库;

o

经综合评审确认不能使用的物料,仓库管理人员予以拒收; p

IQC对拒收的物料进行有效隔离; q

采购部凭拒收结论通知供应商退回物料;

r

采购部要及时将协调一致后的结论以书面报告的方式传递到供应商处,供应商必须在被要求或指定的日期内针对不合格现象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改善对策;

s

IQC对供应商提出的改善对策的实施情况及实施结果进行跟踪,并将跟踪的结果以《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报告给主管人员及采购部;

t

只有当跟踪结果证实供应商所采取的措施已经得到有效的实施,并且通过验证证实供方实施这些措施的结果有效,才能关闭该项目,否则IQC要以报告的方式通报给采购部,采购部将结果通报供应商,供应商必须按IQC提出的要求重新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IQC继续跟踪验证,直到项目结果有效。4.2 抽样检查 4.2.1抽样方案

a

进料检查按GB2828-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进行抽样,采用一般Ⅱ级(其它指导文件中针对某一具体物料另有的规定除外);

b

AQL值(合格质量水平)按相关检验要求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检验要求没有规定或没有相关检验要求时,所有致命(严重)缺陷(CRI)的AQL值为0收1退,主要缺陷(MAJ)的AQL值为0.25,一般缺陷(MIN)的AQL值为0.65。

4.2.2同类物资采用正常一次抽样方案,连续5批抽样(不包括送样及小批量试样批)达到允收标准后,可采用放宽检查一次抽样方案,当连续20批以上达到允收标准后可采用特宽检查一次抽样方案。4.2.3同类物资在任何情况下出现1批量产品CRI(严重缺陷)或2批物料MAJ(主要缺陷)或3批MIN(次要缺陷)时,均采用加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若仍不符合,下批起采用加严检查二次抽样方案。4.2.4同类物资在任何情况下连续2次采用加严二次抽样方案检查的物料批合格可转入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查,连续2次采用加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的物料批合格可转入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但若IQC或其他部门提出其它要求时,经品质部主管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按提出的要求检查。

4.2.5数量小于50PCS/m/Kg的,且属于送样试用的物料,IQC进行全数检查。

4.2.6硬件产品(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计数的特性),以供方提交的一批次(同期交付,同一规格型号,同一供方提供)为一交验批,流程性材料(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连续的特性)经供方提供的一独立包装为一检验批。

4.2.7若执行上述条款规定的抽样方案4.2.1和4.2.5以外的任何抽样方案,其允收标准均为0收1退,并执行4.2.2、4.2.3、4.2.4和4.2.6条款的规定。4.3 取样

进料物资由IQC检验人员采用随机取样的方式进行取样,取样后,检验人员要对样品进行标识。4.4 检验

4.4.1检验人员抽取样本后,先进行外观和尺寸等无须破坏性或周期较短的项目,待这些项目全部完成后,再进行破坏性及周期较长的检验项目。

4.4.2检验和工艺 a

外观检查环境要求:采用常态照明(40W日光灯使光线充足),待测量物品测量面与检验人员肉眼距离25~35cm,观察角度要求垂直于待测量物品被测面的±45º角,观察时间为10±5秒;

b

监视和测量装置要求:卡尺精度等级不低于0.02mm,分厘卡(千分尺)精度等级不低于0.01mm,标准规精度等级不低于0.002mm,其它或自制的检具等装置要满足相关的工艺、检验文件或工程图面上的测量要求;

c

当现有条件不足以对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或经检验不能确定是否能够接收时,由IQC通知材料使用单位或生产部安排对物料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工艺验证,工艺验证时取样按生产单位使用需求通知IQC取样,IQC取样按4.2.6条进行,取样后进行标识并在24h内交生产单位试用,经工艺验证后的工件由工艺验证部门IPQC确定结果。5

相关文件、表格

《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置单》

《纠正、预防措施处理单》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第五篇:来料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

版本:A

修改码:0

编号:

来料检验及不合格控制程序

1.0

目的

保证进料符合物料规格要求,使其满足客户要求,达到客户要求或超越客户的品质水准。

2.0

适用范围

此程序应用于本公司所有物料来料检验(包括客供物料)3.0

定义

3.1 IQC:来料质量控制。3.2 AQL:接收质量限。4.0 职责

4.1 IQC:负责对来料进行检验;填写检验报告并标识所检验物料之状态。4.2 质量部职责

4.2.1 保证此程序完整,持续有效的实施;

4.2.2 审核各种来料检验报告并监督指导IQC工作;

4.2.3 将不合格品及《来料检查报告》提交相关部门评审处理。

4.3 技术部:向质量部提供检验物料的有关资料,如图纸、技术要求或样品,检验方法、标准。

5.0 运作程序

5.1 来料验收

5.1.1 供应商来料或退料时,先由仓库收料员对供应商来料或退料单据及实物、标签等进行初步验收,依《仓库管理控制程序》处理。

5.1.2 来料经仓库收料员对来料数量及规格包装进行确认,再将来料送货单交IQC进行对产品的质量检验。如 紧急需要的物料,在单上注明“急料”,由IQC优先处理,同时将来料置于待检区。

5.2 来料检验

5.2.1 IQC收到供应商送货单后,根据送货单,到待检区抽样,检验范围包括产品(包装、外观、颜色、数 量、功能)等进行检验。5.2.2 IQC按相关检验标准对来料进行检验和试验;

5.2.3 一定要统一检验标准或样品参照,明确接收产品质量的要求。没有检验标准或样品参照,接收产品的质 量文件要求不明确,应通知上级管理。5.2.4 无论检验合格与否,IQC必须如实填写《来料检查报告》;不合格品超出允收范围外,要填 写《不合格品评审报告》或《品质异常处理单》交相关部门审核;需测试的物料做好测试记录。

5.2.5 经检验和实验后合格物料,IQC在物料外包装标签上盖“合格章”。NG则在物料包装上贴上红 色标签并将不良品标识清楚。

5.2.6 经检验和实验后不合格的物料,IQC贴上“品质待定标签”,同时IQC将不合格品样板与《来料检查报告》一起交IQC主管或业务确认审核、采购经理审批。5.2.7 IQC根据最终审批“来料检查报告”结果,更改“品质待定标签(黄色)”,退货物料贴上“不合格标签(红色)”,选用物料贴上“挑选加工标签”,特采物料贴“AOD标签”。以便识别货品的状态,并把检查完的物料归还货仓。

5.2.8 工程部门用来制造样板或评估用的物料由工程部自行处理,可以不经IQC检查。其它所有未经IQC检 验的物料,不可委外或交生产投入使用。

5.3 来料不合格处理

5.3.1 如物料批量检查不合格,IQC与品质主管共同做出处理意见,再将“来料检查报告”和坏品、交品管业务 和采购评审。业务和采购依照不合格版本:A

修改码:0

编号:

品状况核准,必要时,召集业务、采购、仓库、生产、工程等联合评审,会审后在IQC“来料检查报告”处理方式栏注明处理方式并签名。

5.3.2 IQC以终审处理方式对物料加以标识;IQC将“来料检查报告”分发给相关部门,并电邮或传真知会供 应商改善,并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异常联络的第二天回复结果,IQC跟进改善结果。5.3.3 全检或挑选后的不合格品退供应商处理,出货前全检要填写“来料全检汇总表”,全检产品的人工由供应 商负责承担。

5.3.4 采购与供应商协商退料事宜,如来料整批不合格判定退货时,可按下列期限办理,供应商在期限内未收 回退料又未有提出延期申请时,仓库主管可将退料作报废处理,不再保存在仓库内。

(1)本市内物料自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由供应商自行取回;(2)国内物料自通知之日起五日内由供应商自行取回;

5.3.5 当供方所送物料连续出现品质异常,IQC应出具“供应商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表”通知供方采取纠正措施,并在下批到料时追踪改善效果。有严重异常时品管可驻厂辅导,驻厂辅导无明显效果时可申请更换供应商。

6.0 相关记录

《IQC每日来料检验汇总表》 《来料检查报告》

《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4 来料检验和完成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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