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12、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编辑:落花无言 识别码:21-72099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9 03:45: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12、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美化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订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要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干部专抓。成立环卫队伍,专门负责负责辖区内主要路道、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工作。

二、村民要增强环境卫生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约和卫生公约,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爱我、美化、从我做起”的新风尚。

三、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卫生专职人员,要划范围、包地段,按规定认真地做好卫生清扫工作,逐巷逐户收集垃圾。各住户、商户、企业要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切实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四、家庭日常垃圾由各户统一送至村设置的垃圾坑由环卫工作人员收集、拖运。环卫工作人员每天要对本辖区内公厕、道路前前后后进行清理打扫。保持沟路畅通无阻。

五、坚决取缔脏、乱、差。不准乱搭乱建、乱画乱贴;不准乱堆放垃圾、杂物、建材。家庭大清理或修缮、建筑等大量垃圾应自行处理。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到200元。

六、支持环卫工作。任何人不得防碍环卫人员开展工作,对刁难、辱骂、殴打环卫人员者,将按法律从严惩处。

第二篇: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村关于环境卫生管理的村规民约

为了加强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保障村民身心健康,改善我村整体形象,经村“两委”及群众代表研究议定,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一、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小组。

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干部为成员。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成立环卫队。由村委会负责,由本村劳动能力的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低保五保等人员组成。负责定期清扫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

三、各户按照村委会划分的卫生区“门前三包”,负责门前屋后清扫与保洁。严格管理洗涮用水,不得随意向街道公共场所倾倒排放;所有垃圾一律倒入村委会设定的垃圾池内;管好禽畜,实行圈养;不准乱搭乱建,实现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四、环境卫生标准。杜绝五乱: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放、污水乱排、畜禽乱跑。做到街道“四无”:无垃圾、无坑洼泥泞、无乱堆乱放、无临街茅厕。

五、不准在街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柴草物料,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走。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存放等物品,应提前申报并缴纳保证金100元,经村委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每年评选“文明卫生示范户”,给予一定奖励。有违反上述规定的,村环境卫生管理监督小组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第三篇:村规民约、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叶湾村“村规民约”

为了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社会稳定,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村规民约,每个村民必须自觉遵守并受其约束。

一、每个村民都要自觉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接受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发扬传统美德,自觉维护村内的社会秩序和安定,维护和珍惜本村荣誉,爱护集体财产,敢于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学龄前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三、符合兵役条件的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四、要尊老爱幼,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在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禁止虐待、遗弃、伤害行为。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须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父母、继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五、严禁赌博和小偷小摸。反对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迷信活动造谣惑众骗取财物。

六、实行婚姻自主,男女平等;提倡晚婚晚育,落实计划生育。

七、提倡邻里和睦、危困相助;不打架骂街、不损坏他人利益。

八、保护环境卫生,提倡院内植树种花,维护公共卫生,不在公共区域内乱堆乱放柴草。

九、爱护村内公共设施,不乱采伐树木,在林区禁止烧荒、烧草、烧灰积肥、烧麦秆等野外用火,如发现有破坏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进行处罚。

十、本《村规民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叶湾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美化村容、村貌,创造清洁、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保障村民身心健康,特制订本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完善保洁机制。村委会要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村干部专抓。建立专职的清扫保洁队伍,配备保洁工具,专门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垃圾保洁、清运工作。

二、保洁员岗位责任制度。卫生专职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村内巷道要每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焚烧。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乱倒现象,保证各户门前及房屋周围清洁卫生。

四、村容村貌标准。确保村主干道、巷道和公共场所卫生整洁,无粪堆粪坑、无散养牲畜、无私搭乱建、无柴草垛、无污水乱流,保证道路畅通;严禁占用道路及公共场所乱放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存放必须入垃圾池,每天对垃圾池清理一次,不积存;及时清理道路两侧、田间地头的白色塑料袋、白色污染物。

五、庭院卫生标准。院内干净整洁,无污水;厨房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齐。

六、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七、环境卫生评比制度。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对全村各街道,各户门前卫生清洁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实行一月一评比,一季一总评,评出先进,鞭策后进。

八、违反上述规定者,除责令其自行清理,视情况给予50—200元不等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相关责任。

九、本制度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

村“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本村的整体形象,经村民代表研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门前三包”责任制度,是指依法将责任人所履行的维护卫生、绿化、秩序的责任予以明确并规范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本村个体工商户、居民,均应在责任地段内承担下列环境卫生责任:

(一)包卫生。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每日清扫保洁,做到责任区范围内地面清洁、无积水、垃圾、果壳、纸屑;门窗保持整洁,垃圾送至垃圾池倾倒,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包容貌。负责维护责任区整洁有序,建筑物立面保持整洁;无占道摆摊、店外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堆杂物、乱拉乱挂等行为。

(三)包监督。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对乱丢垃圾、乱停乱放、乱涂乱画及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

第四条 本制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职 责:负责对本村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督查、协调工作。

环境卫生专业环卫队

环卫队员:

职 责:环卫队员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村内街巷要每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填埋。

第四篇: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美化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经村委会研究,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订本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指定一名干部专抓。成立环卫队伍,专门负责辖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工作。

村民要增强环境卫生意识,自觉遵守社会公约和卫生公约,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耻辱”的新风尚。

落实卫生管理责任。卫生专职人员要按规定认真地做好卫生清扫工作,定点定时清理垃圾。各住户、商户、企业要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切实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家庭日常垃圾统一由保洁队统一收集、拖运。保洁队员每天早、晚两次定点定时到各街收集垃圾,各住户收到讯号后,将日常垃圾袋装送到垃圾车上。若错过垃圾清理时间,垃圾不得乱扔乱倒,下次保洁人员定时清理时再将垃圾送到垃圾车上。

坚决整治脏、乱、差。不准乱搭乱建、乱画乱贴;不准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建材。家庭大清理和修缮、建筑等大量垃圾应自行处理。

街道两侧杜绝个人私建厕所,村委会根据街道长度设置

公共厕所。厕所墙面高度不低于1.8米,贮粪池加盖,地面全部硬化墙面喷涂颜色成勾缝。

共同爱护环境优美。对于环境的绿化、美化、花草场地,破坏损坏除赔偿外,每人次罚款100—300元。小孩破坏追究家长责任。

支持环卫工作。任何人不得妨碍环卫人员开展工作,对刁难、辱骂、殴打环卫人员者,将按法律从严惩处,并处以罚款200—400元。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村民委员会。

第五篇: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2

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包间要保持整洁,餐具摆台后或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要收回。

二、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餐厅服务人员应当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要立即检查被撤换的食品和同类食品,做出相应处理,确保供餐安全。

三、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别传递食品,专用工具要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传递食品与收款要分开(专人、专用工具),防止污染。

四、供顾客自取的调味品,要符合食品安全所必需要的贮存和使用要求。

五、六、必须使用消毒后的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摆台上桌。

没有充足的用餐者专用洗手设施,又符合要求的餐具保洁设施,提供的毛巾、餐巾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七、端菜手指不接触食品,分餐工具不接触顾客,递小毛巾用夹具,用后及时收回清洗消毒,用过的餐饮具及时撤回,并清洁台面。

八、及时做好台面、桌椅及地面的清扫工作,盛装垃圾的容器应密闭,垃圾及时处理,做好“三防”工作,保持整洁卫生。

九、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二、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出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三、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四、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立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五、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食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六、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热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七、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八、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等中毒。

九、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十、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从业人员健康及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按时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杜绝先上岗后体检,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办理《健康证》,组织每日人员晨检,督促以上“五病”人员调离。

四、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规范操作。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并置于帽后,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销售根据、戴口罩。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勺直接尝味。用后的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五、坚持科学的洗手习惯:从业人员操作前、便后以及从事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六、从业人员不得留过长头发、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耳环等饰品。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城防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二、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性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三、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提供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直接入口使用的餐饮用具,清洗餐饮具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并按要求留存票证。

四、设置专业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料、拖布等水池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业水池。各类水池要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方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消毒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PPM(250mg/L),餐具全部浸泡作用5分钟以上。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食品污染。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七、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保洁柜有明显“已消毒”标识,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八、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九、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每次记录《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防止食品和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本单位规定:

一、食堂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要专人负责定时收集。

二、收集好的废弃油脂要记录好收集时间及数量。

三、定时对收集好的废弃油脂与干性废弃垃圾搅拌一并按垃圾清运处理。

四、处理废弃油脂时要做好记录,注明处理时间,数量、去向、及参加人员。

五、发现有人把废弃的油脂作为他用或二次回收使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专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餐间、冷荤凉菜间、烧卤熟食切配间、裱花间、沙律间、生食水产品、集体用餐分装间、备餐间等加工操作,应做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洗手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二、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未清洗消毒的瓜果、蔬菜、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专间。食品应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传递。不得放置煤气灶等污染性设施,地面不得设明沟。专间室内温度不得超过25℃。

三、专间工作人员严格注意个人卫生,在预进间二次更衣,穿戴洁净的衣、帽、口罩,严格执行规范操作。触摸未经清洗消毒的食品外包装等食用品、工用具后,必须严格洗手、消毒,或更换清洁手套后,方能接触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四、每天应进行紫外线空气消毒30分钟,紫外线灯应安装在工作台正上方2米内,按30W/10-15设置,定期监测辐射强度,每次记录使用时间和累计时间,技师更换。消毒是,室内应干燥、无灰尘、无水雾,门窗密闭,人必须离开,以防灼伤。

五、专用的各种刀具、砧板、切片机械等工用具、容器必须专用,定位存放。用前消毒,用后洗净。消毒应严格按要求使用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或用含氯制剂浸泡消毒等方法。

六、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做出撤换等相应处理。

七、瓜果蔬菜消毒应按要求使用含氧制剂和高锰酸钾(PP粉)浸泡等清洁消毒方法,有果皮的,最好剥掉食用。盛放直接食饮品的容器必须经过严格的消毒保洁。

八、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生食水产品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于当天加工、当天使用。应严格遵照不同食品储存条件的要求,及时存放于专业冰箱内,半成品和成品应用保鲜膜或餐盒等密封保存,标签注明生产日期,注意在保存时效内使用。隔餐隔夜的改刀熟食及冷盘凉拌菜,冷藏时间不超过24小时,食用前须按规定进行充分加热。

九、保持专间清洁,每天严格做好有关工用具和空气消毒工作,并按格式记录。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章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二、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位员工均能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及岗位要求。

五、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然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在上岗。

六、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归档,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采购索证查验制度

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用具等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便于溯源。

二、采购须到许可证照齐全有效、有相对固定场所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订购学生集体用餐(含学生饮用奶)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向固定供货商采购食品时,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

三、餐饮服务提供者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没次供货清单等;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使用集中消毒式餐饮具的,应索取供货厂家营业执照及消毒合格证明。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应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以上各类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

四、应当建立台账(采购记录),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有供货商签字,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可不在重新登记台账。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执行查验索票索证制度。

六、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采购食品时应进行感官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八、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47、48和66条的规定。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安全综合检查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制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经过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关记录,以备检查。

四、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六、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七、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监管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单位的自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八、九、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监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感染。

二、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原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暑、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窗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品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应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采用空调设施进行通风的,就餐场所空气应符合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要求。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在制作加工前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二、三、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期间。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四、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五、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在冷藏。

六、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品食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不得混放或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七、灶台、抹布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楷以消过毒的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已消毒的抹布楷擦,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九、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面食糕点制作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不能使用。

二、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分设制作区 和管理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要按生熟不同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菜板、菜墩洗净后立放。

制作糕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设凉冻和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

成品糕点存放在专库或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鼠、防毒,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存放在冰箱内,做到生熟分开保存。奶茶类原料应按贮存要求低温存放。含奶、蛋的面点制品应当在10℃以下或 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储存。六、七、八、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三、四、五、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二、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易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库房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贴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留样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七、八、九、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厚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设置纱网、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抽烟。

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横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三、四、五、六、

12、XX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