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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编辑:海棠云影 识别码:21-105602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30 18:23: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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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发电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强化过程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根据盐电策„202_‟146号《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零星工程项目的未尽事宜,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零星工程项目的范围

凡预算费用3万元以下的土建、修缮、设备检修、安装、制作、油漆、线管路安装、拆除、装饰工程以及保温拆除、恢复、脚手架搭拆等需外包的项目,都视为零星工程项目。

2.零星工程项目的立项及报批程序

3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的零星工程项目,必须填写《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立项申报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立项手续,同时附费用预算书。

5000元以下、202_元及以上的零星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属部门提出并开出《工程联系单》,委托设备管理部或后勤服务部做预算(油漆项目预算委托电力服务公司),报送设备管理部或后勤服务部相关专职审核、主管领导批准,最后由经营策划部主管或分管副主任批准方可开工。

202_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属部门提出并开

— 1 — 出《工程联系单》,报送设备管理部或后勤服务部相关专职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即可。

2.1土建、修缮、装饰工程等零星工程项目,由后勤服务部承办。其报批程序是:由项目所属部门提出并开出《工程联系单》,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后勤服务部。后勤服务部现场确认后立项,制定施工方案(要求)并进行费用预算,经后勤服务部主管领导批准,送交经营策划部主管或分管副主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批准,由经营策划部下达费用《通知单》后方可实施。

2.2设备检修、安装、制作、线管路安装、拆除以及保温拆除、恢复、脚手架搭拆等零星工程项目,由设备管理部承办。其报批程序是:由项目所属部门提出立项,制定施工方案(要求)并进行费用预算,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设备管理部。经设备管理部专职审核、主管领导批准,由项目所属部门送交经营策划部主管或分管副主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批准,再由经营策划部下达费用《通知单》后方可实施。

2.3油漆工程项目:车间内设备的防腐油漆项目,由设备管理部承办。其报批程序是:由项目所属部门提出立项,制定施工方案(要求)并进行费用预算(预算委托电力服务公司办理),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设备管理部。经设备管理部专职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由项目所属部门送交经营策划部主管或分管副主任、公司副总经济师批准,再由经营策划部下达费用《通知单》后方可实施。

— 2 — 2.4车间内外构筑物的防腐油漆项目,由后勤服务部承办。其报批程序同2.1,预算委托服务电力公司办理。零星工程项目管理的部门职责

相关部门职责,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之第四条不变。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4.1项目所属部门,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跟踪项目施工全过程,全面履行施工过程中工期控制、质量验收、安全管理等职责。

4.2项目承办部门负责检查项目的施工情况,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工程项目最终工程量和质量的验收。

4.3施工过程中,因不可预测需增加工程量,超过预算10%以上的,项目所属部门必须按原报建程序办理申请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4.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按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零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5.1零星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凡经过立项的,应严格执行公司“三级验收制度”,即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属部门的专职,履行一、二级验收职责;项目承办部门专工和经营策划部

— 3 — 工程管理专职,履行三级验收职责;凡5000元以下未立项的,由项目所属部门或后勤服务部(土建)自行验收。

5.2一、二级验收为中间过程验收,本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由项目所属部门负责,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属部门的专职验收并签证(土建项目由后勤服务部组织)。

5.3三级验收为最终工程量和质量的验收,由项目承办部门负责组织,会同项目所属部门的专职和经营策划部工程管理专职验收并签证。

5.4所有验收都必须填写《质量验收单》,签证要齐全。三级验收原则上以项目承办部门为主,经营策划部工程管理专职配合。零星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

6.1竣工结算时,资料必须齐全,应包括:立项申请单、通知单、项目清单及工程量、预算书、决算书、中间过程质量验收单(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最终工程量和质量的验收单及其它竣工资料(如施工方案、要求及图纸)等,审批手续及验收签证要齐全。

6.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特殊情况一个月内办完结算手续,不得拖延。

6.3结算的其它事项,同时执行《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之第七条。

— 4 — 7 相关考核

7.1除突发性抢修外,严禁先开工,后立项的现象发生。凡先开工,后立项的,将考核责任部门,按工程预算费用的2~5%处罚。

7.2项目所属部门的专职,应对所提出项目的工程量负责,必须进行现场实测。凡提出的工程量与实际出入较大时,将考核项目所属部门的专职200~500元。

7.3凡项目负责人不明确,工期无人过问,安全无人监督的,将考核责任部门200~1000元。

7.4项目所属部门和承办部门,应全过程地跟踪、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提供材料以次充优或品牌、规格、型号不符的,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一经查实,将责令施工单位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负,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永久剔除,同时考核责任部门200~1000元。

7.5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应该进行中间验收的而没有进行验收的,将考核责任部门200~1000元。

7.6与工程项目相关的验收人员,在接到验收通知时,应准时参加,凡推诿扯皮或验收不负责、敷衍了事、质量验收出入较大的,将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7.7凡验收单伪造、补签、代签的,将考核责任人200~1000元。

— 5 — 7.8结算费用不得超出预算费用的10%,凡超过的且未办理工程量变更申请的,按超出预算10%以外部分的30%考核责任部门。

7.9工程项目结算逾期不办理的,每超过一个月的,将考核责任部门200~1000元。

7.10严禁将工程项目进行拆分,若发现为避开招标或简化立项、报批程序而将工程项目进行拆分几次的行为,将考核责任部门500~1000元。

7.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安全问题,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安全考核条例》进行考核。附则

8.1本补充规定,主要是对《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之零星工程项目部分的补充,原《盐城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同时有效。

8.2本补充规定之第5、6、7条,对公司3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管理同时适用。

8.3本补充规定之第7条,考核标准高于公司相关考核标准的,执行时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8.4本补充规定自批准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三亚铭润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和更好的实施和执行《接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进行如下补充:

一、办法中各项规定继续执行。

二、以后招待早餐实行套餐制。小菜不少于3种,主食不少于3种并且有干有稀,每人每餐10元标准。

三、办法规定的每人每餐30-50元用餐标准是指午餐和晚餐,毛利润不得超过20%-40%。

四、为了吸引客户和提供多样化服务,给招待客人提供外卖服务,价格以市场价的中间价为准。

五、本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202_年1月3日

第三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实施精细化管理战略,更好地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明确公司与项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公司在公司的领导协调下参与投标,原则上谁中标谁组织施工。

第三条公司对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风险抵押承包制、全承包的管理模式。

项目经理与分公司签订相应的经济责任书,并以此作为公司对项目经理的考核依据。

第四条工程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权限,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项目定岗定员、单机车核算、设备管理、合同管理等按公司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项目经理部设以下部门:经理、总工、综合办(行政事务管理、专职安全)、工程科、财务科(含合同管理)、机材科、质检科(含试验室)。项目经理部人员编制一般控制在18人以内,如因特殊情况需增设部门(人员)须报分公司批准。

第七条 项目经理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

(一)基本条件

1、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其资格等级和职称等级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从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内负责管理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情况发生,没有违法乱纪的行为;

3、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具有将企业文化带入项目的能力,有一定的亲和力。

(二)项目经理的产生

项目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和分公司推荐任命,也可通过竞聘等方式产生。

第八条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的产生

(一)项目总工程师、副经理的产生办法与项目经理相同。

(二)财务负责人由分公司推荐,公司确定。

第九条 项目其他人员由项目班子提出建议,分公司决定;公司员工也可自荐进入项目。

第三章分公司和项目的责任和权利

第十条分公司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公司决定委派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组织、安排与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根据目标责任书收取项目应缴费用。

(二)协助技术质量部审查、批复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并协同项目实施。

(三)协助公司办理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相关财务手续。

(四)协同工程管理部核定项目工程预算成本、非生产性开支额度、计划,审批项目部分奖金使用计划。

(五)建立与项目有关的内部生产要素市场,做好调配及协调人力资源、物资设备和部分资金的工作。

(六)按公司管理办法推荐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并报公司审批。

(七)在物资设备部的主持下参与大宗材料的招标工作,推行材料管理风险抵押制度。

(八)根据公司对项目下达的各项指标,对项目进行考核。

(九)对项目质量、项目规范、文化建设、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指导。

(十)组织并实施项目风险抵押制,对项目财务状况和过程管理进行全面监控。

(十一)对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有权建议公司予以撤换,对项目其他不称职人员有权直接撤换。

(十二)协助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项目完工后,分公司应及时调配和处置项目设备、周转材料和剩余材料,并督促项目及时向公司清缴应缴费用和各种物资、设备。

第十一条项目的责任和权利

(一)项目的责任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对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工工资等负责;

2、按公司、分公司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各种报表,自觉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领导及业务指导和监

督;若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等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

3、全面履行合同,协调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方关系,及其它相关单位的关系;

4、按公司规定,在物资设备部的主持下,对项目所有大宗材料实行统一招标采购,确定后的单价一般不变动,如有变动须报公司批准。项目每月将所采购材料及其消耗与设计数量,以报表的形式向物资设备部和工程管理部报告,并在项目进行厂务公开;

5、按公司规定推荐劳务分包单位,经公司批准后确定。分包单项单价经项目测算并报工程管理部审批后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每月对分包单位的工程量结算一次,分包单位所属的民工队伍,每月按实名编制工资表并逐一发放;

6、按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工资总额,严格控制项目人员工资奖金发放标准;

7、自觉接受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和项目纪检小组的监督检查;

8、项目原则上只能使用公司的设备;若需外租,须报公司审批,并须及时将租赁设备运行和结算情况报物资设备部;

9、按照业主的要求,完成项目的交竣工验收以及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向公司报送一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电子文档;

10、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项目的审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所有债权债务的结算工作,并将财务工作移交到财务部。

(二)项目的权利

1、生产指挥权:对施工组织(大型施工组织除外)、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管理等具有决策权;

2、资金使用权:在项目权限内有资金使用权;

3、分配权:对项目人员薪酬有分配权;

4、人事权:对项目的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聘任和解聘有建议权。

第四章经营目标责任制

第十二条公司对项目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对项目经理实行年薪制。依据工程规模和路基、路面来确定项目经理的年薪标准。

(一)合同净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经理年薪:路面4万元/年,路基5万元/年;

(二)合同净价为5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经理年薪:路面5万元/年,路基6万元/年;

(三)合同净价为1亿元~1.5亿元的项目,经理年薪:路面6万元/年,路基7万元/年;

(四)合同净价为1.5亿元~2亿元的项目,经理年薪:路面7万元/年,路基8万元/年;

(五)合同净价为2亿元~2.5亿元以上的项目,经理年薪:路面8万元/年,路基9万元/年;

(六)合同净价在2.5亿元以上的项目,经理年薪:路面9万元/年,路基10万元/年。

业主和公司指定的专业分包不计入工程总价。

第十三条项目总工、副经理基本年薪按项目经理基薪的0.6~0.8倍计算确定。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在合同工期内,每月按计划月薪的50%~80%发放,剩余部分考核后兑现。合同净价与项目决算收入不一致的,以决算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目标考核

(一)项目经理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奖惩。

(二)项目经理中途因工作需要调离项目,由公司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其绩效奖励按公司审计结果计算;若因其它原因被公司中途免职或自动离岗、离职的,只领取按基本年薪标准计算的月薪。

第五章风险抵押承包责任制

第十六条参与风险抵押承包的人员原则上为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副经理和部门、工段、场站等负责人(财务除外)。风险抵押金总额为项目经理年薪的10倍;缴纳风险金的比例为:项目经理不低于30%,其他人员比例由项目报公司批准。

在公司与项目签订目标责任书前,项目须将风险金全额缴至财务部。

第十七条项目工程结束后,由审计确定项目盈亏,风险抵押金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项目达到“责任书”要求,全部退还风险抵押金本金和利息。

(二)未达到“责任书”要求发生成本亏损(含增亏)的,风险金冲抵亏损。

第十八条项目完成责任书要求后仍有节余或减亏的,公司将节余或减亏金额的40%奖励给项目,但奖励金额不超过风险抵押金总额的3倍。项目根据风险金比例进行分配。如有项目获利大幅超过测算的指标,公司专题研究设特别贡献奖予以奖励。

第六章全承包制

第十九条全承包制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工期短的项目,公司核定上缴综合费后承包给项目,由项目自负盈亏,公司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财务等实施监控。

第二十条实行全承包制的项目须向公司缴纳合同净价5%的履约保证金后,公司方与之签订承包合同。

第七章项目成本、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公司(分公司)经营部门应在10日内将合同文件、投标预算(光盘)交工程管理部,并将投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预算的合同风险等向工程管理部交底。第二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标后预算和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分公司和项目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项目应根据公司下达的标后预算编制项目控制指标,按月、季、对项目的成本进行分析核算,并及时报送公司。

第二十四条标后预算一经下达,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原则上不予上调,特殊原因确需上调的报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设计、索赔通过项目自身努力,取得明显效益的,公司根据效益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业主对项目奖罚由公司决定对相应人员的具体奖罚。

第二十六条项目竣工后,主合同、分包合同统一归档存公司(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二十七条工程结束后,项目应办理各类物资、财产的评估、移交、退场事宜,积极办理工程变更、索赔、终期计量支付、竣工决算及催收工作,安排缺陷责任期内留守人员,并在预算内控制其费用。

第八章项目工程质量管理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分级管理,层层负责。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总工和专职质检工程师为第二责任人,项目质检科、工程科、机材科及工段、场、站、点负责人等分别为相关项目工程质量直接(或相关)责任人。

第二十九条项目正式成立后,应制定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制定质量控制措施和检评细则,尤其要明确对所有相关人员的切实可行的奖罚措施和详细规定。

第三十条项目应根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不得随意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和擅改施工工艺和流程。

第三十一条项目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坚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报知技术质量部,同时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的质量事故由技术质量部组织调查,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项目工程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奖项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进行3—10万元的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占20%,总工和专职质检工程师各占15%;其他相关人员的奖励由项目班子研究决定。

第三十三条项目如果发生质量事故,责任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2%--20%。其中,项目经理承担赔偿额的20%,总工和专职质检工程师各承担15%,其他相关人员承担的比例由项目班子研究决定。与此同时,公司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因严重失职等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而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在公司与项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如对工程质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章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

第三十五条分包单位由公司确定,公司任何员工均可向工程管理部或项目推荐。

项目应将拟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及分包工程测算依据、拟签订合同等报所在分公司,由分公司以文件形式报公司审批。

第三十六条公司确定分包工程单价,审批分包合同。

第三十七条工程分包实行分级核准制度:合同总额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公司授权项目确定;合同总额在3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以内的,公司授权分公司确定;合同总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公司确定。合同均由项目签订,签订后送一份原件至工程管理部留存。

分公司、项目对同一承包单位所分包的工程,严禁按工程部位、段落等进行肢解分包,违规者一经查实,公司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十八条工程分包实行部门会签制度:项目起草分包合同,由有权确定合同的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牵头,送财务、机材、经营(项目部无)、安全、办公室、纪检监察部门会签,各部门无异议后方与之签订合同,会签表存工程管理部,合同存一份存项目财务科。

第三十九条工程分包实行公示制度: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合同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在公司本部公示,30万元至100万元的在分公司公示,所有分包合同均应在项目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分包人、分包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工期及履约保证金交纳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公示经办部门为同级工程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办理收方、结算、借支、领款、领取材料、租用设备等事项应由分

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如由其他人代办,则应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作为合同附件留存项目财务部门,工程、机材等部门各存一份副件备查。

分包工程收方由我方现场管理人员(2人以上)会同承包方负责人(或代理人)现场实际量收,由项目工程部门审核、结算,项目总工复核,相关部门会签,项目经理最终签批,财务部门扣清借支和其它应扣费用后支付(或列入应付帐款)。

第四十一条劳务分包是指项目将某项工程的劳务部分(或包括材料损耗、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小型工具等低标的内容)承包给协作单位(或自然人)的一种民事行为。

劳务分包合同的确定权限划分: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公司授权项目确定;合同金额1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以内的,公司授权分公司确定;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的,由公司确定。劳务分包的其它事项适用本章相关条款。

第四十二条项目须严格履行生效的分包合同,双方变更、补充、中止或解除合同,必须履行书面手续并按权限报批,口头约定无效。如出现合同纠纷或其它意外情况,应及时向分公司或公司汇报。第四十三条 公司对分包单位和个人实行资信管理,项目和分公司应协助公司此项工作,并主动全面搜集提供分包单位(个人)的相关真实信息。

此项工作由工程管理部经办。

第四十四条 关于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未尽事宜,一律由项目请示分公司或公司批复。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原《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适用于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

第四篇: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流程,确定项目过程中的关键步骤执行,对工程项目全过程进行控制,保证项目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徐州中矿大华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徐州华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所有工程项目。

3.职责

3.1 总工程师负责技术、质量总体协调。

3.2 部门主任负责授权项目经理、调配部门资源、监管工程项目进度。3.2 技术总监负责审批技术方案,审核技术协议,解决工程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工程项目技术支持和工程质量监督,对项目所有关键步骤监督、审核,负责监督工程资料电子文件的归档。

3.3 项目经理配合销售做好项目启动工作,组建项目组,拟定项目计划,跟踪催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验收,并配合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做好回款和售后服务工作。

3.4 销售部负责市场调研、分析,签订商务合同、回款,与用户总协调。3.5 采购部负责外购产品寻价、采购。

3.6 生产部负责所需项目工程产品的生产及组装。3.7 质检部负责产品/系统的检验。

3.8 办公室负责投标资料的准备及工程资料的存档。3.9 严格项目启动前的保密工作。

4.工程项目程序流程

见附录1:工程项目流程 4.1 项目启动 4.1.1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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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需求信息,事业部指派人员进行现场调研、咨询、编写技术方案和设备清单,报销售经理审核,经技术总监批准后交办。

定稿后的技术方案和设备清单通过办公系统发给技术总监、销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4.1.2 商务招标

根据用户需求信息(招标文件),事业部指派人员编写投标技术文件和设备清单。设备清单报经生产部主任、采购部主任、技术总监、销售经理审核;投标技术文件报经技术总监、销售经理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销售经理负责办理印制、装订。

定稿后的投标书和设备清单由事业部人员通过办公系统发给技术总监、销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

投标书、招标保证金、授权书、企业资质等商务事项由销售经理或销售部指派人员负责。

商务报价由销售经理及总经理确定。讲标、技术答疑等技术事项由事业部负责。

4.1.3合同签订

合同的《技术协议》由销售经理负责组织生产部、采购部、事业部等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评审,并报技术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销售经理负责合同的会签程序及合同签订。事业部负责技术支持。

4.2 项目计划 4.2.1成立项目组

合同正式签订后,由销售经理及时通知事业部。由销售经理会同事业部主任、技术总监协商,确定项目经理,调配部门资源组建项目组,报副总批准后生效。4.2.2 合同评审

合同正式签订后,由销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经理、生产部主任、采购部主任、销售经理、财务部等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对合同清单各项内容(包括附件项)评审确定,填写《合同评审单》。

销售经理将《合同评审表》报办公室,由办公室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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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经理负责将合同清单、技术协议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中。办公室负责对上传清单进行审查。

由项目经理根据上传的合同清单及评审结果,负责编制《合同设备明细清单》并及时下发《项目生产任务单》、《项目采购任务单》。《合同设备明细清单》的明细由项目经理及时录入公司项目管理系统,事业部主任提交后生效。4.2.3 项目计划

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计划》,必要时可组织财务部、生产部、采购部、质检部、销售承包商务人员等项目干系人进行评审,由事业部主任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项目计划》电子稿由项目经理负责及时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

4.2.4 项目启动会议

项目经理制定会议日程,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通过办公系统上报销售经理、部门经理、技术总监、总工程师、总经理。4.2.5项目进度计划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并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评审。评审后报部门经理、技术总监、总工程师。4.3 项目实施 4.3.1生产准备

项目经理下发《项目生产任务单》(交仓库、交生产部)、《项目采购任务单》(交供应部)。

项目经理按照《项目计划》及《项目生产任务单》、《项目采购任务单》的要求,监督、检查项目设备的采购、生产情况。4.3.2设备(质检)联试

质检部负责项目设备、产品(软件)的检验。设备、产品(软件)的性能可委托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检验,质检部进行监督、签字确认,填写《产品检验记录》。

系统联试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并进行系统性能检验,《系统联调记录》由项目经理审核,技术总监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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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出库评审会,评审项目设备、产品是否满足出库要求,评审结果经过,技术总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办理出库手续。4.3.3送货验收

项目经理与甲方协商,确定送货时间。若需要派车送货,由项目经理提前办理《派车申请单》,报行政副总经理批准,交仓库物流负责人实施。

项目经理根据合同清单办理出库手续,并负责编制《设备到货验收清单》,用于设备到货验收。《设备到货验收清单》必经销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才可发货。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送货、设备验收,销售经理负责协调。签订《设备到货验收清单》四份原件,两份交于需方验收单位,一份交于项目经理处,一份交于办公室存档。4.3.4项目施工

项目经理与甲方项目经理协商制定《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并会签。报甲方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技术总监、销售经理、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与甲方项目经理签订《开工报告》二份原件,双方各保留一份。项目经理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计划》进行周期检查,形成《项目进度报告》,报甲方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技术总监、销售经理、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周期性(项目经理按工程情况设定)组织项目组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部门主任、技术总监、销售经理、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负责编制《测试计划》*并组织现场测试,填写《现场测试记录》*二份原件,与甲方项目经理双方签字认可。双方各保留一份。

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甲方不配合、变更调换产品、增加产品或其他影响施工进度等重大问题,项目经理现场无法协调解决,与销售经理汇报,进行沟通并组织评审解决。

项目经理与甲方项目经理协商制定《培训计划》,组织项目培训。填写《培训记录表》,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项目组成员填写《施工日志》、《项目进度报告》、《工程小结》、《用户意见反馈表》按照部门要求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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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项目开通

项目经理与甲方项目经理签订《开通(竣工)报告》,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

*填写《现场试运行记录》,双方签字认可,各保留一份。

4.3.6项目验收

项目经理负责整理与项目工程验收有关的所有文档资料,在《开通(竣工)报告》签字后一个月内完成,组织工程项目验收,销售经理协调。签订《项目验收报告》四份,两份交于需方验收单位,一份交于项目经理处,一份交于办公室存档。4.4 项目总评 4.4.1资料归档

项目开通(验收后),项目经理负责整理项目工程范围内形成的各项文件材料,汇总到技术总监审阅后交办公室存档。

项目的开通(验收)日期及时在项目管理系统中更新。

4.4.2项目总结

事业部主任负责按照公司工程项目考核的要求,组织项目总结评价会,每月举行一次。对上月完成的项目进行评价,对项目组人员进行考评,考核评价结果交财务及事业部主任保存。

5.项目变更

项目如需变更,由销售经理或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形成《合同评审单》或《合同变更单》,评审人员明确职责签字认可,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合同评审单》由评审组织人交办公室上传至项目管理系统中

在进度计划基线内的变更,项目经理确认执行,报甲方、部门经理、技术总监、销售经理。

影响项目计划时间变更,项目经理组织评审,报CCB批准后实施。设备、方案等变更,项目经理组织评审会,报CCB批准后实施。项目经理根据批准后的变更,相应调整计划。

6.项目返回

项目由于甲方要求或某种原因返回,返回产品由质检部检验,填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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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现场返回物品检验单》,合格品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转交售后服务部处理,并追查责任。同时如需更换,按“项目变更”流程实施。

7.相关文件

参见附件,要求按标准格式执行。《设备清单》 《技术协议》

《项目实施服务说明书》* 《合同设备明细清单》 《项目生产任务单》 《项目采购任务单》 《项目计划》 《施工方案》 《会议纪要》* 《产品组装过程记录表》 《产品检验记录》* 《系统联试记录》* 《变更评审单》 《出库评审单》 《设备到货验收清单》 《开工报告》 《施工日志》 《项目进度报告》 《用户反馈意见表》 《现场测试记录》* 《培训计划》、《培训记录》 《开通(竣工)报告》 《项目验收申请》

《系统设备配置(安装位置)表》《系统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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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评测报告》 《项目情况表》

《项目现场返回物品检验单》

徐州中矿大华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202_-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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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工程项目日常管理办法

鑫基·碧水蓝天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部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定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各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星期)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星期),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六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 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 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 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 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工程项目部考核制度

一、奖励制度:

(一)嘉奖(A类):

奖励个人50元至2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

1.对改善部门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2.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的;

3.工程施工过程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知名度的;

(二)记功(B类):

记功类奖励奖个人200元至500元,与当月个人薪金一并发放;全公司通报表彰;(以下三项节约成本均在5000—10000元以内者)

1.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建设成本成效显著者;

2.杜绝浪费,发现公司内或施工方人员的浪费现象及时有效进行制止的;

3.提出建议,改进施工工艺、流程,经实际验证成果显著的;

(三)记大功(C类):(节约成本均在10000元以上者)

记大功奖励奖个人1000元以上,视具体情况由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员工大会表彰。

二、处罚制度:

(一)警告类(A类):

情节较轻者给予警告处罚,不扣除个人薪金;情节相对较重者给予劝诫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50元至100元罚款,本部门内通报;

1.不服从部门经理的领导,以各种理由推脱领导安排的工作,推诿应承担的责任;

2.消极怠工,在部门办公场所内发牢骚,发泄个人情绪的;

3.不按本部门规定参加例会及其他会议的;

4、对施工作业点的巡查不按规定次数进行,或者漏查;巡查过种中只走形式不重质量的;

5.不按规定填写管理日志、忘填、漏填,事后进行补填的;

(二)记过类(B类):

记过类处罚每次扣除当月薪金200元至8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规定制作周报、月报、计划、总结等文书材料的;

2.超过规定的时限传送文件或上报的,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3.未按规定程序,部门内、部门外的工作制作联系单,走工作流程的;

4.在外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发泄私人不满情绪或牢骚的;

5.个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未及时发现,通过部门经理或其他人发现的;

6.对于上级领导工作的整改内容未按时完成,或确实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但不及时上报的;

7.半年内受到警告类处罚三次以的;

(三)留岗查看(C类):

留岗查看处罚:情节较轻者扣除当月个人薪金1000元到202_元;情节较重者留岗查看期为一个月至三个月,留岗查看期间停发个人薪金,且对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公司通报批评。

1.不按图纸施工,造成工程工期延误,需返工整改的(特殊情况除外);

2.工程整改两次以上仍不能验收通过的(特殊情况除外);

3.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4.工作过程中,过失泄露公司机密的;

5.工作过程中没有成本控制意识,不注意节约,办公用品、施工材料浪费严重,或发现施工人员的浪费现象不制止的;

6.半年内受到记过类处罚两次以上的;

(四)开除(D类):

开除类处罚,公司除名,扣除个人当月全部所得,并承担全部损失。

1.未履行工作职责,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有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

2.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其他财物,或接受其安排的娱乐休闲活动的;

3.故意泄露公司机密或未经公司同意在同行业企业中兼职的;

4.留岗查看期内仍不悔改,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不予留用的。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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