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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21-90065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6 01:20: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一、中国当代著名法学家——韩德培

韩德培(1911年2月——202_年5月29日),江苏如皋人,生前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国际法研所名誉所长,系中国国际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中国法学界的镇山之石”、《中国大百科全书》“当代中国的法学人物”专条之一;学术论文有《国际私法中的实质与程序问题》、《国际私法中的反致问题》等;《美国国际私法(冲突法)导论》和《韩德培文选》也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好评。

1、人物简介

出生日期:1911年2月

去世日期:202_年5月29日21时

出生地 :江苏如皋

研究方向:国际私法

工作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

荣誉: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国际法研所名誉所长,系中国国际法学会名誉会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名誉会长、“新中国国际私法学的一代宗师”、“中国法学界的镇山之石”、获美国密苏里州首府堪萨斯市市长授予的“荣誉市民”称号、《中国大百科全书》“当代中国的法学人物”专条之一。

其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有:《国际私法中的实质与程序问题》、《国际私法中的反致问题》、《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国际私法的晚近发展趋势》、《论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等。主编的著作主要有:《国际私法》、《环境保护法教程》、《现代国际法》、《中国冲突法研究》、《中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等。其中,《国际私法》。

近年来,由他撰写的《美国国际私法(冲突法)导论》和《韩德培文选》又相继出版,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好评。

主编的统编教材:《国际私法》先后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一等奖、首届中国图书提名奖;

任总主编的《人权的理论与实践》曾获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202_年主编的新的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国际私法》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一等奖; 主编的《环境保护法教程》是建国后第一部有关环境法的教材;还主编有:《中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环境法知识大会》等,发表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等论文。

现代意义上的法学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那时的中国方始引进西方现代法律科学。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上),可以找到名列其上的10位中国当代最著名的法学家,韩德培先生是最后一位离开人世的——202_年5月29日晚9时,一代法学泰斗与世长辞。

2、人物生平(1)从私塾到大学

韩德培幼时常在祖父膝下听他讲述当年驰骋马背的军旅生涯,继承了祖父刚正不阿的浩然正气。来到人世间的韩德培却是个苦孩子——那时韩家已逐渐败落,更惨的是韩德培8岁便失去慈母,小小年纪便尝到了家庭贫寒、幼年失母带来的世事炎凉。6岁时,韩德培进入私塾,期间读了《大学》、《论语》、《孟子》、《幼学》等,接受了严格的书法训练,因此打下了扎实的旧学基础。10岁时,韩德培转入京江小学读书,京江小学是旅居如皋经营钱庄和银行业的镇江人开办的,对语文、算术、英语课程特别重视——熟悉韩德培的人都知道,他不但懂英文,还懂法文、德文、日文和俄文,出色的语言能力与他小时候所受到的良好外语训练有关。1928年,韩德培师范毕业。

1930年,他又赴杭州赶考,一举考中浙江大学史政系。半年之后,当时的教育部决定将浙大史政系合并到中央大学,韩德培也随之转入中央大学。初到中央大学,一次旁听课却改变了韩德培的志向与爱好。当时,讲课的教授是后来当过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长、时任中大法律系主任的谢冠生,他主讲的是“法律就是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韩德培还清晰记得,“谢教授讲话不带讲稿,只拿粉笔一支,他教法理学,引经据典,侃侃而谈,不仅条理分明,而且把一般人心目中枯燥无味的法学课程讲得趣味无穷”。后来,韩德培还旁听了谢教授主讲的“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和“罗马法”,教室里坐不下,他就站在窗子外面听。

由此,韩德培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也知道了法学是一门解决人与人之间纠纷的一门学问,对社会非常有用。因此,他找去谢教授谈了自己想学法律的想法,在谢教授的帮助下,他如愿以偿从史政系转到了法律系。当时,中央大学法律系开设课程非常齐全,比如,刑法、民法总论、物权法、亲属法、程序法等,有许多来自于司法实务部门的人前来授课,包括最高法院的审判员、司法行政部的官员等。“从史政系转到了法律系,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但我无愧于我的选择”,如今已是一代法学大家的韩德培如此评价当年自己的选择。

(2)留学北美

1934年,韩德培从中央大学法律系毕业。旧中国贫穷落后,备受列强欺凌,韩德培深感要提高民族素质,实现国家富强,教育十分重要。求知若渴的他希望能到国外去深造,然而出身贫寒的他只能等待时机考取公费留学。时值中大需要一位主编学报和校刊的编辑人员,韩德培毛遂自荐,承担起了这项工作。机遇在5年后才终于降临,中英庚款董事会在中国招留英公费生,然而24个名额中,攻读国际私法的名额只有1个。经过激烈竞争,28岁的韩德培夺得留学剑桥大学的机会。可正当韩德培等准备出发之际,欧战突然爆发——韩德培只得回到中央大学一面等待消息,一面继续从事教学工作。可是,欧战愈演愈烈,到英国去留学已经非常困难。

1年后,中英庚款董事会决定所有考取的24名公费留学生一律改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学习。1941年7月底,韩德培和一道考取中英庚款公费留学生的钱伟长、张龙翔等人前往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韩德培没有想到,自己这一去便是5年。在多伦多大学学习的第二年,韩德培在著名国际私法学者莫法特·汉考克教授指导下写作论文,他选择的论文题目是《国际私法中的实质与程序问题》。他搜集和引用了大量的英美和加拿大的判例,结合英、美、加一些学者的观点进行了分析,并且提出自己的见解。汉考克教授审阅过这篇论文后,很高兴地评价道:“你写的论文很好,我不用改任何一个字。”这样,韩德培很顺利地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这是当时该法学院所能授予的最高学位。

1942年,韩德培以特别研究生的身份来到当时世界上声望最高的哈佛大学法学院,利用那里世界上最好的一个法学图书馆所收藏的极为丰富的书刊,进一步进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研究。在哈佛的3年,韩德培把主要精力集中于阅读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法理学三方面的书刊,并尽量搜集有关的资料。特别是在国际私法方面,他花了较多的时间,做了大量的详细的笔记。此外,他还选听了当时几位有史学者的课,如格里斯沃尔德的“国际私法”、赫德森的“国际公法”和庞德的“法理学”,受益颇深。在哈佛,韩德培还撰写了一些国际私法新著的书评和评介庞德的社会法学派学说以及凯尔森的纯粹法学说等文章,发表于浙江大学发行的学术刊物《思想与时代》及其他刊物上。

(3)与董必武结交

1945年应著名法学家周鲠生校长之聘回武汉大学任法律系教授,后兼任法律系主任、校务委员会常委兼副秘书长、副教务长兼法律系主任。1980年、1981年分别创建了全国高校中第一个国际法研究所和全国唯一的环境法研究所。先后任武大法学院名誉院长,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议组第一、二届成员和第三届特约成员,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顾问,国家环保局顾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顾问等。现仍任职于武大法学院并兼任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际法研究所和环境法研究所名誉所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中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等学会名誉会长。在国外,还曾兼任国际自然和自然资源保护同盟理事,环境法研究中心理事,世界城市与区域规划学会理事等。

1945年秋,建立联合国的筹备会议在美国旧金山召开,董必武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董老应邀到纽约演讲。在演讲过程中,一些亲国民党的留美学生别有用心,提了一些无理取闹的问题。当地的华文报纸还进行了歪曲报道。

韩德培感到非常气愤,提笔给董老写了一封信。信中说,那些无理取闹的人根本不能代表留美的中国 学生。韩德培知道董老曾经在日本研修过法律,本身也是个法学家,所以还在信中向董老请教:未来的新中国是否需要法制建设?应该怎样进行法学研究?

董必武很快回信:“我能辨别会场上的人,我能区别凤凰和乌鸦。”董老还很明确地告诉韩德培:新中国当然需要法制,没有法制不行;研究法学需要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的法学就必须联系中国的实际。

新中国成立初期,韩德培任武大法律系主任,但怎么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才能适应建设新的国家的需要,他心里没谱。于是他又请教主持全国政法工作的董老。

1955年前后,董老到武汉视察,专门把韩德培叫到他身边聊天。韩德培还向董老谈了谈武大法律系的改革情况。

3、学术成就

其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有:《国际私法中的实质与程序问题》、《国际私法中的反致问题》、《应该重视对冲突法的研究》、《国际私法的晚近发展趋势》、《论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等。主编的著作主要有:《国际私法》、《环境保护法教程》、《现代国际法》、《中国冲突法研究》、《中国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教学参考资料选编》等。其中,《国际私法》。近年来,由他撰写的《美国国际私法(冲突法)导论》和《韩德培文选》又相继出版,受到了学术界的普遍好评。主编的统编教材《国际私法》先后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一等奖、首届中国图书提名奖;

韩老被公认为是我国当代的一位学识渊博、思想进步、德高望重的法学家、教育家,特别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一代宗师,在国内外法学界久负盛名。[2]

1993年,韩德培在“市场经济的建立与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重构”一文中,提出了重构我国国际私法的基本思路,他1999年主编的《国际私法新论》创立了现代国际私法学新体系。

在法学领域,韩德培造诣最深的是国际私法,他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际私法学理论体系,被公认为是新中国国际私法的一代宗师。

韩德培有个形象比喻,国际私法就好比一架飞机,其内涵是飞机的机身,其外延则是飞机的机翼——内涵既包括冲突法,也包括统一实体法,甚至还包括国家直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而两翼之一则是国籍及外国人的法律地位问题,这是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前提,另一翼则是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国际民事诉讼及仲裁程序,这包括管辖权、司法协助、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执行。

在探寻法学理论前沿阵地同时,韩德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意见,取得了突出成绩。鲜为人知的是,韩德培的这门学问曾给国家挽回了上亿美元的损失。

1981年,我国国民经济计划进行幅度较大的调整,需要终止“文革”后期签订的几个重点工程项目的涉外合同。然而,合同的另一方——日本、西德等公司提出,终止合同必须赔偿100%的经济损失,还要加上因与中国签订合同而未接受第三国订货的间接损失,赔偿额高达数亿美元。

受当时的国家进出口委员会特邀,韩德培和另一位研究国际公法的法学家周子亚先生及李双元副教授一道进京提供咨询,仔细研究了合同书和国际上有关法律条文,写出了一份报告。

报告引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日德两国民法典,充分说明了中国公司不是根本违反合同,不应当承担100%的赔偿责任。报告还指出,对方也具有采取合理措施帮助减轻损失的责任。中方只能“适当补偿”,而非对方提出的“充分、有效、即时的赔偿损失”。这份报告有理有据,经过谈判,将损失减少了3/4。

3、学术观点

韩德培关于国际私法的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创立现代国际私法的理论体系

对于国际私法的范围和体系,韩德培强调用发展的观点,结合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明确提出调整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统一实体法是现代国际私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正确评估冲突法的前途和作用

对于冲突法的发展前景,韩先生认为,尽管冲突规范并不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缺乏一般法律规范所具有的可预见性、明确性和稳定性,但不能据此否定它是一种法律规范,因为法律规范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由于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国家在调整这种关系时,既需要坚定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又需要在无损于自己权益的前提下,发展平等互利的对外关系。因此,它需要一种比较精巧的法律制度能够随着客观形势的变化而能同时实现上述两方面的任务。冲突法如果运用得当,就有助于实现这样的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冲突法不象实体法规范那样明确、具体,而保留一定的灵活性,这不但不是它的缺陷,而且可以说正是它的特点与优点之所在。所以,只要民族国家还存在,各国民事法律就不可能完全统一,冲突法就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法律制度。当然,各国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对冲突规范进行改进,而西方国家对冲突规范采取“软化处理”的潮流值得中国学者密切关注。

论述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

韩先生通过广泛深入的研究当代国际私法的晚近发展,高度概括和论述了国际私法的若干发展趋势:(1)传统的“分配法”框架与重视政府政策和实际结果相结合的趋势;(2)冲突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趋势;(3)公法与私法相结合的趋势;(4)偏重适用内国法和国际私法的法典化、国际化。(5)设计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方案。早在1983年,韩先生就注意到,香港、澳门的回归和中国的统一事业将使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区际私法在中国的国际私法领域占有重要地位。他除了在他所领导的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组织全国的学者来研究这个问题以外,自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超前研究,并在1988年6月于北京召开的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上作了题为《论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的专题发言,从整体上探讨了中国区际法律冲突是如何发生的,它有些什么特点以及应如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后来,韩先生与黄进教授合作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了《中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研究》,详细讨论了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和特点,探讨了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和步骤,并从总体、识别、反致、外域法内容的查明、公共秩序、法律规避、属人法、合同关系的法律适用、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未来的中国区际冲突法作了一些设计。

探索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体系

在中国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韩先生立即提出应该重构中国的国际私法立法体系,在1993年于深圳召开的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年会上,他与肖永平博士合作发表了《市场经济的建立与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重构》。韩先生提出重构中国国际私法的基本思路是:(1)更新观念,实现立法观念的科学化;(2)改善领导,实现立法程序的民主化;(3)增加投入,实现立法手段的现代化;(4)脱离民法,实现立法体例的法典化;(5)大胆引进,实现立法内容的国际化。因此,会议成立了一个以韩先生为组长的《示范法》起草小组,并确定了小组成员及其分工。1994年7月,韩先生在外交学院主持了第一次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完成了《示范法》第一稿。以后,他组织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对《示范法》进行了5次讨论和修订。该《示范法》是中国国际私法学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法学界第

一部完全由学术研究团体起草的《示范法》。

倡导比较国际私法的研究

在九十年代初期,韩先生提出要组织力量对不同国家的国际私法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以便开展国际私法的比较研究,为中国国际私法的完善作充分的理论准备。因此,在武汉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一些研究生相继以澳大利亚、瑞士、加拿大、荷兰等国的国际私法为题完成了博士学位论文。

与此同时,韩先生自己对美国冲突法、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欧盟国际私法也作了深入的研究。

二、欧美著名法学家

1、人物简介 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llen Posner,1939年1月11日--)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曾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经济学运动的重要人物。

波斯纳1959年本科毕业于耶鲁大学,1962年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曾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William J.Brennan的法律助手,1969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法学院。

1973年美国法官Richard Posner(也是芝加哥大学教授)发表《法律的经济分析》,奠定了“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与分析架构;Richard Posner曾说:“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于其代价!”,就是指法律原则,不能缺乏经济学的效率概念。

2、人物生平

1)思想形成

波斯纳,1939年元月11日出生在纽约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亲是律师,母亲是一位“非常左倾”(波斯纳语)的公立学校教师。他1959年以最优生毕业于耶鲁大学英文系,1962年以全年级第一名毕业于哈佛法学院。在法学院期间,他担任过《哈佛法学评论》主编(president)。他没有拿过Ph.D,但他曾获得过包括耶鲁、乔治城等国内外大学的荣誉法学博士。1962年毕业后,一直到1967年,他曾先后在联邦最高法院担任大法官布冉能法律助手一年,并先后在其他政府机关任职,同时开始接触并自学经济学,形成了他的学术思想。1968年,他加入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成为副教授;次年,他来到了芝加哥大学,担任教授;1973年一部《法律经济学分析》,给整个法律界带来了一场“革命”(《纽约书评》语);1978年以后又成为法学院讲座教授。1981年,里根总统提名他出任联邦第七上诉法院(在芝加哥)法官至今,并在1993年到202_年间因为资深担任首席法官(院长),兼管该法院的一些行政事务。

(2)身体力行

任法官期间,波斯纳还一直担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高级讲师;每年至少上两门课。同时,他每年平均撰写80件以上的上诉审判决意见(这意味着每周近2件),这个数量之多位居撰写司法意见最多的美国联邦上诉审(包括最高法院)法官之列(比美国联邦上诉审法院法官撰写的司法意见平均数大约高出两倍)。重要的是,不像绝大多数法官,波斯纳从不用法律助手捉刀代笔,他总是自己披挂(或赤膊)上阵。他说出来的话,用我遇到的一位他的前法律助手说,打出来就是一段文稿,几乎不用修改。他不仅产出数量多,而且质量也很高。他的上诉审判决意见也是为其他联邦上诉法院引用率最高的法官前茅(大致高出平均数3倍)。而他的学术著作也是如此,据1999年的几个研究分别发现,1978年以后出版的引证最多的50本法学著作中,波斯纳就占了4本(并属于前24本之列),数量第一;他的总引证率也是有史以来最高的(7981次),比位居第二名的学者(德沃金,4488次)高出近

80%。无怪乎,一个有关波斯纳的幽默就是,“谣言说,波斯纳每天晚上都睡觉”。

3、人物评论

1999年底,《美国法律人》杂志年终刊评选了100位20世纪最有影响的美国法律人,自然有霍姆斯、汉德、卡多佐等已故法官、学者、也有不少实务律师、法律活动家,其中有13人有专文介绍,其中之一就是波斯纳。当时的哈佛法学院讲座教授、现任斯坦福法学院讲座教授理查德·莱西格(曾担任过波斯纳的法律助手)撰写了一篇极为精炼且很有意味的、题为《多产的偶像破坏者》的波斯纳简介,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一个全面、复合的法官、学者波斯纳。经莱希格教授同意和杂志社的授权,我将这一短文翻译如下,作为这一文丛译序的结尾,在必要的地方我还加了脚注。

理查德·波斯纳自1981年以来一直是美国第七巡回区上诉法院法官,自1993年以来一直担任首席法官。他是著述最丰的联邦法官,前无古人。任职上诉法院、却仍属最多产的法学家之列,同样前无古人。如果引证率可以测度影响力,那么当仁不让,波斯纳是在世的最有影响的法学家,他的30本书、330篇论文以及1680篇司法意见都是引证最多的;同时也属于受批判最多之列。

人们称波斯纳为保守主义者,但真正保守主义者也许会质疑他是否忠诚(因为他怀疑原初意图论,批评反毒品战)。他是法律经济学运动的创始人,但他对法律经济学的影响却不限于此。他既是这一运动的詹姆斯·麦迪逊,又是亨利·福特:他把一套关于法律规则与社会结果之间关系的实用主义见解(规则如何影响行为;行为如何更能适应相关的法律规则)都投入了生产,他把这套方法运用于无穷无尽的法律题目,运用于一切,从合同和反托拉斯到宪法的宗教条款以及法官行为。

在过去的几年里,波斯纳写作的题目有些与性的规制相关,其中还包括一本有关艾滋病的著作。他还把经济学镜头对准了老龄化。他考察了引证率,努力测度了另一位非同小可的法官本杰明·卡多佐的影响。他还是“法律与文学”运动的一位中心人物,并就法理学、道德理论和司法行政管理问题有大量著述。在他1995年的著作《超越法律》中,他坚定确立了一个承诺,很可以抓住他的个性:没有单独哪种进路,包括法律经济学,能永久地捕获法律的复杂性。

因为波斯纳有他自己的生活。波斯纳的童年是左翼的(一个著名的故事是,他曾把自己的电动玩具火车送给了卢森堡夫妇的孩子),此后他逐渐右转。当年,他的本科教育是英国文学;如今,他的影响却是在经济学。他当过法官亨利·弗兰德利和大法官威廉·布冉能的法律助手,后来又出任过瑟古德·马歇尔的下属,但波斯纳的思想属于他自己,似乎没有受这些导师的影响。他无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变化,都出于他的问题,或来自他对对象的质疑。没有谁可以声称波斯纳属于自己这一派。

波斯纳法官的杰出之处还不仅这些。波斯纳写作就不是想让人舒舒服服(他最新的著作,有关弹劾克林顿的《国家大事》,肯定不会让任何人舒服。),当然,这倒也不是说他写作就有意让人不快,或是要让人犯难。仅此一点就区分了他的语词世界与那个以符合民意调查为宗旨的语词世界;也就区分了他与公共生活领域内的几乎任何其他人。也因此,哪怕有种种更好的理由,波斯纳也完全不可能被任命为联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波斯纳从没想过要保持智识的诚实,他只是诚实而已。他让过于简单的分裂双方都很失望。他写作严肃且涉及广泛,目的只在参与。这是位不懂得算计的经济学家和公众人物,在他身上,确实有些世所罕见的和非同寻常的东西,或许还有点反讽。但这正反映了波斯纳最深刻的信念:一个学者――进而一个法官――的最大罪过就是循规蹈矩。

成就与著作 波斯纳定理

该定理是指如果市场交易成本过高而抑制交易,那么,权利应赋予那些最珍视它们的人。理查德·A·波斯纳提出的法律的经济分析进路(即用经济学的理论和分析方法研究法律问题),是建立在以下三个假设条件的基础之上的:

1、行为人的行为是他们在特定法律条件下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的结果,当事人对一定权利的不同估价是其交易得以进行的原动力;

2、法律制度在运行中会给当事人带来收益和成本,故可用最大化、均衡和效率来评价法律行为;

3、财产权利界定清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通过制定使权利让渡成本比较低的法律,可促使资源流向使用效率高者手中,从而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2)波斯纳法律经济学 波斯纳学说的三大终极难题

1、波斯纳所讲的要最追求财富“最大化”究竟是什么意思?

2、“财富最大化”一定带来幸福吗?人的所有各种幸福都可以用财富换取吗?会不会有时候人更大的幸福之源是财富以外的事物,要得到它正好必须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富?

3、如果“财富最大化”并不是在一切情况下都等于“最大的幸福”,甚至有时候“财富最大化”还正好带给某些社会成员痛苦而违背正义,(例如我们要牺牲某些社会成员的尊严使其痛苦,才能促成社会总体财富最大化),那要请问波斯纳能不能划清范围,或至少提供一组抽象的准则以供人判定哪一些法律案例是财富最大化哲学可以合理适用的、哪一些是不能适用案例?

(3)名声与成就

波斯纳是美国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最杰出的法律经济学家之一,是经济分析法学说的集大成者。波斯纳作为经济分析法学最杰出的代表,其经典著作《法律的经济分析》是迄今为止最为全面和深刻的经济分析法学著作。在1991年5月24日的美国法经济学学会全体会议上,科斯、卡拉布雷西、梅因、波斯纳被授予法经济学的“四位奠基人”的荣誉称号。

(4)著作

202_.Economic Analysis of Law,7th ed.(《法律的经济分析》)202_.Law, Pragmatism and Democracy(《法律,实用主义与民主》)

202_.Antitrust Law,2nd ed.(《反托拉斯法》)202_.Frontiers of Legal Theory(《法律理论的前沿》)

1999.The Problematics of Moral and Legal Theory(《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1998.Law and Literature(revised and enlarged ed.)(《法律与文学》)1996.The Federal Courts: Challenge and Reform(2d ed.)(《联邦法院挑战与改革》)1995.Overcoming Law(《超越法律》

1990.The Problems of Jurisprudence(《法理学问题》)1981.The Economics of Justice(《正义/司法经济学》)

第二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补考试卷

1.(单选题)“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这一格言说明了同学们应培养的优良学风是()。

(本题4.0分)A、严谨

B、求实 C、勤奋 D、创新

学生答案:C 标准答案:C 解析:这是唐代思想家韩愈的名言,意思是学业由于勤奋而专精,由于玩乐而荒废;德行由于独立思考而有所成就,由于因循随俗而败坏。

得分:4 2.(单选题)创新学习的基础是()。

(本题4.0分)A、标新立异

B、求真务实 C、开拓创新 D、博大精深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创新学习是一种以求真务实为基础,采取创造性方法,积极追求创造性成果的学习。得分:4 3.(单选题)理想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推动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巨大力量,就在于它不仅具有现实性而且具有()。

(本题4.0分)A、实践性

B、预见性 C、层次性 D、科学性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理想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推动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巨大力量,就在于它不仅具有现实性而且具有预见性:一方面,理想是人们一定社会实践的产物,同时它又超越了今天的实践;另一方面,理想必须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才能实现,同时它又指明了进一步实践的方向。得分:4 4.(单选题)信念的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是()。

(本题4.0分)A、信仰

B、理想 C、志向 D、意志

学生答案:A 标准答案:A 解析:信仰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一般来说,信仰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对虚幻的世界、不切实际的观念、荒谬的理论的盲目相信、狂热崇拜;另一种是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对以事物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为基础的思想见解或理论主张的坚信不疑、身体力行。后者就是我们所主张的信仰。得分:4 5.(单选题)钱学森被评为“两弹一星”的功臣而受到国家表彰时,他这样说:“说是表彰我对‘中国火箭导弹技术、航天技术和系统工程论’方面所做的一切工作。我想在这里‘中国’两个字是最重要的。”对钱老这段话的理解是()。

(本题4.0分)A、科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属于全人类的财富

B、科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理应为全人类服务

C、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科学家的命运都与自己的祖国有着密切联系

D、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集中体现为科技的竞争和人才的竞争 学生答案:C 标准答案:C 解析: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祖国。得分:4 6.(单选题)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本题4.0分)A、是否促进个人的发展

B、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C、是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D、是否促进生产关系的改善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人生价值评价的根本尺度,是看一个人的人生活动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通过实践促进了历史的进步。得分:4 7.(单选题)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是()。(本题4.0分)A、促进世界和平

B、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C、大力发展我国的经济 D、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新时期的爱国主义,既承接了历史上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又吸纳了鲜活的时代精神,内涵更加丰富。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得分:4 8.(单选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

(本题4.0分)A、集体主义 B、诚实守信 C、明荣辨耻

D、为人民服务 学生答案:D 标准答案:D 解析:

道德建设的核心,即道德建设的灵魂,它决定并体现着社会道德建设的根本性质和发展方向,规定并制约着道德领域中的种种道德现象。道德建设的核心问题,实质上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

得分:4 9.(单选题)在人类历史上,原始社会的经济关系产生了原始主义道德,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产生了封建主义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产生了资本主义道德,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关系产生了社会主义道德。这说明()。

(本题4.0分)A、社会道德对社会经济关系具有决定作用

B、有什么样的社会经济关系就有什么样的社会道德 C、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并不决定社会道德体系的性质 D、社会道德的发展变化必然引起社会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每一个社会都有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的道德。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五种基本社会形态,与此相适应,出现了道德发展的五种历史类型,即原始社会的道德、奴隶社会的道德、封建社会的道德、资本主义社会的道德、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

得分:4 10.(单选题)社会公德涵盖了()之间的关系。

(本题4.0分)A、人与人

B、人与社会 C、人与自然

D、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

学生答案:D 标准答案:D 解析:《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指出,社会公德“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人与人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举止文明、尊重他人;在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爱护公物、维护公共秩序;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上,社会公德主要体现为热爱自然,保护环境。

得分:4 11.(单选题)法受多个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决定法的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是()。(本题4.0分)A、历史传统

B、基本国情 C、统治阶级意志

D、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学生答案:D 标准答案:D 解析: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地理环境和人口等。其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既是决定社会面貌、性质和发展的根本因素,也是决定法律本质、内容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

得分:4 12.(单选题)维护正义是法律的重要使命。在司法实践中,经常被称为“看得见的正义”的是()。(本题4.0分)A、实体正义 B、程序正义 C、分配正义

D、结果正义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以法律思维方式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明确的程序”是可以“看得见”的。

得分:4 13.(单选题)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是()。(本题4.0分)A、制定与修订 B、制定与认可 C、修订与认可 D、制定与沿用

学生答案:B 标准答案:B 解析: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制定,即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二是认可,即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规范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得分:4 14.(单选题)在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的行为规范。下列关于二者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本题4.0分)A、凡是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必定是法律所制裁的行为 B、法律是道德形成的基础,能够为道德规范的制定提供依据 C、法律的调节更具有广泛性,能够渗透到道德不能调节的领域 D、凡是法律所禁止和制裁的行为,通常也是道德所反对和谴责的行为 学生答案:D 标准答案:D 解析: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得分:4 15.(单选题)在保存或收集证据的时候应当注意证据的特性,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这强调的是证据的()。(本题4.0分)A、客观性 B、关联性 C、合法性

D、完整性

学生答案:A 标准答案:A 解析:证据的特征:(1)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3)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得分:4 16.(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审判权由下列机关行使()。(本题4.0分)A、人民检察院 B、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C、军事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学生答案:B,C,D 标准答案:BCD 解析: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得分:4 17.(多选题)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本题4.0分)A、“法治”与“法制”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

B、“法治”与“法制”的内涵与外延完全相同,只是文字表述不同 C、“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是实现“法治” 的前提

D、“法治”强调个人的威望、智慧及其解决具体问题的作用,与“法制”相对

学生答案:A,C 标准答案:AC 解析:(1)两者的区别:法制的一般涵义是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则强调依法治理。

(2)两者的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将是最终实现法治。只有有法律和法规存在,法律制度就存在,但不一定就实行了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是法治的本质特征之一。

得分:4 18.(多选题)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有()。(本题4.0分)A、讲法律

B、讲证据 C、讲程序

D、讲法理

学生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解析: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有(1)讲法律——要以法律为准绳;(2)讲证据——以证据为根据;(3)讲程序——要从法律程序出发;(4)讲法理——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

得分:4 19.(多选题)证据的特征有()。(本题4.0分)A、合法性

B、客观性 C、关联性 D、合理性 E、科学性

学生答案:A,B,C 标准答案:ABC 解析:证据的特征:(1)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2)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3)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得分:4 20.(多选题)下列有关爱国主义的表述正确的是()。(本题4.0分)A、爱国主义体现了人们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

B、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

C、爱国主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文化背景下具有不同的内涵

D、爱国主义是五千年来形成的伟大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

学生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解析:选项叙述的是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爱国主义体现了人们群众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反映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是人们对自己故土家园、民族和文化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与荣誉感的统一。它是调节个人与祖国之间关系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也是民族精神的核心。爱国主义是历史的、具体的,在不同的历史时代和文化背景下具有不同的内涵。得分:4 21.(多选题)端正人生态度需要()。(本题4.0分)A、认真 B、务实 C、乐观 D、进取

学生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解析:(1)人生须认真,以认真的态度对待人生,就是要严肃思考人的生命应有的意义,明确生活目标和肩负的责任。(2)人生当务实,要从人生的实际出发,以科学的态度看待人生,以务实的精神创造人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做好每一件事。(3)人生应乐观,乐观向上、热爱生活、对人生充满自信,体现了对自己、对社会、对生活的积极态度,这种态度是人们承受困难和挫折的心理基础。(4)人生要进取,要积极进取,不断丰富人生的意义,不能贪图安逸、满足现状、因循守旧、碌碌无为,否则,人生就会失去应有的光彩。

得分:4 22.(多选题)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应坚持的原则是()。(本题4.0分)A、平等原则 B、诚信原则 C、宽容原则 D、互助原则

学生答案:A,B,C,D 标准答案:ABCD 解析:(1)平等原则,与人交往应做到一视同仁,切忌嫌贫爱富,不能因为家庭、地位、经历、特长、能力等方面的原因而对人另眼相看。(2)诚信原则,诚信包含着诚实和守信,诚信要求在交往中,彼此应当抱着心诚意善的动机和态度,相互理解、接纳和信任,重信用、守信义。(3)宽容原则,宽容就是心胸宽广,大度容人,对非原则性的问题不斤斤计较。(4)互助原则,在人和人的交往中,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对增强彼此的理解,加深彼此的感情,有着重要的意义。

得分:4 23.(多选题)下列有关道德的叙述正确的是()。

(本题4.0分)A、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

B、人类最初的道德是以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出来的 C、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史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

D、语言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学生答案:A,B,C 标准答案:ABC 解析:

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产生有多方面的条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首先,社会关系的形成是道德赖以产生的客观条件。其次,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道德产生的主观条件。选项AB正确。

人类最初的道德以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出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特别是随着人类文明时代的开始,道德逐渐从风俗习惯中分化出来,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社会意识形态。选项C正确。

道德产生所需要的主客观条件是统一于生产实践的。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劳动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选项D错误。

得分:4 24.(多选题)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是()。

(本题4.0分)A、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 B、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独立的一个系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必然的联系

C、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

D、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会束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学生答案:A,C 标准答案:AC 解析:

我国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应当建立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上,在此基本经济制度上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实要求,也有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道德价值导向的重要任务。

得分:4 25.(多选题)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这种意义表现在,诚实守信是()。(本题4.0分)A、为人之本,成事之基

B、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石

C、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

D、对共产党员和少数先进分子的先进性要求

学生答案:A,B,C 标准答案:ABC 解析:

诚实就是真实无欺,既不自欺,也不欺人;守信就是重诺言,讲信誉,守信用。诚信是做人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它要求人们为人诚恳,待人诚实,做事实在等,诚信既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为人处世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秩序和有效运行的必然要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求所有社会公民都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为基本要求,增强全社会的诚实守信意识。

得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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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小组感想

从学习这门课以来,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以前看着别的同学上台讲课,很羡慕。现在终于可以上台讲课了,很激动。

我们小组是分工进行的,这样加快了我们的完成效率。在大家的制作准备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制作ppt,如何使用ppt。这样的上课方式,让我们学会了团队合作。但是我还要讲课,很害怕,怕自己做不好。以前是老师讲我听,现在是我讲老师听。我会尽力地做好的,让老师同学认可。

我们组准备的很充足,结果在讲课那天,沙画视频不能看了,小组准备唱的歌也没有完成。在准备的时候,我们没有出现这些问题,在上课那天出现了。以后做什么事都要多想想会不会出现意外,尽可能的避免意外发生。这样的课堂真好。希望以后还有这样的机会。

机制1204班2012203807韩一梅

第四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安排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学时为16,学分1。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此实践环节以教师指导学生开展专题调查并撰写调查报告为实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报告格式要求

学生可以单独完成调查及报告撰写,为了培养学生的协作精神,教师应当鼓励学生组成小组合作开展调查,但每个小组不超过4人,且应当是本行政班的成员。其报告成绩为小组成员的共同成绩。

调查问卷的题目数量以能充分反映调查目的为度,问卷设计的质量也是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所设计的空白调查问卷(或访谈)一份必须以附件的形式附在调查报告最后。

学生的调查报告篇幅应不少于3000字。可以打印(A4幅面)。

调查报告要求有封面,封面应标明调查报告的标题,调查者名单(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

调查报告正文部分必须有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样本及抽样方式的说明。

调查报告必须有调查问卷所获得信息的统计分析(例如,同意或不同意某一选项的百分比),并根据这些统计结果进行分析,并得出相应的结论或建议。

撰写调查报告可以引用其他人已经公开发表的相关调查数据和某些观点,但必须注明其出处。但其篇幅不能过大以至于喧宾夺主。

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育”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对学生提交的调查报告进行批阅,根据报告的质量以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评分。具体的评分依据为:

优——调查报告格式规范,调查样本大于或等于50,小组合作则样本大于或等于80。调查问卷设计较为科学,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正确的处理和详细分析,能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报告的页面整洁,字迹工整。

良——调查报告格式合乎要求,调查样本大于或等于50,小组合作则样本大于或等于

80。调查问卷设计较为科学,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正确的处理和分析。

中——调查报告格式基本合乎要求,调查样本大于或等于40,小组合作则样本大于或等于60。调查问卷的项目不能很好地反映调查目的,因此得到的结果欠充分,能对所得结果进行处理和分析。

及格——调查报告格式不够规范,调查样本大于或等于40,小组合作则样本大于或等于60。调查问卷的项目不能很好地反映调查目的,因此得到的结果欠充分,对所得结果的处理和分析不够。

不及格——有下述情形者评定为不及格:

1. 明显抄袭别人的报告。

2. 明显伪造数据。

3. 格式不规范,篇幅太少,调查样本容量太少(小于40),调查问卷设计有重

大缺陷。

成绩加分因素:为了实施“大德育”的观念,促使本课程与校党委宣传部、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组织的相关活动相配合,凡参加学校党团、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服务社会的活动(如义务献血、环保活动、道德文明宣传实践活动、社区普法教育等),持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调查报告一同提交者,成绩提升一个等级(*注:“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献血证、学校院、处级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证书,学生社团颁发的获奖证书等,原件经验证后返回本人,提升等级以优秀为最高等级。解释权归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德育系。)

附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学调查选题

大学新生学习适应性调查

大学生阅读兴趣调查

大学生学习习惯调查

大学生对考试作弊的认识调查

大学生上网情况调查(上网时间、上网主要目的等)

大学生个人爱好调查

大学生人生理想调查

大学生参加社团活动调查

大学生新生人际关系调查

大学生寝室关系调查

大学生消费结构调查

大学生消费价值观调查

大学食堂浪费现象调查

大学生爱情价值观调查

大学生健身活动调查

校园不文明现象调查

大学生法治观念调查

大学生对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关注度的调查

大学生报考二专(或考研)意向调查

大学生职业理想调查

大学生对人文素质选修课的兴趣调查

„„

如果同学想在以上选题之外确定题目,需要与任课教师磋商!

第五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作业(有1学分)

202_级本 专科的全体同学:

本期开设了《思修》课程,请同学们根据所学理论,紧密结合实际,利用春节寒假期间从事社会调查活动,获取第一手资料,撰写调查报告。以达到进一步理解、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

一、实践调查参考选题如下:

1、可以对本村或者本人所在的社区范围内家庭和睦情况、尊老爱幼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更深刻的了解家庭美德教育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强化自身的家庭美德意识。

2、可以对有关的城市市民社会公德、社会诚信状况展开调查,如公民遵守交通规则情况、公民公共场所是否有大声喧哗、随地乱扔垃圾等现象、公民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是否诚实守信等,通过问卷、观察等方法写出调查报告。通过调查提高我们对现代社会公民文明状况有更全面的认识,提高我们的社会公德意识。体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3、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走访群众,在实践中深入理解国家命运和我们每个人命运紧密相连的道理,加深爱国情感。

二、书写要求:

1、文体必须是“调查报告”,不能写成其他文体。

2、须注明调查的对象、实践、地点、范围、和主题,以及调查的主要方法。

3、必须是手写稿,字迹规范,字数202_-3000字以上。(本科生不低于3000字,专科生不低于202_字)

三、调查报告交稿时间、形式:

开学第一周内由各班班长收齐,清点报告份数,并按学号排好顺序后交到公共基础教学部教学秘书办公室(八号楼520办公室)。

1、分为优(大于等于90)、良(大于等于80)、中(大于等于70)、及格(大于等于60)和差(大于等于40)五个档次。

2、凡是直接从网上下载,或简单拼凑或抄袭者,一律评为“不及格”。

3、任课教师必须在调查报告封面上用红笔写上成绩,并按教学班装订保存。

五、注意事项:

请同学们在社会实践报告中的题目下写清楚自己的专业、班级、姓名、学号、任课老师,并且注明本(专)科。

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

202_年12月20日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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