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责任书(监理)
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 南四湖片(菏泽-)治理工程
安全生产责任书
代建人: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监理人: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签订时间:二零一七年十月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山东省淮河流域水利管理局规划设计院 乙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为确保山东省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南四湖片(菏泽)治理工程顺利安全实施。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事故发生、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特与乙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责任对象:乙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期:自工程开工起至工地完工止。
乙方责任目标:乙方应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督促检查乙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实施情况。
2、根据本责任书确定的上述责任目标,对乙方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政策、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与各施工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2、研究解决工程期间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制定本工程施
工安全预案,按照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文明施工,每个施工段有专职的安全员,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4、依照“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认真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对本工地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建档,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目的。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采取有效监控措施。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完整的报告。
5、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三级安全教育率达100%,特殊岗位(包括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6、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个不放过”的原则,并按规定要求如实及时报告,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因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经济赔偿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要求措施如下:
(1)、工人班组长负责本班组作业区的安全生产,做好班前班后的检查交接工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指令。
(2)、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3)、严禁酒后作业、现场吸烟、穿高跟鞋、硬底鞋进行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后,严禁打架斗殴,如现场其他作业人员发生争执或纠纷,应及时找现场管理人员调解,不得打斗,给企业
造成不良影响。
(5)、所使用的工具应妥善保管,不得在现场内随意抛扔,以免伤及他人。
(6)、现场总配电箱及大型机电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如各种设备有碍施工时应通知专业人员移动后方可进行作业。
(7)、机电设备安装和临时供电线路铺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特殊工作持证上岗。
(8)、各种施工脚手架、人字梯必须牢固可靠,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方可使用(由安全员、工长、施工班组进行验收)。做好防风、防滑、防漏电工作。
(9)、电气闸刀开关有箱有锁,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置漏电保护器,使用收持电动工具,应穿绝缘鞋和戴绝缘手套。
(10)、在易燃作业场所和料具房,职工生活区必须配备消防设备,动火作业须先申请批准。
(11)、项目安全管理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签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12)、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在施工班组每日的班前会上,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13)、沟槽开挖占用道路、在道路上堆放各类砂石等物料,白天设置明显警示牌、安全网,夜间设警示灯。
(14)、遵守国家及公司指定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条例。(15)、沟槽开挖前要详细咨询当地群众和有关部门,有明确的地
下管道埋深、线路走向图纸,不明确前不准开挖,以防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如造成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
上述安全管理办法,乙方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责任书的生效和终止
1、本责任书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本责任书部分条款的修改不影响本责任书其他条款的效力。
3、工程完工,本责任书自行终止。责任书终止,并不免除乙方在考核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生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给单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
四、附则
本着责任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文件,作为本责任书附件。责任书附件作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责任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责任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二篇:副监理代表安全生产责任书
副监理代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驻地监理代表常江(甲方)与副监理代表庞占义(乙方)签订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双方职责内容
甲方安全职责:
1、驻地监理代表是驻地办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把安全生产贯穿本驻地办工作的全过程。
3、确定驻地办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并考核安全监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计划,确定本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监督。
5、以教育、检查、分析、除患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大局出发,督促和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分析、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1
分析形势,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会会讲安全,处处重安全。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保证驻地办人员参与率和受教育率达100%,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7、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经常对驻地人员、设施设备、道路及驻地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8、协助政府部门、指挥部、总监办检查、监督驻地办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9、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0、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月报。
11、保证驻地无火灾、爆炸、饮食中毒、被盗、被抢等恶性事故发生;无职工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无行车事故或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因违章指挥、失职等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发生;无因我方驻地区保障不当等原因引发的其它各类事故发生。
乙方安全职责:
1、协助驻地监理代表搞好驻地办的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代表不在时全面负责驻地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3、审查专业分包资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4、协助驻地监理代表编制驻地办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参加演练。
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8、审查项目部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可行。
9、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并做好记录,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指挥部,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2、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3、协助监理代表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月报。
二、责任承担
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能全面完成安全职责,依照和项目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处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责任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乙方责任人签字:
2014 年 4 月 5 日2014 年 4 月 5 日
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第三篇: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书
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长深高速公路长春至双辽段建设项目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要求,驻地监理代表***(甲方)与安全监理工程师***(乙方)签订2014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双方职责内容
甲方安全职责:
1、驻地监理代表是驻地办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制度,把安全生产贯穿本驻地办工作的全过程。
3、确定驻地办专职安全监理人员,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并考核安全监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4、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计划,确定本项目安全监理目标。审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亲自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监督。
5、以教育、检查、分析、除患等多种方式,全面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从大局出发,督促和要求全体监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6、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分析、有部署、有落实、有记录。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1
分析形势,解决好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会会讲安全,处处重安全。同时积极组织、参与各级安全生产专项活动,保证驻地办人员参与率和受教育率达100%,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7、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经常对驻地人员、设施设备、道路及驻地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8、协助政府部门、指挥部、总监办检查、监督驻地办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
9、协助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并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0、组织编写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月报。
11、保证驻地无火灾、爆炸、饮食中毒、被盗、被抢等恶性事故发生;无职工重伤以上事故发生;无行车事故或一次损失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发生;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因违章指挥、失职等而导致的责任事故发生;无因我方驻地区保障不当等原因引发的其它各类事故发生。
乙方安全职责:
1、安全监理工程师是项目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人员,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具体管理工作,对驻地监理代表负责,对所在项目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责任。
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特别是《安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控管理制度。
3、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安全监理措施;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将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相关内容施工单位进行交底。
4、协助驻地监理代表编制驻地办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参加演练。
5、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安全事故预防应应急处理能力。
6、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分包单位资质、三类人员和特种人员的资格。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
8、审查项目部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可行。
9、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
10、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脚手架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11、检查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12、负责对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的监督。
1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15、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全部作业面每天应巡视到位,并做好记录,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6、对工程涉及安全的关键部位和涉及安全的特殊施工工序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程师要进行旁站,如实准确的做好安全旁站记录及时填报安全旁站监理记录表,做好存档备查工作,旁站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施工整理及安全。
17、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具体督促、检查有关事故后的现场整改情况。
18、编写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月报。
19、填写安全监理日记。
20、收集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完工后与监理资料一并归档。
二、责任承担
1、甲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能全面完成安全职责,依照和项目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条款承担相应处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工作失误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双方责任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责任人签字:乙方责任人签字:
2014 年 4 月 5 日2014 年 4 月 5 日
CSJ04合同段驻地监理办公室
第四篇: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荆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荆州市国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荆州市建设委员会制
荆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
工程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单位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建委与辖区内在施工程的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抓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各项工作,永远摆在工作的第一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设置安全生产工作主管负责人,项目总监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要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施工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及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制度、措施、方案进行审批、监督实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四、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
五、监理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监督,会议要有文字记录。
六、监理单位要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旁站监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书面停工通知单,并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排除,同时要向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告。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人员又不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监理单位将负相关责任。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八、对不贯彻执行市、区两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并出现安全事故的监理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九、监理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劳务费,掌握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防止发生不稳定冲突事件,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市、区建委汇报。
荆州市建委安全监督站
工程监理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
(公章)
(公章)
200
****年**月**日
200
****年**月**日
第五篇: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朝 阳 区 建 设 工 程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书
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名称:
朝阳区建设委员会制
朝阳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责任书
工程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单位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建委与辖区内在施工程的监理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监理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把抓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各项工作,永远摆在工作的第一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设置安全生产工作主管负责人,项目总监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要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施工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三、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制,及突发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并对工程项目的各项制度、措施、方案进行审批、监督实施,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四、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
五、监理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会,研究、分析、布置、督促检查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会议所确定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监督,会议要有文字记录。
六、监理单位要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规范标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重点工序、重点部位的旁站监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下达书面停工通知单,并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排除,同时要向行业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告。对监理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监理人员又不向有关主管部门汇报,监理单位将负相关责任。
七、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立即组织力量抢救,启动应急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
八、对不贯彻执行市、区两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建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规定、要求,不认真履行职责,并出现安全事故的监理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依法严肃查处。
九、监理单位应督促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劳务费,掌握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防止发生不稳定冲突事件,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市、区建委汇报。
朝阳区建委安全监督站
工程监理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
(公章)
(公章)
200
****年**月**日
200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