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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最终版)
编辑:暖阳如梦 识别码:21-71911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8 03:46:49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最终版)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文体

一、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2、经营场所和仓库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工作,确保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温度和温度,防止食品霉变、生虫。贮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和冷冻库(柜)。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和墙壁的平台和层架,离墙3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地面40厘米以上。

3、不出售有毒有害、“三无”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将食品与非食品、生熟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和防尘材料设备。在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识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要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用,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操作时工作人员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使用专用工具取货。生鲜食品销售配备货架、保温柜、冷藏柜和冷冻柜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

5、销售熟食制品的,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有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专用销售工具,食品配有的防尘材料遮盖。

6、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灭鼠,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场所要配有充足有效无毒无害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7、定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定期对经营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消除有毒、有害污染源及蚁蝇孳生场所。

8、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时,库管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感官检查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有记录本。

二、食品用具管理制度

1、食品用具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使用过后应当洗净存放,保持干净卫生。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生熟食品用具分开存放。

2、储存装卸销售食品的容器和用具要安全无毒无害,并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设备用具。

3、销售无包装的散装食品和熟食制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4、清洗食品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要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对人体安全、无害。

5、根据销售食品的实际情况配足相应的符合安全卫生的食品用具。

三、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方面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诮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四、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1、积极配合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样检验。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自行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装订保存归档。在经营场所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4、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

(1)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2)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经营散装食品的,自行检测要符合下列要求:

(1)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2)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进货查验制度

1、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履行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发现问题的拒绝进货。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从“总经销”、“总代理”供货商采购食品的,还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查验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查验由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六、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一照二证一报告”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采购时可以查验由其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索要查验由企业部部向其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文件。

4、食品索证索票后,要分类装订归档保存,票证要在指定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七、进销货台账制度

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制度,食品零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 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省工商局统一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供货凭证,凭证格式为三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账),第二联购货单位(零售商记账凭证),第三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账)。

4、设立存放供货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证照、食品质量合格证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或建立文件夹(袋)归档,落实台账管理。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八、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下架封存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3、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消费投诉管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拆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拆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拆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明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积极极配合12315工作人员做好消费投拆的处理工作。

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度

1、负责人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建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进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名:

****年**月**日

第二篇: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封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理垃圾,并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2、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悬挂《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设有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合组织机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转至管理人员。

3、不出手有毒、有害、“三无”和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证食品外观清楚,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等现象,必须及时处理。

4、食品陈列设施合理划定食品经营区域、食品与非食品分开陈列。存放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并符合卫生条件的容器,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有防尘材料遮盖,有盛放食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设置“散装食品标识牌”,标示出食品的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到“一货一牌,货牌对应”。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由专人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和包装服务,提供给消费者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散装食品的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戴手套及戴帽子,并使用专用工作取货;

5、生鲜食品销售:货架配备有保温板、冷藏板和冷冻板等陈列设施,配备符合条件的检测设备。

6、熟食制品销售间入口处应设预进间,设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采用非手动式的水龙头,配备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食品冷藏设施和食用工具、食品要有防尘材料遮盖。

7、食品销售场所内不得使用鼠药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蝇灯,并保证能正常工作,熟食制品销售间要配有充足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8、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使用无毒无害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由专人按照规定的食用方法进行,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营业时间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作及容器彻底清洗。

9、食品仓库必须做到专用、不得存放其他杂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应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出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材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应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并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发现检查不合格的食品时不得入库,设有不安全食品暂存专柜,并做好记录。

10、经营场所和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保持库房内所需的温度和湿度,防止食品发霉和生虫;储存生鲜食品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和冷冻库,并搞好防虫、防蝇、防霉和防潮等工作;定期对营业场所和库房周围进行卫生清扫,清除有毒、有害污染及蚁蝇孳生场所。

11、食品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0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10厘米以上,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篇: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食品的卫生管理:

1、食品进入门市前,分公司营销员应按有关规定索取或查阅按规定检疫、检验合格证,是否真实、准确、可靠。

2、肉食品在门市出售之前,营业员应现场检查,核对食品检验合格证与食品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肉食品调拨与实际数量、重量是否一致,肉食品有无污染或变质。若发现肉食品与证件不符,应不予出售。营业员为此项工作的真接责任人,经营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

3、食品在销售之中,营业员应随时检查肉食品,若发现销售过程中被污染或有腐败变质现象,应立即予以下柜。并上报业务科,业务科派员实地调查,对不合格商品进行销毁或清退。

4、分公司每年对所有销售商品作检查,并作检查记录存档。

5、肉食品及其副产品是管理的重点。应遵循生、熟食分开的原则,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的原则,食物与杂物、药物分开存放原则。营业员为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经营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监督责任人。

6、经营食品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经营部、生产部负责人为此项工作的监督责任人,负责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肉食品加工及经营人员进行卫生检查。

食品销售过程的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二、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三、食品销售应专柜或专间,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五、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六、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第四篇: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品销售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应悬挂

于明显处,并按要求复核或延续。

二、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须取得健康培训

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健康培训合格证应悬挂于明显处。销售食品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必须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

四、配置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五、应设食品专区或专柜,食品不得与非食品混放。散装食

品必须有防尘材料覆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标志。冷冻冷藏食品必须使用冷冻冷藏设施。

六、食品库房不得存放杀虫剂等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存放离

地离墙地面10厘米以上,配有与库房相适应的通风设 施。

七、保持销售场所地面、柜台、货架等卫生清洁。

第五篇: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管理制度

一、鲜果品类卫生:

(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

(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

二、糕点食品卫生

(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措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有明显标志,使 用时不得里外颠倒。

(二)、直接接触食品纸张、朔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假发夹法。

三、罐头、酒类食品卫生

(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率不得上柜出售。

(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率不得出售。

四、食品生产与经营

(一)、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二)、直接为顾客进行食品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方可上岗。

(三)、对患有疾病、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疾病以及其他有 碍公共卫生的疾病者,治愈前不得上岗。

(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消灭防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及其滋生条件的措 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距离。

(五)、食品出售时,应有食品加工单位的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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