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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1-22650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02:39:5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

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落实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坚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大力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决定》精神为指针,以国家、省流动人 口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为准绳,坚持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形成公安、工商、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管理新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目标

以“以房管人”为工作理念,以管好出租房屋为重点,通过对房屋的管理,落实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建立“镇—村—村民小组—组级信息员”四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络化管理服务工作体系,明确责任人,建立责任链。充分发挥村村委会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活动,完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村委会—出租房主—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的责任合同管理和服务,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渗透到村民小区、房屋出租户、街头店铺、集贸市场和企业厂矿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模式。

三、方法步骤

2010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3月)。各村按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职责,层层宣传发动,建立村工作网络,认真按方案要求统筹安排工作。

2、清理清查阶段(4月)。以村为单位开展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更新,建立统一规范的账、卡、表、册,并将流动育龄妇女信息录入WIS系统。

3、规范管理阶段(5月)。全面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落实“以房管人”各项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服务水平。

4、考核评估阶段。年终将对各村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准备迎接上级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各方联动

层层召开动员会进行宣传动员,明确“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

1、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明确公安、工商、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职责,强化责任,促进“以房管人”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在村广泛宣传发动,公布实行流动人口“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的做法,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承诺向流动人口免费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使广大群众理解并自觉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3、开展立体化宣传,利用墙报、专栏以及建立国策宣传墙、制作标语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向群众开展计划生育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立工作网络

建立村 “以房管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体系,组建“乡镇计生负责人—村计生负责人—组级信息员”三级责任链,由村干部担任负责人,组级信息员任联络员,协助镇计生干部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工作,进行计划生育信息登记,落实生殖健康服务和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避孕措施。

(三)落实管理责任

1、实行责任合同管理。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一是镇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村委会与所辖单位、出租房主分别签订《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三是村委会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书》;四是对负责人、联络员分别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定期访查制度和月上报等制度。

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计划生育登记制度、联系通报制度等,使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加强“两地”联系。对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情况要通过通报单和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及时向户籍地通报,主动联系户籍地,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4、落实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体系,协调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流动人口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健全流动人口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四)确保信息准确

1、及时、准确、全面掌握信息。以村委会为单位,组织计生干部、管段民警、治安员、信息员对常住户和租住户的流动人口进行拉网式的清理清查,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地采集计划生育有关信息。登记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夫妻双方)、性别、年龄、职业、房屋面积、出租间数和租房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所在地、从业地点、租房时间、家庭人口(流动人口居住在该处的实际人数)、婚育和避孕节育状况。

2、建立规范的表、卡、册。即:分别建立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登记册和统计表,并进行信息的微机管理。

3、完善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管理流程,规范基础资料,根据房屋出租和流动人口情况,锁定对象、落实措施、跟踪管理、优质服务,消除管理上的空档和盲区,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五)开展优质服务

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为流动育龄群众搭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平台,落实国家规定免费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五、组织领导

为了认真扎实有效地抓好全镇“以房管人”工作,政镇府成立领导小组,XXXX同志任组长,XX XX任副组长,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X任办公室主任,XXX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要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完善保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房管人”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xx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简 报

(第15期)

中共xx乡委员会创先 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近日我乡计生办针对全乡流出人口进行了一次全面拉网式核查,对全乡外流人口2450人,办理了婚育证明的1024人,流出已婚妇女389人(其中无孩20人,一孩46人,二孩250人,多孩72人)。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一盘棋”工作方针,在全乡聘请流动人口协管员13名,利用夏收流动人口返乡的机会,发放宣传单提示流动人口回原籍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利用流出人口返乡机会进行生殖健康服务检查,督促落实节育手术和环孕情服务。夏收期间进行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在清查期间共清理出流动人口68人,补办证68人,全部录入GPL系统;按照流动人口“两地互考,信息共享”的原则,反馈流动 1 人口信息129条;督促寄回环孕检证明61份。通过这次活动靠实了流动人口底子,提高了我乡流动人口纳入率和管理率。

第三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 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周边地区及省外流动人口以逐年递增之势流入我区,我区也有相对数量的已婚育龄人群流出,管理难度加大,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造成了极大压力,严重影响着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为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稳定全区低生育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加大各部门协作力度,控制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全面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法制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区上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的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联席汇报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

各镇办设立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在流动人口密集的村(居)和大中型企业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建立起覆盖全区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网络。

(二)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体系

1、周安排、月例会、季考核制度。镇办要严格落实每周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行小结讲评和工作安排;每月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例会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前通知区计生局包抓领导及计生指导员按时参加;每季度对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重点突出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查证验证,流入、流出育龄妇女建档建卡、定期三查等内容,考核结果上报区流动办,区流动办进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2、清理清查制度。镇办每季度对本辖区要彻底进行一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将清查情况上报区计生局,区上将对各镇办的清理清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要加大联合清理清查和联合执法的力度。各镇办要组织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成立联合执法队,统一行动,以清查房屋出租户、住宅、小区、商铺和各服务业、建筑业、医疗机构等为重点,对18—49周岁的流入、流出人口登记造册,做到“四不漏”(居不漏幢,幢不漏层,层不漏户,户不漏人)、“五清”(情况清、人数清、查环查孕清、流向清、出生清),检查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等相关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对未持证的流动人口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流动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持证率达到90%以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

3、以房管人制度。镇办要会同辖区派出所与房屋出租户签 订房屋出租治安计生责任保证书。房主必须做到:一是在出租房屋时查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报告社区进行查验,对未持证者不得出租;二是督促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与社区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三是发现流动人口怀孕或生育现象应及时报告社区、村委会,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对未落实责任保证的,办事处联合派出所要依据《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以500元罚款。对将房屋出租给计划外怀孕者拒不报告的,严格按照《条例》以为计划外怀孕超生者提供场所严肃处罚。

4、村(居)规民约制度。为切实解决流出人口管理失控的问题,镇办要监督村(居)制定有效可行的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对育龄妇女重点管理对象流出前要严格签订《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书》,对外出后不能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的要严厉处罚,罚金可作为计划生育公益金用于扶持计生贫困户。

(三)建立部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责任体系

1、落实“三个一”制度。镇办及相关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和“一票否决”的“三个一”制度。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半年和年终工作考核,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落后,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年终不得评选为综合类先进单位。

2、落实法人负责制。辖区内各国营、民营大中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这项国策的重要意义和责任,建立法人负责制,300人以上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重点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把好流动人口的验证关、登记关和生育关。

3、落实部门问责制。要坚持和深化计生、公安、工商、劳动联合办公制度。各镇办要认真开展公安、计生联合办公,责任区民警要积极配合计生干部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催办婚育证明,调查上报计划外生育情况。工商局、税务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摊位证等证照时要严格查验流动人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人员在其补办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凡不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要在全区进行通报批评。

(四)大力营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氛围

镇、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充分利用标语、横幅、黑板报等,大力宣传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召开出租房主座谈会、发放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发动,阐明出租房东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切实提高群众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的意识,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流动人口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是提高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关键,各镇办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密组织,确保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方案》要求,理清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措施,常抓不懈切实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达到经常 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3、健全机制,严格考核。各镇办及相关部门每季度要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上每半年由领导小组组织区委督查室、政府督室、考委办等部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予以表彰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力者,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实行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附: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xx区计划生育局 二00八年元月十四日

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计生局:

1负责全区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计生干部;

2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积极参与互动,○准确掌握全区流动人口的婚育和计划生育状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做好流动人口节育措施落实、○孕情检查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4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和查验工作,督促镇办○每季度对辖区流动人口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流动人口提供避孕药具及技术服务;

5督促检查劳动用工单位落实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调查处理流动人口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问题和案件。○ 7做好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考核工作。○

2、公安分局:

1在办理暂住证、○出租房屋许可证时,查验流动人口户籍地核发并经现居住地乡镇办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 持证明者督促其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证明,并通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

2结合治安检查,○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清理,发现计划外怀孕和生育者,配合计生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

3协助处理流动人口违犯计划生育政策问题和案件;○严厉打击溺婴、弃婴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查处破坏、干扰计划生育工作和打击、报复计划生育干部的案件;

4在办理户籍迁移及农转非手续时,查验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3、工商分局:

1对流动人口申领工商营业执照、摊位证时,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从业人员流动人口有关数量等统计资料;

2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协助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个体从○业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3各类市场、○商业街必须建立计生协会,并有专人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程管理与服务。

4、人劳局:

1各级劳动力市场○(包括职业介绍所)对求职的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时,须先查验其《婚育证明》,无证不予登记;

2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就业证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用工许可证时,坚持“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雇佣外来务工人员的单位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

3各级劳动部门在审批企业职工下岗方案时,○要审核落实下岗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的内容; 4劳动保障部门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对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等费用时,要查验下岗人员中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检证明》;

5在劳动监察中发现已从业的流动人口没有○《婚育证明》的,应限期补办,逾期不补办的,及时通知和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城建局:

1在审批建筑执照、○资质证书和企业年检时,要查验建筑施工队与常住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书及履行情况;

2督促建筑单位○(甲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进行工程交验时,检查承建单位(乙方)计划生育责任书的履行情况;

3要求建筑单位、○承建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查验其招用的外来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负责做好雇佣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4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管理,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抓好其招用○的外来民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不得为计划外怀孕和超生者提供场所;

5在城市拆迁改造中,○拆迁户的计划生育工作在拆迁过渡期由建设部门(甲方)负责;

6房产管理单位○(含物业管理单位)在办理房屋租赁、购买、产权登记时,为入住人员建立计划生育档案、查验入住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证者要限期办理;

7房产管理单位要审发《出租房屋许可证》时,要与出租户○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要求房屋出租户查验外来承租户的《流动 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并协助落实对承租户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各住宅小区要组建居(家)委会和计生协会,负责承担住○户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未组建的,物业单位要承担住户的的计划生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6、卫生局:

1在为流动人口办理○《个体行医执照》、《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要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生育证》,对无两证者,不予办理;

2各医疗单位在接诊流动人口孕妇、○临产妇时,要先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生育证》,对无两证的要及时通知区计生局;

3严格查处用B超进行非医学性别鉴定的人和事。○④二胎及以上引产须查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7、教育局:

1各学校按国家规定接纳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查验其父母《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现居住地出具的落实计划生育措施的证明,无证明的待其补办后,方可办理其子女入托、入学手续;

2每学期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情况进行数据统计(包括家长姓名、子女姓名、孩次、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从事经营行业),并将结果在开学一个月内报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3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学生家长,要及时向学○校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计划生育部门进行调查 处理。

8、民政局:

1在办理收养子女审批手续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收养法》、《陕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2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村委会(居委会)计生管理○人员的职责。对计划生育贫困户在经济上给予扶持与资助并将信息反○馈区计生局。

9、文体局:

在核发、办理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时,要查验流动人口经营者雇佣人员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协助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督促经营者对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管理,并定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于无证的,及时通知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并督促其回户籍所在地补办。督促文化娱乐场所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计生责任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公益性宣传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10、财政局:

财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经费纳入专项预算,确保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投入,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

11、交通局:

1督促所属企业单位强化对本行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并纳入企业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同正式职工一样实行同管理、同考核; 2为流动人口办理车辆营运许可证时,○要先查验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的,不予办理。

12、政府办公室:

1负责每季度代表组长协调、○召集各有关部门参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讨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督办有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事宜的落实;

2负责政府机关各部门雇用的外来临时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3督促政府各部门已婚育龄妇女做好“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

13、区法院:

1协助计划生育部门,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2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做到快审快结。○

1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1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计划生育违法案件及时通知计划生育部门,并协助处理。

2积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查处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3积极参与计生、○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的工作。

第四篇:2011年乐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乐人口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

现将《2011年乐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流动人口 工作 方案

乐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1年4月21日印发

(共印25份)

2011年乐山市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川人口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2011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2011年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口发〔2009〕24号)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推进服务均等,提升信息化水平,完善区域协作,落实双向服务管理责任,全力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

一、工作重点

(一)强化《条例》落实,构建统筹管理格局。加强《条例》宣传、贯彻和落实,引导基层依法行政,落实便民维权措施,促进工作思路、方法转变,开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认真落实《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提高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加强部门联系沟通,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完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机制。引导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配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加强服务管理人员培训,提升基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

(二)强化权益保护,推进基本服务均等。促进流动人口在现居地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服务,确保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90%以上。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服务项目中,将流动人口纳入覆盖人群。拓宽流动人口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渠道,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药具获得率和可及率。建立便民维权工作制度,落实便民维权工作责任制。认真受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访诉求,建立信访通报制度。整合社会资源,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活动,帮扶救助流动人口困难家庭。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等地建立流动人口协会,增强流动人口自我服务、自我维权能力。

(三)强化全员统计,提升信息互动效率。开展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抽样调查工作,核实相关数据信息,提升全员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实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90%以上,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入库率达95%以上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SCPIP流动人口子系统,加强工作指导、培训和监管,确保流动人口子系统县级应用率达100%以上,乡级应用率达95%以上,流出地信息协查反馈率达90%以上,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信息通报、接收率达70%以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扩大流动人口绿卡试点范围。

(四)强化协作实效,拓展区域协作深度。夯实市内协作基础,深化巩固区域协作。深度推进市州协作,全面落实成都经济圈和川南片区区域协作任务,加强成都、德阳、绵阳、遂宁、雅安、眉山、资阳、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凉山州等相邻周边市州协作,解决流动人口在计划生育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在协作框架下,健全层级监管体系,提高网络化协作和服务均等化水平。邀请流动人口相对积聚的市州城市来乐与流出地建立源头互动协作机制,加强交流、沟通。鼓励、支持各地探索创新协作模式,构建 “一盘棋”工作格局。

(五)强化考核导向,完善目标考核制度。按照国家要求,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将SCPIP流动人口子系统工作记录及省际网络协作情况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量化指标,完善双向考核机制。加强流动人口子系统在日常督导、工作监管和考核评估中的应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先进地区评选活动,带动全市流管工作发展。

(六)强化热点研究,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在国家、省主体功能区构建背景下,结合我市城市化、产业发展实际,加强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前瞻性研究。对当前劳动力转移带来的新变化、新问题深入调研,提出政策建议。

二、工作进度

2011年3月~4月,制定下发《2011年乐山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全年工作。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和措施,并及时上报。2011年7月~8月,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对上半年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上报。市上将通过专题调研、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等形式,对“一盘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2011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对本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并对“三年三步走”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于2011年12月25日之前将自评报告、附件1和附件2上报市流管科。

第五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书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书

甲方: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乙方:(流入育龄妇女)

为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贯彻落实,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向乙方宣传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将乙方与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及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节育技术等服务。

(2)定期向乙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通报乙方的婚姻、生育、避孕、节育等计划生育管理情况。

(3)对乙方所持《婚育证明》进行查验,若乙方未持《婚育证明》,甲方应先为其办理临时《婚育证明》,同时下发催办通知单限期回原籍补办。

(4)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在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接受甲方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认真执行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同常住人口一样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培训、健康检查、孕期保健服务等活动。

(2)流入到甲方辖区30日内应及时交验《婚育证明》,服从甲方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

(3)乙方无《婚育证明》或《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在接到甲方催办通知单期限内回原籍补办。

(4)乙方若属康检对象,每三个月必须到甲方规定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一次健康检查。

(5)乙方离开现场居住地从业、生活时,应提前到甲方销档。

(6)配合房东做好计生、社会治安等情况的登记,自觉接受计生检查、检验等工作。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法律政策规定进行处分,责令期限改正。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2、乙方育龄流动人口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件,经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后,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件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共同遵守。本合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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