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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1-62341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8 03:46: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将所属博盈投资广场C座1F、3F租赁给乙方用做中西餐厅、KTV营业场所,并委托丙方进行物业管理,在双方业已签定的《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业主公约》等文件基础上,现乙方就物业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关系

1、甲方做为乙方所租赁物业的产权拥有者,下称“业主”。

2、乙方做为本物业的承租方,有权按与甲方的租赁契约约定使用本物业,为本物业使用人。

3、丙方受甲方(本物业业主)委托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丙方下设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本物业的管理,下称“物业管理处”。

4、乙方作为物业使用人,有权接受和监督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提供服务,但无权直接行使只能由业主方能行使的权利。

5、丙方依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及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服务,接受业主监督,执行业主合理合法的指令。

二、考虑到乙方所租用物业为公共营业性质的场所,以及在投资广场整体环境中的影响,为避免对其他业主、租户或物业使用人的利益的影响,三方约定,由丙方按下述方案对乙方营业区域的人员出入进行管理:

1、乙方在试营业前必须在本物业的如下位置安装控制人员出入的通道门: ①裙楼1F-3F主楼梯处位于乙方所租区域内的引梯连接位置需加装门,共一处;

②上述主楼梯的各层通往A座的出入口均需加装门,共三处; ③3F乙方租用区域的KTV东向出入口需加装门,共一处;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以上叙述共需安装门共五处,全部由乙方负责安装到位,并由丙方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乙方方可营业,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禁止乙方营业。

2、丙方负责对上述通道门按以下方案进行控制:

①每日正常下班时间以后(暂定为下午6:00),由物业公司保安负责将1F至3F主楼梯各层出入口所加装的门全部锁闭,然后开启1F引梯连接位置的门及3FKTV东向出入口的门,乙方宾客可自由使用主楼梯通行,此时主楼梯间与KTV及中西餐厅成为封闭的独立整体,只供乙方使用。

②每日早上(暂定为上午7:00)物业公司保安锁闭1F引梯连接处门及3F的KTV东向出入口门,同时开启1F至3F出入口的门,此时主楼间与乙方营业区域隔离,不供乙方使用,而供其他各层租户正常使用。

③上述各门锁钥匙全部由物业公司控制,乙方应予配合,不得私自更换、加装锁具或拥有钥匙,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承担。

④现写字楼1F大堂西侧与乙方租用区域连接的通道门亦由物业公司负责控制,具体控制方案由丙方制定。

⑤上述控制方案丙方拥有修改权,但需预先书面通知甲、乙方并得到甲方允许。乙方如有异议,则需书面提出后三方协商一致方可修改。未正式修改前,丙方有权严格按此方案执行,包括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

三、乙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除应遵守《业主公约》及甲、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以外,还需按以下约定接受丙方管理:

1、乙方应在聘用员工后立即将员工个人资料全部如实向物业管理处申报,不实或不及时申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为所有员工配发统一有效的工作证件做为证明其身份的标识,并将证件式样报物业管理处备案。

3、乙方员工应统一由固定的专用通道进入乙方租用区域,丙方有权拒绝乙方员工从非专用通道进入投资广场(包括乙方租用区域)。

4、乙方员工进入投资广场应佩带证明其为乙方员工的标识,否则丙方有权按封闭式管理中的临时出入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包括禁止其出入。

5、乙方员工未经物业管理处允许,不得擅自到乙方租用区域以外的任何区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域滞留。

6、乙方员工出现在投资广场各公共区域时应注意行为举止得当,丙方有权对其进行管理,对于明显影响投资广场形象的有权禁止其进入或强行驱离。

7、乙方应对其员工在投资广场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凡由乙方员工造成或引发的事故或损失,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四、乙方在使用所租用的物业时应避免对毗连物业使用人造成任何影响,包括:

1、不得占用任何公共区域(凡不属乙方租用的区域)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非租用和公共区域做其他影响投资广场整体形象的事情,绝对禁止利用租用区域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周边室外做半成品分拣、临时堆物、垃圾堆放等。

2、乙方因营业需要在非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做任何类型的广告宣传、粘贴散发或悬挂宣传物,进行较大规模的活动等均应当事先24小时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获得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禁止。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丙方有权禁止乙方利用非租用区域做摄像、照相背景、临时营业场所或其他用途等。

3、乙方营业所产生的噪声、油烟、气味等如对广场其他使用人造成影响,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暂停营业进行整改,此间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自行责任。

4、乙方直接或间接产生的各种垃圾、以及因乙方原因对投资广场物业的其他部分造成的污损均由乙方负责清理。

五、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有权使用指定的停车场,但需接受丙方管理,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员工或乙方宾客应将车辆停放在丙方指定的位置,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拒绝或清离指定位置以外的车辆。

2、甲方、丙方均不在任何情况下对乙方及乙方宾客所停放的车辆的损毁等负任何责任。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3、因乙方或乙方宾客所停放车辆对物业设施或第三方人身财产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均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4、乙方应遵守《业主公约》或甲、丙方关于停车及停车场管理的其他规定。

六、丙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文件约定,为乙方租用区域和公共区域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双方就相关事宜另约定如下:

1、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在入驻时向丙方交纳水电押金。

2、乙方应按时向丙方交纳水电费,否则丙方有权催收并停止水、电供给。其他由丙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有偿服务均可按此原则处理。

3、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丙方为乙方提供公共区域的保洁、维修、保安等物业管理费所含服务,现三方明确约定,此服务不含以下范围:

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保洁、保安、维修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②不属乙方租用,但事实上由乙方独自使用或占用的公共区域的保洁、保安、维修及其他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比如:C座西向弧形消防通道。

③双方在其他约定及本约定、后续补充约定文件中的其他项目。乙方如要求丙方对上述项目提供各种物业服务,需要另行收取服务费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4、因乙方对租用区域自行装修改造不当而造成的物业设施设备的损坏,不属于物业管理费用所含维修范围,丙方在提供此类维修后需要向乙方另行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在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公共设施设备故障时,应尽量避免或减小对乙方装饰装潢物和其他物品的损坏范围,但确实因维修需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丙方均不予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则乙方不予承担。

5、关于乙方在所租用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安全责任,三方约定如下:

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②因乙方租用区域内的安全事故对毗连区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物业管理补充协议2003-10-13 ③因第三方过失对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丙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处理,包括甲方其他租户、客户过失对乙方财物等造成的损失。

④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省市及甲、丙方制定的关于安全防范的相关规定,否则,丙方有权采取措施予以干涉,包括强制其停业整顿。

⑤乙方应配备专业安全人员,并接收丙方物业管理处的专业指导管理,如参加专业培训和考核。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作为原《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的补充,但如前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均以本协议所述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以供共同遵守执行。

3、本协议一经三方共同签署即生效,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有异议,均需三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仲裁机关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未尽事宜亦采用此原则解决。

甲方(签章): 授权人:

乙方(签章): 授权人:

丙方(签章): 授权人:

第二篇:前期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呼和浩特市熙和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其四单元三层住宅免费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临时用房,现地下室门口地面还未安装地板,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简单装修好后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办公用房使用。

2、在签订本委托合同之日,甲方的物业由乙方代为管理,其代收的管理费均由物业管理公司的名义收取,甲乙双方配合交房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合同期满如乙方未达到甲方的逾期效果甲方有权更换物业公司。

3、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的时间,或业主因未按通知时间前来办理入伙手续,导致乙方未能及时收取物业管理费的,甲方应在为业主办理产权转移和房产证时督促业主向乙方缴清该类费用。

4、甲方未售出的房屋,其物业空置费用由甲方按50%承担,乙方负责管理。

5、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本合同有关规定强行入伙、产权纠纷、物业、车位等的空置),致使业户入伙后拒缴或久缴管理费,而造成乙方管理费收入无保障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管理费至乙方能正常收到管理费用为止。

6、对甲方未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物业,乙方只能按日常管理要求进行管理,验收后才能办理移交,除管理责任外,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负责。

7、对现有急需整改和维修的设备设施,甲方必须及时整改完毕,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见整改内容)

8、委托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视为违约,以此为由的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还需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9、本协议一式二份,与正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

年月日

代表人:年月日

第三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安徽创元人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含山县富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百合花园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工作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为保障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 开办费通过转帐或者现金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

2、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0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前两个月对介入本项目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乙方确定的标准支付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结算的约定

1、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归乙方所有。

2、在合同有效期内每月收取的物业服务费不能保障乙方的正常运营及合理利润(经双方协商乙方每月的合理利润为肆仟元整)时,亏损部分和合理利润由甲方

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6、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7、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各种维修,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并约定处理时间,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如在约定期限内甲方未处理或者处理不到位,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含山县人民法院管辖;

5、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四篇: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聘乙方为甲方开发建设的荆州市玉兰小区(以下称 “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单位相关事宜、在双方已经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称“合同”)基础之上,补充约定如下:

一、前期物业管理开办费用

1、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0.5万元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该款项作为本项目开办费中,用于物业服务员工招聘培训、办公用品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工具采购等,具体项目见本协议附件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方案》;预算中的其余开办费共计4万元由甲方在通知乙方正式开始开展本项目的接管工作之日后3个日历日内通过转帐方式给付乙方,以保证项目的物业管理接管工作顺利开展。

2、开办费用由乙方按甲方财务流程使用报销,总额度控制在4.8万,甲方对列入预算的项目在合同期内如有超支不予另行补贴。乙方对开办费用的使用接受甲方监督,开办费采购的物品需经过甲方查验签点。

3、关于开办费所支出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双方约定:乙方在合同签定后为甲方提供临时业主公约等文本的拟订和在房管局的备案协助工作;乙方在甲方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前为甲方提供3次前期介入咨询,范围包括从物业管理角度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促进销售提供建议、对销售人员进行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培训;乙方在项目入住期间协助甲方提供客户入住的手续办理服务如验楼等;乙方在项目接管后协助甲方处理业主对房屋质量保修的报修,主要是接待业主咨询和投诉、填写报修联系单转给甲方处理、对客户进行安抚和回访解释以避免纠纷等;-1-

做为对甲方开办费用的交换,乙方不另收取甲方以上服务的费用,享有开办费用的使用和用开办费用所采购的物品的所有权。

4、合同期未满之前, 由乙方按开办费用预算总额采购的所有物品所有权为甲方所有,由乙方在合同期内无偿使用,其保管和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有乙方承担,但乙方不承担任何折旧成本,在正常使用中损毁消耗的,必须由甲方认可;合同期满后开办费所采购的物品由乙方无偿获得;合同非正常终止或解除时乙方按照合同执行期长的比例无偿获得部分开办费所采购物品,具体办法双方另形协商。

5、甲方负责在合同签定后日内无偿提供临时办公用房供乙方使用,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使用前15日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装修,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维护责任和其他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二、正式入驻前期介入服务与费用

1、为保证顺利交接,乙方应于正式入驻小区之前介入项目进行员工招聘培训、工程介入等接管准备。

2、乙方前期介入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甲方负责按照确定的标准支付,最终以乙方实际介入人员情况为准支付。

3、本项目交付房屋买受人使用所需《住户手册》由乙方在正式接管本项目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文字稿拟订,交甲方设计版式及印刷,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所有必须的物业管理入伙文件资料印制成本一律由乙方从开办费中列支。

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的补充约定

1、按照《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国家发改价格[2003]1864号《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等规定,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开始承担物业服务费,未售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物业服务费;为计算方便,本项目实行已售房屋从业主前来办理入伙手续领取房屋钥匙的下一个月度初起计算物业服务费用,之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在每月

10日前给付乙方。

2、为保证本项目物业管理正常进行及方便业主,采取在办理入伙手续时预收业主一年物业服务费再移交钥匙的办法,甲方需予以配合;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预收一年处理,乙方对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的帐目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业主和甲方的监督。

3、甲方给予房屋买受人物业管理费优惠的一律以甲方正式书面文件为准,房屋买受人持优惠文件乙方予以认可接受,并按月以优惠文件实际发生的当期金额向甲方报销。

4、对本项目收费标准,乙方不得擅自提高。

5、本项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位的使用和维护和外来车辆的临时停放管理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自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日起,乙方半年内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半年后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收取业主车位物业服务费(停车费),具体价格不超过每车每月100元。

四、其他服务与费用

1、本项目绿化工程保活养护期内的用水费用由甲方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双方另行协商。

2、本项目正式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施工和维修保养等用水用电费用一律由施工维保单位自行承担,具体承担办法由当事双方另行协商。

3、本项目景观照明及水景由乙方承担普通开放和维护费用。如甲方另提出需增加开启天数或延长开启时间,由甲方预先书面通知乙方,按照实际延长的开启时间和功率成本由甲方按月与乙方结算。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对销售中心安全保卫等服务的,乙方应当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承担费用。其他双方未明确的服务项目的费用承担一律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计算。

五、物业移交与接管

1、乙方按照荆州市关于前期物业服务的管理办法对本项目进行接管验收后,双方签定正式的物业移交文件,本项目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甲方将本项目移交乙方接管时,应具备荆州市房管局荆房[2003]43号通知中所列条件,本项目的移交与接管事项双方无明确约定的均按照此文件处理。

2、本项目移交物业管理前房屋套内、物业公共部位、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由甲方负责按照实际正常使用标准完成或督促施工单位完成;乙方不负责承担此类工作;如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由甲方承担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

3、本项目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标识和生活垃圾收集等附属设施设备由甲方负责完善,但需征询乙方意见。

3、甲方在不迟于首个业主通知入住手续办理日期15个工作日前将已售房屋业主资料移交乙方,便于乙方做好业主入住手续办理准备工作。

4、办理物业移交时甲方需将本项目所有建筑房屋钥匙同时移交乙方保管;对已销售的房屋,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协助其向业主移交房屋钥匙,业主在接收房屋钥匙前需按照乙方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办理相关手续;对未销售的房屋甲方借用钥匙需办理借用手续,其他任何第三方借用钥匙必须由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移交钥匙。

5、甲方授权乙方对业主房屋质量问题的报修投诉进行登记和中转,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对业主报修问题进行预先复验及通知业主复验,并对业主进行回访。

6、对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物业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等的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处理,乙方不直接对第三方进行联系;甲方在退还工程保修单位质量保修金时知会乙方并征求乙方意见;其他关于本项目工程质量保修问题按照荆州市相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接受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业主代表的监督指导;物业服务费用采取包干

制,甲方除按合同和本协议给付物业服务费外不另予以其他任何补贴;但合同期内因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动造成的乙方帐面亏损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2、甲方需给付乙方的费用到帐日期一律以当月10日前为最后期限;双方未明确的关于财务支付到帐期限一律按照本约定处理。甲方如不能按时按期给付费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在甲方欠费超过30个日历日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包括降低服务标准和终止合同等措施。

3、涉及本项目前期物业管理各项政府行政手续办理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甲方与任何第三方因本项目发生的任何纠纷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责承担其任何连带责任。

4、本协议为双方签定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合同同时生效;其中内容如与合同有冲突的以协议约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荆州市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商铺合同补充协议(未送物业管理)

合同补充协议

一、大修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一次性缴清。

二、契税:按照国家规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一次性交缴清。

三、该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由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乙方支付所有相关办证费用。

四、本商铺由出卖人统一租赁、统一管理。

五、买受人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逾期未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执行.六、双方通讯地址:

邓州市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邓州市湍滨大道南侧,邮编:474150,电话:***29888,传真:62829888 买受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七、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以通知发出日为准(邮寄件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以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若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须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下列情形视为已送达:

1、该通知已交付对方;

2、该通知已通过邮递寄往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有书面变更通知的以书面变更通知中地址为准)。

八、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除合同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外)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照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总房款的9%支付违约金。如出卖人损失超过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买受人据实赔偿。

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如有提前,最终以出卖人的入伙通知书为准。

合同补充协议

一、大修基金:按照国家规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一次性缴清。

二、契税:按照国家规定,在办理房产证之前一次性交缴清。

三、该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由甲方代为乙方办理,乙方支付所有相关办证费用。

四、本商铺由出卖人统一租赁、统一管理。

五、买受人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逾期未办理按揭贷款手续者,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执行.六、双方通讯地址:

邓州市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邓州市湍滨大道南侧,邮编:474150,电话:***29888,传真:62829888 买受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

七、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以通知发出日为准(邮寄件以邮戳为准),收件地址以本合同所列地址为准,若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须于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下列情形视为已送达:

1、该通知已交付对方;

2、该通知已通过邮递寄往对方在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有书面变更通知的以书面变更通知中地址为准)。

八、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除合同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外)要求解除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照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总房款的9%支付违约金。如出卖人损失超过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买受人据实赔偿。

九、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时间如有提前,最终以出卖人的入伙通知书为准。

物业管理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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