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4、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KT-BZH-024
版本/修订:A/0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岗位责任,规范操作行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确保生产高效、安全、有序地进行,结合本公司生产车间的实际情况,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特制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范围
公司所涉及的生产现场和区域。3 内容
1、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杜绝违章操作,防止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
2、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3、新入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和通过安全常识考试后方可上岗工作,实习期间导师要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其安全意识。
4、员工进入车间必须佩戴上岗证,按规定穿着工作服,严禁穿拖鞋及不利于生产安全的服饰。相关特殊工种必须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女工操作机械时,长发必须要盘起来,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5、操作前要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定其安全后方可操作,即接地接零是否牢固,防护罩、制动开关等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6、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严禁擅自降低标准,更改工艺违规生产。
7、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操作他人设备或其他工量器具,串工种或串设备作业,必须遵守该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8、车间地面要保持平整、整洁,工件、工具、量具应摆放整齐,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废油、KT-BZH-024
版本/修订:A/0 废水及废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必须保证车间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私自乱动各类消防器材。
9、生产场地不宜长期存放汽油、柴油、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库房或放置在指定地点,且使用此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禁止有明火。
10、非专业人员严禁随意移动电源、线路或私接电线。严禁擅自修理更换用电设备和器材。生产所需电动工具要在指定接线处连接,若要临时接电必须经过车间批准。
11、因生产需要,要动用火源,必须指定人员看护,避免发生火灾,并在动火区域配备消防器材。
12、对标志危险、有害、隔离等物品,未经允许不得擅自靠近、搬动。13、3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佩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要使用高架台,严禁踩踏在工件上操作,且高架台下严禁站人。使用的材料、工具要与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并做到摆放整齐、牢固,不易跌落。
14、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必要时可作标识,不得隐瞒不报,各个工区要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15、工作时间内,在生产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追逐打闹。严禁酒后上岗或当班饮酒。
16、严禁手上有水或潮湿时,扳动电力控制开关、拔插供电电源插座、用电设备电源线路。
17、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消防器材良好状态。定期检查电源供给控制箱、电源开关和插座。
18、下班前,必须按要求关闭或切断工作区域内相关设备的电源,关闭门窗,避免设备在雨天淋雨或受潮造成损坏。
19、发生事故后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要保护好现场,对伤残人员进行适当的救治。20、对事故的处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编制/日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第二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增强现场监理人员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各监理部、项目部。
3.职责
根据国务院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4.工作程序
4.1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对新入职员工及新上岗的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 全交底及安全管理培训;
4.2成立项目安全文明检查小组,每月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4.3每个项目要结合工程特点编制《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4.4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每月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专项会议。
4.5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及地方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组织施工。
4.6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建全安全管理体系及建设工程重大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7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管理方法及安全管理措施,检查 时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如遇到下列情 况,监理人员要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并下达《暂时停止施工通 知单》:
4.7.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4.7.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4.7.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7.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4.7.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4.7.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4.7.7.出现安全事故时。
4.8 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施工单位拒
不整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安全隐患报告书》要求一式三份。
4.9现场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按有关安全规范做好各种防护措施;如:配戴安
全帽、衣着整齐、佩戴工牌、穿着硬底鞋等。
5.相关记录
5.1 《安全生产监理细则》
5.2 《安全管理措施》
5.3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4 《监理单位安全检查汇总表》
5.5 《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5.6 《暂时停止施工通知单》
5.7 《安全隐患报告书》
5.8 《安全专项会议纪要》
5.9 《安全交底及安全管理培训记录》
6.本制度由土建事业部归口管理
编制:审核:批准:
第三篇: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确保各项生产安全平稳、有序运行,针对作业区生产现场运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和岗上饮酒。
2、进入油气区所有人员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格遵守油气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在岗位人员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工作。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油气生产场所,进入生产现场人员随意更改流程,挪用设备。
4、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吸烟、乱扔烟头、接打手机和随意使用明火。
二、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安全附件齐全,每月将阻火器、安全阀、呼吸阀进行清理保养,油罐进出口闸门、阻火器必须有效跨接、防雷防静电接地线齐全。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量油操作,严禁穿带铁钉鞋上罐,油罐量油作业必须用标准量油尺选择上风向量油。夜间上罐量油时必须使用防爆手电,雪天上罐量油前必须先清理干净梯子、罐顶积雪,油罐顶严禁存放棉纱、量油尺等物品,量完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严禁将罐内油气随意排放。
3、打油泵电机有良好接地,旋转部位护罩齐全可靠,各连接处严禁跑冒滴漏。
三、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只有一具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两具8Kg灭火器和一具35Kg灭火器;两具或两具以上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四具8Kg灭火器,两具35Kg灭火器,进流程井组依据井数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岗位人员负责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实行挂牌制。
2、发现有喷管龟裂、压力不正常、筒体裂口凹陷,压力表、铅封、保险销损坏等现象及时上报井区更换。
3、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存放,严防雨淋、暴晒,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场所。
四、罐车及装卸油台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的罐车进入装卸油台前,必须将车辆防火罩关闭,装卸完油后,罐车离开装卸油台方可打开防火罩。
2、装卸油前,必须接好静电接地线,熄灭井场加热炉、明火,待油装完半小时以后,再按照点火操作规程进行点火。
3、装卸油现场有灭火器材进行戒备,使用内带铜丝的装油鹤管并延伸至罐车底部。装卸油过程中,罐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室内戒备,以防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驾驶车辆撤
离。
4、装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清理干净打油泵卫生,打油泵盘根不刺不漏。
5、装卸油台范围内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严禁在装卸油台进行车辆维修。
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线路必须使用标准符合用电设备功率的电线。用电线路必须走线规范、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设。
2、用电线路由专业电工架设,用绝缘胶带密封至少3层以上,严禁岗位员工私自乱拉乱接、整改线路。
3、所有配电室电缆沟、电缆线必须进行砂封,每天进行检查,看有无进水、鼠洞等。
4、没有安装室内取暖炉的井点,取暖设备只能使用厂部统一配发的电暖器,禁止私自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用电设备。
5、取暖设备距离可燃物不少于1米,以防烘烤引发火灾。
6、电热毯只用来人员在睡觉前暖床使用,人上床睡觉时必须断掉电源。
7、人员离开房屋前将取暖设备断电,防止意外发生。
8、对取暖设备及线路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后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井区汇报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各种电路维修。
9、井区电工每周对所有电路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10、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由专业电工接电。
六、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点加热炉,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检查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检查后离去。坚持“三不点”的原则,没有检查不点、有渗漏点不点、炉膛有余气没吹尽不点。
2、使用室内取暖炉穿墙管线上开孔处必须密封,防止气体窜入驻人房间发生意外。
3、人员在进入厨房之前必须通风半小时以上,严防厨房用气管线泄露人员立即进入后中毒。
4、使用液化气的井点,气瓶与炉子(火源)的间隔距离须保持在1.5m以上。液化气(天然气)灶具的软胶管连接处必须用卡子固定牢靠,用完后必须关闭液化气瓶(井场来气)总控制阀,严禁只关闭灶具开关而不关闭总控制阀。
5、对用气(套气及液化气)设施必须每周用试漏液(肥皂水)检查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井区整改维修。
6、严禁在井口排放套气,进行修井等作业时,必须熄灭井场火炬及井口20米范围内明火。
7、井场套管气火炬必须安装阻火器,与井口距离20米之外,正常条件下,火炬处于点燃状态。
七、分液包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分液包必须放在地面以上,且距离井场内火炬(或别的明火)必须大于20米。
2、从井口至分液包,分液包至火炬气管线必须有坡度,有利于凝析油凝集排放。
3、分液包上压力表安装齐全并定期校验,各阀门连接处密封完好,阀门灵活好用。
4、各井点根据凝析油的多少实际安排好排放时间,防止分液包因集液过多而造成管线冻堵。
5、排凝析油前,熄灭井场所有火源,进行风向辨别,排放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6、排放凝析油使用器皿必须是铁器,排放后的凝析油倒入井场污油池,严禁就地排放,严禁以各种形式存放,严禁用凝析油清洗衣物、擦洗设备。严禁将瓦斯油送给老乡或其他人员。
7、管线及分液包发生冻堵后严禁用明火烘烤,毛毡包裹后用开水烫开,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8、分液包非正规压力容器,所承受压力不能超过0.2Mpa。井场套气憋压使用井口套气闸门。
八、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队伍持有作业区开出的有效的开工许可证,方可进入井场施工。
2、施工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收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自觉接收岗位人员的监督。
3、作业区与施工队伍签订交叉互管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和施工区域。施工队伍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抽油机;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靠近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队伍在井场进行动土、动火、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到作业区办理相应的票据后方可作业,作业前,双方负责人、监护人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5、施工人员在油气区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等应立即通知岗位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内停留,严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九、现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上岗,女工将长发盘起,带工帽。
2、操作中严格按照HSE操作指导书、HSE操作指导卡、标准作业程序,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上级领导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并上报作业区安全办公室。
4、所有上抽油机的作业严禁岗位人员独立进行,进行抽油机的检查、保养、维修等作业由井区办理作业票后,统一安排作业。
5、抽油机在运转过程中,曲柄护栏必须安装齐全,有效固定防护。严禁在未停机断电的情况下穿越抽油机、进入抽油机曲柄旋转区域内、抽油机高空作业。进入抽油机护栏内作业,必须先停机断电、刹好刹车,锁好锁扣,在监护下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6、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生产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7、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各种施工作业后的垃圾、油污、杂物及时处理。
8、所有的旋转设备、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污油池、蒸发池必须安装防护栏,没有治理的泥浆池必须进行有效圈闭,严防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9、对不懂的设备、设施严禁靠近、触摸、穿越。
10、在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严禁进行作业。
十、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反违章六条禁令,井区、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管线解堵、扫现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厂部、作业区对危险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厂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票据后,方可组织实施。
2、井区安排经验相对丰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监督,监督人严格履行的职责,按照票据上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卡开相应的流程、进行消防器材戒备、清理现场油污、进行气体浓度监测等)到位后方可作业。
3、现场监督人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填写好票据上的相应数据,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双方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现场气体浓度检测记录、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数据记录等。
4、双方监护人严密监控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中停止半小时以上开工时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5、作业过程中,一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或者出现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立即停止作业。
第四篇: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1.1、确保生产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安全、卫生生产;
适用于生产现场所有管理、操作人员。
2、职责
2.1、安技保卫部负责制订本管理规定,责成各生产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规定;
2.2、安技保卫部每月进行一次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考核;、工作程序
3.1.1、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生产加工。
3.1.2、操作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3.1.3、各种工装、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工作现场之整理整顿
4.1、定置管理
4.1.1、人员定置:规定每个操作人员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严禁串岗;
4.1.2、设备定置:根据生产流程要求,合理安排设备位置;
4.1.3、工件定置:根据生产流程,确定零部件存放区域,状态 标识和流程图;
4.1.4、工位器具定置:确定工位器具存放位置和物流要求;
4.1.5、工具箱定置:工具箱内各种物品要摆放整齐。
4.2、定置管理实施要求
4.2.1、有物必有位:生产现场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置明确;有位必分类:生产现场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4.2.2、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
4.2.3、按区域定置: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置区域,生产现场所有物品按区域标明位置,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4.3、整理整顿要求
4.3.1、整理:效率和安全始于整理。把要与不要的人、事、物分开。对于生产现场不需要的坚决从生产现场清除掉;
4.3.2、整顿:在整理的基础上,把生产现场需要的进行定置管理;
4.3.3、清扫:生产加工部位除随时清扫保持清洁整齐外,工作台附近不得有杂物。
4.3.4、清洁:每个员工持证上岗,仪容整洁大方。
4.3.5、素养: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非指定场所严禁抽烟;每个员工要养成良好工作作风和严明的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员工自身的素质。
5、生产现场安全管理
5.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操作规程教育,使其熟悉工装/设备及工具之正确使用方法和防范意外的方法。
5.2、生产现场油、电、机械传动等容易产生安全事故的部位,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标牌;对易燃品(如包装材料)存放区,必须按照过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规的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
5.3、操作人员要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确保起到安全防护作用,严禁违章作业。
5.4、生产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尽可能的确保人员安全,减少经济损失。
6、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7、本管理办法委托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五篇:安全生产、现场文明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1.集团公司每月对工地进行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大检查,发现问题填写隐患通知单,限期进行整改,经复查不整改的加倍进行处罚。
2.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公司生产部(安全)对各单位在建工程实行不定期、不定点的巡回检查,查出事故隐患,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属重大隐患就地整改,否则进行处罚。
3.各单位和项目部每月必须组织安全生产和现场文明检查,安技人员要加强巡检、季节性、节假日的前后检查和自查(每旬一次)安全检查记录整改反馈后上报公司。
4.集团公司项目部实行月检查、月评分、月奖罚的办法。5.对安装公司、第一设备租赁公司、木业公司、钢结构公司、第二设备租赁公司、搅拌中心等专业公司实行半年检查(每月进行单项检查)。
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考核标准。
3.新工人(包括建筑队)必须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作岗位。
4.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司炉工、机械操作、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常识的教育外,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凡不进行复审者,操作证无效。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6.各单位要根据建筑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7.专职安技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按建设部的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和20学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遵照国务院关于职工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的规定办理,事故报告要及时,不准隐瞒、虚报或拖延不报。
2.班组或建筑队伍每个月要向工地或车间填报工伤事故月报表,工伤事故月报表每月28日前报总公司安全处。
3.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工地或车间,并由工地或车间写出事故报告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和工伤报告,及时上报公司,拟定整改措施。
4.凡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并全同工会组成调查小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
5.根据事故分析的原因,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措施,同时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进行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
生产部(安全)工作职责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对所属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2.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3.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
4.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基层,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研究生产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监督实施。
5.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督促工地及时整改。6.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的设计情况,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7.审查施工现场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8.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统计报表及时、准确、无误。
10.对所属各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11.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2.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要点。
13.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措施。
14.每月对项目部、专业公司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配合项目考核工作进行评分。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