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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优秀范文5篇)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1-114042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5 19:01: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从事建筑施工(包括土木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的企业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产品、架设机具和施工机械设备: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机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大中型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或假冒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关负责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条 为施工现场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生产、销售单位,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设计、生产、销售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的产品。第六条 向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销售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单位,应当提供检测合格证明及下列资料: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第七条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或者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并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第九条 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施工中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一条 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可以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组织联合检查,并公布合格或者不合格产品名录。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交易市场,为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提供服务,并加强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生产、销售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作出处罚。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保证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必须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劳动行政部指定的经营单位购置,不准购置其他渠道的货源。

2、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经安技部门和采购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登录台帐。

3、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安全性能达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4、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检测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特种防护用品还须有安全鉴定证书、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

5、发放部门应根据领用人的工作性质、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的标准进行发放,领用人有权拒绝领用不合格的劳保用品。

6、劳动防护用品设专人进行管理,保管仓库应有防潮、防虫和防兽措施,不得无故损坏。

7、定期检查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出现破损,随时领用、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领用和发放。

8、已到使用期限或损坏的劳保用品应及时办理报废申报单,经主管部门签字后重新购置。

9、特殊工程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同其它专业作业人员发放。

10、劳动防护用品所需的各种经费,要同生产计划一起安排解决,必须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11、安技科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佩戴情况,不能满足随时配置。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1.单位机械管理部门要及时掌握设备的动态,合理调配施工所需机械,按季度报告机械设备动态分布,供公司调度平衡。

2.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布局,安装和使用,要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3.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大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中小型机械由机械组长负责。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后,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要严格遵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2_)”;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多班作业,要执行交接班记录。

4.施工现场在用机械设备应确保技术善良好,安全装置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有效。固定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有棚有垫,流动使用的机械设备要有盖,达到防晒、防雨、防锈蚀和保证安全的要求。

5.经过改造,改型机械,使用前应进行检查,鉴定,试运转,由各单位自检合格生,报公司机管部门、安全部门共同复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一般机械由各单位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自行安装检查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新型或首次使用的重要设备必须由各单位机械管理主要负责人组织管理,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操作人员掌握技术后方可投入调试使用。

6.各单位要合格使用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超速使用以及带病运转。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无证操作机械设备,否则造成后果要追究责任。

7.对于指挥操作不当,维修不及时,管理不善或者其它原因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机械设备事故,各单位要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并上报公司,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发生重大事故要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

二、机械设备的保养、修理制度

1.各单位机械调和斩保养和维修要严格遵守机械设备保养修理技术定额,做到坚持例保,定期检查,预期检修,按月编制保养保修计划,认真组织执行并按季度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2.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上机操作人员必须按保养规程进行“十字作业”维护,填写记录,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定期派人巡回检修,特殊情况应派人进驻施工现场负责维修,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3.各单位应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结合大修周期每年初认真编制所属机械设备大修计划,报公司设备部门审定汇总后下发各单位执行。

4.各单位要加强机械设备的大修过程检验修竣验收管理,做好各项记录,并存档。

5.各单位要重视机械设备的大修,对主要机械设备大修要保证资金,落实计划,防止机械失修。

6.各单位要强化现有的修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修理人员,加强修理过程管理,严格执行修理工艺规程,技术标准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修理质量,不具备修理能力,依靠社会上大修机械设备的单位,必须委托具有应资质的修理单位修理。

三、机械设备的处理和报废制度

1.机械设备的处理,可以根据新旧程度和技术状况,按质论价。机械设备变价处理收入与账面发生价差时应按财务规定处理。变价处理收入应全部留做更新改造资金。

2.由于机械设备使用年久,磨损严重;或因意外事故使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又无改造价值;或因技术寿命或经济寿命到期者;可按报废处理。

3.机械设备报废条件: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再进行大修理已经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者。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者;(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4)属于淘汰机型,配件无供应者;

4.凡符合以上条件者,由机械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组,对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填写设备申请报废申请表。

5.公司机械管理部门根据使用单位申请报废鉴定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的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报财务部门销账。

6.申请报废的机械设备,如折旧尚未提足,应按财务规定将折旧提足。

7.已批准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转让或继续使用,并做好残值回收,除汽车锅炉外,其他报废机械设备,应集中保管并进行解体,对尚能利用的零部件,总成要尽量利用并估价,作为残值变价收入。对尚未批准带报废的机械设备,不得任意拆卸零部件。

8.机械设备不论变价处理或报废,在办完实物清理或交接手续后,应及时办理财务事宜。

9.机械设备因遭自然灾害或其他非人力能挽回等原因丢失,应由使用单位认真清查,情况属实者应报财政部门,设备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属于保管不善而丢失者,应由责任者负责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不得按报废处理。

天津市铁路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篇: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准用管理

一、进入现场职工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

书》方可上岗。

二、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自觉性,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全新政策。

三、现场验收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徇私情,严格

把好每一关。严禁无三证,次品,不合格报废不检验的产品入库,发放。

四、劳动防护用品按使用年限,用进行不定时期试验,验收后,合格发放,不合格更换报废。

五、按照国家IS09000质量标准,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六、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七、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八、外在运行和运转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九、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业其使用。

十、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十一、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物件。

十二、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叫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十三、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作业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

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十四、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防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

十五、在有碍机械安全私人身体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十六、现场机械电箱与开关箱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七章的要求。

十七、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安装就位后,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十八、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九、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

一、公司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的利益和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落实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定的制度。

二、安全防护及临时设施费为专项安全防护费,确保安全生产,任何情况下不应随意移动安全费用。

三、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必须按工程,国家规定标准,按时发放安全费用。

四、安全防护及临时设施费不得扣压以及不按时发放。

五、无安全费用造成或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

六、违反以制度造成的事故及经济损失的给于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追究行事责任。

七、对于劳动防护使用的防护用品设施必须有三证,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八、各种机械必须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批准发放证书后方可使用。

九、机械不应无检验,无领导批准,无经有关部门检验进行运转,造成机械伤害及事故的按国家法规政策,追究刑事责任。

十、机械及劳动防护用品及用具应定期检验或复审如无经检验或复审的发生事故,一切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检查制度



一、安全检查与分类及检查时间

1、安全大检查:公司每月定期一次,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项目部每周一次或每十天检查一次。

2、日常检查: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每日安全检查。

3、机动检查规定节假日前,冬季、雨季检查,施工用电,脚手架、塔机、卷扬机,临时设施为专业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组织领导,各级主管生产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专兼职安全员,各级职能部门人员负责检查,由班组长、质安员参加,专业检查,有施工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员参加。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

1、一般检查、职工的思想重视情况,组织领导检查规程操作制度,安全措施,现场隐患,违章及事故及报告处理,培训教育与持证上岗情况,现场文明生产。

2、专业检查,查结构、查设备、查技术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安卸防护装置,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

四、整改反馈,查出问题,认真整改,做到三落实《措施、时间、执行人》,并下达整改措施通知书,必须有整改人,专业检查验收合格填写合格证,安装与使用者双签字,领导批准使用,各项整改要及时检查,作书面反馈,并依《安全检查标准》检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处理,重者停产,停机及措施。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一、施工现场,每天正视作业前,有班组长

组织本班组职工参加,利用(10-20)分钟,进行安全活动,使职工和作业面处于安全状态

二、前活动的内容,结合当天生产工作内容、进行安全教育。

三、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在一分项工程开工

前,均应利用班前活动,进行现场交底。

四、班前安全教育每天工作之前,由班组长

针对工作的内容,现场的安全状态、人员的思想状况等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提出防范措施。

五、班前安全检查,利用安全活动的短暂时

间发动全体职工检查作业环境,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六、班前活动做为一项安管理有力措施,必

须坚持天天进行由项目经理每月进行评奖,专值安全员负责执行的情况的监督,及时向项目经理报执行情况。

七、班前活动明每天由班组做记录,执行情

况每月由安全员布于安全牌。

门 卫 制 度

为了维护企业的利益,维护企业的正常的工作秩序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人员,按值班表及时值班。

二、

三、

四、值班人员必须做值班记录。

五、

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未经批准不得缺席

及离岗。有特殊情况应向上级请示批准方可离开

七、。

八、值班容人员负责处理临时来坊接代工

作,来访人员必须登记造策。

九、值班人员,值班时负责处理事务。

第四篇: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切实做到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贯彻管理为使用服务,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从根本上克服使用忽视管理的倾向,特制定本制度。

1、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应按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书要求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安装、拆卸。安装、拆卸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企业相关负责人现场指挥、监护。

2、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在使用前应由国家认证的技术检验部门进行技术检验和安全测试,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以正式投入使用。

3、各类机械设备在进场前,必须备齐各种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有效。总包单位会同监理单位对具备进场条件的机械设备进行验收,审批合格后方可以进场。严禁任何人将证件不全、手续不齐的机械设备调进现场使用。

4、各种机械设备进入现场经专业部门技术检验合格投入使用后,一律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要对自己的职工进行安全、技能、遵章守纪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总包单位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5、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要挂统一的设备标示牌,标示牌要挂在机械设备的明显位置,做到美观、大方,一目了然。

6、机械设备的使用实行专人负责制,要配备相对固定人员进行操作,大、中型特种机械设备要有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职人员进行操作。任何无证件和非专职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机械设备。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动用设备。

7、机械设备的专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任何人员无权指挥机械设备违章作业,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机械设备要严格按照保养规程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要有保养维修、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操作人员要做到认真、仔细、如实填写。

9、大型机械要实行机长负责制,机长负责机械设备日常工作、维护、保养的安排,负责本机械设备的内业资料管理。

10、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任何机械设备不允许带病作业,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报修后,待故障完全排除,才可以正常工作,任何人员不得对机械设备进行私自拆改。

11、大型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限位器,载荷限制器必须灵敏、可靠、有效,操作人员不得自行调整和关闭使用。刹车制动必须灵敏可靠,各传动部位的安全防护要完整齐全。

12、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已经淘汰的机械设备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13、机械设备进入现场,要在施工工区办理进场登记手续,退场时一律凭进场登记手续出场。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地铁十号线二期01标项目经理部

第五篇: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采购、验收、安装使用、检测登记维修制度

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采购、验收、安装使用、检测登记维修制度

一、机械设备操作维修制度

(一)施工机械设备的规划、选购及检验验收

对施工机械设备的装备原则是: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

1、项目部在购置设备时,应根据工程对象,公司现有设备状况和设备租赁市场的发展情况,来决定所需设备是购置、调剂或租赁。

2、公司设备购置程序:单位申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手续完备后方可进行购置。

3、设备选购时,应对所购设备的生产性、可靠性、节能性、维修性、环保性、耐用性,配套适用性、灵活性、经济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对比、择优选购。

4、新型设备或价值较昂贵的设备,选购时,应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

5、备采购应在公司发布的设备《合格物资供方名录》中选择。

6、设备到货后,由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外观检验和品质检验,并进行试运转检验,均合格后方能办理验收手续,转为公司固定资产,正式投入使用。

(二)施工机械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1、对同时具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整机价值202_元以上的施工机械设备作为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电动工具类除外)。

2、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建立机械设备台帐和机械设备登记卡。

3、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如:塔式起重机、汽车、施工电梯、砼输送泵等)逐台建立机械设备档案:从出厂、使用、维护到报废的全过程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

4、指挥不当,违章作业,操作失误,检修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发生不正常损坏、损失或机械及零部件技术性能降低,使用寿命缩短,均属机械事故。

5、机械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分为:一般事故(1000—5000元);大事故(5000—20000元);重大事故(20000元以上)。

6、施工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断电、保护好事故现场,尽快逐级上报,并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填报《机械事故报告单》,报公司主管经理,批复后应载入该机技术档案。

7、在机械事故处理时,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造成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事故措施不放过。以防类似事故再发生。(处理方式包括:检查错误,按直接损失费的5—15%罚款,行政处分等)。

(三)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施工任务情况,遵循切合需要,实际可能,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配备、调度和租赁施工机械设备,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2、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十字作业”(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的要求,作好设备的保管、保养、使用,主动积极地为施工生产服务。

3、操作人员在班后,按要求认真填写运转记录,月底交项目部设备员汇总。

4、施工机械设备的保养分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和特定保养。(1)例行保养以外部清洁、检查为重点,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由操作人员在班前、班后和工作中的停歇时间执行的日常维护。(2)定期保养,应根据机械设备构造特点和复杂程度,按照原厂说明要求执行。以内燃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执行三级保养制;以电动机为动力的机械设备一般执行两级保养制,根据机械设备作业的具体情况可适当增减定期保养的级别。

(3)特定保养包括走合期保养、换季保养和转移前保养。①走合期保养:指新购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在正常使用前,都必须进行一段时间的减载、减速、减负荷的走合(按原厂说明书规定执行)。走合期满对机械设备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②换季保养:机械设备在进入夏季进入冬季之前,应按当地气温变化情况,适时更换油料,采取降温或凡防寒措施。一般应结合定期保养一起进行。③转移前保养:机械设备在某一工程施工完毕,将转移至另一工程施工,为使转移后迅速投入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定期保养间隔期,也应按二级保养作业项目进行保养。

5、凡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财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提取机械设备折旧费。机械设备折旧费属专项基金,不准挪为他用,由公司统一管理。

6、确保公司内部施工生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能,提高机械设备的经济效益,可采取租赁方式,为社会服务,但双方必须签定租赁合同,并严格执行。

7、设备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进行大修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无改造价值的;修理费用高,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因意外灾害或事故,使主要结构和总成件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或一次修理费用预计超过现值一半以上的;严重污染环境,不符和环保要求的;其他应当淘汰的。经确认应当及时报废。

(四)施工机械设备检修

施工机械设备的修理分整机大修,总成大修,小修和项修四种。

1、整机大修是设备运转一定时间后,经检测鉴定,其技术状况已达到大修标志,需要对整机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使其技术状况和工作性能达到大修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延长使用寿命。

2、总成大修是整机其他技术状况良好,但某一总成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形成与其他总成之间的技术状况不平衡,影响正常使用的可进行总成大修。

3、小修是一种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机械设备故障和局部损坏,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应尽量与定期保养一起进行。

4、项修是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一种修理,是通过对设备日常运转情况的综合分析、判断,结合设备实际技术状况,而确定需要维修的项目内容。

5、经大修后使用的设备,均需进行走合期运行和保养,并进行试运转检验。

(五)施工机械设备检查及维护、保养、修理职责

1.日常检查主要由用机单位进行自检。主要对“十字作业”的执行情况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有效性进行检查。

2.综合检查是随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时,一同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为 “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资料等各个方面。

3.施工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和一级保养由用机单位负责实施。二级以上的保养及各类修理由机属单位负责实施。租赁设备应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二、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

1.项目部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账。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

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三、塔吊、施工电梯和物料提升机安全管理办法

(1)必须购买合格的安全设施产品,严禁购买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项目部在购买前,向工程管理公司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公司审批后方可购买,购买后的发票,经工程管理公司签字,方可入帐。(2)各种安全设施在使用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经项目安全员同意,不得随意拆除。

(3)机械设备的使用贯彻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机械设备实行定人定机,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一人多机。(4)特种作业人员由公司劳动人事处统一建档管理,每台设备需配备足够数量的操作工,严禁无证人员、临时人员操作,操作工必须定期接受特殊工种的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5)严格执行操作工持证上岗制,机械操作工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要做到正确操作、精心保养、合理使用,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并做到“三好”、“四会”(管好、用好、修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违章作业。

(6)机械操作工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对于施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工有权拒绝执行。

(7)机械设备必须经常进行保养,贯彻谁用谁管,以养为主,以修为辅的原则,机械设备的维修由设备租赁公司负责,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协调。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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