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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容《人到中年》内容摘要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21-113998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5 12:39: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谌容《人到中年》内容摘要

谌容《人到中年》内容摘要

一、作家自述

我个人认为《人到中年》不是伤感小说。十年浩劫,伤痕累累,难道就没有伤感?我的确在小说中提出了中年知识分子的问题,希望引起社会关心。但我同时想通过陆文婷的形象探索生活的意义。陆文婷不是高大形象,她是一个极为平凡的人,我觉得我们的生活正是由这些平凡的人在推动。正是千千万万这样的星星,组成了我们祖国灿烂的夜空。

摘自马立诚:《静悄悄的星——访女作家谌容》,《中国青年报)1980年7月26日。

我写“马列主义老太太”,是在生活中长期地观察了这样的人物,我熟悉她们和她们生活的环境,以及她们思想性格形成的过程,她们的一举一动都活在我的脑海中。

创作首先是内容创新,不断地发现新的主题,新的性格,其次才是适应内容需要的形式的创新,追求新的结构,新的意境,新的风格等等。我很害怕自己作品的重复。

摘自孙武臣:《‘‘我要好好写,认真写!”——访女作家谌容》,《星火》1982年第11期。

在《人到中年》小说里,主人公陆文婷被从死亡线上抢救过来了。有些读者写信给我,说这是强安上去的“光明的尾巴”,“与其让她活下来,不如让她死去,更能显示悲剧的力量”。也有些外国朋友问我:“让陆文婷活下来,是不是反映‘官方意图’?”

我的回答是明确的:“陆文婷没有死,这不是‘光明的尾巴’,也不是‘官方意图’,而是作者的愿望:我不愿意她死。”„„陆文婷是不应该死的,人民需要她;尽管生活给她以那样的重担,但生活毕竟是令人留恋的。陆文婷还有很多工作没有做完,还有很多心愿没有偿还,她应该活着。于是,我让她活下来了。

摘自谌容:《从陆文婷到蒋筑英》,《光明日报》1983年2月3日。

二、重要评价观点 我们说,生活中确有阴影,作家当然要加以揭露。问题在于小说中的这层阴影是由什么人构成的呢?作家用含蓄的笔触,为我们刻画了“马列主义老太太”——高级干部焦副部长的夫人秦波,还有那位赵天辉院长,以及在陆文婷病重时不肯派车的干部们。毫无疑问,作家所针砭的这几个人物,也是读者所不喜欢的,尤其是秦波。可是,要说就是他们给陆文婷以及坚持要离开祖国到国外去的姜亚芬夫妇的生活蒙上了一层阴影,却难以令人信服。这部小说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然而反映出来的生活却是不准确的,模糊不清的。它的格调是低沉的、感情是哀伤的。

摘自晓晨:《不要给生活蒙上一层阴影——评小说(人到中年)),《文汇报)1980年7月2日。

细细回味小说字里行间饱含着的忧患意识,我们便不难发现,作者最终的意向,还不仅仅限于呼吁人们睁开双眼,正视中年知识分子的问题,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作者的用意是比这层显见的社会呼吁要更加深刻得多,她要求我们透过“中年”问题,进一步思考与此有关的另一些更具根本性和普遍性的问题。譬如,如何调整社会的价值和伦理体系,让人们重新认识什么是真诚,什么是虚伪,什么是有意义的付出,什么是无价值的浪费生命;知识分子的问题究竟暴露了中国社会哪些更加可怕的深层隐患?陆文婷,还有傅家杰、姜亚芬、刘学尧们的“疲劳”和“断裂”难道仅仅是身体上的某种病变吗?他们的人生理想、价值追求到了不惑和知天命的中年,不也同样面临着可怕的疲劳与断裂吗?看了《人到中年》,我们难道仅仅对“马列主义老太太”感到厌恶?秦波那样的人,难道只是激起我们些微的不快,而不触发我们对某种高调话语的怀疑和反思吗?秦波们该不该对我们社会外在和内在的“疲劳”和“断裂”负责呢?在诸如祖国、民族、时代、社会、人民这些宏伟的概念底下,个体、个人究竟有没有他的绝对可靠的价值定位?

所有这些追问,合在一起,构成了《人到中年》深刻而尖锐的主题探寻„„作者着眼的是“中年”问题,但是那时候的小说,甚至整个社会的思想水准,放在80--90年代的历史进程中来看,都不能说已经达到了中年的深刻与成熟,中年的不惑和知天命。所以,对今天的读者来说,体会这部中篇在当时所达到的深度,或许更为重要。

摘自郜元宝:《{人到中年)摘评》,《当代作家评论》1995年第3期。

小说以撼人心弦的笔触,通过生动的艺术形象,揭示了问题的复杂性和危害的严重性。陆文婷病倒,姜亚芬出走,表现形式不同,根源却是一个。当然,她们并非心甘情愿,而是情势使然。那么,构成困扰中年知识分子的情势的因素究竟 小说以眼科医生陆文婷的治病过程,作为贯穿全篇的“骨架”,而陆文婷的形象则是作品描写的重心。作品通篇以陆文婷在病榻上朦胧的幻觉作艺术展开,交错地表现了陆文婷艰难坎坷的生活命运和她内心美好而又复杂的情感意绪。小说在陆文婷的意识流程之外,又交错了多种意识流程,通过她的丈夫、好友亚芬、眼科孙主任、医院赵院长等,让他们.触景生情,因情起忆,把深深印在各人脑海中的陆文婷生活片断和他们对陆文婷的情感,在一种无意识的忆念、回想中断续地闪现出来。实际上是从多种心理角度,以多种心灵折光来描绘、透射陆文婷的形象。作者还采用时隐时现、时断时续的方式,在陆文婷意识流动和其他人多种意识流程交错中穿插进一些对人物行动和人物关系的正面描写,像陆文婷替焦部长、王小曼、张老汉三次做手术的过程,就是用正面叙述的办法。它对刻画陆文婷的形象,起了重要的作用。由此看出作者谌容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来塑造陆文婷,一是人物自身的幻觉、自由联想,二是周围人物的多角度心理投射,三是正面叙述描写。摘自陈荚兰:《文学思潮与当代小说》,武汉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9页。

三、作品简析

《人到中年》是谌容小说的代表作,发表于《收获》1980年第1期。小说一经问世,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并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人到中年》的讨论。这场讨论不仅仅是对该小说成败得失如何评价的问题,而且还涉及如何反映新时期的社会矛盾这一重大现实问题。当1980年以前的大量作品还在回顾历史的时候,谌容却一下子把目光从历史转移到现实中来,真实地描写了现实生活的矛盾,从陆文婷的艰难人生道路看到知识分子,尤其是中年知识分子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形象地概括了成千上万中年知识分子的普遍遭遇,这是独具慧眼之见:陆文婷的“断裂”、傅家杰的未老先衰和姜亚芬夫妇的出国,揭示了中国一代中年知识分子在庄严的责任感、神圣的使命感和不胜承受的工作重担、生活重担之间的矛盾和困扰。在此基础上,小说进一步把中年问题提升到人生价值这一更具根本性和普遍性的高度,显示了不同凡响的思想力度,这不仅对当时,即使对现在和未来都具有丰厚的社会意义和高度的审美价值。在艺术表现上,《人到中年》也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它采取多视角的手法,打破以时间为序的传统结构,表现出很大的跳跃性。小说以陆文婷的病状为经,以其20多年的人生经历为纬,立足于病床这个中心,向各个方向辐射,把发生在诊断台、手术台、办公室、托儿所、厨房、病房、餐桌等各个场景的事件连接起来,通过主人公以及周围人物的幻觉、回忆、联想多角度多侧面地刻画人物,渲染悲剧气氛。将陆文婷的奉献、成绩、爱心与她的报酬、地位、生活条件进行对比,形成强烈反差,这种反差越大,陆文婷形象的悲剧意味也就越强烈。

四、重要研究论著目录 1.谌容:《写给(人到中年)的读者》,《工人日报》1980年7月7日。

2.谌容:(从陆文婷到蒋筑英》,《光明日报》1983年2月3日。3.朱寨:(留给读者的思考——读中篇小说{人到中年)》,《文学评论》1980年第3期。4.晓晨:《不要给生活蒙上一层阴影——评小说{人到中年)》,《文汇报》1980年7月2日。5.田中全:《‘‘马列主义老太太”——谈{人到中年)里秦波的形象》,《人民日报》1980年7月16日。6.王春元:《陆文婷的悲剧与生活的阴影》,《文艺报》1980年第9期。

7.杨忻葆:《探索生活意义的隽永诗篇——谈{人到中年)的结构艺术和典型创造》,《文学评论》1981年第3期。

8.何火任编式中国当代文学研究资料·谌容研究专集》,贵州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9.《中国当代作家选集丛书·谌容》,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

10.郜元宝:《{人到中年}简评》,《当代作家评论》1995年第3期。

五、名师导评

《人到中年》的故事情节的主线是,中年眼科大夫陆文婷因超负荷运转而突发心肌与梗塞,与此并行的辅助性情节是,陆文婷的同学、朋友姜亚芬离国出走。40多岁的陆文婷60年代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医院当住院医生,后与从事冶金研究的傅家杰结婚,并有了一对儿女。小说展示了繁忙的家务、狭小的居住空间、紧张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对陆文婷的重压。但是,不管多么疲劳、紧张和困难,只要面对着病人的眼睛,陆文婷就忘记了一切。一天上午,她一连为焦副部长、张老汉、王小嫚作了三个手术,终因劳累、紧张过度而病倒。在时而昏迷、时而清醒的过程中,各种幻想和朦胧的记忆纷纷从陆文婷的意识深处闪现出来:与母亲相依为命的孤苦的童年、单调而忙碌的大学生活、甜蜜的爱情、丈夫和孩子、朋友姜亚芬的出国晚宴、焦副部长夫人秦波的那令人难堪的不信任眼光„„她以为自己再也起不来了,然而,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她终于从死神那里逃脱,在丈夫的搀扶下迎着朝阳和寒风走出了医院。

小说成功地塑造了陆文婷这个中年职业女性的形象。小说在对人物的塑造中,将人物置于角色冲突之中。作为医生,陆文婷对自己的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医疗水平为同行公认,医术和医德更是得到病人的交口称赞,然而她始终默默无闻,不事张扬,为社会奉献出自己的一切。作为妻子和母亲,她感情细腻,体贴温存,珍视家庭。但是繁重的工作使她难以尽好妻子和母亲的职责,为此她常怀内疚和自责。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角色和家庭角色的冲突和双重压力之下,她心力交瘁、濒临崩溃。作者还将这种角色的冲突与矛盾放在特定的社会现实环境中予以表现,从而揭示出更为深刻的社会意义。在小说写作的当时,中年,作为人生在事业上的高峰期,对这个年龄段的知识分子来讲,却是不仅要承受不堪重负的家庭重担,而且要面对社会物质条件的限制,面对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观念极其淡薄的社会政治文化氛围。这方面在小说发表后还引起的争论中,有截然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这部小说提出了一个十分尖锐的问题,然而反映出来的问题都是不准确的,模糊不清的。它的格调是低沉的,感情是哀伤的。” “在可敬可爱的陆文婷大夫身上,党的政策的阳光被一层可怕的阴影给遮住了”;与此相反,有论者认为:“这种阴影决不是艺术给生活蒙上的,而是生活反射给艺术的。”小说中写到,丈夫傅家杰不仅支持陆文婷而每每挑起家务的重担,而且自己也有科研任务,可是回到家中连一张写字桌都没有,只好在床铺上写论文。这实际上触及到几十年来中国知识分子的待遇及其价值实现问题。尤其是,小说中写到姜亚芬一家因为在生活上的现实问题不能解决,事业上才华不能够施展开来,终于抱恨离开祖国奔赴他国异乡,从侧面突现了上述社会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小说对陆文婷的塑造,因为尖锐地触及到了社会问题而丰富和强化了人物形象的社会意义。也有人认为,在陆文婷的塑造中也有颇为浓重的理想化色彩,以致人物主体的确立让位于作者观念的传达,“缺乏作为一个觉醒的主人所应有的自主精神。” 小说的成功还突出体现在对秦波这个“马列主义老太太”典型形象的刻画。小说的叙述用嘲弄的目光打量着秦波的发式、服装、眼神,用讽刺的语调描摹她那一声“我的同志哟”的口头禅。她明明满脑子的封建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却总是用一套革命的词句掩饰自己庸俗的、狭隘的内心世界;她先是居高临下、不屑于陆文婷为她的丈夫做手术,满口“对革命负责,对党负责”的高调,居然可以从党史上轻敌的教训谈到为焦部长成立手术小组研究手术方案的必要。而当手术成功、陆文婷病倒后,她踏进陆文婷的病房,面对刚被抢救过来的危重病人,做出了一系列夸张的动作,开口焦部长闭口时髦套话,滔滔不绝,指责院长对中年医生照顾不力,俨然是政策的体现者和代言人。对秦波这个人物,作者虽然着墨不多,却活画出一个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自我感觉良好、妄自尊大、矫揉造作的形象,也因此,“马列主义老太太”这个带着特定年代的历史记忆和话语特征的称谓,成为某一类人的“共名”。

《人到中年》在小说艺术形式上也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它以陆文婷的病情突发为经线,以她20年来的生活为纬线,从陆文婷病倒这个断面切入,让人物的生活经历在朦胧的意识中展开,同时不断穿插了他人的回忆和反应,从纵横两个方面加以延伸和拓展,形成了开阔的叙事空间。小说在叙述上对传统的全知全能的叙述有所突破,注重以人物的视角来感知和铺排故事,如此更能够开掘人物心理的深层内容,并且通过叙述视角的变化,引入不同的意识,使主人公的人物形象更具立体感。而对秦波这个形象的创造,显示出谌容的幽默天性和讽刺才能,这在她后来的小说中得到进一步发扬。这些丰富了现实主义小说的表现手法,使社会问题小说这种传统的小说类型融入了现代因素。

第二篇: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国家保障人权的理念已经体现在行政法的立法和执法实践中, 在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贯彻保障人权原则显得尤为重要。在公安行政执法中侵犯人权现象表现在: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及时,公安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公安行政处罚中的不规范执法,劳动教养、收容教育中侵犯人权的现象严重;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加强人权保障:规范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立法,树立人权理念,强化程序、证据意识,健全公安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完善公安机关的人事、培训制度。

关键词:公安行政执法 人权保障 公安行政处罚公安行政强制措施

我国的公安机关在长期的公安行政执法的进程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在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人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突出表现在依法行政的理念已被接受并被付诸实践,公安行政执法方式日益公开化,公安机关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公安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了一套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等①。但是,在公安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漠视行政相对人的人权甚至侵犯人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

一、公安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是导致侵犯人权的主要内在因素之一。

有些民警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淡漠,文化和业务素质低下,不重视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的学习,认为那是公安法制部门的事情,对听证、复议、行政诉讼具体的法律规定根本不了解,甚至缺乏基本的法制意识,近年来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负面案例都与办案人员的素质有关。

尽管上级公安部门一再强调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但某些基层公安机关由于警力不足,仍然聘请了为数不少的治安员、协管员充当“临时民警”,之所以称他们为“临时民警”,是因为他们的职权大大超过了治安员、协管员的职权,他们有时还能够着装参与执法,例如笔者曾经下派锻炼过的某基层派出所的在办理部分治安案件时,询问和调查取证都由“临时民警”完成,最后由正式民警签字以应付上级检查,在行政诉讼中这种证据是经不起法庭认真核查的,这种情况在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中很常见。执法实践中,由基层派出所雇用的“临时民警”执法造成侵犯人权的案子并鲜见:1999年7月15日深夜,某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聘请的治安员吴某、邢某、仝某到女青年尚某的租住房屋,将正在休息的尚某叫醒后带回派出所,逼迫尚某承认有卖淫行为,并对其进行殴打、不许上厕所。次日该所警长张某得知此事后未加制止,且指派治安员董某、警校实习生李某继续对尚某进行审讯。7月16日下午,尚某不堪忍受,从派出所办公楼的三楼跳下,致腰椎三、四椎体压缩性、粉碎性骨折伴截瘫,双踝骨、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②

二、证据意识不强、取证不及时导致案件查处困难,相对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在办理公安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及时、主动,不应坐等证据、线索,而应通过积极的工作,以小见大,主动开辟信息渠道,发现线索来源。案件中有些证据转瞬即逝,必须及时收集,才能收集充分、全面的证据;有些证据由于随着时间、条件、环境的变化,有可能出现

因串供、现场被破坏、物证灭失或被侵害人、证人记忆遗忘以及其他影响证据真实性的情况,如不及时收集,将可能给办案带来困难和难以弥补的损失。例

如,202_年7月31日,事主张某因琐事与其他三名男青年发生口角后被殴伤,派出所民警出现场之后,张某指出一名不知姓名的人目睹了其被殴的经过,但民警未能及时询问取证,致使打人者无法认定,迟迟不能结案,造成事主对公安机关工作严重不满。③所以加强证据意识,合法、及时地取证,对于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执法、快速处理案件,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近,某些基层公安机关为执法民警统一配备了录音笔,方便了民警执法取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公安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引发行政诉讼

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公民、法人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已经成为引发国家赔偿的一个重要原因。公安机关拥有治安、交通、消防、治安案件查处、户籍、身份证、外来人口、治安防范、限养和禁放等广泛的治安行政管理权。这些权力既是公安机关的职权,也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既是权力,也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当公安机关拒绝履行这些法定职责时,治安行政相对人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如:202_年3月21日中午,阿城市亚沟镇中学学生袁某来到学校的微机室玩电脑,微机室老师张某等3人以没到上机时间为由让袁某立刻离开,袁某不服和张某等人发生了冲突。冲突中,15岁的学生袁某被打倒在地,手表、眼镜被打碎,衣服被撕破。后来,校长赶来才将袁某从地上扶起,并通知袁某的家长将他送到医院医治。后经诊断,袁某左面部、背部、腿部大面积外伤。见到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伤,袁某的父亲既心痛又气愤,便来到阿城市公安局亚沟派出所报案,要求对自己的孩子被打一事立案调查。但是几个月过去了,派出所既没有告知是否立案,也没有对这起事件作出处理。无奈下袁某的父亲将阿城市公安局告上了法庭。7月,阿城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责令阿城市公安局15日内,对袁某的父亲报案称自己的孩子被老师打伤一事予以立案调查处理。但是,阿城市公安局15天后仍然没有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8月初,袁某的父亲又将此事上诉到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阿城市公安局未对袁某的父亲陈述袁某被3名教师殴打的事实及报案记下笔录,也没有告知袁某的父亲已经立案并调查处理,不符合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处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属于不履行法定职责,故判决阿城市公安局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此案履行法定职责。④

四、公安行政处罚中的不规范执法导致侵犯人权:

(一)滥用处罚权,为钱执法

行政执法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求的应当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应当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在目前的公安行政执法中,表面上“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实际上仍然做不到,例如:202_年年初某县级市财政局和公安局就罚没款的分成没有达成协议,财政局要求四六分成,即罚没款的40%上交地方财

政。60%返还公安局,但公安局要求二八分成,在没有达成协议情况下,公安局上半年没有搞创收,下半年达成了二八分成的协议,公安局又开始搞创收了。不可否认的是,地方财政的困难,财税制度上的漏洞,部分公安机关领导的不良利益观和政绩观,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为追求眼前利益、局部利益,在国家和地方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下达罚没和收费指标的情况下,仍然非法运用公安行政权力搞创收,把执法当作一种创收的手段,规定罚款指标,并将完成情况列入考核目标。其他指标没有完成不要紧,罚没指标完成了可以“一丑遮百丑”,导致民警为了完成罚款指标而不惜牺牲法律的公平、正义,以财产处罚来代替其它的处罚,热衷于抓赌、抓卖淫嫖娼,然后以罚代管,依罚代法;巧立名目乱收费,诸如“户口安置费”、“治安费”等等,只要能搞到钱,老百姓的意见、反感都可以置若罔闻。

(二)滥用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积极明示或消极默许的范围内基于行政目的自由斟??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适当,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定限度内尽可能合情合理地作出最适当的处罚,不能畸轻畸重。如果不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量罚失当,就会导致不当处理,给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带来危害,违背了行政处罚的基本目的。但由于目前对自由裁量权缺少有效的监督措施,在行政处罚中显失公正的处罚不能从执法环节发现,责任的追究也无从提起。显失公正的处罚虽然从形式上并不明显违反法律条文规定,但严重违反行政处罚的合理性原则,严重违反了立法目的和宗旨。这在实践中情况比较多见,表现在:①应当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从重处罚,而未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从重处罚;②不应当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从重处罚而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从重处罚;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作行政处罚处理;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而作刑事案件处理;⑤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而作劳动教养处理;⑥应当劳动教养的而作行政处罚处理;⑦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而不处罚;⑧漏处罚违法行为人等。

五、因相关立法的缺陷导致劳动教养、收容教育中侵犯人权的现象严重

劳动教养是目前广泛运用的一种行政措施,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几年每年决定劳动教养的人有10万左右⑤,由于劳动教养作为一种制度,其设立的机关、适用的对象、审批机构混乱等原因,已经遭到社会各界的严厉批评,成为国际社会指责我国政府不尊重人权的口实。劳动教养的滥用主要表现在适用对象上滥用,1980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将强制劳动和收容审查两项措施统一于劳动教养的通知》将劳动教养的对象规定为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需要进行强制劳动的人,一律送劳动教养。而对“ 需要进行强制劳动的人”,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这就为有关部门随意扩大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提供了依据。随后,公安部以及公安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不少关于劳动教养的规范性文件,劳动教养对象的范围不断扩大,而且这些规范性文件之间也存在着冲突,关于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的规定很混乱,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关于劳动教养的这种混乱规定不仅不利于社会治安的全方位的综合治理,而且人为地造成公民之间在法律适用上的不平等状况,破坏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统一⑥,造成一些公民的人身自由被严重侵犯。例如:在基层公安机关,对证据不足、不能采用刑事强制措

施的犯罪嫌疑人,为了控制其人身自由以利于下一步的侦查,往往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劳教,这显然有悖于劳动教养的初衷。

1993年国务院公布的《卖淫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卖淫、嫖娼人员,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罚外,对尚不够实行劳动教养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决定收容教育,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淫、嫖娼人员,可以不予收容教育:(1)年龄不满十四周岁的(2)患有性病以外其他急性传染病的(3)怀孕或者哺乳本人所生一周岁以内婴儿的(4)被拐骗、强迫卖淫的。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根据上述规定,对凡没有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卖淫、嫖娼人员,都可以进行收容教育,即便是对上述四种特殊情况的的卖淫、嫖娼人员,按字面意思解释,必要时也可以收容教育。究竟对什么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进行收容教育,缺乏明确的而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和标准。导致执法的随意性教大,难以保障相对人的人权。

针对公安行政执法中的侵犯人权的现象,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采取措施:

一、规范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立法:

我国《立法法》第9条规定,对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等事项的制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通过法律来制定,所以,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只能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定,改变目前由行政法规和规章来规定的混乱局面。对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实施程序、条件等问题也要作出明确而科学的规定,即使情况紧急而采用的即时行政强制措施,也应规定严格的事后审查程序。现阶段,应该对有关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应该完善现有的法律规定,尽量在立法层面上消除侵犯相对人人权的隐患。最终的目的是采用科学的立法模式,制定《行政强制法》或《保安处分法》,彻底解决公安行政强制措施方面的立法问题。

二、树立人权理念,强化程序、证据意识。

为了规范公安行政执法,一是必须对执法主体进行人权保障的知识教育。保障人权是现代法律思想、法律文化、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反映了现代法律思想的精神实质,体现在执法活动中就要求执法者必须具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意识⑦,保障人权的思想意识很难自发形成,非常有必要对执法主体进行关于人权保障方面的知识教育,只有当他们对人权的有关知识,特别是??才有可能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地尊重和保障他人的人权。二是必须强化执法主体的程序、证据意识,培养执法民警严格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

件程序规定》以及其他各项法律规定的良好习惯,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就要求公安机关采取各种可能的手段、方法培养执法民警的人权理念和程序、证据意识,在内容、形式和措施上要精心安排,切忌形式主义,真正起到转变执法观念的作用,消除长久以来根植在执法民警头脑中的“执法即管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

三、健全公安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

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形式主要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内部执法监督的方面,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等执法规范,加强对基层执法民警的考评,真正做到贴近一线、结合公安中心工作科学合理地开展考评,及时发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偏差与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在外部执法监督方面,公安机关应该拓宽警务公开的内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公安机关的办事权限、执法制度、办事程序、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公安行政执法中的治安案件实行公开裁决,落实听证制度、监督员制度、警民联系制度、案件回访制度、领导公开接访制度等,不断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地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自觉地把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完善公安机关的人事、培训制度,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

随着公安行政执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这就要求大力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为此,公安机关要完善人事、培训制度。一是要进行公安机关的人事制度改革,“严把进人关,打通出口关"。虽然目前公安机关录用警察方面把关较严,一般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警察,但漏洞仍然存在,如通过调动的办法将一些素质不高的人员调入公安系统,还有转业军人的接收问题,公安机关应该严格执行“逢进必考”的制度,堵住素质差的人员进入公安系统。在严把进人关的同时,打通出口关。应当实行严格的淘汰制度,对于那些实在不适合公安工作的人员,通过严格的考核予以淘汰,淘汰的比例无须太高,但对于公安民警的执法水平的提高肯定具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二是要完善公安民警的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公安队伍的素质应当说近几年公安机关在培训教育方面的工作做了不少,新录用的警察要培训,晋司、晋督、晋监都要培训,还有各种各样的业务培训,但由于培训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实际效果,所以收效甚微,在提高警察的整体素质方面起的作用并不大。各级公安机关应该狠抓培训质量,不流于形式,最重要的是严格考试环节,对于考试达不到要求的可以给予其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的,坚决予以降职使用或调离公安机关,没有任何压力的培训是难以取得好的培训效果的。

第三篇:内容摘要

内容提要:

企业文化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企业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企业特色的文化观念、文化形式和行为模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体现了企业及其成员的加之准则、经营哲学、行为规范和凝聚力。如何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文化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者十分重视的问题。本文着重介绍“以人为本”文化理念和企业文化对于企业的推动作用,并十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推进企业文化管理的方式方法。

关键词:企业文化;文化建设;企业管理

第四篇:人到中年有感.

中年有感

生命像一条河,左岸是我们无法忘却的回忆,右岸是我们值得紧握的璀璨年华,中间飞速流淌的是我们年年岁岁淡淡经历的欢悦与感伤。

人到中年才真正品味到淡淡的生活很纯,淡淡的花很鲜,淡淡的天空很高,淡淡的微笑很醇,淡淡的友情很真,淡淡的忧愁很清,淡淡的孤独很美……

扬手是春,落手是秋,在这一扬一落之间,心中突然有种无言的痛,那种难言的的疼是被青春抛弃的无奈,是被岁月洗尽铅华的不舍,在若有若失,若即若离的相似岁月里,不经意间,年轮已悄悄地为你的脸上涂上了淡淡的岁月印迹,增添了流年的风霜。

童年是梦,少年是歌,青年时诗,看着镜中的容颜,留恋着内心的太多不舍,蓦然回首,人已中年,心中盈满了太多的温柔思恋,暖暖的在相似的日月之间共度了人世沧桑,看尽繁华红尘,我们总是认为时间会等我们,容许我们从头再来,弥补人生缺憾,岂不知时光一去不再复返,曾经我们无论倾注了多少真心和热情的日子,最终也只是那么闪亮的一瞬,在生命中留下的只是一缕缕的馨香,数年之间的生活变迁,是平淡的生活,是太一般的小事,却堆积成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激活感动着真真实实我们的生命与心灵。

当我们已认不出那些似曾相识得岁月,就好像难以说出那一阵微风曾经轻吻过我们的脸庞,有些事是时间和空间都无法修复的,有些风景其实质适合远看,有时,虚幻的也许更美,人生就是在希望与失望之中,完成了成熟的蜕变。

人到中年,一个“悟”字,浓缩了人生的千言万语明白了高处不胜寒,无力挽狂澜的世事沧桑与无奈,于是在不知不觉中学会笑看世事繁华,淡定人生心态,不求不可取,不求不可得,随遇而安,诸事顺其自然,学会感恩,无憾我心的做人,做事,不再奢望浮华之梦,不再渴望美酒,咖啡的浪漫,不再……

当用心触摸真实生活的平淡之时,你就会真实的感觉到只有脚踏实地平平淡淡才是真啊,学会轻轻细细地触摸生之意义,闲闲地写下几段文字给自己或朋友,生活的阅历与历练已打磨出成熟的姿态,在下午茶的氤氲里,风定落花香,享受人生成熟的一种美。

第五篇:《人到中年》读后感

《人到中年》

我愿是激流,是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在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 快乐地游来游去。我愿意是荒林,在河流的两岸,面对一阵阵狂风,我勇敢地作战,只要我的爱人是一只小鸟,在我的稠密的树枝间做巢鸣叫。我愿意是废墟,在俊俏的山崖上,这静默的毁灭,并不是我懊丧,只要我的爱人,是轻轻的长春藤,沿着我荒凉的额头,亲密地攀援而上。我愿意是草屋,在深深的伤谷底,草屋的顶上,饱受着风雨的打击,只要我的爱人,是可爱的火焰,在我的炉子里,愉快的缓缓闪现。我愿意是云朵,是灰色的破旗,在广漠的空中懒懒地飘来荡去,只要我的爱人,是珊瑚似的夕阳,傍着我苍白的脸,显出鲜艳的辉煌。

第一次读这首诗大概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并没有多喜欢,觉得只是一首爱情是罢了,不俗不雅,但是读了谌容的小说《人到中年》,我却觉得,我一定要先把这首诗抄写在文章的开头。读到小说结尾 “二十“ 部分时,傅佳杰半跪在文婷窗前,含泪念诗的情景,我竟泪如雨下,从来没觉得诗这么美,或者是有一个人会为你念几十年的诗,在最浪漫的,最美丽的,或最痛苦,最需要鼓励的时候,会是这样的动人了。

关于爱情与婚姻,于我这个年纪该是满脑子美丽愿景的,但总觉得于我们这一代人似乎婚姻与年代亦步亦趋的越来越不靠谱了。婚姻是什么,连我们的父母都常说“婚姻,爱情,不过如此吧”却是,当热恋过后,生活沉淀下的依旧是柴米油盐,谌容笔下的爱情,婚姻亦不过如此。但谌容以一个中年人的口吻,重重地点醒了我,“不过如此”的背后,还有一个叫做亲情的东西,还有一个叫做家的东西。而家,是个甜蜜的负担!属于我们的时代是个浮躁的时代,闪婚,丁克,甚至不婚都变得理所当然,年轻人都说“看开了,看淡了,谁离开谁不能活呢”曾经我也这样想,但又总觉得这话很凄凉,其实不过是我们这一代独生子女从小生活得太自我,不敢负担那份责任罢了。时代变了,爱情不再是“清晨,我在你的窗前念一首情诗”了,然而时代变了,“有一个人会为你念一辈子的情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却会是永远不变的最浪漫的事。

这篇小说的时代感觉,让我浮想起姥姥年轻时候的生活。姥姥也在医院工作,是护士长,老姥爷是电业局的工程师。也是上了班还时不时的要继续学习。小时候就会时常听到姥姥讲起家里,医院里的事儿。在我看来,女人若做了医生,便必定会是个女强人,这大概是因为医生特有的责任感。姥姥在谈及这些的时候,还时常觉得歉疚,因为太忙而疏忽了对儿女的照顾。或是讲起因为经济条件,一家人是怎样的节衣缩食过日子。姥姥说:“那时候人都可傻了,女同志干起活来丝毫不要比男同志差。其实都是那些钱,也不知为了什么,工作起来就没命似的„„”姥姥姥爷都是很要强的人,他们口中的生活总是苦的,累的,但我总觉得有说不出的快乐幸福在里边。姥姥讲的这种生活似乎正是文婷的生活,或者说文婷的“人到中年”也会是那一代人的“人到中年”吧。

沉淀一段时间,这篇小说我准备再读第三遍。于我的专业,我觉得从写作技巧上还会有很多可以收获的东西。因为两遍读下来,我都几乎是大气不敢喘的状态,也许是面对病人的眼睛,不敢呼吸,生怕出错,也许是面对生死,生死离别,不敢呼吸,生怕一松懈,人就真的去了。总之,我觉得谌容这这篇小说是写进人得身体里的,会有很多值得学习的东西。

谌容《人到中年》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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