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 录】
第一篇 科学发展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成就 第二章 “十二五”阶段特征 第三章 “十二五”指导思想 第四章 “十二五”主要目标 第二篇 创新驱动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第五章 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第六章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七章 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 第三篇 扩大内需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八章 形成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第九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篇 惠民优先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第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第五篇 统筹兼顾 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第十四章 促进区域互动协调发展 第十五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六篇 绿色引领 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六章 推进资源节约 第十七章 持续改善环境 第十八章 维护生态平衡
第七篇 改革开放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十九章 进一步深化改革 第二十章 增创开放新优势 第八篇 凝聚力量 实现发展宏伟蓝图 第二十一章 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第二十二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序 言
“十二五”时期(202_-202_年),是江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制定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本规划紧扣“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主题,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阐明“十二五”时期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五年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篇 科学发展 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省人民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经受了重大考验,取得了巨大成就,“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圆满完成,全省总体上达到省定全面小康目标,谱写了又好又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202_年,地区生产总值40903亿元,年均增长13.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万元;财政总收入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080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超过7.5万亿元;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202_年,服务业占GDP比重超过40%,三次产业从业人员结构实现“三二一”的重要转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3%,新兴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粮食产量连续七年增长,高效农业占比达到三分之一,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化水平达到57%;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江苏全境成为长三角的重
要组成部分,苏南、苏中、苏北三大区域竞相发展,苏南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苏中、苏北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总量占全省的比重提高1.5个百分点。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202_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2944元和9118元,五年年均实际增长10.2%和8.2%;新增城镇就业每年超过100万人,五年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227万人;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5.5%和40.5%;城镇养老、医疗、失业三大保险覆盖率高于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高于99%;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进展顺利,解决了12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民营、外资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不断优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省对县的经济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医药卫生体制、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国际经济交流合作不断深入,“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格局正在形成,202_年全省进出口总额4658亿美元,其中出口2706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五年累计超过1100亿美元,保持全国第一,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比202_年提高18个百分点以上,境外协议投资累计达到45亿美元。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扎实推进。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预计“十一五”期间,完成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目标,超额完成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任务,耕地保有量控制在470万公顷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为42%,森林覆盖率达到20.6%,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生态市分别达到19个、6个,占全国的1/4和1/2。
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强。沪宁城际高铁开通运营,苏南地区进入区际通勤时代;连云港港15万吨级航道建成投运,30万吨级航道启动建设,结束了江苏无深水海港的历史;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密度居全国第一,所有行政村实现通等级公路,苏通大桥等4条过江通道建成通车;新增110条国际、国内空运航线,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千万人次,中国邮政航空速递物流集散中心基本建成;新增电力装机约2150万千瓦,其中核电、风电等新能源近400万千瓦;第一轮治淮工程全面完成,南水北调江苏段工程具备送水出省条件,通榆河北延工程全线通水通航,沂沭泗东调南下工程基本完成,防洪排涝和供水能力明显增强。
“十一五”时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还比较突出,经济增长粗放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科技创新能力不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为明显,社会建设相对滞后于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等。
第二章 “十二五”阶段特征
“十二五”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长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江苏将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创新驱动、协调发展、绿色增长和惠民优先将成为这一时期发展的主要特征。
创新驱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世界经济格局面临重大调整,新一轮产业革命和科技革命加快推进,我国粗放式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已成为我们“十二五”时期的重大战略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江苏通过发展乡镇企业和开放型经济,成功实现了两次战略转型,经济社会发展跃上了新台阶,人均GDP达到了中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十二五”时期,江苏率先建设基本现代化的特征更加明显,创新驱动的发展态势日益增强,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提高。充分发挥产业基础扎实、科技实力雄厚、教育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较高的优势,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将成为这一时期最显著的特征,推动江苏经济发展进入以创新驱动为主的新阶段,实现第三次战略转型。
协调发展。江苏总体上已达到省定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水平,正向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成为“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随着主体功能区战略全面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力度将明显加大,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协调推进区域发展将成为重要的政策导向。这一时期,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农业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三大区域互动发展、协调发展的态势更加明显,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进一步扭转,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全省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绿色增长。随着全球低碳发展浪潮的兴起,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围绕减少碳排放,大力开发和积极应用低碳技术,我国已向全世界作出了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承诺。降低碳排放强度、减少资源消耗、发展绿色经济既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大变革。江苏作为资源消耗大省,缓解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成为“十二五”发展的紧迫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推动绿色增长,是这一时期的发展趋势,将引领未来发展的潮流。
惠民优先。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十二五”时期,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人们对加快提高收入水平有了新的期盼;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同时,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在物质生活不断改善的同时,人们对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扩大政治参与、体现公平正义提出了新的需求。这一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更加突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推进,共享发展成果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与此同时,民生改善将有效促进扩大内需战略的实施,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需求潜力,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迈向更高水平。
第三章 “十二五”指导思想
“十二五”时期,必须牢牢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牢牢把握发展阶段的新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毫不动摇地推进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努力开辟“十二五”发展更加美好的前景。
“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强大动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目的,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经济国际化、区域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
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在科学发展道路上铸造新的辉煌。
——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为主题。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坚定地走科学发展之路,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改善生态环境,更加注重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建设江苏更加美好的明天。
专栏1 创新驱动战略内涵
创新驱动战略是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的新的发展战略,并作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这是江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具有鲜明的发展导向。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最根本的是要靠理念创新、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知识和人才的作用,以科技创新为先导,着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走上主要依靠创新驱动的轨道。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由之路,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突出发展创新型经济,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提升集约发展水平,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由粗放式增长向集约型发展转变、由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发展一体化转变,努力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
——以实施六大发展战略为重点。坚持把科教与人才强省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战略,统筹推进科技强省、教育强省、人才强省建设,构筑江苏发展的战略优势。把创新驱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显著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全面推进发展理念、体制机制、社会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把城市化战略拓展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坚持加快新型工业化与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推进城市化与建设新农村相结合,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生产方式转变与生活方式转变相结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深入实施经济国际化战略,坚持更高水平“引进来”与更大步伐“走出去”相结合,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把区域共同发展战略深化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三大区域优势互补、互动发展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全面提升区域协调发展水平。坚定不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富民放在更加突出的优先位置,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增加居民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收入,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让全省人民过上更加富裕、更加安定、更加美满的生活。
——以深化改革为推动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发展难题,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努力增强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有效性、改革成果的普惠性,进一步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第四章 “十二五”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全省综合经济实力、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苏南等有条件的地方在巩固全面小康成果基础上率先进入基本现代化,人民群众普遍过上更加宽裕安康的生活,为202_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综合实力。202_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6.58万亿元(202_年价,下同),年均增长10%左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8万元。
经济结构。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8%左右,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左右。
科技创新。自主创新体系逐步完善,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2.5%;人力资本投资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人才贡献率达到43%;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提高到400件,专利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60%以上。
生态文明。耕地保有量保持475万公顷;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和二氧化碳排放减少均完成国家下达指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2%。
城乡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发展一体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城市化水平达到63%。沿海开发取得重大突破,苏北地区人均主要经济指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三大区域发展优势更加鲜明,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
改革开放。财税、金融、资源性产品价格、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显著提高;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总额位居全国前列,参与国际分工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明显提升。
人民生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左右;在202_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全部脱贫基础上,继续推进脱贫奔小康工程;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五年新增城镇就业500万人以上;城镇、农村基尼系数分别控制在0.39和0.3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涨幅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
社会建设和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到50%,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2年;人口自然增长率4%。左右;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万人拥有病床数达到40张左右;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城乡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住房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139万套;民
主法制更加健全,依法行政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管理机制更趋完善,人民群众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再上新水平。
专栏2 100项核心关键技术
海上风电整机5项,新型光伏电池5项,核能与生物质能5项,动力电池及新能源汽车5项,高性能战略材料10项,纳米材料与器件5项,生物技术新药10项,大品种创新药物5项,大型医疗装备3项,物联网核心器件及应用系统8项,海量数据处理与云计算3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5项,新型显示3项,下一代通信及网络8项,先进机器人及绿色制造10项,大飞机与高铁等重大配套技术5项,新型节能环保技术5项。
第二篇 创新驱动 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第五章 率先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
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步伐,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发展由主要依靠物质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到202_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
第一节 构建区域创新体系
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紧跟新一轮世界科技和产业革命步伐,深入开展基础性、前沿性科学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高技术攀登计划,围绕优势产业领域,以及前沿性产业领域,集中突破100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核心关键技术。以培育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为重点,加快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产业转化,鼓励企业对自主拥有、购买、引进的专利技术等进行产业化,推动更多的“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提升。发挥高校科研院所知识创新主力军作用,加强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积极吸引国家级科技资源向江苏布局,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学研究专项,显著增强产业原始创新能力。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工程,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育以中小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为骨干的创新企业集群。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幅度提高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进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进一步成为研发投入、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应用主体。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发明专利的水平。加快建立吸纳整合境外优质创新资源的新渠道、新机制,不断提高企业利用境外创新资源的能力。鼓励企业扩大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构建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主动介入国际研发分工,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支持企业通过并购、专利购买、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等方式,引进急需的关键技术,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提高技术攻关的组织程度,大力推进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企业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发,形成资源共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合作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改革,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积极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增强科研院所创新活力。实施科技平台推进工程,完善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实行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全覆盖,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作用,推动人才、技术与资本、市场有效对接,促进更多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技术公共服务、技术成果交易、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和社会化人才服务“四大平台”建设水平。到202_年,新建技术公共服务平台50个,为创新创业提供共性技术、工具软件、分析测试仪器设备、科技情报等配套技术服务。加快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信息发布和产权交易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推动省内高校院所普遍建立技术转移中心,市县普遍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力争实现全覆盖。构建省级科技创业投融资联盟,积极引入创业投资,拓展科技金融服务范围。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和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人事代理、人才培训、人才交流、创业咨询等配套服务。
优化区域创新体系布局。支持南京开展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设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中心。选择创新需求迫切、创新资源丰富、创新基础较好和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区域,探索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推进南京、苏州、无锡、常州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示范县(市)建设,建设市、县及乡镇三级创新体系,形成一批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区域创新发展增长极。
第二节 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
提升发展高新区。充分发挥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载体作用和资源集约利用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工程,重点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高新区进一步汇聚创新资源,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加快研发和转化最新科技成果,打造引领转型发展的创新型核心园区。推动股权激励、非上市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权转让等政策在园区的先行先试。支持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开放实验室等综合性研发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到202_年,高新区实现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提高到20%。
鼓励发展专业园区。引导各类园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彰显特色优势,重点围绕纳米技术、物联网、生物医药、无线通信、清洁能源、环保装备、文化创意等领域,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专业特色鲜明的科技园区,形成一批引领未来发展的新增长点。
大力发展科技创业园区。加强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科技创业园建设,催生一批高科技产业新业态,促进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持续涌现。加强园区资源整合,推动服务内容和运行机制创新,不断提高孵化能力和孵化效率。加快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园区投资、建设和管理。到202_年,全省各类创业园区孵化面积实现翻番,孵化高科技企业2.5万家,单位产出效益大幅提高,成为科技创新和人才创业最活跃的载体。
第三节 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
建立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企业投入,引导社会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探索建立科技金融体系,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大力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鼓励发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企业融资债券,吸引境内外优秀基金管理团队,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自主创新,全省创业投资规模超过202_亿元。拓展投
融资渠道,支持更多的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平台发展壮大。推进科普场馆建设,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升公民科学素质。
完善和落实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加大政策实施力度,确保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到位。强化支持创新创业的财税政策,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制度、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推进技术入股和参与分配。提高科技中介组织服务水平,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活动市场化和社会化。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和管理,积极培养知识产权人才。鼓励和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研制产业技术标准,加快形成一批重大技术和产品标准,掌握产业发展主导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能力。“十二五”期间,全省年专利申请和授权量保持全国前列,到202_年,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到10万件,商标注册总数达到44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总量达到2.65万件。
第六章 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适应国际需求结构调整、国内消费升级新变化和科技进步新趋势,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农业为基础,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做强做大,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向研发设计和销售服务两端延伸,提高产品附加值。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规划引导,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六大新兴产业,同时大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光电、智能电网等新兴产业,形成江苏经济新的支柱产业和重要增长点。重点实施300个以上重大产业化项目,培育500个以上重大自主创新产品,形成200个以上国内外知名品牌。发展30条新兴产业链,建设30个省级以上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地,培育1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500家创新型骨干龙头企业。到202_年六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实现倍增,到202_年超过5万亿元,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的科技领军型企业和产业基地。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风电装备、生物质能装备、核电装备产业及高效低成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集成系统与设备、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生物质能发电机组和核电装备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建设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地位和较强竞争力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和应用示范基地。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纳米材料、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新型显示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能源材料、功能陶瓷材料、新型金属材料和新型建筑材
料等10类材料,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战略性产品基地和一批省级特色产业基地,确保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生物技术和新医药产业。重点培育生物技术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药、生物试剂、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生物农业、生物环保和生物能源等十大产品集群,努力成为全球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创新及产业化最活跃的地区之一。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制造、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服务和环保服务及环保工程设计等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重点发展基础软件、数据库、应用软件、数字内容等产品,加快发展研发设计、生物医药、动漫创意、金融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外包服务。
——物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中建设经济领域、公共管理领域和公众服务领域十大物联网示范工程,加快培育与物联网产业链紧密关联的硬件、软件、系统集成及运营服务四大核心产业,支持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和国家云计算创新服务城市建设,打造成为全球有影响力的物联网研发、生产和应用先行区。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及高端服务器等核心基础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电控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航空装备、轨道交通和海洋工程装备、大吨位工程机械等,加快提高装备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向大型化、成套化方向发展。
——光电产业。重点开发新型光纤光缆和光电器件,加快新型半导体光电材料和有机光电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新一代显示技术。
——智能电网产业。重点发展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接入及控制技术,大规模储能设备,特高压和超高压输电设备,智能输变电、配电二次控制检测设备和智能电网调度系统。
全面提升主导产业。加快提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主导产业发展水平,全面推进实现高端化发展,提升产业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千亿元级、百亿元级品牌企业和十亿元级品牌产品。围绕区域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升级,加大有效投入,积极推进有市场前景、有技术含量、有辐射带动效应的项目建设,实现产业特色化、集聚化发展。
专栏3 主导产业发展重点
装备制造业:以机械、汽车、船舶为重点,着力打造工程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船舶制造、新型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
电子信息业:重点打造集成电路、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通信等产业链。
石油化工业: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产品,重点改造提升盐化工、煤化工、海洋化工和农用化学品,提高产品的精细化率,以炼油为基础,以乙烯为重点,建设大型乙烯生产基地,打造大石化产业链。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推进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四大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技术装备升级、品牌质量提升,积极推进企业
技术改造。加大对重点产业链、重点产业集群的技改投入和技术设备的投资力度,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装备技术水平。到202_年,四大传统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品牌效应与规模效益进一步提升,骨干企业关键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级以上品牌产品销售收入占工业销售收入比重提高到32%左右。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力争在建筑业前沿技术和应用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提升产业国际竞争力。
淘汰落后产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以冶金、建材、轻工、纺织、化工等行业为重点,依法关停淘汰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结合江苏实际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求,主动和提前淘汰相对落后产能和低端产品制造能力。继续推进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提高产业集中度、集约化发展水平和环保、安全水平。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专栏4 传统产业提升重点
纺织行业:重点发展新型纺织材料及应用、品牌服装、高档绿色家纺产品、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新型纺织机械和关键零部件制造。
冶金行业:重点发展板管带材、优质钢、特殊钢、高档金属制品等特色短缺产品和有色金属深加工产品,推进城市特别是苏南人口密集地区城市钢铁企业跨市搬迁,开展沿海现代钢铁基地建设前期工作。
轻工行业:支持鼓励食品、家电、塑料、五金等行业向精深加工、新型智能方向发展,推进“名、优、特、新”产品升级换代。
建材行业:重点发展新型轻质墙体材料、高效绝热隔热材料、新型管材管件等节能、环保、附加值高的建材产品。
第二节 建设现代服务业高地
推动服务业提速发展。把加速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深入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促进生产服务业集聚化、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基础服务业网络化、公共服务业均等化,推动服务业比重提高、结构优化、竞争力提升,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树立“江苏服务”的崭新形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每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基础雄厚的优势,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顺应信息化发展新趋势,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开发信息技术及基于信息技术的新产品,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到202_年生产服务业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适应消费结构升级,重点发展商贸、健康、医疗、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积极推动南京市服务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落实税费和土地、水、电等要素价格政策,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大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
——金融业。加快从传统信贷功能向资金融通、资源整合、价值增值和社会管理等多功能拓展。推动债券、产权交易、股权投资、期货等市场加快发展。做强做大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租赁等地方法人金融企业,增强实力,拓展市场。吸引国内外优质金融机构到
江苏发展。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发展券商直投、离岸金融、信托租赁、责任保险等业务。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建立财务公司。重点推进南京河西金融中心、苏州沙湖创投基地等平台建设。把江苏打造成为国内一流的产业金融高地。
——物流业。以交通运输业为基础,依托机场、港口和铁路、高速公路枢纽,大力发展综合物流中心、专业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加快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和快递配送物流,培育壮大一批现代物流企业。推进多式联运发展,提升货运组织和信息化水平,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拓展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的功能,积极发展保税物流,开展离岸结算、转口贸易、跨境物流仓储等业务,积极开发和应用物流先进技术,构建一体化、综合性、全功能的物流平台,加快建设沟通国际、服务全国、辐射周边的现代物流产业高地。提高邮政物流发展水平。
——商贸流通业。加快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广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等新型业态,构筑实惠便利的居民商贸服务体系和快捷畅通的生产资料流通体系。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建设一批面向全国乃至国际的具有物流集散、批发交易、价格发现、信息发布、电子商务等综合功能的现代产品交易市场。
——旅游业。打造以观光旅游为基础、休闲度假为主导、专项旅游为特色的新型产业体系,积极开发体验性的科技、海洋、体育和商务旅游等新兴旅游产品,加快推进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和配套服务体系,培育集旅游饭店、景区、交通、旅行社于一体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着力提高旅游业的组织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程度,把江苏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
——房地产业。着力优化房地产供给结构,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力度,完善适应不同消费需求的房地产市场。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推广绿色建筑和成品住宅,发展为工业、商务及其他行业服务的房地产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完善房地产市场服务体系,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以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重点,巩固发展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系统集成等优势产品,着力推进软件服务化和网络化发展,积极开拓电子商务、云计算、增值电信、互联网内容产业、3G网络服务、网络电视、网络教育、网络游戏、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新兴市场,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系统集成供应商、网络增值运营商、解决方案服务商。重点打造以南京“中国软件名城”为核心的苏南软件产业带,把江苏建设成为国内信息化水平最高、国际上享有较高美誉度的软件和信息服务强省。
——服务外包业。积极引导企业拓展供应链管理、金融分析、软件开发、医药研发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业务,加快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业务,完善接发包服务平台,促进境内外包发展,建成全国服务外包高地和国际知名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
——科技服务业。积极发展自主研发、产品设计、科技测试、技术转移、科技咨询及评估鉴证、知识产权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科技服务业。依托各类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一批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载体和平台,逐步建成完善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协作网络,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
——商务服务业。大力发展广告、会展、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咨询等商务服务和租赁业,加强资信调查与评级等信用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南京河西中央商务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连云港大陆桥国际商务中心等商务服务集聚区发展。努力把江苏建设成为商务服务最好、商务成本最低、商务环境最优的省份。
——教育培训业。重点发展职业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拓展海外教育,规范教育中介
服务,加大对重点产业领域的高级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力度,培育本土培训品牌,把江苏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教育培训高地、产业高端人才培养中心和专业技术人才实训中心。
——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医疗服务,积极开发家庭用品配送、实物租赁、家庭救助等新产品和新市场,形成品牌化、标准化、规模化、连锁化的经营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比较健全的惠及城乡居民多种形式的服务体系。
加快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推进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建立从产品创意、设计、研发到物流、营销、品牌推广等各类专业化服务业企业。“十二五”期间,全省每年分离1000家以上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业,其中省内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每年不少于50家。大力发展专业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等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为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服务业企业。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服务标准的制定与推广,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鼓励服务业企业采用国际标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十二五”期间,组织制定省级服务业地方标准100项,新建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120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50项以上。
大力发展城市服务经济。加强中心城市资源整合,有序推进旧城更新和“退二进三”,合理规划建设新型商业街区、文化创意街区及城市综合体,集中布局商务、商贸、金融、创意等服务功能区。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吸引国内大企业集团、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及其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落户。大力发展休闲娱乐、旅游、餐饮、购物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产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三节 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江苏特点农业现代化道路,按照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开展粮食高产增效创建活动,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优质稻米和专用小麦,大力推广粮食高产技术,努力提高单产、质量和效益。推行测土配方等科学施肥技术,加强农田地力保护与修复,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盐土改良等工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农业机械化,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加强农业气象服务,建设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农田增产增收和防灾减灾能力。落实并完善粮食储备制度,形成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粮食供给安全。到202_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800万亩左右,粮食总产量稳定在650亿斤左右,保障口粮省内自给。
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快设施园艺提档升级,组织实施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活动,推进高效蔬菜、花卉苗木、应时鲜果、高档茶叶、食用菌等设施化生产。推进生猪、家禽、奶牛等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肉羊等特色畜产品,提升集约化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特色水产业,推进标准化鱼池、渔船改造,加快渔港建设。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现代特色产业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增强示范带动能力。加快农业标准化步伐,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拓展农业功能,发展农业服务业和乡村旅游业。到202_年,高效设施农业面积达到1100万亩。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有特色、有规模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到202_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6:1。支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农贸市场为支撑、大型超市为平台的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连锁配送,促进农产品高效流通。开展连锁商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试点。支持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示范园等建设。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土地集中型、合作经营型、统一服务型等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到202_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占耕地面积比重达到60%以上。发展外向型农业,实施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加强农产品出口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支持申报认定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发展订单经营。推进镇江等丘陵山区生态和农业综合开发。
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依托,科技示范园区为载体,科技示范户为基础,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为补充的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技术开发,大力发展种业产业,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建立公开、公平、规范、有序的交易平台。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全覆盖工程,提升农村信息服务水平。巩固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第四节 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培育特色产业基地。以新兴和优势产业为重点,依托专业园区、科技园区和开发区,引导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资源集聚,形成一批市场影响力大、产业配套能力和创新活力强的特色产业基地,构建“带”、“群”、“网”状分布的产业基地格局。重点建设南京软件和服务外包、苏州电子信息和纳米技术、无锡太阳能和物联网、泰州生物医药、徐州工程机械、常州输变电设备、扬州汽车及零部件、南通海工平台、盐城风电装备及昆山液晶显示等龙头带动型、创新驱动型和品牌推动型基地。到202_年,培育建设一批销售收入超500亿元、超千亿元的省级特色产业基地,逐步形成“一县一基地”发展格局。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整合资源,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由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发挥工业开发区产业优势,建设现代物流、科技研发、软件信息、创意设计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强化生产服务配套功能,形成集群分布、分工明确、互相支持的完整产业链,促进生产制造和生产服务共同发展。立足各类交通枢纽,构建快速便捷、货畅其流的集疏运体系,推进现代物流和产品交易市场集聚区建设。依托城市存量资产,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发展商务服务、创意设计等高端服务业集聚区。建立完善金融、会计、审计、会展等商务类平台,信息咨询、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技术类服务平台,推动服务、资源和信息共享,促进集聚区提档升级。到202_年,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超过100
家,其中营业收入超1000亿元的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3家,500亿元的6家,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占相关行业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55%。
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中,推动骨干企业做强做大。以品牌、技术、资本为纽带,促进企业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形成一批主业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推动规模大、质量好、运作规范的企业将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壮大上市公司规模,提升经营能力。实施品牌工程,鼓励企业创建知名品牌、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争创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企业商标境外注册和专利申请,不断扩大品牌国际知名度。“十二五”期间,新增驰名商标100件以上,省著名商标1000件以上。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按照产业供应链要求,扶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建立大企业、中小企业相互协作的战略联盟。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发展融资担保,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建设,建立完善技术转移和交易平台。启动中小企业创新工程,鼓励技术创新,培育一批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示范企业。
第五节 提升信息化带动能力
加快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改造生产过程,加大工业软件应用,提升装备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信息技术融入产品研发,推进工业设计和功能创新,大幅度提高产品的信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信息技术改进企业管理效率,推广应用企业信息系统,促进企业流程再造和管理创新。加快信息技术拓展新兴领域,发展新型业态。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电子政务内网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领域信息化,促进各类资源开发利用和共享。
积极推进“三网融合”。重点支持南京深入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推进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加快广电、电信网络升级改造,促进网络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新区网络建设一网共建共享。大力推进政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三网融合”业务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开展“三网融合”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积极支持非试点地区创造条件,开展“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到202_年全省各地区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协调发展。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和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强化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保障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
第七章 建设教育强省和人才强省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充分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以服务社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加大教育改革力度,落实教育优先投入机制,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率先建成教育强省、人才强省,提高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
第一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
高水平普及基础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对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有效减少择校现象,确保义务教育高水平、全覆盖。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开展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鼓励学校加强自身文化建设,形成教育教学特色,开展自主性、合作性、探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普及科学保教方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基本普及三年学前教育。强化基础教育公平,完善助学体系,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服务。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着力提高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创业教育和指导,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提升地方高校建设水平。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重点学科以及各类优势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进一步增强高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创新教育,提升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发挥高水平高校的辐射作用,加大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加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深化课程改革,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提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发展示范性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品牌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完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制度,健全和规范校企办学,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教育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加快教育管理创新,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教育教学模式创新。积极稳步推进中等、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扩大招生自主权。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增强高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参与举办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加大引进海外优质资源力度,提高教育发展国际化水平。加大教育投入,完善投入管理机制,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高于中央核定的比例,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第二节 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大力培养引进人才。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培养能够突破关键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和依靠核心技术自主创业的科技企业家队伍。推进新一轮六大人才高峰行动计划,加大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际交流合作培养相结合,实施十大重点人才工程,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到202_年,人才资源总量达到 1100万人。
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全面落实十项重大人才政策,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发挥用人单位评价的主体作用,发展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组织,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素质为导向的社会化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人才选拔使用机制。完善分配、激励、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鼓励人才创新创造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最大限度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倡导形成支持创业、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鼓励人才创新创业,优化企业家发展环境。发展人才服务业,加快建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大人才服务力度,不断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促进人才公平竞争和合理流动,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向沿海地区、苏北地区流动,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大力推进人才国际化进程,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制定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专栏6 十项重大人才政策
促进人才投入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政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政策,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政策,引导人才向企业集聚政策,引导人才向沿海、苏北和基层流动政策,人才国际化政策,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人才表彰奖励政策。
第三篇 扩大内需 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第八章 形成扩大内需长效机制
坚持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和长期战略方针,充分挖掘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巨大潜力,不断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 经济增长的新局面,增强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
第一节 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持续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继续实施消费需求重点工程,完善和落实鼓励消费的各项政策,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增加就业创业机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快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公共服务,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增加即期消费,稳步提高居民消费率。“十二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消费市场规模达到2.8万亿元以上。
拓展消费新空间。顺应居民消费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的趋势,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培育消费热点,扩大文化、体育健身、娱乐、旅游、信息等服务型消费,推动大宗消费,实现消费结构升级。以扩大农村消费为重点,鼓励商贸连锁企业进镇进村,加快构建完善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创造和激发农村新的市场需求。加大企业技术创新力度,不断创造新产品,增加新供给。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引领新的消费需求。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培育新型消费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鼓励发展消费信贷。积极发展租赁消费、网络消费等新型消费,促进网络购物、电子商务、远程服务等新型消费方式不断壮大。积极倡导新型消费理念,培育新型消费文化,合理引导消费行为,发展节能环保型消费品,推进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模式。
改善消费环境。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宣传教育,积极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中介机构,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加快城乡消费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形成覆盖社区、便捷高效的服务网络,提高居民消费的便利性。建立健全消费信用体系,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节 积极扩大有效投入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规模合理增长,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强化政策导向,促进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重大基础设施等领域倾斜,引导投资更多投向经济薄弱地区。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实现扩大投资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创造最终需求。提高生产性投资的产出效益,扩大公益性投资的社会效益,促进投资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十二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4%以上。
鼓励扩大民间投资。切实落实好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措施,增强投资的活力和动力。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提高民间投资在总投资中的比重。加大民间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引导民间投融资行为规范发展。
加强投资调节与管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运用经济、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引导与调控全社会投资。积极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和公示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节水、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完善行业投资、生产与市场供求情况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企业投资的咨询服务。
第三节 合理配置财政资源
按照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政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投向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发展、“三农”、节能减排等领域,确保公共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限制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基本公共服务、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严格审计监督,加强制度保障。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防范投资风险。
第九章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按照率先实现基础设施现代化的要求和综合提升、适度超前的原则,大力推进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
第一节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优化交通结构,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城乡交通之间和城际交通之间衔接协调,突出综合交通大通道、大枢纽建设和江北铁路网建设,率先基本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畅通、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运输通道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重点加强沿海、沿江、沿东陇海和沪宁四大国家级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建设,加快淮扬镇常、徐宿宁杭、宁连和徐宿淮盐四条省级综合运输通道建设,形成“四纵四横”综合运输通道骨架。以港口、机场和铁路、公路客货运站为主要节点,重点建设南京、徐州、连云港三大国家级综合运输枢纽,推进10个省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实现客运“零换乘”和货运“无缝衔接”。
——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到202_年,新增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300公里,时速200公里以上的电气化铁路基本实现通达省辖市。重点建设苏北、苏中铁路网和苏南轨道交通网,建成京沪高速铁路江苏段、沪通铁路、宁杭铁路、宁安城际铁路、连盐铁路、郑徐和徐连客运专线,完成宁启铁路、新长铁路淮安至南通段等复线电气化改造,形成区域间及沿海地区主通道;尽快开工建设沿江、通苏嘉城际、宁连(淮扬镇)等铁路,争取开工建设徐宿淮盐铁路、泰锡宜、宁淮等城际铁路,基本形成“三纵六横”的铁路主骨架和苏南地区城际快速轨道网。积极推进江阴-靖江铁路过江通道建设,加快构建苏北腹地铁路网和沿江两岸区域快速客运网。建成铁路南京南站等一批综合客运枢纽。加快南京、苏州、无锡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推进常州、徐州、南通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南京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研究。
——重点空港和海港建设。以南京禄口和苏南硕放两个枢纽机场为核心,进一步增强空港运输能力。完成南京禄口国际机场二期和苏中江都机场工程,实施苏南硕放国际机场、徐州观音机场、南通兴东机场和盐城南洋机场等扩建工程,加快推进连云港机场迁建工程,到202_年,南京禄口机场客运达到2500万人次,苏南硕放机场达到600万人次。以强化连云港港和太仓港功能为重点,促进沿海、沿江港口协调发展,全力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北翼港口群。加快以连云港港为龙头的沿海港口群建设,基本建成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加快10万吨级集装箱码头和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推进洋口港区、大丰港区和滨海港区等深水航道建设;推进太仓港集装箱码头资源整合和扩能建设,建成集装箱干线港,推进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建设;抓住长江深水航道建设机遇,提升南京港、镇江港等沿江港口发展水平。到202_年,连云港港、太仓港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突破800万和600万标箱。大力推进口岸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开放升级。
——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以形成“两纵三横一网”内河干线航道为目标,基本建成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建设京杭运河、连申线、淮河出海航道及盐河、芜申线、苏南干线航道,构建长江三角洲地区内河高等级航道网络,形成发达的水运网。加快建设刘大线、杨林塘等疏港航道,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积极构建与干线航道相匹配的内河水运枢纽,重点推进徐州港和无锡港国家级内河港口建设。
——公路网建设。重点实施全省干线公路网络、过江通道、高速公路网络完善及主骨架扩容工程建设,加强路网衔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成泰州长江大桥、崇启大桥、南京长江四桥、临海高等级公路和宿迁至新沂等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沪通和五峰山公铁过江通道、崇海大桥以及苏锡常南部等高速公路,实施沪陕高速公路江广段、京沪高速公路淮江段、沿江高速公路常州至太仓段等扩建工程;加快推进京沪高速公路新沂至淮安段等扩容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开展泰州至常州过江通道、南京长江五桥等项目规划研究工作。
第二节 水利建设
继续完善水资源供给骨干工程体系,提高水资源调配能力和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基本建成高标准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流域和区域防洪保安治理。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完成淮河入江水道整治,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通榆河南延扩工程。结合滩涂围垦开发,巩固提高海堤防台防潮标准。继续推进长江干流河道整治及长江口综合治理。加大里下河等重点区域中小河流和重点洼地治理力度。完善大中城市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加快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引排工程建设,提高城乡防洪排涝标准。到202_年,淮河水系防洪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沂沭泗水系全面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达到50年一遇,重要支流及区域重点河道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以上;全省大中城市达到国家规定防洪标准,城市重要河道排涝标准基本达到20年一遇。
——水资源供给和保护。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建成泰州引江河、泰东河、滷汀河、川东港、九圩港拓浚等沿海供水骨干工程,提高沿海和苏北缺水地区的水资源保障能力。到202_年,实现淮北地区年增供水量19亿立方米,其中沿海北部地区5亿立方米;实现沿
海中部、南部地区年增供水量12亿立方米。提高空中云水资源利用,在苏北、沿海及环太湖地区建立人工影响天气基地。建成走马塘、新沟河、新孟河等太湖引排骨干工程,实现太湖与长江的畅引畅排。加强南水北调、江水东引、引江济太三大调水系统的清水通道建设,扩建新沂河尾水通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增强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保障能力。
——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以县为单位,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加快实施大中型灌区改造和节水项目,推进重点中型灌区改造和末级渠系建设。
第三节 能源设施建设
加快能源和电网建设步伐,优化能源结构和能源布局,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到202_年,电力可供装机容量达到11000万千瓦,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占7%左右;天然气供应争取达到270亿立方米。
——新能源发展。核电建设,加快连云港田湾核电建设,推进江苏第二核电站前期工作,到202_年核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风电建设,有序推进陆上风电,重点建设龙源如东三期、华电灌云、中电投大丰二期、国华东台二期等陆上风电场项目;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推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和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项目,支持沿海风光互补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到202_年建成风电装机600万千瓦。天然气接收基地建设,确保如东LNG项目一期工程投产运行,推进连云港、滨海LNG项目以及如东LNG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加快建设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争取开工建设句容抽水蓄能电站。探索发展非并网的中小型太阳能光伏电站。
——电源点建设。优化燃煤电厂区域布局,重点向沿海、苏北地区倾斜;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重点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机组,继续实施“上大压小”;继续支持燃气发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热电联产,做好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
——能源供应和储备基地建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十二五”期间新增协议区外来电规模1000万千瓦左右。大力开发组织国内外煤炭资源,在苏北、沿江和沿海地区布局建设5个煤炭中转储备基地,保障能源供给。推进连云港原油商业储备库、如东成品油库前期工作,加快扬中成品油集散中心和省内成品油库建设。增强油气管道输送能力。积极争取把连云港和南通纳入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基地规划。
——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加快特高压和500千伏骨干网架建设,实施沿海通道、核电扩建送出、苏南电网优化、锦屏—苏州特高压直流和第五过江通道等工程,形成500千伏“五纵五横”坚强网架。区外来电接纳能力达到202_万千瓦以上,“北电南送”过江输电能力超过1400万千瓦,苏南电网“西电东送”输电能力约1000万千瓦。注重新能源与电网的协调发展,显著提高电网接纳新能源发电的能力。推进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加快智能电网及运行体系建设。
第四节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光纤宽带、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电网等建设,构建新型信息服务网络。实施宽带江苏计划,提高城市光纤入户覆盖率和行政村光缆通达率。推进无
线江苏工程建设,促进移动互联网发展。强化人口、地理、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公共基础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加大基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全省信息基础设施水平。
第四篇 惠民优先 着力构建和谐社会
第十章 保障和改善民生
紧紧围绕民生幸福这一发展的根本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积极推进创业富民、就业惠民、社保安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统一。
第一节 促进劳动者充分就业
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民生之本,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加强政府对就业工作的引导,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建立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有机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大力发展智力和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实行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自主择业。建立健全失业评估和失业预警机制,建立失业调查制度。
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从税收、贷款、政府补贴等各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扶持,多渠道增加创业贷款,扩大创业补贴范围,营造鼓励创业的环境。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示范性创业培训(实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保护。
帮助重点人群就业。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畅通大学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自主创业的就业渠道。优先扶持和帮助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加强就业和创业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形成及时有效帮助困难群体和零就业家庭就业的长效机制。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灵活、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和择业观念教育,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不同群体就业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建立全省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促进劳动力供求双方的有效对接。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联动机制,增强就业的稳定性。规范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坚持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强化工时、定额等劳动标准管理,加大欠薪清偿保障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增强劳动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规范用工行为,改善劳动条件,落实人文关怀。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一线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
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效增加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按照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两个同步”的要求,大力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切实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形成以生产经营收入为基础、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为重点、转移性收入比重稳步提高的农民收入增长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建立职工工资随劳动生产率增长而增长、最低生活保障随物价指数增长而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推动企业完善工资决定机制。继续完善并落实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引导企业合理进行工资分配。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者收入增长不低于居民收入平均增长。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坚持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鼓励增加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人群比重。
努力优化二次分配。强化政府调节,规范分配秩序,加强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缩小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加大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对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普遍增加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建设个人收入信息体系,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收入的调控与监管,规范企业内部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节 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城乡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水平,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继续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高度重视对低收入、未就业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重点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做好断保人员续保工作。到202_年,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际补偿比提高到70%左右。
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逐步统一企业缴费比例。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对特殊群体参保的扶持力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先保后征”制度。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鼓励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发展适应城乡居民的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落实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强化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逐步建立工伤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积极推进生育保险制度,将所有用人单位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完善基金监督体系,形成抗风险机制。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层次,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省级调剂;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政策,推进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结合工资和物价变动等因素,不断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面开展以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的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稳步提高住院、重大
疾病医疗保障支付水平。加强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扩大社会保障卡覆盖面,形成高效便捷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医疗、住房、重残、临时生活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全覆盖。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重点发展老人、儿童、残疾人、教育、医疗、计划生育家庭和惠民殡葬等福利。加强双拥工作,进一步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住房和各项抚恤补助待遇。积极发挥红十字会、慈善会、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示范作用,引导并规范社会各方积极参与慈善和公益事业。
第四节 提升全民健康水平
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公共医疗卫生发展的投入力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本药物政府投入和补偿机制,努力消除以药补医,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合理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出资人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医院管理,形成保障公益性和提高运行效率的管理体制。完善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加强医学人才特别是全科医生培养,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坚持中西医并举,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改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应急救治、采供血、健康教育等机构建设支持力度,加强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协调互动。逐步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强化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等监测和预防控制。注重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和医德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到202_年全省居民平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7岁。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巩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初级诊疗、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服务等功能,以街道为单位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强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推进县级医院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乡镇卫生院全面达标。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行主动上门服务和综合健康管理。推动中医、中药进社区。
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我省基本药物品种和数量,实行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采购价格和统一配送,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大力规范和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确保用药安全。推进城乡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健全省级药品储备制度,扶持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发展,支持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的生产和储备。
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城乡社区和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并向公众开放,充分利用城镇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辟体育健身场地,定期发布体质监测公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健全社会化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推广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到202_年,人均体育场地设施面积拥有量达到2平方米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达到35%以上,公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2%以上。
第五节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解决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租住困难。
加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保障。实现全省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及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应保尽保”,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保尽保”。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严格准入审查和交易管理,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
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基本完成城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任务,实施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盐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引导企业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在有条件的地区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或公寓性住房。“十二五”期间,改造危旧房3500万平方米。
第六节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明确适应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和基本现代化要求的全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和标准,逐步完善符合省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福利救助、社会公共安全等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明确全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最低供给规模和质量标准,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均衡配置和合理布局。
专栏7 “十二五”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公共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免住宿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适龄儿童特殊教育免费;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补助。
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劳动仲裁;为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援助。
社会保障: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城镇职工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农民享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享有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为城乡困难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服
务;为孤儿、残疾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高龄老人等特殊群体提供福利服务。
医疗卫生:提供居民健康档案、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健康教育、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贫困人群白内障复明等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生殖健康技术服务等计划生育服务。
住房保障:为城市低收入无房家庭提供廉租房,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为部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文化: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和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城乡健身设施全覆盖;实施全民阅读、农家书屋、城乡阅报栏工程;实施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程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确保每村每月放映一场公益电影;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
交通服务:行政村全部通客运班线,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
环境安全:县县具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升环境监测评估、监管和应急能力,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全面解决农村地区安全饮水问题。
强化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责任。坚持以政府公共财政为导向,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基层公共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能力建设,形成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网络。完善公共服务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政府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基本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放宽市场准入,采用政府购买、管理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对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完善治理结构。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
第十一章 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实现向服务管理型转变。
第一节 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加快创建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行使。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居务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增强基层民主活力,调动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利益。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法治创建,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更有效地预防腐败。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加强基层和社区建设。重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进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有效管理、有效提升,发挥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推进社会管理重心向基层组织转移,促进社区管理体制、功能和工作转型,全面建立“一委一居一站”的社区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切实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推动公共资源向城乡社区延伸,积极开发多样化的社区服务项目。加强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府公共信息网与居民需求服务网的有效对接,推动社区服务性、公益性资源共建共享。优化城乡社区布局,合理确定社区管理服务范围,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公里管理服务圈。加强社区分类管理,开展老小区整治和美化,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综合整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和综合服务平台,改善居住环境。到202_年,力争把全省90%以上的城市社区、7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专栏8 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健全社区管理体制。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转型、功能转型和工作转型,建立“一委一居一站”的管理模式。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扎实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有序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大力倡导社区志愿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服务需求。
稳定社区社会环境。全面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综合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构建社区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社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慈善公益组织、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志愿者组织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加强政策扶持,培育发展文体志趣类、协调管理类、公益志愿类等社区社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其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大力倡导社会志愿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
会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到202_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万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建立公平规范的利益协调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处理和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兼顾不同利益群体,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机制,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关注网络民意,引导不同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形成有效的对话和协商制度,加大对涉及民生、社会管理等方面信访问题的解决处理力度。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化。建立科学有效的矛盾调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组织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全方位的权益保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调,实施综合决策,切实保障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益。
构建诚信社会。深入实施诚信江苏建设,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快信用法规建设,大力建设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信用信息记录、信用产品、信用激励和惩戒机制。扶持信用管理行业,加快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大力发展资信评估行业,建立健全信用评估体系。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文化氛围。
第三节 切实保障公共安全
深入推进平安江苏建设。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个基础更牢、水平更高、覆盖面更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江苏,确保公众安全感持续全国领先。加强社会治安大防控体系建设,完善防控网络,提升技防建设水平,组织实施“技防入户”工程,率先建成具有较高技防水平的平安省份。坚持科技强警,推进现代警务机制和公安信息化建设,加强现代警务指挥体系建设,提高跨区域警务协作水平,增强110接警和反应能力。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监管,落实解困、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措施。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发展社区警务,开展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提供永久性开放空间和应急避难服务,开展空中、水上应急救援服务,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健全反恐应急响应等级制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抗击危机的能力。构建高效、全方位、应急能力强的专用通信体系。坚持军民融合发展,完善国民经济动员体系,加强战略物资储备基地建设,增强国民经济动员能力。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完善责任落实、追究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监管监察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和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科技保障体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大力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加强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监管,全面实施道路监控网“320”工程,提升消防保障能力。“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事故死亡人数继续“双下降”。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按照把我省建设成为食品药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地区的要求,积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食品生产营销链的全过程控制体系,加强对食品从种植、养殖到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逐步实现生产的全程跟踪和食品产业链的全程可追溯,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完善药品供应体系,规范药品的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秩序,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机构用药管理,大力推进城乡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切实保障用药安全。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体制机制,强化事前预警、事中救援和事后恢复的灾害综合处理能力。加强气象、地震、地质、风暴潮和赤潮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能力建设,整合各类灾害信息资源,建立覆盖全省的主要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预测预报水平。加强基础测绘工作,缩短基础测绘更新周期,实现重点地理信息要素及时更新,推进沿海滩涂、江河湖泊水下地形和城市地下管线等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测绘工作。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平灾结合的减灾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灾害治理能力。充分利用人民防空资源,为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服务。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灾害保险,完善社会救灾重建体系。
第四节 提高人口服务水平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城乡一体的人口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改善人口性别比,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全面实施政府免费的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健康检查项目,提升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建立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库,改革流动人口登记办法,探索建立居住证制度,推动外来人员居住、就业、医疗、保障、入学等“一证通”。建立流动人口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服务管理机制,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网络。加强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和管理。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健全老龄人口社会保障,稳步提高养老保障和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高龄老人福利津贴制度,发展普惠性的老年健康医疗福利。优先发展社会养老,建立居家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支撑、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面向老年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服务。积极发展机构养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事业。到202_年,各类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8万张。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制定各类老年人优待措施,弘扬敬老风尚。
专栏9 老龄事业服务发展重点
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批养老康复护理院、老年公寓、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继续实施“关爱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敬老院服务条件。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多形式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城市社区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覆盖率达到40%,建设一批区域性老年信息服务平台。
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补)贴制度。
重视老年人精神关爱。实施“快乐晚年精神关爱行动”,丰富老年人文化体育生活,加强心理疏导服务。
保障重点人群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广泛参与经济建设的权利,使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加强妇女卫生保健和劳动保护。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和保护儿童的人格尊严,依法保护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福利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力度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托养机构,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增加对特殊困难残疾人的生活补贴,加强残疾人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围绕文化事业强、文化产业强和文化人才队伍强的要求,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
第一节 提高全民文明素质
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推进公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学习宣传表彰道德模范,引导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做到关爱弱势群体、志愿奉献社会。推进企业责任感建设,营造企业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实施生产安全、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的良好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诚信守法,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大力弘扬“三创”精神。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让创业创新创优成为江苏思想文化的显著特征,成为全省人民共同的价值取向。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在全社会倡导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全民创业,鼓励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产品创新,引导岗位创优、行业创优、区域创优,进一步释放创造活力和创新热情。
第二节 推进文化创新
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借鉴世界文明成果,推进文化创新,努力打造一批代表江苏形象、具有江苏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江苏文化品牌。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思想深刻、艺术精湛、提高群众审美情趣的精品力作。
突出舞台艺术、文学艺术、美术、书法艺术等优势艺术门类的特色和地位,办好重大艺术活动,形成具有时代精神的江苏艺术创作特色和优势,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培育地域特色文化。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艺创作。促进历史文化资源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与教育、体育、旅游、休闲等产业相嫁接,与科技创新、工业设计、城乡建设等活动相融合,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形成专业化的文化艺术创作基地。加快区域国际文化活动向集约化、系列化、品牌化转变,扩大文化交流与合作,鼓励和支持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融入国际文化产业链,提高江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加强重点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高质量完成第二轮志书编纂。
第三节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加快建设省市重点文化设施和各类公共文化服务网点,积极推进江苏大剧院等重大项目建设。普及县乡村三级“两馆一站一室”和农家书屋,健全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打造都市“15分钟文化圈”。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建设一批综合性、多功能、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扩大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的范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面免费开放。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鼓励开展公益性演出。积极推动企业、学校等各类文化设施的对外开放。全面完成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构建广播影视无线数字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建设,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实现县城及重点乡镇数字化多厅影院的全覆盖。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整合不同系统、不同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和项目,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形成系统、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适应群众文化需求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文化内容形式和生产传播方式,加快发展手机报、数字出版、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网上博物馆、网上文化馆、网上剧院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增加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总量。积极探索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新机制,大力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更好地彰显地域文明和个性特色。
第四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把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做大做强广播影视、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演艺娱乐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动漫游戏等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积极拓展基于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的文化业态。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创意文化街区、数字出版基地、动漫和数字电影产业基地建设,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体现未来方向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形成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文化产业群,增强整体实力,产业规模、效益和竞争力位居全国前列。
推进文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在政府引导下,发挥市场机制积极作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文化领域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并购重组、上市融资,打造一批大型重点文化企业。
专栏10 “十二五”公共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重点建设城市社区基层服务点,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实现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的全覆盖。
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养工程。全省着力培养10名省内外知名的图书馆学、群文理论专家,出版10本图书馆学科、群文理论著作,打造10个在全国有影响的群众文艺精品。
数字图书馆建设工程。建设连通省、市、县、乡镇(街道)四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虚拟专用网(VPN通道)和网络视频会议系统,通过信息高速公路,形成“江苏数字图书馆”骨干框架。
网上文化馆建设工程。推进数字文化馆建设,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优秀群文作品数据库,实现区域文化联动和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共建共享。
县域汽车图书馆建设工程。通过流动服务、定点服务、特约服务等形式,以及现场办证、图书阅览外借、信息查询、举办展览讲座、文化共享工程视频资源播放等服务,让农村群众和进城务工人员享受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五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实现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管理转变,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资本、人才、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全面推进文化综合执法。培育和规范以网络和手机为载体的新兴文化市场,建立网络化监管平台,维护网络、手机文化安全。
第五篇 统筹兼顾 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
把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坚持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有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第一节 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以县域为主体,统筹城乡规划编制,实现城乡建设、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规划有机融合和衔接,推动集约宜居型城镇和村庄的规划建设。逐步建立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构建有利于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机制。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和农民住宅确权登记发证,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
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开展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继续推动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十二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125万人。加快建立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接轨,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衔接,探索在同一县(市)范围内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同一标准,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接轨。有序扩大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二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加强规划保留村庄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公交化和区域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出行、饮水安全、医疗卫生、环境整治、信息畅通、灾害防御等基础设施条件。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实现村村通客运班线,加快实施镇村公交工程,到202_年,镇村通公交比例达到50%以上。推动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农村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苏北地区乡镇区域供水覆盖率达到85%,其他地区实现全覆盖,“十二五”期间,解决4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80%的农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苏南50%的规划保留村庄和苏中25%、苏北15%规模较大的规划保留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镇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80%。提升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适时提高贫困标准,重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
积极推进富民强村。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通过发展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等多种经济形式,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推进农业、就业、创业、物业“四业富民”。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鼓励农民自主创业、联合创业、返乡创业,引导外来资本和人员到农村投资兴业。积极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户”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扩大村民自治范围。
第三节 有序推进符合条件农民转为城镇居民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任务。以在城镇有稳定工作、居住达到一定年限、参加社会保障达到一定年限的农村人口为重点,放开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户籍限制,放宽大城市对农民工和其他外来人口的落户条件,在充分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市民。高度重视已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生产生活,注重从制度和政策上解决好社会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住房租购等现实问题。
第四节 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重点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加强交通枢纽建设,形成多种交通方式快速衔接,到202_年每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5标台。加快城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救助、公共安全、灾害防控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建设,促进市政公用设施协调发展,继续完善城市道路、供水、燃气、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邮政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饮用水安全保供
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问题,有效预防和治理“城市病”。支持南京市举办202_年第二届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加快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建设步伐。
塑造城市独特风貌。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科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有效引导城市有序发展。提升城市设计与建筑设计水平,塑造与城市生态文化特色相协调的建筑文化、园林艺术和特色空间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空间品质。提升城市街景容貌,加快背街小巷和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市水体生态修复。提升城市人文特色,促进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街区。
加强城市管理现代化建设。推进城市管理网络化、精细化,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加快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步伐,完善城市地理信息、智能交通、社会治安、市容管理、灾害应急处置等智能化信息系统。
第五节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提升发展长三角(北翼)核心区城市群。走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导向、包括城市带和都市圈在内的城市群为主体形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市化道路。认真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城市带和都市圈建设步伐。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特大城市、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推进南京都市圈建设,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综合承载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力,促进宁镇扬“同城化”,打造集聚要素、资源共享、互动发展的新的经济板块,把南京建设成为联结泛长三角地区和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加强苏锡常都市圈要素整合、协调发展,全面提升与上海的对接与互动水平。推进南通、泰州等沿江城市跨江联动发展,推进要素流动的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
加快沿海、沿东陇海线城镇带建设。增强南通作为长三角北翼中心城市的地位,发挥盐城区域性中心城市的作用,加快沿海城镇带建设,有效沟通长三角和环渤海之间的联系。加快徐州都市圈建设,发挥淮海经济区核心城市徐州和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连云港的龙头和带动作用,推进沿东陇海线城镇带建设,提高对中西部地区的影响力。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区域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快淮安苏北腹地中心城市建设,壮大宿迁城市发展实力。
有序加快小城镇建设发展。重视小城镇建设,发挥连接城乡的纽带作用。择优培育,合理撤并,着力完善省级重点中心镇,重点发展沿海地区临港城镇,形成一批具有鲜明产业、文化、资源特点的特色小城镇。提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农村人口吸纳能力,形成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供给中心。
第十四章 促进区域互动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紧紧抓住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江苏沿海地区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放大国家战略和政策的叠加效应,加快苏北振兴、苏中崛起、苏南提升,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培育三大区域发展新优势
加快苏北新型工业化进程。抓住沿海开发机遇,充分发挥后发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城市化、经济国际化互动并进,培育竞争优势,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加快苏北振兴步伐。继续加大对苏北地区的扶持力度,深入推进“四项转移”,加强南北共建开发园区建设,更大力度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加快培育优势主导产业,加大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建设资源加工产业基地,做大做强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推动苏北中心城市扩大规模、增强实力、优化功能,推进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加大财政支持,提高苏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支持宿迁发展实现更大突破。
构建苏中经济国际化新高地。发挥苏中承南启北、江海联动的区位优势,深入推进沿江开发和沿海开发,促进苏中全面融入苏南经济板块,进一步提高发展层次和水平。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基础原材料产业和港口物流业,着力打造海洋工程装备、生物医药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大力引进外资,扩大对外贸易,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立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生产体系、营销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大对苏中里下河地区的扶持力度。
推动苏南经济转型升级。加强规划引导,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力争在有基础有条件的领域与发达国家同步发展,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同步提升,加快建成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地、先进制造业研发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地,成为发展创新型经济、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分工合作的先导区,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苏南基本现代化建设,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实现产业结构高度化、城乡发展一体化、经济社会协调化、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二节 建设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
加快建设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加快区域性、功能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连云港港为核心,联合南通港、盐城港共同建设沿海港口群,推进淮安、宿迁等城市借港出海。加快连云港港深水航道和深水泊位建设,积极发展大型仓储和港口物流,完善口岸“大通关”体系,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提升港口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与沿陇海兰新地区的合作,推进连云港建设东中西互动合作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窗口和东中西合作平台作用,增强为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基地建设。发挥沿海深水港口、土地、岸线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集中布局发展大型石化、钢铁、造船、汽车、粮油加工等临港产业,形成产业发展的规模优势和集聚效应。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风电装备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纺织等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组建江苏沿海发展银行,设立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在沿海地区形成一批千亿元级产业板块。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坚持陆海统筹,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重点发展远洋运输、远洋渔业和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机械、海洋化工等产业,积极开发盐土农业,尽快在一些领域形成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加强海洋学科建设,支持发展海洋研究机构。
专栏11 长三角地区和江苏沿海地区的战略定位
国家批准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国家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我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沿海新型的工业基地,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富足的宜居区。
努力形成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依托沿海地区丰富的海域滩涂资源,科学合理围垦滩涂,有效增加土地后备资源,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到202_年,围垦滩涂130万亩。积极推进滩涂资源综合开发,合理布局建设空间、生态空间和农业空间,支持在盐城设立沿海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建立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
第三节 积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
加快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一体化进程。建设长三角地区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和机场体系,形成沪宁杭“1小时交通圈”。呼应上海信息港建设,积极筹建南京等地互联网交换中心,实现区域内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和质量标准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的产品、技术、产权、资本、人力资源等各类市场,实现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社会保障政策衔接,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的政策措施,开展区域内医疗、工伤等网上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探索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的就业和人力资源信息库。加强区域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能源政策顺利衔接,推动实行更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实现区域生态环境的共防、共治、共保和共建。
加强区域产业合作。围绕把长三角地区建成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先进制造业中心的目标,加强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培育具有更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集群,共同提升产业竞争力。在大飞机及配套产业领域,依托上海,加强配套,建成集大飞机与发动机的研发、总装、客户服务为一体的航空产业基地。在汽车产业领域,注重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技术储备,加快发展轿车制造业,努力建成国内重要的轿车生产基地。在集成电路领域,充分发挥无锡微电子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作用,加强与高校、龙头企业合作,共建创新平台,攻克关键技术,形成制造、设计、封装测试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在新能源产业领域,重点发展太阳能、半导体照明产业,适度扩大产业规模,加强核电、风电等新能源装备产业合作,增强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后劲。支持南通、盐城加强与上海的产业合作,加快上海驻大丰农场综合开发,建设高水平的产业转移基地,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
第四节 提升援建援助和合作水平
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援藏援疆援青工作的战略部署,以科学规划为引导,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干部援助为关键,实行干部援助与项目援助相结合,经济援助与智力援助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企业参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全力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确保江苏援建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积极支持参与西部大开发,将江苏的人才、资金、技术优势和中西部省份的能源、资源、劳动力优势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合作水平。
第十五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启动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按照“到202_年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的战略要求,调整开发内容,创新开发方式,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构建高效、集约、均衡、永续的美好江苏。
第一节 构建空间开发战略格局
树立空间开发新理念,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和城镇化格局,加快各类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集中开发与均衡布局,构建全省建设开发、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空间,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构建“核心优化、双带重点,多极拓展”的建设开发空间。“核心”是指长三角北翼核心区,是国家层面的优化开发区域,是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是我省率先实现转型升级的重点区域。“双带”是指沿海发展带和东陇海发展带,东陇海发展带是国家层面的重点开发区域,沿海发展带是江苏持续快速发展的新引擎,是我国区域发展的重点地区,要尽快发展成为我国东部沿海新的经济增长极。“多极”是指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等,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徐州、连云港以及苏北腹地中心城市淮安和江海交汇中心城市南通。
构建“两带三区”的农业生产空间。“两带”是指沿江农业带和沿海农业带,“三区”是指环太湖农业区、江淮农业区和渠北农业区。沿江农业带重点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成为我省重要的综合性农产品生产区域。沿海农业带重点推进规模化农业生产,建设特色海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出口基地。太湖农业区重点提高农业设施化水平和集约化程度,成为都市型农业的示范区。江淮农业区积极发展高效特色农业和外向农业,成为全省重要的农产品商品化生产区域。渠北农业区重点加快农田水利综合治理,成为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出口基地。
构建“两横两纵”的生态保护空间。“两横”是指长江和洪泽湖-淮河入海水道两条水生态廊道,“两纵”是指海岸带和西部丘陵湖荡屏障,是江苏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对于我省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减灾防灾等具有重要作用。
专栏12 主体功能区发展导向
优化开发区域。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成为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先行区;控制建设用地过快增长,适度减少制造业建设空间和农村生活空间,扩大服务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空间;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突出发展高端制造业,扩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增强高端要素集聚能力。
重点开发区域。坚持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增长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区;提高开发密度和开发强度,适度增加服务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空间,加大制造业空间存量调整,推进农村居民点整合;积极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含量高的海洋产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增强人口吸纳能力。
限制开发区域。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成为全省农产品供给的重要保障区、农产品加工生产基地以及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适度扩大农业生产空间,促进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布局,大力
推进工业集中区整合撤并,引导农民集中居住,适度增加生态空间;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
禁止开发区域。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加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成为我省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实现永续发展根本保障。
第二节 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
依据主体功能区,调整和完善现行政策,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体系,推动区域差异化管理。财政政策,重点完善省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对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的支持力度,建立不同主体功能区间的援助机制。投资政策,以主体功能区为方向,安排政府投资,逐步加大用于农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比例,严格限制不符合主体功能区要求的产业类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产业政策,修订现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形成不同区域的鼓励、限制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项目实行不同的强制性标准。建立和完善农业发展政策,健全农业生产补偿制度。土地政策,制定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区配置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增长。环境政策,制定符合主体功能区的污染排放、环境准入、排污许可、污染控制和管理政策。人口政策,引导人口有序流动和定居,鼓励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外来人口定居落户,在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引导人口逐步自愿平稳有序转移。应对气候变化政策,实施不同主体功能区的节约能源政策和低碳政策。
第三节 完善绩效考核评价
制定和实施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价体系,在强化对各类区域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基础上,对不同区域提出有差异的绩效评价指标和要求,实施分类评价。对优化开发区域,实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经济结构、自主创新以及外来人口公共服务覆盖面等评价。对重点开发区域,实行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优先的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与质量、吸纳人口与公共服务覆盖面等,突出承接产业和人口转移方面的评价。对限制开发区域,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强化对农产品保障能力和生态保护能力的评价。对禁止开发区域,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的评价。
第六篇 绿色引领 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十六章 推进资源节约
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努力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开展存量土地盘整,严格实施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标准和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单位土地投入产出效率。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将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核心理念拓展到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加快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等在工程建设中的推广应用。
合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大力推进节水技术进步,改革水资源管理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鼓励生产再生型材料,提高原材料节约利用水平。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健全完善倒逼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全力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继续组织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计划,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实施资源综合利用领域重点技术创新及重大示范工程项目。到202_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资源节约有效机制
充分运用市场、法律、行政手段,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土地、岸线、水、矿产等重要资源。参照国际先进的能耗、物耗和水耗标准,制定更加严格的资源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加强脱硫脱硝电价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禁止新上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差别电价等促进节能降耗的价格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能够反映资源环境供求关系、稀缺程度和供给成本的价格体系。建立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合理补偿机制,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改善矿山地质环境。
第三节 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循环农业、循环工业、循环服务业建设,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体系,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纵向延伸、横向耦合、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建设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积极扩大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推动城市循环经济试点建设,培育和发展较为完善的全社会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体系,引导绿色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制订和完善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技术政策和经济政策。到202_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
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重点推进冶金、化工、纺织、造纸等重点行业和涉及重金属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与设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第四节 推进低碳发展
加强低碳技术研究应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把发展低碳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与节能减排有机结合起来,推进低碳技术向传统产业扩散和应用。推进碳捕捉和碳封存技术、能源高效清洁利用技术、低碳建筑设计与建造技术、绿色消费技术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低碳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常州等地开展省级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加快无锡城市碳排放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加强国际合作,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并推进碳排放指标交易制度和市场建设。
倡导低碳消费方式。加强低碳理念的普及与推广,引导消费者牢固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加快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型,以低碳绿色消费引领低碳发展,在全社会形成节约消费、循环消费、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倡导理性消费与清洁消费。研究制订低碳绿色产品、绿色企业的评价标准和认证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质量监督体系。
第十七章 持续改善环境
坚持环保优先方针,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到202_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天数明显增加,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第一节 实施“清水工程”
优先保护城乡饮用水源。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深入开展城乡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加快区域集中供水和备用水源建设步伐。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深入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全面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实施结构调整、控源截污、调水引流、蓝藻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推动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保护太湖周边饮用水安全。切实加强洪泽湖、高邮湖、骆马湖等重点湖泊的保护与治理,加快推进长江流域、淮河流域、京杭大运河及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和通榆河水污染防治,建设清水走廊,限期治理入江、入湖河流污染。加强沿海地区水污染防治,开展主要入海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直接入海排污口数量,加强企业达标尾水排海监督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开展地下水污染治理,加强重点区域地面沉降的监测和防治。到202_年,全省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明显提高,重点河流水质基本消灭劣Ⅴ类。
推进生活和工业污水治理。严格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及太湖流域总氮、总磷污染排放总量。继续实施重点污染源入园进区、搬迁治理、提标改造,合理布局和建设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高污水管网配套率,逐步实现污水统一纳管处理,适当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除磷脱氮设施,执行国家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排放标准,推进已建污水处理厂的除磷脱氮改造工程。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解决徐州、宿迁等城市尾水出路问题。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到202_年,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
第二节 实施“蓝天工程”
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工艺的更新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建成区及其近郊新建和扩建重污染企业,对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加强脱硫设施运行在线监管,加大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实施烟气脱硫、脱硝改造力度。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在完成脱硫改造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脱硝工程。
加强城市扬尘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建立健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机制,重点开展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防治,加强港口、码头、车站等地装卸作业及物料堆场扬尘防治。推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逐步实施机动车尾气排放国Ⅳ标准,苏南地区提前实行国Ⅳ标准。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公交车,倡导绿色出行。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到202_年底全省实现禁止露天焚烧秸秆。
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开展灰霾污染监测,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等指标基础上,增加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黑炭等指标。逐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空气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灰霾复合型污染预警系统,建立全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到202_年,主要城市灰霾天气天数明显减少。
第三节 建设清洁家园
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通过截污、治污、调水、清淤、恢复湿地等工程措施,重构城市内河水生态系统,修复内河生态功能,基本消除内河“黑臭”现象。继续实施农村河道疏浚,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源治理,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实施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和农村生态净化处理工程。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加快建立农村面源氮磷流失生态拦截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养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以及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全省土壤污染调查和科学研究,综合治理污染超标耕地。加强土壤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污染土壤风险评估制度,初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机制,开展典型区域、典型类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加强对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壤的治理措施技术研究。
有效防治各类废弃物污染。进一步加强对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推进废渣、废水、废气等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及无害化处置体系建设,到202_年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达到80%,县城以上城市全部建有规范的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市、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污泥。统一规划和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有效遏制水体、空气、土壤中重金属污染危害。重视和解决核辐射、电磁辐射、电子垃圾、有机毒物等新的环境污染问题。
第四节 强化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争取在202_年前在全省推广。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规范交易平台。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健全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级与信息公开,推进绿色信贷。采用“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加大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实行差别化的环境价费政策,对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实行优惠扶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加快全省环境监控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控机构建设,提高对生态环境的自动监控能力。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应急标准化建设。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开展环境战略、环境经济政策、污染防治技术创新研究。
第十八章 维护生态平衡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进一步提升生态服务和生态保障功能,绿色江苏和生态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对生态和人居环境满意度持续提高。
第一节 提升绿色江苏建设水平
深入实施绿色江苏林业行动,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挖掘植树造林潜力。抓好沿海、沿江、沿湖、沿河、沿路生态防护林建设,在产业集中区周围建设绿化隔离带,有效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固碳能力,形成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城市绿地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园林绿地的生态功能,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生态格局。“十二五”期间,新增造林300万亩,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扩大1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3平方米以上。加强森林公园建设,加大古树名木、珍稀植物资源和林区人文资源保护力度,力争新建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省级森林公园10处。
第二节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制定实施全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划,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遗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重要渔业资源、清水通道、蓄滞洪区、大型水面和重要山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生态修复,认真实施盐城珍禽、大丰麋鹿、泗洪洪泽湖湿地等自然保护区规划,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对自然保护区实行优化布局和严格管理,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服务功能。加强物种资源调查和保护,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建立省生物物种资源基因库,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与保护工程,强化生物安全管理。开展国家生态市(县)、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活动。
加强生态修复。保护修复湖泊、湿地等重要水系生态功能,加强水域保护,建设人工湿地,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加强海洋保护区建设,完善伏季休渔制度,扩大资源增殖放流规模,修复水生生物资源,试行海洋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海岸及海域生态环境修复
力度。推进沿江两岸、沿海滩涂、破损山体、采煤塌陷地和工矿废弃地的综合整治,实施丘陵岗区、荒山等植被系统修复,通过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特别是植树种草相结合的方式,加快推进荒山荒地、残次林、低产林改造和水源涵养建设,减少水土流失。
第三节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制定实施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办法,加大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支持,选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试点,逐步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提高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认真完善和落实区域污染赔付补偿制度。
第七篇 改革开放 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十九章 进一步深化改革
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节 建设服务型政府
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切实减少政府对资源配置和经济行为的干预。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政府行政的监督和制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拓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内涵,强化政府绩效管理。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和职能责任,继续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探索实行省直管县体制,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对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的镇,赋予其一定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二节 完善所有制结构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分离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分配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大国有企业重组力度,优化国有资产配置,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产权多元化,做强做大一批主业优势明显、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国有企业。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文化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一批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增强行业带动和示范作用。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发展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支撑。到202_年,力争民营经济占国民经济比重达到60%左右,对高新技术产业的贡献份额力争达到45%。
培育壮大中介组织。推进中介组织市场化运作、规范化管理,实施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加强多层次中介组织网络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扶持发展技术市场的科技中介机构,大力发展土地中介服务市场,鼓励发展金融中介、实物中介和服务中介,不断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相适应的、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组织新体系,推行政会分开,增强行业组织功能,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节 深化财税金融价格体制改革
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使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完善和规范转移支付行为。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制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和有效 的问责机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更多的财力用于社会建设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的投入。创新财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利益导向。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积极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以及科技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金融产品、工具和服务创新,充分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类产品价格关系,完善重要商品、服务、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加强通胀预期管理,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正确处理价格改革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关系,加强重要生活消费品价格波动监管,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完善价格听证制度,稳妥推进公共产品价格改革,继续清理取消涉及民生的不合理收费。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群众生活。健全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完善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
第二十章 增创开放新优势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实行更加积极主动、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第一节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和方式。拓展利用外资新领域,引导外资为自主创新、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发展服务,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和苏北、沿海地区。加大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力度,鼓励外资企业在江苏设立研发中心、销售机构和地区总部等功能性机构,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促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支持外资以多种方式参与企业改组改制,制定并实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鼓励省内优势企业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出口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延长加工贸易国内增值链。开拓新兴出口市场,巩固欧美日传统主销市场,培育周边市场,利用自贸区和CEPA、ECFA协议,加强双边贸易。深度参与国际分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提高一般贸易的规模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出口基地建设,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型贸易,重点促进保税贸易和国际电子商务。积极推进服务贸易出口,加快发展信息技术、动漫设计、服务外包和物流服务等新型服务贸易。培育扶持一批与我省优势企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省内重点展会。鼓励进口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关键零部件、紧缺资源类产品,培育发展一批大宗商品进口集散地,增强进口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专栏13 全球服务贸易发展迅速
1970年国际服务贸易的出口额仅有710亿美元;202_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29718亿美元,其中出口14922亿美元;202_年世界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2003亿美元,其中出口37313亿美元。202_—202_年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增长率为12%,不仅高于同期世界GDP的平均增长率,而且高于同期世界商品贸易出口额的平均增长率,服务贸易占国际贸易的比重上升到18.1%。
促进开发园区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园区在提升产业层次、形成产业集聚和创新集群的主阵地作用,大力推进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提升集聚、服务和创新功能,加快特色产业园区、特殊功能园区、创新型园区、生态工业园区和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推进开发区与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和保税物流园区功能叠加、资源共享和优势再造,继续拓展保税、通关、物流、商品展示、贸易服务等功能,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集约发展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有序推进各类省级开发区的设立和扩区工作。
第二节 拓展对外开放空间
推动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国外人才、信息平台等创新资源,提升企业研发水平和竞争力。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借助国际资本市场,兼并和收购境外企业和知名品牌,建立国际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鼓励技术成熟、国际市场需求大的产业和企业依托能源资源产地和市场,设立境外生产基地。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支持有比较优势的企业联合“走出去”,在生产、销售、服务方面形成产业集聚,继续办好我省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农业国际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进一步提升承揽工程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指导和服务,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权益保护。
优化区域开放格局。把沿海开发作为新一轮开放的重点区域,加强开发开放载体建设,推进重点口岸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沿海地区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把沿海地区打造成为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加快苏中、苏北地区开放步伐,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形成一批优势产业出口基地,建设利用外资新高地。全面提高苏南地区经济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国际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加强境外区域经济合作。发挥江苏友好省州的优势,大力推进区域合作,深化欧美日重点省州的经贸、科技、文化、教育领域合作。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贸易机会,大力提升与东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水平。拓展江苏与新加坡合作领域,继续提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南京生态科技岛、苏通科技产业园建设。抓住两岸签署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发挥江苏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全面推进苏台经济、文化、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昆山)商贸合作区、海峡两岸(泰州)生物技术产业园、淮安等(台湾)农民创业园。进一步深化与港澳等地区的经贸合作,共同开拓国际市场。
第三节 优化对外开放环境
形成最具竞争力的投资贸易便利化环境。进一步改善政府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电子口岸建设。优化货物通关、出口退税、信用保险、收结汇等方面的流程,降低企业商
务成本。进一步完善全省口岸开放布局。深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管理方式和手段,加快企业外汇资金周转。
建立风险防范和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贸易摩擦防范预警系统和应对体系,建立和完善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长效机制。做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风险预警、风险管理指导和咨询服务,完善开放型经济绩效评价体系。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有效运用贸易救济措施,加强重点国别、重点产业预警监测,发挥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在应对贸易摩擦中的反制作用,保障产业和企业权益。发挥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商会的积极作用,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形成政府、中介组织、企业三位一体的贸易摩擦应对机制,促进公平贸易。
第八篇 凝聚力量 实现发展宏伟蓝图 第二十一章 组织实施重大工程
围绕自主创新、改善民生、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组织实施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实现“两个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保障。
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启动高技术攀登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双提升计划,实施创新型园区建设、创新型企业培育、科技平台推进、科技惠民、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五大工程,着力突破重点行业领域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着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与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着力提升创新载体发展水平,形成“四大”创新平台服务支撑,建立健全网络化的创新服务体系。
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工程。实施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建设一批重大产业化项目和特色产业基地,尽快把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实施服务业提速计划,重点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实施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开展“旱改水、籼改粳、直改机”和高产增效创建活动,发展设施农业,扶持一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教育和人才强省工程。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健全终身学习网络,开展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的教育与培训。实施重点人才引进培养工程,着眼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进、青年人才工程、“三支队伍”培训和新兴产业、高层次文化、现代服务业、教育卫生、高技能、现代农业人才等十大计划,强化政策激励,优化人才服务,形成经济转型升级的人才支撑体系。
生态省建设工程。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节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应用。实施“清水蓝天”工程,建设清水走廊,加强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工业废气等治理,明显改善空气质量。推广农业节能减排技术。推进绿色江苏建设,广泛开展植树造林,有效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土地整理复垦,鼓励农民集中居住,开展农民空置宅基地整理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有效增加耕地面积。
公共卫生和社会保障建设工程。健全基层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基本医疗均衡化和可及性,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以医保、医疗、公共卫生、医药信息共享为重点,推进区域医药卫生信息化。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和城乡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建设。以社会保障一卡通为重点,实施金保二期工程,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应用支撑平台。
文化事业繁荣工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大力弘扬“三创”精神,提高全民文化素质。进一步向社会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延伸,建设城乡社区文化中心,实施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进一步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程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
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布局,实现城乡之间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办学水平差距明显缩小;推进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接轨;加快实施镇村公交工程,实现村村通客运班线;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三清一绿”和“六清六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城乡普惠均等的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体系,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提升工程。
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新一轮淮河治理和太湖治理等流域治理工程建设,加强沿海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和县乡河道疏浚,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开展大中型灌区改造,完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一期等供水骨干工程,加强清水通道建设,提高防洪保安、水资源供给和水资源保护能力。加强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衔接,完善综合运输通道,加快重点空港和海港发展;推进铁路和轨道交通建设,铁路总里程达到3200公里,扩大城际通勤范围;建设高等级内河航道网络,干线航道里程达到2100公里;实现高速公路县县通达,提升农村公路通达质量和覆盖范围。广泛推广利用新能源,加快建设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风电基地,优化燃煤发电装机结构和燃煤电厂区域布局,有序发展煤电,加强能源区域和国际合作,建立油、气、煤炭等能源资源供应保障基地,构建坚强电网。
第二十二章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进一步完善规划落实的管理机制,有效推进规划的分类实施、责任落实和监督评估,形成实施规划的强大合力和制度保障,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一节 强化分类实施
把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正确履行政府职责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精神,推动规划的有效实施。
——本规划提出的产业发展的方向和任务、以及对外开放等领域的发展重点,主要依靠市场配置资源,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实现,政府的工作重点是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确保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本规划确定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信息化、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居民收入、建设人才强省、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等重点任务,主要通过完善市场调节机制和政策导向机制实现,政府的工作重点是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
——本规划确定的社会公益事业、社会保障、促进就业、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公共服务领域的目标和任务,是政府的承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运用公共资源和调动社会力量努力完成。
——本规划确定的优化空间开发布局、生态环境保护、资源管理、社会公共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精神文明和民主法治等方面的任务,主要依靠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并辅之以一定的经济手段予以实施。
——本规划确定的各项体制改革任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要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单位,按进度安排抓紧推进,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第二节 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政策、开发利用资源、审批或核准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支出时,不得违反发展规划的强制性和约束性规定。省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和进度要求,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省政府报告。本规划提出的约束性目标,省政府分解落实到省各有关部门和地区,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污染物减排等指标,要定期检查,落实到位,重要的预期性目标也要进行分解、检查和落实。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对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要明确要求、落实进度、强化责任,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地方各负其责,确保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实施。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评价机制,确保约束性指标的实现。
第三节 强化监督评估
实施规划中期评估。202_年,由省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规划落实情况,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由省政府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完善规划调整制度。“十二五”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导致经济社会运行与规划目标发生重大偏离,以及中期评估认为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或者修订的,省政府将适时提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二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第一节 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学科产生,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纳米科技等领域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型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
第二节 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若干区域创新中心,把北京中关村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节 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相互配套、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在重点学科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新建若干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优化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布局。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
第四节 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投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专栏14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 新华社发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双语教学”。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第二节 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严格教师资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改进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专栏15 教育发展重点工程 新华社发
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第一节 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教育方式,突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第二节 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大力开发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节 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服务和管理方式,落实国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专栏16 重大人才工程 新华社发
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第一节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专栏17 “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重点 新华社发 第二节 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第三十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第一节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二节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第三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三十二章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第一节 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第二节 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第三节 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四节 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
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 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第二节 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第三节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
第二节 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加快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三节 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资源,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加强药品生产管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第五节 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六节 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专栏18 医疗卫生重点工程 新华社发
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第一节 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第二节 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第三节 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健全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管理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第一节 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扩大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第二节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别统计制度,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五节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和托养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专栏19 改善民生行动计划 新华社发
第九篇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第三十七章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一节 健全社会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第二节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第三十八章 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第一节 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
第二节 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专栏20 城乡社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 新华社发
第三十九章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第一节 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第二节 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强化社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 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节 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第二节 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十一章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第一节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节 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开展安全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第三节 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国际救援机制。
第四节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十篇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和勤俭节约,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二节 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第三节 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创造出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倡导企业文化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经济、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四十三章 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一节 创新文化内容形式 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第二节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第四十四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第一节 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影院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
专栏21 文化事业重点工程 新华社发
第十一篇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十五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
第三节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第一节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第二节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第三节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节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保留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推进人事管理、国有资产和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第四十七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第一节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调减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第二节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节 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第一节 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继续推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发展。强化保险机构的创新服务能力和风险内控能力,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第二节 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继续推动资产管理、外汇、黄金市场发展。
第三节 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拓宽使用渠道,提高收益水平。
第四节 加强金融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准则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第四十九章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 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节 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第三节 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第五十章 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
第一节 深化沿海开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和服务基地转变。率先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区域国际竞争软实力。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吸引国际服务业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
第二节 扩大内陆开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各类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领域,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开放。
第三节 加快沿边开放
发挥沿边地缘优势,制定和实行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建成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把新疆建成向西开放的重要基地,把广西建成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不断提升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水平。
第五十一章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第一节 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
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延长国内增值链条。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第二节 提升进口综合效应
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优化贸易收支结构。发挥我国巨大市场规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完善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第三节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促进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在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第五十二章 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第一节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丰富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完善外债管理。
第二节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鼓励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维护我国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第五十三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修订制定,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利用亚太经合组织等各类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民生福利性项目、社会公共设施、自主发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经济和技术援助。
第十三篇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五十四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
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 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继续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专业服务、资讯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发展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第二节 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港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支持香港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支持澳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会展商务、中医药、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三节 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支持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先行先试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加强规划协调,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专栏22 粤港澳合作重大项目 新华社发
第五十八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其他协议,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后续协商,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第二节 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岸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
第三节 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
第十五篇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以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根本着力点,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坚持科技强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紧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动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六十章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完善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进军队人才征招选拔,完善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装备维修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军队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第十六篇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本规划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 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 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国家战略意图相一致。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主要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通过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第二节 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
第三节 实行综合评价考核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房地产等方面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国务院要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十二章 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地方规划要切实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要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加强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
第三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目录
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环境
第二章指导思想
第三章主要目标
第四章政策导向
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
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
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2_-202_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发展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性变化。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态势,战胜了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胜利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综合国力大幅提升,202_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超级计算机等尖端科技领域实现重大跨越。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连年获得好收成,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取得积极进展,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取得积极成效,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初步形成。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是改革开放以来最快的时期之一,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医药卫生、财税金融、文化体制等改革取得新突破,发展活力不断显现。对外开放迈上新台阶,进出口总额位居世界第二位,利用外资水平提升,境外投资明显加快,我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
“十二五”时期,世情国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我们要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出现新变化,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国际环境总体上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减缓,全球需求结构出现明显变化,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我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我们必须坚持以更广阔的视野,冷静观察,沉着应对,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好在全球经济分工中的新定位,积极创造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从国内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均国民收入稳步增加,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资金供给充裕,科技和教育整体水平提升,劳动力素质改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体制活力显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明显提高,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们完全有条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物价上涨压力加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我们必须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加快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
第二章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是时代的要求,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的转变,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今后五年,要确保科学发展取得新的显著进步,确保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要求是:
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构建扩大内需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
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作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壮大创新人才队伍,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节约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发展循环经济,推广低碳技术,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坚定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共同分享发展机遇。
第三章主要目标
按照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重大部署紧密衔接、与到202_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紧密衔接的要求,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新增就业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国际收支趋向基本平衡,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居民消费率上升。农业基础进一步巩固,工业结构继续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突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提高4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4个百分点,城乡区域发展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
科技教育水平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87%。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2%,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18亿亩。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1.66%,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
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人以内。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5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贫困人口显著减少。
社会建设明显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社会管理制度趋于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财税金融、要素价格、垄断行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互利共赢开放格局进一步形成。
第四章政策导向
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统筹兼顾,改革创新,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明确重大政策导向:
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把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加强财政、货币、投资、产业、土地等各项政策协调配合,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合理调控经济增长速度,更加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实现经济增长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
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通过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促进消费结构升级,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逐步使我国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保持投资合理增长,完善投资体制机制,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国有企业投资行为,鼓励扩大民间投资,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促进投资消费良性互动,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
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充分发挥工业化、城镇化对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依靠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升级。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驱动作用,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向企业聚集,推进产学研战略联盟,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三次产业在更高水平上协同发展。
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产业有序转移,在中西部地区培育新的区域经济增长极,增强区域发展的协调性。
健全节能减排激励约束机制。优化能源结构,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资源环境税费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贯穿于生产、流通、消费、建设各领域各环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把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完善公共财政制度,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人民生活水平和公共服务差距。
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健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体系,合理调整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努力扭转城乡、区域、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和充满活力。
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完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力度,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目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一节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和品质,广泛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4亿吨以上。实施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加大粮食主产区投入和利益补偿,将粮食生产核心区和非主产区产粮大县建设成为高产稳产商品粮生产基地。严格保护耕地,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以农田水利设施为基础的田间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加强粮食物流、储备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第二节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以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汾渭平原、河套灌区、华南和甘肃新疆等的农产品主产区为主体,其他农业地区为重要组成的“七区二十三带”农业战略格局。鼓励和支持优势产区集中发展粮食、棉花、油料、糖料等大宗农产品。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推进蔬菜、水果、茶叶、花卉等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提高畜牧业产值比重。促进水产健康养殖,发展远洋捕捞。积极发展林业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和流通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第三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生产经营信息化。加快农业生物育种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新品种,做大做强现代种业。加强高效栽培、疫病防控、农业节水等领域的科技集成创新和推广应用,实施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左右。发展农业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
第四节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积极发展农产品流通服务,加快建设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加大引导和扶持力度,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第一节巩固提高家庭经营收入
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鼓励农民优化种养结构,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通过发展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农村合作组织,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等农村服务业,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第二节努力增加工资性收入
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开展劳务输出对接,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外出务工。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增加县域非农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新农村建设,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增加农民劳务收入。
第三节大力增加转移性收入
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继续实行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增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和报销水平,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加农业保险费补贴品种并扩大覆盖范围。加大扶贫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
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搞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第一节提高乡镇村庄规划管理水平
适应农村人口转移的新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尊重村民意愿,突出地域和农村特色,保护特色文化风貌,科学编制乡镇村庄规划。合理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向农民免费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的住宅设计图样。合理安排县域乡镇建设、农田保护、产业聚集、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统筹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第二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全面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快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配套改造,在水土资源丰富地区适时新建一批灌区,搞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提高通达通畅率和管理养护水平,加大道路危桥改造力度。加强农村能源建设,继续加强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大力发展沼气、作物秸秆及林业废弃物利用等生物质能和风能、太阳能,加强省柴节煤炉灶炕改造。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垦区危房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加强农村邮政设施建设。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节强化农村公共服务
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全面提高财政保障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和均衡发展水平,推进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进程,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向农民提供安全价廉可及的基本医疗服务。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第四节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治理农药、化肥和农膜等面源污染,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开展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严格禁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扩散。
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第一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在依法自愿有偿和加强服务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集体林权和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快农垦体制改革。
第二节建立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制度
加快消除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统筹城乡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一体化。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加大国家财政支出和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发展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和小额信贷,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认真总结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经验,积极探索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新途径。
第三节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扩大县域发展自主权,稳步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制度,增加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逐步提高县级财政在省以下财力分配中的比重。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在投资审批、工商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发挥县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聚,推动形成城乡分工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
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根据科技进步新趋势,发挥我国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较优势,发展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
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
第一节推进重点产业结构调整
装备制造行业要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加强重大技术成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推动装备产品智能化。船舶行业要适应国际造船新标准,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和配套设备。汽车行业要强化整车研发能力,实现关键零部件技术自主化,提高节能、环保和安全技术水平。冶金和建材行业要立足国内需求,严格控制总量扩张,优化品种结构,在产品研发、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等方面取得新进展。石化行业要积极探索原料多元化发展新途径,重点发展高端石化产品,加快化肥原料调整,推动油品质量升级。轻纺行业要强化环保和质量安全,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提升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包装行业要加快发展先进包装装备、包装新材料和高端包装制品。电子信息行业要提高研发水平,增强基础电子自主发展能力,引导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建筑业要推广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着力用先进建造、材料、信息技术优化结构和服务模式。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压缩和疏导过剩产能。
第二节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综合考虑能源资源、环境容量、市场空间等因素,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主要依托国内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中西部资源地布局;主要利用进口资源的重大项目,优先在沿海沿边地区布局。有序推进城市钢铁、有色、化工企业环保搬迁。优化原油加工能力布局,促进上下游一体化发展。引导生产要素集聚,依托国家重点工程,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发展一批专业特色鲜明、品牌形象突出、服务平台完备的现代产业集群。
第三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
制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提高装备水平、优化生产流程,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鼓励企业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推动研发设计、生产流通、企业管理等环节信息化改造升级,推行先进质量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推动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
第四节引导企业兼并重组
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除制度障碍,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和效应,加快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
第五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质量诚信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能力。推动中小企业调整结构,提升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引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提高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落实和完善税收等优惠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社会负担。
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在继续做强做大高技术产业基础上,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成为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第一节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三网融合、物联网、云计算、集成电路、新型显示、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和信息服务。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生物农业、生物制造。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轨道交通装备、智能制造装备。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新一代核能、太阳能热利用和光伏光热发电、风电技术装备、智能电网、生物质能。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础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
第二节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
以掌握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引领支撑作用,依托优势企业、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应用示范等环节,支持商业模式创新和市场拓展,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
第三节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产业投资基金,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带动社会资金投向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快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支持新产品应用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培育和拓展市场需求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
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加强国际互利合作,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构建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现代能源产业体系。
第一节推进能源多元清洁发展
发展安全高效煤矿,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有序开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液体燃料和煤基多联产研发示范,稳步推进产业化发展。加大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稳定国内石油产量,促进天然气产量快速增长,推进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清洁高效、大容量燃煤机组,优先发展大中城市、工业园区热电联产机组,以及大型坑口燃煤电站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电站。在做好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水电,重点推进西南地区大型水电站建设,因地制宜开发中小河流水能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加强并网配套工程建设,有效发展风电。积极发展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其他新能源。促进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推广应用。
第二节优化能源开发布局
统筹规划全国能源开发布局和建设重点,建设山西、鄂尔多斯盆地、内蒙古东部地区、西南地区和新疆五大国家综合能源基地,重点在东部沿海和中部部分地区发展核电。提高能源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减少一次能源大规模长距离输送压力。合理规划建设能源储备设施,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加强天然气和煤炭储备与调峰应急能力建设。
第三节加强能源输送通道建设
加快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进口油气战略通道建设,完善国内油气主干管网。统筹天然气进口管道、液化天然气接收站、跨区域骨干输气网和配气管网建设,初步形成天然气、煤层气、煤制气协调发展的供气格局。适应大规模跨区输电和新能源发电并网的要求,加快现代电网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西电东送规模,完善区域主干电网,发展特高压等大容量、高效率、远距离先进输电技术,依托信息、控制和储能等先进技术,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切实加强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增强电网优化配置电力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各种运输方式发展,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初步形成网络设施配套衔接、技术装备先进适用、运输服务安全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一节完善区际交通网络
加快铁路客运专线、区际干线、煤运通道建设,发展高速铁路,形成快速客运网,强化重载货运网。完善国家公路网规划,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瓶颈路段建设,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改扩建。大力推进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建设,推动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和港口规模化发展。完善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等运输系统,提升沿海地区港口群现代化水平。完善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为补充的航空网络,积极推动通用航空发展,改革空域管理体制,提高空域资源配置使用效率。
第二节建设城际快速网络
适应城市群发展需要,以轨道交通和高速公路为骨干,以国省干线公路为补充,推进城市群内多层次城际快速交通网络建设。建成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三大城市群城际交通网络,推进重点开发区域城市群的城际干线建设。
第三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比率。科学制定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路线,规范建设标准,有序推进轻轨、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积极发展地面快速公交系统,提高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规范发展城市出租车业,合理引导私人机动车出行,倡导非机动方式出行。优化换乘中心功能和布局,提高出行效率。统筹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第四节提高运输服务水平
按照客运零距离换乘、货运无缝化衔接的要求,加强铁路、公路、港口、机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机衔接,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广先进装备技术应用,提高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优化运输组织,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客票一体联程、货物多式联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积极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加强安全管理,保障运输安全。
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设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
第一节构建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统筹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卫星通信等设施建设,形成超高速、大容量、高智能国家干线传输网络。引导建设宽带无线城市,推进城市光纤入户,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全面提高宽带普及率和接入带宽。推动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和在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强云计算服务平台建设。以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为重点,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网络互联互通和业务融合。
第二节加快经济社会信息化
推动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推动面向全社会的信用服务、网上支付、物流配送等支撑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和完善网络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网上信访、电子监察和审计体系。加强市场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地理、人口、法人、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规范采集和发布,加强社会化综合开发利用。
第三节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
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完善信息安全标准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实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快推进安全可控关键软硬件应用试点示范和推广,加强信息网络监测、管控能力建设,确保基础信息网络和重点信息系统安全。推进信息安全保密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息安全保密防护体系。加强互联网管理,确保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
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
第一节优化海洋产业结构
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积极发展海洋油气、海洋运输、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水综合利用、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强海洋基础性、前瞻性、关键性技术研发,提高海洋科技水平,增强海洋开发利用能力。深化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和优化港口布局。制定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推进山东、浙江、广东等海洋经济发展试点。
第二节加强海洋综合管理
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海洋管理体制。强化海域和海岛管理,健全海域使用权市场机制,推进海岛保护利用,扶持边远海岛发展。统筹海洋环境保护与陆源污染防治,加强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控制近海资源过度开发,加强围填海管理,严格规范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完善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海洋综合调查与测绘工作,积极开展极地、大洋科学考察。完善涉海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海洋执法力度,维护海洋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双边多边海洋事务磋商,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保障海上运输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
把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重点,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不断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深化专业化分工,加快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速发展。
第一节有序拓展金融服务业
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有序发展和创新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发挥大型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功能,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围绕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支持企业跨境经营,以及发展网上交易等新型服务业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更好地发挥信用融资、证券、信托、理财、租赁、担保、网商银行等各类金融服务的资产配置和融资服务功能。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健全金融市场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创新保险营销服务方式,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推进再保险市场建设,建立健全保险服务体系。
第二节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加快建立社会化、专业化、信息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优先整合和利用现有物流资源,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衔接,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农产品、大宗矿产品、重要工业品等重点领域物流发展。优化物流业发展的区域布局,支持物流园区等物流功能集聚区有序发展。推广现代物流管理,提高物流智能化和标准化水平。
第三节培育壮大高技术服务业
以高技术的延伸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专业化服务为重点,大力发展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研发设计业,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加强信息服务,提升软件开发应用水平,发展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发展地理信息产业。积极发展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培育发展一批高技术服务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
第四节规范提升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会计、审计、税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信用评估、经纪代理、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等专业服务。积极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经济仲裁等法律服务。加快发展项目策划、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企业管理服务。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广告、会展业健康发展。
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
面向城乡居民生活,丰富服务产品类型,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需求。
第一节优化发展商贸服务业
优化城市综合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等商业网点结构和布局,支持便利店、中小超市、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服务网点,支持大型超市与农村合作组织对接,改造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引导住宿和餐饮业健康规范发展。支持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第二节积极发展旅游业
全面发展国内旅游,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并重,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旅游区、旅游线路建设。推动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和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全面推动生态旅游,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第三节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
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以社区为重要依托,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和病患陪护等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因地制宜发展家庭用品配送、家庭教育等特色服务,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家庭服务市场和经营机构。加快建设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
第四节全面发展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体育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优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提高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发展健身休闲体育,开发体育竞赛和表演市场,发展体育用品、体育中介和场馆运营等服务,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
以开放促改革,以竞争促发展,推动服务业制度创新,完善服务业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
第一节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改革
建立公平、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打破部门分割、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扩大服务业开放领域,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向服务业,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服务企业,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服务业市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探索适合新型服务业态发展的市场管理办法。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有效途径。
第二节完善服务业政策
实行鼓励类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工业企业退出的土地优先用于发展服务业。结合增值税改革,完善生产性服务业税收制度。拓宽服务业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扩大政府采购服务产品范围。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支持服务业企业品牌和网络建设。优化服务业发展布局,推动特大城市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构筑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逐步实现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充分发挥不同地区比较优势,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良性互动发展,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第一节推进新一轮西部大开发
坚持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给予特殊政策支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网络,建设一批骨干水利工程和重点水利枢纽,加快推进油气管道和主要输电通道及联网工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继续实施重点生态工程,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发挥资源优势,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优势资源转化战略,在资源富集地区布局一批资源开发及深加工项目,建设国家重要能源、战略资源接续地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特色农业、旅游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支持汶川等灾区发展。坚持以线串点、以点带面,推进重庆、成都、西安区域战略合作,推动呼包鄂榆、广西北部湾、成渝、黔中、滇中、藏中南、关中-天水、兰州-西宁、宁夏沿黄、天山北坡等经济区加快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
第二节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发挥产业和科技基础较强的优势,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汽车、农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升级,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以及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服务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厂办大集体改革和“债转股”资产处置,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稳固的国家粮食战略基地。着力保护好黑土地、湿地、森林和草原,推进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促进资源枯竭地区转型发展,增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点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和沈阳经济区、长吉图经济区、哈大齐和牡绥地区等区域发展。
第三节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发挥承东启西的区位优势,壮大优势产业,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全国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地位。改善投资环境,有序承接东部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大江大河大湖综合治理。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中部地区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政策。加快构建沿陇海、沿京广、沿京九和沿长江中游经济带,促进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加强与周边城市群的对接和联系。重点推进太原城市群、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原经济区、武汉城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等区域发展。
第四节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
发挥东部地区对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和支撑作用,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在改革开放中先行先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自主创新中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着力培育产业竞争新优势,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能源、土地、海域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化解资源环境瓶颈制约。推进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重点推进河北沿海地区、江苏沿海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区域发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
第五节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扶持力度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扶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大力支持西藏、新疆和其他民族地区发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陆地边境地区享有西部开发政策,支持边境贸易和民族特需品发展。在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六盘山区以及中西部其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扶贫开发攻坚工程,加大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力度。支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和发展。推进三峡等库区后续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实行地区互助政策,开展多种形式对口支援。
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按照全国经济合理布局的要求,规范开发秩序,控制开发强度,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第一节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要着力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第二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
基本形成适应主体功能区要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要逐年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省级财政要完善对下转移支付政策。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的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相应完善农业、人口、民族、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第三节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
在强化对各类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对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的评价。对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综合评价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吸纳人口等。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第四节建立健全衔接协调机制
发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开发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市县空间规划工作,落实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明确功能区布局。研究制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并分解落实。完善覆盖全国、统一协调、更新及时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跟踪评估。
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
第一节构建城市化战略格局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以大城市为依托,以中小城市为重点,逐步形成辐射作用大的城市群,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若干城市群为依托、其他城市化地区和城市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城市化战略格局,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在东部地区逐步打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在中西部有条件的地区培育壮大若干城市群。科学规划城市群内各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压力,强化中小城市产业功能,增强小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推进大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和网络化发展。积极挖掘现有中小城市发展潜力,优先发展区位优势明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把有条件的东部地区中心镇、中西部地区县城和重要边境口岸逐步发展成为中小城市。
第二节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把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充分尊重农民在进城或留乡问题上的自主选择权,切实保护农民承包地、宅基地等合法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继续发挥吸纳外来人口的重要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根据实际放宽落户条件。鼓励各地探索相关政策和办法,合理确定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的规模。
对暂时不具备在城镇落户条件的农民工,要改善公共服务,加强权益保护。以流入地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做好与高中阶段教育的衔接。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农民工基本培训补贴制度,推进农民工培训资金省级统筹。多渠道多形式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鼓励采取多种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第三节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强化规划约束力。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规范新城新区建设,提高建成区人口密度,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防止特大城市面积过度扩张。预防和治理“城市病”。
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交通、通信、供电、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水平,增强消防等防灾能力。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面向大众的城镇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发行市政项目建设债券。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信息化和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注重文化传承与保护,改善城市人文环境。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并重,充分发挥技术进步的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综合运用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等多种手段,大幅度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严格用能管理,加快制定能源发展规划,明确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落实机制。推进植树造林,新增森林面积1250万公顷。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控制工业、建筑、交通和农业等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和认证制度,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推进低碳试点示范。
第二节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制定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总体战略,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观测和影响评估。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加快适应技术研发推广,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加强对极端天气和气候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提高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三节广泛开展国际合作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参与国际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制度。加强气候变化领域国际交流和战略政策对话,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推动建立资金、技术转让国际合作平台和管理制度。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大幅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各类资源保障程度。
第一节大力推进节能降耗
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奖惩制度。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制订完善并严格执行主要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和产品能效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完善能效标识、节能产品认证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
第二节加强水资源节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加快制定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加强水权制度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强化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水资源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推广普及管道输水、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5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支持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在保障灌溉面积、灌溉保证率和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建立健全工农业用水水权转换机制。加强城市节约用水,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促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和居民生活节水。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大力推进再生水、矿井水、海水淡化和苦咸水利用。
第三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先补后占,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按照节约集约和总量控制的原则,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时序。提高土地保有成本,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鼓励深度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
第四节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
实施地质找矿战略工程,加大勘查力度,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加强重要优势矿产保护和开采管理,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促进矿业权合理设置和勘查开发布局优化。实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推进规模化开采。发展绿色矿业,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完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矿产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坚决制止乱挖滥采。
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减量化优先,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第一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
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在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加强共伴生矿产及尾矿综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道路废弃物以及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构筑链接循环的产业体系。资源产出率提高15%。
第二节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快完善再制造旧件回收体系,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三节推广绿色消费模式
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消费者购买使用节能节水产品、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节能省地型住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推行政府绿色采购,逐步提高节能节水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比重。
第四节强化政策和技术支撑
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制订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名录,建立再生产品标识制度,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深入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推进甘肃省和青海柴达木循环经济示范区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山西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
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第一节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
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提高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加强造纸、印染、化工、制革、规模化畜禽养殖等行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湖库及河流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加大重点跨界河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火电、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强化脱硫脱硝设施稳定运行,加大机动车尾气治理力度。深化颗粒物污染防治。加强恶臭污染物治理。建立健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控制区域复合型大气污染。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比例达到80%。有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80%。
第二节防范环境风险
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加大持久性有机物、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力度,开展受污染场地、土壤、水体等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确保核与辐射安全。推进历史遗留的重大环境隐患治理。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与风险预警及控制,提高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
第三节加强环境监管
健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修复为主,加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力度,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第一节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以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和南方丘陵山地带以及大江大河重要水系为骨架,以其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重要支撑,以点状分布的国家禁止开发区域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二节强化生态保护与治理
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巩固和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好林草植被和河湖、湿地。搞好森林草原管护,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奖励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提高管护水平。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大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力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与流失,积极防治外来物种入侵。
第三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鼓励、引导和探索实施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生态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积极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加快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继续推进大江大河治理基础上,积极开展重要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供水和防洪能力。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第一节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完善南北调配、东西互济、河库联调的水资源调配体系,建设一批跨流域调水和骨干水源工程,统筹推进中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水资源供给和储备能力。推动解决西南等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新增年供水能力400亿立方米。加强雨洪资源和云水资源利用。推进水文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和重大水利工程调度管理系统建设。
第二节增强防洪能力
继续加强淮河、长江、黄河、洞庭湖、鄱阳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和重要蓄滞洪区建设,建成一批控制性枢纽工程,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的防洪能力。加大中小河流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力度,基本完成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有防洪任务的重点中小河流治理。加快病险水库和水闸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洪能力。加强海堤达标建设和重要河口综合治理。搞好跨界河流国土防护治理。
第三节加强山洪地质气象地震灾害防治
提高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和重点治理。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对滑坡、泥石流等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实施监测预警和综合治理示范,开展重要城市和地区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缓变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提高地震监测分析与震灾防御能力。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才资源优势,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经济发展更多依靠科技创新驱动。
第一节推进重大科学技术突破
把握科技发展趋势,超前部署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推动重大科学发现和新学科产生,在物质科学、生命科学、空间科学、地球科学、纳米科技等领域抢占未来科技竞争制高点。促进科技进步与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紧密结合,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生态环保、能源资源、信息网络、新型材料、公共安全和健康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加快实施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增强共性、核心技术突破能力。
第二节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重点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大政府科技资源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增强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动力,鼓励大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动建立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共同参与的创新战略联盟,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鼓励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区的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形成若干区域创新中心,把北京中关村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第三节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基础性、前沿性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相互配套、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在重点学科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新建若干国家科学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构建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在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工程实验室,优化国家工程中心建设布局。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面向企业的技术开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面向公众的科学普及。
第四节强化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强化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的财税金融政策。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稳定增长,加大政府对基础研究投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促进技术进步的税收激励政策。实施知识产权质押等鼓励创新的金融政策。建立健全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奖励制度,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统筹发展各级各类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学前一年毛入园率提高到85%。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提高质量和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推进“双语教学”。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第二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行县(市)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新增高校招生计划向中西部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创新东西部高校校际合作机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逐步实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健全国家资助制度,扶助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克服应试教育倾向。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学生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全面实施高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严格教师资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校长和教师专业化水平,鼓励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第四节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改进考试招生办法,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法律地位,规范办学秩序。扩大教育开放,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和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202_年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
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第一节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创新教育方式,突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二节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大力开发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国际商务、能源资源、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和教育、文化、政法、医药卫生等社会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节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深化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环境。改进人才服务和管理方式,落实国家重大人才政策,抓好重大人才工程,推动人才事业全面发展。
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民生优先,完善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政府保障能力,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
第一节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标准,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管理权限,健全地方政府为主、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
第二节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改革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购买服务,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
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第一节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完善税费减免、岗位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创业带动就业。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机制。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开展对外劳务合作。
第二节加强公共就业服务
健全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普遍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加强创业培训,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纳入培训范围。完善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健全失业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就业需求预测。
第三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挥政府、工会和企业作用,努力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全面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改善劳动条件,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定额标准管理。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第一节深化工资制度改革
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形成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加强对部分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缩小行业间工资水平差距。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第二节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出让制度,建立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等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提高上交比例,统一纳入公共财政。完善股份制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创造条件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保障技术成果在收入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严格控制职务消费。
第三节加快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合理调整个人所得税税基和税率结构,提高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逐步建立健全财产税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支出比重,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第四节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外收入、非货币性福利等。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清理规范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快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建立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
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切实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逐步推进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健全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完善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继续通过划拨国有资产、扩大彩票发行等渠道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极稳妥推进养老基金投资运营。
第二节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城乡低保与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扶贫开发等政策的衔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低保边缘群体的基本生活。
第三节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坚持家庭、社区和福利机构相结合,逐步健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加强残疾人、孤儿福利服务。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落实并完善公益性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增加财政投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第一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重大疾病防控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扩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积极预防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逐步建立农村医疗急救网络。普及健康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70%以上的城乡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2/10万,婴儿死亡率降到12‰。
第二节加强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和城市社区倾斜。大力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鼓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政策,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达到2人。加快推行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各类城市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格局。完善区域卫生规划,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宽社会资本和外资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第三节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及保障水平并缩小差距。提高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全面推进门诊统筹。做好各项制度间的衔接,整合经办资源,逐步提高统筹层次,加快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医疗费用异地就医结算。全面推进基本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改革付费方式。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第四节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实现全面配备、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基本药物实际报销水平。加强药品生产管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第五节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分配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以病人为中心大力改进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方便群众就医。推进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注重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第六节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重视民族医药发展。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推进质量认证和标准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要鼓励中医药服务的提供和使用。
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快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
第一节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制度。对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中高收入家庭,实行租赁与购买商品住房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经济、适用、环保和节约资源的住房标准体系,倡导符合国情的住房消费模式。
第二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基本解决保障性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规范准入、退出管理和租费标准。
第三节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
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和问责机制,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级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健全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合理引导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完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管理和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快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完善信息发布制度。
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
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加强计划生育服务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扩大范围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拓展服务范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力度,做好健康教育、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筛查、营养素补充等服务工作,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和农村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第二节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纲要,全面开发妇女人力资源,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提高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能力。加强妇女劳动保护、社会福利、卫生保健、扶贫减贫及法律援助等工作,完善性别统计制度,改善妇女发展环境。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节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依法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改善儿童成长环境,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消除对女童的歧视,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加强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切实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孤残儿童、艾滋病孤儿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等问题。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具有护理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拓展养老服务领域,实现养老服务从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健康、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援助等方面延伸。增加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
第五节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为残疾人生活和发展提供稳定的制度性保障。实施重点康复和托养工程、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和“阳光家园”计划,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加大对农村残疾人生产扶助和生活救助力度。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推进无障碍建设。制定和实施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适应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动态协调的原则,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
第一节健全社会管理格局
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统筹各方,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服务型管理能力。发挥人民团体、基层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协同作用,推进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养公民意识,履行公民义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第二节创新社会管理机制
加快构建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加强源头治理,更加注重民生和制度建设,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防止和减少社会问题的产生;加强动态管理,更加注重平等沟通和协商,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应急处置,更加注重应急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激发社会活力。
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第一节完善社区治理结构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加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驻区单位积极作用,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鼓励因地制宜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
第二节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平台
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延伸基本公共服务职能。规范发展社区服务站等专业服务机构,有效承接基层政府委托事项。以居民需求为导向,整合人口、就业、社保、民政、卫生、文化以及综治、维稳、信访等管理职能和服务资源,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构建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完善优秀人才服务社区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快建立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第一节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经济类、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发挥沟通企业与政府的作用。完善扶持政策,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社会组织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
第二节加强社会组织监管
完善法律监督、政府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健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监管。建立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和管理信息平台,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提高政府监管效力。实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和评估制度,完善失信惩罚机制,强化社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自律性。
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一节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
完善公共决策的社会公示制度、公众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公众参与程度。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注重民意收集与信息反馈,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信访制度。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大众传媒等的社会利益表达功能,发挥互联网通达社情民意新渠道作用,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第二节完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
完善化解社会矛盾的领导协调、排查预警、疏导转化、调解处置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效防范和化解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和破产等引发的社会矛盾。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依靠基层党政组织、行业管理组织、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兼顾好各方面群众关切,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
适应公共安全形势变化的新特点,推动建立主动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的公共安全体系。
第一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制定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安全责任链。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强化快速通报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监管执法,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继续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整合社会检测资源,构建社会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强化基本药物监管,确保用药安全。
第二节严格安全生产管理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健全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严格安全许可。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制度,深化煤矿、交通运输等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防范治理粉尘与高毒物质等重大职业危害。开展安全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规范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援助和服务。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与培训。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6%,工矿商贸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6%。
第三节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国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公安、武警、军队为骨干和突击力量,以专家队伍、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队伍体系,提高生命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加强综合管理,优化布局和方式,统筹安排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建立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完善特大灾害国际救援机制。
第四节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等基层基础建设,做好刑罚执行和教育矫治工作。完善和规范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广泛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建设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加强特殊人群安置、救助、帮教、管理和医疗工作,加大社会治安薄弱环节、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加强情报信息、防范控制和快速处置能力,增强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保障能力。加强刑事犯罪预警工作,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
全面持续有效地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一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加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爱国守法、敬业诚信和勤俭节约,构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第二节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强化职业操守,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劳动致富,发扬团队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建立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
第三节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为青少年营造健康成长的空间。加强青少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创造出更多青少年喜闻乐见、益智益德的文化作品,广泛开展面向青少年的各类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倡导企业文化建设,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违法有害信息传播。综合运用经济、教育、法律、行政、舆论手段,引导人们知荣辱、讲正气、尽义务,形成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的社会风气。
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
适应群众文化需求新变化新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使精神文化产品和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第一节创新文化内容形式
立足当代中国实践,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借鉴世界文明成果,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扶持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研究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大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
第二节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要素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加快推进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文化企业特点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提高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坚持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第一节大力发展文化事业
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鼓励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注重满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农村基层和中西部地区为重点,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建设和改造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促进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重要新闻媒体建设,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建设、运用、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提高传播能力。加强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保护,拓展文化遗产传承利用途径。依法推进语言文字工作。建立国家文化艺术荣誉制度。
第二节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强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演艺娱乐、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培育骨干企业,扶持中小企业,鼓励文化企业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经营和重组,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文化科技创新,研发制定文化产业技术标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加快中西部地区中小城市影院建设。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进入文化产业领域,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以优秀民族文化为主体、吸收外来有益文化的对外开放格局,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深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大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第一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
第三节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一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健全政府职责体系,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水平,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调整和规范政府管理的事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继续优化政府结构、行政层级、职能责任,坚定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直接管理县(市)的体制。完善公务员制度。深化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
第二节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征询意见,充分协商和协调。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要认真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对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要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严格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第三节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
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机制,实行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发挥绩效评估对推动科学发展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健全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度。强化审计监督。推行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纠错改正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四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严格认定标准和范围,对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规范转制程序,完善过渡政策,将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继续保留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属性,推进人事管理、国有资产和财政支持方式等方面的改革。
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预算制度和税收制度,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第一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在合理界定事权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各级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完善分税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加一般性特别是均衡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调减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发行债券制度。
第二节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基础上研究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建立健全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制度,强化预算支出约束和预算执行监督,健全预算公开机制,增强预算透明度。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及国债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第三节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
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和发展,构建组织多元、服务高效、监管审慎、风险可控的金融体系,不断增强金融市场功能,更好地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
第一节深化金融机构改革
继续深化国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机构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强化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提高创新发展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继续深化国家开发银行改革,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研究推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继续推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促进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规范发展。强化保险机构的创新服务能力和风险内控能力,加强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提高资金运作水平。促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
第二节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货币市场广度和深度,增强流动性管理功能。深化股票发审制度市场化改革,规范发展主板和中小板市场,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扩大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探索建立国际板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发行管理体制,推进债券品种创新和多样化,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推进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促进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私募基金市场。加强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法律法规。继续推动资产管理、外汇、黄金市场发展。
第三节完善金融调控机制
优化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决策机制,改善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环境。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建立健全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预警体系、评估体系和处置机制。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推进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拓宽使用渠道,提高收益水平。
第四节加强金融监管
完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以及与宏观调控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完善地方政府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制定跨行业、跨市场金融监管规则,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监管。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准则修订,完善我国金融业稳健标准。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境外监管机构的国际合作。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安全。
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建立健全能够灵活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第一节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完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供水价格政策。积极推进电价改革,推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和竞价上网试点,完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改革销售电价分类结构。积极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节推进环保收费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提高排污费征收率。改革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适度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和财政补贴水平。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繁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扩大征收范围。
第三节建立健全资源环境产权交易机制
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矿业权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规范发展探矿权、采矿权交易市场,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规范排污权交易价格行为,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资源环境产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
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资为主转向进口和出口、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新形势,必须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不断拓展新的开放领域和空间,扩大和深化同各方利益的汇合点,完善更加适应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
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
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协同推动沿海、内陆、沿边开放,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均衡协调的区域开放格局。
第一节深化沿海开放
全面提升沿海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快从全球加工装配基地向研发、先进制造和服务基地转变。率先建立与国际化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区域国际竞争软实力。推进服务业开放和国际服务贸易发展,吸引国际服务业要素集聚。深化深圳等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加快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
第二节扩大内陆开放
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为依托,以各类开发区为平台,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发挥资源和劳动力比较优势,优化投资环境,扩大外商投资优势产业领域,积极承接国际产业和沿海产业转移,培育形成若干国际加工制造基地、服务外包基地。推进重庆两江新区开发开放。
第三节加快沿边开放
发挥沿边地缘优势,制定和实行特殊开放政策,加快重点口岸、边境城市、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发展面向周边的特色外向型产业群和产业基地,把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建成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把新疆建成向西开放的重要基地,把广西建成与东盟合作的新高地,把云南建成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不断提升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的水平。
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推动外贸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高转变、从成本优势向综合竞争优势转变。
第一节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
保持现有出口竞争优势,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提升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质量和档次,扩大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加工贸易从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元器件制造、物流等环节拓展,延长国内增值链条。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和功能,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集中。鼓励企业建立国际营销网络,提高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
第二节提升进口综合效应
优化进口结构,积极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国内短缺资源和节能环保产品进口,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发挥进口对宏观经济平衡和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优化贸易收支结构。发挥我国巨大市场规模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促进进口来源地多元化。完善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机制,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第三节大力发展服务贸易
促进服务出口,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在稳定和拓展旅游、运输、劳务等传统服务出口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商贸流通、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出口。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建设若干服务外包基地。扩大金融、物流等服务业对外开放,稳步开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引进优质资源,提高服务业国际化水平。
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提高安全高效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第一节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结构,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丰富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先进技术,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中心,借鉴国际先进管理理念、制度、经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优化投资软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做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有效利用国外优惠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完善外债管理。
第二节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
按照市场导向和企业自主决策原则,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深化国际能源资源开发和加工互利合作。支持在境外开展技术研发投资合作,鼓励制造业优势企业有效对外投资,创建国际化营销网络和知名品牌。扩大农业国际合作,发展海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开展有利于改善当地民生的项目合作。逐步发展我国大型跨国公司和跨国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做好海外投资环境研究,强化投资项目的科学评估。提高综合统筹能力,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宏观指导和服务。加快完善对外投资法律法规制度,积极商签投资保护、避免双重征税等多双边协定。健全境外投资促进体系,提高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程度,维护我国海外权益,防范各类风险。“走出去”的企业和境外合作项目,要履行社会责任,造福当地人民。
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
扩大同发达国家的交流合作,增进相互信任,提高合作水平。深化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和务实合作,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促进共同发展繁荣。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深化传统友谊,维护共同利益。积极开展多边合作。
推动国际经济体系改革,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推动建立均衡、普惠、共赢的多边贸易体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合理化。加强与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标准的修订制定,在国际经济、金融组织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利用亚太经合组织等各类国际区域和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加强南南合作。优化对外援助结构,创新对外援助方式,增加对发展中国家民生福利性项目、社会公共设施、自主发展能力建设等领域的经济和技术援助。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支持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关心和参与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
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法律援助。加强人权保障,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保持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扎实推进政风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严格管理,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深化内地与港澳经贸合作,推进海峡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努力。
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澳门充分发挥优势,在国家整体发展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节支持港澳巩固提升竞争优势
继续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物流、旅游、专业服务、资讯以及其他高增值服务业,支持香港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支持香港发展高价值货物存货管理及区域分销中心,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增强金融中心的全球影响力。支持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加快建设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
第二节支持港澳培育新兴产业
支持港澳增强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支持香港环保、医疗服务、教育服务、检测和认证、创新科技、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发展,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支持澳门推动经济适度多元化,加快发展休闲旅游、会展商务、中医药、教育服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第三节深化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
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交流合作,继续实施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深化粤港澳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支持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金融合作区域,打造世界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构建现代流通经济圈,支持广东在对港澳服务业开放中先行先试,并逐步将先行先试措施拓展到其他地区。加快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步伐。加强规划协调,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的交通运输体系。加强内地与港澳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
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八项主张,全面贯彻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和六点意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主题,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活动。巩固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努力加强两岸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交流,积极扩大两岸各界往来,持续推进两岸交往机制化进程,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
第一节建立健全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积极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两岸其他协议,推进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后续协商,促进两岸货物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
第二节全面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扩大两岸贸易,促进双向投资,加强新兴产业和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合作,推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明确两岸产业合作布局和重点领域,开展双方重大项目合作。推进两岸中小企业合作,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加强两岸在知识产权保护、贸易促进及贸易便利化、海关、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支持大陆台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正当权益。
第三节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
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在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中的先行先试作用,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对台交流的独特优势,提升台商投资区功能,促进产业深度对接,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推进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经济发展。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着眼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
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坚持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着眼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历史使命,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统揽,以推动国防和军队建设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为主线,全面加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加强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坚持人民军队的根本宗旨,大力弘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军事斗争准备,以提高基于信息系统的体系作战能力为根本着力点,深入推进军事训练转变,坚持科技强军,加强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加快全面建设现代后勤步伐,加紧培养新型高素质军事人才,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坚持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加强科学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防和军队改革,优化领导管理体制,健全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动军事理论、军事技术、军事组织、军事管理创新。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增强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加强后备力量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坚持国家主导、制度创新、市场运作、军民兼容原则,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充分依托和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实力和军事能力,大力推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相互转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满足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需要的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体系。
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建设先进的国防科技工业,优化结构,增强以信息化为导向、以先进研发制造为基础的核心能力,加快突破制约科研生产的基础瓶颈,推动武器装备自主化发展。完善武器装备采购制度。改进军队人才征招选拔,完善从地方直接征召各类人才的政策制度。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加强退役军人培训和就业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以生活保障、通用物资储备、装备维修等为重点的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形成与国家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体系相适应的军队职工管理制度,建立军民结合的军事物流体系和军地一体的战略投送力量体系。
坚持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和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和共享力度,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规范,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和国防教育,增强国防动员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能力。
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本规划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要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实现未来五年宏伟发展蓝图。
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
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引导调控社会资源,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第一节明确规划实施责任
本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现。各级政府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治环境,打破市场分割和行业垄断,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与国家战略意图相一致。
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主要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任务,要明确工作责任和进度,主要通过政府运用公共资源全力完成。
第二节强化政策统筹协调
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按照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政府投资结构,逐步增加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建立与规划任务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形成机制,重点投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等领域,更多投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
第三节实行综合评价考核
加快制定并完善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弱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评价考核,强化对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政府领导班子调整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加强规划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加强服务业、节能减排、气候变化、劳动就业、收入分配、房地产等方面统计工作,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检查。规划主管部门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由国务院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并将中期评估报告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时,国务院要提出调整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法制建设,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为支撑,形成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完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的编制程序,健全责任明确、分类实施、有效监督的实施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一批国家级专项规划特别是重点专项规划,细化落实本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形成落实本规划的重要支撑和抓手。
地方规划要切实贯彻国家战略意图,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特色。要做好地方规划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战略、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协调,特别要加强约束性指标的衔接。
加强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指标应当设置目标,充分体现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计划报告要分析本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特别是约束性指标的完成情况。
全国各族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完)
第四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华社北京202_年3月16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1]目 录第一篇 转变方式 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 发展环境第二章 指导思想第三章 主要目标第四章 政策导向第二篇 强农惠农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章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第六章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第七章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八章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第三篇 转型升级 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第九章 改造提升制造业第十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十一章 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第十二章 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十三章 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十四章 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第四篇 营造环境 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十六章 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第十七章 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第五篇 优化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第十八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十九章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十章 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第六篇 绿色发展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一章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二十二章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第二十三章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四章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第二十五章 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十六章 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第七篇 创新驱动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
第二十七章 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第二十八章 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二十九章 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第八篇 改善民生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三十章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三十一章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三十二章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第三十三章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十四章 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三十五章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第三十六章 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第九篇 标本兼治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三十七章 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第三十八章 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十九章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第四十章 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第四十一章 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第十篇 传承创新 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四十二章 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第四十三章 推进文化创新第四十四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十一篇 改革攻坚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十五章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四十六章 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第四十七章 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第四十八章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四十九章 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第十二篇 互利共赢 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五十章 完善区域开放格局第五十一章 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第五十二章 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第五十三章 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第十三篇 发展民主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五十四章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十五章 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第五十六章 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十四篇 深化合作 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五十七章 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第五十八章 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
第十五篇 军民融合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五十九章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第六十章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
第十六篇 强化实施 实现宏伟发展蓝图
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定于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研究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会议主要议程之一。
7月22日和9月28日召开的两次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确定了此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和日期,并讨论了拟提请全会审议的文件。中央政治局会议传递明确信号
中央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通常都有重要标识意义。近年来,通过定期的政治局会议和中央全会的平台,党先后讨论和作出了包括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具体决策部署。比如,十六届五中全会的“十一五”规划建议、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社会和谐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进一步推进党的建设决定。十七届五中全会有关“十二五”规划建议,将勾勒出中国未来五年经济、社会、民主民生方面的发展路径与图景,引起各方高度关注。9月28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中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会议强调,制定“十二五”规划,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提高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坚持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
第五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节选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新华网
第一节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铁路、盐业等体制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继续推进电信、石油、民航和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第二节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完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机制。探索实行公益性和竞争性国有企业分类管理。健全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完善国有金融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
第三节 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全面落实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文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不得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完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优化外部环境,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改善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