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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恐怖主义溯源与应对课程考试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58031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16 03:51:0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际恐怖主义溯源与应对课程考试

国际恐怖主义溯源与应对(80分)

一、单选(共 3 小题,总分: 40 分)1.本讲认为当前反恐的正确做法是()。

A.军队镇压 B.加强信息收集 C.消灭外来宗教 D.取缔民间组织

2.本讲认为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如此猖狂与一些因素有关,其中未提及()。

A.宗教信仰自由收到遏制 B.社会发展严重分化 C.当前的国际政治结构 D.长久的历史积怨

3.本讲提到,发生在2014年的最大的一起恐怖活动是()。

A.新疆吐鲁番暴力袭击事件 B.新疆和田暴力袭击事件 C.金水桥恐怖袭击事件

D.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袭击案件

二、多选(共 2 小题,总分: 20 分)1.本讲认为对于当前反恐的新形势要注意()。

A.不要扩大化 B.不能一刀切 C.标本兼治

D.切忌以反恐名义损害公民利益 2.中国应该如何看待和应对当前国际恐怖主义()。

A.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大环境 B.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基本合理

C.国际恐怖主义的外溢效应对我国的边疆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D.虽然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增加,但没有达到不可遏制的地步

三、判断(共 4 小题,总分: 40 分)1.国际恐怖主义具有不同的类型,有团队式的严密组织也有孤狼式的个体行为。

正确 错误

2.国际恐怖主义是全人类共同的敌人,要不计代价运用一切手段给予消灭。

正确 错误

3.国际霸权是国际恐怖主义盛行的原因之一。

正确 错误

4.当前我国恐怖主义盛行,亟需制定一部反恐法。

正确 错误

第二篇:形势与政策国际恐怖主义现状及应对防范措施

以“伊斯兰国”崛起为标志,2014年的国际恐怖新生态大体成型。战后的伊拉克和叙利亚成为中东恐怖大本营和策源地。美国迫于形势,结合中东战略调整反恐政策,出台针对“伊斯兰国”的新战略,加紧筹建由美国主导的国际反恐新阵线。中国可以顺势而为,集中打击“东突”暴恐势力,严防新一轮国际恐怖威胁冲击中国。

“伊斯兰国”现象折射出国际暴恐势力新的发展趋势。一方面,这种集暴恐势力与政治实体为一身的极端武装,有地盘、有资金、有人员,不仅割据一方建立政教一体的神权政权“哈里发”,还吸引世界各地的极端分子竞相投奔,成为国际暴恐势力的新山头。另一方面,“伊斯兰国”残忍成性,受其训练和影响的外国恐怖分子纷纷效仿,其危害更甚于以前。

更加值得警惕的是,扎瓦希里领导的“基地”组织并未被清剿干净,他们趁美国从阿富汗撤军之机重整人马,成立了“印度次大陆”分支,扬言要统辖缅甸、孟加拉国和印度的暴恐分子,大有与“伊斯兰国”分庭抗礼之势。加之“基地”组织在阿拉伯半岛、北非和索马里等地的分支仍然活跃,国际恐怖版图可能呈现交相为恶的难局。

纵观30多年的国际暴恐发展史,目前国际社会面临的暴恐威胁尤为严峻。“基地”组织诞生于阿富汗抗击苏联的“圣战”时期,1979—1992年的13年间吸引了40余国的4000多名外国“圣战”分子加入其中。这批人后来成为该组织和各国恐怖组织的骨干,威胁延宕至今。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后,又有50余国的近5000人投奔,这也成为“基地”组织伊拉克分支和目前“伊斯兰国”壮大的基础。叙利亚内战3年后,该地区已聚集80多国的1.5万多名外国“圣战”分子,并且还有继续增多之势。可见,“伊斯兰国”和伊叙乱局吸引国际“圣战”分子的速度、规模和范围已远超过去。

伊斯兰国”(ISIS)的强势崛起是2014年国际政治安全领域最出人意料的事件之一。谁也没有想到,这个在几年前曾被美军和伊拉克逊尼派部落武装联手打得奄奄一息的组织,竟然能在叙利亚内战中“满血复活”,成功卷土重来,更在伊拉克西部和叙利亚北部站稳脚跟,建立所谓“哈里发国”。

尽管去年8月以来,美国及盟国在伊拉克和叙利亚对“伊斯兰国”持续实施较高强度空袭,但效果并不明显。更值得警惕的是,“伊斯兰国”的外溢效应已经有所显现。近期,澳大利亚和法国都发生了受“伊斯兰国”煽动的本土极端分子发动的恐怖袭击事件,也使得全球反恐安全形势更为紧张。

在2015年,国际恐怖主义能消停吗?目前来看,答案并不乐观。正如兰德公司的反恐专家塞斯·琼斯(Seth Jones)在研究报告中指出的,当前以“基地”、“伊斯兰国”为代表的萨拉菲圣战(Salafi-Jahadist)恐怖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已对包括美国本土在内的国际社会构成“持久威胁”(persistent threat)。

什么是萨拉菲圣战恐怖组织?报告认为,这种组织兼具“萨拉菲”和“圣战”,是逊尼派武装组织中最为极端的一派。“萨拉菲”,即强调回归纯正的伊斯兰教;“圣战”,则意味着将暴力圣战看作“个人主命”(fard ‘ayn)。暴力和宗教极端主义是萨拉菲圣战恐怖组织的两大特征。

报告搜集了近万份关于“基地”等萨拉菲圣战恐怖组织的资料,其中包括一些解密文件,并就此建立数据库。通过分析相关数据资料,报告总结出当前国际恐怖主义活动的几个趋势性特点——

全球恐怖主义活动明显抬头。数据显示,受叙利亚、利比亚等中东国家**影响,2010-2013年,全球萨拉菲圣战恐怖组织数量增长了58%,组织成员数量则翻了两倍多,这其中有不少是前往叙利亚参加内战的各国极端分子。这些恐怖组织制造的恐怖袭击数量也明显上升,不过99%以上的袭击对象是中东地区国家军警、平民等“近敌”(near enemy),直接针对西方国家本土等“远敌”(far enemy)的袭击尚不太多。

国际恐怖活动出现“去中心化”加剧。国际恐怖组织结构分为四层。第一层是以扎瓦西里为首、盘踞在巴基斯坦部落区的“基地”核心层,第二层是叙利亚、索马里、也门和北非等地正式向“基地”效忠的分支组织,第三层是未正式投靠“基地”,但认同“基地”意识形态的恐怖组织,第四层则是全球范围内受“基地”意识形态影响的各类组织及个人。在国际社会的共同打击下,传统的“基地”核心层被严重削弱,对于全球“圣战”圣战运动的掌控能力减弱,但各恐怖组织及极端分子活动的自主性则相应增强。目前,对于全球“圣战”运动的发展方向,各组织意见并不统一,更多恐怖组织是根据自身利益和“理想”实施“圣战”,现在风头正劲的“伊斯兰国”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国际恐怖组织的威胁趋于多元。一些国际恐怖组织热衷“攻城略地”,占山为王;另一些仍将西方国家本土作为主要袭击目标,意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并引发群体恐慌。最值得警惕的是,国际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正在全球加速扩散,一些人受极端思想影响激进化,转化为本土恐怖分子(domestic terrorist)。而这些本土恐怖分子隐蔽性强,行动突然,预防并挫败此类恐怖袭击难度很大。

欧洲的恐怖袭击:对基督教文明“傲慢”的袭击。2015年1月7日,法国《查理周刊》遭遇恐怖袭击,1月16号比利时警察大楼险遭血洗,2月14日西方情人节突如其来的恐怖袭击让丹麦“童话之城”弥漫深深的恐惧情绪,如此的恐怖袭击还有可能发生在欧洲的其他国家、甚至美国。其实,言论自由从不应侵犯别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一个比喻,一个人觉得很安全,把自家院子的篱笆拆了,但他不应嘲笑别人家还有篱笆。因为,每个人的安全感的不同的。

伊斯兰国的报复:对人权与文明的践踏。2015年2月15日,21名在埃及科普特人被IS斩首。原因是埃及科普特人是中东地区最大的基督教民族,其人口约占埃及超过8千万总人口的10%。IS通过一系列极端行动表示要同基督教死战到底。但我们要反思,为什么IS如果极端却“信徒”众多。事实上,在“阿拉伯之春”后,中东、北非、阿拉伯世界被无限“碎片化”,极端势力反倒是在权利真空状态获得了“滋养”的土壤。一些人抱着对西方自大的仇视、怀着对全球化遭遇“边缘”的不满以极端的心态加入到了极端的组织,如癌症一般蔓延着!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惩治策略

(一)惩防结合的标本兼治观

当前国际社会对会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惩治大多还停留在案后刑事处罚的特殊预防阶段,在恐怖主义犯罪制造令人震惊的惨剧之后发出慰问与声援。这使我们不能不深深地感到国际刑法的滞后性。此外,对恐怖主义犯罪采取武装镇压并不是国际社会提倡的惩治策略,无论是恐怖主义犯罪分子的爆炸、袭击等,还是依靠武力惩治国际恐怖犯罪分子的“战争”,都与联合国要求的最终目标背道而驰。从事实上看,无论是邪恶的袭击,还是正义的自卫,受到伤害的总是那些易受攻击的和毫无戒备的平民。2001年在美国发生的“9.11”袭击事件引起世界各国的震惊,对于美国而言,这次事件确实比1941年日本军国主义所制造的珍珠港袭击事件的损失还要惨重,而且无法单纯从客观物质损失上对之加以衡量;另一方面,美国为惩治恐怖主义分子的暴行而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和拉登基地组织进行的武装打击行为,同样给阿富汗人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国际社会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公正、合理地解决地区冲突,并大力解决发展问题。惟有如此,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斗争才能取得成效,才有可能彻底地遏制国际恐怖主义犯罪。

以战争方式惩治国际恐怖主义是治标,恐怖主义袭击及以反恐名义出现的不受制约的军事行动,无疑都会给世界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战争的形式甚至已经难以准确地区分正义战争与非正义战争。恐怖主义使国际安全面临多重挑战,反恐怖行动同样使用世界秩序陷入一种暂时的混乱状态。有效地惩治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关键是治本,而治本的关键是逐渐完善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文件和国家之间的充分合作,及时消除导致恐怖主义犯罪根由的不公正现象,从根本上杜绝恐怖主义行为的产生与发展。这种方式可以防止或者减少愤怒的情绪和复的心理,从而减少被害人的身心痛苦以及对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宁造成的威胁。当然,要从根上铲除恐怖主义犯罪的内在形成因素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即便对恐怖主义犯罪及时有效的制止,也需要各国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坚定决心和积极的国际合作,如断绝恐怖主义犯罪的财力来源等。

(二)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惩治的法律观

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法治是现代社会解决纠纷难题的最佳工具。国际社会长期以来同恐怖主义作斗争的经验表明,运用法律手段防范与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是目前国际社会选择的理想途径。对恐怖主义犯罪的预防和控制是第一位的,需要各国自我警醒和给予足够的关注,以便将国际主义活动扼杀在萌芽状态,从而起到一般预防的积极效果;而法律制裁是第二位的,是对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实行特殊预防与针对性惩治的需要。二者的有机结合,乃是法律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的集中体现。国际合作是惩治恐怖主义犯罪最有效的途径,在众多的国际合作方式中,引渡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应为运用最为普遍、最为有效的法律对策。在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中,联合国要求并呼吁所有国家采取以下步骤:(1)相互合作,特别是通过双边和多边协定与安排,以防止和镇压恐怖分子行为,保护本国国民和其他人不遭恐怖分子袭击,并将实施这种行为者绳之以法;(2)在本国领土内通过一切合法途径防止并禁止为任何恐怖主义行为进行准备和筹资;(3)对策划、筹资或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人不予庇护,确保将其逮捕、起诉或引渡;(4)在授予难民身份前,根据本国法律和国际法的有关规定,包括国际人标准,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寻求庇护者未曾参与恐怖分子行为;(5)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交流情报,在行政和司法事项上开展合作,以防止发生国际恐怖行为。

中国面临的恐怖威胁主要来自境内外“东突”暴恐势力,当然也高度警惕和防范“伊斯兰国”所代表的新一轮国际恐怖威胁,以及这股威胁可能对“东突”产生的影响。中国可以在美国正努力构建的打击“伊斯兰国”反恐联盟和中国打击“东突”的反恐国际阵线中寻找交集,以我为主,集中打击“东突”暴恐势力,严防其内引外联肇事,采取措施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

一是确立防止全球性恐怖组织再度滋生的战略共识。在应对新一轮全球性恐怖威胁的过程中,没有哪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对此中美可引导大国形成共识。与此相对应,不打击与“基地”和“伊斯兰国”联系密切的地区暴恐组织,遏制全球性恐怖组织滋生的努力就很难奏效。因此,中美可在打击“东突”方面务实合作,即使不能认同中国打击“东突”的全部努力,也可在部分领域取得进展。

二是充分发挥联合国安理会和全球反恐论坛等国际性机制的作用。中国可以参与和合作建立防范国际恐怖分子跨境流动的合作机制,打击“伊斯兰国”的招募活动,在边境管控和堵截流窜方面下功夫,加强对网络暴恐音视频的清源,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国际暴恐潮。中国可以发挥在周边国家的影响力,推动中美与周边国家联手打击“伊斯兰国”。与此同时,也应高度警惕美国借筹建国际反恐阵线实现其地区战略私利的图谋。

三是协作打击重点恐怖组织的融资网络。资金正是“伊斯兰国”招兵买马的关键,面对资产多达数千万美元的恐怖组织,只有切断其源源不断的石油收益和捐款才能达到遏制目的。中美可与中东等地区国家密切合作,捣毁作为“伊斯兰国”主要经济来源的黑市石油贩卖网,截断其财源,如此反恐努力方可收效。

四是共同遏制极端主义意识形态的溢出和泛滥。“伊斯兰国”威胁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向外输出暴恐意识形态,间接刺激世界各地的恐怖组织搞恐怖袭击,也是美欧境内穆斯林极端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此,中国可与美国加强在反暴力极端主义方面开展合作,重点打击“伊斯兰国”及其关联组织在网上的暴恐宣传和招募,防止“东突”暴恐势力受感染。

面对国际恐怖主义新形势,我国的立场之自我建议:

首先,中国要坚持自我原则:第一,非政治化原则,针对恐怖活动严重侵害无辜平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应将其作为严重刑事犯罪加以打击,使其不能获得外交保护,也不能不被引渡,而不能将其作为政治犯;第二,协同作战、分工负责原则,鉴于反恐怖斗争是一项系统工程,我国各有关部门(公安、铁路、民航、武警、海关、军队等)应形成协作分工、各司其职,共同防范与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与国家利益的恐怖主义活动的协作机制;第三,反恐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的重要作用。中国主张应尽快建立安理会主导的,公正、合理、有效的国际反恐合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安理会在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原则:虽然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只是极少的一小撮,但由于恐怖活动所具有的特性,使它所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普通的刑事暴力犯罪,并影响到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国际关系等各个领域。

第三篇:恐怖主义最新动向与法治应对

恐怖主义犯罪的最新动向与我国法治应对

阮传胜

进入21世纪以来,恐怖主义犯罪无论是犯罪主体还是犯罪手段、犯罪形式和内容均呈现了新的特点与新的动向:

(一)恐怖主义犯罪的组织形式趋于更加国际化。

近些年来,恐怖主义犯罪更为活跃,已远远超过几个国家或个别地区的范围,迅速向全世界蔓延,几乎遍及世界的每个国家、地区。美国、俄罗斯、英国、西班牙、中国等都是恐怖主义犯罪的高发地区,而且恐怖主义犯罪的组织形式也呈更加国际化的趋势。

恐怖主义犯罪的组织形式更加趋于国际化具体表现在:(1)恐怖主义活动范围国际化。恐怖活动不再局限于某个国家,凭借现代交通工具,恐怖主义组织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制造恐怖主义事件。(2)因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恐怖主义犯罪不仅危害到虚拟网络空间而且利用网络空间进行犯罪,互联网上的音频传播系统常常被恐怖主义分子充分利用。(3)恐怖主义组织体系的全球化。恐怖主义组织不仅在世界范围募集资金、培训人员;而且,世界各地的恐怖主义组织之间也保持相互联络和支持,形成一个遍及全球的恐怖网络。(4)恐怖主义组织通过国际商业链条筹集资金。进入21世纪后,国家不再公开资助恐怖集团,很多恐怖主义组织直接进入到经济贸易领域,在世界各地进行多种经济投资,并发展成一些自己的大型商业化体系,以此为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筹集资金。

(二)恐怖主义犯罪的犯罪行为策略有新变化。

近些年来,恐怖主义犯罪行为策略有了些新的变化,具体表现在:(1)恐怖主义犯罪袭击的目标不再只是过去的象征着一国政府的使馆、领馆、政府机构或者军事目标,而转向保安措施相对较弱、相对容易得手的民用目标下手。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现今各国已经把使馆、政府机构作为重点恐怖袭击对象进行防护,使得恐怖分子无从下手,而且如今的机场、飞机的反恐怖安检措施已经几乎没有漏洞,所以恐怖主义分子只能找保安相对较弱的目标下手;另一方面,袭击者所选择的袭击目标,均是人员密集、难以防御的“安全软肋”,是恐怖分子理想的“软目标”,如孟买恐怖袭击事件中的泰姬酒店、近期我国发生的广州、昆明火车站等。(2)在恐怖主义犯罪袭击的地点选择方面,恐怖主义分子更青睐于选择有一定国际知名度的大城市实施恐怖袭击。从近年来恐怖袭击活动的实践来看,恐怖主义分子已经更明确的将矛头指向有象征意义或者政治经济影响力的大城市,而大城市频繁的人员流动又为恐怖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极佳的条件。可以预见,从反恐的未来趋势来看,大城市将是反恐的重点,特别是特大城市。(3)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行动速度更快、行动周期也变得更短。资料表明,国际反恐机构发现,目前的恐怖主义分子不一定再需要长期的慎密计划和培训,甚至没有任何恐怖主义倾向前科的新人,被招募后经过洗脑、受训,然后回去立刻发动袭击,前后也就半年时间,等情报、警察等机构察觉,找到足够的证据,并采取行动时,恐怖主义袭击已经完成了。

(三)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本土化”之新趋势。

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本土化”的趋势,是近年来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发展的主要变化之一。我如今的国际恐怖主义势力往往与一国本土的极端宗教、民族主义势力、国家分裂势力、黑社会犯罪组织或者其他犯罪组织相结合,从而发展本土恐怖主义势力,并利用其在本地进行恐怖主义活动。在国际上已经开始出现恐怖主义组织、邪教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勾结、相互支持的趋势,其相互之间的犯罪活动也经常发生交叉。同时,恐怖主义组织招募的新人成分也有了变化,过去,恐怖分子主要来自阿拉伯地区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其背景、民族及种族等特征比较容易辨认;而如今,恐怖分子不再主要来自这些国家或者地区,他们可能是来自本土或者其他地区,还可能是第二、第三代移民。这样,恐怖主义分子再也没有以往容易辨认的共同特征了。

我国亦面临着国内外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威胁。我国面临的恐怖主义活动威胁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直接受境外国际恐怖主义势力影响或者支持的组织,如“东突”恐怖势力;另一方面是国内可能受国际恐怖主义影响而进行恐怖活动的邪教组织、黑社会犯罪组织及其他犯罪组织。

近年来,我国坚持法治反恐立场十分明确,反恐法制建设有很大进步,先后完善了反恐的相关立法,并积极参加国际反恐条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11年10月29日通过了《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的决定》。《决定》集中、系统地总结了我国近年来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的成熟经验,将实际工作中的一些有效做法,如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冻结涉恐资产等及时纳入法制轨道。这些立法成果为我国法治反恐奠定了基础。

1.加强反恐立法,严打恐怖主义

打击恐怖主义不但要有完备健全的法律为其提供符合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合法性依据,而且还需要形成系统化的反恐机制,全面提升中国的反恐能力。②中国的反恐立法仅仅体现在刑事实体法中,如97刑法第120条、2001年《刑法修正案

(三)》、2011年《刑法修正案

(八)》中,针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行为及其特征予以界定,并加大了惩治力度,增设新罪名和恐怖主义活动的上游犯罪行为,但这远不能满足我国同恐怖主义作斗争的现实需要。

与美国反恐法案相比,中国反恐立法缺少机动性与灵活性,没有对和恐怖主义犯罪密切先关的行为进行准确界定,而且对组织、领导、参加的规定过于广泛,不利于刑事司法追诉;与俄罗斯的反恐立法相比,中国反恐立法形式过于单一,只是以补充现行法律中关于恐怖主义的一系列条款为工具,用来修补现行法的缺陷,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完整的反恐怖主义法案。只靠在实体法上不断以修正案的形式予以更正和补充,充分暴露了中国反恐立法的缺陷。③中国若要快速有效地进行反恐,必须学习美、俄两国完善反恐相关立法,使之形成一个系统化、专门化的反恐怖主义法,为中国反恐提供国内法与国际法的依据,断绝一些国家以人权与民族自决的旗号攻击中国反恐的国家内部事务,防止他国利用反恐来干涉中国内政。

2.促进国际反恐合作,积极协助区域反恐

国际反恐合作最大的障碍就是没有形成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共识,这经常会导致一些国家假借“反恐”之名去支持另一拨分裂势力,干涉别国内政,令反恐形势越反越恐。9.11事件是国际反恐的一个历史性转折点,国际社会关于恐怖主义的共识相对增加。

由于区域性双边甚至多边合作具有可行性、及时性、特定性与灵活性等优点,从国际反恐合作层次上讲,积极参与区域性国际反恐协助在反恐行动中成功的可能性更大、效果更有效。2002年以后,中美双边反恐合作取得重大突破,联合国在中、美、俄三国的倡议下将“东突”恐怖势力列为国际恐怖主义打击对象。中俄两国在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基础上,建立了符合反恐实际需要的各种情报军事机构与刑事司法合作机制。这些努力均有利于中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势力,解决恐怖主义的威胁,2010年2月15日美国中央情报局在巴基斯坦利用导弹炸死“东突”组织“东突厥伊斯兰党”头目阿卜杜勒?哈克。但是,押在关塔那摩监狱的“东突”分子由于中美两国没有签署有关恐怖主义罪犯引渡的条款,仍然无法由中国人民对其罪恶的恐怖主义行径进行审判并伸张正义。

3.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复苏,实行正确合理的宗教、民族政策

单纯依靠武力与颁布严酷反恐法案是不可能消除恐怖主义根源的,这些措施都没有深层次地触及恐怖主义产生的历史与现实土壤。

恐怖主义能够在某些地区生根,主要是利用当地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生活环境相对封闭,经济疲软穷困,文化水平较低的特点。若要根除恐怖主义的生存基础,首先要实现这些地区的经济复苏,发展壮大当地经济,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缩小同其他地区的贫富差距,让当地人民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先进成果,这才是特种战争与常规战争无可比拟的、更有效的恐怖主义解决方案。④同时,认真贯彻与实行符合当地实际的正确、有效、合理的宗教政策与民族政策,加强与当地宗教人士的团结合作,积极引导宗教与国家反恐需要相一致,瓦解恐怖主义的支持力量,分化恐怖主义势力,有理、有力、有节地维护民族团结、地区稳定与国家统一。

4.增进政治宣传与渗透,揭露恐怖主义伪善面孔

美国中央情报局下设有各级情报分析研究中心,专门从事针对恐怖主义策源地的宣传工作,对当地居民进行经济援助以换取支持。俄罗斯克格勃则是利用驻外情报机构来完成对恐怖主义的情报搜集与政治宣传的工作。

中国在政治宣传与教育方面相当出色,2003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曾发表过《新疆的历史与发展》白皮书,增进了国内外民众对新疆地区的历史以及建国后新疆飞速发展的现状之了解,对“东突”问题的来龙去脉有了全面的认识。宣传机构利用新闻报刊、电子信息、无线广播、卫星电视等媒体手段揭露恐怖组织的肮脏勾当,使全世界人民认清了恐怖主义的邪恶本质。不仅开展了一场爱国主义与民族团结的有形教育,也在无形之中使新疆各族人民群众自觉抵制“东突”势力的反动宣传。

面对风起云涌的国际恐怖主义威胁,中国既要对反恐形势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保持清醒的认识,也要不断根据国际形势与国内反恐任务的发展变化而适时地做出调整,认真完善我国反恐怖主义立法,加强国际与区域间的反恐合作,制恐怖主义犯罪的发展态势,确保人民的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也要为世界和平与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篇:恐怖主义问题课程 93分

一、单选(共 6 小题,总分: 40 分)1.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发生于哪一年?

A.1995年 B.1996年 C.1997年 D.1998年

2.美国“9•11”事件发生于哪一年?

A.2000年 B.2001年 C.2002年 D.2003年

3.下列各项表述中错误的是哪项?

A.张明明教授指出,“9•11”事件之后,国际恐怖势力把打击目标开始转移和扩大到美国敌对国家。

B.张明明教授指出,在几乎所有恐怖袭击中,无辜平民始终是受害者。C.张明明教授指出,“东突”问题伴随着两极格局解体开始突现。D.张明明教授指出,90年代以来,在境外三股势力的影响和支持下,“东突”势力在中国境内,也包括中国西部周边国家,策划实施了一系列恐怖事件,严重破坏了中国西部边疆的安全与稳定。4.挪威于特岛枪杀案发生于哪一年?

A.2009年 B.2010年 C.2011年 D.2012年 5.“9•11”事件采用的恐怖袭击方式是()

A.生化攻击 B.劫持人质 C.网络恐怖主义 D.劫机或袭机

6.张明明教授指出,恐怖主义的()表现为政治目标的极端性和超现实性。

A.文化性 B.政治性 C.暴力性 D.极端性

二、多选(共 3 小题,总分: 20 分)1.张明明教授指出,下列哪些属于被恐怖主义频繁使用的五种暴力手段?

A.暗杀 B.劫持人质 C.爆炸 D.劫机

2.张明明教授指出,中国的反恐立场具体包括以下哪些?

A.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 B.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C.反对双重标准 D.倡导不同文明间对话

3.张明明教授指出,恐怖主义必须符合三个特征,分别是()A.暴力性 B.政治性 C.极端性 D.民族性

三、判断(共 6 小题,总分: 40 分)1.张明明教授指出,伴随着冷战后各种思潮的兴起,某些极端思潮也得以蔓延。

正确 错误

2.冷战时期,恐怖活动主要集中在北美和俄罗斯地区。

正确 错误

3.张明明教授指出,冷战结束后,极左类恐怖活动基本上销声匿迹。

正确 错误

4.张明明教授指出,拉登被击毙是国际反恐斗争取得的阶段性进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国际恐怖势力。

正确 错误

5.冷战结束和两极格局的解体,是恐怖主义猖獗的原因之一。

正确 错误

6.张明明教授指出,新战争冲突加剧对立双方的矛盾,也是目前恐怖主义猖獗的原因之一。

正确 错误

第五篇:国际会计学课程考试重点整理

国际会计

第一章

一、把国际会计作为一个专题进行研究大致始于(20世纪60年代)。

二、从14、15世纪复试薄记的产生和传播,到17、18世纪英国会计和审计方法在英联邦国家的广泛渗透,有至当今社会美国会计在世界范围内的普遍影响。

国际会计产生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1、原始国际会计

2、近代国际会计

3、现代国际会计

三、什么事国际会计?国际会计产生的原因及必要性。

答:

1、对国际会计存在三种观点即世界会计、国际会计和国外子公司会计,综合各方意见,可定义为:国际会计是现代企业会计在国际范围内的拓展,它是以国别会计比较、国际会计差异协调及跨国经营活动所涉及的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问题为对象,以协调差异和加强跨国经营会计管理为目标的一个新的会计分支。

2、产生的原因和必要性:有四个方面:(1)国际贸易的扩大及市场的国际化,国际贸易的增加、国际投资的扩大及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客观上使得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的经济主体越来越多地关注别国的财务信息和会计方法;(2)跨国公司的出现,跨国公司的特征决定了在其经营活动中必然面临着一系列新的会计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设在各国的子公司必须采纳所在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另一方面,跨国公司高度集中的经营决策,又要求各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惯例能够得到协调甚至统一。(3)经济地区的推进;(4)国际间财务会计的交流。

四、国际会计的内容:

1、会计准则的国际比较

2、国际财务会计

3、国际管理会计。

五、国际会计的功能:

1、协调差异功能

2、事前预测和决策功能

3、事中控制功能

4、事后反映和分析功能

第二章

一、1、近代会计起源于意大利(复试记账法源自15世纪的意大利)。

2、现代会计起源于美国(美国是最先研究管理会计的)。

二、1、研究会计环境原因:会计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特定的会计环境,不同的会计环境,必然早就和产生与之相应的不同的会计模式,如果说会计模式是对不同国家和地区会计特征的一种综合性概况,那么,会计环境则是导致不同会计模式及不同国家会计差异的主要原因。

2、影响会计发展的环境因素有哪些: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因素。(会计环境:会计所面对的周边条件和情况)。

三、什么事会计模式?对会计模式进行分类的意义及必要性?

答:

1、会计模式是对若干个国家和地区跨级特征的综合性概括和描述。

2、其必要性和意义在于:(1)为国际会计实务的比较提供基础。通过把若干个国家和地区的会计特征概括为会计模式,为进行国际会计比较提供了一个共同性的比较基础,避免了只是个别、分散地就具体的会计实务进行了比较所存在的缺陷。(2)为国际会计协调提供了依据。通过会计模式的比较和分类,能够舍弃各个国家和地区会计实务上的细微差别和次要差异,而着重分析会计模式所描述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差异,从而为会计协调服务。

四、1、根据会计发展的环境。可分为四种会计模式:(1)宏观经济模式:在一个国家内,企业的经营目标受限于国家经济政策的范围,即国际对企业实行可控的经济政策,而就企业而言,企业的经营一般总是按国家的政策进行的。代表国:瑞典;(2)微观经济模式:以市场导向为主,以政府干预和调整为辅。代表国:荷兰。(3)独立发展模式:以实用主义为理论指导,非常重视职业团体的地位作用。起源国:英国。;代表国:美国。(4)统一会计模式

2、根据影响的范围分为五种会计模式:

(1)英国模式(影响最大):以保护债券和股票持有者的利益为目标,强调财报揭示必须遵循“真实和公允”原则。(2)美国模式: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主要目标,强调财报的披露必须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3)法国、西班牙、葡萄牙模式:以保护公司利益为目标,采用“稳健性”原则。(4)原联邦德国、荷兰模式(企业导向会计):以保护国家税收为目标,强调财报的揭示必须符合税法要求。(荷兰:极度稳健;德国:极端稳健)(5)苏联模式:以贯彻国家经济计划为主要目标,财会信息主要是为政府计划管理和控制服务。

五、政府间组织包括:联合国、欧洲联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1、1976年建立“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专家小组”;1979年成立“关于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政府间专家特别工作小组”。

2、第4号指令:公司财务报告;第7号指令:合并报告。

3、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立于(1961年)。

六、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73年在英国伦敦成立

2、(改组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组织机构上由:理事会、顾问组、筹划委员会、联络处;(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由:理事会、常设解释委员会、准则顾问委员会。

七、民间组织——国际会计师联合会于1977年10月7日成立。

第三章

一、美国会计:

1、其准则制定是由观法授权,民间执业团体制定。最早的协会(1938~1958):会计程序委员会。现在的(1973至今)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

2、美国是世界会计史上“公认会计原则”的起源国。

3、会计实务的特征:

1、关于存货的计价:主要建立在“历史成本”基础上,发出计价按“后进先出法”,期末计价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2、关于固定资产计价

3、关于租赁业务

4、关于商誉的处理

5、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

6、关于财务报告。

二、英国会计:

1、英国式最早产生职业会计师的国家。

2、美国会计职业团体开展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活动最早,英国次之。

3、会计实务特征,强调:真实与公允。

三、法国会计:

1、会计实务的主要特征:(1)会计原则和会计观念对实务的指导性较强,它直接影响和决定着会计方法的选择;(2)税务导向明显;(3)关于存货计价:期末计价原则是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编制单独报表时,成本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一般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采用市价法时,存货以较低价值计价产生的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长期合同下的在制品采用完工比例法或完工成本法核算;(4)关于商誉的处理,取得时按成本入账,企业合并中采用购买法,取得子公司时,取得成本超过子公司账面成本的部分在取得的资产或负债中摊配,未摊配的余额作为商誉。1986年的会计法令要求将商誉资本化并在以后进行摊销,例外情况下,可以直接计入历年利润积累的储蓄,但在报税时不能将其计入损失。(5)关于资产重估价的处理,自1976年起,税法对重估增值不再作为非常性收益征收所得税,凡是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公司,拥有足够股权以进行报表合并的母公司,以及在社会上公开集资的公司,都必须定期进行资产重估,其他企业自行决定。(6)关于财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构成,控股公司要编合并报表,资产负债表只采用账户式,损益表有账户式和报告式,普遍用间接法编现金流量表。

四、日本会计:公认的“三法体质”国家,三法指:商法、证券交易法、法人税法。(德国:税法、商法、公司法)

第四章

一、功能货币:会计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多种货币计价核算时,为了能够在会计上统一计量和报告各类不同币种计价的经济业务,需要选用一种统一的货币作为记账货币,并以该货币计量和处理各项经济业务。由于这种记账货币是会计主体从事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货币,发挥计量基本尺度的功能,因此被称为功能货币。

二、1、外汇分类:外国货币:钞票、铸币;外币有价证券: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外币支付凭证: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其他外汇资金。

2、外汇汇率标价法:直接标价法(大多)间接标价法(英国)

3、汇率种类:即期、远期汇率。远期>即期,升水,反之,贴水。

三、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两项交易观”,我国也是,并对汇兑损益处理采用当期确认法,同国际惯例保持一致。

四、“单一交易观”、“两项交易观”的原理及其区别是什么?

答:“单一交易观”是将一项交易的结算作为该交易完成的标志。即某项交易的发生和随后贷款结算,被视为一项完整的业务。“两项交易观”是将交易的发生作为交易完成的标志。即把交易的发生和随后贷款的结算看做两项业务。区别:前者认为交易发生日和报表编制日将购销商品的外币金额按当日汇率折算成记账货币的入账金额都是暂时的,只有在购销贷款以外币结算后,才能以记账货币最终确定所购商品的成本或所售商品的收入,而且交易发生日、报表编制日、交易结算日汇率变动所发生的折算成记账货币的全部差额都应列入已入账的购入商品成本或销售收入的调整额,而不作为外币折算损益处理。后者认为所购商品的成本或所售商品的收入在交易发生日已按当日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记账货币确定下来,与以后贷款结算业务无关,至于在报表编制日和交易结算日由于汇率变动而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在“汇兑损益”财产中单独核算。

五、1、外币统账制概念:以单一货币为功能货币的记账方法,它要求会计主体择定一种货币作为功能货币来记录所发生的外币交易业务,企业发生的外币交易业务,需要及时折合成记账所用的功能货币来反映,外币在账上仅作辅助记录。

2、外币分账制概念:又称原币记账法,指在外币交易发生时直接用外币记账,平时不进行汇率折算,也就不反映相应的记账功能货币金额,如果涉及两种货币的交易,则用“货币兑换”科目作为账务处理的桥梁,分别与原币有关账户对转,期末应将所有以外币记账的账户按期末市场汇率折算成功能货币金额,并汇总确认汇兑损益。

第五章

一、现行汇率法:

1、原理: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将外币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项目、所有营业收入和费用项目,全部统一按期末的现行汇率进行折算,只有公司的股本项目仍按股份发行日的历史汇率折算,留存收益项目则为轧算的平衡数。

2、优点:(1)最简便的折算方法(2)只改变了外币财务报表的表述形式而没有改变报表项目的内部结构;(3)国外子公司报表的折算方式保留把当地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时,现行汇率是很合适的,有利于对国外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作出正确评价。

3、缺点:(1)把外币报表上以历史成本计价的项目进行折算得出的数据,既不是历史成本,也不是现行成本,只是以历史成本计价的项目与单一汇率进行乘积形成的结果,信息的有用性值得怀疑(2)按现行汇率进行折算是假设国外子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责项目都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这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科学。

4、适用范围:法国、德国、英国、荷兰、丹麦、爱尔兰、瑞士、意大利、比利时、挪威、希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印度、马来西亚、哥伦比亚。

二、时态法:

1、原理:现金、应收、应付项目均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折算;收入和费用按交易发生日的实际汇率折算;对固定资产折旧费、无形资产摊销费,按取得资产日的历史汇率或现行汇率折算;销售成本应用“年初存货+本年购货—期末存货”按不同的适用汇率折算后算出;所有折算过程中形成的折算净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2、优点:汇率的选择具有较强的理论依据,而是根据外币财务报表不同项目的计量属性来选择折算汇率;符合不同计量模式下报表项目的实质内容,又体现出外币报表折算汇率选择上的灵活性。

3、缺点:采用纯粹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下,按照时态法折算的结果与按照区分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的折算结果是一致的,而在国外子公司采用纯粹的现行成本计量模式的情况下,按照时态法进行折算的结果与按照现行汇率进行折算的结果是相同的;将报表折算损益进入当期收益,从理论上说是可行的,但如果汇率的变动较为异常,其带来的折算损益的数额也就对合并收益产生较强的影响。

4、范围:美国、加拿大、英国、巴拿马、奥地利、阿根廷、秘鲁、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厄瓜多尔、牙买加等。

三、外币报表折算的方法:现行汇率法、区分流动与非流动项目法、区分货币与非货币项目法、时态法

四、货币性项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非货币性项目:存货、权益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第七章

一、合并报表: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为一个会计主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单独编制的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由母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二、企业合并三种方式:吸收合并、创立合并、控股合并。

三、合并理论: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权益、商誉。划分成:母公司理论、实体理论、修正的母公司理论(当代/现代理论)

四、股权取得日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有三种方法:

1、购买法:以母公司购买子公司为假设而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一种方法。

2、权益集合法:将控股合并视为由参与合并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将各自的产权投入一个新的经济实体,从而实现各方产权的集合。

3、新主体法:假设通过控股合并产生了新的合并主体,各主体已消亡,应为新主体建立新的会计基础。

五、编制合并报表通常采用什么方法?要遵循什么样的程序?

方法:购买法、权益集合法、新主体法。程序:编制合并工作底稿;将各项数据过入合并工作底稿;比昂只抵消分录;计算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额。

第八章

一、常用的财务报告分析方法:比较、趋势、结构、比率、因素分析法。

二、跨国公司对国外财务报告需求则通常的做法有:不作为;提供两种财务报表;提供简易报表;提供简易翻译;编制辅助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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