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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制度(精选五篇)
编辑:梦里花开 识别码:21-76230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2 03:47:3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江西省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制度

江西省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省信访工作动态,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将信访问题防范在初始、解决在基层,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内容

1、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的预警性信息。

2、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矛盾纠纷隐患。

3、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和信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4、重点对象的动态及掌握情况。

5、其他信访问题。

二、信息网络

(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信息报送网络,平时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来信来访和重要信访信息要及时报告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信访部门。

(三)市、县、乡三级要建立排查队伍,对辖区内的火车站、汽车站等进行排查,一旦发现非正常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信访、公安部门,并采取措施稳控在当地。

(四)充分发挥农村和城市社区以“三长”(村民小组长、居民楼长、党员中心户长)、“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工人)为骨干的信访信息员队伍作用,健全信访信息报送网络。

三、反馈处置

(一)接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有关单位要迅速开展化解工作,疏导情绪,解决问题,防止激化。

(二)一旦发现有可能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人员,责任单位要在报告同级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劝解工作。

(三)对已掌握的有串联进京来省上访行为、但尚未聚集的人员,责任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当事人工作,阻止串联、聚集和进京来省上访。

(四)对煽动、组织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的骨干分子,公安机关要依法进行处置。

(五)一旦发现教育稳控人员失控和集体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人员,有关乡镇和单位要组织力量在沿途进行劝返,确保劝回并稳控在当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信访信息报送的承办机构,并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信息报送联络员。要整合信访、公安、国家安全等维护社会稳定的力量,依托联席会议办公室、信访局及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的信息报送平台,做好信访信息的分析、梳理、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报送时限。向上级报送信访信息的时限为:重大情况不超过1小时,一般情况不超过3小时,紧急特殊情况随时掌握、随时报告。

(三)确保信息质量。信息报送力求准确详细,要将上访人员的数量规模、反映诉求、失控时间、乘坐车次、出发时间和主要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等情况尽可能反映清楚。

五、责任追究

对不落实信息报送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承办机构和信息报送联络员的;对迟报、漏报、错报、瞒报信息,造成教育稳控人员进京来省非正常上访的;对掌握的信息不作处理或措施不力、处理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篇: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我团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所的信息工作,社区团负责。

主要职责:

(一)按照街道团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完成本单位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办公室报送。

(五)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本单位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随后续报送事态进展、处置措施、起因后果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篇: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访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二、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当前信访工作动态、信访工作做法和成效,以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要上报两条信息。

四、信息可以上报上级机关,也可以发送到办事处网站开展宣传活动。

第四篇: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市工作情况,进一步搞好政府网站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整体形象,特制定如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二条信息上报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用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第三条信息上报内容

1、信息工作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临时工作进行,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市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报送信息,做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送,重要的经济运行动态应立即报送,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应随时报送。

2、各部门的工作思路、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要定期报送;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第四条信息报送要求

1、要严格按照信息上报制度进行工作,信息要及时,内容要真实、准确。

2、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

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接报人应及时汇报、处置,严禁越级上报。重大突发事件向上级汇报的要由主要领导亲自汇报或同意,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党政办应随时向州委办州政府办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处理结果。如因信息报送不及时,造成迟报(事件发生后超过 2 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漏报和瞒报(事件发生后超过 10 小时未向州委办州政府办报送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对市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定期报送;

4、重要工作情况、重大自然灾害、工伤事故、治安案件、突发性事件等,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党政办和分管领导,同时要随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变化情况,对事态发展进行跟踪了解。

为快速、畅通、准确、全面掌握了解应急信息相关情况,提高应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能力,根据《中共瑞安市委办公室瑞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瑞委办发〔20**〕63 号)精神,现就我市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机制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收集机制

(一)明确信息收集范围。需报市应急管理局的信息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出租房火灾事故、发生人员死亡的民房火灾事故、工矿企业火灾事故;森林火灾事故;亡人交通事故;发生人员死亡的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较为敏感、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故灾害事件。具体参照《全市应急信息报送参照范围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

(二)加强应急信息联动。市应急联动指挥平台、119 火灾报警平台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向市应急管理局梳理推送事故灾害信息,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市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要及时上报紧急信息。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应急信息收集,切实掌握各自领域的相关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三)落实值班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值班值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节假日必须要安排领导带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带班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 24 小时开机,保持联系畅通,值班人员必须 24小时在岗。

二、进一步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四)明确领导职责。坚持应急信息报告“一把手”负总责。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应急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分管应急联动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政办负责人和各有关单位负责紧急信息报送的职能科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

(五)严格报送时限。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强化首报意识,切实增强报告的主动性。一旦发生事故灾害,事发地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必须尽快掌握情况,在事发 1 个小时内、力争 30 分钟内,电话报告或通过紧急信息渠道报送初步情况,在事发 2 小时内、力争 1 小时内书面报送相关情况;因特殊情况难以在 2小时内书面报送情况的,须提前口头报告并简要说明原因。对于一些持续发展、逐步发酵、难以确定初发时间节点的,应在发现后按要求及时上报。

(六)加强信息汇集。强化归口管理,所涉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在向市领导个人报告应急信息的同时,也必须同步报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两办”)和市应急管理局。强化协同报送,各部门单位向上级职能部门报告应急信息必须先与市“两办”沟通,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所涉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存在职能交叉的,应按各自掌握情况分别报送。

(七)提高报送质量。加强对信息准确性的核实,按照“要素齐全、事实清楚、文字简练、格式规范”的要求,报送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涉及人员、处置情况等,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无误。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和最终结果,根据需要及时报送后续情况。

(八)规范报送流程。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联系电话:65859000,传真:65911807;信息报送后应及时告知提醒接收人。市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根据报送事项的严重程度分类处置。一般情况由值班领导指挥协调相关单位处置;严重的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并向市分管领导及联系副主任报告,按相关规定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特别严重的要同时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确保全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导向正确、内容丰富、形式生动、发稿及时,全面展示我市文广新局事业发展的新成就、队伍建设的新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以及高效及时原则,全面报道全系统贯彻落实省市重大会议及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宣传文广新局工作进展动态以及工作中采取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新举措、新成效以及先进典型。

二、局办公室是信息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人员和局属单位都是信息员,应承担起信息员职责,负责本科室业务方面的信息搜集、编写、报送工作。

三、我局已开设“诸城文化网”这一宣传平台,各机关干部按照自己所负责的栏目,定期编写更换信息内容,同时按上级要求向省市有关部门、有关网站报

送。

四、严格信息报送程序。各科室对外报送的信息宣传稿件,凡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数据的,必须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方可对外报送;只涉及科室业务的,由分管局领导审核把关;重要信息须经局长审核后方可对外报送。各局属单位对外信息宣传,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对于不按照程序私自报送信息造成与事实不符或其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落实信息宣传任务,局办公室每年初结合各单位、各科室实际下达信息宣传目标任务,每季度通报一次信息宣传工作报送和采用情况。

六、落实信息宣传奖励制度。凡被诸城文化网、《今日诸城》、潍坊市局信息平台、省级国家级行业刊物、新闻媒体及各网站采用的,根据被采用情况以资奖励。

七、加强考核奖励工作。对在局内《诸城文化网》上刊发信息一条记 5 分;在本市刊物、网站上刊发信息一条记 10 分,在潍坊市级刊物、网站上刊发一条信息记20分,在省刊物或网站上刊发信息一条记30分,在国家刊物或网站上刊发信息一条记 50 分。同一稿件以最高层次刊物刊发进行记分,不重复计算。

八、各科室(局属单位)信息宣传工作与年终总结评选挂钩,纳入综合考核,对年内信息总分排名靠后的,一般不得评为综合工作先进,机关科室负责人一般不能评为优秀格次。年终评优时设立信息宣传先进个人,对信息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五篇:招商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办法

招商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的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在招商引资工作及活动中的最新动态,为我局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特制定信息报送制度。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必须将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渠道,及时向上级领导报送有价值的工作进展信息。

二、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搜集和整理各类信息,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及时上报。

三、市投资促进局研究发展科负责收集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和审核,将审核后的信息报送市委信息科,并按领导批示发布。

四、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工作要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反映工作中的新成绩、新思路、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的要求,为领导提供有价值的、深层次的信息。上报信息要简明扼要,文字精练,重点突出,标题醒目,数字准确,减少空话、套话;要实事求是,喜忧兼报。

五、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确保准确。

六、信息报送任务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每月报2篇,信息随报随送。

七、信息报送奖惩措施

1、为形成信息报送有效激励机制,报送实行奖励与计分考核制相结合。每被市局采用一条信息计1分;被市委信息办采用一条信息计2分;计分和奖励范围为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

2、要把信息上报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完善激励机制,每年评选一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科室、先进个人及优秀稿件并给予奖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局、市局各科室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江西省信访信息报送及反馈处置工作制度(精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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