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生产法规论文
安全生产法规论文
安全与环境工程系 09采矿一班 07030901018
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与过断层的方法
在煤矿五大自然灾害中,无论发生次数还是死亡人数,顶板灾害事故占的比重都是最大的。而过断层时又是顶板管理最难的、最复杂、最容易出事故的。随着煤炭工业科学技术的发展,液压支架的使用,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顶板事故所占的比例正在大幅度的下降。
顶板事故的类型:(1)因支柱数量不足、规格不符、支护质量差等;(2)采掘工作面无支护、空顶距大、悬顶时间长等;(3)爆破崩倒井巷支架、维修井巷支架等;(4)地址条件变化、措施没跟上等;(5)冲击地压引起的冒顶事故;(6)填充不满、不实,碹棚、井壁垮落;(7)其他事故。
顶板事故的原因:(1)认识不足,抓得不力;(2)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3)现场管理不严,工程质量低劣;(4)技术管理工作薄弱;(5)技术装备落后。
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逐级落实责任。煤矿井工生产时地下工业,条件艰苦,顶板事故不论是事故次数哈市死亡人数都居之首,所以各级领导务必提高对顶板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为组织煤矿生产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无数事实证明,对顶板进行了有效管理,生产就可以顺利进行;否则,必然对生产构成影响,并带来人员伤亡。因此,各局矿、各井队都要把顶板管理工作摆到重要仪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总结;要建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人员,落实顶板管理工作的资金、设备、材料及必要的技术组织措施;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使顶板管理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2、加大关井工作力度。没有批准,擅自开采,没有“三证”,对乡镇煤矿和个体小煤矿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该关闭的坚决关闭,绝不手软,更不能半途而废,同时还要防止反复。
3、坚持“质量就是命根子”的方针。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是搞好顶板管理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一定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命根子”的思想,并通过各种途径强化职工的质量意识,增强大搞质量标准化的直觉性,把住“一毫米关”,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每个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组织全体职工对工程质量标准和作业工程进行认真学习,做到应知应会,学后考试,不及格者不能上岗。对工程质量必须实行班班验收,局矿进行不定期检查,对那些质量低劣的工程坚持推到重来,并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火经济处罚。对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的验收人员药品从重处罚。
4、加强现场管理。区队干部要经常深入井下,检查现场指挥,不准空班,不离想现场并形成制度。干部下井要顶住关键工序和关键环节,善于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局矿干部要增强责任感。
5、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并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作业。正确确定采取开拓部署、开采程序、采煤方法,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因素。首先要编制好规程,每个采掘工作面和单项工程都必须编制符合实际情况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作业规程不能千篇一律,照搬照套,要是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其真正成为指导安全生产的具体法规。其次,要加强对作业规程的管理,把好编写、审批、干部学习、工人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执行、定期复查、补充修改等10个环节。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根据矿压观察资料、地址变化情况,本层煤、本幅煤和上下幅煤的巷道布置及采煤方法,有针对性的确定本工作面的管理方法和支护方式。尤其是对上下出口和断层带、破碎带的顶板管理以及过旧巷、初次放顶、周期来压、强制放顶、回柱放顶等,务必提出相应的、具体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6、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通过对顶板事故的分析,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顶板事故约占80%以上。所以,要防止顶板事故必须杜绝“两违”(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交接班制度、爆破制度、敲邦问顶制度、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干部上岗制度,以及工作面“三直一平”、上下出口畅通、扫浮煤等工程质量标准,都要检查执行。需要强调的是,在建立制度的同时,要建立一套约束机制,把自觉执行和强制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7、努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实践表明,综采工作面不仅高产高效,而且在顶板管理中使用的是连体液压支架,很少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凡有条件的煤矿要大力推广使用综采机组和高档普采机组。尽管其初期投入较大,大从个长远和总体来看,其吨煤成本较低,经济效益较高。
8、改革支护形式,提高支护质量。正确的确定工作面的支护形式和方法,回踩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方法、控顶距、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特殊支护措施,人工假设顶的材料、规格和铺设方法,工作面初采、收尾时安全措施及循环作业的规定等。正规工作面现使用的金属摩擦支柱逐步换成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上下出口10m范围内的应力集中区要坚持打密集支柱或木垛。对顶板较坚硬的薄煤层、采空区挑顶又有困难的,要采用切顶墩柱放顶;对倾角叫道的工作面要实行网络工作梁,以增加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对分层开采的工作面在采上一幅时药坚持黄泥灌浆,形成再生顶板,以利于开采下一幅时的顶板维护;使用摩擦金属支柱的工作面要确保摩擦金属支架的完好性,把好验收关,并加强维护保养,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9、搞好矿压观测和预报。对有周期来压的煤层以及顶板难以管理的煤层,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面进行矿压观测,掌握老顶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规律,提高预测预报水平。有关煤矿要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密切协作,联合攻关,逐步掌握丛集地压的规律,以便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10、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各局矿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抓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即是说培训,不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特别是对班组长,安检员、质量验收员、爆破工和支柱工等,要有计划的组织轮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过断层时目的最大限度减少断层对生产的不利影响,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过断层的方法:
开拓设计:(1)大断层位时,断层可以作为井田或采区边界;(2)大断层下盘时,可以在距断层30m—50m 设立井筒;(3)大断层时,根据现实环境分析运输大巷是否需要改向;(4)断层可以采区块段划分的边界
巷道掘进:
(一)巷道掘进平巷:(1)平巷过断层:巷道掘进时可以斜穿煤层顶板过断层(距离短,尽量减少三角煤等);(2)巷道掘进时可以顺断层面过断层。
(二)道斜巷:(1)当巷道落差小时可以进行挑顶、卧底或挑顶卧底相结合方法进行掘进;(2)当巷道落差大时,可以开掘石门反眼、立眼等方式过断层。
回采阶段:
(一)走向断层(1)断层落差小于煤层时,断层倾向与工作运输方向一致,可以挑顶,断层倾向与工作面方向相反,进行卧底。(2)断层落差大于煤层厚度或采高时,可以各增加一条中间顺槽。
(二)倾向断层:(1)断层落差小于煤层时,可以直接推过去,生产影响并不大;(2)断层落差大于煤层时,从新开掘一个割煤眼进行采煤。
作时遇到断层时,可以调整开采方向简便的过断层,根据断层情况与矿井周围巷道情况等可以用正断层向走采,逆断层向右采的简便方法找到煤层。
过断层的注意事项:瓦斯要是煤系层才有,如果是灰岩,那就大可不必但心瓦斯。但要注意有无大量涌水迹象,断层宽不,断层及附近岩石结理发育是否严重,.断层旁边岩层走向及倾斜角度是否很大,是不是压力巷道。安全处理措施:情况1.灰岩,岩石无严重破碎情况下,无涌水迹象,断层带窄小,部分岩石结理发育。那就只用普通喷砼(喷浆)覆盖避免顶板岩石风化就可以了,50~60mm厚就可以了,后期注意观察喷砼是否出现大面积裂缝和脱落。2.岩石破碎严重,有涌水迹象,大范围结理发育,巷道存在一定内压~那就必须实施临时支护,架拱,铺设钢筋网片,然后进行较厚的喷砼100mm以上,后期同样要注意。
根据常年顶板事故的分析(1)认识不足,抓得不力;(2)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3)现场管理不严,工程质量低劣;(4)技术管理工作薄弱;(5)技术装备落后。
我们要不断完善顶板管理的方法与措施,尤其关注过断层时对顶板的处理,使工程达到安全、优质、高效、快速、低耗的效果。
第二篇:安全生产法规
一、法律法规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规定了哪些权利义务?
答:1)知情权,即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建议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9)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0)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事故抢救的职责是什么?
答: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有什么后果? 答: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如何进行隐患治理?
各种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集中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相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车间能整改的由车间进行整改,车间无法整改的以书面形式交相应的职 1
能技术部门进行整改;职能技术部门、车间均不能整改的列为重大事故隐患,以书面形式向总工汇报。总工组织会议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报厂长审批后,由生产厂长负责实施整改。
2、规程、方案、作业票证之间的关系。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检修规程等规程规定了特定作业环境下的作业规范,可以作为日常正常作业的标准或依据。而方案是由于作业环境和条件的不断改变而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和条件需要制定符合当时现场客观环境的工艺处臵、设备检修和安全措施。作业票证是指在日常作业或执行方案过程中遇到《化学品生产单位八大作业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范》中所规定的作业必须强制性办理的作业票证。
3、如何建立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车间的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车间要根据本单位人员设臵的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的安全职责逐条、逐项进行分解至相应负责人。部门、车间制定的安全责任制必须符合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4、为什么编制部门、车间紧急情况处臵预案?
在正常检修作业情况下,各单位可以办理各项作业票证和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但在紧急情况下,为减少失误,有序进行紧急处理需要各部门、车间在本单位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的基础上,依据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失控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处臵,防止进一步升级发生事故或次生事故,因此制定紧急情况处臵预案。紧急情况处臵预案要明确规定组织负责人、具体实施人、以及执行人员如何进行处臵。另外规定如何上报调度,如果需要,由生产调度统一指挥。预案必须符合《化肥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程序与其衔接。
5、调度、化工班长如何行使紧急停车处理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根据我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班组长、现场带班人员在执行单位紧急停车权时,要征得生产调度同意。由调度根据实际情况统一指挥,下达命令。
6、受限空间定义?
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7、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8、什么是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臵、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臵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9、什么是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10、怎样编制、审核、审批检修、施工方案(大修项目除外)?
检修、施工必须制定检修、施工方案。检修方案必须包括工艺处臵方案、设备检修方案、安全措施或安全方案。车间能确保作业安全的检修作业,由车间编制、车间主任审批后执行。如果检修部门凭自己的技术力量不能确保安全作业,升级为检修技术方案,其中包括工艺处臵技术方案、设备检修技术方案、安全措施或安全技术方案。由相关职能技术部门完善、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后严格按方案执行。如果长期使用同一方案,可经相关职能技术部门完善、审核,相关领导审批后形成安全检修技术规程,按规程作业。
三、常用的术语、定义
1、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才财产安全的物品。包括八大类23项,即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听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爆炸:物质在瞬间以机械能的形式释放出大量气体和能量的现象称之为爆炸。爆炸声和冲击破是爆炸的两个主要特征。
4、剧毒品的“五双”管理是指:双人验收、双人发放、双人保管、双记录、双锁。剧毒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任何剧毒品出售给没有准购证的单位或个人。
5、安全评价,也称风险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者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安全评价的目的是寻求最小的事故概率、最小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臵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6、什么是化学品的隔离贮存
答: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物料之间分开一定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7、什么是化学品的隔开贮存
答:在同一建筑物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分离开的贮存方式.8、什么是化学品的分离贮存
答: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9、什么是禁忌物料
答: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四、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类
1、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一:加强明火管理,防火、防爆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在班前、班中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等),3 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臵不齐全的设备不准动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操作;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2、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一:必须申请办证,并得到批准 二: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三:必须进行臵换、通风 四: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五:必须配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六:必须有人在器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七: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八:必须有抢救的后备措施
3、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一:没有批准的动火证,任何情况严格禁止动火 二: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三:不进行清洗,臵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四:不把周围易燃物消除,严禁禁止动火 五: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格禁止动火 六: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格禁止动火
4、操作工的六个严格 一:严格进行交接班 二: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三: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四:严格执行操作法(票)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5、机动车辆禁令
一: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二:严禁酒后开车
三:严禁超速开车和空档调车 四: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五:严禁设备带病行车 六: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七: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第三篇:安全生产法规知识
安全生产矛盾的变化
安全发展的理念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共识。
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屡禁不止,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必须从法律上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加大“打非治违”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近几年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重大决策和举措,相继制定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_〕2号,以下简称《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_〕2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2_〕40号,以下简称《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需要将重要政策措施上升到法律制度。
中国目前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目前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由七部分组成。它们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安全法律
安全行政法规
地方安全法规
部门、地方安全规章
安全标准
已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安全公约
安全法律
基本法——安全生产法
特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矿山安全法》、《消防法》
等
相关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
安全行政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
》
等等
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消防条例》
《苏州市消防条例》
等等
部门、地方安全规章
《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
》
《工伤认定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
等等
安全标准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GB16798-1997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2_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2_
等等
中国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安全公约
中国政府批准了23个,例如: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第174号)和1993年建议书(181号)
1990年化学品公约(第170号)和1990年建议书(第177号)
等等
基本安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2_年3月2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通过了《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启用停用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规销售安全技术资料或文件不齐全的特种设备的,最高将处二十万元罚款。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已经202_年3月2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202_年3月1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202_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签署了第74号令,颁布实施《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必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必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必须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相衔接的应急预案,重点岗位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必须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必须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岗位、场所危险因素和险情处置要点,高风险区域和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明显标识,并确保逃生通道畅通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
必须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必须在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好先期处置,及时采取隔离和疏散措施,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必须每年对应急投入、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安委办〔202_〕21号
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无数事例表明,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终归要毁灭企业,而且企业负责人也会付出沉重代价。
要求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健全制度、落实责任、保障投入、严格管理、加强培训,推进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希望你们自觉遵法守规,履职尽责,注重预防,遏制事故,促使企业安全发展。
作为企业负责人,必须把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
第四篇:(翻译)安全生产法规政策
序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
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绝不要带血GDP。要把安全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把安全生产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提高安全发展水平。
抓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坚持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加快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
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做好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加快实现自治州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安 全 生 产 工 作 手 册
目 录
一、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一)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
(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要讲话
(三)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重要讲话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重要讲话
(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重要讲话
(六)自治州党委书记黄三平重要讲话
(七)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马宁重要讲话
二、依法治理,安全发展
(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五)《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六)《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三、安全知识
(一)增强自我安全意识
(二)实施有效安全检查
(三)常见事故伤害的预防
(四)安全无止境
一、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领导同志重要讲话
(一)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
总书记强调指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个观念一定要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红线”就是生命线、“高压线”,必须以最快的态度牢牢坚守,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各地区各部门、各类企业都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责任重于泰山。要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重要讲话
李克强总理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事故持续下降。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
李克强总理强调:必须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彻底排查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重要讲话
张春贤书记指出:站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突出重点,完善制度,落实责任,排查隐患,严格监管,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更加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张春贤书记指出:隐患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要以“排除事故隐患”为根本目标,以“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为根本要求,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为主要方式,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查彻改各类事故隐患。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重要讲话 杨栋梁局长强调:责任重于泰山,生命至高无上,安全措施必须无条件落实到位,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深化再部署再落实再督促。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维护社会稳定。
杨栋梁局长指出:隐患排查治理是抓预防治本的最重要措施,决不能走形式、搞应付,必须做实做到位。对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一定要心中有数,对隐患是否整改、整改是否达标、何时整改完毕、整改责任人是谁等情况必须心知肚明,决不能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一些重大隐患整改必须日夜兼程、争分夺秒,派出专人驻守企业,死盯死守跟踪整改,既搞好现场监督,又做好热情服务,用真情、下真功,协调解决企业最忧虑、最急迫、最现实的难题。
(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重要讲话
雪克来提主席指出:安全生产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一项硬任务、硬指标,是重大的政治责任。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来抓,各级党委、政府都要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要求,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担负起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雪克来提主席强调:面对艰巨繁重的安全生产任务和更加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有如履薄冰的戒惧意识、心怀人民的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
(六)自治州党委书记黄三平重要讲话
黄三平书记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大家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建设团结稳定、民富州强、生态和美伊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黄三平书记指出:必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和推动安全发展;必须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持之以恒狠抓落实;必须树立和强化创新意识,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始终坚忍不拔、坚定不移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七)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马宁重要讲话
马宁州长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生命”的工作,事关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要在自治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立即行动,深入一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安全大检查,努力实现自治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马宁州长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工作部署上来。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站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依法治理,安全发展
(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已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_年8月31日通过,同日,习近平同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发布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根据该决定进行修改并重新公布,将于202_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9、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一、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严禁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生产。
二、必须保证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要求,严禁在职业病危害超标环境中作业。
三、必须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证有效运行,严禁不设置不使用。
四、必须为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严禁配发假冒伪劣防护用品。
五、必须在工作场所与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卡,严禁隐瞒职业病危害。
六、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严禁弄虚作假或少检漏检。
七、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
八、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
(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第一条: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第二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第三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第四条: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道路客运驾驶员发车前安全宣誓制度
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驾驶员要结合贯彻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向乘客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承诺,承诺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两确保”: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实时在线;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五)《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是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是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三是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四是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五是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六是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七是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六)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一、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二、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三、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五、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六、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七、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八、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十、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七)《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
一是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是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严禁独头开采。四是必须建立机械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管理安全可靠。六是必须加强顶板管理和采空区监测、治理。七是必须落实探放水制度,加强水害隐患治理。
八是必须确保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九是必须落实爆破器材库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十是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救援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
一是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二是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三是必须确保相邻的采石场采矿许可范围之间最小距离大于300米。四是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
五是必须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的必须采用中深孔爆破。六是必须实行湿式凿岩作业。
七是必须使用机械二次破碎和铲装作业。八是必须落实边坡安全措施。九是必须按设计排土,加强排土场管理。
十是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三、安全知识
(一)增强自我安全意识
1、要养成“防在前”意识
增强安全意识,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我要安全”的思想,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在事故发生之前,彻底从源头上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2、要养成“想在前”意识
每天工作前,要坚持岗前一分钟思考,思考在工作中应该怎样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通过什么方法,采取怎样的措施,才能保证自身安全。
有“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意识,时时处处“我”字当头,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要养成“做在前”意识
在生产过程中,对于自治和他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和尚未整改的违反规章制度的不安全因素,须事先鉴别和判断其可能导致的伤害事故。
对不安全因素,特别是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及时报告给班组长或安全管理者;对不安全行为应坚决抵制和制止;认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安全规程,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对已经发生过的事故要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从中找出一些带有规律的东西,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实施有效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一般应重点检查一下五方面的内容:
查思想:就是检查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素质和安全责任心如何,对忽视安全的思想和行为的态度如何等。
查制度:就是查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得到贯彻落实,生产中是否存在违章的现象等。
查纪律:就是查企业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领导:就是查企业领导是否对安全生产有正确认识,是否真正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并纳入重要仪式议程,是否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是 否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是否坚持“三同时”、“四不放过”原则办事,企业有无长期安全规划和计划,安全投入有无保证。
查隐患:就是深入生产现场,查安全生产管理上的漏洞,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卫生措施是否到位、生产环境是否负荷而有关标准、作业人员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
(三)常见事故伤害的预防
事故伤害预防的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业要坚持依法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基本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严格劳动纪律。
(3)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并根据企业的特点和有关要求,配备或聘用一定数量有资格的企业注册安全主任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解决企业“有人管安全、有人会管安全”的问题。
(4)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和监控措施,力争早日消除事故隐患。在安排企业财务计划时,应留有一定的经费,用于整改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
(5)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时,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和报批安全卫生工程设计资料,按规定,委托有资格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保证职业安全卫生工程和设备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国外引进的设备、工艺及其原材料和产品等,要同时引进安全卫生的配套设施和保障技术,确保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
(6)加快对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按规定委托有资格的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验。
10(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8)参加工伤保险和财产保险,分散重大事故损失可能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的风险。
(四)安全无止境
1.什么是安全?
安全是没有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而使人处于自由的状态。2.什么叫事故?
事故是指人们在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劳动中突然发生意外事件,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人员受到伤害。事故是生产实践异常的突变。
3.什么是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4.什么叫三违?反违章指挥、反违章操作、反对违反劳动纪律。
5.什么叫三不伤害原则?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6.什么叫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什么叫责任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8、违章操作:是指劳动生产过程中违反国家颁发的各种法规性文件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机关指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工艺技术、生产操作、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则、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以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决定等。
9、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10.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原则是? 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报告有关部门。11.安全检查是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重要环节。
12.不安全状态是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不安全行为是指能造成事故的人为错误。
13.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的任务是什么?是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高广大职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增强对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术知识水平、熟练掌握安全技术要求处理事故的能力。
14、班组安全教育的内容是什么?
(1)了解岗位的任务和作用、生产特点、生产设备、安全装置。(2)了解岗位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了解岗位个防护用品、用具、工具的具体使用方法。(4)了解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和教训。15.电气线路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线间短路;(2)保险器安装不合适;(3)过负荷;(4)接点或连接处接触不良电阻过大,导线发热。
16.机械伤人的原因有哪些?(1)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2)使用过程中防护不周,无防护设施;(3)安全操作规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够。
17.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
18.对于工伤事故中停止呼吸和心跳的伤员,在5分钟内抢救成功率极高。19.建筑物起火的5~7分钟内是灭火的最好时机,超过这个时间,就要设法逃离火灾现场。
20.安全色分类及其含义:红色:禁止标志蓝色:指令标志黄色:警戒标志绿色:提示标志。.三线电缆中的红线代表火线。
21.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地面时,导线断落点20米内,禁止人员进入。22.使用灭火器扑救火灾时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
23.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
第五篇: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文件
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文件汇编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02_年4月9日 国务院令第493号)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2_年1月13日 国务院令397号)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202_年3月11日 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 202_年1月24日 国务院第549号修改)
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2_年7月19日 国务院 国发【202_】23号)
5、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202_年12月14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改投资【202_】3183号)
6、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2_年2月14日 交通部令202_年第1号)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202_年12月28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8、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202_年7月15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9、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罚暂行规定
(202_年11月22日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1号)
10、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202_年7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4号)
11、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202_年12月8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财企
【202_】478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202_年1月27日交通运输部令202_年第5号)
13、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2_年1月11日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2_)6号)
14、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202_年5月5日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2_)217号)1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202_年12月3日交通运输部厅质监字(202_)231号)
16、关于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202_年3月3日 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2_)78号)
17、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200年12月9日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2_)757号)
18、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
(202_年4月28日交通运输部 交质监发(202_)52号)
19、交通运输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中带有普遍性问题的意见
(202_年11月25日交通运输部交监察发(202_)648号)
20、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保监理内容的通知
(202_年4月9日交通运输部 交质监发(202_)158号)
21、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暨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_年4月15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苏交质〔202_〕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