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根据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组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到学校总体规划。
二、学校把校园绿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计划,并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三、校园绿化工作由总务处主管。各班负责校园绿化的养护、管理。总务处负责对全校的绿化工作实施监督、协调。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使用部门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并报总务处备案。
五、学校绿化面积占学校总面积的比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六、校园绿地应符合绿化规划的要求,主要景点的设计方案,应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一般性绿化建设方案,应经研究确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校园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实行以绿化专业队伍养护和管理为主的校园绿化养护和管理的方法。
八、总务处应加强绿化工作的宣传,增强师生爱护花草树木,美化校园意识。
九、校园绿地严禁下列行为:
1、刻划、攀折树木、穿行草坪绿地。
2、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籽、果实。
3、抛撒、堆放、晾晒物品。
4、倾倒垃圾、排放污水。
5、放牧、打鸟。
6、擅自搭棚、建房、存放车辆。
7、挖沙、取土、采石、取水。
8、其他损坏树木、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
9、严禁使用绿化用地种瓜果、蔬菜。
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砍伐和移植树木。确需砍伐和移植的,需报学校批准后到园林主管部门办理审批砍伐迁移手续后方可进行,并在总务处备案。
十一、因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损坏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向院财务审计处交纳补偿金和赔偿经济损失,按现行价格的2-3倍计价,用以补充花草树木和劳动用工等费用。
十二、绿化养护管理质量要求:
1、绿化养护管理单位应配备满足工作需求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按规定建立绿化管理档案。
2、定期做好花卉、树木的修剪整枝工作,确保花草树木生长茂盛。
3、定期做好草坪的修剪工作,对草坪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管理。
4、勤除杂草,做到草坪内、色带内、花卉内无杂草、无藤蔓。
5、及时除虫,确保花草树木无病虫害,每年冬季树木涂白一次。
6、合理施肥,防止草坪、花木枯黄。
7、做好冬季花木的防冻工作。
8、名贵花木要有专人管理。
9、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浇水,防止花木枯死;雨季及时排涝,疏通积水。
10、及时清除绿化垃圾、枯枝树叶及草坪上的纸屑、杂物。
十三、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十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上地学校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校园的绿化工作,巩固已取得的绿化成果,创建美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的绿化工作,要以学院的整体规划为指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乱栽乱种造成浪费,合理使用有限的绿化资金,以达到最佳效果。
二、绿化工作要强化美化意识,在栽种移植时,品种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开,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环境艺术效果。
三、绿化工作人人有责,全校师生员工要爱护珍惜学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随意践踏攀摘,损毁破坏。因学校建设需要场地,对种植的树木花草,应征得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的批准后,应采取保护措施进行移植,不得毁弃。
四、严禁在绿化带、草地叫行走,闲坐,喜戏打闹或丢弃废塑料制品,纸屑等杂物,维护园林及绿化带内的整齐美观。
五、严禁在树杆上钉钉子、挂木牌广告画等物品,凡违反上述规定,绿化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部门有权制止或予以处罚。
六、学校苗圃的花卉、树苗不得擅自赠送他人,随意动用;学校喜庆活动需要花卉时,由管理部门指派园艺人员摆放配置,用后要及时搬回养护,确保花卉鲜艳茂盛。
七、维护好校园,不得乱涂乱写、张贴、雕刻等破坏行为,努力创建学校特色的文化氛围和优美环境。
八、绿化管理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培育养护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涝虫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发生;校园内发生花卉苗木被盗、破坏等事故,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或保卫处及财务处。
九、处罚分教育、赔偿、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管理部门会同学院保卫处,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处理。
2009年9月1日
第三篇: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泰安一中2007-2008年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关于不断推进“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指示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师生的现代文明素养和环境意识,普及环境科学知识和环境法律知识,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泰安一中创建绿色学校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为指导,以创建省市级“绿色学校”为载体,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遵循生态教育的内在规律,从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的实际出发,强化生态道德、环境伦理教育,努力把全体师生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行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努力,提高学生环境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习惯,规范学生的环保行为,营造浓厚的环保教育氛围,让环保意识扎根于学生心中,并向社会广泛传播。
二、奋斗目标
在各学科渗透环境教育的基础上,通过专题教育的形式,引导学生欣赏和关爱大自然,关注家庭、社区、国家和全球的环境问题,正确认识个人、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相互联系,帮助学生获得人与环境和谐相处所需要的知识、方法与能力,培养学生对环境友善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形成正确的生态道德,引导学生选择有益于环境保护的生活方式,为建设“生态泰安”服务,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服务。具体目标如下:
(一)创建绿色学校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主体教育网络。培养一支合格的具有一定环保意识、环保知识的教师队伍。建立健全创建绿色学校的具体制度,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二)教育工作优质化。结合新课改,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加强环保教育在课堂教学中的渗透,实施探究式、发现式和问题解决教学,同时组织和引导学生参加社会环保实践,增长学生的环保知识,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学生解决环保问题的能力。
(三)创建活动多样化,实效化。联系身边实际开展活动,促进学生环保意识的发展。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的相关环保法规,节水、节电、节纸和妥善处理污染物,保障师生的安全、卫生和健康。促进学校的内部环境管理,做到绿化美化,同时积极为校园周边及社区的环境整治贡献力量。
(四)制定实施方案。齐抓共管,努力奋斗,2007年创建为泰安市“绿色学校”,力争2008年创建为山东省“绿色学校”。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领导机构
建立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专设环境教育工作组,并具体做好环保教育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优化措施。校长负总责,分工领导靠上抓,有关处室和各级部积极工作,紧密配合,将环保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的各项活动中去。
1、学校创建“绿色学校”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张勇华
副组长:赵广民 刘庆良 李万国 夏法卫 李秀笃王厚林 纪宝国
成员:赵亮 赵永军 徐德亮 吕卫东 王连瑞 张万泉王业来 徐智辉 赵洪英 彭亚慧
2、学校创建“绿色学校”工作机构组成及职责:
办公室 :主要负责制定创建“绿色学校”的方案、计划,建立“绿色学校”的档案,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宣传工作、经验总结等。
督导室:主要负责组织建立学校、家庭、社区环境宣教网络,督导各处室、级部创建“绿色学校”职责的落实,检查督促师生掌握环境知识、养成环保意识。
工会:主要负责教育职工加深对环境问题和可持续发展思想的认识,提高环境素养和文明程度。做好社区的环境宣教和环保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环保教育课程的安排和渗透、教学设施配备、教学研究、学生的考试检测等工作。
教科室:主要负责“绿色学校”创建、环境保护的科研课题工作,“绿色课程”的实施,教师的环保知识培训工作。
政教处、团委及学生会:主要负责班级和学生“绿色活动”的实施与宣传,并建立与此相一致的学习制度和开展环境教育的奖惩制度。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和开展校内外各种环境保护活动,校园环保、美化及宣传工作。
总务处:主要负责学校绿化、美化工作及各种环保基础设施、设备等硬件的配备工作。负责“绿色校园”的创建和“绿色学校”创建的后勤保障工作。
各级部:组织教师开展环境教育教研,组织全体班主任开展对学生的环保教育。结合学生行为规范开展各类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意识和行为。
(二)完善环保队伍建设
1、学校建立以班主任和各学科教师为骨干的环保教育教管机制。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环保教育的学习活动,增强教师环保意识,充分发挥教师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2、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通过家长会、家长委员会、教学开放日、宣传橱窗等形式,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使环保教育和行为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外聘有关领导和专家指导环保教育工作,利用培训讲座等方式促进环保意识提高。
(三)绿化、美化、净化校园
坚持高品位、高质量、精品化原则建设校园物质文化环境,努力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力求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凸显办学特色。
1、绿化校园。整体规划校园建设,在校内加植各类树木,并对花草树木布局进行调整,使植物群落布局合理,使可以绿化的校园面积绿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做到“无土不绿,无处不净,无点不美”。
2、美化校园。加强校园环境整治,美化校园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设立人文景点和环保提示语,悬挂环保主题的图片和美术作品。增设环保宣传栏,学校宣传媒体定期刊出或播放环保内容的文稿,努力营造环保氛围。
3、净化校园。师生自觉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道德情操高尚,心灵明净。依法治校,廉洁从教,人际关系和谐,言行举止规范健康。加强学校环境卫生建设,按卫生责任区抓好卫生落实,开展评比活动。做到校园净化,风气清新。教室整洁,宿舍卫生,厕所清洁,学生餐厅和食品卫生符合标准要求。
4、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把硬化与净化美化统一起来,加强“生态校园”建设,设立单独的环保活动室,完善教学设施,加强各类实验室建设等。
(四)多层面、全方位开展环保教育活动
1、运用新课改的理念,在教学中渗透环保教育。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规定的教学课时,提高教学质量,同时注重把环保教育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各学科都要将环境教育列入科组计划,挖掘各科教材中环保教育因素,结合环保的热点和敏感话题创造性地开展环保教育。例如,地理、生物、化学、物理教师要从教中导思,唤起学生的环保意识,责无旁贷地承担起环境教育的重任。其他学科在教学活动中也要有机地渗透环境教育。如语文、英语教师要借助描述美好环境的文章,从审美入境,激发学生的环保审美情趣;历史教师要善于从古人“天人合一”、“天地与我并行,万物与我唯一”的思想中进行环境伦理道德教育;政治教师要应用生态观点和可持续发展原则,赋予传统的哲学观点和政治理论以新的内涵,并特别重视环境法制教育;数学教师要应用植树造林、节约资源、合理用地、兴修水利、计划生育等问题的案例,找到数学教学中渗透环保意识教育的切入点;音乐教师要运用教材中寻求自然界中天地人和谐美的欣赏曲目,让学生感受环境美、鉴赏环境美;体育教师在学生参加各种户外体育活动中,使其感受日光、空气和水等环境对人类健康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美术、劳技、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教师要运用艺术手段与科技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对自然、环境、生命科学等内容进行艺术创造和表现,从而实现环保意识的内化。
2、大力开展宣传活动,促进师生和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设立宣传栏,在各班级设立宣传墙报,校园内外张贴宣传标语,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图书室、电教多媒体设备等,介绍和宣传环保知识、环保动态,并抓住植树节、世界环境日、爱鸟周等环保宣传节日,组织大型主题宣传活动。
3、发动学生,组织“绿色卫队”,自觉地向家庭和社会宣传环保知识,并积极投入到实际环保活动中去。
4、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有针对性的环保教育实践。利用夏令营、冬令营活动,组织学生到外地参观学习,进行环保教育与体验;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参加生产劳动,增强环保意识;组织学生参加业余党校、团校、青少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参加社区环保行动;组织学生到开发区、生态农业示范区等环境教育基地参观或调查,使他们深刻认识实施清洁生产、走新型产业化道路的重要性,体会环保的紧迫性,增强保护环境的意识和责任感。学校每年举办一届科技文化艺术节,在活动中有机安排环境保护内容。学校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环保专题讲座,邀请专家或者请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学科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环保教育。
(五)做好环保教育工作的总结提高工作
1、加强环保教育工作总结交流。学校制定实施《泰安一中创建“绿色学校”实施计划》,环保教育工作机构每学期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具体措施,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坚持记录,定期总结,不断推动环保教育的深入。
2、加强环保教育的宣传。在校园网、校刊、校报开辟“绿色教育”专栏,宣传各级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介绍交流先进单位创建“绿色学校”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同时积极向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撰稿,宣传本校创建情况。
3、做好环保档案的整理工作。学校档案室和各部门要加强档案及资料管理,对有关环境教育的文件、计划、总结、论文、书刊、录像、照片等要及时归档、妥善管理。
总之,通过营造绿色校园,开展绿色活动,使全校师生员工树立起绿色理念,提高绿色教育水平;让学生切实掌握各科教材中有关环境保护的内容;师生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并积极参与面向社会的环境监督和宣传教育活动;校园清洁优美,创建一个文明健康、清新宜人、绿意融融的“绿色学校”。
第四篇: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一、绿化美化校园人人有责,每个教职工都要履行绿化义务。
二、校园绿化工作,由学校后勤负责;文华校区管委会主要负责
三、学校绿化建设,必须遵循先规划后施工的原则,并有完整的图纸、资料和审批文件。
四、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要注意文明施工,栽后应及时清除余土,清扫地面;整枝、抹芽要及时收捡枝条;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
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无故损害学校和花草树木。有意损坏校园绿化者,追究赔偿责任。
六、各部门和个人对门前绿化区负有直接的责任,应维护好门前的树木花草及一切绿化设施,如发现损坏,应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
七、绿化管理人员要按照季节及时做好下种、培植、维护等工作,如发现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学生宿舍、教室财物管理规定
一、学生宿舍
(一)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号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二)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财产保管和执行公物赔偿制度。
(三)开学第一周,学生应验收室内归本人使用的学校财产,寝室长负责验收宿舍内的公物,如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在本周末书面汇总并报总务处。第二周,总务处派人修理好或更换,并再次逐一验收,验收记录作为学期末验收的原始凭证。从第三周开始,宿舍内学校财产如有人为损坏,则均由当事人赔偿。
(四)寝室内不准擅自安装和私接电线、电灯和其他电器。
二、教室
(一)教室内所需教学设备如电灯、黑板、插座、开关、班牌、电视柜、电脑柜、课桌椅等,则由总务处利用暑假一次性维修,开学第一周由各班按总务处发放的表格一一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则在本周末由班主任书面汇总报总务处。第二周,总务处派人维修或更换,再逐一验收,验收记录作为学期末公物验收的原始凭证。从第三周开始,如有人为损坏,均需由班级办理赔偿手续,然后由总务处凭赔款单进行维修。
(二)课桌椅移交各班后,由各班负责保管,不得任意搬出或调换。如有损坏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办理赔偿手续,然后由总务处派人修理。
(三)教室使用的卫生工具,开学时由保管室一次性发放到班级,以后如有损失或损坏,均由本班负责补充。
节约用电、安全用电规定
一、全校师生必须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做到省开勤关。杜绝长明灯和有灯无人的现象;杜绝大白天教室、寝室开灯。
二、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凡非从事电业工作的人员乱动电线和线路上的设备,否则,造成事故和损失均由当事人负责。
三、严禁用铜、铁、铝线作保险丝安装在保险盖上,禁止私人动用电表箱、电表数、电器设备。
四、学生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电水壶一类的电热电器,违者一经查出,则由政教处没收和给予纪律处分。
五、所有路灯使用,推行“四不开”原则,即天不黑不开,大灯泡不开,人不在不开,不用不开。
六、在日常生活中不得用湿手摸灯泡、开关、插座等电器设备,发现电线绝缘不好和用电设备漏电时,应尽快报告总务处,并找人看护,以防触电和重大事故发生。
生活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凡属服务中心职工,享有按服务中心规定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二、服务中心对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
三、对新聘用的员工,每个工种都实行试岗、上岗、下岗的动态管理。
四、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五、凡病假凭医院出示证明后,再由本人或家属报至总务主任批准;事假应在先一天报告膳食科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六、离职、退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离、退职有关手续。
七、违反有关规定或犯有过失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解聘。
八、患有传染病或在实践中证明不合适在服务中心工作的,必须辞退。
服务中心员工个人卫生须知
一、勤剪指甲,勤洗手。
二、勤换工作服。要求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上班。
三、使用工具售货。
四、勤洗澡、理发,不留长发及胡须。
五、在工作间内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不准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及耳环。
七、在加工处理食品原料前后 或接触入口食品之前都应当用流动清水洗手。
八、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允许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政策、法令和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二、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挪用公款,不贪污公款,不转移公款,不拆借公款。
三、做好收据的签发、稽核工作。收据领用依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及时核对现金收入,及时入帐,及时收回存根。
四、把好付款关,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准付款,严防假票、改动票兑款。严格执行领款签字手续,如领款人未签字收款所造成的事故,则由付款当事人承担责任。补助、奖金、福利、退款等所有支出未经签字自作主张发放的,均属贪污行为。
五、定期核定各经营部门的利润和库存盈亏情况,不得擅自调整各经营部门的利润和库存盈亏。
六、认真细心工作,不出差错。由于差错所造成的对服务中心的损失,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学校经费和有价证、物、事的往来,要办好收、付结算手续,未收(付)的钱、物,一律作贪污论处。
预防食物中毒的若干规定
一、不食用酶米、变质米。
二、鼠药专人管理、施药。
三、禁止外人进入食品操作车间。
四、保证饮用水干净,符合卫生标准。
五、周围环境污染源距食品车间不得少于30米。
六、采购时蔬菜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的标准。
七、认真鉴别蘑菇,杜绝有毒蘑菇进入食堂。
八、防止有毒物品进食堂。
九、不得采购过期、变质的学生奶、豆奶。
十、保管好剩饭、菜,预防蚊虫污染。
十一、保鲜蛋类,对过期编制皮蛋、盐蛋等不得再销售。
十二、饭菜回锅要达到75摄氏度以上。
十三、预防交叉污染。
食堂客餐管理制度
一、学校客餐由校级领导把关,由校级领导同志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再由服务中心通知教工食堂备餐。餐后请有关领导签字,并注明招待对象。
二、学校工作餐由科室以上领导通知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再有服务中心通知有关人员备餐。餐后请有关领导签字,并注明工作餐范围、内容。
三、各教研组聚餐、教师家庭客餐八折优惠,由当事人通知服务中心有关人员备餐,餐后请当事人按实打卡,不记帐。
四、小餐厅只允许教师、教师家属、子女就餐或招待客人。
第五篇: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学园园林绿化建设,美化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加强园林绿化管理,为师生员工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清洁、宜人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逐步把校园建设成环境优美,空气宜人,适应现代化教育的具有高校特色的新型校园。特制以下条例:
一、校园绿地规划、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等各项基本建设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任何学校进行绿化、美化时,必须和综合办公室沟通,如符合总体规划经允许后才能实施。
二、校园树木、花草、花坛、绿篱、围栏等设施,教职工须精心爱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严禁采摘、砍伐和损伤。违规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三、校园内严禁放牧和饲养家畜,严禁开荒种地、挖菜窖,禁止打鸟。
四、禁止在树上钉钉、拴绳及在绿篱上晾晒衣物,不准随地乱扔废纸果皮,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向楼下泼水、倒垃圾、扔杂物。
五、校园内的所有树木和绿地,无论是基建用地、操场用地、教学、科研用地。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砍伐树木和占用。有碍供电及电讯线路的树木,有关部门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由学校统一砍伐和修剪,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处理。违者按市政府及城建部门有关规定罚款。
六、校园内的所有道路(包括车行道、人行道、便道)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占用和堆放其它杂物,确需临时占用道路时,需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完工后由占用部门及时清理,恢复原貌。
七、校内基建施工现场,要实行科学管理,严防损坏道路、树木、花草、花坛等设施,不得在道路上进行搅拌水泥、冲洗砂石等有碍交通的活动。违者按城建部门有关规定处罚。
八、校园内道路、绿地、花坛及所有公共场所都要符合校容观瞻的要求,不准随意建造棚房、栅栏和堆放杂物,不准在电线杆上、树上、墙上张贴标语、广告、启事等。违者除令其清除外并给予罚款。
九、为确保校园有一个清洁、良好的生态环境,校园内土路在雨天禁止通行,道路两侧绿篱围栏禁止跨越,封闭的场地、花坛、绿地禁止穿越。违者罚款5-10元。
十、各种机动车辆进入学校时,必须在规定的路线上行驶,严禁鸣笛;严禁社会各类营运车辆进入校园;严格控制畜力车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时,须戴粪兜,否则罚款5-10元。
十一、校内环境卫生,实行专业队伍承包与各单位共同负责的原则,落实卫生责任制,并由专人分管,做出具体实施方案,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卫生保洁任务。要经常保持地面无果皮、纸屑、塑料袋、碎砖乱石、玻璃、淤泥、积水和杂物。卫生清扫要认真做到每日上下午按时清扫和全天捡袋,包括主干道、人行道、便道、楼房周围。特别加强“死角”地带的清扫。做到无垃圾、无杂物。
十二、严禁从窗户向外倾倒垃圾、污物、纸屑、污水和其它废弃物。严禁往校园内路面和各个场所乱扔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瓜子皮等杂物。
十三、校园内除学校批准的为教职工开设的服务网点外,其它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校内推车叫卖或摆设摊床。
十四、凡损坏花木者,除写出检查外,还要按偷盗花木数量偷一补十办法处理。
2011.9.校园环境卫生工作管理办法
一、环境清扫
1、清扫时间:上午7:00至下午4:00,每天全面清扫与重点清扫相结合,以保持校内全日清洁。
2、清扫人员负责拾清绿化地上的果皮、纸屑等垃圾,路边废物箱垃圾。
3、学生严格控制蚊蝇孳生地,做到责任片无蚊蝇孽生地。并负责清倒。
4、责任片内发现乱倒的垃圾,要及时处理。遇到难题即报上级管理部门,由校爱卫会出面处理。
二、日常管理规定
1、禁止随地吐痰,违者批评教育,就地清除。
2、禁止在食堂、教室、宿舍、走廊、窗外、道路、绿化和操场等公共场所乱丢果皮、纸屑、烟头、饭菜和乱倒垃圾等。
3、禁止向校园喷泉、水池内投掷石头、丢弃废物、排放污水。禁止在室内外乱倒污水、乱扔各种垃圾。
4、禁止在各种建筑物、设施、树木上张贴大小字报和乱刻乱画,各部门的通知、海报、广告、启示等必须在指定的广告栏内张贴。
5、不准在校内饲养家禽、家畜,不准在树枝杈、树干上挂晒衣被等物。
6、不准破坏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对任意堆物堵塞交通、未经许可自行搭建、影响观瞻或损坏花木和公共设施者,除责令其立即清除外。
7、不准在绿化地带或空场上随意大小便、乱踏绿地、乱倒污水、粪便、垃圾等。
8、垃圾箱内只准倾倒生活垃圾,并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垃圾不准倒出垃圾箱外。
9、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卫生工作,做到场地围栏整齐,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临时工棚和堆物不得有碍环境卫生和阻塞人、车进出的通道。
2011.9.校园环境卫生考核标准
一、爱卫会要组织健全,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卫生落实责任,有检查评比制度,并成文上墙。
二、公共场所有封闭式垃圾容器、果皮箱,垃圾日产日清。
三、校容清洁整齐,道路平整,无污水坑凹、无乱堆、乱放、乱扔、乱倒。各种通知、宣传标语和广告等要张贴在设置的布告栏内,无乱贴、乱写、乱画。
四、除“四害”工作,责任明确,防鼠设施完善,成效显著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五、要有卫生宣传设施,定期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和有关方针政策。
六、有专人负责主要干道及两侧、公共场所、树林和空地的清扫工作。做到无残土、无垃圾、无污物、无冰雪。采光井干净,沟渠畅通,没有卫生死角。有专人负责校园道路两旁、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周围杂草的铲除工作,做到无杂草。
七、凡在院内、楼内、室内进行维修、扩建、改建施工时,要文明施工,工完场清。
八、办公楼、教学楼、集体宿舍的走廊、楼厅、楼梯台阶及扶手、天棚、墙壁及走廊、楼梯间窗台等处无垃圾杂物、无纸屑烟头、无瓜果皮壳、无积灰、无泼水、无脏迹、灰网、窗户玻璃干净、暖气片后无堆积物、厕所干净无异味。
九、教室的墙壁、天棚及课桌椅讲台、黑板及地面无废纸、无垃圾、无灰网,黑板槽无积灰。
校园绿化工作考核标准
一、校园绿化要扩大草坪花卉的种植面积,逐步达到校园内不见裸露土地和校园花园化的要求。
二、能做到以绿为主,先普及后提高的方针制定工作计划,逐步提高校园绿化复盖率。
三、校园花草树木配置合理、活泼、自然、协调,层次分明,有艺术感,能给人以美的享受。
四、能做到不失时机地做好树木花草的培植育、修剪、更新、换代养护工作。绿色植物的管理,要求花繁叶茂、草坪完整青翠,整形的乔灌木能定期修剪整形,绿篱每年能修剪三次(6月1日、7月1日、8月1日前后)以上,花草树无严重病虫害。
五、树木、花坛、草坪、绿地清洁美观,无死树枯树和栽植养护作业遗留的残土、树叶。能定期清除草坪、绿地植物中的杂草。
六、园林小品及绿化设施无破损,完整、清洁、美观。
斗余完小
2011.9.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一、为了绿化美化校园环境,营造静谧舒适的学校园林气氛,特制定本制度。
二、成立以校长为首的包括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总务主任、教师、花木工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三、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雕塑、亭、台、回廊等建筑小品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四、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五、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卉、树木及革类,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六、树木配植做到五结合:
1.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2.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3.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4.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七、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八、建立苗圃、花房等形式的绿化美化基地。利用这些基地,在满足学校园林绿化各种规格、品种、数量(包括各种花卉、盆景、树木)需要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绿化科研教学活动,培植新的品种,尽可能地发挥其经济效益,做到“以绿化养绿化”,从而增强绿化自我发展的能力。
九、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树金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好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十、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十一、对故意毁损树木花草的,不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均要给予处罚和赔偿;如因图方便跨越护栏造成花木损失的也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十二、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斗余完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