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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法规案例分析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21-23031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8 10:36: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信息法规案例分析

信息法规案例分析

摘要

信息技术的发展带动了全球信息化的发展,随着21世纪社会信息化程度的日趋深化以及社会各行各业计算机应用的广泛普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课题之一。随之而来的计算机犯罪也越来越猖獗,它已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建设以及个人合法权益构成了严重威胁。面对这一严峻势态,为有效地防止计算机犯罪,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作,我们不仅要从技术角度采取一些安全措施;还要在管理上采取一些安全手段,因此,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及宣传信息安全伦理道德规范、提高计算机信息系统用户及广大社会公民的职业道德素养以及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调查制度和体系等显得非常重要。

关键词:电子商务;信息技术;信息安全

一、计算机犯罪的危害及其对社会的冲击

利用现代信息和电子通讯技术从事计算机犯罪活动已涉及到政治、军事、经济、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领域。在计算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计算机犯罪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成为了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威胁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据不完全统计,美国计算机犯罪造成的损失已达上万亿美元,年损失几百亿美元,平均每起损失90万美元。原联邦德国每年损失95亿美元。英国为25亿美元,且每40秒钟就发生一起计算机诈骗案。亚洲地区的计算机犯罪问题也很严重,如日本、新加坡等。我国在报纸上公开报导的计算机犯罪案件也已达数万起。这一切足以表明计算机犯罪已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各国政府、各级机构乃至整个社会都应积极行动起来,打击和防患计算机犯罪。

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规范化与法制化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立法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提供了法律的依据和保障,有利于促进计算机产业、信息服务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系统安全法律规范通常建立在信息安全技术标准和社会实际基础之上,其目标在于明确责任,制裁计 算机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单位及个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早在1981年,我国政府就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予以了极大关注。并于1983年7月,公安部成立了计算机管理监察局,主管全国的计算机安全工作。为提高和加强全社会的计算机安全意识观念,积极推动和指导各有关方面的计算机安全治理工作,公安部于1987年10月推出了《电子计算机系统安全规范》。迄今为止,我国已颁布的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问题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还有以下这些:于1986年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标准化法》;于1988年颁布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91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于1992年颁布的《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办法》;于1994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它是我国第一个计算机安全法规,也是我国计算机安全工作的总纲[1];于1997年颁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于1999年制定并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发达国家关注计算机安全立法是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的。瑞典早在1973年就颁布了《数据法》,这是世界上首部直接涉及计算机安全问题的法规。随后,丹麦等西欧各国都先后颁布了数据法或数据保护法。美国国防部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对计算机安全保密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工作。针对窃取计算机数据和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种种危害,1981年成立了国家计算机安全中心,1983年美国国家计算机安全中心公布了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价准则,1986年制定了计算机诈骗条例,1987年制定了计算机安全条例,1999年制定了信息技术安全评价通用准则(CC),2003年美国国家安全局又发布了信息保障技术框架IATF4.0版本[2]。在亚洲,日本政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也相当重视,1984年日本金融界成立了金融工业信息系统中心,1985年制定了计算机安全规范,1986年成立了计算机安全管理协会,1989年日本警视厅又公布了《计算机病毒等非法程序的对策指南》。

三、案例分析

上诉人闻晓阳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阿里巴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

上诉人闻晓阳原审诉称:闻晓阳为大陆明星许晴拍摄了照片,对其拍摄的照片享有著作权。闻晓阳发现阿里巴巴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址为“”的来源网址以及大小318K、尺寸730*929pixels等内容。上述过程,由北京市国信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并出具了公证书。

涉案照片的原图存储在网址为“www.teniu.cc”的第三方网站上。在接到起诉状后,阿里巴巴公司即断开了与第三方网站上的涉案照片的链接。闻晓阳为本案支出了公证费1000元、律师费1000元。

原审法院认为: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根据闻晓阳提交的胶卷底片,可以确认闻晓阳是涉案许晴照片的著作权人,其对涉案照片享有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该照片。

尽管闻晓阳不是通过在搜索栏中输入“许晴”二字进行搜索涉案照片的,而是通过依次点击雅虎中国网站上编辑好的“照片”、“魅力女星”、“大陆女星”、“许晴”等找到涉案照片的,但在闻晓阳点击后显示结果页面的同时,在雅虎中国网站的搜索栏中自动添加了“许晴”二字。这表明,尽管阿里巴巴公司事先设置了查找涉案照片的路径,但是这并不是对涉案照片本身进行复制和编辑,涉案照片仍是通过搜索的方式得到的。这种通过事先编辑的路径查找涉案照片的后台工作原理与通过搜索栏方式搜索照片的工作原理是一样的,都是搜索引擎在互联网上对第三方网站上的内容进行搜索的结果。而且,闻晓阳提交的公证书也明确显示涉案照片的原图实际存储在第三方网站上,并不存储在雅虎中国网站上。因此,阿里巴巴公司本质上提供的是搜索引擎的搜索服务,而不是闻晓阳诉称的通过深层链接方式的复制涉案照片。对于在搜索照片过程中,所形成的涉案照片的缩略图,原审法院认为,阿里巴巴公司网站上产生缩略图的目的不在于复制、编辑照片,而在于向网络用户提供搜索。涉案反映的缩略图的方式符合照片搜索目的,也最方便网络用户选择搜索结果。故照片搜索所形成的涉案缩略图仅仅是搜索结果的一种表现方式,并未改变其是搜索引擎搜索技术的本质。

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依法断开与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闻晓阳并未举证证明其事先按照《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要求向阿里巴巴公司发出了通知。闻晓阳也未举证证明涉案第三方网站上的照片是否侵权,且未举证证明阿里巴巴公司明知或者应知涉案第三方网站上的照片侵权。在阿里巴巴公司接到通知后,断开了与涉案照片的链接。综上,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搜索服务并未侵犯闻晓阳对涉案照片享有的著作权,对闻晓阳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不予支持。

四、结束语

随着网络应用的发展和普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国内外有关信息安全问题的研究力度也在不断加大,面对这一格局,各高等院校计算机与信息技术专业纷纷开始将信息安全纳入主修课程。信息安全不仅涉及以上所述的管理方面的内容,而且还涉及密码理论、身份认证、访问控制、审计、安全脆弱性分析、入侵、检测等技术层面的内容。作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问题的基础和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作的重要保障,计算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安全调查等环节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为减少和有效避免计算机犯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带来的巨大破坏和损失,促使信息系统安全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应该深入研究、正确认识和把握计算机安全法规、伦理道德及调查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二篇:案例分析法规

案例分析:

1.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外企,2007发生以下事项:(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该项公司由出纳员昨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如需办理,应怎样处理?

(7)该公司董事长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人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2.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

3.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定》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5.不符合。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6.不符合。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手续.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单位到其他地区从事会计工作的,并没有于办理调转手续的3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注册登记。

7.不符合。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盖章。二.(1)该企业采取伪造记帐凭证等手段,隐瞒收入和支出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2)如偷税,偷税额为多少?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如何进行处理? 答:1.属于偷税行为。2.偷税数额=18-15=3万

3.根据《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规定,通过虚假收到,隐瞒实际收入和支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偷税数额1万元以上且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即构成偷税罪。该企业偷税数额3万元,占应纳税额的17%,已构成偷税罪。根据《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规定,应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税额3万无,并对该企业处以1陪以上5陪以下的罚金,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2005年1月,税务机关发现A公司在2000年10月份采限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税款2万元….问:2万元的税款是否应该追征?为什么?

答:应该追征。根据《税收征管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所骗取的税款,不受追征期的限制。A公司采限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达至少和缴税款的目的是偷税行为,所以对该笔税款的追征期应不受3年时间的限制,应该追征。

四.天美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1)该公司总经理的说法是否正确?该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2)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如何进行处理?

答:1.不正确。该项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扣缴义务不履行扣缴义务的规定。2.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陪以下的罚款。所以,税务机关应追缴天美公司2003内应扣未扣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计算: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2年5月工产品销售收入为8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额

答:5月份销项税额:(80+100+10+12)*17%=34.34(万元)

5月份进项税额:17万元

5月份应纳增值税额:34.34-17=17.34(万元)

二.海东汽车配件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3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2日,外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忆付并验收入库….(2)8日,外购用于装饰厂部办公大楼的建筑材料一批…(3)15日。。(4)19日…(5)23日…(6)30日…

答:1.进项税额:34万元

2.不提抵扣

3.进项税额:51万元

4.销项税额:[585

÷(1+17%)]*17%=85万元 5.销项税额:100*17%=17万元 6.增值税发票未认证通过不得抵扣

3月份应纳增值税额:85+17-34-51-28=-11万元

三.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3年1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外购原材料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2)外购机器设备一套,全部价款已付并已交付使用…(3)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351万元..(4)向小规模纳税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一批…

答:1.进项税额:30+2*7%=30.14万元

2.进项税额:3.4万元老

3.销项税额:[(351+3.51)÷(1+17%)]*17%=51.51万元

4.进项税额:20*13%=2.6万元 1月份应纳增值税额:51.51-30.14-3.4-2.6-0.77=14.6万元

简答题:

1.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有哪些?

答: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和交接手续。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手续,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主要包括国家实行资格考试制度,报名条件,部分考试科目和免试条件等1.会

计从业资格的取实行考试制度。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1.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理,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药程度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度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4.简述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取权。

答: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才产物资有权实施监督,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及时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违法违规行为。收到检举报告的部门,有权处理的,应依法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

第三篇:第一章法规案例分析

结合课本案例分析

1.某企业2月份发生如下事项:

(1)12日,企业会计科同档案科对单位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算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2)23日,会计科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50000”元的数字有更改迹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会计科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受理并据此登记入账。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在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之处?说明理由。

(2)该企业对购买的计算机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1)该企业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末结算债权的原则凭证,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保管期满但末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末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末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会计法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从新开具。

2、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任职期间经营业绩不理想,眼看任职期满难以完成利润考核指标。王经理找到唐主管会计,授意唐主管会计改善经营业绩。唐心想:王经理上任后对自己委以重任,应该帮他渡过这一关。

为此,唐主管会计将明年销售合同提早“发货”,提早开具销售发票,并确认收入。有了这笔“提前收入”的支撑,便超额完成了利润考核指标。

根据会计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1)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西洋有限公司唐主管会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3)西洋有限公司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应由哪个部门执法?

答案:不正确(0.5分)。唐主管会计提早确认收入违反了《会计法》第9条规定,即“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1分)和《会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司企业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规定。(1分)

根据《会计法》第43条;唐主管会计伪造凭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分)予以通报(1分)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分)同时可以处以3000-50000的罚款

根据《会计法》第45条,王经理授意唐主管会计伪造会计凭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1分)处以5000-50000的罚款

3、富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有一位出纳、一位会计、一位会计机构负责人,要完成以下9项工作:①填制记账凭证;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③办理银行结算;④收付现金;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⑦登记总账;⑧编制会计报表;⑨审核会计凭证。

答案:根据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要求,将上述9项工作分配给3位财务人员,其中会计机构负责人承担2项工作。

1、出纳员:

③办理银行结算;(1分)④收付现金;(1分)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1分)

会计机构负责人:

⑤检查银行对账单、审核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会计报表;(2分)⑨审核会计凭证。(1分)

会计

①填制记账凭证;(1分)②登记债权、债务明细分类账和其他明细分类账;(1分)⑦登记总账;

(1分)⑧编制会计报表。(1分)

4、广州海岭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2006年12月,公司董事长针对公司效益下滑、面临亏损、无法完成盈利计划的情况,指示公司总会计师把利润做高些,总会计师尽管有所顾虑,但最终还是按董事长的意图,虚构了若干笔无交易的销售收入,使公司利润大幅增加,财务报表由亏变盈。报表经恒信威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了无保留审计意见。

2007年4月,在《会计法》执法情况检查中,当地财政部门发现了该公司存在的重大会计作假行为,拟对该公司董事长、总会计师等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公司相关人员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均要求举行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指出,公司相关人员无须承担责任,因为公司财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计,财务报表存在问题,应由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责任。

请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案例资料表明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哪些方面组成?(3分)

(2)董事长、总会计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7分)

答案:(1)我国的会计监督体系由三个方面构成:

①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分)②以政府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会计监督;(1分)③以注册社会师为主体的社会会计监督。(1分)

(2)董事长和总会计师需要承担责任。(1分),理由是:

①董事长违背了《会计法》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2分)

②总会计师违背了《会计法》第28条第2款的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分)

③根据《会计法》第45条的规定,董事长授意总会计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1分)

④根据《会计法》第43条的规定,总会计师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和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可以处3 000元以上50 000元以下的罚款。(1分)

5.A企业于2000年以银行存款100万元对企业投资,占B企业10%的股权。A企业一直以来对B企业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现因A企业经营状况较差,而B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故2003年为改善A企业的经营业绩,A企业的会计主管将对B企业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B企业2003年全年利润800万元,2004年2月宣告分红300万元。A企业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由亏损转为盈利。

请回答:

1、A企业的会计主管将对B企业的投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做法是否正确?

2、A企业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A企业的会计主管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A企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违法的,应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

答案:1)不正确。违反了会计法第18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A企业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应对A企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于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3)对A企业会计主管处于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A企业的违法行为应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处罚。

6、小A与小D是应届会计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人才招聘会上同时应聘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的会计职位。经过激烈的初试、复试后,两人均进入了最后的面试阶段。财务经理对小A、小D面试的表现都十分满意,真是难以取舍!

在等待通知期间,小A、小D分别接到财务经理的来电:“单位的出纳休产假三个月,担任会计时同意兼任出纳吗?”小A说“没问题!年青人应该在实践工作中多锻炼。”而小D说“不合适吧,会计不可以兼任出纳,经理还是另做安排好。”

请回答:

(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应录用小A还是小D?为什么?(3分)

(2)请列出四对不相容职务岗位。(4分)

(3)这案例对会计从业人员有什么启发?(3分)

答案:(1)广东长江科技有限公司应录用小 D。(1分)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的原则,会计与出纳是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应相互分离。(2分)

(2)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审核、业务经办与会计纪录、保管与会计纪录、保管与稽核检查、保管与批准、出纳与会计、总账与日记账登记(任意四对,每对1分,共4分)

(3)会计从业人员不但要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也要重视会计相关法规的学习,并用会计相关法规指导和规范7、2003年10月25日,A公司王经理背着公司财务,凭一张手写便条责成北京分公司经理将200万元划入一个与A公司没有业务往来的账户。直到2004年1月初,北京分公司为索取收款凭据,将王经理的便条传真过来,财务部李部长才知此事。

公司资金往来必须经财务部长签字,这是A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若这笔巨款花得合理,王经理为何瞒着财务部长?李部长带着疑问在1月10日找王经理核实200万元去向。第二天王经理就突然下文免除李的财务部长职务,要她交出“划款便条”,两天内离开公司。1月14日李部长到上级单位和司法机关署名举报王经理的经济问题。不久,王就撬开李的办公桌、文件柜,在没有办理正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此事后经司法部门立案调查。请回答:

(1)王经理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是否违法?为什么?(4分)

(2)王经理撤销李的财务部长一职是打击报复吗?王经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2分)

(3)李部长署名举报行为符合“忠于职守”吗?为什么?(4分)

答案:

(1)王强行接管公司财务是违法的。(1分)《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应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会统监交。(2分)

(2)王对李的撤职是打击报复行为。(1分)王对李依法履行职责以撤职方式实行打击包袱,尚不构成犯罪的,应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分)

(3)李的举报行为属于“终于职守”。(1分)

“忠于职守”表现为:忠实于服务主体:实于社会公众;忠实于国家;

8.2008年5月,财政部门在对鸿飞公司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项:

(1)出纳小王是总经理的侄女,深受总经理的器重,除了负责出纳工作外,还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小张,考上本地重点大学的研究生,申请调离单位。由于入学时间紧迫,小张请示领导先去报到上学,等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回单位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手续,单位领导同意了小张的申请。

(3)2007年初,公司正式调入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黄某担任会计部副经理。黄某原工作单位在湖南,目前仍持有湖南省财政部门颂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尚保存在湖南省财政部门。

(4)公司实行了会计电算化,对总账和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会计账簿连续编号,并装订成册,由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盖章)。

(5)有一张购货发票,存在涂改痕迹。能够隐约看出,原登记金额为50万元,更正后的金额为500万元,但更正处没有发票出具单位的盖章。公司解释说是销货单位开具发票时金额填写错误,销货单位直接在发票上进行了更正,但没有盖章,更正后的金额正确无误。

要求:请分析上述事项是否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答案:(1)小王担任出纳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指出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小王仅仅是出纳,没有违反回避制度的规定。(1分)出纳不得兼任收入、费用的账目登记工作,二者属于不相容职务。小王兼任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违反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关于“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1分)

(2)《会计法》第41条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1分)小张在未办理会计工作移交手续离开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1分)

(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持证人在不同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1分)黄某1月调入公司工作已经1年多,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不符合上述规定。应及时办理会计从业资格的调转手续。(1分)

(4)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总账和明细账应定期打印。但发生收、付款业务时,在输入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当天,必须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并与库存现金核对无误。(1分)公司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打印的做法,违反了规定。(1分)

(5)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的原始凭证,也应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负责。(1分)公司收到的原始凭证有更正痕迹,缺乏出具单位的盖章,违反了这一规定,应要求凭证出具单位按规定重新开具(或加盖印章)。(1分)

9.广州强力公司在2007年发生了下列事项:

(1)因董事长出差在外,公司对外报出的2007年财务报告经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名、盖章后对外报出。

(2)公司因资金借贷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发生矛盾。公司通过疏通关系,与中国银行的某下属分理处达成协议,从该分理处贷款500万元。为了进一步巩固与该分理处的关系,公司领导吩咐会计部,在该分理处另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加强与该分理处的业务往来。

(3)公司因向A 公司购货,将收到的一张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A公司。

(4)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30 000元的转账支票给B公司,而B公司提示付款时,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仅为000元。开户银行对强力公司处以1 000元的罚款,而B公司也要求强力公司支付1 000元的赔偿金。

(5)公司将已经保存五年的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进行销毁,销毁后,随即向税务机关进行了汇报。

要求:请分析强力公司的上述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1)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只由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签字报出的做法不正确。(1分)根据《会计法》

第四篇: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高级会计师试题:会计诚信教育案例分析,某国有集团总会计师李军参加了部门组织的会计职业道德培训班后,认识到会计诚信教育事关重大,随即组织了本集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培训结束时进行了考试,试题中有一案例,要求学员进行分析,案例如下:

晓东电子公司会计赵丽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赵丽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赵丽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公司认为赵丽不宜继续担任会计工作。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赵丽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并说明理由。对问题(1)[赵丽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主要有以下三种答案:

答案一:赵丽违反了“爱岗敬业”、“参与”、“坚持准则”会计职业道德要求;答案二:赵丽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答案三:赵丽违反了“客观公正”、“提高技能”、“强化服务”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对问题(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并说明理由。]主要有以下四种答案:

答案一:任何单位均不能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会计职业道德不是会计法律规范,而是一种软约束,需要依靠会计人员自律、自愿遵守,如果不遵守只能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答案二:只能由会计职业组织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应由会计职业组织对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会员)进行惩戒,其他部门和单位均不宜处理。

答案三:只能由财政部门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颁发会计从业证书、开展会计人员评优表彰活动等工作,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答案四:财政部门、会计职业组织、本单位均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财政部门、会计职业组织、所在单位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

要求:

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判断每个问题中的答案,哪个答案是正确的?并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

1.问题(1)中的答案二(赵丽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是正确的。

诚实守信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廉洁自律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赵丽把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这是因情感和利益诱惑等因素,违背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泄露了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21

世纪教育网

2.问题(2)中的答案四(财政部门、会计职业团体、本单位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均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是正确的。

《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均把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作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所以,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次,如果会计职业组织会员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职业组织可以根据行业自律性监管的有关规定,对其会员采取公开谴责,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此外,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检查和考核本单位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可以按照单位内部有关制度进行直至除名的处理。

【案例2】

资料:2003年11月,东茂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理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

要求: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

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的要求不仅违反了《会计法》第四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五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案例3】

2002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了获得配股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公司财务总监李四对该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符合配股条件。李四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五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3年10月配股并获批准发行。

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

A公司张

三、李

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其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

四、王五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李

四、王五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

第五篇:财经法规案例分析

1、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2、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分别写出上述三种现象违背了哪三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

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3、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王某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2)银行可以对企业进行罚款,罚款是15000元(5%)金额。(3)供货方有权要求企业赔偿,赔偿金额是6000元(2%)

4、天辉公司于2010年2月10日向李某签发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付款人为甲银行。天辉公司的财务人员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李某补记。李某补记后向其开户银行乙银行委托收款,将款项转入其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在提示付款时,甲银行发现该支票账户余额为8万元,遂予以退票,并对天辉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李某要求天辉公司赔偿2000元赔偿金。

要求: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能使用该支票支取现金?并说明理由。

(2)天辉公司在出票时,出票日期2月10日应如何记载?

(3)天辉公司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授权李某补记。该支票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4)甲银行对天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0元罚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李某能否以天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赔偿金?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李某不能支取现金。根据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2)出票日期应当使用中文大写。2月10日,应写成零贰月零壹拾日。

(3)该支票有效。根据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应予退票,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本题中,应给予天辉公司100000×5%=5000元罚款,所以,甲银行对天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处以10000元罚款是不符合规定的。

(5)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所以,李某可以以天辉公司签发空头支票为由要求其支付2000元赔偿金。

5、【例题·计算题】A汽车制造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2010年8月,A公司发生以下经济业务事项:

(1)8月19日,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向H汽车公司销售小汽车一批,已收到全部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给购车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当日将提车单交给购车方自行提货。8月31日购车方尚未将该批车提走。

(2)8月23日,采取托收承付方式向M汽车公司销售小汽车一批,价款(不含增值税)为300万元。A公司已将该批汽车发出并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8月31日A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车款。

(3)8月25日,采用支付手续费的代销方式,委托W公司对外销售小汽车一批,双方约定的对外销售价格为280万元(不含增值税),A公司向W公司支付手续费为销售额的5%。截止至8月31日,尚未收到对方发来的代销清单,该批小汽车尚未对外出售。

计算A公司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

『正确答案』(1)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的当天。A公司收到车价款(含增值税)760.5万元,并把提车单交给购车方时,即实现销售,应计算缴纳消费税。

(2)另外,A公司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小汽车,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已发出小汽车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尽管A公司在8月底尚未收到车款,但已实现了销售,应按车价款300万元计算缴纳消费税。

(3)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截止8月31日尚未收到代销清单,因此未发生纳税义务。

A公司8月份应纳消费税税额=[760.5÷(1+17%)+300]×5%=47.5(万元)。

6、甲研究院(以下简称甲单位)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完成国家规定的科研任务之外,甲单位还从事技术转让、咨询和培训等经营性业务,并对经营性业务的会计处理采用权责发生制。

2005年,财政部门批准的甲单位预算为3000万元。1至11月,甲单位累计预算支出为2600万元,其中:2100万元已由财政直接支付,500万元已由财政授权支付。2005年12月份,甲单位经财政部门核定的用款计划数为40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的用款计划数为300万元,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计划数为100万元。1月至11月,甲单位累计经营亏损为300万元。

甲单位2005年12月预算收支及会计处理有关情况如下(甲单位经营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5%,所得税率33%,不考虑其他税费):

(1)1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本月授权额度为100万元。甲单位将授权额度100万元计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100万元。

(2)2日,甲单位与A公司签订技术转让与培训合同。合同约定:甲单位将X专利技术转让给A公司并于12月5日至20日向A公司提供技术培训服务;A公司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甲单位预付50万元技术转让与培训服务费;在12月20日内完成技术培训服务后,A公司向甲单位再支付150万元的技术转让与培训服务费。3日,甲单位收到A公司预付的款项50万元,已存入银行,甲单位增加银行存款50万元,同时增加预收账款50万元。(3)4日,甲单位购入一批价值10万元的科研用材料,已验收入库,并向银行开具支付令。5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和供货商发票,甲单位直接增加事业支出10万元,并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万元。

(4)6日,甲单位按政府采购程序与B供货商签订一项购货合同,购买一台设备,合同金额110万元。7日,甲单位收到B供货商交付的设备和购货发票,发票注明的金额为110万元,设备已验收入库。当日,甲单位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交了“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B供货商货款,但当日尚未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甲单位对上述事项未进行会计处理。(5)9日,甲单位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用于支付B供货商款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金额为110万元。甲单位将110万元计入事业支出,并增加财政补助收入110万元。

(6)15日,经批准,甲单位用一台仪器设备对外进行投资。该仪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20万元,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25万元。甲单位增加了20万元的对外投资,并减少固定资产20万元。

(7)20日,甲单位完成A公司的技术培训服务,收到A公司支付的款项150万元,甲单位增加银行存款150万元,增加经营收入150万元;增加经营支出7.5万元,增加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7.5万元。

(8)31日,甲单位将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同时将全年1月至12月累计经营亏损转入结余分配。

(9)31日,甲单位2005预算结余资金为40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年终余额资金为26万元,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为14万元。甲单位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26万元,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26万元;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14万元,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14万元。

(10)2006年1月2日,甲单位收到《财政直接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2005财政直接支付额度26万元;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恢复2005财政授权支付额度14万元.甲单位未进行会计处理。要求:

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分析、判断事项(1)至(10)中甲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如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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