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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管理规定[小编推荐]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1-102425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6 00:41: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机房管理规定[小编推荐]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实训室管理规定

计算机房是计算机实验和实训的场所,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提高机房使用效率,给学生创造良好的上机环境,更好地做好计算机实训室(以下简称机房)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希望所有上机的老师和学生自觉遵守。

一、任课教师及上机的同学要珍惜和爱护机器,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准乱拆卸机箱和电脑内部组件,一经发现将上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机时按照机房管理人员或任课老师的要求,按指定的座位上机,如因机器出现故障需要调换,必须服从机房管理人员或任课老师的安排。

三、不得将强磁、粉尘、腐蚀、易燃物带入机房。

四、自觉保持机房清洁卫生,学生严禁在机房吃零食、吃泡泡堂,严禁在机房内乱扔废物。雨天期间禁止将雨伞带入机房,防止雨水带入机房导致电路故障。

五、爱护机器,上机时不允许乱敲、砸、拍键盘,不得用脚踩踏桌子。不得私自更换键盘、鼠标。不允许私自挪动显示器。若因私自挪动机房设备导致设备故障,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赔偿。

六、为防范宾度的侵入,维护正常的上机秩序,严禁私带游戏盘,更不能私自在机器上拷贝、安装游戏软件,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严禁在机房随意活动、打闹,大声喧哗。

八、严禁学生开、关服务器、教师机,学生未经许可不准操作服务器、教师机;不得频繁开关电源,计算机通电情况下不准插拔各种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九、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严格遵照操作规程及课程要求上机,不得运行于本课程无关的软件;不许随意对硬盘中的系统文件进行移动、删除、修改等操作,严禁对硬盘格式化。

十、发现计算机故障时,任课教师及时进行故障登记,以便管理员处理,上机结束后,教师应填写《计算机房使用记录表》。

十一、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机房。

十二、机房使用时间不能超过正常上课时间,上机结束后,任课老师要求学生关好机器、摆好键盘、鼠标、凳子等。

十三、注意防火,严禁在机房抽烟。望各位老师和同学配合,共同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搞好机房的管理工作。

第二篇:机房管理规定

机房管理规定

物管部辖下的设备机房有:开闭所变配电房、电梯机房、冷水机房、水泵房、空调机房等;它们都是机房重地,为规范各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或“机房重地,请勿进入”的告示牌。

2、凡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高电压、高温等设备场所,在外围的入口或通道等显眼位置挂贴规范的警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任何员工不得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7、供电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开闭所、变配电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并应立即通知电气管理员或部门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场站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未经书面批准并落实安全措施,不得在机房内进行动火类作业。

10、机房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均为值班专用电话,应时刻保持待机状态,严禁打私人电话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11、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五、设备机房防火规定

1、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2、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3、需要动火作业时,由相关专业的管理员填写机房动火作业申请表,物管部经理签名同意后方能施工。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准备好灭火器;施工后认真检查,确认无火种后方能离开。

4、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5、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探测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6、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人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7、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排烟设备、灭火器、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整好用。

8、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9、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0、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成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六、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1、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3、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4、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5、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6、维修人员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7、各专业管理员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并追究设备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部分 强电系统管理

一、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管理制度

1、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电气小室)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物管部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物管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单。

二、转、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物管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物管部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物业管理部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物业管理部派人送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楼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楼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管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物管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物管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书面通知市场部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物业管理部拟定解释函,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告栏公告。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物管部经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物管部经理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管理员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一)用电申请用户应事先向物业管理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用电申请须经物管部审批。

(三)签定用电协议物管部审批通过后,用户与物业部签定用电协议,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四)接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物管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五)停电及拆线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物管部,再由物管部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记录并由用户签字认可。

(六)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五、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开闭所、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著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处理。

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维修处理。

4、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辖区设备的保养。

2、主管人员每年12月制订下一的设备保养计划。报物管部经理审批。

3、督促承包商对外委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

4、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

5、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

6、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大楼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物管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在开闭所设施检查表、变压器设备检查表、低压柜设备检查表、发电机房设备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

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三篇:机房管理规定

机房管理规定

一、管理规定

1、工程部辖下的设备机房有配电房、空调机房等。为规范各机房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机房门口醒目位置悬挂机房名称,并张贴“机房重地,谢绝来访”的告示牌。

3、各系统的设备必须在显眼位置张贴有统一规格的标识。

4、各系统按有利工作和安全原则在相应的设备管道阀门和电器开关上挂或贴表明用途和状态的告示牌。

5、机房钥匙是专用钥匙,未经该工程主管批准并登记在册,任何员工不得持有或随意配制机房钥匙。

6、未经部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和施工等)禁止进入机房;经批准进入机房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机房有关规定,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7、政府职能部门如消防局、供电局、电信局突然到场检查或抽查相应的机房如变配电房、空调机房等,当值人员在查验证件核实身份后,应热情接待,主动配合,做好记录,并应立即通知系统主管或部门领导。

8、保持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机房内聚会、聊天、嬉戏、睡觉、喧哗及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9、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的设备站场和电子类设备机房,严禁在机房内吸烟。

10、各机房工作员工必须按要求如实认真填写各种表格,主要设备的参数记录必须齐全,工作记录应清晰明了。

二、机房防火管理规定

1、管理规定

2、不得在机房内吸烟。

3、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物品要事先清除火源,工作中要防止易燃物外泄。机房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4、施工前应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方能离开。

5、部门管理人员在当值期间,应注意检查机房内的灭火自救措施,并教导员工掌握各种灭火器械的性能及处理各种消防信号的正确方法。

6、当值人员应巡查、记录责任管辖区域内消防报警器和消防设备的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火警信号。

7、机房内的楼梯、走道、出入口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堆放物件。

8、机房内的火灾探测器、喷淋头、防火门、防火卷帘、防排烟设备、灭火器、防烟面罩、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保安部应每月检查、保养,确保使用时不出故障,并附相应记录上报工程部经理。

9、发生电气火灾时,当值员工施救时应坚持“先断电,后灭火”原则;如油路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油闸并用沙袋堵截油路,防止扩散,并用二氧化碳及其他干式灭火器扑救。

10、火灾时设备操作应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防火措施。

11、遇火灾时,要及时上报消防中心,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灭火后,要详细记录火灾原因及灭火情况,书面上报公司领导。

三、机房卫生管理规定

1、管理规定

2、为做好机房内外和设备的清洁工作,保证设备的最佳运行环境,特制定本卫生制度。

3、机房内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4、各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地面,做到无明显污渍,无杂物、无粉尘。

5、机房内各设备必须按时擦拭,使设备表面光洁无尘。

6、机房值班员工必须按时清洁机房通风系统滤尘网。

7、机房内电气控制箱及电器开关表面必须按时清洁除尘。

8、领班负责制定本机房清洁卫生时间表,并对机房卫生负责。

9、各工程主管定期抽查机房卫生清洁情况,发现严重卫生问题,立刻组织整改。

10、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巡检,对各系统所辖区域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第四篇:机房管理规定

机房管理规定目的/目标:保证机房环境及设施的安全。人员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入机房内的非本数据中心人员。3 具体要求:

3.1 机房出入管理规定

3.1.1 未经授权,非本数据中心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机房。

3.1.2 机房设有7×24小时视频监控,进入机房中的人员活动情况将被监控系统拍摄

并保存。

3.1.3 已成为我数据中心客户的授权操作人员,由客户方持公司有关证明,客户服务

部协助为客户办理客户证(具体请与客服联系)。持有客户证的客户授权人进入机房前,应到机房前台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在机房前台(工程师)确认后,凭客户证方可进入机房。注:客户证仅限本人使用。

3.1.4 未办理客户证的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时,应有客服代表确认其身份,在机房前

台抵押相关证件后,由机房前台办理临时客户证,并填写《客户来访登记表》后方可进入机房。

3.1.5 非我公司客户的人员进入机房,需要在本公司接待人员的陪同下,在机房前台

抵押相关证件,领取参观证,填写《访客登记表》,进入指定区域参观。

3.1.6 未经授权或与自己托管设备无关的区域,客户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或尝试进入。

3.1.7 任何人员进入机房,禁止携带可能影响、威胁数据中心正常运行以及泄漏数据

中心设施情况的物品,如:食品和饮料,易燃易爆物品,可能干扰计算机设备和通信的电磁设备,放射性物品,以及任何照相机及摄像机等。

3.1.8 除持参观证者外,任何人进出机房的任何房间都不得尾随。

3.1.9 任何人进入机房,都不得追逐打闹,不得干扰、妨碍数据中心和其他客户的正

常工作。

3.1.10 任何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循机房相关规定,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安排

管理。

3.1.11 所有人员出入机房时,应配合机房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3.1.12 对于违反机房管理规定3次以上,并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客户方领导及数

据中心相关领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进出机房权限。

3.2 机房环境管理规定

3.2.1 机房内严禁吸烟、饮食。

3.2.2 所有人员在进入机房前,应保证自己的鞋子干净。如门卫发现进入机房人员的鞋底不干净时,有权要求其穿备用鞋套或处理干净。

3.2.3 机房内不能乱扔杂物,不允许存放任何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如包装,未用

配件,线缆,螺丝等,如需调试,在调试完成后,应及时将调试设备或工具拿

出机房。客户所属的文件、报告、资料等文档以及设备配件、附件应由客户自

己加以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客户自行负责。

3.2.4 客户人员应该爱惜世纪互联为客户免费借用的调试小车、座椅、显示器、键盘、鼠标以及其他工具,用后及时归还。由于失误造成损坏的,需要按价赔偿。

3.2.5 客户人员严禁动用、破坏数据中心的基础设施,如空调器、加湿器、电力、网

络等;严禁动用、登录、破坏其他客户的设备;严禁客户自行拆卸机柜门。造

成损失的,需要按价赔偿;性质恶劣的,将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3.2.6 机房内部严禁私拉乱扯,没有得到世纪互联设施运维部的批准,任何人不许在机柜外部私自拉线,违反此条规定,后果自负。

3.2.7 机房内物品搬迁:对于机房内物品搬运,世纪互联提供搬运使用工具,包括机

房手推车、液压式叉车等。对于特殊情况,要使用非世纪互联提供搬运工具,需征得世纪互联机房同意后方可使用。

3.2.8 为避免机房地面因重物搬迁而可能造成的划伤,当有重物通过机房时,机房前

台保安有权要求客户暂时停止操作,并通知相关人员。

3.3 机房设备管理规定

3.3.1 客户如需变更设备,应该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并需要提前一天通知客服代表,以便客服代表协调内部流程,使客户获得快捷的服务;非正常工作时间,如果客户需要紧急维修、更换设备时,需要得到客

服代表的确认方可实施。

3.3.2 客户如需迁入设备,须由机房服务部办理《设备拆装服务确认单》并双方盖章

签字后方可进入;客户如需迁出时,在办理《设备拆装服务确认单》并双方盖

章签字后,需向机房门卫出示并由门卫核实后,方可带出数据中心。当设备长

度和宽度均小于30cm时,可以不必办理《设备拆装服务确认单》。

3.3.3 设备的安装拆卸一般由世纪互联工程师来负责;如果客户需自行拆装,则要提

前通知机房服务部工程师,得到许可后,要按照世纪互联机房设备拆装规范来

进行操作。

3.3.4 世纪互联机房设备采取唯一标识和ip地址的管理办法,凡进入机房的设备,均会在设备前后各自粘贴标有唯一标识和ip的标签,不允许客户自行更改、交换、撕毁标签,如果ip地址变更,客户需及时通知世纪互联机房,如果客

户违反此条规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3.3.5 客户设备一般由客户自行维护,但当客户维护人员不方便来机房时,可以授权

世纪互联机房服务部工程师现场协助客户处理。

设备管理规定 1.1 保证客户在机房托管或暂存的设备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1.2 对迁出设备、客户方经办手续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定义

2.1 顾客设备:由客户提供、非我们所有的,托管或暂存在我们机房的设备3 客户设备迁入机房

3.1 服务核查:根据设备安装或撤销工作单核查客户设备所占U位数、端口数

3.2 信息登记:登记客户设备的型号、设备序列号、操作系统、IP地址等,并更新客户管理系统中设备相应记录

3.3 客户设备迁入凭证:打印《客户设备迁入、迁出证明》并须客户方当事人、我方经手工程师签字和部门盖章,一式两份、各存一份设备保安

4.1 机房外门:设保安24小时检察,检查进、出机房人员的身份,并进行登记

4.2 小机房门禁:各机房区有独立门禁进行进、出权限进行控制

4.3 机柜门锁:每个机柜都有独立门锁

4.4 早晚门锁检查及客户用完通知锁门

4.5 主要通道都有24小时监控录像,录像资料保存30天顾客设备迁出机房

5.1 客户方身份确认:需要核实带有当事人照片、姓名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工作证、客户证等

5.2 信息登记:登记客户设备的型号、设备序列号、操作系统、IP地址等,并更新《机房客户运营设备记录》

5.3 客户设备迁出凭证:打印《客户设备迁入、迁出证明》并须客户方当事人、我方经手工程师签字和部门盖章,一式两份、各存一份相关文件

6.1 IDC-SOP-RCD-001-客户设备迁入证明

6.2 IDC-SOP-RCD-002-客户设备迁出证明

6.3 IDC-SOP-RCD-003-机房客户运营设备记录

第五篇:中心机房管理规定

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规范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系统中心机房的管理,保持机房的良好工作秩序,凡进入中心机房的接警值班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条。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及系统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必须熟读本管理规定,并牢记相关条款,严格按要求值班并处理相关事务;

第二条。中心机房计算机等接警设备必须由熟悉计算机的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

管理和日常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

第三条。系统维护人员、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的培训及考核认证后才可上岗操作

系统,操作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

第四条。中心系统值班人员有责任保持中心机房的环境卫生及中心机房正常工

作秩序,有权拒绝无关人员进入中心机房。中心操作台上不许放置与

接警工作无关或有可能危及设备正常工作的物品,如水杯等杂物;

第五条。非中心系统值班人员或维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操作本系统计算

机及使用中心系统接警、通讯及办公设施;

第六条。任何人不能用中心系统计算机打游戏、听音乐、放CD或VCD等;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中心系统网络结构,不得随意更改网络配置;

第八条。任何人不得随意拆装接警设施,拆卸接警计算机的光驱、软驱,不能

更改接警计算机的硬件配置,不得将接警计算机及中心设施挪做他用;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删除系统文件、修改系统配置文件,不得随意修改用

户资料等重要信息;

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服务器程序、接警软件及接警计算机;

第十一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将其它程序安装到本系统计算机,不得复制中心系统的信息和软件;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占用中心接警电话作其他与接警无关的工作,以保证

通讯线路畅通;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心机房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杀毒的光盘、软盘; 第十四条。未经允许任何人不能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子等其它用电设施。中心

系统UPS提供系统使用的备用电源,任何人不得接其它用电设施;

铜陵市大海消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管理中心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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