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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乡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22-89812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4 00:54:4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平山乡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平山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工 作 总 结

近年来,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省、地、县下发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文件精神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提倡亲民惠民、优质服务,不断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为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乡积极构建和完善了奖、优、免、扶、保、助、六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现将我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省、地、县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全面实施国家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的基础上,以维护合法权益,关心群众生活疾苦,满足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健康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当今,虽然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生男孩、生两个孩子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我乡在省、地、县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1

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机制的导向作用,通过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和政策倾斜,特别是202_年国家、省、市再次出台关于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的试行,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温暖。

(二)统筹兼顾,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成。我乡从实际出发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立足实际,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开展工作中主要做到“五”个注重:

1、注重更新理念。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的理念推动新发展,实现新的突破。我乡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放到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去推动,做到投入与效益、速度与质量、结果与过程相统一,促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不断完善发展,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始终坚持群众利益优先,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在利益导向政策的规划、实施、落实过程中,以推动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尊重群众意见、树立统筹协调理念,区别不同情况,统筹好双女户家庭、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生活困难家庭以及农村和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

2、注重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我乡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确认具备条件、兑现办法

等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3、注重抓关键。我乡在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设中,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方面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中,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集中财力,引导群众按政策规定生育,而不是千方百计去超生,在出生性别上做到顺其自然,而不是挖空心思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对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和方法,乡党委政府把它提升到制度层面,使其具有稳定性。

4、注重搞好协调。我乡比较注重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保证它们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兼容,不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亏。

5、注重抓好落实。我乡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每项政策都能兑现,都能落到实处。坚持合法合规、阳光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政策兑现、不打折扣、足额发放到位,注重抓好有关部门优惠政策的兑现,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使之可操作可落实。严格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制定了一系列建立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文件 我乡先后制定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平委发[202_]128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构建了我乡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格局,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落实和制度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严格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1、严格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从今年以来,我乡已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120元/年,独生子女一次性办证奖励提高到800元。今年我乡为16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费15360元。

2、完善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各项社会经济政策,鼓励计划生育,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我乡对2户农村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户202_元和6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6000元奖励,并每年确定20户住房改造对象每户给予10000元奖励。民政部门在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卫生部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负担。教育部门继续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政策,近三年共有5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在中招中享受加10分的照顾。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时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就业培训、农业新技术推广、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等方面,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予以优先优惠等。

3、完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全乡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进家庭服务“民心工程”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各方面的费用。利用计划

生育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的计生、卫生等服务资源,依托计划生育季服务制度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疾病普查普治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我乡还积极采取措施,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学杂费、医疗费、水电费、农资费等各方面的费用,切实减轻计划生育家庭的负担。按照“居住地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与现居住地同样的免费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对农村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或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实行优先进行扶持、优先安排项目、优先进行培训、优先提供技术,帮扶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贫困家庭发展生产,实现脱贫致富。对享受农村低保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临时救助,缓解他们基本生活困难。

5、继续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按每人每月100元,年人均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切实缓解他们的养老压力。今年我乡对新增奖扶对象6人进行了复核、审批、建档,已按期录入上报。

二、存在问题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及推行,在实践效果中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这个机制刚刚建立,正处在初步探索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存有浓厚的“重罚轻奖、重制约轻引导”的思想倾向,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思路

没有得到很好的转变。尤其是在落实奖励费、建立免费服务、救助计生弱势群体等政策落实上缺乏主动性,甚至认为是计生部门找事做。

(二)相关政策支持不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了20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责,有些文件只对相关部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没有具体标明有利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实施的措施。

(三)资金问题。目前我国虽然在政策上加大了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倾斜,但在经济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有较大的差距,所以筹集资金凸显困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在实施项目规划、就业安排、拆迁安臵、扶贫开发、合作医疗、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困难救助等政策措施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养老、独生子女安康,计生手术平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帮扶和奖励扶助制度,不断完善我市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202_年9月30日

第二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李斌在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工作会议

上的讲话

中国网 china.com.cn时间: 202_-12-

21三、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

目前,“三项制度”全面实施有很好的基础。今年4月以来,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财政部在重庆专门召开会议,全面评估和总结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情况。并制定下发了特别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策解释,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启动了实施范围申报工作。为确保今年年底前将特别扶助金全部发到扶助对象手中,各地已经在制度宣传、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基础数据录入上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实施进行了必要的准备。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共同确定的新方案,扎实推进“三项制度”的全面实施,要认真贯彻落实围绕一条“主线”、做到两个“确保”、坚持三个“严格”、把握四条“原则”的工作思路和要求。

(一)围绕一条“主线”。就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各地要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为载体,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在“三项制度”实施方案中,对制度的实施范围、目标人群和奖励标准都

作了明确、统一的界定。各地在具体实施中,必须统一政策口径,严格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既不能随意扩大目标人群范围,也不能缩紧政策口径,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二是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金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三项制度”的可持续性,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四权分离”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把国家公共财政资金用得让中央放心、让基层和人民群众满意,用出成效。

(三)坚持三个“严格”。一是严格确认目标人群。各地要严格按照对象资格认定标准和确认程序,认真审查把关,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既不虚报也不漏报、错报,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二是严格按规定落实和发放资金。对于提高奖励扶助标准、扩大“少生快富”工程范围以及全面实施特别扶助制度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做了专项安排。各地要认真测算,抓紧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要继续坚持资金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依托代理发放机构采用“直通车”形式直接将奖励和扶助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三是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督。把“三项制度”实施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执行政策不严、工作不落实等错误做法,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及时改错纠偏。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各级财政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四)把握四个“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在保证国家政策统一性的前提下,坚持分类指导,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是部门联动。密切跟踪制度实施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相

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积极稳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让更多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惠,难度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四是立足长远。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在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时,要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事业发展趋势等方面综合考虑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性。各项政策一旦付诸实施,就要保持相对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的动态机制以及制度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机制,确保“三项制度”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这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加注重以经济手段调控人口增长的具体举措,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之策,是党和国家惠民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以全面实施“三项制度”为契机,在更大范围内整合政策和资源,加快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

(一)把加快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惠民实事来办。当前,按照党的十七大的重大战略部署,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正式开展。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领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现实、最迫

切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要把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纳入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准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面临的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摸清群众的需求。认真分析调研结果,明确发展思路,完善政策措施。总的来看,要围绕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以及养老保障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构建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基本框架。在优生优育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优生筛查以及住院分娩补助等政策措施;在子女成才方面,探索建立给予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子女高中阶段以及职业教育优先优惠的教育福利政策,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的受教育年限,增强就业能力;在抵御风险方面,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探索建立节育手术保险制度、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在生殖健康方面,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广泛开展生殖健康促进计划等;在家庭致富方面,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和相关帮扶项目,在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等普惠政策中,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养老保障方面,认真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等政策措施。

(二)把握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重要环节。一是完善。坚持与时俱进,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现有的制度等作出相应的调整和完善。鼓励各地在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创造与当地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政策,使现有制度更加符合实际情况。二是创新。立足于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消除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针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问题上遇到的实际困难,研究制定新的利益导向政策措施。三是协调。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做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征地补偿等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个人在享受普惠政策时不仅不吃亏,还能体现出优先优惠,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当前,要高度关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等工作,在相关改革措施中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

(三)更加注重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人文关怀。对于计划生育家庭,不仅要给予物质奖励和扶助,而且还要把生育关怀和精神慰藉放在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与军队的协同合作,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创新活动载体,组织志愿者通过多种形式的精神慰藉、生活慰问、结对帮扶活动,让计划生育空巢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等特殊家庭感受到亲情与温暖。鼓励各地为计划生育子女意外伤亡家庭开展免费再生育咨询服务,建立长效机制。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服务理念,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拓展服务功能,增强服务可及性,更好地满足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需求。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实施“三项制度”,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把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深入基层

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要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务实高效的协调机制,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共同努力实施好现有的各项政策,与时俱进地研究新的政策措施。积极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项利益导向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同志们,全面实施“三项制度”,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要齐心协力,抓好落实,用实际行动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三篇: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XX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工 作

总 结

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2_]17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实施意见》(遵党发[202_]18号)提出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政策规定,202_年3月6日县计生局召开了培训会,镇党委书记202_年3月7日组织村支书、人口主任、计生办、站全体人员召开了镇一级的业务培训会,并对该项工作作了严格的纪律要求,大力提倡亲民惠民、优质服务,不断探索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为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镇积极开展了奖励、保障、救助、优惠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现将我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202_年3月以来,我镇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在县人口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全面开展了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政策,以关心计生户群众生活疾苦,满足需要为出发点,大力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生活富裕奔小康,子女健康能成才,医疗养老有保障,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当今,虽然群众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生男孩、生两个孩子的思想仍普遍存在。我镇在县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在加大工作力度的同时,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四项制度”相关政策,给予计划生育家庭一定的奖励和政策倾斜,进一步稳定我镇低生育水平,使广大计划生育家庭进一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关怀、温暖。

(二)统筹兼顾,大力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是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成。我镇从实际出发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丰富、创新和发展,立足实 际,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开展工作中主要做到“四”个注重:

1、注重社会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我镇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对已经出台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对各项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资格确认具备条件、兑现办法等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告诉群众,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2、注重抓关键。我镇在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设中,把握关键,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一方面在落实奖励优惠政策中,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和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集中财力,引导群众按政策规定生育,而不是千方百计去超生,在出生性别上做到顺其自然,而不是挖空心思进行选择;另一方面,对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措施和方法,镇党委政府把它提升到制度层面,使其具有稳定性。

3、注重搞好协调。我镇比较注重普惠性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保证它们之间相互支持、相互兼容,不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吃亏。

4、注重抓好落实。我镇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确保每项政策都能兑现,都能落到实处。坚持合法合规、阳光操作、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操作公开、享受人群公开,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严格政策兑现、不打折扣、足额发放到位,注重抓好有关部门优惠政策的兑现,主动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建立相关配套政策,使之可操作可落实。严格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将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三)严格兑现各项优惠政策

1、严格兑现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今年以来,我镇已提高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120元/年,独生子女一次性办证奖励提高到500元。今年我镇为83户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和保健费41060元。

2、完善和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综合运用各项优惠政策,鼓励计划生育,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有改革发展的成果。今年我镇对符合政策的二女户和一般计生45户兑规绝育奖19900元, 7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28000元奖励,新增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三结合”帮扶7400元,国家奖扶44400元,独生子 女死亡、伤残扶助对象6000元,手术后遗症14000元,节育奖238200元,新农保增补31200元,新农合参保61500元,新农合医疗费减免48147元。

3、完善农村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制度,继续实施全镇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民心工程”及对计划生育家庭减免各方面的费用。利用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充分整合现有的计生、卫生等服务资源,依托计划生育服务制度为农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保健咨询、妇科疾病普查普治等生殖健康免费服务。我镇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提供与现居住地同样的免费服务,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4、继续实施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为农村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和双女户父母,按每人每月100元,年人均12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切实缓解他们的养老压力。今年我镇对新增奖扶对象5人进行了复核、审批、建档,并按时作了上报。

二、存在问题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逐步建立完善及推行,在实践效果中取得了非常明显的社会效果。但是,这个机制刚刚建立,正处在初步阶段,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在落实奖励费、建立免费服务、救助计生弱势群体等政策落实上缺乏主动性,甚至认为是计生部门找事做。

(二)相关政策支持不够。《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赋予了多个部门的相关职责,有些文件只对相关部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没有具体标明有利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实施的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运用经济社会资源,在合作医疗、农民工培训、贴息贷款、困难救助等政策措施时,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家庭。并积极探索计划生育养老、独生子女安康,计生手术平安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保障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救助、保障和优惠制度,不断完善我镇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相关政策。

202_年9月30日

第四篇: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

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计划

为了切实做好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根据202_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计划生育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落实法定奖励、推动政策兼容、促进制度创新,为“十二五”全面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开好局、起好步。

(一)切实加强对利益导向工作的宣传倡导和规范管理。根据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要求,三月份确定为“利益导向政策宣传月”,各地要结合“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工作,组织好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全面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抓计生就是抓民生”的观念和“更加注重利益导向”的要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全局。积极支持鼓励各地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促进相关惠民政策兼容,支持鼓励市、县增设本级政府民生工程项目。继续推动“三项制度”提标扩面,鼓励支持市、县,特别是以市为单位,以提前兑现年龄、提高奖扶金标准等形式,对“三项制度”进行扩面提标,满足群众新期待。加强利益导向政策规范管理和运行保障。健全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统一规范管理。没有成立工作机构的市、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利益导向长效工作机制,做到有部门管事、有专人做事、按规章办事

(二)认真做好“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工作。这是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各地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培训,准确把握政策口径;加强规范管理,及时准确录入报送数据。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要统筹安排好工作计划、序时进度和工作流程,组织指导乡村两级做好摸底调查、填表申报、群众评议、调查审核、张榜公示等工作;县级要做好调查复核、审批确认、信息录入、数据上报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各市

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工作的督查指导和质量评估,确保此项任务的按时完成。特别要强调的是,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的及时率,去年皖北六市奖扶对象资格确认及时率都低于40%,今年一定要把摸底调查工作做细做实,不仅要强调不错,而且要强调不漏,做到应奖尽奖、不漏不冒。今年,资格确认及时率将继续作为对各市民生工程的考核指标。各试点县(市、区)要继续抓好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试点工作。这项制度在皖北地区经过三年的试点,扎实稳步推进,已经取得显著效果。据统计,202_年试点地区二女户出生23624人,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7.9%;落实二女绝育手术20658例,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1.4%。通过对二孩生育实行的跟踪服务,对二女户绝育实行的“个案管理”,使二女出生量大幅增加、二女户绝育率明显提高,并有效挤出了报表水分,强化了求实导向,促进了强基提质。今年,各试点县(市、区)要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二孩生育的孕情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强对二女户落实绝育措施的服务管理,完善综合治理政策措施,控制政策外多孩生育,遏制出生性别比升高势头,确保试点成效进一步显现。

(三)切实做好新农保制度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工作。目前,经国务院批准,我省新农保试点县由12个扩大到26个,新增肥西、埇桥、濉溪、颍东、利辛、凤阳、芜湖、南陵、怀宁、潜山、休宁、庐江、贵池、绩溪等14个县(区)为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单位。这既是对我省第一批试点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也是我省健全农村社保体系,尤其是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养老问题的重大机遇。各试点县(区)要高度重视,人口计生部门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按照省人口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衔接的通知》(皖人口发〔202_〕4号)要求,制定落实鼓励支持计生家庭参保的具体政策措施。刚性要求必须落实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展政策内容。各试点县(区)制定的具体补贴标准和政策措施要及时报送省人口计生委备案,省里将予以通报。第一批12个试点县目前都出台了政策措施,但有的地方政策力度不够,有的地方政策落实不到位,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高补贴标准,抓好政策落实。

(四)鼓励支持地方利益导向政策创新。阜阳市、阜南县要继续抓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支持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率先致富奔小康的经验。舒城县和庐江县要继续抓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将手术并发症人员生活扶助纳入特别扶助范围,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慢性病诊治和报销范围,不足部分由财政予以保障。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制度,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每月给予不少于30元的奖励,直到与国家奖扶接轨。各地要努力创新、积极探索,做到人口基金全覆盖,不断推进生育关怀行动。要积极争取人大、政协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加强对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调查评估和课题研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不断创新,健康发展

第五篇: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折页

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摘录)

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满60周岁每月扶助金为60元,直到亡故为止。

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主动放弃二孩生育的夫妻,独女户一次性奖励4000元,独子户一次性奖励202_元。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独生子女户子女死亡或者伤残鉴定为三级以上的:从妻子年满49周岁起,本人及配偶均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直到亡故。

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黔党发[202_]17号文件(摘录)

1、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农村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从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2、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二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由人口计生部门代缴,委托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代发,由各级财政承担;三是低保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每年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的比例增发补助;四是家庭成员在原有免缴需要由个人缴纳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基础上,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由县级人民政府代缴和承担;五是夫妻年满60周岁后,优先入住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并给予每人年均不低于3000元的补贴;六是在城镇工作一定年限且有稳定收入的,可申请租赁或者购买工作地保障性住房并给予优先照顾。对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一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1200元的奖励扶助金;二是符合所在地租赁或者购买保障性住房条件的,给予优先照顾。

3、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救助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或者死亡的家庭夫妻双方和节育并发症对象,特别扶助金从每人每年领取1200元,提高到不低于202_元。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3级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万元;独生子女伤残等级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万元。

4、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危房改造优先优惠。二是子女学前教育入学优先、适度减免费用,高中教育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年不低于1500元;子女进入普通高校学习的,应给予一次性奖励;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三是扶贫开发提供的资金和物资在帮扶标准基础上提高不低于30%;种粮、农机、牲畜繁育、家电下乡等在基本直接

补贴标准上提高不低于30%;饮水安全工程免入户材料费和安装费。四是划拨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集体资产和福利时增加一人份额优惠。五是“农转非”后可继续承包原有土地,五年之内仍然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5、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前,要事先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国家有政策规定的,应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在实施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时,对政策外生育户暂缓或者降低标准。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在普惠政策标准基础上提高比例部分,按普惠政策资金既有来源渠道筹措解决。各级各相关部门重大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对直属部门的目标绩效考核以及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各级制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保障、救助和优惠标准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中共毕节地委行署毕地党发[202_]25号文件(摘录)

完善二女户节育“全程优抚”服务模式。对二女户作绝育术后给予一次性重奖,并实行“生产发展持续帮扶、子女教育政府买单、基本养老保障全面落实”的“一条龙”服务。

深入开展计生家庭“四优先”行动计划,完善生育行为自控新体系。整合涉农惠民政策。项目和资金,让计生家庭充分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优先奖励、优先扶持、优先发展、优先致富。

纳雍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摘录)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主动放弃二孩生育的夫妻,独女户一次性奖励从6000元调整为8000元,独子户一次性奖励从3000元调整为5000元。

2、农村二女户结扎即奖由原来的4000元将调为6000元。

3、农村二女结扎户节育奖由每月每人100元将调为每人每月150元,从绝育手术的次月开始发放,到60周岁时符合国家奖扶条件的转入国家奖扶,不符合国家奖扶条件的由县发放养老金,直到亡故为止。

4、伤残达三级以上的家庭按各类伤残级别分别给予兑现,死亡一次性补助6000元。

5、每年由人口计生局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款。新农合报销比例比普通参合农户上调10个百分点;大病统筹额度从目前的最高限额7万元提到10万元。

6、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发放一次性奖金800元。

7、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孩子在14周岁内每年发给保健费240元。

8、夫妇双方年满60周岁时,不符合国家奖扶条件的纳入县的养老保障,发给每人每月150元的养老保障金,直到亡故为止。

9、伤残达三级以上的家庭按各类伤残级别分别给予兑现,死亡的一次性补助8000元。

10、晚婚对象一次性奖励200元。

11、晚育对象一次性奖励1000元。

12、推迟二孩生育对象一次性奖励1000元。

平山乡202_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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